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四号阒然无声。尽管丹芙以为自己对安静了如指掌,但她还是惊讶地发现饥饿能够做到这一点:让你安静下来,搞得你疲惫不堪。无论塞丝还是宠儿,谁都根本不知道事情是该这样办还是那样办,也根本不在乎。她们正忙着把力气使在彼此争来斗去上面。所以,全靠她了,她必须迈出世界的边缘去死。否则大家就会同归于尽。她妈妈虎口的肉薄得像中国丝绸,这所房子里没有一件衣裳她穿着不肥的。宠儿用手掌托着脑袋,走到哪儿睡到哪儿,尽管一天比一天更大、更丰满,还是哀叫着要甜食。除了两只下蛋的母鸡,什么都没有了,很快就得有人来决定,是不时地有个鸡蛋值呢,还是两只炸鸡更划算。她们越饿越弱;她们越弱就越安静——比起愤怒的争吵,比起扔到墙上的火钳子,比起她们一同游戏的幸福的一月份之后所有的叫嚷和哭喊,都要强得多。丹芙也参与过游戏,尽管那是她最开心的时候,但她仍然出于习惯保持一点距离,然而一旦塞丝看见了伤疤,就是每次宠儿脱衣服时丹芙都能看见的那一端——在她下巴底下痒痒肉那里,一弯微笑样的暗影——一旦塞丝看见了,抚摸了,又闭了好一阵眼睛,她们两人就将丹芙开除出了游戏。做饭的游戏,缝纫的游戏,梳头和打扮的游戏。她妈妈如此热爱这些游戏,上班一天比一天去得迟,终于,意料之中的事发生了:索亚告诉她不要再回去了。塞丝不去找另一份工作,反而跟宠儿玩得更凶了;宠儿对什么都没个够:催眠曲、新针法、蛋糕盆底儿、牛奶皮儿。如果母鸡只下了两个蛋,就都是她的。她妈妈仿佛失去了理智,好像贝比奶奶一样,闹着要看粉红色,就不干以前的事了。可是也有所不同,因为,不像贝比·萨格斯,她完全忽略了丹芙。就连以前唱给丹芙听的歌儿她也只给宠儿一个人唱了:“高高的乔尼,宽宽的乔尼,一步别离开我,乔尼。”
开始时她们在一起游戏。整整一个月。丹芙对什么都喜爱极了。从星空下滑冰、炉边喝甜牛奶的那个夜晚,到塞丝在阳光下教她们翻绳游戏的那个午后,还有黄昏时分影影绰绰的画面。现下正是严冬,塞丝却全然不顾,两眼炯炯放光地畅想起一园子的蔬菜和鲜花来——没完没了地说着园子会怎样变得五颜六色。她摆弄宠儿的头发,编辫子,梳开,系紧,抹油,结果看得丹芙直发毛。她们又是交换床位,又是交换衣服。手挽着手走路,什么时候都在微笑。当天气放晴时,她们跪在后院里,在硬得砍都砍不动的冻土上面规划着园子。一辈子节省下来的三十八块钱让她们拿去买了高档食品吃,还买来了绸带和布料打扮自己。塞丝急急忙忙地裁剪、缝纫,好像她们赶着要出门。色彩鲜艳的衣服——带着蓝色条纹和时髦的印花。她步行四英里路,到约翰·西利托商店去买黄绸带、亮晶晶的纽扣和一小段黑色花边。到了三月底,她们三个看起来就好像无所事事的狂欢节女人。当她俩非常明显地只对彼此感兴趣时,丹芙开始从游戏中游离出来,但她仍在一旁观看,警惕着任何可能危及宠儿的信号。她最终确信根本没有问题,倒看见她妈妈那样幸福、那样眉开眼笑——怎么会出岔子呢?——她放松了警惕,岔子却出了。她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试图断定该怪罪谁。她眼睛时刻不离她妈妈,等着她体内那个东西出现的信号,等着她再动杀机。然而无事生非的是宠儿。她要什么就得到什么,到了塞丝再没什么东西给她的时候,宠儿的欲望就会变出新花样。她要塞丝几小时地陪她看那层棕色的树叶从溪底向她们招手,就是在那个地方,小姑娘丹芙曾在寂静中同她一道游戏。如今游戏的人换了。小溪刚一完全解冻,宠儿就去凝视自己凝视着的脸庞,看它波动、交叠、扩展,消失在下面的树叶之中。她平趴在地上,用自己的脸去接触水中那些摇动的脸,衣服上奔放的条纹都弄脏了。她装了一篮又一篮和暖的天气赐给大地的第一批东西:蒲公英、紫罗兰、连翘——呈献给塞丝,由她在房子各处布置、粘贴、缠绕。她穿上了塞丝的裙子,用手掌抚摸着自己的皮肤。她处处模仿塞丝,像她那样说话,像她那样笑,就连走路、手的动作、鼻子里的叹息、仰头的神态,也全是她的样子。有时候碰巧赶上她们一道做男女人形饼干,或是用粗针脚往贝比·萨格斯的旧被子上缝补丁,丹芙简直分不清到底谁是谁。
