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2 / 2)

宠儿 托妮·莫里森 17063 字 2024-02-19

所有三十个人相偕来到一百二十四号的时候,她们第一眼看见的不是坐在台阶上的丹芙,而是她们自己。更年轻,更强壮,简直像躺在草丛中睡觉的小姑娘。鲇鱼在平底锅上,油花飞溅;她们看见她们自己在往盘子里舀着德式土豆沙拉。水果馅饼流出的紫色糖浆给她们的牙齿染上了颜色。她们坐在门廊上,跑下小溪,打趣男人们,托着屁股把孩子们举起来,或者,仿佛她们自己就是孩子,骑在老人的脚脖子上,老人们则抓住她们的小手,让她们骑大马。贝比·萨格斯在她们中间大笑着、一瘸一拐地走着,还撺掇她们再来一把。已经故去的母亲们,曾随着口琴声摇摆着肩膀。她们过去倚靠过和爬越过的栅栏早没了。那株灰胡桃的树墩已经像把扇子似的分了叉。可那就是她们,年轻而快乐,在贝比·萨格斯的院子里戏耍,没有感觉到那在第二天愈发明显的妒意。

丹芙听见咕哝声,向左边望去。她看见她们,就站了起来。她们分成几拨,低声嘟囔着,却没迈进院子一步。丹芙挥了挥手。有几个也挥挥手,却没再走近。丹芙又坐下来,纳闷是怎么一回事。一个女人跪了下来。其他的有一半也这样做了。丹芙看见了低垂的脑袋,却听不见那领头的祈祷——只听见了作为背景的热情附和的声音:是的,是的,是的,噢是的。听我说。听我说。下手吧。造物主,下手吧。是的。那些不跪的人站着凝视一百二十四号,其中的艾拉企图望穿墙壁,看透门板,瞧瞧那里头究竟是什么。死去的女儿果真回来了吗?还是个假装的?它还抽打塞丝?艾拉领教过好多种打法,就是没有被打垮。她还记得被车闸敲掉的下牙,记得腰上一圈因为车铃留下的绳子粗的伤疤。她生下了一个毛茸茸的白东西,却拒绝给它喂奶,它的爸爸是“迄今最下贱的人”。它活了五天,从未吭过一声。一想到那个小畜生也会还魂,来抽打她,她的下颚骨就动弹起来;于是艾拉吼开了。

随即,跪着的人和站着的人都跟她一起吼。她们停止祈祷,后退一步,回到了开始。开始时还没有语言。开始时只有声音,而她们全都听到过那种声音。

爱德华·鲍德温驾着一辆大车走在蓝石路上。他有点不高兴,因为他更喜欢自己骑着“公主”的形象。身体呈曲线,双手抓住缰绳,他看起来才像他的真实年龄。可是他答应了妹妹绕道去接一个新来的姑娘。他没必要去想脚下的路——他是在朝他出生的那所房子去呢。也许是这个目的地使他想起了时光——它流驶或飞逝的样子。他有三十年没见那所房子了。没见过房前的灰胡桃树、屋后的小溪流,还有中间的方块房子。甚至没见过道路另一边的青草地。屋里的情景他很少记起,因为搬家进城时他才三岁。不过他倒记得,饭是在房子后面做的,水井旁严禁玩耍,还记得不少女人们都是在那里去世的:他的母亲、祖母、一个姨母和他出生前就夭折了的一个姐姐。男人们(他的父亲和祖父)带着他和他的小妹妹在六十七年以前搬到了宫廷路。当然,蓝石路两旁的八十英亩田产还是最要紧的,可他对这所房子有某种更甜蜜更深厚的感情,因此他把它租了出去,可能的话就收回点东西,就算什么都收不回来也没关系,因为有了房客它就不至于完全失修。

曾经有一个时期,他在那里埋过东西。他想保护的贵重物品。作为一个孩子,他所拥有的每一件东西,家里都有权使用,他都要向家里交代。隐私是一种大人的嗜好,可等他长大成人以后,却似乎并不需要它了。

马一路小跑着,爱德华·鲍德温用呼气吹凉了他美丽的唇髭。本教区的女人们普遍认为,除了手以外,唇髭是他的最吸引人的特征。黑黑的,有着天鹅绒的质地,因为结实的、刮得光光溜溜的下巴而更显得英俊动人。可他的头发是白的,他妹妹的也一样——而且从年轻时起就是如此。这使得他在所有集会里都成了最显眼、最容易记住的人,漫画家们描绘当地的政治对抗时,总爱盯住他那戏剧性的白头发和浓黑的唇髭。二十年前,本教区正处于反奴隶制运动的高峰,他的颜色本身好像就是运动的热点。敌人们称他为“漂白的黑鬼”。在一次去阿肯色州的旅途中,一些对黑人船夫的竞争深恶痛绝的密西西比水运工人曾经把他抓住,用鞋油涂黑了他的脸和头发。现在,那些鲁莽的日子一去不返了;留下的只是恶意的淤泥、破碎的希望以及根本无法克服的困难。一个安定团结的共和国?哼,他这辈子可指望不上喽。

