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我在巴尔的摩图书节上做了一个演讲。我本该待在家里的——有工作要做——但我几少能抗拒图书节的诱惑,它总能攒聚片刻的喜气和人气:所有的陌生人拥有着共同的兴趣,尽管他们的热情所在并不全然一致。再加上,主办单位是我最爱的独立书店常春藤书店和我任教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这样的吸引力让我完全逃脱不了。
我爱图书节的混乱喧嚣,那种不同的人物、文化、故事、时代都混到一起,又有音乐、美食和艺术相伴的感觉,所有的赏心乐事都乘兴而为,但不太过严肃。好像人们所想到的成千上万本书中涵载的各色各样、五花八门的人间生活,一下子都涌到了主办城市的街上、人行道上。那届图书节阳光很好,节庆氛围很浓。我穿行于形形色色的图书展馆之间,从悬疑故事和言情,到“文学”虚构、诗歌、科幻小说和漫画,脸上不由自主地带着笑。时不时地我会看到个把漫画人物走过或者在食品商贩那里排队,不过多半是夫妇手牵手在随意翻阅,而他们的孩子在尖叫打闹或找到了自己的消遣。
每个城市都会给这些盛会增添一些表现他们自己特点的东西。巴尔的摩是奥马尔·利特的家乡,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埃德加·爱伦·坡的家乡,它的坚毅给了它一种优势,它不同于华盛顿那筹划得更为正式的国家图书节,后者在国家广场举办,2014年之前,它的参加人数远超过十万人,但到了2014年,它被流放到一个难看的会展中心——这一搬迁更大程度上是出于城市“监管者”的考虑,而非市民的考虑。巴尔的摩图书节给人感觉像聚集了一群六七十年代的人,大家各做各的事情,也能理解他人,看起来都显然自得其乐,它是一场笑盈盈的共谋,好似一种对城市之严酷现实的对抗。但当然,相似之处在某种程度上是非常表层的:这里的主流态度是妥协并享受乐趣,而非抗议并享受乐趣。
在演讲之前我大概有一个半小时的空暇。在将想法梳理成形的时候我喜欢绕着一个地方走一走或散散步。我一边在太阳下随处翻阅,一边努力专心思考我那天要讲的主题。我带了两段引用的话,一段是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话,一段是詹姆斯·鲍德温的,我在想是不是要插一段到演讲里还是两段都讲。并不是说必不可少,但我很喜欢它们,这两段话是我前一天无意中读到的,那时我正在构思我逐渐称为“鲍德温章节”的那一章,尽管我的编辑只会说:“我们再考虑看看。”
我在一种我自己会定义为“警觉的心不在焉”的思想状态下闲逛,脑子里正忙着将想法组织成句,但眼睛还是在看,耳朵还是在听。那些漫无目的的闲逛时光也是我思路最清晰的时刻,之后,将杂乱无章的狂想融汇、构筑成连贯的形式和结构的痛苦过程就开始了。当我开始认真地向我想象中的对话者滔滔讲诉时,思想就开始自由流淌;我像进入无我之境一般忘记了周遭世界的存在。我觉得,这就是书的力量。它们就像孩子:可爱又气人,还比你可能以为的要远更不可捉摸。你以为一切皆为你所掌控,但其实一种重要的施与受的过程正在发挥作用,它们也同样以某种神秘的方式在掌控着你,拽你去新的地方,带陌生人来到你家里,质疑你的方式和习惯。所以事情就是这样,我原本打算写二十四本书,但现在我把目光集中在了三本书上,我本想全神贯注于文本,但生活中的事情和周围的世界不停地将我拽向别处。事件和人,跟地点不一样,它们始终以新的发现引诱着我,像萤火虫一般闪烁着,吸引着我的注意。在麦德龙超市,在对话中,甚至是在看电影时,我都会拿出笔和纸草草记些笔记,有些我回到家看时自己都辨认不出。
多年前我开始写这本书时,我就确信,我要以马克·吐温开篇,以詹姆斯·鲍德温收尾。我为什么会把鲍德温看成吐温文学上的同类人呢?他自己从没这样声称过。实际上,他对吐温多半不以为意,他更偏爱另一位总体来说更有贵族气度的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亨利·詹姆斯。鲍德温喜欢引用这位大师的一段话,这段话以一种非同寻常的方式传达着鼓舞力量:“我们在黑暗中工作——我们做我们所能做的——我们给予我们所能给予的。我们的怀疑是我们的热情,我们的热情是我们的使命。其余的都是艺术的癫狂。”他最优秀的论文学的散文之一就是《一个人所能承受的最多的真相》(“As Much Truth As One Can Bear”),他在里面引用了这段话,后面又补充道:“这种癫狂,谢天谢地,在我们之中仍存在着……它会无情地揭开人们身上的真相:绝望的年轻人、困惑的爱人、落魄的瘾君子、意志消沉的年轻政府人员、精神科医生、政客、都市、城镇、郊区以及混人种住宅计划。”鲍德温由衷地相信,文学扮演着类似社会黏合剂的重要角色。他感到——如他所言——“有一条纽带连接着我们每一个人”,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焦虑、快乐和悲伤与写作行为之间看到一种深层而必然的密切关系。
作家是真相的讲述者,这有时会将他们置于一种与国家相抵触的境地。“爱国主义就是自始至终地支持国家,在政府值得你支持的时候支持政府,”吐温有一次激烈地批判扬扬自得的沙文主义时这样说,“君主政体下的爱国主义所相信的真理是:‘国王说的绝对没错。’它只是对‘我爱国家,不论对错!’稍微修改了一下措辞,我们就接受了它和它包含的所有奴性。我们抛弃了我们所拥有的最珍贵的财富——在你(只是你,你个人)认为国家与国旗所代表的东西都不正义时,对两者都提出反对的个人权利。我们把它抛弃了,这样,那个诡异、可笑的词——爱国主义就变得特别可敬了。”如果说吐温痛恨那些自许的爱国者得意的自吹自擂,那不是因为他不爱自己的国家。他将爱国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标准,荣誉、勇气、正派的终极准则:作家的标准。作家质疑社会规则,追踪让人不舒服的真相。他(或她)促使我们承认那些我们宁愿忽略或否认的冲动和渴望,看清现实情况与完美设想之间的巨大差距。吐温提出,美国作家尤其有此重任,因为在民主社会,作家为个体说话而不为国家说话的情况应该远比在君主制国家或极权国家普遍。美国一直以来都自许是尊奉个人地位的国家,而它能熏陶出这样独具一格又百花齐放的作家群体,绝不是偶然。但它也不总是让作家们完全感到自在。
