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哈克(1 / 2)

一本书被世界称作不道德,是因为它书写了自己的羞耻。

——奥斯卡·王尔德,《道林·格雷的画像》我为自己国家的不幸沉思——

狂风暴雨从对时光的荒废中爆发

在这世上最美的希望中,勾连着人类最肮脏的罪行。

——赫尔曼·梅尔维尔,《忧思》

1

“‘哈克·费恩的后辈’做书的副标题不是很好。‘孩子’会好些,但也没有好很多。找个听起来顺耳些的吧,”法拉最后这么说,“现在,把关于这本书的所有内容都告诉我吧。”

法拉是我的发小。她总是想知道我要干什么,现在她不停地挑引着我让我说这本书的事。“把关于这本书的所有内容都告诉我吧,”她会这么说,“从开头到结尾都告诉我。”我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我不会把写的东西拿给除了编辑之外的人看,有的话也很少。况且,我还没写,怎么告诉她所有内容呢?她只好再等等。

“我等不了了,”她笑了一下说,“到有的读的时候,我可能不在了。”

我不能拿出平常的那老一套说辞——“你当然会在。到目前为止,你已经打败癌症了;这次你也一样会打败它。”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次不一样了。

她一直微笑着,没有自怜或痛苦的迹象,只是单纯逗我罢了——她总是能唬住我。这是典型的法拉做法,让你知道她在操纵着你做她想做的事,把你也变成小阴谋里的同谋来设计你自己。诚如她女儿后来的说法,这是让她得以越过和抵抗人生中“一道道坎”的东西。法拉自己有一次用她那善良温和的方式抱怨说,天上的神必定是知道她对苦难的忍耐力,因为他们始终在用各种各样的噩梦“保佑”她。她从一场革命和一场战争中生还,曾拖着两岁半的女儿、怀着七个月身孕跨越国界从伊朗偷渡到土耳其,而那时她丈夫正在德黑兰监狱受着折磨——这些只是九牛一毛。

“我想知道,”我说,“你究竟要屈尊插手到什么地步。”

她略过我说:“你别忘了我是个编辑。就当我是你的编辑吧。”

她曾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深编辑,不完全是我心里想的那种编辑。但法拉和我有一段很长的故事。

我们曾经从切维蔡斯开车回到乔治城,和法拉的姐姐马赫纳兹在如今已不存在的一家鲍德书店待了两个多小时,我们从对美国总统竞选的热烈讨论(我指的是2008年那次,虽然奥巴马已经在预选中胜出,但我们还是在争论奥巴马和克林顿那些不相上下的优缺点)跳到八卦、购物、伊朗政府的诡计和我将要开始的美国国籍申请面试。因为在华盛顿待了十一年之后,我终于决定申请成为美国公民了。法拉把这当作一种我转向她最近的痴迷对象的暗示,她对美国历史正疯狂着迷。

在她病重得不能开车以前,我们三个会定期见面,有时在零落地开在乔治城和杜邦环岛附近的几家书店,有时在切维蔡斯的芝士蛋糕工厂,有时也在凯迪小巷的“利奥波德氏”冰淇淋店,见了面就聊个没完。我们会兴奋到疯疯癫癫,别人没把话说完就迫不及待地插嘴,孩子气地用一些只有我们自己能明白的逸事典故和暗号略语去闹哄哄地打断对方。即使在理发店(因为,我们当中要是有人需要理发或者吹头发了,我们也会在理发店见面),我们也会特别吵闹,因此,客气又体贴的店主很快就把我们带到后面的房间,给我们端上卡布奇诺,而我们也想把嗓门放低,可结果往往徒然。

法拉和马赫纳兹都是主修英语文学的——即使放到现在的伊朗这也很少见,那时就更是如此了——我们的讨论就总是伴着关于书的心得交流。我们是被某种纽带联系着的,可单单血统不能完全解释这种亲密。早在我被叫到单调无趣的移民服务办事处回答问题、作为一个新入籍的美国公民宣誓之前,我们就秘密约定了要做两个国家的公民,分跨两个不同的世界。我们属于两种语言,它们既让我们忆起我们抛在身后的那个国家,同时也让我们想起我们选择作为新家的这个国家。而恰是这种对双语种的切换使用,对两种语言的诗歌和小说的掌握,对两种文化——这个词可能听来甚为含糊——的耳濡目染,给我们提供了最多的暂时稳定感。

我始终相信,正是最初的这种亲密关系,这种同样的梦和同样的对文学的热爱,维持着我们的友谊——也导致我们有一次那样乱开车,后来又一次次重蹈覆辙。法拉和我经常会谈得特别专注,不可避免地我们就会迷路,错过罗克维尔大道的出口,因而几乎总是在见马赫纳兹时迟到。马赫纳兹会表现出一副准备耐心等到海枯石烂的样子,并试图从我们中学女生式的借口和强忍着不笑出声的样子里找出点异样。

“你得加一些美国历史的内容到新书里,就像你把伊朗历史加到《在德黑兰读〈洛丽塔〉》中一样,”法拉说着,眼神不再看路,而看向了我,“不然关于美国小说你还能写些什么呢?”

