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奥兰治中学,有的教师表现出科尔曼感觉得到的偏心,他们对他的肯定与他们慷慨施予聪明白人孩子的赞赏相比,是有偏差的,但并没有达到阻挠他实现目标的程度。不论他遇到什么轻视或障碍,他都以跨越低栏的方式加以克服。即使只是为了假装坚不可摧,他也会将事态轻描淡写地打发过去,而别人,比如瓦特,就做不到或不愿那么做。瓦特是大学足球队员,功课上乘,作为黑人,皮肤并不比科尔曼略深些许,但他总显出愤世嫉俗的样子。比方说,当他没被请进一个白人孩子的家门,而被迫等在门外时,当他没受到邀请参加一个他傻里傻气地当成好友的白人队员生日派对时,和他分住一间卧室的科尔曼就会接连几个月听他唠叨不停。当瓦特在三角学没得到他该得的A时,他直接跑到教师面前,站在那儿,冲着那人的白脸皮说:“我认为你犯了个错误。”当教师查看记分册,又看过瓦特卷子上的分数后,回来找到瓦特,在承认错误的同时,还厚着面皮说:“我不相信你的分数有那么高。”只有在说了这句话后才把B改成A。科尔曼连做梦都不会想到请老师改分数,他也从来没认为有这个必要——或许因为他不具备瓦特怒发冲冠的倔强,或许因为他很幸运,或许因为他更聪明,在功课上出类拔萃不用下瓦特那么大的工夫,首先是因为他得了A。七年级时,他没被邀请参加一个白人朋友的生日派对(而那孩子就住在街尽头拐角处的公寓里,公寓管理人的小白人儿子,从幼儿园起就和科尔曼同出同进),科尔曼没有把那当做白人的歧视——在最初一阵莫名其妙之后,他把那看做迪基·瓦特金愚蠢父母对他的排斥。当他教奇斯纳医生的班级时,他知道有孩子讨厌他,不喜欢被他碰上,或沾上他的汗水,偶尔会有个孩子退出——再一次,又是因为父母不愿要孩子接受来自一个有色人种孩子在拳击或在任何方面的指导。然而,不像瓦特,瓦特对任何轻慢都耿耿于怀,科尔曼却最终能设法忘记,一笔勾销,或决定做出不计前嫌的样子。曾经有过一个白人田径运动员在车祸中受重伤,队员们争先恐后到他家献血,科尔曼也是其中之一,然而他的血却是那家人没有接受的。他们对他表示感谢,告诉他他们已有了足够的血,但他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不,并不是因为他不了解情况。他太机灵,不可能不明白。他跟许多纽瓦克白人运动员在田径赛上竞争:从巴林格来的意大利人,从东区来的波兰人,从中环来的爱尔兰人,从威克瓦西来的犹太人。他看见了,他听到了——他偷听到了。科尔曼明白身边发生的事,但他同样知道此刻没有在身边发生的事,然而那却是他生活的核心。他父母的护佑,他六英尺两英寸半哥哥的保护,他自己内在的自信,他快乐的魅力,他跑步的本领(“奥兰治最快的孩子”),甚至别人有时无法给他定位的肤色——所有这一切加在一起使得科尔曼忍受了瓦特不能忍受的侮辱。另外还有性格的差异:瓦特就是瓦特,绝对是瓦特,而科尔曼绝对不是瓦特。也许没有比这更能解释他们不同的反应了。
但“黑鬼”——指他?这使他怒不可遏。然而除非他想引起更大的麻烦,否则只有走人,别无他法。这不是在毕地阿司的业余拳击赛场,这是华盛顿特区的沃尔沃商场,他的拳头派不上用场,他的脚力派不上用场,他的愤怒也同样无能为力。忘掉瓦特。他父亲会如何接受这个侮辱?每一天都在餐车上以某种形式接受诸如此类的侮辱!科尔曼以前从来没有意识到(尽管他聪明绝伦)他的生活一直受到多少的呵护,也没有测量出他父亲的毅力有多么坚韧,或明白父亲是股多么强大的威力——强大并不因为是他父亲。终于他看清了父亲所必须承受的一切,他也看清了父亲的无助。以前他很天真,以为西尔克先生处处表现得盛气凌人,不苟言谈,有时令人不堪容忍,定是个刀枪不入的铁人。但因为有人终于(虽然晚了些)当面叫科尔曼黑鬼,才使他最终认识到父亲原来是为他抵挡巨大美国威胁的巨大屏障。
但这并没有使得他在霍华德的生活有丝毫的改善,尤其是当他开始与他同室的孩子相比时,他都能感到自己身上存在着某种黑鬼的东西,他们有着各色各样的新衣服穿,口袋里有的是钱花,夏天不必在家乡炎热的街道上溜达,而是去“营地”——并非泽西乡间的童子军营,而是高档游乐场。他们在那里骑马,打网球,演戏。究竟什么是“科逖利恩舞”?高地海滩在什么地方?这些孩子到底在谈些什么?他是一年级浅肤色学生中肤色最浅的一个,甚至比他茶色的同室还要浅,但他好像是最黑的、最倒霉的农工,尽管他们都知道他不是。他从入学第一天起就痛恨霍华德,不出一星期,就痛恨华盛顿,所以10月初当得知父亲在从费城三十条街站开往威尔明顿的宾州铁路餐车上伺候乘客用餐时突然倒地身亡时,科尔曼回家奔丧,他告诉母亲他跟那所大学玩完了。她请求他再给它一个机会,告诉他肯定还有和他一样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像他一样领取奖学金的孩子,可以相处交友,但不论他母亲说什么,再正确,也改变不了他的想法。只有两个人可以在他下决心后让他改弦易辙:他父亲和瓦特,即使他们也只有在几乎摧垮他的意志时才能做到。但瓦特跟着美军驻扎在意大利,而科尔曼不得不按指令行事才能与之和解的父亲已不在身边以洪亮的嗓音下达任何命令了。
当然他在葬礼上哭了,而且知道是多么巨大的东西被突然夺走了。当牧师朗读圣经上的段落之后,又从父亲最心爱的莎士比亚戏剧集——那本特大号有着松软皮封面的书,科尔曼小时候一看见它总要联想起西班牙长耳狗——选读裘力斯·恺撒的片段时,儿子对父亲的威仪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他大起大落的辉煌,对于这种辉煌,身为刚离开东奥兰治狭小家园仅一个月的一年级大学生,科尔曼开始依稀辨认出其中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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懦夫在未死以前,就已经死过好多次;</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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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一生只死一次。</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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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所听到过的一切怪事之中,</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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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贪生怕死是一件最奇怪的事情,</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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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死本来是一个人免不了的结局,</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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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要来时谁也不能叫它不来。</blockquote>
