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卡森(2 / 2)

1949年,麦卡勒斯在《周刊报道》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孤独……一种美国症”。虽然它篇幅短小,但我逐渐将它当成了她的信条,多年以来,我总是会回头重温这篇文章。她写道,美国人“喜欢孤身一人去厘清事实。而欧洲人安于家庭的羁绊,严格地忠于等级制度,对美国人天生的精神孤独他们所知甚少。欧洲艺术家喜欢结成团体或艺术流派,美国艺术家则始终坚持特立独行——不仅像所有思想创新的人一样不随社会大流,而且在他自己的艺术领域内也是这样……不论在乡间生活的田园之乐中还是在有如迷宫的城市里,我们美国人始终都在求索。我们徘徊、追问。但答案潜藏于各人心中——对我们身份的答案,我们驾驭孤独的方式,最终在孤独中找到归属的方式”。

如果说对我们的民主来说必不可少的恰是这种美国式的孤独,它跟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力更生的品性一起孕育了我们的民主,我并不觉得言过其实。我想起了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那篇振聋发聩的短论《自我之孤独》,她告诉公众,美国每一位生而孤独、只对自己负责、并注定独自终老的女性在内心深处对平等权利都有一种本能的需求。因而,她需要有能力养活自己。卡迪·斯坦顿在文章一开头就说,她支持“每个人拥有自己的个性”,继而,她详细阐述了为什么每个女人都必须“拥有一个她自己的世界,做自己命运的主宰者,当一个想象中的鲁滨逊,跟她的女星期五一起生活于一个孤岛之上”。

她以更偏诗意与痛苦、而非思辨和论争的语言写道:“每个人的孤立,以及自立的必要性,必定可以给每个人选择自己环境的权利。”接着她讲道,有一次,她问俄国的政治囚徒克鲁泡特金王子,“没有书、笔、墨水和纸,他是如何度过在狱中的漫长年月的”。他说:“在追求一种理念的时候我注意不到时间。难解的问题想累了,我就逐一背诵所有学过的美丽散文或诗篇。”他有“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辽阔帝国,没有哪个俄国看守或沙皇可以侵入”。

麦卡勒斯很有音乐灵性,在大纲中她写道,这本小说在形式上“通篇都会用对位法”[133]。她继而解释道:“就像赋格曲里的单个声音一样,每一个主要人物自身都是一个整体——但是,当他跟书中的其他人物相对照并交织在一起的时候,他的个性就会呈现一种新的丰富性。”书中的主要人物都为一种内心的孤立感而痛苦。他们的痛苦是独特的,但他们都太专注于自己对倾听他者的执迷,或根本就太专注于他者,因而他们都具有这种倦怠的孤立感。

正如乔安娜曾说的,孤独的形式各种各样。在某些方面,独处的孤独远不及许多人在一起时感到的孤独那样砭人肌骨。乔安娜和我会聚精会神地看卢图兹-罗特列克、毕加索和爱德华·霍珀的画,画上的人们或坐或站,彼此都只有一臂之内的距离,但他们似乎都比一人独处时显得更孤独。在所有这些画中,沉默都加重了孤独的感觉——他们的眼神没有交流,彼此也不说话——大家显然都失去了交流的能力,同时又都意识到他人的身体离自己如此之近,这些都加重了孤独之感。

近来,我发现了一种新的孤独,它是我们这个时代特有的,对于它,我还没能找到恰当的艺术化表达。我在网络上看到很多照片,成群的年轻人们挨着坐在一起,但每个人都在忙着发短信。这些照片最使我不安的是,这些青少年似乎完全意识不到他们身在何处或跟谁在一起。他们不是孤独,他们的心完全在别处。卢图兹-罗特列克、毕加索和爱德华·霍珀都试图传达一种对这可怕的孤立的意识,你不再看那些画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你都会觉得某种痛苦还在跟随着你,但在这个时代,我们似乎已经对周围的环境麻木了。

在《心是孤独的猎手》中,主要人物们同样都对周围的环境没有意识;他们都太专注于对观察或倾听他者的执迷,而将注意力转移到别处不能让他们感到快乐,也不能给他们安慰。他们因为无力表达自己或与他人沟通而烦恼。这让他们不安。这也让他们无法了解自己,因为在麦卡勒斯看来,对自我的找寻与同他人的联系是不可分割的。“对婴儿来说,”麦卡勒斯写道,“身份的问题和对乳汁的需要一样迫切。婴儿会伸手去够自己的脚趾,继而探索婴儿床的栏杆;他会一次次地比较自己的身体与周围物体的不同,在他们犹豫的、稚气的眼神中,原始的好奇慢慢出现。”这种自我的意识不只在哲学上,在实用中也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说在霍珀和雷蒙德·卡佛的作品中,孤独是借由沉默表达的,那么在麦卡勒斯的作品中,孤独的痛苦就存在于话语的交流之中。劳工鼓动者杰克·布朗特最好地展现了这种想要不停说话的狂躁冲动,这些话语并无关联,没有前因、没有后果——它们并不揭示或阐明事物,它们只让人困惑、沮丧。比夫站在柜台后面,他在观察四周,而杰克热切地在跟辛格讲话,话语“像奔流的洪水一样从他的嗓子里出来”。比夫注意到,“他说话的口音总在改变着他使用的词汇”。整个地方都是杰克的声音;他从一个话题转到另一个话题,似乎属于每个地方,但又似乎哪个地方都不属于,而这,自然就是问题所在。

[133]对位法,在音乐创作中使两条或者更多条相互独立的旋律同时发声并且彼此融洽的技术。

10

1979年离开美国回伊朗的时候,我没能跟迈克好好道个别。我对他说了自己对其他朋友也说过的话:“明年见,或者后年见。”我许诺暑假会回来。但我一到德黑兰,暑假就没有回去过。1991年,我回了俄克拉何马两天,做一个关于伊朗文化与电影的演讲,演讲后我要马上赶去华盛顿,接着就回德黑兰,那年我才再一次见到了他。说那次旅行感人、动情都太过保守了。喜悦与悲伤一齐满溢出来,我想知道大家的境遇,又激动得思维完全混乱了。我记得的唯有那些面孔:格罗斯博士、约池博士、维利博士,以及我敬爱的英语老师艾尔科宁博士,到我2001年再回诺曼的时候,他已然病重离世了。也有些不熟悉的脸孔,他们让我知道,他们听说过我,并开始好奇我身上发生了什么。我跟迈克短短见了一面——他当时已经不在那儿了,但那天他回来了。大家在讨论我刚播放的一部伊朗影片,讨论过后,人群还未散去,他就站在离人群稍远一点的地方。

