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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牧歌 菲利普·罗斯 19994 字 2024-02-18

我甚至都没想过要去找他。我从瑞典佬那里知道杰里住在佛罗里达,更重要的是知道他这些年来一直是个孤独的家伙,除了他自己那些令人费解的兴趣外没有什么能打动他。似乎他也不太可能有更多的心思来忍受同班同学的才智。谢利·明斯科夫刚和我告别几分钟,杰里就蹦蹦跳跳地过来了,身穿和我一样的蓝色双排扣运动夹克,胸部像个大鸟笼,脑袋光秃秃的只剩一束绳样的白发罩在脑门上。他的体型真的有些古怪:尽管宽大的上肢替代了笨拙少年擀面杖似的胸部,他移动身躯还是拖着那长梯样的双腿,丝毫不比奥里维·欧易尔的滑稽剧《凸眼》里的那些长腿重一点或好看一点,还在学校时这种步态就显得极为笨拙。我一眼就认出那张脸,在那么多的下午,当时我自己的脸也成了他仇恨聚集的焦点,我总看见他这张脸在乒乓球台上疯狂的舞动,只因争强好胜、总想致人于死地的秉性而呈深红色——是啊,这张脸的特征我永远不会忘记,四肢硕长的杰里的疙疙瘩瘩小脸,是一种四处觅食的野兽固有的面具,让你不得安宁,直到被他从巢穴里驱赶出来。这张雪貂脸明显的表示“别和我谈妥协!我根本不知什么叫妥协!”现在这脸上具有的只是他一生的固执,总想将球抽向另一家伙的咽喉。可以想像得到,杰里采取了与他哥哥不同的方法使自己在众人面前也显得极不平常。

“我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杰里说。

“我也没料到。”

“我原以为这种场合还不够让你大驾光临。”他笑着说。“我敢肯定你会觉得这种多愁善感有些多余。”

“实际上我正好想到你。”

“你是那种从生活中驱除了所有多余情感的人,毫无回家之类的愚蠢的渴望。对虚幻的东西也不再具有耐心,只会将时光花在不可或缺的事情上。不管怎么说,他们坐在一块,对这些东西称什么‘过去’,其实它们连过去的碎片之碎片都算不上。这是一种降格的过去,没什么真的能被挽回,空洞无物只剩乡愁,大家废话连篇。”

这寥寥数语使我知道自己是谁,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不只说明了他为什么娶四个妻子,就是娶八个、十个或十六个也不难理解。每个人在重逢时都不免陷入深深的自我陶醉,这是另一种宣泄。杰里的身躯可以被分为瘦骨嶙峋的孩子和体格高大的男人两种,但他的性格却始终如一,冷漠地习惯于让人洗耳恭听。这种进化是将从行为古怪少年成长为自信男人的必然。先前那种笨拙的冲动似乎被改造成极具智慧和决心的某种混合体。其结果是他不仅成为只知吩咐打针而从未想过要按他人意见行事的那种人,他还让人觉得肯定要出点事。这似乎比我们在孩童时代更真实,一旦杰里脑袋里有了什么主意,尽管多么不切实际,最终结果都不坏。我明白了为什么孩提时期对他那么入迷,第一次了解前对他的迷恋不仅是因为他是瑞典佬的弟弟,而是因为他作为瑞典佬的弟弟的那种出奇的与众不同,但他的阳刚之气与那中三元者<sup><small>[25]</small>的气魄相比尚未被人完全认同。

“你为什么来了?”杰里问。

关于前一年对癌症的恐惧和前列腺手术后泌尿系统的功能影响,我没有直接讲什么。只是说了些该说的东西。我讲的这番话并不全是为我自己,我答道,“因为我已六十二了,我想在所有那些乡愁的废话中,这最不可能有使人不安的惊奇。”

他欣赏这种说法。“你喜欢使人不安的惊奇?”

“也许吧。那你为什么来了?”