“我不得不承认,我一直都是一类西方杂种。”鲍德温在《土生子札记》(Notes of aNative Son)中写道。他在散文、演讲和采访中一次又一次地试图描述,作为一个奴隶的孙辈活着到底意味着什么——非婚生,生活于悲惨的贫困之中。“到了五六岁或七岁的时候,你受到一个沉重的打击,”他说,“因为你发现你保证效忠的国旗,连同其他所有人,都不保证对你忠诚。你受到一个沉重的打击,因为你发现你鼎力支持加里·库珀[142],他却正在消灭印第安人,而印第安人就是你。你受到一个承重的打击,因为你发现,你的出生国家,你感激它给了你生命和身份,但它的整个实际体制没有你的一处容身之所。”
尽管受了种种仇恨和侮辱,鲍德温身上有一种精神上的慷慨。他能看到我们每个人身上最好和最坏的潜力。“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国家就是美国,”他说,“而恰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坚持要求终身享有批判它的权利。我认为所有的理论都是可疑的,最优良的准则可能也必须做更改或应生命的要求被碾为齑粉,因而,一个人必须找到自己的精神核心,在世间行走时,相信这个核心可以正确地指引自己的方向。我认为自己肩负了许多的责任,但唯有这个是最重大的:如海明威说的,坚持下去,完成我的工作。我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和一个优秀的作家。”
当鲍比·肯尼迪[143]告诉他,三十年之内的某一天,他也能当总统时,鲍德温说:“我脑海中真正在思索的,不是在某个假想的日子,某个黑人中的‘第一名’成为首位黑人总统。我真正好奇的不过是,他领导的这个国家会是什么样子。”我猜想,美国选举出贝拉克·奥巴马的时候,他大约会以他自己的方式庆祝一番。多希望我能看到鲍德温面对这新闻的那种微笑,一半挂在嘴角,一半深深隐藏。但我猜,对于国家的现状,他会感到如当初一样忧虑。人们获得了某些成功,重大的成功,但新问题随之浮现,一些老问题则改头换面后又卷土重来。回到1961年,他说:“我仍然相信,我们可以在这个国家做一些他人未曾做过的事情。因为总想着数字,我们迷失了方向,来到这里。你不需要数字,你需要理想。而这是世界历史证实过的。”
在陈列台之间穿梭漫步时,我重又思考起吐温和鲍德温那出人意料的相似性,尤其是他们关于爱国主义的观点,这是我那天打算讲的内容——对国家的忠诚,或对写作之行为,以及许多作家所说的“真相”的忠诚。为什么伊斯兰革命之后,我想搞清楚事情原委,检验我们的新统治者(或者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是旧统治者)所说的关于伊朗的内容中有几分是真相的时候,不去看政治理论家和历史学家写的内容,而要去看作家和诗人的东西呢?为什么如今在美国我还要做同样的事情呢?“社会永远不能检验、剖析自身。”鲍德温曾说。他认为:“这样的努力只能由那种社会骚动来做,每个社会都在以巧妙的方式源源不绝地出产这样的骚动。这种骚乱,这种干扰,就是作家的责任和必需去做的事。”
我停步在“红色爱玛”书店支起的帐篷前,它是以那位传奇的激进无政府主义者爱玛·戈德曼(Emma Goldman)命名的。你瞧,稍远一点就有“H.L.门肯社会”,这是对那位才华出众、愤世嫉俗的批评家的致敬,是他创造了“愚民大众”(Booboisie)这个词,他在20世纪前几十年名震一时,但如今读者寥寥。我肯定,只要今天的年轻人们有机会发现他们,许多人都会欣赏这些古怪而别具一格的人物,他们既信念坚定,又完全不落窠臼。出于某些原因,我不禁想象这些人人生故事的漫画版——要是今天有个漫画版的门肯拿他创造的那些词轰炸我们,岂不是非常有趣!就想象一下对于我们的一些政治领导人他会说些什么吧。他可以跟乔恩·斯图尔特和斯蒂芬·科尔伯特一较高下。
鲍德温生于吐温逝世十四年后,尽管他们的背景不同(单一个是白人一个是黑人就足以在他们之间划下一道鸿沟),他们都以各自的方式体验过人类对同类所能做的最恶劣的事。读吐温的《私刑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Lyncherdom”)或《不过是个黑鬼》(“Only aNigger”)就足以理解他的愤怒和羞愧。他在笔下有所保留的是他自己的私人生活。“你不能公开你灵魂中的隐秘部分并检视它,”他如是说,努力想解释为何写回忆录时会如此痛苦,“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觉得太羞愧了,太恶心了。”但这恰恰是詹姆斯·鲍德温所做的:他公开了灵魂中的隐秘部分,没有回避自己的羞愧和罪恶感。他最伟大的一项艺术成就就是,将私人与公共、个人与政治、社会严丝合缝地拼接在一起。然而他作为作家的一生都在致力于说明人不应该被自己的履历所限定这个命题。他最高的成就是超越了而非屈服于他的生活环境施加在他身上的限制。“好,当你开始成为一个作家的时候,你是个黑人,穷困潦倒,还是个同性恋者,”一张剪报中的采访者这样问,“你一定对自己说过‘哎呀,我还能到多弱势的地步’这样的话吧?”
