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想要我自己会弄的。以后吧。”
“好吧,我不打扰你了。”他正转身要走,西德尼刚好进来。他一看到是谁站在那儿和他太太说话,脸立刻皱得像闪电似的。
“你到我这儿来干吗?”
昂丁举起一只手。“他是来道歉的,西德尼。”
儿子向旁边移动了一下,以免挡在他们中间,然后才说:“是的,先生……”
“你有什么话要对我或者我太太说,在别的地方说。别进这屋来。没人请你来这儿。”
“是吉丁,”儿子开始说,“她建议……”
“吉丁没权利请你来这儿,只有我有。现在让我告诉你一些事。如果这是我的宅子,你的脑袋会吃一颗子弹。就在那儿。”他指着儿子眉间的一处地方,“你知道这不是我的宅子,因为你还能直直地站着。可是这里是我的。”他用一根手指指着地板。
“柴尔兹先生,你得理解我。他让我留下时我和大家一样惊讶——”
西德尼又一次打断了他的话:“你已经在这里偷偷摸摸转了好几天了,一身西装和理了发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我没打算改变这个事实。我只想解释一下。我惹了些麻烦,就离开了我的船。我不能只是敲敲门觉得万事大吉。”
“不要把你的烂事丢给我。留着告诉那些不那么清楚的人。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你住在楼上!”
“我错了,行吗?我偷吃的,还开始在这里转悠。我被抓住了,对吧?我为饿肚子感到抱歉,我为犯傻感到抱歉,别的再没有了。他清楚这一点。你的东家清楚,你为什么不清楚?”
“因为你并不傻,因为斯特利特先生一点也不了解你,一点也不在乎你。白人拿黑人耍着玩。这让他开心,就是这么回事,所以才请你吃晚饭。这事对别人有什么影响他一点都不在乎。你以为他在乎他太太吗?在乎你吓坏了他太太吗?要是能让他开心,他会把她交给你的!”
“西德尼!”昂丁皱起了眉头。
“这是真的!”
“你认识他这么些年,你这么想?”她问他。
“你倒是告诉我,”他回答说,“你什么时候看到他为她操心了?”
昂丁没有回答。
“不。你说不上来。而且他也不关心我们。他想的只是要人们照他说的去做。是啊,这里可算是他的房子,可是我也住在这儿,而我不想在这儿看见你!”西德尼又转过身来对着儿子,再一次指着他。
“柴尔兹先生,”儿子轻声但清晰地说,“你也不必为我操心。”
“可是我得操心。你是那种让我不放心的人。你本来有工作,可你丢了。你说,你惹了些麻烦,所以你就跑了。你躲躲藏藏,过着秘密生活,地下生活,直到被抓住才浮出来。我了解你,可你不了解我。我是费城的黑人,真名实姓地写在书里的。我们的人开过药房,在学校教过书,当时你们还刚刚在脸上做记号来分辨彼此。要是你盼着赖在这儿不走,从这块土地上榨油,要是你以为我会伺候你,门都没有!他对你失去兴趣的速度比你眨眼还快。你已经从这里得到了你能得到的一切:一套西装和几双新鞋。你脑子里别再想别的了。”
“我要走了,柴尔兹先生。他说他要帮我弄个签证什么的,这样我就可以回家了。所以……”
“你回家用不着签证的。你是美国公民,对吧?”
“我用的是另外一个名字。我的意思是,我不想让人查出来。”
“听我的话。好好活着吧。”
儿子叹了口气。他在两天之内对六个人讲了自己的事。他谈及自己的话比这些年来说过的都多,他对每个人说了他必须说的一切实话。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西德尼是最难说服的。但他始终叫他柴尔兹先生,先生,接受那些指责他是个恶棍的姿态,最后还问他们,在他等候斯特利特先生为他弄到签证和一些身份证明的时候,他们知不知道还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他过夜。他说,需要的话,可以住在外边。他想,只消再过一夜。他住在这里的二楼并不觉得舒服。
两口子交换了一下眼色,西德尼说他得想一想。也许在厨房外面的院子里,他们可以摆些东西给他睡觉。
“非常感谢,”儿子说,“你们肯不肯再帮我个忙?能不能让我和你们一起在厨房吃饭?”
