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一</h3>
两个印第安人穿过庄园,直奔黑奴居住区而去。部落里的奴隶就都住在那面对面的两排屋里,粗砖砌的房子,粉刷得干干净净,中间夹着一条小巷,倒还阴凉,地下尽是深深浅浅的光脚印子,还有三五个自制的玩偶默默地躺在尘埃里。就是没有半个人影儿。
“我就料到会有这一手。”一个印第安人说。
“有个屁。”另一个说。这时虽是晌午时分,巷子里却是空荡荡的,小屋门洞里也都阒无一人,起了裂缝、涂了灰泥的烟囱没有一个冒出炊烟来。
“是啊。咱们当今头人167他的老爷子当年去世的时候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还当今呢,该叫已故头人了。”
“对。”
先开口的那个印第安人名叫三筐,年纪兴许已有六十了。两个人都是矮墩墩的,还算结实,俨然一副“自由民”的架势,大肚子,大脑袋,泥土色宽宽的大脸膛,安详的脸色看上去迷迷糊糊,仿佛暹罗或苏门答腊一堵残壁上雕着的两个头像,隐隐出现在薄雾中。那是阳光造成的感觉——阳光奇猛,阴影也就奇浓。他们的头发活像烧得光光的土地上长出的芦苇。三筐还有一只彩色的鼻烟壶,当个耳坠戴在耳朵上。
“我一直说的,这一套做法不好。想当年,一没有这些房子,二没有黑人。那时候自己的光阴自己受用,真是从容自在哪。哪儿像现在,还得给他们找活儿干,把大半的功夫都花费在他们的身上——这帮人哪,干起活来就不怕出臭汗。”
“他们简直像马,像狗。”
“他们跟这人间世界的什么东西都不像。他们什么都不在乎,只有出了臭汗才算满意。真比白人还讨厌。”
“头人总不见得会亲自去找活儿来给他们干吧。”
“就是这话。养奴隶我不赞成。这种做法不好。当年的世道,那才好呢。现在这一套不行。”
“当年的世道你也没有见过吧。”
“有人见过,我听他们说的。反正现在这一套我算是尝过滋味儿了。出臭汗,那不合人的天性。”
“可不。瞧他们的皮肉,老出汗都成了那个样子。”
“是啊,都发黑了。连味道也发苦了。”
“你吃过?”
“从前吃过。那时候年纪还轻,胃口也比现在强多了。我眼下可比不得从前咯。”
“是啊。他们现在也值钱了,吃掉不上算了。”
“那种肉有一股子苦味,我受不了。”
“既然白人愿意拿马来换,那吃掉就不上算了。”
他们进了小巷。门前长了青苔的石阶下,跟肉骨头、破葫芦瓢盘子一起默默躺在尘土里的,就是那种木削布缠、上插羽毛、做成神像样子的软瘪瘪的玩偶。可是小屋里全都没有一点声息,门洞里也不见半个人影儿;自从昨天伊塞梯贝哈去世以后,就是这样的情况了。其实他们俩也早就料到了。
正中那所小屋比别的屋子都要稍微大一些,每到月亮盈亏到一定形状时,黑人就都聚在这所屋里,祭礼先在这里进行,到黄昏以后再移到小溪边的洼地上,他们的鼓就藏在那边。一些小东西则都放在这间屋里,有各种神秘的祭器,还有用红泥涂了种种标记、作为祭祀记录的一根根树枝。地中央是一只炉子,当头屋顶上有一洞,炉子里有一些木柴的冷灰,上面吊着个铁锅。百叶窗都关上了。那两个印第安人在逼人的阳光里待久了,乍一进屋,眼睛一时什么也辨不出来,只觉得刷地一下,眼前一片黑暗,黑暗里依稀有许多眼珠子在滴溜溜打转,因而恍若满屋都是黑人。两个印第安人在门口站住。
“是嘛,”三筐说,“我就说过这种做法不好。”
“这个地方我简直待不下去。”那另一个说。
“那是因为你闻到有股味儿,黑人一害怕就有这么股味儿。我们害怕时不发出这种味儿。”
“这个地方我简直待不下去。”
“你也害怕得有股臭味儿了。”
“咱们嗅到的味儿只怕是伊塞梯贝哈身上来的。”
“对咯。其实他心里有数。他知道咱们会扑空。他临死的时候早就料到咱们今天跑来非扑空不可。”一派幽暗混浊之中,黑人的眼睛在四下里打转,黑人的气味在周围荡漾。三筐冲着屋里说:“我是三筐,你们都认识我的。我们是奉头人的命令来的。我们要找的那一位他逃走了吗?”黑人没有言语。他们那股味儿,他们身上那股臭气,似乎在热烘烘静止的空气里时起时伏。他们似乎是在那里一齐苦苦思索一件年代久远的事,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他们就像是一条章鱼,他们就像一棵大树见了老根,就在泥土刨开的一瞬间,露出了底下那长久不见阳光,郁愤难舒的一大堆,纠结盘曲,粗而奇臭。“说吧,”三筐又接下去说,“我们的差使你们都清楚。我们要找的那一位他逃走了吗?”