而鲍德温,鼓出来的大眼睛狡黠地看着这位谈话者,眼神穿透了他,“不,我觉得我中了头彩!”伴着观众的笑声,他接着说,“都没有什么前进的空间了,真叫人大为光火。所以得找个办法利用这些。”而他确实利用起来了。
鲍德温的祖父是奴隶,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生父。他的童年和青春期都在哈莱姆黑人聚居区度过,继父是一个有施虐倾向的牧师,他一生都称其为父亲,对他的感情可说是爱恨相抵(“讲坛上的正人君子,家庭里的残酷魔头”,他后来如是说)。他后来为了写作,丢下继父和母亲,丢下哈莱姆、大纽约城和美国,搬到了千里之外大西洋彼岸的巴黎,而在他的写作过程中,他发现了他的继父、他的种族、他的城市、他的同胞和他的祖国所具备的某种本质的东西。或许最关键的是,他发现了詹姆斯·鲍德温,将他从种族主义、贫困与虐待的魔爪中救了出来,重新书写了自己的人生故事。人生中的多数时候,即便对自己,他都是个局外人:在一场采访中,他说过一句,“所有那些名叫吉米·鲍德温[144]的陌生人”。
其他作家都离开美国去找寻自我和世界观了——亨利·詹姆斯、伊迪丝·华顿、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后来又有海明威、菲茨杰拉德、鲍尔斯和理查德·赖特,最后这一位有一段时间是他的导师,对他照顾有加。但巴黎这段经历对他们每个人来说都各不相同,鲍德温的巴黎也不是海明威的《流动的盛宴》。它是《乔凡尼的房间》里荒凉、破败的巴黎,通常不是阴暗欲雨,便是正下着雨。鲍德温说,他去巴黎并非因为那是巴黎——任何其他地方都行——不过是因为他想离开纽约。塞达特·帕凯(Sedat Pakay)1970年对他进行了拍摄,在拍成的电影中,鲍德温说:“人从远处……从另一个地方,从另一个国家,才能更好地看(他的国家)。”《乔凡尼的房间》中的大卫表达了他创作者的观点,他说:“或许家不是一个地方,而是一个回不去的情境。”
1946年,尤金·沃思从乔治·华盛顿大桥上跳了下去,他是鲍德温亲近的一个朋友,鲍德温爱过他,但他们没有实质的恋爱关系。沃思是《另一个国家》里鲁弗斯的原型,鲁弗斯也是以同样的方式自杀,他的死是联通其他人物的中心事件,也成了他们心灵启示的源头。鲍德温后来说,倘若他留在了纽约,没有成为作家,那等待他的可能也是同一种命运。《另一个国家》中,鲁弗斯自杀后,年轻的白人女子凯斯说道:“也许这样的秘密,每个人的秘密,只有在人们费力地把他们拽到世界的灯光下,把他们硬推给世界,让他们成为世界经验的一部分时,才会被表达出来。没有这种努力,秘密的地方不过是一个容人死于其中的地牢;没有这种努力,的确,整个世界都会是一片不能住人的黑暗。”鲍德温去巴黎是为了清洗身上的秘密,学习不为愤怒写作,而为这时代写作。
“所有的艺术,”鲍德温说,“都是一种忏悔,不过是有的直白,有的隐晦。所有的艺术家,如果想要作品流传,最终都被迫将整个故事讲出来,将所有的苦都吐出来。”他参加了民权运动,他对法国统治下的阿尔及利亚人所受的苦难饱含同情,这些都是见证之举,但只有在他的写作中——他的小说与散文中——他才成为真正的见证者。“我从没把自己当成发言人。我是一个见证者。”这就是他区别于当时其他提倡改革的作家的地方。
写作谈论伟大的文学作品有一点叫人困惑犯难的地方,那就是,真的没什么可说了:一切都在作品里了。这有点像试图描述无条件地爱上一个人这件事。但我们仍然要谈论经验、真实与想象;经历过某些独特又普遍的事之后,我们需要分享某些或痛苦、或喜悦的东西。如此,阅读和回应本身,即是一种见证之举。
90年代末,在我最初在高级国际研究院开的一门课上(我记得应该是“政治与文化”),我打印了两篇文章给我的学生。第一篇是伟大的秘鲁作家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Mario Vargas Llosa)写的与《兴风作浪》(Making Waves)这本书同名的文章,主题是文学在全世界的重要性。另一篇是刊于《华盛顿邮报》上的关于为什么J.D.塞林格会逐渐被剔除出高中教学大纲的报道。我对这篇文章的兴趣主要在于支持撤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几位老师提出的论点和他们的学生给出的回应。老师们指出,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是一个养尊处优的白人男性,因此班级里属于少数派的同学不会对他产生共鸣。学生们先是承认了霍尔顿·考尔菲德的确跟他们毫不相同,继而又说,这恰恰是他们想读这本书的原因。他们对这个另外的世界感到好奇,他们很享受这部小说所提供的对主人公思想与焦虑的窥探。
这些学生本能地表达了被某些老师和学界理论家们完全忽略了的一种观点,即文学在本质上是一种对“他者”的探查,如今世人以如此陈腐僵化的方式使用“他者”这个词,它已然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不再代表着实际的差别,而更多地意指对亚文化群和族群的标识,以及在日益狭隘的范畴中对人的评定。即使我们搁置不论政治正确——由不痛不痒的问题和简单现成的答案构成的教条——这个单调乏味的强迫症,其实对大多数人来说,一味地阅读、写作、谈论关于他们自己的事仍是极其无趣的。书的意义难道只在于巩固我们的观点和偏见吗?书不应该是质疑和对抗它们的吗?为什么要阅读你已经知道的东西?我问我的学生们。虽然发现不同、包容差异——间或赞美它们——很好、很有助益,但真正的惊喜来自于发现我们彼此有多么相像,有多少的共同点。如果在深层次上不具备普世意义,没有哪件艺术品或哪部文学作品能够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我在高级国际研究院的学生们千差万别的国籍和背景,他们多数人都很乐于接受这一概念。大部分人都不是主修英语文学专业的,这门课是选修,因此他们会在课堂里是因为他们想来。我记得一个学生,据我回忆应该是德国人,她在笔记里写了这样一段话,大意是,想到那么多像霍尔顿·考尔菲德、盖茨比,甚至黛西和汤姆这样的陌生人都生活于她的内心,她就觉得精神振奋。我记得那个词,“精神振奋”,那样地激动人心,那样地满溢着无限可能。