然后气氛就变了,争吵开始。开始时很慢。宠儿埋怨一句,塞丝道歉一声。那年长女人的格外努力所博取的欢心也减少了。待在外面不太冷吗?宠儿撂下脸,意思是:那又怎么了?光线太暗了,不好做针线,是不是早过了睡觉时间?宠儿一动不动,说道:“干你的吧。”塞丝于是照做不误。她什么都拿最好的——先拿。最好的椅子,最大块的食物,最漂亮的盘子,最鲜艳的发带。随着她越要越多,塞丝也越来越多地开始谈论、解释、描述她为了孩子们忍受、经历了多少艰难困苦,什么在葡萄架下轰苍蝇啦,什么膝盖着地爬向一间披屋啦。这些都没给谁留下应有的印象。宠儿谴责她将自己撇在了身后。不待她好,不对她微笑。她说她们是一样的,有着同一张脸,她怎么能撇下她不管呢?于是塞丝哭了,说她从来没有这么做过,也没有过这个念头——说她必须把她们弄出来,弄走,说她什么时候都有奶水,也有刻墓石的钱,可是不够。说她一直都有个计划,那就是,他们都到另一个世界团聚,永远在一起。宠儿不感兴趣。她说她哭的时候那里没有人。死去的男人们躺在她上面。她没有东西吃。没有皮的鬼把手指头戳进她的身体,在黑暗里叫她宠儿,在光亮里叫她母狗。塞丝乞求着饶恕,一遍遍历数着、罗列着她的原因:说什么宠儿更重要,对她来说,比她自己的生命更珍贵。她随时都愿意交换位置。放弃她的生命,生命中的每一分钟、每个小时,只为换回宠儿的一滴眼泪。她知道蚊子咬她的小宝贝时她痛苦不堪吗?知道她把她放在地上,而自己跑进大房子时心急如焚吗?知道离开“甜蜜之家”之前的每天夜里,宠儿不是睡在她胸脯上,就是蜷在她后背上吗?宠儿一概否认。塞丝从来不走近她,从来没对她说过一句话,从来没笑过,最可恶的是,撇下她跑开的时候根本没挥手道别,甚至没朝她的方向看上一眼。
有一两回塞丝试着坚持自己——作为一个母亲,毋庸置疑,她说的话都是法律,她最知道好歹——宠儿就摔东西,把桌子上的盘子全扫下去,把盐撒在地板上,还打碎了一块窗玻璃。
她不像她们。她太任性了。可谁也没说:从这儿滚开,丫头,脑袋瓜清醒了再回来。谁也没说:你敢朝我动手,我就把你揍到下礼拜去。砍断树干,枝条也没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自《圣经》的“十诫”。)我要把你捆在门把手上,没人伺候你,上帝也不喜欢横行霸道的做派。
没有,没有。她们修补了盘子,扫去了盐末。渐渐地,丹芙明白了,就算塞丝不在哪一天早晨醒来抄起刀子,宠儿也会这样做的。正如过去她曾战战兢兢地怕塞丝体内的那个东西会冒出来一样,现在看到妈妈伺候一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姑娘,她觉得耻辱。丹芙一看到塞丝提着宠儿的夜壶,便赶忙过来帮她拿。可是当她们食物短缺时,丹芙眼看着妈妈不吃不喝,心如刀绞——她尽捡桌沿和炉边上的东西吃:沾在锅底的玉米粥;面包渣、果皮和其他东西剥下来的皮。有一回,她看见她先将最长的手指伸进一只空果酱罐刮了个遍,才开始洗刷和收拾。
她们累了,甚至块头越来越大的宠儿,看上去也像她们一样筋疲力尽。不管怎么说,她总算用一声嗥叫或者咬牙切齿代替了挥舞火钳,一百二十四号安静了。无精打采,又困又饿,丹芙看着妈妈虎口的肉消失殆尽。看着塞丝的眼睛明亮却没了生气,机警却空洞无物,时刻关注着宠儿的一切——她的没有纹络的手心,她的前额,她颚下又弯又长的笑影——一切,除了她圆滚滚的肚子。她还看到自己的狂欢节衬衫的袖子盖住了手指;原来露脚腕的裙摆现在拖到了地板上。她看到她们几个花枝招展、刻意打扮、虚弱不堪而又饥肠辘辘,却紧锁在一种将人耗尽的爱之中。然后,塞丝吐出来一些她没吃过的东西,这仿佛一声枪响震动了丹芙。她刚刚开始的保护宠儿不受塞丝危害的工作,变成了保护她妈妈不受宠儿的危害。现在,很显然,她妈妈这样下去是会死去、会离开她们两个的,到那时宠儿怎么办?不管出了什么事,只有三个人在一起才行得通——两个不行——由于宠儿和塞丝谁都不在乎明天会发生什么(宠儿高兴塞丝就高兴;宠儿接受她的奉献,就像嗜好奶油一样),所以,丹芙知道,轮到自己来担负重任了。她必须走出院子,迈出这个世界的边缘,把那两个人搁在后面,去向别人求救。
