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序(2 / 2)

1997年跟家人一起永远离开伊朗来到美国时,我的心中满是感激。我丈夫比冉找了一份土木工程师的工作,而我给孩子们在当地公立学校办了入学。我们买了一所房子,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研究院为我提供了一份教职。起初我陶醉于我新得到的自由:终于,我可以自己制订课程表,不用担心系主任会找我,不管是因为发丝从头巾底下滑出来了,因为我对学生做了什么不正统的随意举动,还是因为我教了什么惹人讨厌的书。但哪有那么简单的事——我用跟在伊朗一样的不依不饶的激烈方式抵抗着新的挑战和新的意识形态。同所有意识形态一样,我发现我如今面对的这种意识形态是基于一种对事实的简化和对概念的一般化——它指望着那些自我满足的现成答案,且鲜少促人自省。起初对权威的严肃理论追问如今成了例行公事,在文学和现实中皆是如此。从这个角度看去,没什么遵从旧标准和旧评判的东西人们还可以忍受。经典文本如今受到质疑,是被轻鄙的精英正统的象征。从我在美国念完博士,至今十八年过去了,我在伊朗教的许多英国和美国作家在我离开后在美国的受阅读状况并不好。在此,同样地,他们也受到了审判和裁决,并被认为存在缺陷。

生活在伊斯兰政权非黑即白的体制之下,我的观点已经变得更为复杂和微妙了。我凑近去细读我热爱的小说,小说里每个人都拥有发言权,甚至反派也有。那些不同意我政治观点的学生会来我的办公室谈论贝娄、纳博科夫、易卜生或者奥斯丁;而手握权力的人,也可以因为我不合体统地惯于表达这些政治观点而过来斥责我。我偶然发现了一种交流的方式,它让我可以同那些原本永远不会走近我的人沟通。这改变了我的生活和我对生活的态度。它将某种此前一直是私人偏好的东西化作了一种更迫切的使命,而我觉得我再也不能将它藏在心底了。我发现我对书和阅读的偏爱,与我的公民身份、教师身份和作家身份一样,同我的生活有紧密的关联;我觉得我有责任将它清楚地表达出来,公开地与人分享。这是我写作《在德黑兰读〈洛丽塔〉》的一个原因。我想要分享学生赠予我的礼物。但还有一个原因。当别人问我,伊朗人是怎么看美国人的,我不想一股脑地道出那些庸常的老生常谈,我想我可能会讲那个小女孩的故事,那个年轻的穆斯林女孩。其实她从没有离开过伊朗,但她可以用三种语言写诗,她撰写的关于弗吉尼亚·伍尔夫和印象派的文章,是我所读过的学生写的文章中最优秀的几篇之一。

学界有些人对我的期待是,我作为一个伊朗来的女性,应该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对“西方”和“世界其他地方”进行谈论、教学和写作。从这种观点出发,文学主要就是政治和意识形态目的的一种反映,一个侍女和一条途径;这意味着,如果你来自伊朗,你就不能热爱艾米莉·勃朗特或者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一种对伊朗和伊朗人的居高临下的看法,但这也好歹算是个看法了。我想说:“去告诉我在伊朗的学生吧!告诉我的伊朗同胞,他们的最高领导人特别害怕文学的力量,所以判了一个作家死刑,而这个作家唯一的武器只是语言!”真正的平等,不是请我们纯粹谈谈自己、吹嘘自己或者让我们始终表现出受害者的样子。我们通过选择自己的谈论对象和谈论内容来拒绝受害者形象,而还有什么,能比一个从未离开过伊斯兰共和国却满含洞见与激情地谈论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年轻伊朗女孩更能代表我的观点呢?这会减损她对自身文化的忠诚,还是会显露她的自信与超越了她所成长和生活的周遭环境的能力?

