这床本来是伊塞梯贝哈让他新娶的那位年轻夫人睡的。伊塞梯贝哈自己有个娘胎里带来的气喘病,只能半坐半躺地在藤条椅里过夜。他每天总要等那位夫人先在床上睡下,这才一个人坐在黑暗里,他经常睡不着觉,事实上他一个晚上总共只能睡上三四个钟点,他就坐在那里装睡,夫人轻得几乎毫无声息地偷偷溜下那描金皮条床,在地上铺条床单当地铺睡下,他都听在耳里。一直到快要天亮时,夫人才又悄悄摸上床去,这回可是她装睡了,其实一旁黑暗里的伊塞梯贝哈却一直在那里暗暗好笑。
那对烛台则用皮条扎在两根木棒上,插在一个角落里,旁边还有一只十加仑的酒桶。屋里有一只泥炉子,炉子对面的藤条椅里就坐着莫克土贝。他身高大约只有五英尺多一英寸,体重足有两百五十磅。身上就穿一件细布外衣,没穿衬衫,本来是一套的汗衫裤也只穿了条汗裤,裤腰上边像个铜色的气球似的,鼓起了那又光又圆的肚子。脚上蹬着那双红跟鞋。椅子背后站着个小伙子,手里拿着把形如大葵扇的蓬边纸扇。莫克土贝靠在那里纹丝不动,大大的脸膛蜡黄蜡黄的,鼻子眼儿里气息微微,鳍足一般的手臂直直地耷拉着。脸上的表情痛苦而又麻木,莫测高深。三筐和伯雷进来的时候,他连眼皮也没抬一下。
三筐问小伙子:“鞋一早就穿上了?”
“一早就穿上了。”小伙子说,手里的扇子可并没有停下。“你还看不出来?”
“对,”三筐说,“看得出来。”莫克土贝还是毫无动静。他看去仿佛是个木头人,就像一尊马来人的神像,给塑成穿上礼服大衣,下套汗裤,袒胸露肚,脚下还弄了这么双不值钱的红跟鞋。
“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不会去打搅他。”小伙子说。
“我要是你的话,我也不会去打搅他。”三筐说。他和伯雷就在地上一坐。小伙子还是不紧不慢地管自打扇。三筐说:“头人啊,你听我说吧。”莫克土贝还是一动不动。三筐就又接着说:“他逃走啦。”
“我跟你们说的没错吧,”小伙子说,“我就知道他要逃走。我跟你们说的没错吧。”
“对,”三筐说,“事后叽叽呱呱派我们这也不是、那也不是的,你也不是第一个了。可你们这些聪明人,为什么昨天就没人出来想个法儿防止呢?”
“死,他总是不愿意的。”伯雷说。
“他有什么理由不愿意呢?”三筐说。
“总不见得因为他反正有一天会死,所以就要他现在去死吧?”小伙子说,“老实说换了我我也不服气的,老兄。”
“别多嘴。”伯雷说。
三筐说道:“二十年来他的同族谁不在地里出臭汗干活,唯独他一直凉凉快快地侍候大人。他既然不愿意出臭汗干活,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愿意去死呢?”