我们后来一起喝了咖啡,跟教过我的教授、抗议游行中的同志和我的博士论文委员会主席大卫·格罗斯(David Gross)一样,迈克跟我说,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以为我已经死了或被杀了。革命之后,我在德黑兰的地址变了,他不知道如何找到我。我们谈了一些往昔的时光,某一刻他说:“你记不记得,你还想引诱我热爱文学呢?”他用“引诱”这个词很怪,因为从这个词的各种意义上来说,迈克都是不易受引诱的——至少我是如此认为。他是那种始终处于人们注意范围之边缘的人,他不英俊、不聪明、也不特别激越,各方面都不特别突出;如果说他有突出的地方,那就是,尽管他没有这些品质,他依然有些突出,或者说,因为缺乏这些品质,他才显得突出。他身上有些奇怪的地方,即使年轻的时候,他也显得比同龄人老成;他的模样处于美男子与那些好看、男孩子气的吸引你注意的年轻男子之间。他就在那里,给人的印象是,他永远都会在。

我提醒迈克他当初如何向我介绍了伍迪·格思里,又如何告诉我他也参与了民权运动。我说,我第一次发表的作品是兰斯顿·休斯两首诗歌的翻译,它刊登出来的时候,以及后来我为自己带回伊朗的理查德·赖特的《美国饥饿》(American Hunger)写导读的时候,我都曾想起他,想起我们关于非裔美国作家和民权运动的对话。他记得梅尔维尔一直是我最爱的作家之一,他提醒我,我曾经把他叫作“我不先生”,出处是《巴特比》——我曾说他就跟老巴特比一样固执。我也曾叫他葛擂梗先生——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因为在我们讨论的时候他会一次次地重复:“事实,阿扎尔,一切都得听事实的……”他记得我爱凯瑟琳·安·波特[134]的《被遗弃的韦瑟罗尔奶奶》和福克纳的《献给艾米莉的玫瑰》,接着就是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好人难寻》。“还有英国人,”他说,“你还特别喜欢英国人,还有一些法国人,福楼拜和巴尔扎克。有段时间你说话还像个真正的无产阶级似的,当时你正在读迈克·戈尔德[135]和亨利·罗斯[136]。”

他告诉我,时代变了,那时是里根时代,现在呢?“现在怎么了?”我问道。“民权运动的时代已经远去了,”他说,“那是个让人血脉偾张的时代。”他开始跟我讲我离开后那些年发生的事。“都是从里根开始,”他说着,开始将思绪集中于里根,“然后是布什和海湾战争。”

迈克总是话很多,不过时间要是一长,多数听着的和假装在听的都会四散离去,听众越来越少,最后就剩他自说自话。他的“敌人”没有杀了他或把他关起来,而是直接无视了他。正如麦卡勒斯提醒我们的,漠不关心是人生中一种最残忍的惩罚。

诺曼仍是主张进步改革的,至少有许多主张进步改革的群体。“你以为纽约和芝加哥是抗议游行的中心,”迈克说,“但在这里,我们也有自己的传统。它正在回归——没错,正在回归。”他告诉我,有天晚上,在一家酒吧,一些红脖子乡下人把两个巴基斯坦人揍了一顿,他们以为这两个人是伊朗人。在那天晚上的演讲中我提到了这一趣闻,并请求观众不要对我做这样的事。这给了我一个切入口来提醒他们,他们对其他国家太不了解了,他们甚至都分不出巴基斯坦人和伊朗人。

一说到政治,迈克就滔滔不绝地说了很久,而我太累了,所有事在我脑子里都渐渐成了一团糨糊。自我离开美国、离开诺曼、离开迈克,离开穿成这样跟一个不是我丈夫的男人喝咖啡,时间之久恍如隔世。我将这一切抛诸身后已有十一年了。或许因为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从德黑兰过来,而且我知道几天之内我又要马上回去,我觉得迈克没什么好抱怨的。他似乎对美国政府大有不满,但我向他指出,这儿没有道德部队和公开死刑。我觉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之后,我改变了很多,而他并没有什么变化。他还是同一个迈克,没有根,也无所眷恋,随时准备跟你侃侃而谈,始终在寻找着远方看不见的某种东西,它既吸引着他,又让他求而不得。

见了迈克之后,我略感到有些压抑,虽然我们约定要保持联络,但我没有给他联系方式,也没有问如何联系他。我想忘掉他,他身上有某种我能够感觉到却无法触碰的悲伤,我不想受其干扰。

[134]凯瑟琳·安·波特(Katherine Anne Porter),美国小说家、散文家,作品多关注背叛、死亡、罪恶之源等阴暗主题,代表作《愚人船》。

[135]迈克·戈尔德(Mike Gold),犹太美国作家、文学评论家、共产主义者。

[136]亨利·罗斯(Henry Roth),美国作家,作品多关注犹太美国人在大萧条时代的经历。

11

是什么将一个饭店老板、一个来自镇外的酗酒的劳工鼓动者、一个非裔美国医生和一个生活于贫困边缘的十几岁少女联系在了一起?答案似乎是一个聋人——约翰·辛格,还有他们永不餍足的与他接近、与他交谈的愿望。他们相信,他是镇上唯一一个真正理解自己的人。

他们不知道,辛格其实不过是被他们弄糊涂了。在一封给安东西帕罗斯的信中,辛格写道,这四个人“都非常忙”,忙得“让你难以想象”。他补充说:“我不是说他们要没日没夜地工作,而是说他们脑子里装了太多事情了,他们无法安宁。”折磨他们的是那些话:“他们心里的那些话让他们无法安宁,所以他们一直都很忙。”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如此热切地想跟他说话,虽然他点头回应,并淡淡地表达过同情,但多数时候,他都无法理解他们。