1951年,塞林格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鲍德温的第一部小说《高山上的呼喊》(Go Tell It on the Mountain)出版于两年后。鲍德温的小说获赞不少,但塞林格赢过了他,他的小说佐证了新近表现出来的美国青少年的焦虑,因而作为最小的孩子被迎进了伟大美国小说的名人堂。如果我们说一部作品是“伟大的美国小说”,指的是它是其时代的代表,它阐明了美国生活的某些本质,那么我认为,鲍德温的小说与塞林格的作品当是难分轩轾。《高山上的呼喊》是一个不同类型的成长故事,一个年幼的非裔美国男孩的故事,就此而论,它是与《麦田里的守望者》互补的。约翰·格莱姆斯,就和霍尔顿·考尔菲德以及他们共同的先人哈克贝利·费恩一样“美国”。考尔菲德和格莱姆斯都为生活的意义而“困扰”,将他们区分开来的是他们互成鲜明对比的经历和态度。就好像他们是来自另一个国家——实际上,甚而是另一个世界。
十七岁的霍尔顿像许多其他美国主人公一样,想方设法要逃离生活中那令人窒息的虚伪和千篇一律,虽然他很有魅力,但他不时会让人有些恼火。霍尔顿在圣诞节的前几天被他那所宾夕法尼亚的奢侈预科学校开除了,但他放假前不想回纽约的家,怕父母发现,于是那一天,他在一家位于城市另一边的旅馆登记入住,从一个地方晃到另一个地方,搜寻着某种既能平息又能滋长他那模糊的对事物状态之不满的方法。他抱怨说,在他那规矩森严的学校里,他的“周围都是伪君子”;他遇到的姑娘都很蠢,没什么聪明的话好讲;性生活差劲或者根本没有性生活;他的哥哥是个叛徒,去了好莱坞;他游荡的路上遇到的妓女,他想跟她上床,却没能得手,尽管他给她钱,她还是要回去找老鸨,从他身上榨更多的钱;他相信,这所有的困境,都已成了他的生活。他喜欢他以前的老师斯宾塞,斯宾塞的生活似乎没什么盼头,但与此同时,买一条旧纳瓦霍毯子好像就能让他感到“心花怒放”。这本书文笔很好,时时都在滑向犬儒主义,但最终是有一丝希望的,因为霍尔顿有心,那颗心为他十一岁的妹妹菲芘跳动着。他离家的决定被搁置一边了,因为菲芘要跟他一起走,但他知道,他不能带她走。于是他转而带她去坐她最爱的旋转木马,尽管那是冬天;当他们到那里的时候,“天开始他妈的下起大雨来。瓢泼大雨”。但不像其他人,他没有在旋转木马的顶棚下面躲雨,他宁愿被淋透,因为“突然间我变得他妈的那么快乐,眼看着菲芘那么一圈圈转个不停。我差点他妈的放声大喊起来,我觉得真他妈开心……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老天啊,我希望你也能在场”。[145]
霍尔顿告诉我们,某一刻,他听到一个孩子在唱歌,“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这其实是18世纪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的一首诗。但他曲解了它的意思:“‘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在故事快要结束的时候,霍尔顿在不同的地方发现了涂鸦(他学校的两级楼梯上,还有博物馆的木乃伊墓穴),写的就两个字,“干你”,他对此感到恶心又愤怒。“麻烦就在这,”他告诉我们,“你永远找不到一个舒服、安宁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根本不存在。”你可能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安宁的地方,但是马上“就会有人偷偷走过来,在你鼻子底下写下‘干你’这两个字”。
霍尔顿被这逼疯了,简直想杀了那个写字的人,因为菲芘或某个别的孩子可能会看到这涂鸦并想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这样“最后某个猥琐的小孩儿就会告诉他们——当然了,荒唐至极——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就会想着这个,甚至为它烦恼好几天”。因而我们可以得到结论,霍尔顿看似不能与成年人、甚至他的同龄人维持有意义的关系,但其实他只跟孩子沟通,他特别渴望保护他们的天真。他们对于天真的迥异态度其实就是让约翰·格莱姆斯——鲍德温笔下的主人公——区别于霍尔顿·考尔菲德的东西。
《高山上的呼喊》是一部半自传小说,聚焦于一个非裔美国少年的成长,小说叙述了他从十四岁生日早上到第二天早上这二十四个小时之间的情绪、思考和回忆,书写了他在社区临街教堂的禾场经历的心灵重生。在两个早晨之间的时间里,我们跟随着约翰的脚步——在家里,在城里四处转悠,最后在教堂——发现了关于他、他的家庭和他所生活的社区的故事,每一个都成了约翰这幅拼图的一部分。霍尔顿·考尔菲德可能觉得,过去和他的个人背景都是“大卫·科波菲尔那类废话”。但对约翰来说不是这样。“回到你开始的地方,”詹姆斯·鲍德温向侄子这样建议,“或者尽你所能地回到你尚能记得的地方,审视这一切,重走一遍你的路,然后把它们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或歌唱,或大喊,或证明,或埋藏内心:但要记得你从何处来。”