“反正眼睛一合就完事了,”伯雷说,“要不了多大功夫的。”
“那你快抓住他,找他去说吧。”小伙子说。
伯雷嘘了一声。两个人就坐在那儿,细细打量莫克土贝的脸色。莫克土贝那模样儿真像自己也死了一般。大概他身上包着的这堆肥肉实在太厚了,连呼吸的动作都看不出来。
“头人啊,你听我说吧,”三筐说,“伊塞梯贝哈去世了。他还入不了土哪。他的狗,他的马,都牵来了。可他的奴隶逃走了。给他端尿壶、吃他残羹剩饭的那个奴隶逃走了。伊塞梯贝哈还入不了土哪。”
“是啊。”伯雷说。
“这样的事也不是第一遭了,”三筐说,“头人的爷爷杜姆当年就为了这样的事,一直咽不了气,入不了土。他等了整整三天哪,嘴里不住念叨:‘我的黑人在哪儿啦?’头人的老爷子伊塞梯贝哈当时就回复说:‘我一定去把他找来。你安息吧,我一定去把他给你找来,让你好安安心心地去。’”
“是啊。”伯雷说。
莫克土贝还是没动,连眼皮也没抬。
“伊塞梯贝哈在溪边一带搜了三天,”三筐又接着说,“他连回家吃饭都顾不上,后来终于把那黑人找到了,于是便对他的老爷子杜姆说:‘狗,马,黑人,都在了,你安息吧。’这话是昨天去世的伊塞梯贝哈说的。现在伊塞梯贝哈的黑人又逃走了。他的马,他的狗,都在他身边了,就是他的黑人逃走了。”
“是啊。”伯雷说。
莫克土贝还是一点都不动。他两眼紧闭,那似倚似卧的庞然的身形叫一股无比巨大的怠惰的势力给压住了,这股凝然不动的力量,是人力无法加以推倒,也无法撼动分毫的。他们还是坐在那儿,望着他的脸。
“这事就发生在你的老爷子刚接位的时候,”三筐又说,“伊塞梯贝哈亲自出马,追回了奴隶,带来送他的老爷子入土为安。”莫克土贝的脸上还是毫无动静,眼皮也没有抬一下。过了半晌,三筐说道:“把鞋脱了。”
小伙子把鞋脱了。莫克土贝这才喘过气来,袒露的胸膛顿时大起大伏,他仿佛从一堆肉山下钻了出来,重新又活了,他仿佛从海底里浮了起来,出了水面。不过他的眼睛还是没有睁开。
伯雷说:“请他带队去搜吧。”
“是啊,”三筐说道,“他是头人。应该由他带队去搜。”
<h3>四</h3>
伊塞梯贝哈临死那天,给伊塞梯贝哈当贴身奴仆的那个黑人一直躲在马棚里观望动静。他今年四十岁,是个几内亚人。扁鼻子,短头发,小脑袋,靠里边的两个眼角带着点红丝,方方的阔板牙上牙床突出,淡红中微微有些发青。他是十四岁那年被一个奴隶贩子从喀麦隆掳来的,那时牙齿都还没有锉过。他给伊塞梯贝哈当贴身奴仆,算来已有二十三年了。
上一天,也就是伊塞梯贝哈得病的那天,他在薄暮时分回到了奴舍。黄昏是个悠闲的时刻,家家户户的炊烟缓缓飘过小巷,串到对门,带来的都是同样的肉味儿,一色的面包香。做饭自有女人,男人都聚在小巷口,远远地瞅着他从酋长府顺着土坡一路走来,在今天这个异样的黄昏,他光着的脚板丫子每一步踩下去都很小心。守候在巷口的男人觉得他眼珠子有些发亮。
“伊塞梯贝哈还没死。”那领头的说。
“还没死,”贴身奴仆说,“可人哪有不死的呢?”
暮色苍茫中,这些不同年龄的人看去都是跟他一样的脸色,像是从人猿脸上套取的面型,脑子里的想法都给封得严严的,谁也猜不透。从小巷里,从赤条条踩在尘土里的黑小孩头顶上,徐徐飘来了柴火味、饭菜香,在这个异样的黄昏嗅来觉得分外扑鼻,真像是从另一个世界里飘来的。
“挨得过太阳下山,就挨得到天亮。”有个人说。
“谁说的?”
“都这么说的。”
“对,是有这么个说法。可咱们只晓得有条规矩。”他们都瞧着站在人群里的那个贴身奴仆。他眼珠子有些发亮,呼吸缓慢而深长,光着胸脯,沁出了微汗。“他清楚。他应当一清二楚。”
“咱们让鼓来说话吧。”