我写《在德黑兰读〈洛丽塔〉》是因为我希望人们了解,伊朗人,真正的伊朗人,并不是一些异域的他者,一种“他们文化”的产物,我们也是人,同其他的人一样。我的有些学生是笃信宗教的,而有些并不是;有些是正统的穆斯林,而有些是世俗的穆斯林;有些是巴哈伊[23]或拜火教[24]信徒,而有些憎恶宗教,有些为此送命——与此同时,有些则从来不考虑丝毫的宗教问题。我希望展现给世界的是,伊朗青年,那些十八年里跟我有密切往来的学生,当被剥夺了接触世界的渠道时,就通过世界的黄金使者——同时也是它能提供的最好的事物——与之沟通:诗人、小说家、剧作家、音乐家和电影人。

《在德黑兰读〈洛丽塔〉》获得成功之后,我应邀到全美上下给各种团体演讲,我去的既有支持共和党的州,也有支持民主党的州,既有大城市,也有小地方。最初的邀请大都来自高校、图书节、博物馆和公民组织,以及各种各样不同的高中,比如布法罗市立荣誉学校、弗吉尼亚州托马斯·杰斐逊高中、史宾斯学校、乔特高中和布朗克斯专科学校,在教师艾米·马修森的热心努力下,我过去三年里每年都在这所专科学校与她班上的学生进行问答对话。在圣安东尼奥,一位年轻女性告诉我,她是一名小学老师,美术课近来被取消了,而她的学生们与另一所学校共用一位音乐老师。她自己为了维持生计还在兼职做图书管理员。她说这些话时面带微笑,好像已经认命,却也不无微词。在巴尔的摩一个图书节上,一个充满朝气的拉蒂纳姑娘告诉我,她是跟一些高中同学一起来的。“我们学校很困难,你知道的。”她说着,又犹豫了一下,认识到我的确知道。“但我以后想教语文,”她身后爱捣乱的朋友说,“对啊,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目标,不是吗?”

有些人带了礼物:来自新墨西哥州的一支小箭,一个小小的盒子,一本图画书。我开始跟老老少少,医生和士兵,图书管理员和老师们交谈,并吐露我的秘密愿望——联系全世界的读者,把他们拉进一场有意义的对话中,我告诉他们,我的梦想是创立一个想象共和国,并邀请他们跟我一起参加华盛顿的一场游行,这样我们便可以填满杰斐逊纪念堂和林肯纪念堂之间的空间,路过所有的战争纪念碑和被比作美国王冠上的珠宝的史密森尼博物馆,让人潮一直扩散到国会图书馆和白宫,最后在国会前停下来,然后问:“谁来帮想象摆脱困境?”——许多人后来走到我面前问我:“我能帮什么忙?”“我能做点什么?”我发现了一国的读者,高矮胖瘦、老老少少、各种肤色、各种背景、贫穷的、富裕的,大家因为一种共同感受聚集在了一起:书很重要,书打开了一扇通往有意义的生活的窗户,书让我们包容复杂与细微,让我们能对拥有与我们完全不同的人生和境况的人感同身受。

当多萝茜和她的朋友最终找到了男巫的时候,奥芝宣告:“我是伟大的可怕的奥芝。”而多萝茜简洁地答道:“我是渺小而温顺的多萝茜。”多萝茜和她的同伴们最后发现,奥芝强大力量的传说,就与他们所相信的自己的弱小一样,是一种假象,他们能够在多萝茜的带领下做到奥芝无能为力的事情:消灭邪恶的女巫,使胆战心惊的百姓重获自由——这个神话绝对配得上那个为了获得自身的独立击溃了一个强大帝国的民族。

多萝茜是一长串美国小说的男女主角中的一个,他们渺小又温顺,却不知怎的似乎成了比他们强大的对手更厉害的人。一旦主人公远离了真正的家乡与生活的环境,这种特质通常就开始显露。在想象中的美国,有这样一些卑微的子民,他们勇敢地抵抗伟大而可怕的力量,而哈克贝利·费恩可能是这些人当中最让人难以忘怀的了。但哈克拒绝回家,这为他后来的命运埋下了伏笔,也决定或影响了如此多其他的美国虚构人物的选择——要么离家不归,要么向往如此。这些没有家的美国小说主人公成了美国个人主义最好的那一部分的真正守护者——永远不把财富或权力等同于幸福。其实,或许再没有别的小说会对物质主义如此深恶痛绝了,会把物质主义定义成众多罪恶的根源——它是一种对这个国家讽刺但有益的提醒,因为这个国家正如此堂而皇之地投身于追求财富与权力。