对他来说,连天气都太过分了。他不是觉得太热就是冻得要死,这一天呢,又是个火疖子。他压低帽子,免得脖子被日头晒着,那个部位最容易中暑了。这种人皆有一死的想法,他已经不觉得新鲜了(他都年过七十了),可是仍然有搅乱他的力量。他驾车驶近老宅子,那总是在梦里依稀浮现的地方,愈发留意到时光推移的方式。用那些他经历过但未参加的战争(打迈阿密人、打西班牙人、打分离主义者)来衡量,时光走得很慢。可是用他秘密地埋藏的那些玩意儿来衡量,一切只在眨眼之间。那盒锡兵到底在哪儿?没有表的表链呢?他藏它们是为了躲谁呢?也许是他爸爸,一个笃信宗教的男人,像上帝一样洞察万物,而且总把自己知道的讲给每个人听。爱德华·鲍德温觉得他在许多方面都是个古怪的人,然而他有一个明确的准则:人的生命是神圣的,所有生命都是。他的儿子至今对此深信不疑,尽管理由越来越少。再没有什么事情,能像老日子里的信件、请愿、会议、辩论、征兵、争吵、救援和彻底叛乱那样激动人心了。然而那个准则起过作用,或多或少地,当它用不上的时候,他和妹妹就亲自上阵,排除障碍。比如那回,一个跟婆婆住在老宅子里的黑奴逃犯惹了一身祸,就多亏了他们出力相救。教区设法让杀婴案和关于野蛮的叫嚷转了向,从而为废除奴隶制进一步奠定了基础。多好的年月啊,充满唾弃和判决。现在他只想知道,他的锡兵们和他那没有表的表链到哪里去了。对于这酷热难当的一天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带回新来的姑娘,回忆起他的宝藏究竟埋在哪儿。然后就回家,吃饭,然后照上帝的意愿,太阳会再次落山,保佑他睡一夜好觉。

路弯得像只胳膊肘。他走近时,先听见有人在歌唱,然后才看见了她们。女人们聚集在一百二十四号的外面时,塞丝正在把一坨冰凿碎。她把冰锥子放进围裙口袋,把碎冰碴舀到一盆水里。当歌声从窗口飘进来,她正拧出一块湿毛巾,放在宠儿的脑门上。宠儿大汗淋漓,四仰八叉地躺在起居室的床上,手里拿着一块石盐。两个女人同时听见了歌声,又一起抬起头。声音变大了些,宠儿坐起来,舔着盐走进大屋。塞丝和她交换了一下眼神,朝窗口走来。她们看见丹芙坐在台阶上,远处,院子和路交接的地方,她们看见三十个女邻居癫狂的面孔。有的闭着眼睛;有的在仰望灼热、无云的天空。塞丝打开门,然后去拉宠儿的手。她们一起站在门口。对塞丝来说,仿佛是“林间空地”来到了她身边,带着它全部的热量和渐渐沸腾的树叶;女人们的歌声则在寻觅着恰切的和声,那个基调,那个密码,那种打破语义的声音。一声压过一声,她们最终找到的声音,声波壮阔得足以深入水底,或者打落栗树的荚果。它震撼了塞丝,她像受洗者接受洗礼那样颤抖起来。

唱歌的女人们立即认出了塞丝,并惊讶地发现,自己见到了站在她身边的那人,却毫不畏惧。那个鬼孩子挺聪明,她们想。而且漂亮。她有一个孕妇的身型,光着身子,在下午的骄阳下微笑着。黑得出奇,而且光彩夺目,她的腿又长又直,肚皮又大又紧。发辫的藤条在她头上肆意扭曲。耶稣呀。她的微笑光芒四射。

塞丝感到两眼滚烫,也许是为了让它们保持清澈,她抬头望去。天空湛蓝而晴朗。树叶明晰的绿色中没有一点死亡的迹象。她垂下眼睛,重新面对这些亲切的面孔,突然,她看见了他。牵着匹母马,放慢了脚步,宽宽的黑帽檐遮住了他的脸,却遮不住他的用心。他在朝着她的院子走来,他在向她最宝贵的东西走来。她听见了鼓翼的声响。小蜂鸟将针喙一下子戳穿她的头巾,插进头发,扇动着翅膀。如果说她还有什么想法的话,那就是不。不不。不不不。她飞了起来。冰锥子不是握在她手里;那分明是她的手。