“我碰巧要来这里。反正周末我不得不来,所以就先来了。”他笑着对我说,“我认为他们没想到自己的作家这么简洁,这么谦虚。”当我被主持人请到麦克风前时,心里对这种场合该讲的话早有准备。(主持人是艾文·勒威因,有孩子四个,分别为四十三岁、四十一岁、三十八岁和三十一岁,孙子五个,分别为九岁、八岁、三岁、一岁和六个月。)我只是讲道,“我叫纳桑·祖克曼,是第四届班会的副主席和班级舞会小组的成员。我既没有儿子也没有孙子,但十年前有过一次五倍分流手术,这使我感到自豪。谢谢大家。”这就是我给他们的自述,用医学术语或其他话来说,多少如同要求的那样,但也让大家有点吃惊,说完便坐下。

“你想听什么?”我问杰里。

“那一点,只是那一点,不用装腔作势。那个威夸依克的普通人。还能有别的?你的行为总与他们的期待相反,你甚至和孩提时候一个样,总能找到可行的办法来确保自己的自由。”

“我想那更能说明你,杰尔。”

“不,不。我找到的是不切实际的办法。个性轻率,一个鲁莽先生,每当事情不顺我马上就会发疯,开始高声大叫起来。你才是那种对事情有主见的人,比我们其他人都更有条理。就是在以前你也对什么都爱动动脑筋,估计形势、做出结论什么的。对自己也很在意,满脑子里是稀奇古怪的东西,真是个敏感的男孩。不,这一点不像我。”

“是啊,为了做个好人,我们可是花了血本。”我说。

“对,做坏事对我来说是不可容忍的,绝对不可容忍。”杰里说道。

“现在容易些了?”

“不用担心,手术室使你成为绝不会出错的人了。就像写作一样。”

“写作使人常出错。你曾以为有的幻觉是对的,但实际上却是一种使你无法自拔的反常现象。还能是别的?作为一种病态,它并不完全毁掉你的生活。”

“你生活得怎样?住在哪里?我在哪里,在某本书的后面,读到过你和一位贵族住在英格兰。”

“我是住在英格兰,但没有什么贵族。”

“那么另外有谁?”

“没有谁。”

“不可能。为与你共进晚餐的人做点什么?”

“我不用晚餐。”

“现在是吧。分流术的智慧。但我的经验是:个人哲理的保质期只有大约两个星期。事物总在变。”

“看,这就是生活离我而去的地方。很少见到其他人。我住在马萨诸塞州西部一个小地方,那里到处是丘陵,我常与综合商店的小伙子和邮局的那位夫人交谈。那夫人是邮局的局长。就这些。”

“小镇叫什么?”

“你不会知道。在森林里。离一座叫雅典娜的大学城大约十英里。我刚开始时就在那里遇见一位著名的作家,没有谁还在意他,他的有关美德的看法已不适合现在的读者了,但在以前人们都敬重他。他现在像个隐士,离群索居的生活对年轻人来说太苛刻,他却坚持下来,解决了自己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我现在要解决的。”

“什么问题?”

“某些问题从我的生活中溜走了,这就是问题。在商店里有红短袜,在邮局里有天气,就这些,这是我的社交话语。我们是否值得有那样的天气。当我来取邮件时,外面阳光灿烂,女局长对我说,‘我们不值得有这种天气。’毫无疑问。”

“女人呢?”

“完了。生活中没有晚餐,也没有女人。”

“你是谁,苏格拉底?我不这么认为。纯粹是个作家,一个老实巴交的作家,不是别的。”

“一直没有别的什么,我本来是可以为自己节省许多的花费,那就是为什么我总小心不沾上那狗屎。”

“‘狗屎’指什么?”

“我们相互间的印象,一层又一层的误解。我们对自己的看法。毫无用处,自以为是,完全是目中无人。我们只靠这些印象活下去。‘那是她,那是他,这是我。这就是后来发生的事,这就是为什么会发生的原因’——够了。你知道几个月前我见到谁了?你哥哥。他对你说过?”

“不,他没有。”

“他给我写信约我到纽约吃顿饭。信写得不错。我突然心血来潮,就开车去见他。他打算为你家老头写颂词。他在信中请我帮忙,我也想知道他的想法。他来信说想写点东西,这使我很惊讶。对你而言,他只是个哥哥,对我来说他依然是‘瑞典佬’。你永远无法摆脱这些家伙。我不得不去。但在餐桌上他根本没提颂词的事,我们只是寒暄了一番。就在一个叫做文森特酒店的地方。就这些。和从前一样,他看起来还不错。”

“他死了。”

“你哥哥死了?”

“星期三去世的。两天前举行的葬礼。在星期五。这就是为什么我到了泽西。看着大哥去世。”

“因为什么?怎么死的?”

“癌症。”

“但他已做过前列腺手术。他说已经取出来了。”

杰里有些不耐烦地说道,“他还告诉了你什么?”