那会是谁呢?谁见她站在面前,听说她妈妈像个布娃娃一样游手好闲,为了企图伺候别人和补偿过失,终于搞得身心交瘁,会不羞辱她一番呢。丹芙听说过几个人,从妈妈和奶奶的谈话里听来的。可她本人只认识两个:一个叫斯坦普的白发老人,还有琼斯女士。哦,当然,还有保罗·D。还有那个跟她讲塞丝的事的男孩。可是这两个根本不行。她的心怦怦直跳,嗓子眼痒得让她一个劲地吞口水。她甚至不知道该走哪条路。当初,塞丝在餐馆干活的时候,她还有钱买东西的时候,她是向右拐的。再以前,丹芙去琼斯女士的学校上学的时候,是向左拐。
天气晴好,风和日丽。四月了,一切生命都方兴未艾。丹芙用披肩裹紧头发和肩膀。她穿着狂欢节穿的最鲜艳的裙子和一双陌生人的鞋子,站在一百二十四号的门廊上,准备被大门以外的世界吞没。在外面,有小东西在刨洞,有时还会碰你。在外面,话一说出来,就能堵住你的耳朵。在外面,如果你形单影只,感觉就会驾驭你,像影子一样黏着你。在外面,有的是罪孽深重的地方,当你走近时那一切恶事还会重演。比如“甜蜜之家”,时间在那里停滞,像她妈妈讲的那样,不幸同样也在那里等着她。她怎么会知道这些地方呢?外面还不止这些——远远不止——外面还有白人,而你怎么知道他们什么德行?塞丝说要看嘴,有时也看手。贝比奶奶说防不胜防—他们能随意地四处觅食,出尔反尔,就是在他们自以为很规矩的时候,离真正人干的事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他们把我从牢里弄出来了。”有一天,塞丝对贝比·萨格斯说。
“也是他们把你弄进去的。”她回答道。
“他们把你运过了河。”
“在我儿子的背上。”
“他们给了你这所房子。”
“谁也没给过我什么。”
“我从他们那儿得到了一份工作。”
“他从他们那儿得到了一个厨娘,姑娘。”
“噢,他们有的人对我们还过得去。”
“可每一回都吓你一跳,不是吗?”
“你过去不这么说话。”
“别跟我打架。他们淹死了多少我们的人哪,比起他们从开天辟地到现在总共活过的人数还多呢。放下你的剑吧。这不是战斗;是溃败。”
丹芙记起了那些谈话,记起了奶奶的临终嘱咐,站在阳光下的门廊里,却不能出去。她的喉咙发痒;她的心怦动——然后贝比·萨格斯大笑起来,清晰如初。“你是说我从没给你讲过卡罗来纳?没讲过你爸爸?你一点儿不记得了,我的腿脚怎么变成了这副样子?不记得你妈妈的脚,更甭提她的后背了?我从没跟你讲过这些吗?就因为这个你才下不了台阶吗?我的耶稣,天啊。”
可是你说过防不胜防。
“当然。”
那我怎么办?
“记住它,然后走出院子。走吧。”
回来了。十二年过去,那条路又回来了。右边四所房子紧紧挨在一起,像鹪鹩似的排成一队。第一所房子有两级台阶,门廊上放着把摇椅;第二所有三级台阶,一把扫帚靠在门廊栏杆上,旁边是两把破椅子和一丛连翘。正面没有窗户。一个小男孩坐在地上嚼着一根棍。第三所房子的两扇前窗都有黄色的百叶窗,还摆着一盆盆带白心和红心的绿叶。丹芙听得见鸡叫,听得见有人在敲安着破铰链的门。第四所房子,一棵梧桐树的花雨点般洒在屋顶上,让整个院子看着就像长满了青草。一个女人站在门口,抬起手来打招呼,手刚举到半路,就在肩膀那儿僵住了,她探出身,看看自己是在朝谁招手。丹芙赶紧低下头。接下去是一小块篱笆围成的空地,里边有头奶牛。她还记得那块空地,却不记得有牛。她的头皮在头巾底下紧张地冒出汗来。远处有声音飘过来,是男人的说话声,她每走一步,就更近些。丹芙一直紧盯着脚尖,唯恐他们是白人;唯恐自己挡了他们的道;唯恐他们说句什么话要她答应。要是他们扑向她,抓住她,捆上她呢。声音近了。也许她该横穿这条马路——马上。那个朝她招了一半手的女人还会在门口吗?她是会来搭救她,还是因为丹芙没招手还礼,就生了气,她会不会撒手不管呢?也许她该回转身去,离那个招手女人的房子近一点。她正犹豫不决,已经太晚了——他们就站在她面前。两个男的,黑人。丹芙舒了口气。两个人碰了碰帽子,嘟囔道:“早安。早安。”丹芙相信她的眼睛道出了感激,可她一直没能及时张开嘴回答。他们从她左边走了过去。
因为这次轻松的相遇,她打起精神,鼓起勇气,加快了速度,开始不慌不忙地打量起周围的街景来。她惊讶地发现,原来那么大的东西竟是这么小:她以前看不到背面的那块路边的大磐石,只不过是块歇脚的石墩。通向房舍的小路并没有好几英里长。狗连她的膝盖都不到。被巨人们刻在山毛榉和橡树上的字迹,现在只有齐眼睛高。