美国的那种流浪者特质总是吸引着我,它在这个国家最好的小说作品中得到了极好的描绘和赞美。我相信,许多像我和我的家人一样从世界各地移民来美国的人在这里都会感到很自在,因为我们既有归属感,也可以做局外人。这或多或少地激发了我们的流浪者本性——正适合一个有意选择成为孤儿来开启新生活的民族。没有什么小说人物会像那些游弋于美国小说疆土上的人一样,对家如此心存疑虑。这些没有家的人物变得危险且令人不安,带着某种意图徘徊于我们意识的边缘。

所有的作家和诗人,正如汉娜·阿伦特对他们的称呼,都是陌路人或流放者。他们通过局外人的眼睛去看世界,而唯有美国作家,将这一种态度变成了一种民族特点。“所有的人都是孤独的,”卡森·麦卡勒斯写道,而后她又补充,“但有时在我看来,似乎我们美国人是最孤独的。对外部地域和新路途的渴求始终伴随着我们,它几乎成了一种民族通病。我们的文学印刻着渴望和不安的特质,我们的作家始终都是伟大的流浪者。埃德加·艾伦·坡求诸内心去发掘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怪异而灼热的世界。惠特曼是流浪者中最高贵的人,他视人生为一条康庄大道。亨利·詹姆斯抛下了自己年轻的国家,去了英国,投入了19世纪会客厅轻飘的颓废之中。梅尔维尔派出他的亚哈船长疯狂地驶向巨大白鲸,走向自我毁灭。而伍尔夫和克兰——他们游荡了一世,但我不确定他们自己是否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

麦卡勒斯写下这篇文章建议美国作家们回到故乡,如她所说,将目光转向内部,但其实,即使将目光转向内部,我们也需要深入地思考这种始终存在的不安分,这种无止境的质疑,这种斗争——一边是对强盛、地位和成功的渴望,一边是从这些东西身边走开、提防自满的冲动——简而言之,上演小流浪儿哈克的奇迹的冲动:他听从了自己的内心,乘着筏子从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这种反常的情绪,这种一直以来都属于我们民族特质之重要构成的乡愁必须用到好的地方,”麦卡勒斯接着说,“我们必须知道那些探求者在探求什么……美国年轻,但它不会永远年轻。就像一个必须离开自己破碎家庭的少年,美国人现在感受到了过渡期带来的震动。但是一种全新的、纯粹的成熟会到来——如果它就是努力目标的话。我们必须起草一份新的《独立宣言》,这一次是精神的而非政治的……对我们熟悉的土地,我们必定觉得想念,正是这片土地值得我们的乡愁。”麦卡勒斯自己知道,这种对游荡的冲动,这种一直持续的对新鲜事物的热望,正是让美国始终是美国、赋予美国生命力的东西。美国小说广袤无垠的疆土上,活跃着许多温顺而渺小的人物、孤儿、放逐者——他们的流浪并非只因种族、阶级或性别,而且因为那种被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25]极其巧妙准确地定义成遁世独行的特质。可以说他们代表了美国反叛的神话。这有几分道理,但美国从权力的边缘进入权力中心已经很久,出身优越者的特权已为富人所占据——很久之前,乔治·华盛顿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就因觉得自己身为公仆,应避免受金钱所诱、贪污腐败而谢绝了薪酬。

我们需记得,尽管如今的流行观点自以为是地将成功定义成了金钱,但是,从梅尔维尔的巴特比——那个把“我不”作为口头禅的抄写员,到亨利·詹姆斯和伊迪丝·华顿的女主角们,拉尔夫·埃里森的“看不见的人”,佐拉·尼尔·赫斯顿[26]的珍妮,贝娄的赫尔佐格,菲利普·罗斯的萨巴斯或者《火线》(The Wire)中的奥马尔·利特——他使我想起荣誉准则的重要性,这个国家虚构疆土上的真正英雄都是边缘而颠覆传统的流浪者。所有人都在努力坚持正直,听从自己内心指引,当美国梦——如菲茨杰拉德说的——在我们“梦醒时受漂浮于空气中的邪恶泥尘”污损的时候,提醒着我们警惕背离美国梦的想法。