“他有点瘦,没别的。”

“还有别的。”

就这样,瑞典佬也走了。令门蒂·格里克吃惊的是,敢死队中已死掉一半,令我吃惊的是早在一年前使我成了“纯粹的作家”。伴随所有这些让人愈加孤独的损失,一切的消失,每个人都走掉,我也被层层剥落,成为一个日渐衰老,所有的能力只为着单一的、始终不渝的目标的人。一个不管是否喜欢都只在字里行间寻求慰藉的人,却尽力从事所有那些事情中最惊人的事业:完成描写战争期间威夸依克地区不可战胜的英雄、我们社区的护身符、带着传奇色彩的瑞典佬。

我问道,“我见到他时,他知道自己的麻烦吗?”

“他有他的希望,但他肯定知道。转移了,蔓延到全身。”

“听到这些我很难过。”

“下个月就是他的五十次同学聚会,你知道星期二他在医院里说了些什么?他死前对我和他的孩子们?大部分时间里他语无伦次,但有两次他讲得清楚,所以我们听明白了。他说,‘到我的五十次聚会去。’他好像听到班上每个人都在问,‘瑞典佬去吗?’所以他不想让大家失望。他很坚强,是个惹人喜爱、简朴单纯、吃苦耐劳的人。他不懂幽默,也不注重情感,只是个可爱的家伙,命里注定要被某些真正的疯狂举动所操纵。一方面他被认为是个平庸之人,没有坏毛病,生来不善言辞,长得也不出众,过着人人想过的普通人生活,就这么回事。符合社会准则,仁慈和蔼,等等。但他尽力去做的是生存下去,使自己的人不受伤害。他努力使自己的那一排人无一伤亡。这对他来说终究是场战争。这家伙也有高尚的一面。他一生中有些令人痛苦的自我克制。他陷入一场自己并没有开始的战争,所进行的战斗就是为了使大家团聚,但他倒下了。平庸、普通——也许是吧,也许不是。人们会想起这些。我不想作评判。总的来说,我兄弟是这个国家所能找到的最好的人。”

我当时就在想,杰里说这番话是否就算他在瑞典佬还活着时便已形成的看法,是否一点不带哀悼者常有的那种重新评价,以及对他那种杰里式的、对他一表人才的哥哥更为苛刻的看法表示出后悔。他哥哥那么完美、那么有条有理、那么稳重和规范,每个人都景仰他,他成了社区的英雄,而这个小的利沃夫只要有什么和他雷同总被人拿去和他比较。刚才这番对瑞典佬不算评判的评判完全可以看成是杰里的一大长进,是几小时前才产生的同情心。这种情况常在人们去世后出现,与他们的争执也烟消云散,人们有呼吸时缺点那么多,有时让人忍无可忍,现在却让你感到最为可亲。当你坐到灵车后面豪华轿车里时,昨天以前你还一点都不喜欢的东西,已成为不只是令人同情的,而且让人羡慕的事业。到底哪种评价有更大的真实性?是葬礼前的那种不刻意讨好,在日常生活的冲突中逐渐形成的严厉的评价,还是在那以后家庭聚会时被极度的悲哀控制时得出的结论?这就是外人也说不清。棺材入土时的情景能使人们心里起很大的变化,忽然间你会发现并不是那么嫌弃这死去的人,但棺材的情景对寻求真相的心理究竟起多大的作用,我没有什么把握。