牧师吟咏“勇士”一词时,将科尔曼企图保持清醒、冷峻的男子气的努力涤荡一空,暴露出一个孩子回到他永远也无法再见的亲人身边的渴望。他想念他的大气磅礴的、秘密受苦的、谈吐流利、只用言词的威力就在潜移默化中使他向往的伟大的父亲。科尔曼以最原始的、最深厚的感情痛哭流涕,无可奈何地缩减成他不屑一顾的小不点。少年时他向朋友抱怨父亲,总爱以比他实际感到的或能够感到的要多得多的蔑视描述他——假装以不带感情色彩的方式评判自己的父亲好像又是一个为创造并拥有坚不可摧美誉而设计出来的方法。但失去父亲的约束和界定却使他感到好像不论他朝哪个方向看,所看到的钟,以及所有的表,都统统停止了转动,以致无法确定当下的时间。那天傍晚他到达华盛顿,走进霍华德。过去是父亲不由分说地为科尔曼策划未来,现在他将自己决定,前景是可怕的。但却并非如此。可怕的、吓人的三天过去了,可怕的一周、两周过去了,突然,令人振奋的启示从天而降。
“有什么是能够避免的/我们的结局难道不是由众神所安排的吗?”也是裘力斯·恺撒中的诗行,父亲引用给他听的,然而直到父亲进了坟墓,科尔曼才愿意洗耳恭听。当耳边回响起这些词句时,他立刻将它们的意义提升到新的高度。这是由万能的神有意安排的!西尔基的自由。那个原始的我。充当西尔基·西尔克的一切微妙的滋味。
在霍华德发现他不仅是华盛顿特区的黑鬼——似乎这给他的打击还不够大,他发现他还是个黑人,而且是个霍华德的黑人。一夜之间原始的我变成了牢不可破的我们中的一分子,他不愿和这个身份或随之而来的下一个压迫性的我们沾亲带故。你最后离开了家,我们中的稀有金属,却找到另外一个我们——跟那个一模一样的地方,那个的替代品。在东奥兰治长大,他当然是个黑人,很大程度上属于他们约有五千人左右的小社团,但拳击,跑步,学习,在他全力投入并大获成功的一切之中,在他独立漫游整个奥兰治以及有或没有奇斯纳医生的陪同,名震纽瓦克时,他,想当然地还是其他的一切。他是科尔曼,伟大的先锋中最伟大的那个我。
随后他去了华盛顿,在第一个月里他成了黑鬼,别无其他,他又成了黑人,别无其他。不,不,他看见命运等待着他,可他却并不拥有它。根据直觉抓住了它,却又自发地退缩了回来。你既不可以让大的他们将大的偏执强加于你,也不可以让小的他们变成一个我们,将它的伦理强加在你身上。绝不接受这个我们的专制,以及它的我们和我们要压在你头上的一切。永远也别想要他接受这个死命地将你吮吸进去的专横的我们,这个诱骗性的、无所不包的、历史悠久的、无从脱逃的、满口道德经的、以险恶的劣等大多数为特征的我们。既不是沃尔沃的他们,也不是霍华德的我们,而是具备一切灵动性的原始的我。自我发现——这便是造成捧腹状的那一拳。特立独行的个性。为争取独特个性而进行的满怀激情的斗争。特立独行的动物。滑动的人际关系。不是静止的而是滑动的。自我了解,却秘而不宣。还有什么比这更有力?
“留心3月15日。”滚蛋——什么也别顾忌。自由。随着两大防护墙的消失——大哥在海外,父亲死了——他重新充电,自由自在地想当什么就当什么,自由自在地追求最高的目标,他骨子里有信心当独特的我,自由到他父亲无从想象的地步,自由得正如他父亲不自由一般。不仅摆脱了他父亲,而且摆脱了他父亲忍受的一切。强迫。羞辱。阻挠。伤痛和故作姿态和羞耻。内心饱尝的失败及挫折的煎熬。自由地走上大舞台。自由地勇往直前,从事大事业。自由地上演无拘无束、自我定位的有关我们、他们和我的戏剧。
战争仍然在继续,除非明天一早结束,否则他无论如何会被应征入伍。如果瓦特在意大利跟希特勒作战,他为什么不也去打那个杂种呢?现在是1944年10月,他离十八岁还差一个月,但他能够很容易谎报年龄——把生日向前推一个月,从11月12日推到10月12日,不会有任何问题。在他忙于应付母亲的悲伤以及对他退学的惊讶时,他并没有立即想到如果他愿意,他可以照样谎报自己的种族。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打肤色这张牌,任意选择人种。不,他没有想到,直到他坐在纽瓦克联邦大楼里,对着摊开在面前的所有入伍表格,在动手填写之前,仔细地,如同当年研究中学考卷一样地认真——仿佛不论他手头做的是什么,在他聚精会神的那一刹那,便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头等大事——通读一遍时,即使在那时,他也没有想到。当这念头第一次闪现在他心头时,他的心开始怦怦乱跳,仿佛他处于首次犯大罪的边缘。
1946年,科尔曼退役。欧内斯廷当时已考入蒙特克莱尔州立师范学院的初级教育专业,瓦特在蒙特克莱尔州立学院读毕业班,两人都和他们的寡妇母亲住在一起。但科尔曼决心单独过,靠自己生活,住在河对面的纽约,进入纽约大学。较之于纽约大学,他更想住在格林尼治村,较之于为学位苦读,他更想当诗人或戏剧作家,但他所能想到的既不用找工作养活自己又能实现理想的最便捷的门路,便是接受政府的军人补助金。但他一开始上课,成绩全优,越来越有兴趣时,问题就来了,不等二年级结束,他已经转入通往全美优等生联谊会的跑道,并为获得古典文学最优学位而摩拳擦掌。他敏捷的思维和惊人的记忆力以及课堂上的应对自如使得他在学校的表现一如既往地出人头地,结果他来到纽约最想做的事却被身边所有的人认为他应当做、鼓励他做、羡慕他做得如此辉煌的专业所替代。这似乎成了一种模式:因为他学业上的功力,不断被别人所吸纳。当然,他可以受之无愧,甚至感到喜悦(那种以超然脱俗的态度做个世俗人的愉悦),但这毕竟不是他所心仪的东西。他在中学时代便是拉丁语和希腊语奇才,而当他想参加金手套大赛时却得到霍华德奖学金;现在他又成为大学的奇才,而他的诗作在拿给教授看时却没有点燃任何激情的火花。起初他继续长跑,练习拳击,纯粹是为了兴趣,直到一天在体操房有人叫他到圣尼克竞技场跟一名四段拳击手斗拳,以三十五美元的报酬替代一个被拖下去的拳击手,他接受了,主要是为了弥补失去金手套的机会,结果却令他喜出望外,秘密地成为职业拳击手。
这样他便有了学校、诗歌、职业拳击,还有女孩子——懂得如何走路、如何着装、如何摆动裙子的女孩子,和他从旧金山隔离中心前往纽约途中所想象的别无二致的女孩子,懂得如何恰到好处地把格林尼治村的街道和华盛顿纵横交错的人行道派上用场的女孩子。在一些春暖花开的下午,在整个二战凯旋的美国,更不用说在中古世界里,都难以找到比行走在他前面的女孩的那对美腿更具吸引力的东西了。他并非是从战场回来后被这种景像所包围的唯一男子。那个年头在格林尼治村边待在咖啡屋和露天餐馆看看报纸或下棋,边欣赏过往的女人腿的退役军人并不见得比光顾专为纽约大学老兵服务的夜总会的退役军人要少。谁都说不出所以然,不论从社会学角度或别的什么角度。那年头是伟大的美国性感大腿时代,每天至少有一两次科尔曼尾随其中一对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区,为了不至于看不清它们怎么移动,是什么形状以及在街角路灯由绿转红站定时又是怎么个模样。而当他估计时机成熟了的时候——已尾随得足以想好用词,又情不自禁了——便加快步伐,追上去。他开口讲话,陪着笑脸请求被允许走在她身边,并询问她的芳名,逗她发笑,让她接受约会——实际上是,不论她知情与否,向她的腿提出邀约。