这四人中,饭店老板比夫·布瑞农跟其他三人是不同的。他一生的关注点都是这三个字:为什么?“这个问题总是不知不觉地穿过比夫的身体,就像血液流过他的静脉。他思考各种人、各种物、各种念头,而这个问题就在他身上。”这三个字在整个故事里回荡,当具备一个更普遍的意义时它就逐渐拥有了更大的分量。比夫与他人不同。当其他人逃避内心的永恒混乱,焦躁地诉诸实际行动时,比夫的倔强绝少外露。杰克是个漂泊者,从一个简陋发臭的地方搬到另一个简陋发臭的地方。米克在家里找不到自由和私人空间,因而花大量的时间在街上游荡。然后还有考普兰德医生,他那冷冷清清的家无法平抚他强烈的无家可归感。甚至辛格也是个流浪者。他在凯利家的公寓里有一个房间,但他要是不上班,大部分时间便都在镇上的不同地方徘徊。所有这些人物在自己家都无法轻松自在。

唯有比夫会关注自己住的地方,他的家因为有他的操持料理,干净整洁、像模像样。也唯有他,在小说的最后,仍留在我们见到他的同一个地方。

我们见到比夫·布瑞农是在他的饭店“纽约咖啡馆”里,它是以别处的地名命名的,全美国的小镇中有那么多的居民对这个地方魂牵梦萦,它简直是一个梦幻乐园,八岁的卡森第一次有机会远行便跑去了那里。夏夜“漆黑闷热”,时间正是午夜,所有的街灯都关了,“咖啡馆里的灯在人行道上清晰地投下了一个黄色的长方形”。街上空无一人,而在咖啡馆里,六个顾客正在喝酒,比夫“呆呆地候着,胳膊肘搭在柜台上,大拇指一边挤压着长鼻子的鼻尖”。照他的习惯,他正在观察。辛格觉得他跟其他几个人不同,他跟他的朋友写道,其他人“都有憎恨的东西。他们也都有除了吃喝睡和交友以外更喜欢的东西。这就是他们总是这么忙的原因”。但是比夫,他就是喜欢“观察”。

比夫的眼睛“冷冷的,凝视着,眼皮玩世不恭地低垂,将眼睛遮住了一半。结着老茧的小指上,有一只女式婚戒”。在小说开篇不久,比夫的卧室里发生了这样一幕,他和妻子艾莉斯为他们的一个顾客杰克·布朗特起了争吵,妻子抱怨说他已经在这白吃白喝、胡说八道一个星期了,一个子儿也没付。她想把他赶出去,因为“他不过就是个叫花子和怪胎”。比夫回口说他就是喜欢怪胎。“我就知道你喜欢!”艾莉斯喊道,“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喜欢,布瑞农先生——因为你本人就是一个怪胎。”作为回应,比夫指责妻子“没有真正的善意……也许我指的是好奇心。在你眼里没有值得一提的事。你从不观察、思考,从来不肯动一点脑子”。他一条条不停地列举出来:“你从不知道享受看好戏的乐趣……你也从不知道什么叫收集一大堆细节,从中发现真相。”

留心观察、思考、好奇心、“看好戏的乐趣”、“真正的善意”——这些可能更像是小说作家的品质吧?不在好戏之中,却几乎无时不在观察、疑问、好奇,必须让自己置身他人的思想和内心之中,持续不停地积累一大堆的细节?比夫拥有属于作家的冲动,但他缺少表达与融会贯通的能力,缺少“积聚一大堆的细节”、通过想象得出“某种真实的东西”的能力。他的艺术能力仅限于装饰房间或咖啡馆窗户。

他们在比夫的观察注视下,穿过那扇咖啡馆的门进进出出,找寻着某种东西,好像希望找到一种实现梦想的方法,这梦想咬噬着他们的心,闪烁模糊却又如此真实。先是约翰·辛格、劳工鼓动者杰克·布朗特和十三岁的米克·凯利,还有某个短暂时刻下的班尼迪克特·马迪·考普兰德。很快就轮到我们这些读者了,我们会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如此焦躁不安,如此不得自在?为什么?

12

乔安娜为了找到自己的风格而决定学画画。捕捉“南方暑热”是她的一大痴迷。我们花了很长时间循迹观察暑热追赶城里面这些人物的方式。我发现了“眩晕”这个词的隐喻性用法——杰克·布朗特和米克·凯利都觉得太阳的光芒令人眩晕,太阳差不多就像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一般跟着他们,跟他们的内心冲动同时出现,对杰克来说,则是和他难以解释的愤怒同时出现。

乔安娜和我把几个片段读了一遍又一遍,其中就有杰克星期天沿着“安静而炎热,几乎没人的”主街行走的那一段,“打烊的店铺支起了遮阳篷,在明亮的阳光下,房屋露出光秃秃的样子”。他没穿袜子,“透过薄薄的鞋底,他感觉到了灼热的地面。太阳像一块热铁烙在头上。小镇比他知道的任何地方都显得冷清。寂静的街道给他一种陌生的感觉。喝醉的时候,这个地方是狂野和喧嚣的。而现在呢,一切都戛然而止,陷入停顿”。

杰克是个反资本主义者。他多的是关于压迫劳工的事实和数据,认为迫切地需要将工人联合起来,但他想要解放的众人并不理解他那些情绪激动的话,他们在意的只是怎么取笑他。比夫透过半睁着的眼睛仔细地观察着杰克,他得出的结论是,尽管杰克给人一种“怪胎”的印象,但他不是。“在他身上有什么东西走样了——仔细看他的每个部位都很正常,都是它应该的样子。因此,这种差异如果不是在身体中,十有八九是在精神里。他像一个在监狱里待过的人,或者在哈佛读过书,或者在南美和外国人混了很久。他像是去过一些别人很难去过的地方,或者做过一些别人难做的事情。”

同一天晚上,杰克来的时候带了一个“拎着黑包的高大黑人”。杰克想带他来柜台喝一杯,但黑人推辞并离开了。有人对他带这个人来白人喝酒的地方表示反对,杰克回答道,“我自己就是半个黑鬼”,并接着说,“我是部分黑鬼加南欧猪加东欧猪再加上中国猪。我全是。”他们大笑着,而他继续说:“我还是荷兰人加土耳其人加日本人加美国人。”他的结束语是:“我是个天晓得是哪里的人。我是一个陌生国度中的陌生人。”