到了哪儿她都会认得它。柱子和零碎木板搭成的栅栏现在不是白色而是灰色的了,可无论到了哪儿她都认得它。常青藤缠绕的石头门廊,窗口褪色的黄色窗帘;石砖铺就的小路通向前门,木板路绕向房子背后,路过的那扇窗子,她过去曾经踮着脚扒着窗台往里偷看。丹芙差点儿又要这样做,却马上意识到,要是有人发现她再次向琼斯女士的起居室里偷看,该有多么可笑。忽然间,她找到这所房子时感到的喜悦消融在疑虑之中。要是她不在那里住了,或者过了这么久,已经不认识她原来的学生了,她该说什么呢?丹芙心头一悸,抹去额上的汗水,敲了门。
琼斯女士过去开门,接葡萄干。从轻柔的敲门声听来,可能是一个小孩,被妈妈派来送她需要的葡萄干,就好像她对这次会餐的贡献值得这么麻烦一番似的。会餐上有的是普通的蛋糕、土豆馅饼。她勉勉强强地自愿献出她独特的手艺,可又推说没有葡萄干,于是主席说葡萄干会有人提供——保证及时送到,所以借口不成立了。琼斯太太懒得打鸡蛋面糊,一直希望她忘了这事。她的烤箱整个星期都是凉的——烧到合适的温度要费不少劲呢。自从丈夫去世,她的视力开始模糊,她就对持家不再上心了。关于为教堂烤点东西这事,她有两方面考虑。一方面,她想提醒大家她能烹饪;另一方面,她不想被人强迫。当她听见敲门声的时候,她叹了口气,走过去,希望葡萄干至少是洗过的。
当然,她长大了,而且穿戴得像个妓女,可这姑娘立刻被琼斯女士认了出来。这是一张典型的孩子的脸:五分硬币一般圆的眼睛,鲁莽却又多疑;棱角分明的黑嘴唇盖不住有力的大牙。鼻梁上、脸蛋上还残留一些脆弱。还有皮肤。完美无瑕,又用料经济——刚刚能包住骨头,再多一点儿也没有。她现在该有十八九了,琼斯女士看着这张年仅十二的小脸,心里想道。粗重的眉毛,浓密的娃娃的睫毛,还有那种只在孩子周围闪烁的、明白无误的爱的呼唤,等到他们再懂点事就不复存在了。
“啊唷,丹芙,”她说,“你瞧你这一身。”
琼斯女士见这姑娘似乎只会笑,只好抓住她的手,把她拉进屋。别人都说这个孩子简单,可琼斯女士从来不这么认为。她教过她,看着她啃掉一页书、一个定理、一个数字,因而更了解她。当她突然辍学时,琼斯女士以为是因为那五分钱。一天,她在路上走到那个无知的祖母、一个补鞋的林间牧师身旁,告诉她,可以让丹芙欠着钱。那女人说,不是这么回事;是那个孩子聋了。琼斯女士还在把丹芙当作聋子,可是她让她坐下时,丹芙却听见了。“你来看我真好。什么风把你吹来的?”
丹芙没有回答。
“好吧,谁来串门都不需要理由。我来给咱们煮点茶。”
琼斯女士是个混血女人。灰眼睛,黄鬈毛,每一缕都让她憎恨——尽管她不知道是因为颜色还是因为质地。她嫁给了一个她能找到的最黑的男人,生了五个色彩斑斓的孩子。她把自己会的都教给了他们和其他坐在她的起居室里的孩子们,然后就把五个孩子都送到了威尔伯福斯。她的浅肤色曾使得她被宾夕法尼亚的一所黑人女子师范学校录取,于是她就教育那些未被录取的学生,作为回报。都是些一直在土里打滚、长大了就去干家务的孩子,她教的就是这样的学生。辛辛那提的黑人人口总共拥有两块墓地和六个教堂,可是由于所有学校和医院都没有义务为他们服务,他们只好学在家里、死在家里。她真心相信,除了她的丈夫,整个世界(包括她的孩子们)都蔑视她和她的头发。自从她还是个小姑娘、跟一屋子淤泥般黑的孩子待在一起的时候起,她就总听人说什么“那些黄色全浪费了”,还有什么“白黑鬼”,所以她有点不喜欢所有人,因为她认为他们也像她一样憎恨她的头发。有了教育的专利、牢牢地安顿下来以后,她忽略了深仇积怨,一味地彬彬有礼,把她真正的爱心都留给了辛辛那提的那些未入学的孩子们,其中的一个眼下正坐在她面前,裙子花里胡哨的,让刺绣花边的椅垫都大为逊色了。
“要糖么?”
“要。谢谢。”丹芙一饮而尽。
“再喝点儿?”
“不了,太太。”
“给。喝吧。”
“是,太太。”
“你一家怎么样了,亲爱的?”
丹芙将一口茶咽了一半,就打住了。没法跟她讲她一家怎么样了,于是她就不假思索地说道:
“我想工作,女士小姐。”
“工作?”
“是的,太太。什么都行。”
琼斯女士笑了。“你会干什么?”
“我什么也不会干,可要是你有一点儿多余的,我能为你去学。”
“多余的?”