宠儿独自站在门廊里,微笑着。可此时她的手是空的。塞丝抛下她,跑开了,跑开了;她感到本来一直让塞丝握住的手变得空空荡荡。现在,她正跑到外面那些面孔中间,加入她们,将宠儿丢在身后。孤零零。又一次。然后是丹芙,她也跑了进去。离开她,扎进外面的人堆。她们形成了一个小山包。一山的黑人,在坍塌。在所有人的上方,那没有皮的男人手执鞭子,从他自己那里升起来,俯瞰着。他在看她。

<i>光着脚丫,春黄菊。</i>

<i>脱我的鞋;脱我的帽。</i>

<i>光着脚丫,春黄菊。</i>

<i>还我的鞋;还我的帽。</i>

<i>我的头枕着土豆口袋睡,</i>

<i>魔鬼悄悄地爬上背。</i>

<i>蒸汽机孤独地呜呜叫,</i>

<i>海枯石烂爱她永不悔。</i>

<i>海枯石烂;海枯石烂。</i>

<i>&ldquo;甜蜜之家&rdquo;的姑娘让你心儿乱。</i>

他归来和出走的路线正好相反。先是冷藏室、贮藏室,然后是厨房,最后他才去对付床。&ldquo;来,小鬼&rdquo;虚弱不堪,皮大衣都脱落成了补丁块,但它睡在压水井旁,于是保罗&middot;D知道宠儿真的走了。有人说消失了,就爆炸在她们眼前。艾拉不是那么肯定。&ldquo;也许是,&rdquo;她说,&ldquo;也许不是。可能藏在树林里,等下一个时机。&rdquo;可是保罗&middot;D看见了那条起码已有十八岁的老狗,于是他敢断定,一百二十四号再没有她了。但他还是将冷藏室的门半开着,以为会听见她的声音。&ldquo;抚摸我。抚摸我。进到我身体里抚摸我,叫我的名字。&rdquo;

草荐床还在那里,那些让耗子啃了边儿的旧报纸还铺在上面。猪油罐。还有土豆口袋,可现在空了,土豆堆了一地。在日光下,他想像不出黑暗中月光从裂缝里渗进来的情形。想像不出欲望如何将他淹没,逼他挣扎着浮出,进入那个姑娘,就仿佛她是海面上的清新空气。与她性交甚至毫无乐趣。倒更像是一种没有理智的求生本能。每次她到来、掀起裙子,一种求生的饥饿就压倒了他,他像无法控制肺部的活动一样无法控制它。事后,他仿佛被冲上了沙滩,捯着气,堕入反感和个人耻辱之中,但也心怀感激,因为他又被护送到了他曾经身属的海洋深处。

筛下来的天光融化了记忆,将它化为尘埃,在日光中飘浮。保罗&middot;D关上门。他看着房子,惊奇地发现,它并不理睬他。卸去了重负以后,一百二十四号只不过是又一座饱经风雨、亟待修缮的破房子。悄无声息,正像斯坦普说的那样。

&ldquo;那地方周围原来总是闹哄哄的。现在,悄无声息了。&rdquo;斯坦普说道,&ldquo;我路过了好几回,都没听见什么动静。变乖了,我猜是,因为鲍德温先生说他要尽早把那宅子卖掉。&rdquo;

&ldquo;就是她要捅的那个人的名字?是他吗?&rdquo;

&ldquo;对。他妹妹说那宅子尽惹麻烦。她跟简妮说要把它脱手。&rdquo;

&ldquo;他呢?&rdquo;保罗&middot;D问。

&ldquo;简妮说他反对,但不会阻止。&rdquo;

&ldquo;他们觉得谁会要城外那个地区的一所房子呢?谁有钱也不愿意住在那儿呀。&rdquo;

&ldquo;没的说。&rdquo;斯坦普答道,&ldquo;我估计,它还没脱手就会成为一个符咒。&rdquo;

&ldquo;他不打算送她上法庭吗?&rdquo;

&ldquo;看着不像。简妮说他只想知道那个站在门廊里的裸体女人是谁。他光使劲看她了,没留神塞丝动了什么念头。他只看见几个黑女人在打架。简妮说,他还以为塞丝在追她们谁呢。&rdquo;

&ldquo;简妮说他有什么异常吗?&rdquo;

&ldquo;没有。她说她真高兴主人没死。她说,要是艾拉没抓住她,她也会动手的。看着那女人要杀她的主人,她差点给吓死。她和丹芙就都得另找工作了。&rdquo;

&ldquo;简妮跟他说那个裸体女人是谁?&rdquo;

&ldquo;她说她没看见。&rdquo;

&ldquo;你相信她们看见了?&rdquo;