我第一次萌生写作这本书的想法是在快要写完《在德黑兰读〈洛丽塔〉》的时候。那时,我想过给这本书起名《成为美国人》。我不想我的读者以为,我们读的书有意义只是因为这些书受到伊朗道德警察的反对和禁止。我想要他们知道,这些书在美国也极其重要,因为那么多的小说人物所要求获得的自由,并不是政治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一种不理会社会、不理会他人对他们要求与期待的自由,一种在属于自己的道路上踽踽独行的自由。我选择将目光聚焦于三部小说,以《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开篇,部分是因为我对这个想法非常着迷:哈克这个抗拒“根”和传统这些概念的人,成为了那么多美国小说没有家的主人公的鼻祖。为什么是这三本呢?做这选择实属不易。在一开始给出版商列大纲的时候,我挣扎着将要做讨论的书单削减到了二十四本。但很早我就让哈克占据了整个故事,正如此前的洛丽塔一样。我把这本书视作关于哈克·费恩的美国和他在小说界的后辈的故事。我选择将关注点放在这两本小说上——辛克莱·刘易斯的《巴比特》,它的主人公具有一种反哈克的特点,他渴望地位、认可以及所有物质成就的外在标志;以及卡森·麦卡勒斯的《心是孤独的猎手》,书中有一群孤独颓靡、格格不入的人,渴望着与他人的联系,他们在一个建立于憧憬而非满足感的世界里茫然无助着。我本可以再挑出几十本——梅尔维尔、海明威、佐拉·尼尔·赫斯顿、唐·鲍威尔[27]、纳撒尼尔·韦斯特[28],以及其他所有为属于他们自己的篇章呼喊着的人只好等下一本书了。我想要止步于20世纪60年代,因为紧随着这十年的是一个新的时代,从社会和政治现实,从美国小说的方向来说,都是如此,此时就需要一个不同的语境了。我感到,作为作家和人权运动者,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标志着我所认为的美国小说的古典时期的终结和新纪元的开启,他是担当这个标志的最佳人选。决定将后记献给鲍德温的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他将在极大的程度上向我展现当前的真相、它的危机和我对它未来的希望。

在我阅读、思考和回忆的过程中,我开始看到鲍德温与吐温之间的关联,这种相似性鲍德温从未承认甚至暗示过,它不是因主动选择而出现的,它的存在是对其他不知不觉甚至不被需要的相似性的确证。因为,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写作中,詹姆斯·鲍德温都是一个“具备多重色彩并经过复杂混血的混血儿”的后裔,而吐温曾跟这“混血儿”攀过亲。

从柏拉图的哲学家国王将诗人赶出了他的“共和国”[29]那一刻起,我们就知道,想象对掌权者来说是危险的,诗人不同于主流的眼光总是离经叛道且不可臆测,总是在颠覆权威、颠倒众生。正是带着心中这样的想法,我在新世纪的黎明开始了对这本书的写作,它一开始便带着怀疑、焦虑和一种危机,这一危机远超过立时可见的经济危机。写这本书并非出于绝望,而是出于希望,我指的并不是一种纯粹昏了头的乐观主义,而是一种信念——一旦你知道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重要的,你就能带着十足的决心去往那里。我在伊朗的经历为我重新定义了希望,它与简单的乐观主义已经截然不同。存在于我脑中的东西,与瓦刺拉夫·哈维尔所捕捉到的最为接近,他曾说:“希望是一种思想的状态,而非世界的状态。希望,在这一深层而强烈的层面上,与因为万事顺利而产生的欢喜并不相同,与对显然能够斩获成功的事业的投资意愿也并不一致,它是一种只因为某件事是好的就为它付出努力的能力。”