“对,咱们让鼓来说吧。”
天色黑沉沉,鼓声就响起来了。他们把鼓藏在小溪边的洼地上。鼓都是将柏树根上长的树瘤子中间挖空了做成的,一向偷偷地藏着——为什么要藏起来,那就谁也不知道了。沼泽地里有条小溪,鼓就埋在溪岸上的烂泥里,还有个十四岁的小伙子看守。小伙子个儿矮,又是哑巴,整天坐在那儿的烂泥里,蚊子黑压压地围着他打转,他就光着身子,遍体涂上泥巴,来对付蚊子的进攻。他脖子里总是吊着一只线袋,袋子里装有一根猪肋骨,骨头上还带着些肉,都发黑了,另外还有一根铁丝,串着两张鳞状树皮。小伙子一迷糊就流口水,口水滴落在蜷起的膝盖上。背后的矮树丛里不时有印第安人悄悄出来,站在那儿对他默默地瞅上好一阵才走,他却从来也不知道。
那贴身奴仆就躲在马棚顶上的草料棚里,天都黑尽了,他还躲在那儿。他也听见了鼓声。擂鼓的地方离这儿虽有三英里远,可是那咚咚咚的声音却直送进他的耳朵,仿佛鼓就在下面马棚里擂。他恍惚连火堆都瞅见了,恍惚还看见乌黑的四肢发着铜色的光泽,在腾起的火焰里穿进穿出。不过他知道事实上那儿是肯定不会有火堆的。那儿也是黑沉沉的一片,就跟这满是灰尘的草料棚里一样——岂止满是灰尘,头顶上那年深月久的、削得方方的暖和的椽子上还有一阵阵耗子跑动的声音呢,窸窸窣窣的,好似急速弹奏的和音。要说有火堆的话,也只有抱着小娃娃喂奶的妇女们身边才会有堆熏蚊火,她们一定是俯着身子,把沉甸甸耷拉下来的奶子塞在儿子嘴里,让小娃娃满满地含着奶头,咂个畅快,她们一定在默默想她们自己的心事,对鼓声不会在意,因为有火也就意味着有生命。
那轮船里也有个火——在支起的烛台和吊起的大床下,在众夫人的围视下,奄奄一息的伊塞梯贝哈就躺在那儿。他连那儿飘出的烟都看得见。就在太阳落山前不久,他看见医生穿着件鼬皮背心从里边出来,在轮船甲板的头上点着了两根涂着泥的树枝。“这么说他还没有死。”草料棚里的黑人冲着那窸窣有声的一片昏黑自问自答。他可以听见耳边有两个话音,一个是自己的,另一个也是自己的:
“人哪有不死的呢?”
“你已经死了。”
“对,我已经死了。”他轻声说道。他真想到擂鼓的地方去。他想啊,想啊,只当自己从矮树丛中一跃而出,舒展开自己那看不见的、瘦瘦的、油油的光膀子光腿,跳跃在鼓群里。可是这都办不到了,因为跃过了生限,那就必然是死亡。他已经入了死地,只是尚未死去罢了。大凡一个人给死神揪住,那总是在他活命的日子将尽未尽之时。此刻正就是死神已经追上了他,而他还一息尚存的当儿。椽子上耗子窸窸窣窣细小的跑动声一阵轻似一阵,渐渐消失了。他以前还吃过耗子呢。那时他还是个小伙子,才来美洲不久。他们是给装在高仅三英尺的中舱里,在热带海洋上度过了九十天以后才到的——在船舱里只听见那个醉醺醺的新英格兰船长老是在甲板上拉着调子念一本书,一直过了十年他才明白那原来就是《圣经》。来到了这儿,有一次也就这样坐在马棚里,他冷眼见到一只耗子出来活动,这耗子跟人混惯了,学得斯文了,脚不灵了,眼也不尖了;他没有费什么事,手到擒来,慢慢地把耗子肉吃了,使他奇怪的倒是这样的耗子居然也能逍遥无事,活到这一天。当时他身上还穿着奴隶贩子(是唯一神教会的一个会吏)给他的仅有的一件白衣服,还只会讲家乡的本族话。
如今他赤条条的,身上就是一条粗布短裤,那是印第安人向白人买来的,另外腰里还有一根皮条吊着他的护身宝。他的护身宝有两样,一是伊塞梯贝哈从巴黎带回来的珠母贝长柄眼镜,残剩半截,二是一颗水蝮蛇脑袋。这条水蝮蛇是他自己打死的,肉吃了,有毒的蛇头就留了下来。他躲在草料棚里,一边观察酋长府中轮船里的动静,一边听着鼓声,仿佛身在群鼓之中。