“为什么?”比夫问,而这一次,他有了答案。“因为某些人有一种本能:他们要在某个时刻扔掉所有私人的东西;在它们发酵和腐蚀之前,把它们抛给某个人,或某种主张。他们必须这样。某些人就有这样的本能——那篇课文是‘众人都找你’。也许这就是原因——也许——他是中国人,这家伙说过的。一个黑鬼、南欧猪和犹太人。而且如果他能信以为真,也许就是这样了。”

福克纳给朋友写信说,他不“怎么在乎事实”,他认为,在作家这一行业中“恐怕”没有事实的空间,没有空间,正如他在诺贝尔奖获奖演说中告诉世界的一样,“除了心灵的正直和诚实,我们的作品中不再有其他东西的空间,那些普世的真理包括爱、荣誉、怜悯、尊严、同情和牺牲,缺了它们,任何作品都只能随岁月颓然逝去且注定失败”。《心是孤独的猎手》的核心即是这些“心灵的正直和诚实”——其实,倘若我们要说这部小说的主题是“爱、荣誉、怜悯、尊严、同情和牺牲”,也不能算跑偏。但这不是我们读卡森·麦卡勒斯、威廉·福克纳、弗兰纳里·奥康纳或任何小说家的真正原因,若只为如此,小说家来自南方还是塔希提岛又有什么要紧?

13

一天晚上我在一集《60分钟》里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她的双亲因为经济危机没了工作和房子,她让我想起了米克·凯利。他们曾过着有尊严且相对舒适的生活,而忽然之间,他们就无家可归了,只能住在车里。他们并没有抱怨——不是说他们没什么可抱怨的,而是出于某种纯良秉性。他们的抗议已隐含在了他们的描述中:他们如何迫不得已地生活下去,努力保持清洁,找安全的地方睡觉,如何避免被当局发现,并对后果担惊受怕——你知道,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要上学你得有一个永久住址,而他们当然没有。他们不是“乞丐”,他们也不觉得“享受了某种权利”——精英阶层的一些人一直在把这个词不分青红皂白地套在那些没有工作和房子的美国人身上,而这个词分明更适用于金·卡戴珊和那些与她同属一类的真人秀明星。

那个小女孩和她的家人不是金·卡戴珊一流,他们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美国人,更像是多萝茜和她堪萨斯的质朴亲戚的后辈,或者《愤怒的葡萄》里约德家的后人。吸引我注意的是孩子们脸上的表情,尤其是那个金色短发的女孩,她身上似乎散发出一种极强的韧性和正直秉性,她说他们会活下去,她相信美国梦仍然存在,且会实现——不是因为摄像机,而是由衷地这样说——我相信她。我始终记得这个表情,它让我想起米克·凯利。这两个女孩,一个是虚构的,一个是真实的,但却有某些相似之处。跟热情与正直有关——跟某种让你心怀希望又让你黯然心碎的东西有关。

还有一个片段是乔安娜和我下了大功夫仔细研读的。米克带着她的两个弟弟出去散步。这个“特别热”的星期天早上,街上一个人也没有,而她的弟弟“巴伯尔没穿鞋,人行道灼痛了他的脚。绿橡树叶在地面投下凉快的阴影,但这是假象,那根本就不能称其为树荫……长长的夏季令巴伯尔经常腹绞痛。他光着上身,肋骨尖尖的,很白。阳光没有把他晒黑,反而让他更加苍白,小小的乳头在胸脯上像蓝色的葡萄干”。

乔安娜会沮丧地大喊:“你怎么才能捕捉到高温?你怎么才能画得像卡森·麦卡勒斯在书里写得一样?这种孤独,”她会补充道,“不是霍珀的那种孤独。”她明知道霍珀是我最爱的画家,却还是这样说,那个时候安迪·沃霍尔[137]正红极一时。所以,也许后来让我着迷的一个想法恰恰来自于乔安娜:美国艺术和小说中不同形式的孤独,以及它们和某种美国概念的联系。

那天早上,因为阳光,米克很早就醒了。甚至连喝咖啡都太热了,出门前她喝的是加果露的冰水,吃了点冷的面包切片。她跟弟弟们一起出发去一个建筑工地。到那里的时候,她离开了男孩们,开始爬一架梯子,她爬到顶,然后站起来,“挺得很直。她伸开双臂,像一双翅膀。这是任何人都想站的地方。最高点。但没多少孩子能这样……天空是耀眼的蓝色,热得像着了火。太阳使地上的每样东西变成了令人眩晕的白色或黑色。”米克有一种唱歌的冲动,“她熟悉的所有的歌一起涌向喉咙,但她没有发出声音”。这种冲动,对曲子的搜索,正是让米克那样躁动不安的原因。她属于一个大家庭,所有人都是仅能勉强糊口的辛苦工人。米克太穷了,买不起收音机,买不起留声机,也买不起任何一架乐器。她在街上游荡着,在有收音机或留声机的房子外边听音乐,偶尔,她也会纵容自己一次,听房客辛格的收音机。像她的创作者一样,她不用训练便能读懂、弹奏音符,她把午饭钱给另一个女孩,跟她学习读谱,放学后她留在体育馆长时间地练钢琴,周围是同学们运动发出的噪声。她甚至拿了一把坏了的尤克里里,给它上了两根小提琴弦、一根吉他弦和一根班卓琴弦,试图把它改造成一把小提琴。“然而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她在干什么——音乐无处不在。有时她边走边唱,有时她静静地聆听内心深处的曲子。她脑子里有各式各样的曲子。有的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有的就在她的头脑里,不必从任何其他的地方听到。”

与同龄的女孩一样,米克也做白日梦。那一天,在那个未完工的楼里,米克梦想着,十七岁的时候,她会非常有名,她要给所有东西都写上自己名字的缩写M.K.,她会开一辆红白的帕卡德轿车,门上签着她的名字缩写,她的手帕和内衣也会绣着这两个字母。她幻想自己会发明一个绿豌豆大的收音机,人们可以带着它四处走,把它塞进耳朵里,幻想发明会飞的机器;但她真正的梦想是音乐,世上她最想要的东西就是一架钢琴。