“吃的。是我的妈妈,她不舒服。”
“噢,宝贝儿,”琼斯女士说道,“噢,宝贝儿。”
丹芙仰望着她。她当时还没意识到,但就是这一声叫得又轻柔又慈爱的“宝贝儿”,宣告她在世界上作为一个女人的生活从此开始了。通往那个甜蜜而多刺之地的道路是由书写着别人名字的纸片铺成的。琼斯女士给了她一些大米、四个鸡蛋和一些茶叶。丹芙说,因为她妈妈的处境,她不能离家太久。她能在早上干家务吗?琼斯女士告诉她,所有人,包括她自己,还有她认识的所有人,都不能为他们自己家的活儿付给谁工钱。“可是如果你只是为了让你妈妈病好要吃的东西,你就尽管说好了。”她提到,她的教堂之所以有个委员会,就是为了不让任何人挨饿。这句话令她的客人非常不安,丹芙忙道:“不,不。”好像向陌生人求援比挨饿还糟糕。琼斯女士对她说了再见,请她随时再来。“什么时候都行。”
两天以后,丹芙站在自家门廊里,注意到院子边的树墩上搁着东西。她走过去一看,发现是一袋白扁豆。另一次变成了一盘冷兔肉。一天早上,有一篮子鸡蛋放在那里。她提起来,一张纸飘落而下。她拾起来细看。是写得歪歪扭扭的大写字母:“M.露茜尔·威廉斯”。纸背面粘着一团面糊。于是,丹芙第二次出访门廊以外的世界,尽管她去还篮子的时候只说了声“谢谢”。
“不客气。”M.露茜尔·威廉斯说道。
整整一个春天,不时地有名字出现在送来的食物附近或者容器里面。显然是为了要回平底锅、盘子或篮子;可同时也是让这姑娘知道是谁捐赠的,如果她想知道的话,因为有的包裹是用纸包的,尽管没什么可还的,上面还是写了名字。有好多次是周围带图案的X,琼斯女士就试着认出那个盘子、锅或者上面盖的毛巾是谁的。有时她只能乱猜,丹芙却仍然按着她的指导去一一道谢——不管是不是那个恩人。有时候她搞错了,人家说:“不是,亲爱的。那不是我的碗。我的上边有个蓝圈。”这样,一次小小的对话就发生了。他们全都认识她的奶奶,有些甚至还在“林间空地”跟着她跳过舞。其他人也记得一百二十四号是个驿站的那些日子,在那个地方,他们凑到一起搜集新闻,品尝牛尾汤,寄放自己的孩子,裁剪裙子。有一个记得,在那里配制的一副补药治好了一个亲戚。有一个给她看了一个枕套花边,它的白蓝花的花蕊,就是在贝比·萨格斯家厨房的油灯下,一面争论着“和解费”,一面用法式线结绣成的。他们还记得那次十二只火鸡和大澡盆草莓酱的宴会。有一个说,她在丹芙只有一天大的时候包裹过她,还为了把她妈妈的烂脚塞进去割破了一双鞋。也许他们觉得对不起她。对不起塞丝。也许他们抱愧的是他们自己多年来的鄙视与非难。也许他们不过是些好心人,只能保持这么久对彼此的刻薄,而当灾祸骑着不带鞍子的马在他们中间横冲直撞时,他们则毫不迟疑、不择手段地将它绊倒。不管怎么说,一百二十四号所标榜的个人尊严和傲慢主张在他们看来得到了应得的下场。自然而然地,他们小声议论起来,又是纳闷,又是摇头。有的甚至直接对丹芙轻佻的衣着大声笑出来,然而这并没有妨碍他们关心她是否吃了,也没有妨碍他们高兴地接受她那句轻声的“谢谢”。
至少每星期一次,丹芙去看琼斯女士;琼斯女士现在振作一些了,足以单为丹芙做一整个葡萄干面包,因为她一心只爱甜食。她给了她一本《圣经唱诗集》,听着她低声咕哝或大声嚷出那些词句。到了六月份,丹芙已经通读并背诵了全部五十二页——一页代表一年中的一个星期。
丹芙在外面的生活有了进展,在家里的生活却恶化了。如果辛辛那提的白人允许黑人进他们的精神病院的话,他们准能在一百二十四号找到人选。捐赠的食物使得塞丝和宠儿又强壮起来,但她们谁都不问食物的来源,两个女人好像已经在世界末日鬼使神差地休战了。宠儿四处闲坐,从一张床晃到另一张床,嘴里吃个不停。有时,她尖叫道:“雨!雨!”接着,拼命狠抓自己的喉咙,直到鲜血的宝石在那里裂开,被她那午夜般的皮肤映衬得越发鲜艳。这时,塞丝就开始大喊:“不!”然后撞翻椅子扑向她,将红宝石擦去。有时宠儿在地板上蜷作一团,手腕夹在膝间,就那样待上好几个小时。要么她就去小溪,把脚插进水里,让溪水猛一下子漫上双腿。然后她会再去找塞丝,用手指碾过那个女人的牙齿,同时眼泪从她自己又大又黑的眼里滑落下来。这时,在丹芙看来,事情就算了结了:宠儿向塞丝俯下身,俨然是个妈妈,塞丝却像个刚出乳牙的孩子,除非宠儿需要她,否则就龟缩在屋角的一把椅子里。宠儿长得越大,塞丝缩得越小;宠儿两眼越是炯炯放光,那双过去从不旁视的眼睛越是变成两道缺少睡眠的缝隙。塞丝不再梳头,也不再用水洗脸了。她坐在椅子里舔着嘴唇,像个挨打的孩子似的,同时宠儿在吞噬她的生命,夺走它,用它来使自己更庞大,长得更高。而这个年长的女人却一声不吭地交出了它。