而女孩子们,反过来,也喜欢科尔曼的腿。斯蒂娜·帕森,来自明尼苏达的十八岁少女,甚至写了一首诗献给科尔曼,其中就提到他的腿。诗写在一张笔记本格子纸上,落款是“S”,折成四方形,塞进他地下室楼上铺地砖的门廊的信箱。当时距他们第一次在地铁站调情已有两个星期,现在是他们第一次二十四小时马拉松周日后的星期一。科尔曼已赶去上早课,而斯蒂娜还在盥洗间里化妆;几分钟后她自己也得动身上班,但走之前却赶写了那首诗,尽管他俩在前一天都自觉地表现出旺盛的精力,她还是感到不好意思当面交给他。因为科尔曼的日程表催他马不停蹄地从课堂到图书馆,又接着在晚间跑到唐人街的一个破烂赛场去锻炼,所以那天夜里直到十一点半他回到萨利文街时才发现露出信箱口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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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个身体。</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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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个美丽的身体——</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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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腿后面的以及他脖子后面的肌肉。</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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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聪明又鲁莽。</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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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比我大四岁,</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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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时我觉得他更年轻。</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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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甜,安静,又浪漫,</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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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说他不浪漫。</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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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这个人来说几乎是危险的。</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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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说得出多少</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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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他身上见到的东西?</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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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禁不住要问他在将我</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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囫囵吞下之后会做什么。</blockquote>
就着昏黄的灯光,他急促地读着斯蒂娜的手迹,起初他将“脖子”误认做“黑人”——和他黑人的脊背……他黑人的什么?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惊讶地察觉那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被认为是困难的、羞耻的或毁灭性的事不仅做起来易如反掌,而且并无严重后果,无需付出任何代价。但此时此刻他汗如雨下。他继续读着,比原来更快,但字与字却组合不成意思。他黑人的什么?他们一天一夜都是赤条条地待在一起,大多数的时间里相距不过几英寸。自他不再是婴儿以来,除了他自己,没有第二个人曾经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研究过他身体的结构。既然她颀长苍白的身躯,他没有一处不仔细观察了,没有一处对他隐瞒了,没有一处他现在不能以画家的意识,恋人激动的、过细的行家眼光描绘出来,既然他一整天都不仅被他想象中的她叉开的双腿,而且被她在他鼻孔里的存在所刺激,那么可以推断他的身体也没有一处没有被她以显微镜似的目光所观察,在那无处不铭刻着自我进化特点的表面上,在他作为一个独特个体的男儿身上,没有一样东西——他的皮肤、毛孔、唇髭、牙齿、双手、鼻子、耳朵、嘴唇、舌头、双脚、睾丸、血管、阴茎、腋窝、屁股、缠结的阴毛、头发,在他笑、睡、呼吸、移动、散发的气息里,以及在他达到高潮时痉挛的抽搐中——没有被她记录在案。记住了。考虑了。
是否是那个行为本身所起的作用——它绝对的亲密性,当你不仅进入另一个人的躯体,而且被她紧紧包裹——或是因为裸体的缘故,你脱去衣服,和一个人躺在床上,那的确是你所隐瞒的一切以及你的特征(不论是什么,不论如何包装)终将被发现的地方,因此,才会产生羞涩,引得人见人怕。在那无政府的疯狂的状态下,我身上有多少东西被看见了,有多少东西被发现了?现在我知道你是谁了。“我清清楚楚地看穿了你,直到你黑人的脊背心。”
但怎么发现的?根据所看见的哪样东西?会是什么呢?是否只有她看得见?不论是什么,因为她是个金发碧眼的冰岛荷兰人,是源远流长的金发碧眼冰岛人和荷兰人、斯堪的那维亚人祖先的后代,不论在家里、学校里、教堂里,在她一辈子与之交往的伙伴中都没有……突然科尔曼认出诗中那个字由四个而不是五个字母组成。她所写的并不是“黑人”,而是“脖子”。哦,我的脖子!只是我的脖子!……他腿后面和他脖子后面的肌肉。
那么这又是什么意思:“我能说得出多少/我在他身上见到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使得她在他身上所见到的东西显得如此模棱两可?如果她用的是“从……说出”而不是“说得出”,会不会明白一点呢?或使意思更为含糊?他越钻研那简单的诗行,意思就变得越晦涩——意思越晦涩,他就越肯定地认为她已明确地感到科尔曼给她的生活带来了什么问题。除非她写的“我在他身上见到的东西”的意思跟怀疑论者常挂在嘴边用来质询坠入爱河的人“你究竟在他身上看见什么了”同义。
那这个“说”字又作何解释呢?她对谁说呢?她用“说”指“理解”——“我能理解多少”等等——不然她是否是指揭露,暴露?“我对于这个人来说几乎是危险的”又是什么意思呢?“对于……危险”是否不同于“对……来说,危险”?不管怎样,危险何在?