她刚发现了一个家伙,“每回听到他的音乐,她的心脏都会缩紧”。他的名字好像叫“莫吒特(Motsart)”。她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从口袋里拿出两截粉笔,一支绿的,一支红的,在墙上用大写字母写,“爱迪生,在下面又写迪克·特雷西和墨索里尼。随后,在每个角落上都以最大的字号”写下自己名字的缩写。最后,在对面的墙上,她“写了一个非常下流的词——贱逼”。她哼了一首她记得的曲子,“独自一人在闷热、空旷的房间站了一会儿之后,泪水漫上了她的眼眶。她的喉咙又干又涩,唱不下去了。她迅速地在名单的最上面写下了那家伙的名字——莫吒特”。

在大纲中,麦卡勒斯说,米克“或许是书里最突出的人物。因为她的年纪和脾性,哑巴跟她比跟其他所有人都亲近”。米克“比其他人拥有更多的空间和兴趣”。这部分是因为,她“最重要的特质”就是“强大的创造力和勇气。她甚至还未开始,便已在各个重要的方面被社会打败了,但在她身上,在那些与她相似的人身上,都有某种不能被摧毁,也永远不会被摧毁的东西。”

麦卡勒斯将自己最明显的特性都给了她:她的相貌,她对音乐的热爱,她对爱与被爱的渴望,她与性别这一问题的复杂关系,她对关怀与生活之能力的需要,她的韧性与勇气。在里边的秘密房间里,米克藏了自己的绘画和涂鸦,藏了乐谱,以及那些她要么在听要么自己在写的乐谱。她的一切都还不确定,她正处在人生的过渡期,一个既让人胆怯又充满欢乐的时期,她马上就要开始发现自己、发现世界了。

把米克放在这样重要的地位还因为,她正是小说主题的一个象征:成长之痛。她是书中唯一一个真正的青少年,但其他人物也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经历着被一再推迟的成长:他们是长大了的少年,冲动和情绪盈于内心,却始终无法表达。跟米克一样,他们受一种内心的声音纠缠,而内心的语言,他们没有学过怎么表达:“这种感觉比饥饿要坏得多,虽然两者有些类似。我要——我要——我要,这就是她所能想到的,但她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

[137]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波普艺术的倡导者和先驱者。

14

《金色眼睛的映像》中有一个人物是同性恋。这本书出版之后,卡森回到了乔治亚哥伦布,一个三K党人来见她,他说,她最好马上离开小镇,不然他和他的朋友明天天亮前就会来“干掉她”:“我们看了你的第一本书,知道你赞成解放黑鬼,”他说,“而这本书又叫我们知道,你是个搞同性恋的。我们不想镇上出现同性恋和赞成解放黑鬼的人。”她的父亲彻夜未眠,端着一把上了膛的猎枪在前廊守了一夜,但那些三K党人没有露面。

二十五年后,麦卡勒斯写道,她在第一本书中处理了几个道德问题,尤其是“南方的偏见和贫困问题”。杰克展现了对社会公正与经济公平的求索,但我们在小说中最为人称道的人物——班尼迪克特·马迪·考普兰德身上,才能看到一个为了最为不朽的渴望奋起抗争的人:他渴望尊严,既为自己的种族,也为自己。考普兰德一家,安东尼帕罗斯,米克的弟弟巴伯尔,还有她的朋友哈里·米诺维兹——世人赞麦卡勒斯的那些主要人物写得好,其实单看这些次要人物,她也该获得同等赞誉,他们每个人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保持尊严,但每个人最终都一败涂地。

在1940年8月那一期《新共和》上,理查德·赖特将麦卡勒斯比作福克纳,他写道:“《心是孤独的猎手》最令我觉得印象深刻的是它震撼的人性力量,这种力量使一个白人作家能够像写自己同胞一样,以一种放松而公正的态度来驾驭黑人角色,这在南方小说史上是开天辟地头一遭。这无法用文体风格和政治倾向解释,它似乎源于一种生活态度,这种态度让麦卡勒斯小姐得以克服自身环境的压力,以深深的理解与体恤接受黑白两个人种的人性。”

考普兰德医生的房子,虽然比小说中其他非裔美国人的家有更多的摆设,但依然缺少一个真正的家庭所具有的温暖和舒适。它空荡荡、暗沉沉,尽管家里有电,但他也不怎么用,甚至夜里也是如此。即便是非常炎热的晚上,他也坐在一张直椅背的椅子上,靠炉火很近,“他一动不动地坐着……藏在银色眼镜框后面的眼睛,始终阴沉地盯着某个地方。”之后他拿起一本书,因为房间太暗了,他得把书凑到火炉边上来辨认文字。“今晚他读的是斯宾诺莎。他不太懂概念的复杂游戏和复杂的词组,但他在字里行间闻到了强烈而真正的动机,他感到自己几乎是明白了。”

考普兰德是受过教育的,熟读斯宾诺莎和卡尔·马克思,他是个诚信而勤奋的内科医生,但是那种冤屈感在他身上是那么深入骨髓,他甚至都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他的沮丧、失落因为自己同胞的沉默而愈加深重,甚至他的儿女都不愿参加他的社会抗议,不理解他,他们在教堂和上帝那里寻求庇护,努力不触犯到白人。他的愤怒和他们的沉默互为因果。他的女儿鲍蒂娅为米克的父母做工,她告诉米克,她的父亲跟其他“有色”人种不一样,她解释说:“你看大多数时候他挺安静的。可有些晚上他会突然发作。他疯起来可以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疯。”她对此的诊断是,“他脑子里装满了书和担忧。他把上帝丢了,他不要信仰了。他所有的麻烦都在这。”

考普兰德医生有结核病,必须每天测四次体温,每个月做一次X光。他很早就起来工作,“从一户人家到另一户人家,工作无穷无尽”。“他知道自己一生的工作背后有一个动力。他一直知道教育他的同胞是他的使命。他会背着包整天走家串户,他和他们谈论一切。”假如他可以休息,他的病可能会痊愈,但他不能休息。“因为有一件比他的疲劳更重要的事——这就是强烈的真正的使命。他会想到这个使命,除了某些时候,经过日夜漫长的工作,他的脑子一片空白,他才会暂时忘记那个使命。可是随后它会回来,他又开始烦躁不安,急于开始新的工作。但他经常张口结舌,声音也是嘶哑的,不像以前那么响亮了。他把这些话深深地灌进那些耐心的黑人病人耳朵里,他们是他的同胞。”