他在那里躲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瞅见穿鼬皮背心的医生走了出来,跨上骡子扬鞭而去。他一时之间连气都出不来了,眼看那细腿骡子扬起的尘雾都消散了,他才发觉原来自己还有气息。他觉得奇怪:怎么自己还在呼吸?怎么自己还得呼吸?他趴在那里悄悄瞭望,准备随时逃跑。他的眼珠子有些发亮,不过那是一种暗淡的亮光。他的呼吸急速而匀称。他看见路易斯·伯雷出来望了望天色。这时天已经很亮了,轮船甲板上早已有五个印第安人盛装坐在那儿;到中午时分,那里的人便已增加到了二十五个。下午还掘了一条沟,准备烤肉、煨白薯;到那时宾客已经近百,都拘谨地穿戴上了欧洲式的华丽服饰,威仪堂堂,沉着耐心。他看着伯雷把伊塞梯贝哈的那匹牝马从马棚里拉了出来,拴在一棵树上,接着瞥见他从府里牵出了伏在伊塞梯贝哈椅子旁的那条老猎狗,也在树上拴好。那畜生一到树下,就往地上一蹲,虎起了脸,对周围那么多面孔看了起来,不一会儿就汪汪地叫开了,一直到太阳下山还吠个不停。也就在太阳落山的时分,那贴身奴仆爬下了马棚的后墙,一头钻到泉水溪边。那儿四处早已是一派苍茫,走不多久,他索性拔腿跑了起来。他听得见那条猎狗还在背后直叫。奔到出水的泉眼附近,碰到了一个黑人。两个人,一个端然不动,一个快步飞奔,双方匆匆对看了一眼,仿佛这是越过两个世界的实际分界线。他迎着黑透的夜色只管奔去,闭上了嘴唇,紧握着拳头,大大的鼻子眼儿不断呼哧呼哧喷气。
他只管摸黑往前跑。他熟悉这一带的地形,他以前经常跟随伊塞梯贝哈在这一带打猎,伊塞梯贝哈骑马,他骑头骡子随从在侧,一同跟在猎狗后面,去追狐狸或臭鼬。对这一带熟悉的程度,他决不下于派来的追兵。他第一次看到追兵在第二天太阳下山前不久。那时他已经顺着小溪边的洼地跑了三十英里又原路折回,正在巴婆树丛里躺着,他第一次发现有人追踪。来人是两个,都身穿衬衫,头戴草帽,裤子卷得整整齐齐夹在腋下,手里并没有武器。两个都是中年人,都挺着大肚子,看那样子反正是走不快的;等他们回去报了信再赶到这里,总得要十二个钟点。他心里盘算:“这么说我就可以休息到半夜。”这里离庄园并不远,连生火烧饭的气味都闻得到,他已经三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肚子恐怕也真是饿透了。“不过现在更要紧的是得歇歇。”他对自己说。他躺在巴婆树丛里再三对自己这么说,因为他很需要歇歇,也急着想歇歇,就为了拼命要歇下来,倒弄得心儿怦怦直跳,跟刚才奔跑时一样了。他似乎已经连歇口气都不会了,这区区六个小时似乎也不够歇一口气,甚至还不够好好回想一下这气到底是怎么歇的。
天一黑,他又起来走了。他本来打算,既然无处可去,那就放松了步子,不停地跑上一夜吧,可是他一跑起来就又快得像拼命了,挺出了气喘吁吁的胸膛,翘起了张开的鼻翼,顶着沉闷的、刺人的黑暗跑去。他跑了个把钟头,早已跑得晕头转向,辨不出东西南北,于是就匆匆停住,过了一阵,隐隐听到了鼓声,他那颗狂跳的心才算踏实。根据声音来判断,离这儿不到两英里地,他就循声寻去,走着走着,终于嗅到了烟火堆的气息,尝到了那辣乎乎的浓烟味儿。他走到了鼓群里,鼓声也不停,只有那个头头来到了他的跟前。他站在滚滚的烟雾中,张大的鼻翼在翕动,泥污的脸上两颗眼珠滴溜溜转个不停,那逼人的目光虽然极力自敛,还是随着喘息喷散出来,仿佛他的眼珠子通着肺似的。
“我们早料到你会来的,”那头头说,“好了,快走吧。”
“走?”