“我父亲,”杰里说道,“是个难以置信的讨厌鬼。他独断专行,到处插手,也不知人们是怎么为他干活的。他们迁往中央大街时,他让搬运工首先运的是他的书桌,他要放的第一个地方不是在玻璃隔开的办公室里,而是在工厂的正中心位置,这样他就可以监视所有人。你无法想像外边的噪音,缝纫机呜呜作响,冲切机不停地撞击,数百台机器同时开动,把他的书桌、他的电话和他这大人物围在当中。身为手套厂的老板,他却常常亲自扫地,特别是剪裁机周围,人们在那里下料,他想从皮料碎块上知道谁让他亏损。我很早就劝他别那么干,但塞莫尔从来就不像我,他性格宽厚,所以人们拼命指责他,说尽难听的话。一个永不满足的父亲,永不满足的那些妻子,还有那个小害人精——怪物女儿,就是妖怪梅丽。他曾经就是那么个家伙。在纽瓦克女士皮件公司他绝对是个不容置疑的成功人士,吸引了许多人将一切都献给了公司。非常精明的商人,知道如何裁剪手套,知道如何取消生意,对第七大街的追逐时髦的人们有很大影响。那里的设计师们什么都对这家伙讲,所以他总能保持前卫。他到纽约时一般都会进商店逛逛,买点竞争对手的产品,从他人的产品中找出特色。常常就在店里,他看看人家的皮料,拿起手套用力拉,像我们老头教他的那样去做。大多数产品他亲自去销,结算所有的账目。女顾客被塞莫尔弄得神魂颠倒。你可以想像,他曾到纽约来,请这些粗野的犹太佬聚餐,这些买主可以使你成功,也可以使你破产。他招待他们大吃大喝,而这些人则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不是他对这些人阿谀奉承,而是在晚饭结束时,他自己被人捧上了天。圣诞节来时他们总给我哥送戏票和苏格兰威士忌,而不是他去送人家。他知道怎样以自己的为人去赢得这些人的信任,他琢磨出顾客最喜欢参与的慈善活动,弄一张去沃尔多夫—阿斯托里亚年度大餐的入场券,像电影明星一样穿上晚礼服亮相,当场捐出一大笔钱资助癌症病人、肌肉萎缩症病人,或管它什么,犹太人联合倡议的东西,反正有纽瓦克女士皮件公司付账。他什么都了解:下个季度的流行色啊,服装的长度是增加还是减少啊。真是个招人喜爱、责任心强、工作卖力的家伙。六十年代遭到几次打击,局势非常紧张。他的雇工也参加罢工,看到他坐在车里就停下来,为他做手套的妇女还跪下道歉说不该离开缝纫机。他们对我兄弟比对工会更忠诚。大家都爱戴他,他是个决不会犯愚蠢错误的完人。除了手套,对他而言没有理由去关心其他事。然而他却在后来的日子里遭受了羞辱、猜疑和痛苦。人们常在乎的那些问题从未把我兄弟难倒过,他以另外的方式获得生活的意义。我不是指他这人单纯。有些人认为他单纯,因为他一生都对人这么好。但塞莫尔决没有那么简单。单纯是对的,但不是那样。另外,那种自我反省也是他很久才学会的。如果说有什么比扪心自问更糟糕的事在生活中过早出现的话,那就是扪心自问来得太迟。他的生活就是被这颗炸弹摧毁的。爆炸的受害者是他本人。”

“什么炸弹?”

“小梅丽心爱的炸弹。”

“我不明白什么叫‘小梅丽心爱的炸弹’。”

“梅丽蒂丝·利沃夫。塞莫尔的女儿。这个‘里姆洛克的爆破手’是塞莫尔的女儿。就是那个炸掉邮局、杀害医生的高中生。这家伙为阻止越战,将早上五点钟去寄信的人轰上了天,一位去医院上班的医生。迷人的小孩。”他语气里全是鄙视,似乎还容纳不下他所有的鄙视和仇恨。“用炸掉商店里的邮政办事处的方式把战争拉回家乡,发泄到林顿·约翰逊身上。地方太小,邮局只好设在店里,实际上不过是店后面的一处柜台,有几排带锁的箱子,那就是邮局的全部家当。到那里去买清洗剂、救生衣和力士香皂时顺便买几张邮票,奇怪的美国文化。塞莫尔喜欢这些奇怪风俗,但那孩子却不。他将孩子从现实中救了出来,可这孩子把他送回现实中。我兄弟认为他能把全家从人间的混乱中拯救出来,带回到以前的里姆洛克,而她将他们送了回去。不知何故她把炸弹安放在邮局的橱窗后面,爆炸时也将商店炸坏了。被炸的那人就是途中顺道去寄邮件的医生。再见吧,美国!你好,现实!”

“我没听说过这些,一点也不知道。”

“那是在1968年的事,当时人们野性刚刚暴露出来。忽然间人们不得不去弄清楚疯狂举动的缘由。到处都是公众活动,限制被取消,权威软弱无力,孩子们都疯了。大家都感到威胁,大人不知结果会怎样,他们手足无措。这是演戏吗?‘革命’真的来了?还是游戏?是警察和窃贼的玩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孩子们将国家弄了个底朝天,大人也开始疯狂。但塞莫尔不在其中。他是那种知道自己道路的人之一。他明白有什么不对头。但他不像他那个胖妞一样的胡志明狂,只是个自由派的可爱的父亲,只懂日常生活的哲学大王。他用人们理智地对待孩子的现代思想将她养大,一切都容许,一切都谅解,而她却恨透了。人们不愿承认他们怎样恨他人的孩子,但这个小孩却轻而易举使他那样。她很痛苦,自以为是,从出生以来这小坏蛋都没什么长处。看,我也有孩子,孩子很多,我知道孩子成长时是怎么回事。自我吸收的黑洞是无底的。长胖是一回事,长头发是一回事,大声放摇滚乐是一回事,但超过极限扔炸弹就是另一回事了。那种罪行永远也改变不了。那次炸弹后,我兄弟没有了退路。那颗炸弹毁掉了他的生活。他完美的一生结束了。这就是她记住的东西。这就是人们(那女儿和她的朋友)怨恨他的原因。他运气太好,众人爱戴,他们就因为这个恨他。有一次我们全部到他家里过感恩节,有德维尔妈妈、多恩的胞弟丹尼、丹尼的妻子、利沃夫家族的所有人、我们的孩子,大家都在场,塞莫尔站起来敬酒。他说道:‘我是个不信教的人,但当我看看这一桌人,我就知道有什么东西将光辉洒到我身上。’那些人真想搞掉的就是他,他们做到了,毁掉了他。那炸弹其实可以就在他们的客厅爆炸。那次暴力事件将他的生活弄得很糟,很恐怖。他这一生都没有机会去问:‘为什么会这样?’当一切都顺利时,他为什么要自寻烦恼?事情怎么就变成这样?对这个问题没有答案,那以前上帝是如此庇护他,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个问题的存在。”