在告诉我该做什么这件事上,法拉从来不会有所保留。我开始跟她抱怨,我有一次在一堂研究生研讨课上提到了托克维尔,一个学生举起手来问我:“托克维尔是谁?”

“你能相信吗?”我说着,越发愤慨了,“还在国际研究学院呢!我的天!”后来我很快就发现,班上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个写了《论美国的民主》的法国人。“我敢肯定,我不少伊朗的学生至少会听说过他。”

“那就更有理由了,”法拉似乎并未受到干扰,“你更有理由读一读约瑟夫·J.埃利斯(Joseph J.Ellis)的《那一代——可敬的开国元勋》了。”

两年后,我陪着马赫纳兹到法拉的卧室去,在一堆随意靠墙堆放着的书里挑一本当作纪念,这些书就像一群沦为孤儿的孩子,在等待着一个新父母。我毫不犹豫就选择了《那一代——可敬的开国元勋》。我想不到还有任何书比它更能让我想起那些亲密而充满欢乐的时光,那些我和法拉一起度过的时光——任何书,我是说,除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下简称《哈克贝利·费恩》)。

法拉的预言最终成了现实;她没能有机会读一读我的书。那场对话过去五年后,我都还没有写完这本书。主要的障碍是我们讨论得特别多的那一章,哈克·费恩的那章。我花了两年时间写这一章,后来我又把它搁置了一年,因为感觉不对——分析太多,走心太少。我沮丧地看着笔记,不停地想起跟法拉的对话。之后我才突然想起,她早已在同我的交流中留下了这一章的答案,在我们那时的交谈中,无论是在我们考虑成为美国人时,还是在我们思考流亡与故乡的意义时,哈克都占着极其核心的地位。对于带着一颗一分两瓣的心生活,法拉已经可以平静接受了。

我此前从没认真想过写下这些谈话,一直到我收到了法拉女儿的一封电子邮件。之前我问她,法拉生前最后几个月收养的一只狗怎么会起名哈克的,她的邮件是为回复我。“最后那一年,我们家的气氛中,漂浮着某种关于哈克的东西,”内达回信说,“妈妈开始谈论你的计划,并且对此心驰神往。每一种美好人生的核心,都是想象和旅途的探寻。她去世前几个月的某个时候,让我帮她录一本书然后放到iPod里面。我在图书馆借了本《哈克贝利·费恩》,把它弄到了iPod里。她用耳塞听它的时候,我也在听,上班时,在看了许多个小时关于国会的内容之后,我会停下来,听这本书。而我始终没能归还原书。是啊,我的的确确地是个小偷。”

法拉收拾起回忆并试着向她自己和女儿讲述自己的人生旅途——她的“奇遇”,如果说这个词指代的是各种形形色色的厄运的话。在这一过程中,哈克对她来说变得意义更加重大了。在小说里,每一次背叛和挫败似乎都是为某种结果服务:书里的人物们吃一堑长一智,成长了起来,得到了自己应得的东西。在生活中,计划的打乱则并不总显然预示着长远的裨益。

在她生命最后的十八个月里,我们见面时除了哈克·费恩,就很少谈别的——像一对十几岁的闺蜜同时爱上了一个捉摸不定的少年。我们的谈话在华盛顿的好几个地方都进行过,通常是在雾谷(我家)和乔治城(她家)之间,她家里,或者各种咖啡馆、餐厅里;有时她觉得身体好些,我们也一边绕着水滨或沿着运河散步,一边谈话。无论在哪里,我们的谈话都能带我们到熟悉的风景中,就像突然间,窗户打开了,窗框里是我们往昔生活的遥远场景。接着许许多多的事就发生了——两场战争心猿意马地胡乱开始了,经济每况愈下,火热的选举四处活动,新希望变成了新幻灭的种子,伊朗是如此,美国也是如此。法拉因为奥巴马所带来的前景而欢欣鼓舞,她设宴请客,说着要把我“绑架”进来,要动员每一个她认识的人,而这些都发生在一轮又一轮的化疗和放射之间。她进出医院许多次,每一次进去都是做更痛的手术,试新的疗法,最后,什么疗法都没有了,我可以看到她骑着自行车去诊所注射维生素C,之后她有了一条新的狗,小小的,很淘气——哈克。

那可怕的一整年,独异于人的哈克成了我们的向导,我们的灵感,我们身旁的刺,他提醒我们忠于自己,当我们太过自满,对思考当下之事带有太多条条框框,或似乎太安于现状时,他会给我们鞭策。对于我们想成为什么样的美国人,他给了我们最重要的提示。他提醒我们——这是我每每回过头看的东西——美国小说的主人公们竭尽全力地警惕自己变得太过文明,因而他们开拓自己的道路,依着自己的内心去判断什么是对的和正义的。我会偷偷地跟法拉说出心里话:从那个我们多年前初读《哈克贝利·费恩》时一起发现的美国出发,我们似乎走了好远啊。