&ldquo;嗯,反正她们看见了什么。我总是信任艾拉的,她说她盯住了它的眼睛。它就站在塞丝身旁。可她们描述的模样,并不像我在那里见过的那个姑娘。我见过的姑娘很瘦。这一个却很胖大。她说她们俩手拉着手,塞丝在它旁边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姑娘。&rdquo;

&ldquo;手拿冰锥的小姑娘。她最后离他有多近?&rdquo;

&ldquo;她们说扑到了他的身上。后来丹芙和她们抓住了她,艾拉还给了她的下巴一拳。&rdquo;

&ldquo;他应该知道塞丝要对付的是他。他应该知道。&rdquo;

&ldquo;也许吧。我不知道。他要是真想过,我估计他是有意一动不动的。那才像他。他是个不让大家失望的人。稳如泰山。我跟你说吧,要是她真的追上了他,那对我们才是最糟糕的事呢。这个,你知道吗,当初主要就是因为他,塞丝才没上绞刑架。&rdquo;

&ldquo;是啊。他妈的。那女人疯了。疯了。&rdquo;

&ldquo;是啊,唉,我们不是都一样么?&rdquo;

然后他们大笑起来。开始时还是轻轻的一声哑笑,然后就没完没了,越笑声越大,笑得斯坦普从兜里掏出手绢来擦眼睛,保罗&middot;D把他的手掌使劲压在自己手里。当他俩都没亲眼目睹的情景在眼前出现时,那份危急和尴尬让他们笑得前仰后合。

&ldquo;每次有个白人来到门口她都要杀人吗?&rdquo;

&ldquo;她应该明白,那人可能是来讨房租的。&rdquo;

&ldquo;幸亏他们不用那种方式送邮件。&rdquo;

&ldquo;都甭想收信了。&rdquo;

&ldquo;除非是邮递员。&rdquo;

&ldquo;是个千辛万苦的差事。&rdquo;

&ldquo;而且是最后一次。&rdquo;

他们大笑着,喘着粗气,摇着头。

&ldquo;他还会让丹芙在他家里过夜吗?哈!&rdquo;

&ldquo;噢不。嘿。别提丹芙,保罗&middot;D。她可是我的心肝。我为那个姑娘骄傲。她是头一个扑倒她妈妈的人。那时候大家都还他妈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rdquo;

&ldquo;那么,可以说,她救了他一命。&rdquo;

&ldquo;可以这么说。可以这么说。&rdquo;斯坦普说着,猛然间又想起了那一次壮举,他抡起胳膊、拼命抓住,才救下了那个鬈毛娃娃,再差几英寸她的脑壳就要给摔裂了。&ldquo;我为她骄傲。她出落得挺好。挺好。&rdquo;

这是实话。第二天早上,保罗&middot;D在上班的路上就看见了她,她刚下班。她瘦了,眼里更镇定了,越来越像黑尔。

是她先笑的。&ldquo;早上好,D先生。&rdquo;

&ldquo;唉,今非昔比了。&rdquo;她的微笑不再是他记忆中的讥笑了,而是含着善意,再加上塞丝嘴角的那种坚毅。&ldquo;你过得怎么样?&rdquo;

&ldquo;还凑合吧。&rdquo;

&ldquo;你这是回家去吗?&rdquo;

她说不是。她听说衬衫厂有个下午的工作。她希望得到了在鲍德温家的夜班和另一个工作以后,她能有点积蓄,还能帮帮妈妈。他问她,他们待她是不是不错,她说比不错还强。鲍德温小姐能教她点东西。他问她是什么东西,她笑了,说是书本知识。&ldquo;她说我可以去奥伯林(指俄亥俄州的奥伯林学院。)。她正在我身上做试验。&rdquo;他没有说:&ldquo;当心。当心。世上再没有什么比一个白人学校老师更危险了。&rdquo;相反,他点了点头,问了他想问的问题。

&ldquo;你妈妈还好么?&rdquo;

&ldquo;不,&rdquo;丹芙说,&ldquo;不,不,一点儿也不好。&rdquo;

&ldquo;你认为我该去看看么?她会欢迎吗?&rdquo;

&ldquo;不知道,&rdquo;丹芙说,&ldquo;我觉得我弄不懂我妈妈了,保罗&middot;D。&rdquo;

他们俩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说道:&ldquo;呃,那个姑娘。你知道的。宠儿?&rdquo;

&ldquo;怎么?&rdquo;

&ldquo;你认为她肯定是你的姐姐吗?&rdquo;

丹芙看着自己的鞋子。&ldquo;有时候吧。有时候我觉得她是&mdash;&mdash;甚至不止。&rdquo;她抚弄着衬衫,抠着一个污点。突然,她抬起眼睛,直盯着他。&ldquo;可谁能比你更清楚呢,保罗&middot;D?我是说,你肯定了解她。&rdquo;