“他们在琢磨什么呢,”那另一个说,“这个地方我是待不下去了。”
“他们肯定知道点情况。”三筐说。
“你是说他们把他藏起来了?”
“不,他是逃走的。昨儿晚上就逃走了。这事从前有过先例,当今的头人他爷爷去世的时候就发生过这样的事。为了抓那个人我们花了三天功夫。杜姆也就拖了三天没咽气,一个劲儿地念叨:‘我的马,我的狗,我都见到了,就是见不到我的奴隶呀。你们把他怎么啦,弄得我不能安安心心闭上眼?’”
“他们可不想送命。”
“就是。他们都是牛脾气。这就老是给我们添麻烦。这帮子人呀,不懂得荣誉,不晓得体面,尽捣乱。”
“这个地方我待不下去了。”
“我也是。不过话说回来,他们到底是野蛮人,当然不懂得尊重风俗习惯。所以我说眼前这一套做法不行。”
“就是。他们都是牛脾气。他们宁肯在毒日头底下干活,也不肯陪着酋长入土为安。现在这个人又逃走了,真是!”
黑人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出一点声。白白的眼珠子直打转,目光愤激地克制着。一股子臭气浓极了。那另一个印第安人说:“是的,他们害怕了。咱们这该怎么办呢?”
“去回禀头人。”
“莫克土贝肯听?”
“他不听又怎么样呢?他心里是不大想管,可他到底是当今的头人啊。”
“对,他是头人了。他现在可以把那双红跟鞋一直穿在脚上了。”两个人就转身出了门。门框里其实并没有门。这里哪一间屋子都没有门。
“他以前早穿过了。”三筐说。
“那是背着伊塞梯贝哈偷偷穿的。如今那可是他的鞋了,他是头人了。”
“就是。为了这事伊塞梯贝哈还不高兴呢。我听人说的。据我所知,他曾经对莫克土贝说过:‘等你做了头人,这鞋就归你。没到时候,鞋还是我的。’可现在莫克土贝当上头人了,他就可以穿个痛快了。”
“对,”那另一个说,“他现在是头人了。以前他老是背着伊塞梯贝哈偷偷儿穿,不知道伊塞梯贝哈晓得不晓得。伊塞梯贝哈人还没老,就一命呜呼了,莫克土贝接位当了头人,红跟鞋也就归了他了。对这事儿你有什么感想?”
“我根本就不去想,”三筐说,“你想了?”
“我也不想。”另一个说。
“好,”三筐说,“算你聪明。”
<h3>二</h3>
酋长府坐落在一个土墩上,四周都是栎树。正面就是一层,是一艘轮船的舱面船室原封不动搁在那儿。说起来那还是伊塞梯贝哈的父亲杜姆手里的事了。有一次碰到一艘轮船在岸上搁了浅,杜姆就带了奴隶把舱面船室拆下来,用柏树干当活动轮子,从陆上拉回到家里,行程十二英里,历时五个月。他当时的所谓酋长府,其实总共就是一堵砖墙,轮船拉来,便横靠在墙上。如今那百叶门门楣高处标明船室名称的金字上方虽还伸出了洛可可式的檐口,却早已边损漆落、光彩黯淡了。
杜姆生下来的时候,身份不过是个小酋长,他是个“明哥”168,酋长家有三个外甥,他便是其中之一。年轻的时候他从密西西比河北段坐上一艘龙骨船,作了一次新奥尔良之行。当时新奥尔良还是一座欧洲人的城市,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位“舍尔·布朗迪”169骑士德·维特雷,此人的社会身份从表面上看也跟杜姆相当。杜姆得了这个保驾将军的护卫,就冒充舅家土地的世袭继承人,以酋长、头人的身份出现在新奥尔良河滨一带的强徒赌棍之中。正是这个德·维特雷骑士,管他叫作杜姆,杜姆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的。170