2

记忆同真实的经历一样,会留下触感,留下某种情绪,我对法拉的回忆依然在燃起我心中火花,令我激动不已,这就像我还是个孩子时,迫不及待地等着她来或者跑上狭窄的楼梯去她祖母的公寓找她的时候,所感受到的那种兴奋。两家人聚在一起时,我们总是寸步不离,说的悄悄话和嬉笑的内容都是些最无关紧要的事,我们很开心,因为此时我们有一种比其他人优越的感觉。我有一张照片,里面有法拉、我弟弟和我(那时我应该有六七岁了),我们站在一个生日蛋糕边上,带点小阴谋地微笑着,我们的身体紧紧靠向对方,感受到对方的亲近。我们完全忘记了过生日的一岁小女孩,她胖乎乎的,在她母亲的怀里不肯消停,而她的母亲就站在我们身后。

法拉的母亲也姓纳菲西,而我的外祖母和法拉的父亲一样,姓易卜拉希米。我们两个家族的集体回忆,跟我们多年的友谊混合交叠在了一起。人们都知道纳菲西家沉郁且书生气,仿佛世界的重量都在他们肩上;而易卜拉希米家的人都无忧无虑,爱游戏玩闹,每个纳菲西私下里都想成为易卜拉希米,但他们在人前却又总是避免如此。我父母都姓纳菲西,因而我方方面面都很纳菲西,而她各取了纳菲西和易卜拉希米家的一些特点,且恰如其分,正好能够保持平衡。

讲故事的时候,我们会在混乱中加入秩序,叙事总能比真实生活的一团乱麻更有逻辑和结构,也连贯些,而我们的关系却似乎发展得像个故事:这四十年里,在伊朗和美国,法拉和我在我们人生的重要关口相见、分离又重逢。从头看电脑里这个被我命名为法拉的文件夹,我觉察到,有那么多次,我们说着说着就从哈克说到我们自己的人生与其惊人的相似之处,说到我们在不同的阶段对彼此的重新发现,说到我们的出生国家伊朗和我们接纳的国家——或者不如说,接纳我们的国家——美国发生的政治和社会剧变的热点。我们似乎注定每十年左右就会相见,然后走一步看一步:德黑兰、芝加哥、俄克拉何马城、德黑兰、华盛顿。谁曾想德黑兰有一天也会是那回不去的国土的一部分,会是法拉如今归去的地方?她曾说,好怪异,我们的友谊仿佛建立于一个“无害”版的埃德加·艾伦·坡的“威廉·威尔逊”[33]。“只不过你不是我的邪恶分身,”她说,“单是分身罢了。”我们是彼此清晰的影子或扭曲的镜像,我想。

我们第一次分开时,我十岁,她离开了德黑兰去跟她那美得惊心动魄的母亲费尔道斯一起生活。她母亲跟英俊却刚愎的丈夫离婚了,抛下了伊朗优渥的生活去美国重新开始,名下几乎没有一分钱。她为什么要离开?法拉、马赫纳兹和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绕回到这个问题,但我们从没有得到一个令大家都满意的答案。费尔道斯离开的时候也有人说长道短。他们会问,“她为何就忍不了一丁点儿的风流呢?”“所有的男人不都有一双滴溜溜转的眼珠子吗?不是所有男人都能像马吉德·汗[34]一样仁慈大方啊!”(“我父亲,”法拉后来说,“是个冷淡的人,他跟所有人都不亲近,而且少言寡语。我母亲穿着美丽的袍子在家里走动,身上有脂粉香水的气味,口袋里一大串开各种储存箱和衣柜的钥匙丁零当啷地响。”)

我母亲很欣赏法拉的母亲,说起她的时候总是怀有敬意,但也带着淡淡的羡慕。有一个悠久的家族传闻说,我母亲曾经迷恋过费尔道斯的丈夫,但我觉得这迷恋真正的原因是,她本能地想获得费尔道斯的胆量和勇气。她走出了我母亲想走却没走的那一步,把平安舒服的日子和亲朋好友们都抛在了身后。这个女人在此前的人生中从没有工作过,一家人的饮食起居都交由仆佣和厨师照料,她几乎一文不名地开始新生活,在异国餐馆做服务员,并且一步步往上爬——她的子女,包括法拉的哥哥哈米德,这个被家人爱着却又不太受家人认可的男性,继承的恰恰都是这种勇气。

这个家族里的女人们凭着各自顽固而独立的方式,最终都出落得又出挑又无畏。法拉的祖母选择做巴哈伊信徒,这是一个被禁止的教派,结果招来了各种迫害;后来马赫纳兹成了一名女权运动者和沙阿[35]政府的第一位妇女事务部长,并有幸被伊朗共和国列入黑名单,成为因“挑战神明”和“传播卖淫”而需被处决的人之一。(后来流亡在外时,尽管伊朗共和国试图让她噤声,马赫纳兹却一如既往地做着她先进而坚定的女权运动战士。)而家里的小幺儿和小宝贝法拉,不只在面对人性残暴时,而且在面对那些更无可避免和无可改变的事情时,都表现出了强大的勇气和毅力,但她自己从不曾真正了解到这些。