他舔了舔嘴唇。&ldquo;嗯,如果你要我的看法&mdash;&mdash;&rdquo;

&ldquo;我不要。&rdquo;她说道,&ldquo;我有我自己的。&rdquo;

&ldquo;你长大了。&rdquo;他说。

&ldquo;是的,先生。&rdquo;

&ldquo;好吧。那么,祝你找工作走运。&rdquo;

&ldquo;谢谢你。还有,保罗&middot;D,你不一定要回避,但是你跟我妈妈说话要小心,听见了吗?&rdquo;

&ldquo;你放心。&rdquo;他说道,然后就离开了她,或者说她离开了他,因为这时一个年轻人朝她跑来,说着:&ldquo;喂,丹芙小姐。等一等。&rdquo;

她转向他,一张脸看上去就像让人拧开了煤气喷嘴一样,一下子亮了起来。

他不情愿地离开了她,因为他还有话要说,还想弄明白他听说的那些故事:白人来接丹芙上班,塞丝去刺杀他。小鬼魂恶狠狠地回到人世,指使塞丝出去对付那个使她免遭绞刑的男人。有一点是一致的:开始她们看见过它,后来就不见了。她们按住塞丝,把冰锥子从她手里拿掉,再回头看那所房子的时候,鬼魂已经没了。后来,一个小孩讲起他如何一直在一百二十四号后面的小溪旁找鱼饵,如何看见那边一个满头秀发全是鱼儿的裸体女人穿过树林。

实际上,保罗&middot;D并不关心它是怎么走的,甚至不关心它为什么要走。他关心的是,当时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以及为什么离开。当他通过加纳的眼睛看自己时,他看见的是一种东西。通过西克索的眼睛看,是另一种。一个让他觉得自己正直。一个让他觉得耻辱。比如,他在内战期间曾为双方卖命。他从&ldquo;北极&rdquo;银行和铁路公司逃走,去加入田纳西的第四十四黑人军团,还以为自己成功了,结果却发现,他来到的是新泽西州一个司令麾下的另一个黑人军团。他在那儿待了四个星期。军团在开始考虑士兵该不该持有武器之前就解散了。不该发枪,决定了,而那个白人司令必须考虑清楚,该命令他们去干些什么,而不是去杀另一些白人。一万人当中,有的留在那里做清扫、拖运和盖房子的工作;另一些流向另一个军团;多数人被抛弃了,悉听尊便,作为酬报的只有苦涩。他正试图下定决心干点什么,这时一个&ldquo;北极&rdquo;银行的代理人追上了他,把他带回特拉华,他又在那里做了一年奴隶。然后&ldquo;北极&rdquo;以三百元的价钱把他卖到亚拉巴马服役,在那里他为反叛的南军士兵卖力,先是给死人分类,然后又去炼铁。他和他那组人打扫战场的时候,任务是把邦联(指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临时政府。)的伤员从邦联士兵的死尸中拉出来。要照料好,他们告诉他们。好好照料。有黑人,有白人,把脸裹得只剩下眼睛,提着马灯在草地上择径而行,摸着黑在死尸无动于衷的沉默中分辨活人的呻吟。大多是小伙子,还有些是孩子。他感到有点羞耻,因为他把他们想象成佐治亚州阿尔弗雷德的看守们的儿子以后,还同情他们。

他试过五次,没有一次得逞太久。他的每一次出逃(逃离&ldquo;甜蜜之家&rdquo;,逃离&ldquo;白兰地酒&rdquo;,逃离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逃离威尔明顿,逃离&ldquo;北极&rdquo;银行)都遭到了挫败。孤身一人,没有伪装,长着显眼的肤色和容易被人记住的头发,而且又没有白人保护,他从未逃脱过被抓获的命运。逃跑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和囚犯们一起的,然后同切罗基人住在一起,听从了他们的建议,还在特拉华州威尔明顿的一个女织工那里藏过:整整三年。在每一次出逃的路上,他都情不自禁地惊诧于这片不属于他的土地的无比美丽。他藏身于它的胸口,翻弄着它的泥土寻找食物,扒住它的河岸贪饮河水,尽量不爱上它。夜晚,天空只属于他自己了,而且因星星的重压而虚弱,他仍强迫自己不去爱它。它的墓园,它的在低处流淌的河流。或者,只是一座房子&mdash;&mdash;孤独地坐落在一株楝树下;也许是一头拴着的骡子,光线打在它的皮毛上,仅此而已。任何一样事物都能让他心动,但他却竭尽全力不去爱它。