约翰·格莱姆斯和鲍德温的人生所拥有的相似之处相当明显。他们都是非婚生。就约翰而言,他是书中唯一一个因为爱而出生的人物。他的父母私奔到纽约,他的父亲理查德后来受到诬告,在一段受尽羞辱与残暴待遇的铁窗生涯后轻生自尽了。理查德自学成才。当约翰的母亲伊丽莎白发现他几乎没有上过学的时候,她问他:“‘那你怎么会这么聪明?你怎么懂得那么多?’”理查德告诉她:“‘我就是下定决定,有一天,我要掌握所有白人杂种们掌握的知识。’”他又接着说:“‘我要掌握得比他们还要好,这样就没有哪个狗娘养的白人有可能居高临下地跟我讲话。让我觉得自己一钱不值了。’”当然,讽刺的是,他因为那些狗娘养的自杀了,他们设计诬陷他,让他觉得自己一钱不值。他读的所有书、拥有的所有学识都不能帮他挡开那无处不在的羞耻感。约翰的母亲之后嫁给了一个狂热而有虐待倾向的牧师,他答应好好照顾她的儿子,视其如己出。约翰称他为父亲,但是,他反倒道貌岸然地企图羞辱、毁掉这个男孩。约翰的继父加布里埃尔说,他要“‘揍得他魂飞胆颤’”。他是一个改头换面的好色之徒,他让人想起鲍德温的那句断言:“没有人比一个认为自己内心纯净的人更危险;因为他的纯净,显然是不容反驳的。”
鲍德温和约翰·格莱姆斯都拥有某种超越了人生经历的东西:他们的故事都始于根本的信仰危机。“像很多事情一样,许多让人难以察觉的改变都一并发生了,”鲍德温写道,“我推测,我信仰的逐渐瓦解,堡垒的崩塌,发生在我开始布道大约一年以后,那时我重新开始读书了。我为这个渴望做的解释是,我还在学校;像命中注定似的,我一开始读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高山上的呼喊》思考的是约翰·格莱姆斯“信仰的瓦解”,以及所有把他往回拽、让他堕于黑暗的权威力量:种族主义,宗教狂热,以及盲目信仰。“约翰的心开始对上帝变得冷淡。他的父亲是上帝的牧师,是天国之王的使者,约翰不先给父亲跪下就不能在施恩宝座前下拜。”约翰向自己许诺:“他不会像他父亲一样,或像他父亲的那些神父一样。他要过不一样的人生。”那新的人生会带给他一份新的精神生活,不再囿于拒绝他自己的身体,拒绝他身体对爱的渴望。
鲍德温认为,感官愉悦,即生活的精髓;没有它,就是错过了所有活着的乐趣。“我认为,享受感官世界,就是在生命的力量、生命本身的力量中,生出敬意与欣喜,在所有参与的事中——从努力去爱到动手擘饼[146]——都全心投入。”对鲍德温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他之后会在第二本书《乔凡尼的房间》中把它作为主题。所有像我一样在原教旨主义统治下生活过十八年的人,或者在像苏联这样的世俗极权主义国家长期生活过的人,都能证实他晚年在一场《村声杂志》(Village Voice)的采访中所说的一句话的真实性:“肉体的恐怖……是一种能导致无以名状之惨烈的学说。”
差不多三十年后重新读《高山上的呼喊》时,我感到惊诧不已,我遗漏了多少东西啊:它的抑扬顿挫捕捉到了黑人灵歌的韵律,如此有力、饱含深情地向前推进;它光明与黑暗的意象,以及它死亡与重生的主题。约翰·格莱姆斯像哈克一样,遵从着内心的指引,从错误的神身边走开,在同一个一丝不苟、死板严苛、让他窒息的教堂禾场脱胎重生。不计后果地勇敢对抗障碍,向压抑的权威说不,不带防坠网地面对黑暗,掌控自己的恐惧——还有什么能比这些更接近美国个人主义这备受珍视的理想?
要重生,约翰·格莱姆斯必须摆脱自己身上那种霍尔顿·考尔菲德恰恰希望维持和保护的东西:天真。“书写凄凉的作者是不允许天真的,”鲍德温在《下一次将是烈火》(The Fire Next Time)中这样写道,“正是天真构成了罪恶。”天真隔绝了学识,但学识能带我们找到真相。脱下你的天真,面对真相,这才是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的第一步。当然了,说总比做来得容易。
“我是一个牧师的儿子,”詹姆斯·鲍德温在《一个人所能承受的最多的真相》中告诉我们,“我请你们记住那棵伊甸园里带来灾祸的树的真正名称:‘知道善恶的知识之树’。”好奇是人类的第一宗罪,这种欲望驱使他甘冒被驱逐出天堂的危险,而这或许是人类最大的悖论:既想要获知,又渴望平安生活,保有天真。或许等我们忘了被驱逐出天堂的安全世界,坠入未知的空虚和黑暗中时产生的那种恐惧,我们就会被宽恕——这样的说法我们已经听了太多遍。
我们真的想要自由吗?渴望自由和选择自由难道不是不一样的吗?鲍德温的第三部小说《另一个国家》的主人公埃力克能够拥抱自由,因为“他不相信那场被叫作安全的茫茫无边的昏暗睡眠……而这意味着……他在前进的时候,必须创立自己的标准”。美国人自许自由的保卫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准备在深层的个人层面实现自由。“我只遇到过少数几个真正渴望自由的人,而且这几个人多数也不是美国人,”鲍德温写道,他又补充说,“自由是很难承受的。有人可能会反对说,我是从精神角度来说政治自由,但任何国家的政治机构都始终是受到该国家的精神状态所挟持,并最终为其精神状态所左右的。我们是被困惑所控制的,这程度远比我们意识到的多,美国梦因而在个人、国家和世界层面,都成了某种像极了噩梦的东西。”
所有的作家都要冒险;都要踏入空虚与黑暗;都要热情地拥抱自由的喷涌,以及未知世界——如鲍德温可能会说的,这是入门票价。“所有真正的改变都意味着与个人过去所知的世界的决裂,失去所有给予人身份的东西,以及安全的终结。看不到、也无法想象未来会带来什么,在这样的时刻,人就会紧紧抓住他所知的东西或他自以为拥有的东西。然而,一个人只有在能够做到不含苦涩、不带自怜地放弃他热衷了许久的梦想或他长久享有的权利时,他才是获得了自由——他让自己获得了自由——能去梦更高远的梦,去拥有更大的权利。”