每次他企图探测她的寓意,每次都捉摸不透。在他站在门廊里度过疯狂的两分钟后,他能够肯定的只有他的恐惧,而这使他非常惊讶。如同他一贯的作风,他的疑心令他吃惊的同时,也让他感到羞耻,犹如发出SOS。求救信号,对自我警惕拉响稍息的警铃。
斯蒂娜聪明,活泼,美丽,只有十八岁,刚从明尼苏达的福格斯富尔来到纽约,然而他却感到她(包括她几乎难以置信的毫不含糊的金色)比他在拳击场上所遇见过的任何人都可怕。甚至那晚在诺福克妓院,当那女人——一个大奶头、肥胖、多疑的妓女,并不完全丑陋,但肯定不中看(也许她本人有三分之二的东西不是白的)——躺在床上看着他动手脱军装时,刻薄地笑着说:“你是个漆黑的黑鬼,是吧,伙计?”说着便唤来两名打手把他撵了出去,只有那晚,他的狼狈才能和读斯蒂娜的诗行时的狼狈相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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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禁不住要问他在将我</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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囫囵吞下之后会做什么。</blockquote>
即使这他也读不懂。趴在房间里的书桌上,他和这最后一段似是而非的含义一直较量到清晨,找出又放弃一个又一个复杂的公式,直到天亮,他所能肯定的是斯蒂娜——美貌惊人的斯蒂娜,虽然他不能彻底将她忘怀——已化做袅袅轻烟,随风飘走了。
大错特错。她的诗没有任何含义,甚至都不算诗,在她自己思维紊乱的压力下,支离破碎的心得、粗糙的想法统统乱七八糟地在淋浴时涌入她的脑袋,于是她从他的一本笔记簿里撕下一张纸,在他书桌上随手写下脑子里蹦出的字眼,然后往邮箱一塞,便赶去上班了。那些诗行只是她做的一件事,她必须做点什么,为她全新的难以言表的晕头转向的感觉。诗人?说不上,她笑起来:只是一个刚跃过火圈的人罢了。
他们有一年多的时间在他的床上共度周末,互相吞噬对方,如同单独囚禁的犯人疯狂吞食他们每日定量的面包和水一样。她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站在他两用沙发末端只穿着内裤跳的舞让他大吃一惊——也让她自己大吃一惊。当时她正在脱衣服,无线电开着——熙德交响乐——但首先让她启动,进入情绪,放送的是康特·贝丝和一组爵士乐手即席演奏的《小姐乖乖听话》,野性十足的现场录音唱片,随后,又是格什温,还有亚迪·肖改版的,罗伊·艾尔德里奇将一切都变得火辣辣的主打歌《我爱的人儿》。科尔曼斜靠在床上,正做着他周六晚上在他们最喜欢的十四条街地下室餐馆享受过价值五块钱的奇昂提酒、通心粉和卡诺里回到家后最爱做的一件事:看着她脱衣服。突然,并没有受到他的任何暗示——似乎只因为听着艾尔德里奇的小号——她开始跳起科尔曼喜欢描述的一个在纽约待了不到一年的福格斯富尔姑娘所跳过的最为妖柔的舞蹈。她能用那个舞把格什温本人从坟墓中惊醒,还有她那样唱的那首歌。随着一个有色人种号手吹奏的犹如黑人单恋情歌似的歌曲,她翩翩起舞,她通体白色的威力一览无余。那白色的庞然大物。“有一天他会来到我身旁……我爱的人儿……他会又强大又结实……我爱的人儿。”词句毫无惊人之处,连大多数天真的一年级学童都可随口编造,但当唱片放完以后,斯蒂娜用双手捂住脸,半真半假地表示羞怯。这个动作并没有起到任何保护作用,更不用说让他稍许克制,反而使他欣喜若狂。“我在哪儿找到了你,瓦露塔?”他问,“我是怎么找到你的?你是谁?”