这两个人到处形影不离——一个是印第安人,矮胖身材,一脸犷悍粗野的神气,叫人摸不清底细;一个是巴黎人,一直流落在海外,据说是卡隆特莱171的相识,威尔金森将军172的密友。后来两个人忽然又双双销声匿迹,原来常去的那些暧昧的去处从此再也见不到他们的踪影,只留下了一些传奇般的风闻,说是杜姆赢得钱的数目大到如此这般,另外还提到了一个大姑娘,是西印度一家相当有钱的大人家的小姐,说杜姆失踪以后,那姑娘的兄长、一家的嗣子,还带了把手枪,到杜姆以前常到的地方去找过他,找了好一阵子才作罢。
六个月以后,那个大姑娘搭上了去圣路易斯的班船,从此也不见了。班船一天深夜在密西西比河北段的一个木码头上靠了岸,姑娘由一个黑人侍女伴着下了船。有四个印第安人赶了一辆马车来迎接她。她那时早已有了身孕,所以马车不敢走快,走了三天才到,到庄园一看,杜姆已是这里的酋长了。杜姆对她绝口不谈自己这酋长是怎么当上的,只说舅父和表兄都突然亡故了。当时的酋长府无非就是一堵砖墙,是叫无所事事的奴隶砌起来的。靠墙支起了一个单坡的茅草屋顶,下面隔成几个房间,肉骨头和垃圾满地乱丢,这就是府第了。四外上万英亩一大片,是稀世少有的林野,宛如皇家的猎苑,鹿群到处自在吃草,好像家养的一样。就在伊塞梯贝哈坠地前不久,杜姆和姑娘匆匆结了婚,主持婚礼的是一位巡回牧师兼奴隶贩子,他骑了一头骡子,鞍子上绑着一把布伞,还有足足三加仑的一坛威士忌。其后杜姆又不断地弄奴隶来,并且学了白人的样,种上了一部分土地。不过他始终没有那么多活儿给奴隶干。大部分奴隶根本无事可做,还是把非洲丛林中的那套生活全部照搬过来过,只有逢到杜姆请客的日子那才遭殃:杜姆会放出狗来把他们当猎物追逐,以娱宾客。
杜姆去世那年,儿子伊塞梯贝哈年方十九。他不但继承了那一大片土地,还继承了五倍于当年的黑奴,这么多奴隶,他可实在没有一点用处。虽然头人的头衔是归了他,管理部族却另有一个掌权的集团,都是他的堂表兄弟、叔伯舅舅之类;就为了这个黑人问题,后来他们终于坐下来举行了一次机密会议,在轮船房门门楣高处的金字映照下,一个个坐在那里,神情严肃,莫测高深。
“吃他们不是个办法。”一个人说。
“怎么?”
“他们人太多了。”
“这倒是真的,”又有人说,“咱们要是一开这个例,那就势必把他们全吃了。那么多肉食,人吃了不好。”
“他们的肉恐怕跟鹿肉也差不多吧,我看碍不了事。”
“咱们可以杀掉一些,杀了别吃。”伊塞梯贝哈说。
他们对他瞅了好一会儿。有个人说:“那为什么呢?”
“是啊,”又有一个人说,“这事可使不得。杀掉他们太可惜了。你想想,咱们为了找事给他们干,为他们费的心还少吗?咱们应该学白人的做法。”
“怎么个做法?”伊塞梯贝哈问。
“多开地,多种庄稼,让黑人吃饱,多多繁殖,繁殖出来就卖掉。咱们也可以开垦土地,种上庄稼,繁殖出黑人来,卖给白人,好换钱。”
“可换了这些钱来又怎么办呢?”又有个人问。
他们想了半晌。
“这就将来再说吧。”前一个人说。他们还是坐在那里,神情肃然,莫测高深。
“这么说就要干活咯。”那后一个人说。
“让黑人干去。”前一个人说。
“对,让黑人干。出臭汗可不好受,身上湿淋淋的,弄得毛孔都张开了。”
“到晚上就受凉了。”
“对,让黑人干去。他们好像挺喜欢出汗似的。”