在亚拉巴马的战场上过了几个月之后,他和三百个被抓来、租来、抢来的黑人一道,被押往塞尔马的一家铸造厂。他就是在那里赶上内战结束的。他被告知获得了自由,这样,离开亚拉巴马应该不成问题。他应该有能力从塞尔马铸造厂沿着大路直接走到费城,想坐车的话可以搭火车,也可以乘小船。但事与愿违。他和两个黑人士兵(他们曾经被他原来找的那个四十四军团抓获过)从塞尔马步行去莫比尔,他们在头十八英里路中就看见了十二具黑人死尸。两个是女人,四个是男孩。他心想,这一次,毫无疑问,是他一生中最不平常的长征。控制局势的北佬却让南方叛军失去了控制。他们到了莫比尔郊区,那里的黑人在为联邦铺路,在这之前,他们曾帮助叛军将道路捣毁。跟他一道走的两个人中有个列兵,名叫基恩,曾在马萨诸塞的五十四军团服过役。他告诉保罗&middot;D,他们比白人士兵挣的钱少。说起来就让他痛心:马萨诸塞州愿意为待遇不均作些补偿,但他们集体拒绝了。听说打仗还能挣钱,保罗&middot;D被深深触动了,他只顾用惊奇和艳羡的眼光看着那个列兵。

基恩和他的朋友罗斯特中士征用了一艘小快艇,他们三人漂进了莫比尔湾。在那里,那个列兵向一艘联邦的炮舰高呼,炮舰就把三个人全都接走。基恩和罗斯特在孟菲斯上岸,去寻找他们的指挥官。炮舰舰长允许保罗&middot;D待在船上,一路到了西弗吉尼亚的惠灵。然后他再自己到新泽西去。

他到达莫比尔之前,见过的死尸比活人还多,可等他到了特伦顿,到处是熙熙攘攘的活人,既没在追捕人也没在被人追捕,这让他觉得自由生活的滋味如此美妙,终生难忘。他走过一条挤满白人的繁华街道,可他们却并不觉得他的出现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他招来的异样目光只是因为他的脏衣服和恶心头发。尽管这样,还是没人发出警报。然后奇迹出现了。他站在一排砖房前面的街上,听见一个白人喊他(&ldquo;嘿!你!&rdquo;),让他帮忙把两只皮箱从一辆公共马车上卸下来。事后,那个白人给了他一枚硬币。保罗&middot;D拿着硬币溜达了好几个小时&mdash;&mdash;他拿不准能用它买点什么(一件衣服?一顿饭?一匹马?),也不知道谁会卖给他东西。最后,他看见一个菜贩在一辆马车上卖菜。保罗&middot;D指了指一把萝卜。菜贩把萝卜递给他,接过他的那枚硬币,又给了他几枚。他大吃一惊,退了出来。他四处张望,发现好像没有人对那个&ldquo;差错&rdquo;或者对他感兴趣,于是他继续走着,高兴地嚼着萝卜。只有几个过路的女人似乎隐约有些反感。第一次挣钱买来的商品令他心花怒放,也不在乎那些萝卜是蔫巴的。就在那一刻,他认定,到处流浪、吃喝和睡觉才是最好的生活。他这样过了七年,后来到了南俄亥俄,他从前认识的一个老太太和一个姑娘就去了那里。

现在,他归来和出走的路线正好相反。他先是站在房子背后,冷藏室旁边,惊奇地发现原来种青菜的地方开着夏暮繁茂的花儿。石竹,牵牛花,菊花。乱放的坛坛罐罐和正在凋萎的花茎挤在那里,花朵怕疼似的哆嗦着。死去的常春藤缠在豆角架和门把手上。从报纸上剪下的褪了色的画像钉在厕所和树上。一根短得只够跳绳用的绳子扔在澡盆旁边;还有成罐成罐的死萤火虫。像个小孩的房子;一个高个子小孩的房子。

他走过去,拉开前门。死一般寂静。悲伤的红光笼罩他、禁锢他的那块地方,如今空空荡荡。一种凄凉而失落的空荡。更像是空缺,但是这种空缺他必须挺过去,凭着当初信任塞丝、走过了搏动的红光的那种决心,挺过去。他迅速地瞥了一眼白花花的楼梯。楼梯栏杆从头到尾缠着绸带、蝴蝶结和花束。保罗&middot;D迈进屋去。他从室外带来的轻风掀动了那些绸带。并不太急,但不浪费一点时间,他小心地爬上闪亮的楼梯。他走进塞丝的房间。她不在那儿,那张床看起来那么小,让他纳闷他们两个当初怎么躺得下。床单也不见了,由于没开天窗,屋子里闷得令人窒息。颜色鲜艳的衣服扔在地板上。挂在钉子上的裙子还是他第一次看见宠儿时她穿的那条。一双冰鞋安卧在墙角的一只篮子里。他将目光转向那张床,久久地望着它。他觉得那似乎是个他没待过的地方。他冒了一身汗才想象出自己躺在上面的情景,一看见那个画面,马上精神倍增。他向另一间卧室走去。丹芙这一间的整洁程度与那一间的脏乱程度相当。然而还是没看见塞丝。也许自从他跟丹芙谈了那次话以后,她就好了起来,回去工作了。他转身走下楼梯,离开了自己稳稳当当躺在那张窄床上的幻象。他在厨房的桌旁坐了下来。一百二十四号少了一点什么。比住在里面的人更大的什么。比宠儿或者红光更多的什么。他无法说清那是什么,然而恍惚之间,那好像是他偏偏不明白的、外面的什么东西射出的耀眼光芒,即使含着责难也依然亲切。