就在那个时期,在那最为晕头转向的日子里,科尔曼放弃了晚上在唐人街健身房的锻炼并且缩短了他清晨五英里的跑步,最后,对自己变成职业拳击手一事也无论如何严肃不起来了。他已赢了满满四场职业赛,包括击败三名四段拳击手,以及在他最后一场中击败一名六段拳击手,全部都是在圣尼克竞技场举行的星期一晚间赛中。他从没告诉过斯蒂娜有关拳击比赛的事,也从没告诉过纽约大学的任何人,当然更没对他的家人吐露过半个字。在最初几年的大学生活里,还有另外一个秘密,就是他在赛场上打拳用的是西尔基·西尔克的名字,圣尼克赛场的比赛结果,第二天用小号字作为花边新闻刊载在娱乐报体育版上。从他三十五美元四轮赛事的第一场的第一秒钟起,他以职业赛手的身份进场的态度便与他业余时期的大不相同了,并不是说他作为业余赛手时曾经想输过,但作为职业拳手,他付出双倍的努力,哪怕仅仅为了向自己证明只要他愿意便有能力在那里站住脚跟。没有一场比赛拖延过时间,在最后一场比赛上,碰到六段拳击手的那场——与入场券上的领衔赛手博·杰克对阵——这场赛事他得了一百美元,他只在两分几秒的时间里就把那家伙了结了,而且事过以后一点都不感到累。当他沿着过道去迎击这位六段拳击手时,必须走过场边索利·塔巴克经纪人的座位,在此之前后者已经在科尔曼眼前晃动过一份合同,如果科尔曼签字的话,可以在以后的十年中得到他净赚的三分之一。索利拍拍他屁股,以他有力的耳语声关照他说:“在第一回合测试一下那黑鬼,看看他有什么本事,西尔基,让观众觉得物有所值。”科尔曼对塔巴克笑着点点头,但在走上台时,心里却想,滚你的。我才赚一百块钱,我会让那家伙打我,让观众觉得物有所值?我该给坐在第十五排的什么人弄出点挨打的丑态当回扣?我一百三十九磅,五英尺八英寸半,他一百四十五磅,五英尺十英寸,而要我让他在我头上多打四拳、五拳、十拳,纯粹为了逗乐子?滚它的蛋。
比赛结束后,索利对科尔曼的行为不满意,他感到他在耍孩子脾气。“你可以在第四回合了结那黑鬼,而不是在第一回合,让观众觉得花钱不冤,但你没有。我很客气地要求你,可你不照我的要求做。为什么,聪明的家伙?”
“因为我不跟黑鬼调情。”这就是他说的。这位纽约大学古典文学本科生,死去的验光师、餐车服务员、业余语言学者、语法学家、教育家的儿子,莎士比亚·克莱伦斯·西尔克的学生,本身曾荣获年级致告别辞代表的身份,他就是这样固执,他就是这样有城府——不论他从事什么工作,他都是这样不讲情面,这个从东奥兰治中学毕业的有色人种孩子。
为了斯蒂娜他结束了拳击生涯。不论他如何曲解她诗行的含义,他坚信使得他们性欲居高不衰的神秘威力——他们变成脱缰野马似的恋人,以致斯蒂娜以新手的身份在自我赞叹、自我解嘲时用中西部人的风格为他们俩提炼出一个标签“两个精神病例”——终将有一天会成功地帮助他当着她的面把自己的身世一吐为快。那会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他不得而知;他将如何防止它发生,他也不得而知。但拳击对解决问题有百弊而无一利,她一旦发现有关西尔基·西尔克的事,问题便会接踵而至,最后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她发现真相。她知道他在东奥兰治有个母亲,是正规护士,每周必上教堂做礼拜,有个哥哥,刚开始在阿斯伯里园教七年级和八年级,还有一个妹妹正在蒙特克莱尔州立大学毕业班读学位,每个月有一个星期日他的萨利文街床上的活动得缩短时间是因为东奥兰治有顿饭等科尔曼回去吃。她知道他父亲曾是个验光师——仅此而已,一个验光师——还有他老家在佐治亚。科尔曼十分谨慎,不让她有任何理由对他告诉她的话产生怀疑,当他永远放弃拳击后,连那个谎也不需要说了。他对斯蒂娜没有撒过谎,他不过是遵照奇斯纳医生那天在他们驱车往西点去的路上交代他的话行事(而那已使他在海军顺利服役):如果不出事,你就别生事。
他请她到东奥兰治吃星期日正餐的决定,如同他现在所有其他的决定一样——甚至包括在圣尼克以把对手在第一回合就击倒的方式一声不吭地对索利·塔巴克说滚你的蛋的决定——都是依据他自己的想法,而不是任何别人的。他们相遇已将近两年了,斯蒂娜二十岁,他二十四,他已不再能够想象自己走在第八街上身边没有她,更不要说继续活下去身边没有她。她日常轻松的随波逐流的外表,与她周末放纵的激情相结合——全都由一种身体发出的炽烈的光所融合,一种少女的、美国闪光灯似的灿烂,几乎具有伏都教的魔力——已经征服了诸如科尔曼那独立不羁的意志:她不仅使他与拳击和浓缩在西尔基·西尔克身份之中的战无不胜的次中量级职业拳手对父母的抗争脱钩,而且使他摆脱了对任何其他女人的欲念。