我们来自同一个家族和同一段历史,经历了一段平行的人生,但或许我们共有的对美国文学的热情也同样重要。法拉是我的想象共和国里第一个也是最尊贵的公民。当我苦苦盼望并思前想后的时候,她起草了宪法,写下了章程,并记录了历史。我知道自己会是这共和国的文人,但是她激励着我去写,当我怠惰或自满的时候给我鞭策。我知道我想写哈克,在这个电视真人秀和虚伪浮夸的爱国主义的时代,我想捕捉一些他能教我们的关于更真实的美国理想的东西。法拉提醒我,哈克代表的,他体现的,是一系列根植于美国历史的价值观。我们依然在读哈克——美国学生会一次又一次地遇到他——但我们真的在听他想说的话吗?当我要求我华盛顿的学生去阅读他的时候,有些人揶揄地看着我,好像说,“为什么是哈克?他有什么能教我们的东西呢?”

[33]埃德加·艾伦·坡(Edgar Allan Poe)小说《威廉·威尔逊》(William Wilson)的主人公,拥有善恶双面性格。

[34]马吉德·汗(Majid Khan),巴基斯坦板球运动员。

[35]沙阿(Shah),伊朗君主头衔。

3

谁说幻想不会成真?整个70年代,我们的学生生涯,法拉和我都活在一个我们想象的美国里面——比起哈克,更像汤姆·索亚,我们把幻想倾注到伊朗和美国当中。同许多同龄人一样,我在公民权利和女权运动盛行的那十年里参加了各种政治团体,而1979年伊朗的伊斯兰革命则使之戛然而止。激情年代总容易出一些危险的自鸣得意,因为帮助纠正世界的满足感让人盲目,它代替了最初激发抗议的原因。

那些日子,我感觉我活在两个不同的美国:关于越战,民权和女权运动,尼克松和水门事件的美国,以及我从小说、诗歌、电影、艺术和音乐中发现的邻国:那里有约翰·克特兰、迈尔斯·戴维斯、贾妮斯·乔普林、乔迪·柯林斯[36]、爱德华·霍珀[37]、哈莱姆文艺复兴[38]、马克思兄弟、霍华德·霍克斯、伍迪·艾伦[39]、赫曼·梅尔维尔、弗兰纳里·奥康纳、威廉·福克纳、拉尔夫·埃里森、伊迪丝·华顿、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纳撒尼尔·韦斯特、雷蒙·钱德勒、艾米莉·狄金森、伊丽莎白·毕肖普、威廉·卡洛斯·威廉斯、西尔维娅·普拉斯和E.E.卡明斯[40]。他们是我眼中的英雄,在那个我了解并萌生归属感的美国,他们是开国元勋。现实混乱而极端,但小说复杂、似是而非又照亮前路:艺术那整片广袤的陆地和想象,给那个被简化了的情势紧迫、群情激奋的抗议示威的世界注入了分量和实质。

定义了60年代的、小马丁·路德·金和詹姆斯·鲍德温领导的民权运动发生时,我们还太小了,没能参与其中。我们成长在不一样的时代,我们的时代是黑豹党(Black Panthers)、埃尔德里奇·克利弗(Eldridge Cleaver)和斯托克利·卡迈克尔(Stokely Carmichael)的时代:更焦躁、更猛烈、更偏意识形态,也更空想化。我参加了抗议游行——我们都参加了——但我的心在另一个美国,在那个我从小说和诗歌里发现的美国。

我有超过十年没见法拉了,而忽然之间,1976年我们在芝加哥参加同一场会议,我们喝着咖啡,讨论着我将要开始的演讲。我们属于伊朗学生联合会的反对派,因为她的团体占据着领导地位,所以她要负责核查我的演讲稿,确保内容涵盖了所有“正确立场”且没有偏离政党路线太远。见面那天我们都非常兴奋,甚至显得深情,尽管我们并没有聊个人的事情,也没有聊那么多年前我们在德黑兰告别之后相互都经历了什么。对于法拉来说,伊朗学生运动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它成了家,成了避难所,这种状态是我永远没有达到的。

法拉十岁的时候动身去美国,如今我们在芝加哥见面,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造成了我们现在的距离?在一份以许多个小时的采访录音为基础的对她生活的记录里——她的姐姐马赫纳兹在她1994年出版的《流亡的女人》(Women in Exile)中公开了这些采访——法拉提到自己在美国上高中时是多么孤独。“我永远不够清瘦,我的头发永远不够直,我的外表永远不够接近流行的标准,而标准,即便他们强调对于各地不尽相同,却总要严格把关。”所以,她说:“我弹钢琴,听古典音乐,读维多利亚时期小说,同时茫然无措。”

这么长时间她只回过一次伊朗,就一个夏天,那时她感受到一种注定的归属感。“当意识到这里就是家时,我莫名地觉得得救了,”她这样告诉马赫纳兹,“这里发生了什么对我来说很重要。”在那样的对归属感的渴望中,她将做出她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她想要的是哈克·费恩所逃离的——一个舒适的、确定的家。