“吃了就走吧。死人跟活人混在一起可不行啊,这你是知道的啦。”
“对,我知道。”他们谁也没有看着谁。鼓声也没有停止。
“你要不要吃点东西?”那头头又问。
“我现在不饿。我今儿下午逮住了一只野兔子,就躲起来吃了。”
“那就带点儿熟肉去吧。”
他收下了包在树叶里的熟肉,重又钻到小溪边的洼地里;过一会儿,鼓声就歇了。他就不停地走,直走到天色透亮。“我还有十二个钟点,”他心里一直在想,“可能还不止这些,因为夜里来追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他坐下来吃了肉,把手在大腿上擦了擦。然后就站起身来,脱下粗布裤子,到沼泽地边上重又坐下,两臂两腿,脸上身上,都涂上一层烂泥,这才抱住了膝头,低下了脑袋,坐在那里。一等天色大亮,东西都能见了,他就到沼泽地里去坐,坐着坐着就睡着了。他可连个梦都没有做。他也幸亏到了沼泽地里,因为猛然一觉醒来,已是日高三丈,一片明亮,跃入他眼底的赫然就是那两个印第安人。他们就在他的藏身处对面站着,腋下还夹着卷得整整齐齐的裤子,一副大腹便便、臃肿笨重的样子,脸色倒还和善,戴着草帽,衬衫下摆露在外面,显得有些滑稽。
“这差使真累人哪。”其中一个说。
“我是巴不得待在家里凉快凉快,”那另一个说,“可头人还等着要入土为安哪。”
“是啊。”他们不慌不忙地四下里看了看,其中有一个弯下腰去掸了掸衬衫下摆,拂掉黏附在上面的一团苍耳子,一边说,“这个黑人简直可恶。”
“是啊。那帮家伙除了给我们添烦恼,叫我们伤脑筋,还会干什么好事?”
中午过后不久,那黑人爬到一棵大树顶上,向庄园里眺望。远远看见两棵树上分别拴着伊塞梯贝哈的爱马和猎狗,中间一张吊床上安放着伊塞梯贝哈的遗体,轮船外的场地上停满了骡马大车,轻车鞍马,一群群服饰鲜明的女人跟老人小孩一起坐在烤肉的长沟旁,沟里烤肉的烟雾浓重,飘得很慢。男人和大小伙子则全部出动,要到小溪边的洼地里去跟踪追赶他,他们的盛装都已小心卷好,嵌在树杈里。不过酋长府的门口附近,也就是轮船大厅的门口附近,却还簇拥着一堆男人,他就盯着那里,不一会儿,便看见莫克土贝坐着一顶柿树杆的鹿皮轿,由他们抬了出来。他们所要追捕的那个黑人高高地隐蔽在密叶丛中,以平静的目光瞅着这一切;他见到了自己这无可挽回的命运,脸上的表情也跟莫克土贝的面色一样莫测高深。“好哇,”他暗自喃喃道,“这么说他要来了。这个做了十五年活死人的家伙,他也要来了。”
下午过了一半时,他面对面地撞上了一个印第安人。他们是在一条小溪的独木桥上相遇的——黑人憔悴,消瘦,却身板结实,不知疲倦,不顾一切,那印第安人体格健壮,样子和气,然而人世间最强烈的厌烦、第一等的怠惰,却都活生生地体现在他的身上。他一动不动,也不吭一声,就站在那独木桥上,眼看着黑人跳进水里,游到岸边,嚓的一声钻进灌木丛中不见了。
太阳下山前不久,那黑人瞧见有根横倒的圆木,就在圆木后边躺着。木头上有一行蚂蚁,列着队慢慢地向一头爬去。他就慢慢地捉蚂蚁吃,那种满不在乎的样子,就像筵席上的客人在吃一道菜里的盐花生一样。那蚂蚁也有一股盐味儿,引得他的涎水禁不住大流特流。他慢条斯理地捉着吃,看蚂蚁的队伍还是不乱不散,顺着木头爬,不偏不离,坚定不移,只顾爬向自己还漠然无知的厄运。这整整一天来他还没有吃过别的东西;泥巴结了块的脸上,一双滴溜溜的眼睛眼眶都熬红了。到太阳下山时分,他居然发现了一只青蛙,于是就顺着小溪边偷偷爬过去,冷不防前臂上像着了一刀似的,叫一条水蝮蛇不爽不快、拖泥带水地咬了一口。那条蛇咬得也真不高明,竟然在他手臂上拉出了两道长长的口子,像剃刀划的一样。由于蹿来时冲力太大、劲头太猛,那蛇一时就软瘫瘫地伏在那儿,仿佛因为自己无能,气得发昏,动弹不得似的。那黑人叫了声:“好哇,我的老祖宗!”手刚按上蛇头,不想那蛇又蹿起来在他臂上咬了第二口,第三口,咬得都很不得法,不爽不快的,像抓一样。“我可不想死啊。我可不想死啊。”那黑人连说了两遍。说到第二遍时,口气就平静了,可是轻声慢气之中却含着惊异,仿佛他在话儿自然而然出口之前,原来还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个心愿,至少并不知道自己这心愿是如此深切,如此强烈。