然而他却不能告诉她他属于有色人种,他耳边回响着那句不得不说的话,那句话必将使一切都显得比实际情况还要糟——必将使他显得比实际上的他更差。如果他这时就让她自己想象他的家人,她脑海里出现的图像肯定会和他们实际的样子大相径庭,因为她连一个黑人都不认识,她会根据电影里所见的或从无线电收听的或道听途说的笑话加以想象。他知道她并不偏执,而如果她能和欧内斯廷、瓦特及他母亲会面的话,她会立刻看出他们是多么的世俗,他们碰巧跟她只想离得越远越好的福格斯富尔一样注重令人厌烦的体面礼节。“别误解我的意思——那是个可爱的城市,”她慌忙向他解释,“很美的城市。非同凡响。福格斯富尔,东面有奥特泰尔湖,离我家不远有奥特泰尔河。我认为它比那一带别的城镇要摩登一些,因为它就在法格墨海德东南边不远的地方,法格墨海德是这个国家在那个地区的大学城。”她父亲开一间五金用品店,还拥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加工场。“一个势不可挡、巨人似的、令人目瞪口呆的人物,我父亲。硕大无朋。像一大板块火腿。他能在一个晚上喝干你酒桶里所有的酒,不论什么酒。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现在还是不相信。他就这么独断专行。有一次他对付一个机器部件时,小腿划开一道裂口——他让它去,连洗都不洗。他们都像那样,冰岛人。推土机类型的。有趣的是他的个性。让人叹为观止的人物。我父亲跟人交谈起来,整个房间就只听见他一个人的声音。他不是唯一的,还有我帕森祖父母。他父亲是那样的人。他母亲是那样的人。”“冰岛人。我都不知道你叫他们冰岛人。我都不知道他们在美国。我对于冰岛人一无所知。他们什么时候,”科尔曼问,“来到明尼苏达的?”她耸耸肩,然后笑了。“问得真好。我要说是跟着恐龙来的。似乎真是那样。”“那他就是你想逃避的人?”“我想是的。做那种成天大叫大嚷的人的女儿真是太难了。他好像把你一股脑儿都淹没了似的。”“那你母亲呢?他把她淹没了?”“那是家里丹麦的一边。名叫拉斯木森的。不,她可是淹没不了的。我母亲非常讲求实际,绝对淹没不了。她家的特点——我认为也不是她一家的特点,我想丹麦人都那样,挪威人在这方面也没有区别——他们只对东西感兴趣。各种各样的东西。桌布。碗碟。花瓶。他们无休无止地谈论每样东西的价格。我母亲的父亲也这样,我拉斯木森外公。她一家子。他们心里没有梦想。他们身上没有一点不切实际的东西。一切都是由实实在在的东西构成的:这些东西卖多少钱,可以付多少钱买到手。她走进别人家里,审视所有的摆设,知道其中一半的来历,告诉他们到什么地方买花的钱更少。还有衣服。每一件。照章办事。实惠。所有的人无一例外,赤裸裸的实惠。节省。极度节省。清洁。极度清洁。就连我放学回家可能会在一个指甲下留着的吸墨水时沾上的一星星墨水迹,她都不会放过。她要是星期六晚上请客,星期五晚上五点钟左右就摆好餐桌了。一样不少,每只酒杯,每件银器。随后她将一块薄纱似的东西往上一盖,防止出现任何灰尘痕迹。一切都井井有条。烹饪手艺堪称绝顶,你要是能对哪道菜的香料或盐或胡椒有意见,我就服了你。还有各种各样的味道。这就是我父母。我特别不能跟她探讨问题。不管是什么。一切都流于表面。她将样样东西摆弄得有条不紊,而我父亲将样样东西弄得落花流水,这样我长到十八岁,从中学毕了业,就上这儿来了。因为如果我到墨海德或北达科他州立大学读书我就还得住在家里,我说大学见鬼去吧,就来到了纽约。所以瞧,我在这儿,斯蒂娜。”
她就是这样向他解释她是谁,从什么地方来,以及为什么要离家出走的。可是在他那方面就没有这么简单了。以后吧,他对自己说。以后——等到他能做出解释的时候,等到他能要求她理解为什么他拒绝让自己的前程被种族这个专制的牌号加以不公正限制的时候。如果她平心静气地听他把话讲完,他有把握可以让她明白为什么他宁可将自己的前途攥在自己的手里,也不把命运交由一个愚昧的社会任意处置——在这个黑奴解放宣言发表八十多年后的社会里,偏执狂们碰巧发挥的作用过于巨大而不适合他的胃口。他会让她明白他决定冒充白人并没有错,任何具备他的相貌、性情和肤色的人都会自然地做出这个选择。他自童年起所向往的就是自由:不当黑人,甚至不当白人——就当他自己,自由自在。他不想以自己的选择侮辱任何人,也不是在企图模仿他心目中的哪一位优等人物,或对他的或她的种族提出某种抗议。他知道,在循规蹈矩的人眼中,世上的一切都早有安排,都是一成不变的,他们永远也不会认为他做得对。但不敢越雷池一步、固守正确的界限向来不是他的目标,他的目标是决不将自己的命运交由一个敌视他的世界以愚昧和充满仇恨的意图主宰,必须由他自己的意志决定。为什么要以任何别的条件接受生活呢?
他将这么对她说,她会不会觉得全都是一派胡言,就像为推销伪劣产品大肆自吹自擂似的?除非她先见到他的家人,猛然面对事实:他和他们一样都是黑人,他们不是她想象的那种黑人,他也不是。说那些话或任何别的话都只会让她觉得又是一种欺瞒。直到她坐下来和欧内斯廷、瓦特,以及他母亲一起吃饭,听他们每个人在一天的时间里轮流交换令人大可放心的套语之前,他对她所做的任何解释都会显得是自我标榜、自我美化、自我表白的弥天大谎,文过饰非的夸夸其谈,那种虚假不仅在她的眼里,就是在他自己的眼里都是耻辱。不,他不可以说那些鬼话。有失身份。如果他要一辈子跟这姑娘在一起,他现在需要的是勇气,而不是卖弄辞藻,花言巧语的哄骗,像克莱伦斯·西尔克所做的那样。
在斯蒂娜拜访他家人的前一个星期里,虽然他没有关照任何人,自己却以赛前聚精会神做思想准备的方式准备停当。当他们在那个星期天在布里克教堂站走下火车时,他甚至默念起他总是在比赛铃响之前几秒钟里神秘地念叨的咒语:“任务,只有任务。和任务结为一体。别的不让进来。”唯有那样做了以后,他随着铃声从角落里冲出来——或者在这里,走上通往大门的台阶——他才加上普通大兵的战斗号令:“动手干。”