杰里以前也这么关注他哥哥的生活,了解他哥哥的事吗?我并没有意识到那奇怪的大脑里聚集的所有那些专横意念可以使他把注意力投向许多方面。那次死亡不像通常对自我关注权威的冲击,总的说来它反而强化了这一点:“我怎么办?如果发生在我身上呢?”

“他告诉过你很可怕?”

“曾经说过,只有一次。”杰里说。“不,塞莫尔只是默默承受,忍下去。你仔细观察这家伙,看着他,他会一直努力干。”杰里苦涩地说道。“可怜的杂种,他命该如此——天生要承受重担、咽下苦果。”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想起瑞典佬从混战的人堆中用力摆脱出来,手里总抓着球,在很久以前那个秋天的下午我是多么深地爱上他,当他选中我进入瑞典佬利沃夫生活的幻影时,改变了十岁的我。那时我有一阵似乎觉得自己也被伟大的事业所召唤,既然我们天神仁慈的面容只照亮我一个人,世界上就没有什么能阻挡我。“篮球从不像这样,逃学鬼。”那种直率在我听来是多么迷人啊。他使我觉得自己了不起,那是1943年一个少年想得到的一切。

“决不屈服,他很坚强。记得吧,我们那时还是孩子,他加入陆战队打日本人?是啊,他成了该死的陆战队员。只有一次妥协过,就在佛罗里达。”杰里说道。“他实在受不了。他带着全家来看我们,有孩子们和第二位非常自私的利沃夫太太。那是在两年前。我们全部到了隆背哲蟹

<sup><small>[26]</small>这地方。一共十二人就餐,噪音震耳,孩子们都极力表现自己,笑声不断。塞莫尔喜欢这个样子,风流倜傥的一家全在那里,生活就如同人们期望的一样。但当馅饼和咖啡端上来时,他起身走开。我看到他没马上回来,就出去寻找。他待在车里,泪流满面,浑身颤抖,抽泣着。我从未见过他那样。我哥是块岩石。他说,‘我想女儿。’我说,‘她在哪里?’我了解他总知道她在哪里。多年来她东躲西藏,他总去看她。我相信他们经常见面。他说,‘她死了,杰里。’起初我还不信。我想这是免得我去跟踪。我以为他一定在某处见过她,不管她到哪里他都会去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个杀人犯。这杀人犯已四十多岁了,而她杀的人还是杀了。但当时他抱住我,又松开,我不由得想到,是真的,家族里这可恶的怪物真死了?但如果她已死,他又哭什么?若他有一半的头脑就会意识到,有个那样的孩子真是太出格了,若他还有一半的头脑,他早就被这孩子激怒了,并在多年前与她形同路人、分道扬镳了。多年前他就应该把她从头脑里剔除干净,让她滚得远远的。这愤怒的孩子越来越疯狂,还有使她丧失理智的神圣事业。哭得那样——为了她?不,我不吃这一套。我对他说,‘不知你是撒谎还是讲实话,但是如果你说的是真的,她死了的话,那是我所听到的最好的消息。没有其他人会对你这样讲,他们都会深表同情。我和你一块长大,与你直言相告。对你来说最好的就是让她死,她不属于任何与你相关的东西。她不属于与任何人相关的东西。你玩球——得有玩球的场地。她并不在场地上玩,甚至一点都不沾边,就那么简单。她在圈外,天生的畸形人,以不受约束的方式行事。你要停止对她的悲伤,你敞开自己的伤口长达二十五年了。二十五年够了。这已使你发疯。再这样下去会要你的命。她死了?好!让她去。不然会腐烂在你的脑子里,也要夺走你的生命。’这就是我对他说的话。我以为能让他发怒。但他只是哭,不肯罢休。我说过这家伙会被这桩事烦死,他真的死了。”