于是他们就叫黑人开垦了土地,种上了庄稼。本来奴隶全都住在一个大围栏里,围栏一角架上一个单坡屋顶,真跟猪圈差不多。现在可也造起奴舍来了,弄了好些小屋,把年轻的男女黑奴配了对,派在小屋里住;过了五年,伊塞梯贝哈便向孟菲斯的一个奴隶贩子卖出了四十名奴隶,拿了这笔钱,在他新奥尔良那位舅舅的指引下,出了一趟洋。那时“舍尔·布朗迪”骑士德·维特雷已是巴黎的一个龙钟老翁了,头戴假发,身穿紧身背心173,一张牙齿尽落的皱皮老脸总是留着几分心眼儿,做出一副怪里怪气的苦相,似有无限的悲痛。他向伊塞梯贝哈借了三百块钱;作为答谢,就介绍伊塞梯贝哈踏进了某些“圈子”。一年后伊塞梯贝哈渡洋而归,带回了三样东西:一张描金大床,一对多枝大烛台(据说蓬巴杜174当年就常在这烛台的光映照下对镜梳妆,路易王则总是隔着她的粉肩对自己镜中的脸儿嘻嘻傻笑),还有就是一双红跟轻便鞋。鞋子太小,他穿不下,因为他向来是光脚板惯了的,这次为出洋到新奥尔良,才第一次穿上了鞋。
他特意用棉纸把鞋包得好好的带回家来,平时鞍囊里塞满了防虫蛀的香柏皮,他总留下一个口袋,一直把鞋藏在那儿,只是偶尔才取出来给儿子莫克土贝玩玩。莫克土贝那时三岁,扁扁的大脸盘儿很像黄种人,老是罩着一副打不破、摸不透的木然的神气,可是一见鞋子就立刻判若两人了。
莫克土贝的生母是个娟秀的姑娘,是有一次在瓜田里当班干活的时候让伊塞梯贝哈看见的。伊塞梯贝哈收住了脚步,盯住她瞧了好一阵——壮实的大腿,挺拔的腰背,恬静的神态。那天他本来打算要到小溪边上去钓鱼,这一下就再也不走了。很可能他一边呆呆地瞧着那个浑然不觉的姑娘,一边就在心里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自己那位扇子摇摇、缎带飘飘的母亲,就有黑人的血统,是个城里来的私奔女,为了那件丢人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叫人笑话。结果,那个姑娘不过年就生下了莫克土贝。莫克土贝才三岁就已经穿不下那双鞋了。在静静的炎热的下午,看他发了狠劲,死不认输,硬是要跟鞋子拼命,伊塞梯贝哈就在心里暗暗好笑。这莫克土贝斗鞋的场面,他看了好多年,也笑了好多年,因为莫克土贝始终不肯死心,总想穿上,一直到十六岁上才罢手不干。应该说,那是伊塞梯贝哈以为他罢手不干了。其实他只是没在伊塞梯贝哈的面前干罢了。后来还是伊塞梯贝哈新娶的那位夫人告诉了丈夫,说是鞋子早已给莫克土贝偷去藏起来了。伊塞梯贝哈这一下可笑不起来了。他把那位夫人打发开,独自一人想了想,喃喃自语道:“唉,我倒也还想多活几年呢。”他派人把莫克土贝叫来,对他说:“我把鞋子给你吧。”
莫克土贝那时二十五岁,还没娶亲。伊塞梯贝哈个儿不高,不过比儿子还是高出了六英寸,体重也轻了近一百磅。莫克土贝早已害上了肥胖病,大大的脸盘儿痴呆苍白,手脚浮肿。“鞋子现在就归你了。”伊塞梯贝哈说完,便冷眼瞧着他。莫克土贝可只是进门时瞧过他一眼,那是匆匆的、谨慎的一眼,遮遮掩掩。
他说了声“谢谢”。
伊塞梯贝哈对他直瞅了。他真不知道莫克土贝这双眼睛到底算是见到了什么没有,到底算是看着什么没有,“怎么,鞋子给了你,总不见得还是无动于衷吧?”
莫克土贝仍然只是一声“谢谢”。伊塞梯贝哈当时正在用鼻烟,有个白人教了他一种用法,就是撮点烟末在嘴唇里边,用一根橡胶树或锦葵的嫩枝儿,挑着烟末往牙上搽。
“唉,”他说,“人哪有长生不老的呢。”他望了望儿子,这回可是轮到他自己的目光茫然,什么也看不见了,他沉思了片刻。谁也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只听见一句,像是低声自语:“是啊。可杜姆的舅父并没有红跟鞋。”他又望了望儿子,儿子是又胖又呆。“归根结底一句话,人心隔肚皮,谁保得定人家不是在暗暗打什么主意呢,等到明白过来可就来不及了。”他坐在一把绷着鹿皮条的藤条椅里寻思,“那双鞋他根本就穿不下。他那一身肥肉,不但弄得他泄气,连我也觉得灰心。那双鞋他根本就穿不下。可是这能怪我吗?”