右边那扇通往起居室的门半开着,他听见了里面哼唱的声音。有人在哼小调。轻柔而甜蜜,像支摇篮曲。然后是几句歌词。听起来像是&ldquo;高高的乔尼,宽宽的乔尼。石竹垂下头&rdquo;,当然了,他想。那就是她待的地方&mdash;&mdash;她就在那儿。躺在一床色彩斑斓的被子下面。她的头发,像名贵植物雅致的黑色根须,在枕头上卷曲着散开。她的眼睛盯着窗口,毫无表情,以致他拿不准她会不会认出他来。这间屋子太亮了。什么都看不真。

&ldquo;杂草举起手,&rdquo;她唱道,&ldquo;羊毛盖住了我的肩膀,毛茛和三叶草在飞扬。&rdquo;她拨弄着一长绺头发。

保罗&middot;D清了清嗓子,打断她。&ldquo;塞丝?&rdquo;

她转过头。&ldquo;保罗&middot;D。&rdquo;

&ldquo;噢,塞丝。&rdquo;

&ldquo;是我做的墨水,保罗&middot;D。我要是没做墨水,他就不能那样做了。&rdquo;

&ldquo;什么墨水?谁?&rdquo;

&ldquo;你刮胡子了。&rdquo;

&ldquo;是的。样子很糟?&rdquo;

&ldquo;不。你样子挺好的。&rdquo;

&ldquo;见鬼。我听说你卧床不起了,怎么回事?&rdquo;

她笑了笑,等笑容消退又转眼去看窗户。

&ldquo;我想跟你谈谈。&rdquo;他对她说。

她没有回答。

&ldquo;我看见丹芙了。她对你说了吗?&rdquo;

&ldquo;她白天回来。丹芙。她一直跟着我,我的丹芙。&rdquo;

&ldquo;你得打这儿起来了,姑娘。&rdquo;他很紧张。这让他想起了什么。

&ldquo;我累了,保罗&middot;D。太累了。我得歇一歇了。&rdquo;

这时他明白他想起什么来了,就向她嚷道:&ldquo;你不是要死在我面前吧!这是贝比&middot;萨格斯的床!你就是这样打算的吗?&rdquo;他勃然大怒,恨不得杀了她。他记起丹芙的警告,克制住自己,轻声道:&ldquo;你打算怎么办,塞丝?&rdquo;

&ldquo;噢,我没打算。根本没打算。&rdquo;

&ldquo;听着,&rdquo;他说,&ldquo;丹芙白天在家。我晚上来。我来照顾你,你听见了吗?就从现在开始。首先,你闻着可不大对劲。待在那儿。别动。我去烧点儿水。&rdquo;他停住了。&ldquo;可以吗,塞丝,我去烧点儿水?&rdquo;

&ldquo;数我的脚吗?&rdquo;她问他。

他走近几步。&ldquo;搓你的脚。&rdquo;

塞丝合上眼睛,紧闭双唇。她心里想的是:不。我只想要窗下这一小块地盘。还有休息。现在没什么可搓的。也没必要搓了。就算他连怎么洗都知道,也不剩什么好洗的了。他会分成几部分来洗吗?先洗脸,然后洗手、大腿、脚、后背?最后来洗她疲倦的乳房?就算他会一部分一部分地洗,那些部位挺得住吗?她睁开眼睛,知道去看他很危险。她看着他。古铜色的皮肤,时刻期待着的两眼之间的皱纹;然后她看见了那个&mdash;&mdash;他内在的那种东西,神圣,这使他成为那种走进一间屋子就能让女人们哭泣的男人。因为跟他在一起,在他面前,她们就会哭。哭泣,并且向他倾诉只有她们彼此之间才说的事情:什么时光从不停下来啦;什么她叫了,可是霍华德和巴格勒沿着铁轨一直走下去,没有听见啦;什么爱弥吓得不敢跟她待在一起,就因为她脚丫太难看、后背太糟糕啦;什么她的太太伤了她的心,她哪儿也找不到她的帽子啦;还有&hellip;&hellip;