杰里是说过,不出所料。这是杰里的理论,认为瑞典佬不错,指的是消极,指的是总在努力去做正确的事,说的是一个受社会制约、不发脾气的人物,从不轻易发怒。愤怒的感情既不是他的债务,也就不是他的资本。按照这种理论,恰恰是这种忍气吞声最后毁掉了他。而进攻性却有净化或疗伤的功能。

看起来杰里能坚持下来,毫不犹豫或者说毫不后悔,不屈不挠地执着于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是因为他对待愤怒有特别的天赋,他另一种特别的天赋是不回头看。我想,他从不回头。他不因记忆憔悴。对他而言,回头看就是无聊的怀旧,甚至包括瑞典佬的那种回首往事,二十五年后还想到炸弹爆炸以前的事,回想过去,无益地为与那颗炸弹一起烟消云散的一切哭泣。对这女儿的愤怒有何道理?毫无疑问,这样想会好受些。不可否认,生活中没有什么比正当的愤怒更使人升华。但在这种情况下,要瑞典佬超越之所以成其为瑞典佬的界限,这不是要求过分吗?在他的一生,人们肯定常对他这么干,以为他曾经是神秘的瑞典佬,他总是法力无边。我在文森特饭店就那样干过,小孩式的期盼被他天神般的气质震慑,却见他完全和常人一样。要让他人将你看成神的代价就是使你追随者的梦境永不消减。

“知道塞莫尔的‘致命关注’吗?致命关注他的责任,”杰里说道,“被责任完全吸引。他可以在他想的任何地方打球,他却到乌普萨拉,因为父亲要他离家近些。巨人队给他一份双薪合同,有一天还可以和威利·梅茨队打球——可他却到中央大街为纽瓦克女士皮件公司工作。我父亲让他从制革厂干起,把他放在弗雷林乌森大街一家制革厂干了六个月。每周六个早晨五点钟就起床。知道什么叫制革厂?制革厂就是狗屎堆。还记得夏天的那些日子?强风从东边吹过来,硝皮的恶臭弥漫威夸依克公园,笼罩在整个社区上空。啊,他从制革厂毕业,塞莫尔做到了,壮得像头牛。父亲又让他在缝纫机前待了六个月,塞莫尔目不斜视、专心掌握那台该死的机器。给他一只手套的皮料,他能缝制起来,比那些缝纫工干得更好,还只用一半的时间。他可以娶到想要的任何美女,但还是和美貌的德威尔小姐结婚。你应该见过他们。迷人的夫妻。他们俩到美国各地旅游时总笑容满面。她是天主教后代,他是犹太教后代,一起到里姆洛克老街去养一群小面包后代。可他们得到的是那个该死的孩子。”

“德威尔小姐怎么啦?”

“他们住的房子没有哪一间好,银行的存款不管多少都不够。他让她去从事养牛,搞不好,让她办苗圃,也不行,他带她到瑞士请世界上最好的美容师整容。不是弄得像五十多岁,而是这女人想的四十多岁的样子,所以他们艰难跋涉到日内瓦让曾给格雷丝公主做过的那位来给她整容。他要是在双优球队日子会好过些;要是在凤凰城和某个女招待胡来,到马德亨斯打一垒,也会混得不错。那该死的孩子!她口吃,你知道。因她口吃,她要报复大家,就引爆了那炸弹。他送她到语言矫正师那里去,到诊所,看心理医生。为了她,他有干不完的事。可回报呢?嘭!这女孩为什么要恨她父亲?这位伟大的父亲,这位真正了不起的父亲,英俊、和蔼,有责任心。为什么她与他相去甚远?我们自己那可笑的父亲怎么养出这样一位杰出的父亲,而他却生了她?有人告诉我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是要分离的遗传需求?所以她不得不离开塞莫尔到切·格瓦拉<sup><small>[27]</small>那里?不,不对。引起这些,使这可怜的家伙被置于自己生活之外的毒素是什么?他一直从外面窥视自己的生活。他命里的搏斗就是埋葬这东西。但他能行?怎么干?能指望一个像我哥那样魁梧、可爱、讨人喜欢的傻子去对付这颗炸弹?某一天生活开始嘲笑他,就再不会停下来。”