考普兰德医生的父亲是牧师,母亲生而为奴,获得自由后成了一名洗衣妇。他们教育他,每周省下两三块钱,直到攒够了八十块钱,送他去了北方。他曾在一家铁匠铺做工,后来做过餐厅服务生和旅馆侍者,之后他进了学校,十年后,他成了医生。他娶了自己爱的人,生了四个孩子,也同样爱他们,但他的使命,他解放自己同胞的渴望,总会从他的个人情感中冒出来。“他的同胞无望的苦难生活让他发狂,让他心里产生了野蛮和邪恶的摧毁欲。有时他喝烈酒,以头抢地。在他的内心有一股狂野的暴力。有一次他抓起炉边的火钳,把他的妻子打倒在地上。”她带着孩子去了自己父亲家,再也没有回来,而今只剩下他,孤身一人住在一所空房子里。

有一次家庭聚会,他的亲人们都谈论着奇迹和上帝。他岳父是一个双手灵巧的佃农,也是大家族的家长,他向孩子们解释,在田里劳作的时候,他喜欢幻想耶稣降临,每当这时候,他就告诉耶稣:“我们都是悲伤的黑人。”耶稣就会“把神圣的手放在我的头上,我们马上变得像棉花一样白”。鲍蒂娅的丈夫赫保埃在得肺炎的时候看到过上帝的脸,上帝透过火炉看着他,那是“一张巨大的白人的脸,有白色的胡须和蓝色的眼睛”。

考普兰德医生听着,“体内又升起了熟悉的邪火。一些不成形的话窜到他的喉咙口,他却没法说出来……这些是我的同胞,他告诫自己——但是他失语了,这个想法现在没法帮他。他紧张而阴沉地坐着”。他凝视着他们,眼中是“愤怒的痛苦”,他知道,如果他找到某种方式告诉他的孩子们,“他们的脸触动了他体内黑色的膨胀的情感”,那么他“内心尖锐的疼痛就会缓解,但他们不会听,也不会理解”。于是他默默坐着,没有道别就离开了那所房子,因为“如果他不能说出全部的长长的真理,他将保持沉默”。

不像她父亲,鲍蒂娅会竭力避开种族话题。她跟自己的弟弟威利和丈夫赫保埃生活在一起,为他们这样一起工作和生活的方式感到自豪。她一逮到机会就要重复:赫保埃付房租,鲍蒂娅买食物,威利为星期六晚上的外出活动买单。“我们总是像三胞胎一样。”她说。但尽管他们去教堂,敬畏上帝,不去触犯白人——他们还是没能免于白人的残暴。一天晚上,威利跟另一个黑人打架了,他伤了对方。警察逮捕了他,把他关进了监狱,之后他被送去亚特兰大附近的链囚队服刑,后来这一家人得到消息,他的两个朋友一直被一个白人守卫刁难,他们因为还手而受罚,三人都被关进了一个“冰冷的囚室”,被绳子绑着脚吊在天花板上。他们哭喊求救,但是三天都没有人理他们。到最后狱卒把他们放下来的时候,他们的腿都冻坏了,生了坏疽,所以威利的两条腿被截掉了。这个突然的事件给考普兰德家带来了某种丧失所有希望的平静。“在这里,他熟悉某种强烈而神圣的快乐。被压迫的笑声,在鞭子下,黑奴对着他愤怒的灵魂歌唱。现在歌就在他的体内——它并不是音乐,只是一种歌唱的感觉。安宁的重量,被水浸透了的重量,压迫他的四肢,唯有强大的真正的使命能推着他走。为什么他要前行?为什么他不在最深的耻辱尽头休憩,获得片刻的满足?”

15

在凯利家的厨房里,鲍蒂娅将威利的经历告诉了米克。她的父亲就在旁边,在角落的凳子上坐着。很快,辛格也进来了。米克听着这事情,变得越来越愤怒。米克关心他们,她提出问题,她想让那些监狱里的守卫受到惩罚。她说:“对他们就应该像他们对威利和其他男孩一样,”她说:“要更坏。我真想集合一些人,亲自杀掉那些人。”鲍蒂娅认为这不是基督徒该说的话,她相信“我们只需要安心地等待,我们知道他们会被撒旦用草叉剁成碎片,在油锅里没完没了地煎”,这使她获得慰藉。米克却不相信。她端给考普兰德医生一杯咖啡,说:“真希望我能杀掉他们。”

在大纲中,麦卡勒斯写道,这四个人物尽管彼此迥异,但他们在精神上有很多共同点。他们都愿意付出某些东西而不期望任何回报。鲍蒂娅用一种更为诗意的方式表达了这种观点。她说她父亲比她认识的所有人都更受米克“偏爱”。她又接着解释:“我不是指脸或者其他的什么外貌。我是说你灵魂的形态和颜色。”理查德·赖特写道,麦卡勒斯对非裔美国人的传神刻画不是源于政治信念,而是来自一种态度,一种在现实生活中很难保持的态度,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态度就是这部小说的精魂;他想表达的必定也是同鲍蒂娅一样的意思。因为一部伟大的小说可以让你越过人世沧桑施于你的社会、种族和政治局限,找到一种基于感同身受的深沉博爱。

杰克的反应更有政治意味。他想利用这件事情动员人们,他跑到考普兰德医生家,要已然惊愕不解的威利跟他一起去游行,这样威利就能说出自己的故事,用体制的不公煽动、教育人民大众。而米克的反应就像哈克对吉姆的反应,是发自内心的。它源于威利所受的创伤。听完威利的经历一个月后,她夜里还每每做噩梦。

在卡森·麦卡勒斯的整个童年和青春期,马迪·考普兰德医生、他的女儿鲍蒂娅、她的弟弟和丈夫、还有他们身边的整个非裔美国人群体都在她的心中酝酿发酵。同马克·吐温一样,她第一次遇到种族不公也是童年时期。她的女佣露西尔“是一个最和蔼、最年轻的保姆,她只有十四岁,还是个厨艺高超的厨娘”。有一天她很晚才下班,叫了一辆车回家。卡森和她的弟弟目送着露西尔离开,而计程车司机拒绝载她,骂骂咧咧地喊:“我才他妈不载黑鬼呢。”看到“露西尔的窘迫,感受到这整个不公的丑恶”,她的弟弟跑下楼默默地哭了,但卡森却“怒不可遏地发火了”,她对司机尖声喊道:“你这个大混蛋!”之后她回忆,“我跑去跟弟弟一起哭,我们手握着手相互安慰,因为除此之外,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几十年后,她在去世前不久写道:“我们见了太多羞辱与暴行,不是行为上的暴行,而是对人类尊严的残忍羞辱,这更加可悲。我一次又一次地想起露西尔,快乐、可爱的露西尔。她常站在窗边,唱一首流行的曲子,歌词里有一句‘踮脚走到窗边’。忧郁的曲子她不喜欢,因为她太快乐了,不适合忧郁。”