西尔克一家自1925年科尔曼出生前就住在他们独门独户的房子里。当他们刚来的时候,街上其他的住户都是白人,卖给他们这幢小小的木板房的夫妇由于对邻居恨得咬牙切齿,才决心把房子出售给有色人种以此表示对邻居的蔑视。但私房住户没有任何人因为他们家搬了进来而逃跑的,即使西尔克夫妇从不跟邻居交往,住在通向圣公会教堂和教区长住宅的那段街上的每个人都对他们和和气气的。虽然教区长几年前刚上任的时候,靠在圣坛上,用眼睛扫视了一下四周,看到有不少属于英国国教的巴加人和巴巴多斯人在场——其中许多是东奥兰治有钱白人家的佣工,他们是岛民,知道自己的身份,坐在后排,以为已被接受——在开始他第一个礼拜天的布道前,他说:“我看见我们中间有些有色人种家庭。我们得对这件事采取措施。”可是邻居们依然和和气气的。请示过纽约神学院后,教区长违背教会基本法规,在有色人种家里开设有色人种的礼拜仪式和周日学校。后来,中学的游泳池也关掉了,白人孩子从此不必和有色人种孩子一起游泳了。这个大泳池多年来用于上游泳课和训练游泳队,是体育教程的一部分,但既然雇用黑人孩子父母(当女佣、马夫、车夫、园丁和场地工)的白人孩子父母提出异议,游泳池的水只得被抽干,用东西盖了起来。
泽西这个四平方英里、人口不满七万的巴掌大的居民区小镇,在科尔曼青年时代和全美国一样,存在着种种被教会神圣化,被学校合理化的严格的阶级和种族的区别。但在西尔克家所在的安静的绿树夹道的小街上,普通人不必对上帝和政府亦步亦趋,倒是愿意维持社区人性化,以免游泳池和别的一切遭受不纯洁思想的污染,因此邻里基本上对特别体面、浅色皮肤的西尔克一家——黑人,没错,但用一个科尔曼幼儿园小伙伴通情达理的母亲的话来说:“他们的肤色非常讨人喜欢,像掺鸡蛋的酒”——相当友好,甚至上他们家来借工具,或借梯子或当车子发动不起来的时候主动过来帮忙查找原因。可是街拐角的大公寓里直到战前还住的全是白人。后来,在1945年后期,当有色人种——主要是专业人士,教师、内科医生、牙医的家庭——入住街道奥兰治一端时,每天都有一辆搬家公司的卡车停在公寓外面,仅在几个月里半数白人家庭就不见了踪影。但事态很快平息下来,虽然公寓主人开始租房给有色人种,以维持开销,留在附近的白人一直等到有了并非恐黑症的理由才离开。
动手干。他拉响门铃,推开大门,大声叫道:“我们来了。”
瓦特那天不能从阿斯伯里园赶来,从厨房走进门厅的是他母亲和欧内斯廷。瞧,这是他女朋友,上他们家来了。她可能符合也可能不符合他们的想象。但科尔曼母亲没有问。自从他单方面决定以白人身份参加海军后,她就几乎没敢问过他任何问题,唯恐听到让她害怕的事。现在她离开了医院——在那里,她最后不靠芬斯特曼博士的帮助当上了纽瓦克一家医院的护士长——她有意于让瓦特照顾她的生活和接管全家的事务。不,她没问过有关这女孩的任何问题,有礼貌地谢绝了解,同时鼓励欧内斯廷不要过问。科尔曼反过来也没有告诉任何人任何事情,于是就这样,肤色白到极致,而且手中提着与浅口皮鞋相配的蓝色小包,穿着棉印花布翻领连衣裙,戴着小小的白手套和无边帽,与任何活着并且年轻的1950年的女孩一样干净利落、中规中矩的斯蒂娜·帕森出现了,冰岛和丹麦的美国后裔,其血缘可追溯到克努特王或更加遥远的时代。
他做到了,按他自己的方式完成的,谁也没有退缩。谈到物种的适应力,没人张口结舌,没人沉默寡言,也没人胡乱跑题。平庸的话题,不错,老一套,的确——太多的空泛言词、老生常谈、陈词滥调。但斯蒂娜没有白白地在奥特泰尔河边长大:尽管都是陈词滥调,可她懂得怎么说得好听。即使科尔曼在介绍三位女士相互认识前就蒙上她们的眼睛,而且一整天都让她们蒙着眼交谈,她们的谈话也不会比此刻微笑地直视对方眼睛所说的话更有内涵,其用意也不会超出标准的范围:即,我不会说任何可能得罪你的话,倘若你不说任何得罪我的话。不顾一切代价地遵守体面的规范——在这方面帕森家和西尔克家不分彼此。
说来奇怪,把三位统统都弄糊涂的是关于斯蒂娜的身高问题。对,她五英尺十一,几乎比科尔曼高出整整三英寸,比他妹妹或母亲高六英寸。但科尔曼父亲是六英尺一,而瓦特比父亲高一英寸半,所以对这个家庭来说高大本身并不新鲜,即使对于斯蒂娜和科尔曼来说女方碰巧比男方高。然而斯蒂娜的三英寸——大约相当于从她的发际到眉毛的距离——却引发出关于身体畸形的具有颠覆性的、几乎酿成一场灾难的对话,直到十五分钟后科尔曼嗅出一丝辛辣味,女士们——三个同时——冲进厨房去抢救快要着火的饼干。
在那以后,从午餐开始到结束,直到年轻的一对动身回纽约,再没有出现过丝毫的纰漏。从外表上看,完全是个体面家庭所梦想的圆满快乐的礼拜天,正因为如此,必然与生活本身形成强烈的反差,即使家里最年轻的成员都已亲身体验到生活所固有的不稳定因素一时一刻都不甘心受到整肃,更不用说当它被逼而显露出预见之中的本质时。
斯蒂娜是在载着她和科尔曼的列车黄昏时分回到纽约,驶入宾夕法尼亚站时才放声大哭的。
据他所知,从泽西出来的一路上她都是把头靠在他肩膀上熟睡着——实际上他们在布里奇教堂站一上车她就开始睡觉,以消除下午她出色的努力所造成的极度疲劳。
“斯蒂娜——出什么事了?”