我们就谈了这些,这是我从杰里那能听到的——要知道多一点就只好自己想办法啦——因为这时一位身材娇小、头发灰白、身穿褐色便服的女士走过来做自我介绍。而杰里这人天生就不会在有第三人出现时能待上五秒钟,所以向我玩笑般地示意后便消失了。当我后来去找他时,听说他早走了,去纽瓦克乘飞机回迈阿密。

我写好他哥哥后——这是我接下来的几个月要干的事:连续六小时、八小时,有时十小时去想瑞典佬,与他交换孤独,占据这个和我几乎完全不同的人物,消失在他体内,日夜揣摩这位明明空虚、天真和朴实的人,再现他的崩溃,把他这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角色描绘出来,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就在我将改掉那些姓名、把突出身份的标志掩盖起来前,我有一种业余作家的冲动想给杰里送一份草稿,听听他的意见。我打消了这念头:我写作和出版到目前差不多有四十年了,所以知道应该怎样办。“这不是我哥,”他一定会告诉我,“一点也不像。你误解他了。我哥不会那样思维,不会那样说话”等等。

是啊,现在杰里可能早已从葬礼后突然使他陷入孤寂的那种客观现实恢复过来,当时那种怨恨使他成了医院里人们不敢与之交谈的医生,因为他也从不出错。而且,还不同于大多数有成为众人楷模的亲人去世的人,杰里·利沃夫只会因为我没能像他一样抓住瑞典佬的悲剧实质感到好笑,却不会发怒。很有可能:杰里心里厌烦、嘲笑般地翻弄我的草稿,一项一项地带给我坏消息。“那妻子一点不像这样,孩子也不是那样,连我父亲都弄错了。我没说过你引用的那种话。但是,伙计,不提我父亲就如同谷仓少了一堵墙。娄·利沃夫是头畜生,伙计。这家伙不中用。那一个很有魅力的家伙,另一位是和事佬。不,与我们所知的相差十万八千里。我们手里有剑,老爸暴跳如雷、订下规矩,就这么回事。不,没什么相似之处……比如这里,说我哥有心计,通晓事理。书中这人对失败很明智,而我哥认知上有问题,这丝毫不像他的思维,他没有这般理智。耶稣啊,你甚至还给他一位情人。完全是判断失误,祖克。绝对离题了。像你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捣腾出这般东西?”

但是,若杰里的反应真是这样,他不会听到我太多辩解。我去过纽瓦克,找到了中央大街下段荒凉街区上废弃的纽瓦克女士皮件厂。我到威夸依克看过他们的房子,现已失修,还去了克尔街,我在那条街上从车里钻出来,沿车道走向车库,去看看瑞典佬以前常在冬天荡秋千的地方,可这么做看来很不明智。三个黑小子坐在前面台阶上紧盯着车里的我。于是,我解释道:“有个朋友以前住在这里。”见他们没回答,我加了句:“那是在四十年代。”随后我开车离去。我驱车到莫里斯顿去看梅丽上高中的学校,然后到西面去了旧里姆洛克,找到在阿卡蒂山路塞莫尔·利沃夫一家曾度过青春幸福时光的大石头房子。后来就到村子里一家新开的百货店(麦克冯森),坐在吧台边喝了杯咖啡。这家店铺取代了原来那家被利沃夫十几岁的女儿炸掉邮局的商店。她为的是要“把战争拉回美国”。我到过伊丽莎白,那里是瑞典佬美貌的妻子多恩的出生地。我在她所住的艾尔莫拉宜人的街区转了转,开车经过她家常去的圣·日内维夫教堂,再一直向东到她父亲住的伊丽莎白河边的老码头一带,这些地方在六十年代由古巴移民和后裔取代了最后那批爱尔兰人。我还从新泽西美国小姐大会办事处搞到玛丽·多恩·德维尔的平版照片,1949年她才二十二岁,那时她正被加冕新泽西小姐。我也找到她的另一张照片,刊登在1961年的莫里斯周报上:拘谨地站在壁炉前,身着颜色鲜艳的运动夹克、裙子和翻领毛衣,画面上题为“利沃夫太太,1949年新泽西小姐,喜爱居住在一百六十年前的旧房子里,她称这环境反映出她们家族的价值观”。在纽瓦克公共图书馆我查阅了纽瓦克新闻报(1972年停刊)的运动版的微缩胶片,搜寻瑞典佬为威夸依克高中(1995年已陷入困境)和乌普萨拉学院(1995年停办)增光添彩时的记叙和得分情况。这是五十年来我第一次重读约翰·R.土尼思有关棒球的书籍,甚至一时认为自己所写的关于瑞典佬的这本书也可称为《来自克尔大街的男孩》。在土尼思1940年为康涅狄格州托姆金斯韦尔的男孩写的小说中,那个孤儿作为联赛的主力队员唯一的缺点就是总想将右肩下垂再向上摆动,啊,就这点毛病也足以刺激诸神来毁灭他。