丹芙两个人都要伺候。洗衣,做饭,连哄带骗地让妈妈不时地吃上一口,尽量用甜食使宠儿平静下来。很难摸清楚宠儿这一分钟和下一分钟要干什么。炉子热起来的时候,她可能光着身子或者裹张床单,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肚子突出来,像个特大号西瓜。
丹芙觉得自己理解妈妈与宠儿之间的关系:塞丝企图为那把手锯补过;宠儿在逼她偿还。可那是没有止境的;看着妈妈越缩越小,她感到耻辱和愤怒。然而丹芙知道,塞丝最大的恐惧,就是她自己一开始有过的恐惧——唯恐宠儿会离去。在塞丝设法让她懂得自己的所作所为的含义之前——为什么要在她的小下巴下面拉动锯子;要感觉婴儿的鲜血在手中如油一般喷涌;要托住她的脸,那样脑袋才捧得住;要抱紧她,自己才能承受她深爱的那个胖乎乎、甜蜜蜜、生机盎然的身体所传递的死亡抽搐——宠儿会离去。她会离去,不等塞丝让她明白:比那更糟糕的——糟糕透顶的——是贝比·萨格斯因之而死的事情,是艾拉知道的事情,是斯坦普看到的事情,是让保罗·D颤抖的事情。就是说,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都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想不起来。尽管她和另一些人挺了过来,但她永远不能允许它再次在她的孩子们身上发生。她最宝贵的东西,是她的孩子。白人尽可以玷污她,却别想玷污她最宝贵的东西,她的美丽而神奇的、最宝贵的东西——她最干净的部分。那段带着记号挂在树上、无头无脚的躯干,是她的丈夫,还是保罗·A;爱国者们在黑人学校放的那场大火里,烧伤的姑娘中是否包括她的女儿;是否有一伙白人,侵犯了她女儿的私处,弄脏了她女儿的大腿,又把她女儿扔下大车:这些无法忍受的噩梦,她再也不要做下去了。她可以被迫在屠宰场的院子里干事儿,可她的女儿绝对不行。
而且没有人,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敢在纸上把她女儿的属性列在动物一边了。不。噢不。也许贝比·萨格斯会操这份心,忍受这种可能性;但塞丝拒绝了——至今仍然拒绝。
丹芙听见她在屋角的椅子里说了这许多许多,就为了说服宠儿——她认为唯一必须说服的人,她过去的做法是对的,因为它发自真挚的爱。
宠儿把肥胖的嫩脚支在座位前面的椅子上,把没有纹路的两只手搁在肚子上,望着她。她什么也不理解,只知道塞丝是那个夺去她的脸的女人,把她留在一个好黑好黑的地方蜷缩着的女人,忘了微笑的女人。
丹芙总归是爸爸的女儿,她决定去做那些必要的事。决定不再依赖人家把东西留在树墩上的好心了。她要找个地方把自己雇出去;尽管整天把塞丝和宠儿留在家里,让她提心吊胆,不知道她们哪一个会闯什么祸,但是,她逐渐认识到,自己在房子里存在与否,根本影响不了她们的所作所为。她养活着她们,她们则不把她放在眼里。她们想咆哮就咆哮;她们发脾气、作解释、提要求、趾高气扬、畏葸退缩、哭天抢地,乃至相互激怒到暴力的边缘,然后跳下去。她开始注意到,就是在宠儿安安静静、恍恍惚惚、自顾自的时候,塞丝也还是要把她激起来,嘟囔着小声辩解,澄清几点事实,来向宠儿解释曾经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怎么到了那一步。好像塞丝并不真想得到饶恕,而只是想遭到拒绝。当然,宠儿也毫不客气。
总得救救谁,可除非丹芙找到工作,不然,谁都不能得救,那样的话,也就没有什么人需要回家照看了,丹芙也就不存在了。她有个自我,需要去期待、去保存,这是个新的想法。而且,如果丹芙去为半只馅饼道谢的时候,没碰上内尔森·洛德正从他奶奶家出来,这个想法也不会出现。他不过笑着说了句“保重你自己,丹芙”,可她听到的却是字面本身的含义。上一次他对她说话时,他的话堵住了她的耳朵。这一次,却让她的脑子开了窍。她一边给园子除草、摘菜、做饭、洗衣裳,一边打算好了做什么和怎么做。鲍德温家的人最有可能帮忙,因为他们以前帮过两次。一次为贝比·萨格斯,一次为她妈妈。为什么不再帮帮第三代呢?
尽管在日出之前她就出发了,但是,她在辛辛那提的街道中迷了这么多回路,赶到的时候,天已过了晌午。那所房子坐落在人行道后面,高大的窗户张望着喧哗、繁忙的街道。来开前门的黑女人道:“有事吗?”
“我可以进来吗?”
“你想要什么?”
“我想见鲍德温先生和太太。”
“鲍德温小姐。他们是兄妹。”
“哦。”
“你见他们干什么?”
“我在找工作。我觉得他们可能知道一些。”
“你是贝比·萨格斯的亲戚,对不?”