她在夏天结束之后回到加利福尼亚时,被伊朗学生运动吸引进去,原因不过是渴望再次捕捉这种归属感。尽管还是个孩子时她便离开了伊朗,但是伊朗活动者们将她接纳为自己人。他们的聚会感觉像个“俱乐部”;第一次,她觉得自己有了一个朋友网,在此之上她的生活得以构建。“最初吸引我进入这个协会的更多是朋友情谊而非政治事业,”她告诉马赫纳兹,“对政治事业的热情是很久以后才产生的。”

法拉从不会半途而废。一旦她决心从事这种运动,她就会把所有疑虑搁在一边。她召集集会,去参加长长的游行,在隆冬加入了芝加哥伊朗领事馆前的四十八小时静坐。她还跟一帮朋友一起把自己绑到了自由女神像前来抗议沙阿。当她爱上法拉马兹时,所有这些活动都变得更加光辉,而且莫名地更加正义,法拉马兹是一位受欢迎的学生领袖,英俊而魅力非凡,他比她大几岁。这就是那些年男人引诱你的方式,如果不是用大麻和迷幻药,那就是跟你讨论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法拉和我都不仅出于一种正义感而加入学生运动,而且因为我们在学生运动中找到了一种跟以前的家的联系。然而,法拉在团队里感到一种认同感,这种感觉我从来没在任何政治或意识形态组织中体会到过。吐温、詹姆斯和豪威尔斯[41]属于私密的世界;我在夜深人静时才读他们。

那十年,各种“恶行”和各式反叛一时间遍地开花,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托洛茨基分子、嬉皮士、女权主义者、民权活动者、越南老兵,甚至印度教克利须那派教徒都一并出现了。我们会唱关于乔·希尔的歌,反复吟唱尼尔·杨的“不要让它打倒你”,行政办公楼会被我们和“花童”以及黑豹党或革命党成员一起占领,这两个党,一个为和平,一个为战争。当有些抗议者和游行者变得有攻击性,其他人就会飞跑着穿过草坪,挤占像俄克拉何马的诺曼这种小镇的电影院,而我可能恰好在那儿研究电影《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我第一次对哈克的反叛个性有了模糊印象,更多的是因为文学上的发现而不是政治上的。从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到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Frances Hodgson Burnett)的《小爵爷》,孤儿是19世纪到20世纪初文学的固定角色。这狭隘残忍的世界里,一个孤独贫穷的孤儿不断遭遇不幸,主人公一路颠簸,只在结尾才找到一个富有的亲人或者温暖的家作为嘉奖,这样的故事曾经,或许现在依然富有魅力。尽管在这糟糕的世界里曾经发生了许多糟糕的事,但只要结局美满就好了,我们就觉得舒坦了。

但眼前是这样一个孤儿,他不但没有找到一个家,而且最抗拒的恰是家这个概念,一旦有一个家出现,他就逃开。这,在我看来,展露了哈克贝利·费恩先生身上的许多东西。的确,没有错,从严格意义上讲,他并非真正的孤儿——他的父亲在书的一部分章节中是活着的——但小锡德里克·埃罗尔[42]也可以说是这样,那个穿着天鹅绒的方特勒罗伊小爵爷,她的母亲温柔地跟着他到了英国。而且这两者是孤儿小说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我第一次跟艾尔科宁教授提起这个概念的时候,他似乎对此很感兴趣,他鼓励我就这个主题写一篇论文,但是,跟许多其他的项目一样,这篇论文和我的热情因为一些看似更要紧的事情被我很快地忘掉了。但我从没完全忘记孤儿哈克,也从没忘记,对他逃离人群的奖励与惩罚,都是一种永久的没有家的状态。

也许,我的行动主义和我对文学的热爱存在着一种关联。吸引我参加非法运动的是歌声和那种激昂的情绪。然而,法拉无比认真——她从内心里远没有我古怪,她比我务实多了。她完成革命目标的方式,是遵守一个勤奋学生的规矩,用谨慎小心的实践风格去做事,正如她找工作养活自己和她年幼的两个孩子所遵循的实践风格一样。她的疑问比我少得多,她很忠诚,无论是对团体还是对她挚爱的法拉马兹。

她会这样描述她和法拉马兹的恋情:一种“同志情谊、爱情和尊重”。但在我们私下里的偷闲时刻,她说的是激情——他教会她如何去爱;他让她见到了全新的自己,并且,或许是第一次,她真的赞同自己所见的。即便追问和怀疑的时刻来临,她最终与运动疏远,她也是断了意识形态上的联系却保留着个人忠诚的极少的几个人之一,她拒绝背弃曾经最先给了她归属感的人们。

这种忠诚是有代价的,有时展现这种忠诚会让人陷入一种可笑的境地。马赫纳兹大笑着描述一次她去纽约参加联合国会议时,她把来看她的法拉留在车里的情形。马赫纳兹回来时,发现法拉正在想法儿说服她的豪车司机参加革命事业。“我跟她一起做简历的时候,我一直在跟她说,”马赫纳兹很久之后告诉我,“把你自己绑到自由女神像前不是对一份工作最好的自荐事例。”