他又活了五年,就去世了。他是一天晚上突然得病的,虽然医生穿上了鼬皮背心来了,还烧了树枝条,可没挨到第二天中午他就咽了气。
那也就是昨天。如今墓坑早已挖好,高亲贵戚也都已纷至沓来,十二个小时没有断过,有坐大车的,有骑马的,也有徒步的,一是来吃烤狗肉、玉米豆、煨白薯,二才是来参加葬礼。
<h3>三</h3>
三筐他们回酋长府来了。路上三筐说:“总得要三天!总得要三天!弄得吃喝都招待不上来!这种事我可见识过。”
另一个印第安人名叫路易斯·伯雷。“天这么热,三天他都发臭啦。”
“是嘛。这帮子黑人,就是给人添麻烦,叫人操心。”
“也许用不到三天吧。”
“他们逃得可远哩。是啊,只怕头人等不到入土,就要叫我们闻闻他那股臭味了。你瞧着吧,我说的不会错。”
快近酋长府了。
“他现在就可以穿那双鞋了,”伯雷说,“可以当众穿了。”
“暂时还不能穿。”三筐说。伯雷对他瞧瞧。三筐便又说:“先得带队去抓人。”
“莫克土贝去抓人?”伯雷说,“你看他会去?连说话都还觉得吃力呢,他会去?”
“不去又怎么办呢?快要发臭的可是他的亲爸爸。”
“这倒是真的,”伯雷说,“他要穿这双鞋倒还得付出点代价哩。是呀,其实他这双鞋也并不是白拿的。你说呢?”
“你说呢?”
“你说呢?”
“我什么也说不上。”
“我也说不上。反正这双鞋伊塞梯贝哈现在也不用了。莫克土贝要拿着就拿着吧,伊塞梯贝哈也不会计较了。”
“就是。人总是要死的。”
“就是。他要拿着就拿着吧,死了一个头人照样还有一个头人。”
门廊是树皮盖的顶,下面用剥了皮的柏树干做支柱,比那轮船舱面上最高的一间屋还高出许多,底下的廊道没铺石子,仅仅是一长条踩硬了的泥土地,逢到刮风下雨的日子,骡马就都拴在那儿。在轮船甲板的船头那边,坐着个老头和两个女人。一个女人在煺鸡毛,一个女人在剥玉米。老头在说话。他光着脚,穿一件长长的亚麻布礼服大衣,戴一顶海狸皮帽。
“这世道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他说,“都叫白人给败坏了。我们的日子多少年来一直过得蛮好,可后来白人偏要把他们的黑人硬塞给我们。以前,上了年纪了,就在阴头里一坐,吃吃玉米煨鹿肉,抽抽烟,讲讲人生的荣耀,谈谈正经的大事,可现在呢?为了照应那帮子爱出臭汗的家伙,连老头子都累得命也没啦。”一见三筐和伯雷穿过甲板走来,他就收住了话头,抬头对他们瞧瞧。昏花的老眼透着一股怨气,脸上小皱纹多得数不清。他问了声:“他也逃走了吧?”
“对,”伯雷说,“逃走了。”
“我就知道会逃走。我早对他们说了。这一来就得等三个星期,当年杜姆去世的时候就等了三个星期。不信你们瞧。”
“是三天,不是三个星期。”伯雷说。
“那时候你在啦?”
“没在,”伯雷说,“不过我听人家说的。”
“嗐,那时候我可在哪,”老头儿说,“整整三个星期,沼泽地里,荆棘丛中,哪儿没有跑到……”那两个可只管往里走,由他一个人去絮叨。
早先的轮船大厅如今只剩了慢慢朽烂的一副空架。亮铮铮的红木雕花只发过短短一阵子光彩,而今几经发霉变色,早已成了一团团玄之又玄的图案,只剩下框子的窗子像是眼珠子上长了白内障。大厅里放着几袋东西,不是种子便是粮食,还有四轮大车的一副前轮轴,车轴上两个C型弹簧因为没有压上分量,都松开了婀娜的身子,发锈了。一个角落里有只柳条笼子,里边一只小狐狸在无声无息地不停来回奔跑;三只精瘦的斗鸡在尘土里乱踩,满地是斑斑的粪干。
他们穿过那堵砖墙,走进一间圆木垒壁、裂缝累累的大房间。那四轮大车的后轮轴就放在这间屋里,卸下的车身也横倒了搁在一边,窗洞上钉满了柳条,柳条缝里又伸进了好几个鸡头,都鸡冠凌乱,默默地瞪出了愤愤的溜圆小眼,那都是还小的斗鸡。脚下是压得很坚实的泥地。一个角落里靠墙搁着一把简陋的耕犁和两把手工削成的船桨。顶棚上挂下四根鹿皮条,伊塞梯贝哈从巴黎带来的那张描金大床就吊在那里。床上一无垫子,二无弹簧,如今床架上一竖一横,齐齐整整绷着许多皮条,做成个网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