凭着《高山上的呼喊》,鲍德温作为一位才华横溢的“黑人”作家出了名。每个人似乎都乐见如此:他的出版商、代理人,还有读者——也就是说,每个人,除了他。“我花如此多篇幅去写黑人生活,并不是因为我希望它成为我唯一的主题,”他在1958年这样写道,“只不过因为它是一道我不得不打开的大门,之后我才有望能写其他的东西。”
他从不畏惧被一而再地逐出天堂。于是他继而写了一本关于一个年轻白人男子和他的同性情感生活的书。他说,一个作家的工作就是搅乱平静,而这项工作他做得很好。不消说,这本书让他的代理人海伦·施特劳斯大为惊恐。她像个慈母般建议这位年轻作家,他不该赌上自己的光明未来,应该直接将这本书付之一炬。鲍德温描述道,出版商阿尔弗雷德·克诺夫告诉他,作为一个黑人作家,他已经赢得了一定的读者群体。“你经不起疏远这个读者群的,”他告诉他,“这本新书会毁了你的事业前程。”鲍德温的回答简明扼要:“我告诉他们,‘去你妈的。’”接着他就去了英国,在那里把书卖了,之后这本书才在美国销售。他不打算当一个为了推销书而对自己的自由做让步的作家。为了让那些此时将他列为同性恋作家的人明白,他说,《乔凡尼的房间》“不是写同性之爱的,它写的是,当你害怕爱所有人时你将经历的事”。后来他说,这部小说对他来说是一部《独立宣言》,他又说,“那时候,如果说我在某种意义上还未达自由的话,我也已内心清明。”
我最近在《纽约时报》上读到一篇文章,写的是公立学校里鲍德温在教学内容中的减少——他太复杂了,或者说太有争议了,况且,现在还有其他伟大的非裔美国作家可供选择。鲍德温终其一生都在努力成为一个作家,而非黑人作家,但我们本着一片好心将他推回了那个他不顾一切想挣脱的盒子里。如今我们对待作家和艺术家就如对待时尚饰品一样:新潮流一来,旧的一批就扔给垃圾箱了。(很巧,鲍德温和吐温都不在《共同核心》的阅读书单上。)
鲍德温过时了,不是因为他的写作,而是因为他的种族——否则,正如那篇文章的倾向,为什么单把目光集中在非裔美国学生和其他非裔美国作家身上呢?难道其他学生不需要读他吗?我们是不是该采访采访年轻的白人学生,看看他们是在读索尔·贝娄或约翰·契弗呢,还是干脆认为,因为如今有其他白人男作家可供选择,这些老一辈的白人男性便不那么重要了?每个作家无疑都想只作为作家为人所知,他们会承认他或她的作品源于某个特定环境,但他们都希望作品能设法越过这些狭隘的限定。这一态度对鲍德温的困扰尤其深,他认为,人种就是一个用来奴役人的政治构想:“只要你认为你是白人,”他有一次说,“我就被迫认为我是黑人。”文学在他头脑中就是一个逃离的工具。当说到文学影响的时候,他说自己受的影响很杂,他觉得所有的文学都属于他:“当一个人开始搜寻自己受了什么影响的时候,他就会找到许多东西,”他写道,“我没太多地思考我自己,总之思考地不够多。但我斗胆说,詹姆斯国王的《圣经》,临街教堂的修辞,某些在黑人演讲中讽刺、暴力、但永远被轻描淡写的东西——还有狄更斯对雄浑气势的偏爱——跟我如今的状态有些联系,但我不会为它豁出性命。”在另一个场合他说:“作家总是努力想利用某个特殊的东西,揭示某种比特殊之物所能承载的更宏大、更有分量的东西。”
以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群族来区分和归类人类,鲍德温将这种复杂问题的简单化称为“反论之死”。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待在自己这一独立的类别里,只为提到关于我们的东西而感到愤怒,如果我们只阅读关于我们的书,只跟与我们类似的人交往,那我们就永远不能成长或学习。“我们对于整整齐齐地合乎规范的生活、对于归类的热情已经导致了一种未能预见的、自相矛盾的不幸——混乱,一种意义的消失瓦解,”他在《每个人的抗争小说》(“Everybody’s Protest Novel”)中写道,“这些我们本想用来为自己界定和控制世界的分类,已经让我们自食其果,陷入混乱。”
鲍德温思想的独立为他赢得了许多朋友,也让他树敌不少,既有黑人,也有白人。他在参与民权运动的整个过程中都保留了这种独立,他支持小马丁·路德·金,也欣赏、仰慕马尔科姆·艾克斯(Malcolm X),并始终警惕着伊莱贾·穆罕穆德(Elijah Muhammad)。他害怕被白人定义。就像左拉·尼尔·赫斯顿一样,他想做的不是一个黑人作家:他只想被定义为一个作家,哪怕是一个差作家。“你会读到某些你以为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东西,”他在一次采访中说,“但你会发现,一百年前,它也曾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身上发生过。这对那些痛苦着、挣扎着的人,那些总觉得自己是孤身一个的人,是一个伟大的解脱。”之后他补充说,“这就是艺术为何重要。如果生活不重要,那艺术也不会重要,但生活是重要的。”
1937年,佐拉·尼尔·赫斯顿出版了《他们眼望上苍》——一位年轻白人女性寻求自由的故事。她受到许多著名的黑人知识分子和作家的诟病,其中有拉尔夫·埃里森和理查德·赖特,他们指责她写的这部小说竟无关乎种族。赖特对其不屑一顾,说它是一部“游吟艺人”小说。《他们眼望上苍》其实书写了好几个层面的自由:从奴隶制中获得自由是第一步,这将引向其他形式的自由——个人自由与控制你自己身体和思想的自由。我一直觉得,这本书应该跟《傲慢与偏见》一起教,它们都将目光集中在了女性选择的权利上。赫斯顿的女主人公珍妮捍卫了自己选择爱人的权利,她爱的人年长她十七岁,但认定的第一条要求仍然是爱情。因为这一概念新颖得反常,带着威胁,对男人来说它又不够政治——他们想要更有指向的对不公的思考,所以它被人嗤之以鼻。