二十年后,我们三个都成了在华盛顿的流亡者,聚在一起时会笑着数落我们做的傻事。我们曾回想,这是多么讽刺啊,我这个不消停的、不合群的、疯疯癫癫的“文学人类”,竟比法拉过着更稳定的生活,而法拉,尽管不时会冲动地处理问题,但她才曾经是个实用主义者啊。每一次她努力想创建一个她称为家园、宿命、政治或她自身隐藏的冲动的空间时,平安就会远远地离开她。

有时候,当实用主义者相信些什么,笃定地相信着,却又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时候,他们会比梦想家更容易产生幻觉;而我们梦想家对于梦醒了幻想破灭后该如何挺过去则更有经验。原来,法拉对美国的幻觉和幻想根本比不上她对伊朗抱有的那些,然而对她而言,没有比那个她最初叫作家的地方更加危险的了。

[36]约翰·克特兰(John Coltrane),萨克斯管演奏家;迈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es),指挥家、小号演奏家;贾妮斯·乔普林(Janis Joplin),摇滚女歌手、布鲁斯歌手;乔迪·柯林斯(Judy Collins),美国民谣歌手。

[37]爱德华·霍珀(Edward Hopper),美国绘画大师。

[38]哈莱姆文艺复兴(the Harlem Renaissance),又称黑人文艺复兴或新黑人运动,20世纪20年代到经济危机爆发这十年间美国纽约黑人聚居区哈莱姆的黑人作家所发动的一种文学运动。领导者为本书题献页之后那首诗歌的作者兰斯顿·休斯。

[39]马克思兄弟(the Marx Brothers),美国早期喜剧演员;霍华德·霍克斯(Howard Hawks),电影导演;伍迪·艾伦(Woody Allen),电影导演。

[40]艾米莉·狄金森、伊丽莎白·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西尔维娅·普拉斯(Sylvia Plath)及E.E.卡明斯(E.E.Cummings)均为美国诗人。

[41]即威廉·迪安·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小说家、文学批评家,有“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人”之称。

[42]《小爵爷》中的主人公。

4

一天夜里法拉打电话给我。我正在看《绝代谜事!摩斯探长》(Masterpiece Mystery!Inspector Morse)。“你好,亲爱的阿扎(Azi-joon)。”她说。“要不是你打来,我可能就不会接电话了,”我说,“我在看很重要的东西。”

她无视了我,继续说:“我给你找到了一段很棒的引用……”

她兀自开始读一长段阿瑟·米勒[43]写的关于吐温的话。她是在《图说马克·吐温》(The Illustrated Mark Twain)里找到的,出于某些原因,她正在读这本书:“‘读他的作品你会觉得,仿佛在他之前从没有过文学……就像他发现了一种讲平民百姓故事的艺术,这些平民就栖居于这片大陆之上……而且仿佛其他的大陆均不存在——它就像从海中升起,身后没有历史。而他讲述的只是他偶然经历的一些事。’”

我必须承认这段引用很棒。

“明天见,”她有意使坏似的说,“我不想耽误你做重要的事哦。”说完她就挂了电话。

我想继续看《摩斯探长》,但是我的注意力没法集中了,所以我就从书架上拿了本约瑟夫·埃利斯写的华盛顿传记,开始逐一查看我画线的部分。

我第二天下午打给法拉的时候,正赶上她要睡午觉。

“我之前一直很忙,”我告诉她,“我想给你读一行乔治·华盛顿当最高统帅时的最后一次演讲——是在你的那本约瑟夫·埃利斯的书里找到的。”

她含糊地说了些想要睡觉的话,但又说:“好吧,行,是什么?”

我清了清嗓子,努力模仿着乔治·华盛顿说话:“‘在这一幸运时期,美国开始成为一个国家,要是公民们竟还不能彻底自由和幸福,那错全在他们自己。’”

华盛顿相信,在获得自由之后,对美国来说最重要的,是不能把自由浪费在狭隘的萧墙之争上。他给大部分新独立州的州长们写了公开信,提醒他们杜绝派系之争,因为这可能导致各州之间的水火不容。“我们帝国的根基并不是愚昧与猜忌的黑暗时代,”他写道,“而是一个新纪元,此时,人们对人类的权利相比从前任何一个时代都有更透彻的理解和更明确的定义。”他明白,某种思维习惯和性格倾向曾经是、也一直会是美国之雄伟强大的关键。

法拉说:“我告诉过你吧——你得用到美国历史的。明天见?”