<h3>五</h3>
莫克土贝把那双鞋子也带上了。他尽管有轿子坐,可以一直躺在那儿,不过在行路时这鞋终究还是不能多穿的,所以他就在腿上铺了一方小鹿皮,把鞋子搁在小鹿皮上——那漆皮鳞面、有舌无扣的红跟鞋,如今已经起了裂,发了脆,有点走样了,鞋子下面那个仰面高卧的痴肥人形,不过比死人多了一口气,浩浩荡荡,一大帮人轮班替换抬着他,穿荆棘,过沼泽,就这样整天不停地肩负着一个罪恶的化身,一个罪恶的目的,准备去收拾一个已经没命的人。莫克土贝大概总觉得自己好比是个天神,此刻正由苦命的精灵抬着从地狱里匆匆穿过,这些精灵生时为他的不幸而操心,死后也就该糊里糊涂地伴着他受罪。
每次休息总是随从围坐一圈,轿子停在当中,莫克土贝一点不动地躺在轿里,闭着眼睛,一到此刻他脸色马上就平静了,显出一副早就有数的神情。歇上一会儿以后,他就可以穿会儿鞋了。身边的小伙子把他那双娇气的浮肿的大脚硬是往鞋里塞,好歹替他穿上了;于是他脸上顿时又出现了那种痛苦欲绝而又无可奈何的凝神屏息的表情,活像消化不良症患者。穿上以后,就又继续上路。他不动也不响,一直那样懒懒地躺在一步一晃、很有节奏地颠动的轿子里——那多半是无穷的惰性发挥了作用,可也说不定是英勇、刚强之类王者气概的表现。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再把轿子放下,上来看看他,他蜡黄的脸像个神像,满面都是汗珠。于是三筐或者双父儿就会说:“脱了吧。风头已经出过了。”这就把鞋子脱了下来。莫克土贝的脸色往往也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到这时才可以看出他呼吸的动作,气儿在他两片苍白的嘴唇间穿进穿出,带着一丝“嗳—嗳—嗳”的微弱声息。大家就再坐下,这时报信的,打探的,便走上前来。
“还没逮住吗?”
“还没哪。他投东边去了。估计到太阳下山他可以到达铁巴口。他到了那儿就得退回来。明天我们就可以把他逮住了。”
“但愿如此吧。越早了结越好。”
“是啊。都已经三天了。”
“杜姆去世那会儿,只花了三天功夫。”
“不过那次是个老头子,这一个年轻。”
“对,这一个是上等品种。明天要是能把他逮住,我就可以赏到一匹马。”
“但愿你得到赏赐。”
“好,这趟差使可实在不愉快。”
到这一天庄园里备下的吃喝也都吃尽喝完了。客人们各自回家,次日又都携粮而来,带来的东西可足够吃上一个星期的。那天伊塞梯贝哈却开始发臭了。将近中午,天气炎热,风一吹,溪边一带好远的地方都闻得到臭味。可是接连两天还是没有逮住那个黑人。一直到第六天薄暮时分,报信的才匆匆赶到轿前,报告说发现了血迹。“是他自己受伤的。”
“伤得大概不厉害吧,”三筐说,“咱们可不能打发个没用的人跟着伊塞梯贝哈去啊。”
“反而要伊塞梯贝哈去照料他,当心他,那怎么行呢。”伯雷说。
“情况还不清楚,”报信的说,“他躲起来了,又溜到沼泽地里去了。我们留了人在那儿看着。”
这一下,抬着轿子也走得飞快了。到这黑人藏身的那一带沼泽地不过是一小时的路程。人一忙,心一慌,忘了莫克土贝脚上还穿着鞋呢;等赶到那里,莫克土贝早已昏了过去。于是赶快脱下鞋子,把他救醒回来。
到天黑时,他们终于把沼泽地包围了起来。坐在那里,蚊蚋成群地围着他们打转。黄昏星已经不亮,低垂在西方的天际。天上渐渐参横斗转。大家纷纷说道:“就宽放他一夜吧。明天跟今天还不是一码事。”
“好,就宽放他一夜吧。”于是大家就不再说话,一齐盯着那黑沉沉看不见的沼泽地。一会儿嘈杂的声音平息了。过不多久,报信的从黑暗里钻了出来。
“他想往外逃呢。”
“把他堵回去啦?”