&ldquo;保罗&middot;D?&rdquo;

&ldquo;什么,宝贝?&rdquo;

&ldquo;她离开我了。&rdquo;

&ldquo;噢,姑娘。别哭。&rdquo;

&ldquo;她是我最宝贵的东西。&rdquo;

保罗&middot;D在摇椅上坐下,打量着那床缀满了狂欢节颜色的补丁的被子。他的双手无力地夹在膝间。这个女人有太多太多的东西让人去体会。他很头疼。突然,他想起了西克索如何试图描述他对&ldquo;三十英里女人&rdquo;的感觉。&ldquo;她是我精神上的朋友。是她把我捏拢的,老弟。我是一堆碎片,她把它们用完全正确的次序捏拢了,又还给我。这太好了,你知道,要是你有一个女人做你精神上的朋友的话。&rdquo;

他盯着被子,想的却是她锻铁一般的后背;还有那张美妙的嘴,因为挨了艾拉一拳头,嘴角仍在肿胀。那诱人的黑眼睛。在炉火前冒着热气的湿裙子。她对他脖子上的饰物的慎重体贴&mdash;&mdash;饰物的三根枝杈,好像伺机而动的小响尾蛇,弯曲着伸出两英尺。她是怎样地绝口不提、也不去看它,于是他不必因为像畜生一样被套上轭具而感到耻辱。只有这个女人塞丝才会那样,不去碰他的男子气概。他想把自己的故事同她的放在一起。

&ldquo;塞丝,&rdquo;他说道,&ldquo;我和你,我们拥有的昨天比谁都多。我们需要一种明天。&rdquo;

他俯下身,攥住她的手。他又用另一只手抚摸着她的脸颊。&ldquo;你自己才是最宝贵的,塞丝。你才是呢。&rdquo;他有力的手指紧握住她的手指。

&ldquo;我?我?&rdquo;

有一种孤独可以被摇晃。手臂交叉,双膝蜷起;抱住,别动,这动作并不像轮船的颠簸,它使人平静,而且不需要摇晃者。它是一种内心的孤独&mdash;好像有皮肤将它紧紧裹严。还有一种孤独四处流浪。任你摇晃,绝不就范。它活着,一意孤行。它是一种干燥的、蔓延着的东西,哪怕是你自己的脚步声,听起来也仿佛来自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

人人都知道怎么称呼她,却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她被人遗忘、来历不明,却永远不会失踪,因为没有人在寻找她;即便有人在寻找,他们不知道她的名字,又怎么唤她呢?虽然她有所要求,但是没有人要求她。青草漫漫的地方,那期待着爱和寻机讨债的姑娘炸裂得七零八落,使得那咀嚼着的狂笑轻易将她吞个精光。

那不是一个可以继续的故事。

他们像忘记一场噩梦一样忘记了她。那些看见她出现在门廊里的人们,先是编造故事,添枝加叶,随即又迅速地、故意地忘记了她。那几个同她说过话、与她一起住过、爱过她的人,用了更长的时间来忘记她,直到他们发现,自己不能记起也不能复述她说过的一句话,只好开始相信,她其实什么也没说过,不过是他们自己无中生有罢了。于是,到头来,他们也将她遗忘了。记忆似乎是不明智的。他们永远不知道她在哪里或者为了什么蜷作一团,也不知道她如此渴求的那张水底的面孔究竟是谁。有关她颚下笑纹的记忆本该留下却荡然无存,那里门闩紧闭,地衣又将它苹果绿的花朵覆满了铁锁。她又怎能妄图用指甲开启雨水淋蚀的铁锁呢?

那不是一个可以重复的故事。

于是他们忘掉了她。好像忘掉睡不安稳时做过的一个不快的梦。然而,他们醒来的时候,偶有一条裙子的窸窣声倏然而逝,而那在梦乡里擦着脸颊的指节也似乎是酣睡者自己的。有的时候,一个亲朋故友的相片&mdash;&mdash;盯着看得太久&mdash;&mdash;也会变样,上面移动着比亲人的脸更为熟悉的什么。愿意的话,他们摸得到它,可是千万不要摸,因为他们知道:一旦碰了,一切将不会安然如故。

这不是一个可以流传的故事。

一百二十四号后面的小溪边,她的脚印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它们是这样熟悉。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把脚丫放进去,都会合适。拔出脚来,它们又会消失,仿佛从没有人打那里走过。

渐渐地,所有痕迹都消失了,被忘却的不仅是脚印,还有溪水和水底的东西。留下的只有天气。不是那被遗忘的来历不明者的呼吸,而是檐下的熏风,抑或春天里消融殆尽的冰凌。只有天气。当然再不会有人为一个吻而吵吵闹闹了。

宠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