“好。”

[43]阿瑟·米勒(Arthur Miller),美国剧作家,以剧作《推销员之死》和《熔炉》等闻名。

5

海明威曾宣布《哈克贝利·费恩》是“我们拥有的最好的书”,而早在他说这话二十年之前,吐温的朋友威廉·迪安·豪威尔斯就写道:“爱默生、朗费罗、洛厄尔、福尔摩斯——这些人我都知道,我也知道其余所有的哲人、诗人、先知、评论家和幽默作家,他们个个都彼此相似,也同其他精通文学的人无甚不同;但克莱门斯[44]是唯一的、无与伦比的,是文学界的林肯。”

当我把那段引文——我最爱的文字之一——念给法拉听时,她耸了耸肩,像是说:“那又如何?”然后她看向别处,以一种“实事求是”的平淡口吻说:“你也能说他是文学界的杰斐逊。”

她这是开玩笑的,但或许她也是对的,因为,在美国小说史上,若有哪个人物通过写作创建了一份文学的《独立宣言》,那这个人必定是马克·吐温。他是第一个有意将自己与自己母语的主流传统割裂开来的。他以《哈克贝利·费恩》推动了一个新的民族神话的塑造,他放到我们面前的这位男主人公,外貌与言谈都像欧洲小说中的流浪主角,但价值观与原则都更接近伟大史诗里的英雄们。

哈克是个混血儿,一个被放逐的人,一个不受管教的少年和一只没有锚的小船,自他被创造出来,无数的美国人根据他的形象重塑了自己。他怀疑着墨守成规的社会里那些令人窒息的生活方式,但在他的理想、道德勇气和决心上——他决定敞开胸怀去接受自然的教育和经历的无常——他都像是启蒙运动的产物,且他这种启蒙运动的风格绝不逊色于乔治·华盛顿和本杰明·富兰克林,至少从我听了法拉的建议开始读更多的美国历史之后,我就逐渐开始这样认为了。

在某种程度上,马克·吐温跟那些开国元勋开启事业的基本前提是一样的:他认为自己是在从事一项全新的事业,在竭力实现从希腊罗马采撷而来的民主理想。同亚当一样,这样做时,他不得不向造物主犯下极端的罪:宣布独立。关于吐温对欧洲,以及欧洲的贵族和虚荣的鄙视,有许多精彩的故事。他把威尼斯比作阿肯色,把欧洲的文化遗产和当代事务相提并论并借古讽今,但若说他与他那些更有建树的同辈——亨利·詹姆斯、威廉·迪安·豪威尔斯和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45]——相比有所不同的话,他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对欧洲不讨好逢迎,他对自己祖先的这片土地拥有更多的了解和欣赏,比他表现出来的多得多。也并非他不懂欧洲文化:他欣赏莎士比亚、狄更斯、巴尔扎克和托克维尔;他最爱的人物是圣女贞德,而他对欧洲一些最流行的小说家深恶痛绝,比如沃尔特·司各特爵士[46]和(唉)简·奥斯丁。

吐温自己在欧洲是备受推崇的。他广泛地游历过欧洲大陆,甚至在意大利住过十年。他受到了欧洲皇室和同辈文人的款待,这其中包括年轻的拉迪亚德·吉卜林[47],但他从没想过去跟欧洲作家在关于欧洲的题材上竞争。似乎能让他的思维一下子活跃起来的问题,是如何清楚表达家乡所面临的新现实,独特的新美国人身份——如何赋予美国它自己的声音。他可以横眉冷对自己国人的做作,正如他在《傻子出国记》里写的,在马赛的餐馆里遇到的一个愚不可及、自命不凡的人,他一边高声地跟大伙儿说吃正餐时喝酒有多么棒,一边自吹自擂:“我是个生而自由的主权人,先生,而且是一个美国人,先生,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人的自命不凡正是源自他的愚不可及,他今天都还在美国活得好好的,仍在聒噪地大声指点着“旧欧洲”的不是。)

下学期我决定开一门美国小说的新课。我想要以哈克开头,并让我的学生去思考,写一本伟大的美国小说意味着什么。一个人是否可以真正地谈论美国小说?我曾为尤多拉·韦尔蒂的一句话深深着迷,她认为,艺术“从不是一个国家的声音;它是一种更加珍贵的东西,一个个体的声音,不遗余力地发言,它说出的,的确不是任何让人舒服的话,而是真相。而最准确无误、切中肯綮、包罗万象、全面彻底的发言艺术,就是虚构作品,尤其是小说”。

[44]马克·吐温原名。

[45]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美国作家,著有《开拓者》《最后的莫希干人》和《皮袜子故事集》等,被誉为“美国小说的鼻祖”。

[46]沃尔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英国历史小说家、诗人。

[47]拉迪亚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英国小说家、诗人。

6

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谈论与欧洲的决裂;这一方面显而易见。在英国的殖民地中,美国反叛而不羁,是家族中的害群之马。当它选择与父母断绝关系时,它必须否定关于他们的一切,但它自己又是“旧国家”传统与文化的直接承袭者。一个人如何能忠于这些传统同时又彻底颠覆它们呢?人们可以在吐温的伟人兄长们的作品中——霍桑、梅尔维尔,甚至坡——找到这种张力。但那些哈克真的不在乎。在创作《哈克贝利·费恩》时,吐温不仅让自己远离欧洲,还让自己远离那些建立了美国的人,那些清教徒。他从零开始,召唤出一个彼时还未出生的人物,一直到那时,这个人物的语言对于小说世界来说都还是陌生的。