“是的,太太。”
“进来吧。你把苍蝇放进来了。”她把丹芙领进厨房,说道:“你先要知道该敲哪扇门。”可是这话丹芙只听见了一半,因为她踩到了又软又蓝的东西。在她四周,都是又厚又软又蓝。玻璃盒子中塞满了闪闪发光的东西。桌上和架子上是书。珍珠白的台灯都安着明亮的金属底座。有一股气味,酷似她洒在祖母绿密室里的香水,只是更好闻些。
“坐吧。”那个女人说,“你知道我的名字么?”
“不知道,太太。”
“简妮。简妮·威根。”
“你好吗?”
“不错。我听说你妈妈病了,是这样吗?”
“是的,太太。”
“谁在照顾她呢?”
“我。可我必须找个工作。”
简妮大笑起来。“你知道吗?我从十四岁起就来这儿了;我记得,当初贝比·萨格斯来的时候,正好坐在你坐的地方,就跟昨天似的。白人把她带进来的。她就是那样得到了你们住的房子。还有别的东西。”
“是的,太太。”
“塞丝出了什么事?”简妮靠着室内的洗碗池,抱起双臂。
只需付出一点,可在丹芙看来却很大。她如果不讲出来——和盘托出,谁也不会帮助她的。很显然,简妮就不会帮忙,也不会让她见鲍德温兄妹。于是,丹芙对这个陌生人讲了她没对琼斯女士讲的话,来报答简妮,因为她承认鲍德温兄妹需要帮手,尽管他们本人都不知道。那儿就她一个人,现在她的雇主们老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照顾他们了。她越来越多地被要求在那里过夜。也许她能说服他们,让丹芙值夜班,吃过晚饭马上就过来,姑且说,也许一直顶到吃早饭。那样的话,丹芙可以白天照顾塞丝,夜里挣点东西,如何?
丹芙解释说,她家里那个总折磨她妈妈的姑娘是个来串门的表姐,也病倒了,很让她们两个为难。简妮好像对塞丝的状况更感兴趣,从丹芙的话里听来,她只觉得这女人失去了理智。那可不是她记忆中的塞丝。这个塞丝丢了脑子,简妮早就料到她会这样——谁让她鼻子朝天、妄图自己单干来着。丹芙在椅子里惴惴不安地扭来扭去,两眼紧盯着洗碗池,听着她数落妈妈。简妮·威根接着谈起了傲慢,直到谈起贝比·萨格斯,她才只有溢美之词。“我从来没参加过她那些树林里的礼拜式,可她一向对我很好。一向是。再没有像她那样地道的人了。”
“我也想她。”丹芙道。
“那就对喽。谁都想她。那可真是个好女人。”
丹芙没再开口。简妮盯着她的脸看了一会儿。“你那两个哥哥,就没一个回来看看大家怎么样了?”
“没有,太太。”
“有过他们的信儿吗?”
“没有,太太。什么也没有。”
“他们在那所房子里准是受了不少罪。给我讲讲你家里的这个女人。这个表姐。她手上有掌纹吗?”
“没有。”丹芙道。
“那么,”简妮说,“我猜想到底还是有上帝的。”
面试结束了,简妮告诉她几天以后再来。她得花时间来说服她的雇主们他们需要什么:夜里的帮手,因为在夜里简妮自己家里也需要她。“我不想扔下这俩人,可他们不能把我的白天和夜晚都占用着呀。”
丹芙晚上都要干些什么?
“就在这儿待着。以防万一。”
万一什么?
简妮耸耸肩膀。“万一房子着火了。”她一下子笑了。“或是坏天气把道路弄得脏透了,搞得我没法及时赶到这儿来。万一晚走的客人要人伺候,随后要人收拾打扫。什么事都可能。别问我白人晚上需要什么。”
“他们原来可是挺好的白人哪。”
“噢,是啊。他们好。不能说他们不好。跟你说吧,我是不会用他们换另外一对的。”
丹芙带上那些承诺,准备起身,可临走时,她看见后门旁边的架子上摆着一个嘴里塞满钱的黑小子。他的脑袋超出可能地向后仰去,两只手插在兜里。除了大张着的红嘴,脸上只有两只月亮般鼓起的眼睛。他的头发是一团直挺挺、稀拉拉的钉子头。而且他呈跪姿,嘴像杯口一样宽,盛着够一次送货费或者其他小笔服务费的硬币,不过同样也可以盛扣子、别针或者酸苹果酱。他跪在一个底座上,上面漆着“听您使唤”的字样。
简妮把听到的新闻在其他黑女人中间传开了。塞丝死去的女儿,她割断喉咙的那个,回来收拾她了。塞丝累瘫了,熬垮了,半死不活,晕头转向,面目全非,走火入魔。这个女儿打她,把她捆在床上,拔光她的头发。她们花了好多天,才把故事适当地充实起来,让自己被激怒,然后再平静下来,估价一下事态的发展。她们分成三派:有些人相信最坏的情形;有些人一点也不相信;还有些人,比如艾拉,里里外外想了一通。
“艾拉。我听说的这些有关塞丝的故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
“我听说它跟她住在一起。我只知道这么多。”
“那个女儿?杀死的那个?”
“她们是这么跟我说的。”
“她们怎么知道那是她?”