我相信,所有伟大的艺术与文学,所有人类的丰功伟业,都是建立在这种微弱而又最持久的希望之上。艺术的功能之一便是做人类恒久经历的见证者和史学家,为我们曾经活过提供“确凿的佐证”。写于公元前441年的戏剧《安提戈涅》的主题是一个年轻女性的两难困境,是遵从个人节义所向、安葬兄长——她的兄长对王国发起了叛乱——还是听从一种更公共的正义的概念,服从国王,也就是她叔叔的法令,任其尸骨暴露腐烂、不得安葬,她被困在了这两者的压力中间,这一主题在今天以各种换汤不换药的方式被重演,甚至被改编成最受欢迎的故事形式,出现在了《波士顿法律》和《妙警贼探》的剧集里。假如今天我们需要小说,这已不再是因为我们需要逃避现实;这是因为我们需要带着新鲜的眼睛,或者如托尔斯泰说的,“擦亮了的”眼睛,回到现实。

六年前,我在一栋索然无趣的政府办公大楼里做了一个公开宣誓,但其实在许久之前,我就已成了美国公民,那是我刚开始在想象中的美国地图上循迹探索的时候,我开始的地方是多萝茜的堪萨斯和英格斯[30]姐妹的干燥农场。美国是移民之国这样的话已是老生常谈,甚至现在也没错——它的人口由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民组成,这些人带着故乡不安的魂魄来到了这里,使无家之感成了美国人个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相较其他国家,美国更多地成了一个流亡与迁居的象征,一个选择家乡的象征,而人们本该只是生于某个家乡而已。

第一批移民者和他们的后代毁了这片土地上原住民的家园,他们使一些人无家可归,同时将另一些人强征为奴。但他们的可取之处是造了一个梦。在这个梦里,在美国开国者的想象和他们体现的人文精神中,存在着一种东西,这种东西让后世得以质疑和颠覆前人写下那些建国文件——《美国宪法》和《独立宣言》——的环境,如此,后来的男男女女们,像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31]、亚伯拉罕·林肯、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苏珊·B.安东尼[32]、小马丁·路德·金和其他也会作出类似宣告的人,才坚持着新的自由,并提醒着我们——正如史学家戈登·伍德(Gordon Wood)极其精辟准确的说法——“不是选举给了民主生命,而正是我们的民主社会给了选举生命。”这对我来说,则是想象的美国与真实的美国重叠的地方。我就是这么跟我的孩子讲述我对美国的看法的。如果你相信你们的国家是建立于一场梦的实现中,那么一个显而易见且至关重要的问题就出现了:没有想象,你如何梦想?

对于无家之感和绝望,对于生的无常和死的必然施加在我们身上的不公和痛苦,想象并无解药。但是它让我们找到一种既可以记录也可以拒绝这不公的发声方式,我们不接受事物当前的样子就是明证。甚至于,不论我们生活在何处,我们是谁这样的问题都取决于我们如何想象自身。甚至于我们居住的家也可以由我们后花园的另一个世界来定义——让它成为多萝茜的奥芝、爱丽丝的仙境或山鲁佐德的房间,我们必须去那里旅行,好把自身和他人都看得更清。

故事源远流长——自历史破晓,它们便与我们同在——但它们需要在每一代人中透过新读者的眼睛和经历用新的方式被重新讲述,这些新读者同在一个相同的空间里,在这里,人们看不到政治、宗教、族性或性别的界限——这是一个想象共和国,世上最民主的共和国。每当一个作家被剥夺了演讲的自由,千百万读者也就被剥夺了阅读他的自由,那些他可能告诉我们的事我们便不再能了解到。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忍受和反抗暴政的诗人的声音会是良知的声音,它提醒着我们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不可能有保护我们不受我们自己侵犯的法律,所以也没有一部刑法能够保护文学不受真正的罪恶侵害。”约瑟夫·布罗茨基在诺贝尔奖的获奖演说中这样说:“尽管我们可以谴责对文学的有形镇压——迫害作者,审查内容,焚毁书籍——但说到对书最严重的暴行——不读书,我们也变得无能为力。为这罪过,一个人将付出整个人生作代价;若犯下这罪过的是一个民族,那它将以历史偿付。”

与拉明的对话和后来许多年与其他人的对话启发了这本书的写作,那些人在自己的家中也觉得无家可归,他们随身带着自己的魂魄,同时又以某种方式信仰和依赖着另一个家,那个可以随身携带的家。后来与其他读者的对话重塑了我的思想,我喜欢称他们为亲密的陌生人,他们创建了一个隐形的、几乎是密谋似的社会,将他们连在一起的是他们读过的书。这本书是献给他们的。我希望他们能在这字里行间找到一个家园。