这就是我那堂课的主旨。那天天气黯淡阴沉,我在为课程做着准备。我坐在沙发上,膝上放着笔记,唇间叼着一支从来不抽的雪茄,我写什么都会感到神经紧绷,于是用这雪茄的气味来舒缓,我一手拿着钢笔,一手拿着电话,法拉用手机打了电话给我。她在我家附近那个街角的诊所,那是一个治疗中心,当常规的医生拿不出什么办法时,它能提供替代性的疗法。她想在进行漫长的维生素C治疗时跟我说说话。

“哈克·费恩预言了美国,”我告诉她,“他预言了——或至少也为其奠定了基础——我们两个会同时用两种语言在这个叫作华盛顿的城市谈话、讨论。”

法拉对我的这番话不买账。她永远是个实用主义者,她指出,哈克才不会对两个身在华盛顿的伊朗中年妇女的沉思感兴趣呢。但我不会被这么轻易地劝住。我决定,既然她想说话,我就让她先看看我新课第一堂的内容。有些时候,我觉得她一直是我最忠实的学生,尽管我时常觉得,她教给我的比我教给她的要多。

我想以某种能把整个课堂从通常的温顺和死气沉沉中摇醒的东西开始。我一度考虑过让所有学生读那篇马克·吐温对费城新英格兰社会(the New England Society of Philadephia)的演讲,这篇演讲发表于1881年,新教徒登上普利茅斯岩的纪念日,它粗野离谱,又将各异的事物融合得斐然成章。这篇演讲跟他其他的随笔和演讲一样以幽默开始,但在喜剧的假面之下,他传达的信息却是十足严肃的。

说起“五月花”号的后代,他以询问他的听众开始:他们为什么希望纪念“那些1620年的祖先——‘五月花’族”呢?他把这群人说成是“冷酷的人们”,他们“把自己照顾得好好的,却杀绝了其他人的祖先”。吐温将自己同他的邀请者们区分开来,他告诉他们:“我是个来自密苏里州的乡野无赖。我是康涅狄格州一个被收养的美国佬。我有着密苏里的品行和康涅狄格的文化,这种结合造就了完美的人。”然后他接着说,“但我的祖先在哪儿?我该纪念谁?我又该在哪儿纪念?我该在哪儿找原始资料?”

将自己同那些被“杀绝了”的祖先联系在一起,他先采用了被美国人迫害的受迫害者的身份,说他的第一位美国祖先是位“早期印第安人”。“你们的祖先活剥了他的皮,我就成了孤儿。那个印第安人的血管里如今没有流着我的一滴血。我站在这里,茕茕孑立,孤苦伶仃,没有了祖先。”接着他说自己是一个贵格会教徒。“你们的族人,”他说,“为了他们宗教的缘故将他们赶出了这个国家……(他们)永远地打破了政治奴隶的枷锁,在这片辽阔土地上给了每个人选票,不排除任何人!——除了那些不属于正教的人,不排除任何人。”之后他提起萨勒姆的女巫[48],最后,是受迫害和边缘化最甚的黑奴:“第一个被你们的先祖从非洲带到新英格兰的奴隶是我的祖先——因为我是一个杂种,具备多重色彩并经过复杂混血的混血儿。我不是你们那众多的假海泡石烟斗中的一个,可以在一个星期就染上颜色。”

正是他对这种美国人身份中混血特性的认可——早前惠特曼在《草叶集》中也这样表达过,他说:“我自相矛盾吗?/那好吧,我就是自相矛盾,/(我宽广,我能容万千世界)”——让吐温创作出了一部关于第一个美国小混混的史诗。许多伟大的文学作家想挑战并推翻既成模式,但他让它成了一种始终新鲜的民族特性,永远以一种前无古人的姿态开始。他找到了一种能与爵士乐的语言相媲美的话语,而爵士乐是另一种非常美国、经过复杂混血的想象力的表达形式。

吐温之后,谈论美国而不承认那些已然不在的祖先,随便地抹去美国荣耀起源最重要的神话,就变得很难。吐温在《哈克贝利·费恩》中的异端邪说已不再是针对最初的祖国英国了——或者,更广义些,欧洲——他针对的是这个新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更危险的“祖先”,“五月花”族。他成了这项挑战的史诗讲述者,这个主题从那时起就被人们在那些伟大的美国虚构作品中以不同的形式改编梳理、组织讲述。

“倾听你真心的朋友——你唯一真心的朋友——听听他的声音。”看似不正经,实则又无比严肃,他告诉费城的“五月花”显贵们:“解散这些团体,恶行的温床,道德腐坏的温床——永远抓着祖先迷信不放的人……我求你,我恳求你,以你焦虑心忧的朋友的名义,以你饱受煎熬的家人的名义,以你将撒手留下的孤寡妻儿的名义,劝你在来得及的时候,停手吧。解散这些新英格兰的团体,放弃这些内心灼热的宣泄狂欢,停止粉饰你那早已消逝的祖先的狼藉声名,那拥有超高士气的科德角古老装甲舰,那虔诚的普利茅斯岩海盗——回家去吧,努力检点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