“它就坐在那儿。睡觉,吃饭,兴风作浪。每天都抽塞丝。”
“我的天哪。一个婴儿?”
“不。长大了。就像一直活着那么大。”
“你是说有血有肉的?”
“我是说有血有肉的。”
“抽她?”
“就跟她是面糊似的。”
“大概是她自己招来的。”
“谁也不招那玩意儿。”
“可是,艾拉——”
“没什么可是。公平事不一定正确。”
“你不能说杀就杀你的孩子。”
“是不能,可孩子也不能说杀就杀妈妈。”
艾拉比谁都更热衷于说服大伙儿:救人已迫在眉睫。她是个很实际的女人,相信每种病都有个根,不是值得咀嚼,就是应该回避。思前想后,据她说,会让事情堕入五里雾中,会妨碍采取行动。没有人爱过她,就算爱,她也不会高兴,因为她认为爱是一种严重的无能。她的青春期在一座房子里被一对父子分享,她称他们为“迄今最下贱的人”。是“迄今最下贱的人”使得她十分恶心性事,她还用他们来衡量所有的暴行。一次凶杀、一次绑架、一次强奸——不论什么,她听了都只是点点头。什么都不能与“迄今最下贱的人”相提并论。她理解二十年前塞丝在棚屋里的狂怒,只是不理解她因此做下的事,艾拉认为那是傲慢的、错误的,而且塞丝本人太复杂了。她从牢里出来以后,不向任何人打招呼,旁若无人地生活,于是艾拉不再理她了,就连钟点也不会告诉她。
尽管如此,那个女儿到底表现得更通情达理。至少她迈出了大门,寻找她所需要的帮助,而且想工作。当艾拉听说一百二十四号让一个殴打塞丝的东西占据着,她被激怒了,这又给了她一个机会,来衡量谁可能是与“迄今最下贱的人”不相上下的魔鬼本人。她的愤怒中还有极端个人的成分在内。不论塞丝做过什么,艾拉都不喜欢这个说法:过去做错了,现在也好不了。塞丝的罪过的确令人吃惊,她的傲慢甚至超过了她的罪过;但是她不能允许罪恶在那所房子里继续猖獗,肆无忌惮地张牙舞爪。日常生活占据了她的一切。未来是黄昏;过去本该留在身后。如果它不肯留在身后,那么,你只好把它踢出去。奴隶的生活还是自由的生活——每一天都是一次测试、一次考验。在这个世界上,即便是答案本身,仍旧问题重重,所以你什么也别想指望。“今天的忧患已够今天打发了”,谁都不需要更多的麻烦去应付;谁都不再需要一个长大了的魔鬼满怀恶意地坐在桌旁。要是那个鬼只是隐身在它的鬼地方捣乱——摇晃东西,哭叫,摔摔打打——艾拉会尊重它的。可要是它附了肉体来到她的世界里,那就另当别论了。她不介意两个世界之间来一点交流,可这一回明明是侵犯。
“我们应该祈祷吗?”女人们问。
“嗳,”艾拉道,“先这样吧。然后我们就要开始行动了。”
丹芙第一次要在鲍德温家过夜的那天,鲍德温先生在城边有点事,他告诉简妮,他会在晚饭前去接新来的姑娘。丹芙坐在门廊的台阶上,膝头搁着个包袱,她的狂欢节裙子已被晒成更柔和的彩虹色。她朝右边,朝着鲍德温该来的方向看着。她没有看到,女人们慢慢结成仨一群俩一伙的,正从左边越走越近。丹芙朝右边看着。她对自己能不能保证让鲍德温兄妹满意有点放心不下,而且有些不自在,因为她刚从一个有关跑着的鞋子的梦里哭醒。她摆脱不掉梦境的悲伤,而且忙活家务的时候她又热得喘不过气来。实在太早了,她把一件睡裙和一把头发刷子裹进包袱。她一面紧张地摆弄着绳结,一面向右看着。
一些人带来了能带的和她们认为用得上的东西。塞在围裙兜里,挂在脖子上,放在两乳之间的空隙里。另一些人带来了基督徒的忠诚——作为剑和盾。多数人两样都带了点。她们根本不知道一旦到了那里能做些什么。她们只不过上了路,走上蓝石路,在约好的时间聚到一起。酷暑阻住了几个本来答应从家里出发的女人。还有一些相信这个故事的人,根本不想在对抗中扮演任何角色,无论天气如何都不会来。更有一些人,像琼斯女士,不但不相信那个故事,而且憎恶那些相信者的无知。于是三十个女人凑成了那一群,缓缓地、缓缓地朝一百二十四号走来。
这是一个星期五的午后三点钟,又潮湿又炎热,辛辛那提的恶臭甚至飘到了乡下:那恶臭来自运河,来自挂起的猪肉和烂在罐子里的东西;来自死在田里、城市下水道里和工厂里的小动物。恶臭,炎热,潮湿——肯定是魔鬼在作怪。否则,这几乎像个正常工作日的模样。她们本该在孤儿院或疯人院里浆洗衣物;在磨房里给玉米剥壳;本该去收拾鱼、清洗下水、哄白人娃娃睡觉,或者藏在酒馆厨房里,这样,白人就不必看见她们怎样处理他们的食物了。
可是今天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