然而,除了这些和其他的努力,我所发现的瑞典佬的世界使我早就想承认我心中的瑞典佬不是他的本来面目。当然,根据这些线索,他给杰里留下的基本影响已荡然无存,也从我的印象中消失,因为这些都是我不了解或者不想知道的东西。瑞典佬的形象在我的书中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聚集起来,与他肉体聚集的方式截然不同。但是,是否这意味着我想像出一个富于幻觉的人物,完全缺乏真人独具的本质,是否我头脑里关于瑞典佬的概念比杰里所想的更荒谬(他无论如何也不会认为荒谬),是否瑞典佬和他的家人在我心里显现时没有在他弟弟心里那么真实——也许,谁知道呢?谁又能知道呢?要描绘像瑞典佬这样琢磨不透的人物,了解那些人人喜爱、多少有些不愿抛头露面的普通小伙子,这还得看手里能抓到什么,对我而言主要是看谁的猜测更周详一点。

“你不记得我,是吧?”这位使杰里匆匆消失的女士问我。她热情地笑着,把我的双手握住。她精心打扮的脸庞在短发的衬托下,显得又大又实在,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棱角分明,恰如罗马君王的古石雕。她虽然面部有着如同用刻刀划过的深深刻痕,但在玫瑰色的脸妆下也只是嘴唇周围皱纹较多,在经历几乎六个小时的接吻后,唇膏差不多蹭光了。此外,她的肌肤尚有些许姑娘的柔性,显示出她好像没有遭受女性通常经历的种种磨难。

“别看我的姓名牌,我是谁?”

“告诉我。”我说。

“乔伊丝,乔伊丝·赫尔本。我有件粉红色安哥拉毛衣,原来是我表姐的,艾斯特尔的,她比我们大三岁。她死了,纳桑,归入尘土了。我漂亮的表姐艾斯特尔,她抽烟、和比她大的男人约会。在高中时,她和一个每天要刮两次胡子的男人约会。她父母在政府大街有间服装店,叫格罗斯曼。我母亲在那里上班,班级出游时你带我出去过。信不信由你,我那时叫乔伊·赫尔本。”

乔伊:聪明的小女孩,披着拳曲的淡红色头发,圆脸上有些雀斑,丰满性感,总也逃不过罗斯卡先生的眼睛。我们这位体态肥大,红鼻子的西班牙老师每天早晨当乔伊身穿毛衣到学校时,总要她起立背诵家庭作业。罗斯卡先生称呼她为“酒窝”。令人惊奇的是,在我似乎毫无所获的那些日子里,人们能获得许多东西。

因为语言的联系还不是完全的不可靠,乔伊形象持续地逗弄我,这比罗斯卡先生受的影响不会少,我最后一次见她从政府大街跳上车到学校,当时她穿一双古怪但有挑逗性的、敞开口的橡胶套鞋,明显是她哥哥长大后不能穿才传给她的,就像她漂亮表姐的安哥拉毛衣一样。只要有几行约翰·济慈的名诗在我脑海里出现,我总会想到她在我身下的那种充实丰满的感觉,她美妙的浮力是我这种青春期的男孩敏锐的雷达即使隔着马车上的毛毯也感觉得到的。那些诗句是取自“忧郁之歌”:“……他,火热的舌头/能挤破乔伊的葡萄,直逼他良好的味觉。”

“我记得那次出游,乔伊丝·赫尔本。你在大车上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热情。”

“而我现在看起来像斯宾塞·屈赛<sup><small>[28]</small>,”她说道,突然大笑起来。“我再也不害怕了,可太晚了。我过去很害羞——现在再也不那样了。哦,纳桑,我老了。”她叫道,我们拥抱着。“老了,老了,多么奇怪。你那时想碰我裸露的胸部。”

“为了那事,我当时真想就那么待下去。”

“是啊,”她说,“那时刚长起来。”

“你十四岁,它们大约一岁。”

“总有十三年的差异。那时我比它们大十三岁,而现在它们却比我大十三岁。但我们肯定接吻了,是吧,亲爱的?”

“吻啊,吻啊,吻个不停。”

“我练习过。整个下午我一直在练接吻。”

“和谁练?”

“在手指上。我当时应该让你解开我的胸罩。若你想,现在也行。”

“我恐怕再也不敢在全班人面前解开一只胸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