[4]普里莫·莱维(Primo Levi),意大利作家、化学家,奥斯维辛集中营幸存者。著有《被淹没与被拯救的》《再度觉醒》《若非此时,何时?》等。

[5]即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Vladimirovich Nabokov),俄裔美籍作家,《洛丽塔》的作者。

[6]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的《喧哗与骚动》背景是密西西比州。

[7]即弗朗西斯·司各特·基·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出生于圣保罗。

[8]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出生于纽约,所创作的大多数小说也是关于19世纪的纽约上流社会,著有《纯真年代》《老纽约》《快乐之家》等。

[9]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黑人作家,作品多以黑人和种族歧视为题材,著有《土生子》等;拉尔夫·埃里森(Ralph Elison),亦为黑人作家,著有《看不见的人》等。

[10]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硬汉派侦探小说家,著有《长眠不醒》和《漫长的告别》等。

[11]弗兰纳里·奥康纳(Flannery O’Connor),美国南方小说家,作品多具有南方哥特式风格;尤多拉·韦尔蒂(Eudora Welty),以描写南方生活见长;卡森·麦卡勒斯(Carson McCullers),《伤心咖啡馆之歌》和《心是孤独的猎手》作者。

[12]即让·德·拉·封丹(Jean de la Fontaine),法国古典文学代表作家之一,《拉·封丹》与《伊索寓言》和《克雷洛夫寓言》并称世界三大寓言集。

[13]菲尔多西(Ferdowsi),波斯诗人,最主要的作品是民族史诗《列王记》;尼扎米(Nezami),波斯诗人,最主要的作品为长篇叙事诗《五卷诗》。

[14]西塞罗(Cicero),古罗马政治家、哲学家、法学家和演说家;塔西佗(Tacitus),古罗马历史学家。

[15]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16]杰伦·拉尼尔(Jaron Lanier),计算机科学家、艺术家、哲学家。

[17]乔恩·斯图尔特(Jon Stewart),主持人,其主持的政治讽刺和恶搞新闻节目《每日秀》被中国粉丝亲切地称为《囧司徒每日秀》,该节目在其主持期间共获得19项艾美奖。

[18]斯蒂芬·科尔伯特(Stephen Colbert),政治讽刺作家、喜剧演员、主持人。主持《科尔伯特报告》,亦主持过《囧司徒每日秀》。

[19]马拉拉是以争取女性受教育权利闻名的“95后”巴基斯坦女孩。

[20]《绿野仙踪》大段引用原文处及人物译名参照陈伯吹译本,为保证行文流畅,有改动。

[21]格林童话中被继母抛弃后来到一所森林里的糖果屋的兄妹俩。

[22]《一千零一夜》中的苏丹新娘。

[23]巴哈伊(Baha’i),由巴哈欧拉创立于19世纪中叶的伊朗,其基本教义可概括为“上帝唯一”“宗教同源”和“人类一体”。

[24]拜火教(Zoroastrian),基督教诞生之前西亚最有影响的宗教,古代波斯帝国的国教,又称琐罗亚斯德教。

[25]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Elizabeth Cady Stanton),美国社会活动家、废奴主义者、早期妇女权利运动的领军人物。

[26]佐拉·尼尔·赫斯顿(Zora Neale Hurston),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黑人女作家、民俗学家、人类学家。

[27]唐·鲍威尔(Dawn Powell),美国女作家,作品有《她走在美中》(She Walks in Beauty)和《跳舞的夜晚》(Dance Night)等。

[28]纳撒尼尔·韦斯特(Nathanael West),美国作家、编剧,著有《寂寞芳心小姐》《蝗灾之日》。

[29]又译“理想国”。

[30]即劳拉·英格斯·怀德(Laura Ingalls Wilder),作品有九部“小木屋”系列小说,其小说可以说是其前半生的自传,非常受儿童欢迎。

[31]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美国19世纪废奴运动中巨人般的人物,杰出作家,作品有自传《美国奴隶费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人生自述》等。

[32]苏珊·B.安东尼(Susan B.Anthony),美国女性主义者和社会改革者,在为女性争取选举权的运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