在《土生子札记》中,鲍德温描述了有一次他和一位朋友去一家纽约餐厅吃饭但餐厅拒绝为他们服务的经历。“我们这里不服务黑人。”他们得到的回答就是这样。回到街上时他感到无比愤懑,怒不可遏,他走在朋友前面,进了一家时髦的餐厅坐下。“吓到了的服务员”又上前告诉他们,“我们这里不服务黑人”,此时他被彻底激怒了,把一杯水直接泼向了服务员,砸碎了柜台后面的镜子。他从中脱身了,但他由此开始思考,不仅他有可能因为他所做的事而被杀,而且他自己在那一瞬间都已经准备杀人了。“我的生活,我真实的生活,已经岌岌可危了,”他写道,“不是因为任何他者可能做的事,而是因为我自己内心所怀有的仇恨。”他认为,非裔美国人最大的危险不是因他人对他们所做之事产生的仇恨,而是向这种仇恨投降。因为正如鲍德温在他后来的一篇散文中极其辛辣地写到的,“可叹的是,一个人仇恨的目标从来不在外部世界里,那样的话就方便多了,它就在他的膝头坐着,就在他的五脏六腑里搅动着——支配着他心脏的跳动。一个人如果不知道这些,他就有可能沦为他以为自己鄙视的法则的仿制品——因而也成为一种延续。”
终其一生,鲍德温都害怕自己变得像压迫他的人一样,害怕自己反过来习得他们的态度。他害怕的是自己信了“我为自由而战”这个幻觉,并永远成为它的囚徒。因为战斗最困难的部分不是瞄准敌人,而是拒绝他给你的定义。假如白人种族主义者隔离了黑人——假如他们努力地说服自己这两者是不同的——那么黑人应该孤立他们自己并回过头同样强调这种不同吗?这是那个时候很多人在做的,比如伊莱贾·穆罕穆德和他的伊斯兰民族组织,以及黑豹党人,有些人甚至说想回到非洲去。鲍德温觉得,放弃他的美国遗产等于正中了白人种族主义者的下怀。“黑人是美国人,他们的命运也是国家的命运。”鲍德温在《成千上万都走了》(“Many Thousands Gone”)中说,这样说的同时,他已经向掌控自己命运踏出了第一步,“他们除了在这片大陆上的经验,其他什么经验也没有。”
全盘拒绝的冲动尚可理解,但是紧抓着愤怒比放手更危险。鲍德温从一开始便深知,他不是非洲人——他是,也一直会是美国人——这就意味着,他必须将父辈的遗产传递出去,取得他们从非洲打捞出来并带到美国的零星遗产,将这些和白人们声称属于他们的文化糅合在一起。当他人禁止他们举行自己的仪式,强迫他们改信主人的基督教时,他的先人们私下里将圣歌和田间歌曲结合在了一起,试图重塑某种来自他们祖先故土的经验。在第一部小说中,鲍德温旨在做与他们同样的事:他将撷取自《圣经》的叙述传统和他最爱的作家的写作方式——其中有亨利·詹姆斯和詹姆斯·乔伊斯——结合在一起。在他的散文《我为什么不再讨厌莎士比亚了》(“Why IStopped Hating Shakespeare”)里,他解释道,他起初对“奥赛罗的态度摇摆不定”,对“卡利班深恶痛绝”,就像“有些犹太人错误地苦苦怨恨着夏洛克一样”。他将这归因于“那不可爱的教育”的毒害,“它造成了那么多男生厌恶莎士比亚”。他在法国重读莎士比亚时才重新发现了他,他在法国与英语和解了,此前他对它是抗拒的,因为他觉得它丝毫没有反映他的经历。在法国,他逐渐意识到,“用英语写作的伟大诗人从诗歌滥觞处找到了他的诗歌:在人们的生活中。只有借由爱——确知无论人们在经历什么,都是他在经历——他才能做到如此;这跟理解不是一回事。”
“你没有理由要千方百计地变得像白人,假定他们必须接纳你也是不合理、毫无根据的。”鲍德温在《下一次将是烈火》中向他的侄子詹姆斯这样写道。接着他补充说,“而最让人讨厌的事就是,孩子,你必须接纳他们……你必须接纳他们,带着爱接纳他们。”这一建议不是源于懦弱或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而是源于力量。在《下一次将是烈火》中,他告诉他的侄子,“这会很难,詹姆斯,”他说,“但是你来自一个坚毅的农民种族,这种族的人摘棉花、筑大坝、修铁路,顶着最为可怕的劣势条件,为自己赢得了一种无可指摘而不朽的尊严。你的祖先中有长长的一连串伟大诗人,其中一些最伟大的诗人可追溯至荷马时代。他们中有一位说过:‘正当我以为自己迷失了的时候,我住的地牢震动了,我的锁链脱落了。’……你知道,我也知道,这个国家正在庆祝获得自由一百周年,百年时间,有如须臾。”
当他的朋友威廉·斯泰伦(William Styron)决定要写纳特·特纳(Nat Turner)——那位奴隶起义的领袖——的时候,不论这个尝试可能会有多少缺陷,鲍德温都赞扬了他的勇气,并为他想要深入挖掘这位领袖而拍手称赞。他对斯泰伦写作他们“共同的历史”给予了赞誉。有些人反对由一个南方白人写一位黑人奴隶的反抗史。但奴隶的历史怎么能跟奴隶主的历史分离开来呢?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不可避免地共享了同一段历史——但他们所要讲的故事截然不同,而双方的故事都应该讲出来。
鲍德温不喜欢一般化的安全与保障。他拒绝给读者提供安全网。阅读他,就跟阅读所有伟大的作家一样,你会走到幽暗之地。在《高山上的呼喊》之后,他没有再写一本“黑人小说”,他写了一篇散文抨击他的导师理查德·赖特和赖特最为著名的小说《土生子》。在《每个人的抗争小说》中,他提出,赖特描写的别格·托马斯是一个暴力的人,他的暴力因为他所遭受的对待而有了理由,但这存在着根本上的谬误。别格·托马斯是一个人们先入为主地设想、包装的非裔美国人形象;他不是一个人物,而是一个类型。“我们的人性就是我们的负担,我们的生活,”鲍德温写道,“我们不需要为其做斗争,我们唯一需要做的绝对是更为困难的——那就是,接受它。抗争小说的失败,在于它对生活、对人类的拒斥,它对人类美丽、可怕与力量的否定,这些都包含在它坚信不疑的东西里:唯有他这类人是真实的,是无法被超越的。”