“我做不到!”她大叫一声,接着,没有再做任何别的解释,大口喘着气,痛哭流涕,死命抓着手袋捂住胸口——连睡着的时候他一直替她拿在怀里的帽子都忘记了——独自一人冲下火车,飞奔而去,似乎后面有人追杀,自此便杳无音信,再没有给他打过电话或约他相见。
四年以后,1954年,他们突然在中央大车站外几乎撞了个满怀。两人同时停下脚步,拉起对方的手,谈话的长度足以重新召回他们分别是二十二岁和十八岁时相互在对方身上唤起的神奇感,然后各奔东西,都沮丧地明白诸如这次邂逅般精妙的奇迹以后再也不可能发生了。他当时已经结婚,快要做父亲了,在亚特尔斐当古典文学讲师,进城来办事的;而她在街那头雷辛顿大道的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仍然单身,仍然漂亮,但现在已是个成熟的女人,一个衣着相当时髦的纽约人,显然跟现在的她到东奥兰治去,结局肯定会大不相同——倘若访问顺延至今的话。
那是个已经被终止的路,现实已明确投了反对票的结局——他脑海里只有这一个念头在盘旋。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忘记她,她也根本没有忘记他,在他转身离开时,懂得了过去除了阅读古希腊悲剧外从不费心理解的东西:生活如何轻而易举地就成了这个样子而不是那个样子,一个人的前途如何偶然地就成了定局……可是在另一方面,当事情看来万无一失时,命运却又显得多么难以捉摸。也就是说他从她身边走开时,什么也没有理解,知道什么也理解不了,虽然他幻想自己可以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理解他固执地要掌握自身命运的决心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要是这种事情是能够理解的。
她在以后的一个星期里寄到学院转交给他的迷人信件写在两张纸上,谈到他们第一次在他萨利文街的房间约会时他令人惊讶的“猛扑”技巧——“猛扑,几乎像那些鸟一样,它们飞过陆地或者海洋,窥见什么东西在动,什么血气方刚的东西,便猛地扎下去……一把抓住”。信是这样开始的:“亲爱的科尔曼,我非常高兴在纽约见到你。我们的会面虽然很短暂,但我见到你以后感到一种秋意萧瑟似的惆怅,或许是因为自我们初识以来的六年时光让我清清楚楚地明白了叫我心痛如绞的事实:我生命中有多少时日永远地‘一去不复返’了。你看上去棒极了,我很高兴你生活快乐……”末尾那有气无力,飘忽不定的旋律由七个短句和一个充满渴望的结语构成,他反复阅读之后,认为这几句话表达了她对自己的损失感到遗憾的程度,也是一种承认自己悔之莫及的暗示,痛楚地向他发出了一个隐晦曲折的致歉的信号:“好了,就这些。我甚至都不应该打扰你。我答应以后再也不会了。保重。保重。保重。爱你的斯蒂娜。”
他一直没有把信扔掉,当他在文件堆里碰到它时,不论正在做什么,都要停下来看一遍。他都有五六年把它给忘了。他思索着那天在马路上轻吻斯蒂娜的面颊,跟她道永别以后的念头:如果她嫁给他——如他所愿——她会知道一切,那么,随之而生发的关系到他家人、她家人、他们自己儿女的一切,都会跟他和艾丽斯结婚后的情况截然不同,发生在他母亲和瓦特身上的事也会很容易地就避免了。斯蒂娜当时如果说“没关系”,他就会过着另外一种生活。
我做不到。这句话包含着智慧——相对于一个年轻女孩而言的大智慧,绝非那种二十岁女孩普遍拥有的智慧。但正因为如此,他才爱上了她,正因为她这种坚实的智慧——为自己着想的常识。如果她没有……如果她没有,她不可能成为斯蒂娜,而他也不可能要她做妻子。
他反复思索着这些无用的念头——对像他这样并无巨大才华的人无用的念头,如果对索福克勒斯另当别论的话。一个人的命运成为定局是多么的偶然……或者说,当它是无可避免的时候,却显出多么偶然的一派假象。
在她第一次向科尔曼描述她本人及其出身时,艾丽斯·吉特尔曼已具有任性、聪明、暗中叛逆的个性——从小学二年级起就秘密策划如何逃离令她窒息的环境——一个整日轰鸣着对每种形式的社会压迫(那特别是拉比的权威及其弥天大谎)的仇恨的帕萨克家庭。她那说依地语的父亲,如她所刻画,是个彻头彻尾的无政府主义者,以致没有让艾丽斯的两个哥哥施行割礼。同时,她父母自己也不屑去领取结婚证,并拒绝向世俗婚礼俯首称臣。他们自认为是夫妻,自我标榜为美国人,甚至称自己是犹太人。这两个没有受过教育的移民无神论者在看到一位拉比路过时,会立刻朝地上啐一口唾沫。但他们却自由自在地爱怎么称呼自己就怎么称呼,并不要向一切天然及善良东西的敌人的伪君子——如他父亲轻蔑描述的官方以及非法执掌大权的家伙们——征求许可。位于默特尔道,他们拥有一爿家庭糖果铺,一间拥挤不堪的店面,那么小。她说:“你别想把我们五个人并排放进去。”在汽水箱上头,在那面布满裂纹、污渍斑斑的墙上悬挂着两幅肖像,一幅是萨科,另一幅是凡塞逖,都是从报纸的插图页上撕下来的照片。每年8月22日是马萨诸塞州1927年以谋杀罪名——艾丽斯及其兄长被告知纯属捏造——处决这两名无政府主义者的周年纪念日,生意都要暂时停下,全家人退避进楼上那间狭小、幽暗的公寓房间,其疯狂的混乱与楼下的店面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绝食一天。这是艾丽斯父亲,做出教长的模样,以凭空杜撰的仪式,古怪地模仿犹太人的赎罪日。她父亲对他所谓的思想并没有真正的认识——深深植根于他心里的不过是绝望的愚昧、无从剥夺他人财产的痛苦、一筹莫展的革命者的仇恨。每句话都是咬牙切齿地吐出来的,每句话无不是危言耸听。他知道克鲁泡特金和巴枯宁的名字,但对他们的著作却一无所知。他在公寓房间里无时不刻不把依地语周刊《劳工自由之声》拿在手里,每夜他却很少不是没看上几个字就呼呼入睡的。她父母,她向科尔曼解释——一切都是当他在华盛顿广场邀上她以后,坐在布里克街咖啡馆里戏剧性地,异常戏剧性地发生的——她父母其实是头脑简单的人,被一个他们连说都说不清楚,更无法进行理性辩护的幻想所控制,可是为了这个幻想他们可以狂热地牺牲朋友、亲戚、生意、邻居的善意,乃至他们自身的神志,即使他们孩子的神志也在所不惜。他们只知道与他们毫无共同之处的是什么,而那些东西,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艾丽斯眼里,却是身边的一切。社会之所以成其为社会的一切——它不断变动的力量、无处不在的利与害的潜网、激烈的争权夺利的战斗、无休无止的吞并降服、派系的纵横捭阖、狡诈的道德术语、习以为常的仁厚独裁、变幻不定的稳定的幻觉——社会之成其为社会的一切,始终如此、必须如此的一切,对他们而言,居然跟康涅狄格的扬基人眼中的亚瑟王朝一样陌生。然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并非因为他们被最为牢固的纽带与另外某个时代或地域相连,尔后又被逼迫到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落户的缘故:他们更像是直接从摇篮踏入成年时期的人,没有接受过有关人类兽性如何发作与控制的中介教育。艾丽斯从她还是个娃娃起就不明白,她究竟是在由疯子还是由幻想家所抚养,她必须分享的激烈仇恨究竟是出自对可怕真相的揭露,还是本身就是一个荒诞的笑话,神经错乱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