考普兰德医生觉得,他们还应该做些别的事来抗议威利所受的待遇。对他来说,这是“强烈的真正的使命,对正义的追求”。他去了法院,要求见法官。副警长和另外两个白人对他嘲弄了一番,他坚持要见法官,于是被带进去,登记,接着被棍子打了一顿,但是“光荣的力量在他体内,搏斗时他可以听见自己大笑的声音”。他被关了一夜,又发起烧来,第二天早上,他们放了他。他被释放的时候,鲍蒂娅、赫保埃、药剂师马歇尔·尼克斯还有辛格先生在那等着他。

“尊严”是一串密码,将年轻的拉明、那个《60分钟》里的女孩、虚构的米克和马迪·考普兰德通通联系在了一起。对拉明和考普兰德来说,比身体上遭受的疼痛更痛的是他们必须忍受的侮辱,以及因为不得不保持沉默而附加其上的羞耻感。考普兰德医生对杰克·布朗特说:“在野蛮面前,我是谨慎的。在不公正面前,我保持平静。为了虚设的整体,我牺牲了眼前的事物。我相信舌头而不是拳头。我告诉人们,耐心和对人类灵魂的信仰是抵抗压迫的盔甲。我现在知道我错得多么离谱。我曾是我自己和我的同胞的叛徒。那一切都是胡说。现在是行动,立刻行动的时候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考普兰德医生虽然愤怒,但仍明智审慎,不致于此。后来他告诉杰克:“试图单打独斗,是一个人能做出的最致命的事。”尽管他很愤怒,但他的解决方法依然是“带领县里一千多名黑人去游行。去华盛顿游行。大家凝结成一个坚强的实体”。杰克对他还以嘲讽,就如许多将他当成笑柄的人一样。数年之后,差不多在麦卡勒斯将要离世的1967年,有人提醒她,她预言了1963年的华盛顿游行——纳博科夫可能会说,这是生活效法艺术的又一个例证。

16

2012年,我试着找过迈克·赖特。他是唯一一个我能想到的有可能帮我找到“另一个迈克”的下落的人——这是我们当年给他起的绰号。我们都参加了反越战运动,“另一个迈克”是一个越战老兵。我们那时开会无数,但他不管在私底下或正式场合,都极少发言,那时候几乎每个人都有话要说,几乎没有人会觉得不好意思插嘴说话,让大家听到自己的想法。只有迈克常坐在角落里,缩成一种子宫里胎儿的姿势,抑或以你能想到的最紧缩的姿势坐在一张直靠背椅子上。有时你会觉得,似乎他把身体蜷缩起来,是在防备一记想象中的重拳。我就是为此而注意到他的。我想知道他为何那么孤僻,他试图逃避或者隐藏的又是什么。他是我们当中最温和的,他安静、和善,说话柔声细语,似乎极其之弱。

倘若不是因为一件拒绝被遗忘的事,我已将他忘了也未可知。有一天,一个朋友告诉我,迈克把他心爱的狗强塞进了一个麻袋,然后他扎紧了麻袋,用棍子猛打。似乎因为做这事的人原是如此温文尔雅,这一行为便显得更加暴力了。我没法不去想这件事,后来,有无数次,我们争论、计划抗议、谴责战争暴行的时候,我都在心里思忖,迈克在想些什么?他有对什么人,哪怕是他的老战友也好,说过他过去的经历吗?

我没留迈克·赖特的联系方式,所以我就上网找他,第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就是一篇博客,作者写道:“两三天前,我听说诺曼当地的一个‘风云人物’迈克(迈克尔·菲利普)·赖特被发现人事不知地躺在诺曼的一条长椅上,活下去的希望不大。而我刚才听说,他死了,且已经火葬了。”后面有几条留言评论,都和这个“镇上的风云人物”迈克·赖特相关,或证实了他的死讯。多敲几下键盘我便发现了一篇讣告,语气温和地宣布,迈克尔·菲利普·赖特已于“2009年9月16日因中风逝世”。

我以为我是了解迈克的,但从讣告里我才知道,他曾是俄克拉何马大学的全国荣誉学生,拥有社会学学士学位,他还“办过一个社会科学与市场调研公司。《美国预防医学期刊》《美国医疗学会期刊》《艾滋教育与预防》,以及《人工智能俄克拉何马研讨会论文集》这些出版物都刊登、收录过他的文章”。虽然已经太晚了,当我试图去重新认识迈克、了解更多关于他的事的时候,我发现,他最后那几年一直在纠缠俄克拉何马大学校长、前参议员大卫·伯恩(David Boren)。我离开诺曼的时候,他是一个激进分子,也是一个独行者,但后来抗议游行似乎已经成了他的终生事业。他温和的风度让我以为他是伍迪·格思里那种类型的,我想不到他会是一个“风云人物”或者一个虽和蔼但略显疯狂的人。

迈克死后,我才看到他的网站,我开始读他发布的东西。那些文章中充满了关于中央情报局(CIA)和联邦调查局(FBI)的阴谋论,而大卫·伯恩总是莫名其妙地牵涉其中。关于“9·11”事件和艾滋研究,关于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迈克都有一套自己的分析,他认为尼克·贝格尔(Nick Berg)——一名俄克拉何马大学毕业生,后来成了美国承包商,在伊拉克被杀——是潜入中央情报局的间谍,是他给扎卡利亚·穆萨维(Zacarias Moussaoui),即“9·11”事件的“第二十名劫匪”[138],提供了机票。之后他分析道,中央情报局让他在伊拉克独立工作,这样他就会被除掉,“秘密就会随他一同埋葬”。