“回去啦。我们三个人倒担心了好一阵呢。我们鼻子一闻就知道他想在黑暗里偷偷溜过去,另外我们还闻到了点什么,总觉得好像有些情况,就是说不上来。我们觉得担心,原因也就在这里,后来还是他对我们说了我们才明白。他要我们当场立即把他杀了,说是反正天黑,一家伙来了,他连人面也看不见。不过我们疑心的情况可并不是这个,还是他把这闷葫芦给我们解开了。原来他叫蛇给咬了。那是两天前的事了。他胳臂肿了起来,发出了臭味儿。不过我们刚才闻到的可不是那股臭味儿,因为他的肿早已退了,胳臂只有小孩胳臂那么细了。他给我们看的。我们把胳臂还都摸了摸,三个人全摸过,果然只有小孩胳臂那么细了。他要我们给他一把斧头,让他把胳臂砍掉。可我们想反正明天也是一样嘛。”
“对,明天也是一样。”
“我们倒担心了好一阵呢。后来他又回到沼泽地里去了。”
“那就好。”
“是啊。刚才我们真担心哪。要不要我去禀告头人?”
三筐说:“我来回禀吧。”说着就去了。那报信的就坐下来,再给大家讲黑人的事。不一会儿三筐回来说:“头人说很好。回去照旧干你的差事吧。”
报信人悄悄退了下去。大家就在轿子周围坐着,时不时地打上个瞌睡。过了半夜,那黑人的声音把大家都吵醒了。他大声嚷嚷,自言自语,尖利突兀的一声声不绝地从黑暗里传来,闹了好一阵才沉寂下去。天亮了,一只白鹤拍拍翅膀,在淡黄色的天空里缓缓飞过。三筐醒过来了。他说:“咱们动手吧。今天该下手了。”
两个印第安人叽里呱啦地闯进了沼泽地。他们还没到黑人那儿就站住了——啊,那黑人唱起歌来了。人影儿已经可以看见了:光着身子,遍体都是干结的泥巴,坐在一根木头上,在那里唱歌。两个印第安人就在离他不太远的地方默默坐下,等他唱完。他仰面向着朝阳,在用本族的语言唱一支什么歌。声音清朗、洪亮,带着一种激昂、悲哀的情调。那两个印第安人说:“让他唱完吧。”于是就坐在那儿,耐心等待。等他歌声停后,这才走上前去。他回过身来,抬头望着他们,那戴着个面罩般的一脸泥巴已经开裂,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两片干裂的嘴唇贴着短短方方的牙齿。他这个泥巴面罩看去好像松松的,贴不住脸,仿佛自从他戴上以后,他一下子就瘦了很多。他的左臂一直紧靠着胸口,胳膊肘以下满是乌黑的泥,都结了块,哪还像个胳臂的样子。他们闻得出他有股味儿,难闻极了。他不声不响的,一个劲儿瞅着他们,最后还是印第安人碰了碰他的胳臂,对他说:“来吧。你跑得不错哪。这也就不算丢脸了。”
<h3>六</h3>
晴朗的早晨沾染了一股臭气,大队人马快到庄园时,那黑人的眼睛才微微转了转,像两颗马眼似的。烤肉沟里散出的烟紧挨着地面,都飘到了坐等在场地上和轮船甲板上的宾客们身上——这班穿戴得漂漂亮亮、显得不大自然、看着也有点别扭的客人,都是老幼妇孺。他们派了几个报信人沿着小溪来回传信,还派了一个跟着先头部队跑在前边,所以伊塞梯贝哈的遗体早已连同他的爱马、猎狗,一起移到了掘好的墓坑前,不过他生前起居的府第左右似乎总还闻得到他那股死人味儿。等到莫克土贝的轿子登上土坡时,客人都已经纷纷朝墓坑那儿跑了。
一眼看去,那黑人是最高的一个了,那昂得高高的脑袋,短短的头发,满脸泥巴,突起在大队人马的头顶上。他呼吸都很困难,仿佛推迟了六天,死命挣扎了六天,六天死命挣扎的劳累如今一齐压到了他的身上。队伍虽然走得不快,可是他左臂蜷紧在胸前,那带着伤痕的裸露的胸膛却不住地起伏。他一直这边望望,那边瞧瞧,却似乎根本什么也没看见,好像眼光和视觉总有些脱节似的。嘴巴张开了一条缝,露出阔阔白白的牙齿来:他直喘大气了。已经朝墓坑那边走去的客人都停了脚步,回过头来,有人手里还捧着肉,那黑人一刻不歇的眼睛带着两道迫切而又克制的目光,在他们脸上扫过。