意识形态消除反论,它力求摧毁矛盾与暧昧。它对外来者一般都采取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态度,只有当你身在这一群体之中,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唱红脸时,它才能显出安慰作用。仇恨和意识形态与所有表象相反,对那些它们的践行者来说是令人感到宽慰而安全的。它们往往伴随着一种可憎的自以为是。你无需思考——它已经为你把一切都打算好了。不管我们讨论的意识形态是左的还是右的,这都适用。你的意识形态是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笃信某种意识形态。Fox新闻就是对这一点的完美展现,那些试图将我们都关进单调无聊之牢笼的政治正确也是如此。即使我们不喜欢我们所讨论的意识形态,我们对它的反应也是有几分令人欣慰的,因为我们早已知道他们会说什么、我们会如何反应。本质上说,我们需要跟我们唱对台戏的人——我们是相互依赖的。
鲍德温受到很多人攻讦,其中包括新一波非裔美国人,他们厌恶那似乎并没有在减少的暴力,而且对小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策略已经不耐烦了。最“臭名昭著”的是,埃尔德里奇·克利弗(Eldridge Cleaver)在《冰上的灵魂》(Soul on Ice)(一本混合了一些才气和辛辣,以及大量咆哮的书)中说,鲍德温的作品里有“最折磨人的、最让人痛苦的对黑人、尤其是对他自己的彻底仇恨”。克利弗继而说,他的写作中还有一种“最耻辱、最狂热、最阿谀谄媚的对白人的爱,这在所有我们时代最著名的黑人美国作家的写作中都能找到”。如那时候在黑豹党人中流行的一样,他声称,同性恋是“病态的”,“白人”让鲍德温失去了“男子气概”。在国外——包括古巴——生活了多年之后(他在国外时还因为缺钱向鲍德温求助,鲍德温一如既往,慷慨地把钱借给了他),克利弗回到美国,深入地参与了各种宗教组织,包括摩门教,最后他成了一个保守派共和党人。而由始至终,鲍德温都还是鲍德温。
最近在《纽约时报》上刊出的一篇文章又让我想起了拉明。文章的标题是“警惕:文学经典或会让学生不安”,它一开头就抛出一个问题:“学生准备读《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时候,是否应该如一位罗格斯大学的学生提议的那样,事先提醒他们里面包含了‘各种涉及血腥、虐待和厌女倾向的暴力场景’?”它接着又问:是否《哈克贝利·费恩》和《崩溃》也该带一则“警告”?因为它们提到了种族主义。文章余下的部分都是在列举不同大学的学生都如何要求经典虚构作品标明警告,以防止学生因为书中令人痛苦的内容受到心理创伤。这篇糟糕的报道最令人脊背发凉的是,它写到有一份为这些新增的警告所拟的“撰文指南”流传于欧柏林学院的网站上:“该指南指出,他们应该在所有可能‘打断学生学习’和‘造成心理创伤’的地方做好标记……警惕种族主义、阶级歧视、性别歧视、异性恋主义、原性别主义[147]、体能歧视和其他特权与压迫问题。要意识到,所有形式的暴力都是心理创伤,你的学生在来课堂前、在课堂外都有他们的生活,以及你所没有预料到或不能理解的经历。”这则指南因为几位教员的抗议被删除了,“一个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特别工作小组原打算开始更彻底的审核,但因为这一抗议被暂时推后了”。
我觉得十分惊奇的是,像种族、阶级和性别这样的概念,它们曾如此具有煽动性,如今却沦为了这样空洞却危险的词汇,它们解释不了任何东西,主要的作用就是审查,像所有的审查行为一样,它用跟压迫斗争这种自以为是的借口使自身正当化。他们想要的就是这样吗?或许那些在欧柏林及其他大学的陷入这种无稽之谈的人应该看看这个世界和这个国家,再重新定义“特权”和“压迫”——或者直接再看看学生进他们的机构要交多少学费。这种胡说八道竟会在大学里出现——它们的存在基础原是它们具有鼓励我们质疑、思考、想象,当然还有学习的使命。那个想要在阅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或《威尼斯商人》(这又是一本容易造成心理创伤的书)前看到警告的年轻男子或女子,我愿意握着他/她的手,提醒他/她,海地美国作家艾德威奇·丹蒂凯特(Edwidge Danticat),她本人就是一个众多恐怖与痛苦的见证者,但她写道:“没有人会爱你胜过你爱自己的痛苦。”
数年之前,斯科特·西蒙(Scott Simon)在大屠杀纪念馆对本·金斯利爵士[148]进行了一次采访,后者慨叹道,我们在为年轻一代屏蔽痛苦,教他们避开悲剧。这种打算把所有震动我们心灵的事物当成讨厌的东西消灭掉的企图,才是我们社会真正的危险——而那些让我们直面自己、直面世界的书籍和电影并不是。鲍德温曾为那些黑人与白人在枪口下游行示威争取自由,他曾冒着被套上枷锁投进监狱的危险与种族隔离奋勇斗争,我相信,他在最漫无边际的梦中也想象不到,这些人的子孙后代会惧怕阅读他们自己的历史。他们受尽苦难、经历艰苦卓绝的斗争,就为了让我们成为这样一群胆小鬼吗?苏珊·B.安东尼和哈里耶特·比彻·斯托想得到她们为女权做的努力会沦落到这一步吗?假若我们连阅读或书写创伤都承受不了,我们如何真正地面对创伤?那么,面对那个因为参加了聚会而被逮捕、鞭打的伊朗小女孩,面对那个女儿被恐怖分子绑架、卖作奴隶的尼日利亚母亲,或面对那个就在我们眼前出事的被掳走、强暴、囚禁数年的美国小女孩,我们要说些什么呢?我们是否要告诉他们,我们无法承受听他们讲述的自己的故事?
霍尔顿·考尔菲德极为珍视的那种天真并没有让任何一个人免于暴力与残忍。“你以为你的痛苦和心碎在世界的历史上从未出现过,”鲍德温在《告诉我火车开走多久了》(Tell Me How Long the Train’s Been Gone)中写道,“但接着你开始阅读。恰是书籍让我知道,最折磨我的东西,恰是将我与所有活着的人或所有曾经活过的人联系起来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