始终贯穿其间的一条线索就是大卫·伯恩。迈克坚信俄克拉何马大学校长是同性恋,他喜欢过也骚扰过工作单位里的年轻男子。他相信伯恩的朋友与门生乔治·特尼特(George Tenet)要么是同性恋,要么是双性恋,而且他们是同谋。“依迈克尔之见”上面既有谣言也有“事实”:“有报道称,适逢‘9·11’袭击那天早上,伯恩和特尼特在华盛顿一家酒店一起‘悠闲地吃早餐’。”在乔治·W.布什给特尼特颁总统自由勋章的典礼上,布什“谈到过,人们总是在中央情报局看到特尼特叼着一支未点燃的雪茄”。迈克要我们注意,视频中“汤米·弗兰克斯将军心照不宣地微笑着”,而伯恩坐在观众席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用手摩挲着另一个男人的背,把手放到他肩上”。他关于艾滋、中央情报局和“9·11”的论述我实在没有办法完全理解。零碎的细节被精心整理、拼凑成一整篇文章,其中事实和意淫各自参半。

我在另一个网站上找到了一篇关于这个“上了年纪”的孤独男人的博文,有人声称他心脏病发作,死在了他最爱流连的俄克拉何马大学图书馆的一条长椅上。一个最近毕业的校友“相当深情”地缅怀他。他提到,他在图书馆工作过三年,其间迈克常来用电脑,把他“最新的阴谋论”键入到电脑上。在这个年轻学生眼中,迈克“总体来说很仁厚”。

[138]许多人认为“9·11”事件中另有一名参与策划、但后来并未参与实施的恐怖分子。实际实施计划的是十九人,因而有“第二十名劫匪”的说法。

17

卡森·麦卡勒斯爱雪。这成了她另外一面的象征,安静平和的一面,与南方暑热那无法平息的暴怒正好形成对照。她爱在寒冷的地方生活,虽然严寒对她孱弱的身体有害,但她一有机会就要去雪地里走一走,因而时常为此病倒,付出代价。她把这种对雪的热爱给了那两个最像她自己的人物,《心是孤独的猎手》里的米克·凯利和《婚礼的成员》里的弗兰淇。

“清晨时分,天气还算凉爽,人行道上的影子在他们面前拉得很长”,米克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但是到了正午,天空热得要烧起来。阳光刺得睁不开眼。很多时候,即将发生在她身上的计划都和冰雪有关。有时她好像是在瑞士,所有的山都被大雪覆盖,她在冰冷的绿兮兮的冰面上滑行。辛格先生和她一起滑着。也许是卡罗尔·隆巴德或阿托罗·托斯卡尼尼在收音机里演奏。他们一直滑冰,然后辛格先生掉进了冰窟窿,她奋不顾身地跳下去,在冰下游泳,救出了他。这是一直盘踞在她头脑里的计划之一。”

她和她的朋友兼邻居哈里·米诺维兹一起经历了他们的第一次性经验,他们既羞耻又害怕,仿佛突然之间闯进了充满秘密与责任的成人世界。就在这之前,米克告诉他,她最盼望的事就是看雪。“我想看雪。像电影里洁白清冷的雪堆。暴风雪。整个冬天,清冷的雪片轻柔地坠落,雪一直下啊下。像阿拉斯加的雪。”

静静飘落的雪花是对约翰·辛格的美丽象征,他在一个被消去了声音的安静世界里生活,犹如困兽。辛格就像雪:温柔、安静、遥远。正是雪这种极致的洁白和冰冷,这种具有迷惑性的给人保护的表象,让它如此令人向往。书中的这些人物都一窝蜂地围在辛格先生的身边,因为他就像雪一样让人不可捉摸,他足够遥远,因而他们能毫无保留地向他倾诉梦想;他又足够富有同情,能体恤他们的痛苦,这像一枚磁石,将他们都吸引到他身边。但他也具有其他人物不具备的东西:他足够遥远,足够神秘,所以他们不能完全将他归为自己的同类,所以他们有足够的余地来将他塑造成他们渴望的样子——像耶稣一样,像奥普拉一样。没有人问他关于他自己的事。没有人真心想知道或真心在乎他来自何处。他们只需要他的倾听,只希望他来治愈他们的创伤。

“关于哑巴的谣言多种多样。犹太人说他是犹太人。主街上的商人说他继承过一大笔遗产,是个有钱人。在一个被打压的纺织协会里,人们交头接耳说哑巴是工联大会的组织者。一个孤独的土耳其人,多年前流浪到小镇,软弱无力地和家人缩在卖亚麻的小店里——他对妻子强烈地声称哑巴是土耳其人……一个农村的老人说哑巴来自离他家不远的地方,哑巴的父亲经营全郡最好的烟草园。如此种种,都是关于他的流言。”

实际上,不只是因为那两位听障女艺人,或因为奥普拉力荐读者去读这本书,我才开始将奥普拉和辛格联系起来。他们都满足了我们找寻理解者、倾听者、知心人的需要。这样一个人绝不能跟自己太亲密。他们要足够真实,让我们觉得他们能够理解我们,但他们也要足够遥远,足够暧昧,使我们能够把他们想象成自己所希望的样子,相信他们赞同我们,能知我们心中冷暖,是我们所想成为的人的化身。奥普拉成全了她的观众,比他们成全她的程度不少分毫。

奥普拉对千百万观众发言的时候,总好像在单独跟我们每一个人讲话,她不仅对我们讲话,同时也给予我们支持。我们相信,我们每个人跟她之间都有一些专属的个人信息,但其实她不过是在看向镜头,并没有窥进我们的灵魂。与辛格一样,她富有同情心——她对人们和他们的生活抱有真正的好奇——但她也不过是人。我们想让她成为一个治愈者,但她其实不是。事实上,我们不是真想让她回应我们。我们需要的是她来重建我们的信心,给我们安抚和慰藉,证明这世间确有一个可以理解我们的人,她就在眼前。真实的奥普拉其实有更丰富的人生,就像辛格一样——比我们每个月在《奥普拉杂志》封面上看到的那个微笑着给人温暖鼓励的形象更丰富的人生。不是我们不了解真实的奥普拉,而是我们不想了解。我们对她没有好奇,即使有,也是那种掠食性的、偷窥狂式的好奇,窥探她的感情生活,跟踪她的杂志销量和体重的增长。归根结底,偶像和她的追随者都是各自独行,彼此无关。如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提醒我们的那样,我们每一个人,国王或乞丐,都是孤身来到这世间,最后又独自离去。我们都得为自己的人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