三筐问他:“你要不要先吃点东西?”一遍不行,又问了第二遍。
“噢,对了,”那黑人说,“我是要吃点东西。”
人群反倒往回挤了,大家都想挤到中间去。消息马上传了开来:“他要先吃点东西。”
到了轮船跟前,三筐说:“坐下吧。”那黑人就在甲板边上坐下。他还在喘息,胸脯不住地起伏,头也左一转右一转的,跟着白白的眼珠子转个不停。他之所以视而不见,问题似乎出在心里,是因为心里断绝了希望,而不是因为眼睛丧失了视力。吃的拿来了,他们就一声不吭地看他吃。他把东西往嘴里一塞,就嚼了起来,可是嚼着嚼着,那嚼得才只半烂的东西却从嘴角边上退了出来,顺着下巴往下滴,都落到了胸口上。过了一会儿他索性不嚼了,这个赤条条浑身泥巴的汉子,就坐在那儿,膝盖上搁着个盘子,张开了嘴巴,烂糊糊的东西塞满了一嘴,双目圆睁,不停转悠,一口一口地直喘气。他们还是看着他,耐心等待,毫不动容。
过了好一会儿,三筐才说:“来吧。”
“不,我要喝水,”那黑人说,“我要喝水。”
水井在土坡下不远处,靠奴舍那一边。土坡上斑驳一片,铺满了晌午的浓阴,往日在这个恬静的时刻,伊塞梯贝哈总是坐在他的椅子里打盹,只等吃过了午饭就美美地睡上一个下午,贴身服侍他的这个黑人这时也就得了空闲。他可以在厨房门口一坐,跟做饭的女人闲聊天。从厨房后面望去,奴舍中间的小巷静悄悄的,一片安谧,远远可以看见两边人家的妇女在隔巷答话,像乌木娃娃一样踩在尘土里的黑小孩身上飘过一阵阵炊烟。
“来吧。”三筐说。
那黑人夹在人群里走,看去比谁都高。客人们又都朝墓坑那边去了,伊塞梯贝哈和他的爱马、猎狗都在那儿等着呢。那黑人一路走,高高昂起的头一路转个不停,胸口也一路起起伏伏。三筐叫他:“来吧。你不是要喝水吗?”
那黑人说:“对,对。”他回头对酋长俯瞅了一眼,就朝土坡下的奴舍望去。今天没有人家举火做饭,门洞里也人影全无,尘土里更见不到一个黑小孩。他气喘吁吁,心里在说:“我这条胳臂叫蛇给咬了,一口,两口,一连咬了三口,咬一口就抓出两道口子。咬得我直叫:‘好哇,我的老祖宗。’”
三筐又叫他了:“快来吧。”那黑人还是走得一丝不苟,高高地抬起了腿,高高地昂起了头,像在踩踏车似的。眼珠子射出两道迫切而又克制的目光,活像一对马眼。三筐说:“你不是要喝水吗。喏,到了。”
井里有一只葫芦瓢。他们满满地舀了一瓢水,递给黑人,看着他喝。瓢儿凑到了泥巴干结的脸前,慢慢翘起来了,可是眼睛却还在那儿不停地转。他们看见他的喉咙在骨碌碌地动,可是晶莹的水却都从瓢的两头哗哗地泻下,顺着下巴、胸脯,往下直流。一会儿就流完了。三筐说道:“好了,来吧。”
那黑人说声“等等”,又舀了一瓢,凑到脸前,瓢儿慢慢翘起,一双眼睛还是照样不停地转。他们又看见他的喉咙骨碌碌地动,水还是没有灌下嗓子眼儿,却如无数利刃在下巴上挑开了一层皮,又在结满泥巴的胸脯上冲出了许多沟沟。他们还是耐心地等着,头人的族人也罢,宾客也罢,亲戚也罢,一律都是威仪堂堂,神态端肃,不动声色。过不多久,尽管那空瓢越举越高,尽管那黑黑的喉咙还在一再枉自空咽,水却没了。胸口一块被水冲松的泥巴掉落下来,跌碎在他泥污的脚下。从翘起的空瓢里还可以听见他“嗳—嗳—嗳”的声息。
“来吧。”三筐说着,就从黑人手里接过了葫芦瓢,重新在水井里挂好。
(蔡慧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