他们点头同意了,儿子很快就走了,还因为西德尼认为他对瓦莱里安的慷慨大度感兴趣而相当高兴。
当天晚上,整个住宅都关起门来,为圣诞节忙碌着。在昂丁的厨房里,儿子吃了很多她做的饭菜,她对他的态度柔和多了。西德尼不像他妻子那样好客,但他无法质疑这人确实饿得够呛,而且举止安详又彬彬有礼,几乎抹掉了那声“嘿”留下的印象。到吃完饭、回忆起美国时,西德尼已经开始叫他儿子了。
瓦莱里安、玛格丽特和吉丁早些时候在餐室中一起吃了饭,西德尼正经地伺候着。玛格丽特接了两个电话,心情平静了许多,她还隔着窗户看到了那个曾躲在她壁柜里的人,这景象给她的感受和吉丁现在明显表现出来的一样——那人是无害的。反正吉丁告诉她,他已经不睡在楼上了,也不和他们一起用餐了,迈克尔要是当时也在的话说不定会喜欢他。尤其在布里奇斯不来的情况下。旅游社说票还没被取走。她竭力想拽住她对瓦莱里安的绝望不放,但也无济于事。他看到四株仙客来开了花,高兴得要死,甚至想给蚂蚁放下镜子。整整一上午他都走来走去,拍着其他花草,尤其是他的小金橘树,那是始终没有开花结果的。他甚至草拟了一封给领事的信,询问能否为他的一名当地雇工办一份B级签证。他还提到迈克尔的拜访,好像他已经来了似的。
那天晚上大家很和气。很放松。瓦莱里安破例讲起了要是回到五十年代就没什么可笑的笑话。玛格丽特东拉西扯,想给节日再添些额外的好玩意儿,最后还坚持说她要亲自下厨准备圣诞节晚餐。一定要办一个旧式的圣诞节,这就要求家中的女人全系上围裙在厨房里忙活,烤火鸡,烘苹果派。瓦莱里安该给领事打个电话。他们会有苹果的,他们那儿总有美国货。瓦莱里安说,她这一辈子都没成功做出饼皮,他并不期望在圣诞节进行这样的实验。但玛格丽特根本不听。她欣喜若狂:迈克尔已经在路上了。瓦莱里安觉得她这次有点高兴得手忙脚乱了——但她的兴奋感染了他,他纵容了这种气氛,不想煞风景。
祥和亲切的气氛延续了整晚,一直延续到所有人的梦里。只有儿子是例外。他躺在院里的吊床上,在夜风中辗转反侧,心中想着那个女人。他在众人面前挽回了面子,唯独在她面前不成。别人都因他那身希基·弗里曼牌西装和新理的发型而对他刮目相看,只有她无动于衷,另一个就是他自己。毫不动心。他并不总是知道自己是谁,但他始终清楚自己是什么样子的。
在夜风中,兵蚁不爬出洞穴,蜜蜂也不飞出来。浓云在山后聚集,似乎要开始游行。你几乎能看到它们在堆积,可是在吊床上摇晃的这个人却没有注意。他躲在自己的孤独之中,在风中摇摆,飘荡。一个没有接受过人类仪式的人:没经过洗礼,没经过割礼,没有过青春仪式或正式的成人礼。没结过婚也没离过婚。他没参加过葬礼,没在教堂举行过婚礼,也没抚养过一男半女。没有财产,没有家,他寻求,但并不追随。他上的学校没有分数,所以他又怎么知道是否及格了呢?他曾想沉溺于蓝色的大海,下沉,下沉,然后再升起,从波涛中跃起,看到眼前是一个单调而坚强的表面,沉重又复杂的东西。他要围住它,征服它,因为当时他知道了自己的力量。或许因为这个世界也知道了他的力量,便不认为他有能力。世界对他的力量的了解和对它的观点间的冲突孤立了他,使他孑然一身。但他选择了孤独,且与其他孤独者为伍——他恰恰是在别人早已投降服输之际做了这一选择,因为他从未想按他们的方式在这个世界上生活。那些仪式是有问题的。他想走另一条路。在世界上生存的另一种方式,围着白浴巾站在那里看着杂工——吉迪昂的背影时,他感到那种方式在脱离他。但他身上的某种东西松动了,像是轮盘赌中绕着盘转的球,既靠自身的重量,也靠轮盘的力量,才能旋转。
在那八年无家可归的岁月中,他投身于无身份者的地下大军。虽说世界上像他这样的人要多于学生和士兵,但与学生和士兵不同,他们是不会被计算的。这是一支国际军团,成员有临时工、打手、赌徒、路边小贩、移民、运送危险品的货船上无执照的水手、钟点工、全职舞男和路边乐师。他们有别于其他男人之处(除去他们畏惧社会安全卡和身份证之外)在于他们拒绝认为活着就要工作,也不会在任何地方久留。有些人是哈克贝利·费恩,有些是黑鬼吉姆。其余的则是凯列、斯塔格里斯和约翰·亨利。(以上均为文学作品中具有代表性的底层人物。)他们不遵守法律,四处流浪,在外地报纸上阅读自己家乡的消息。
自从一九七一年以来,儿子一直通过《时报》国际版、短波电台和其他水手的观点来观察美国。看似黏乎乎的。喧嚣、红火,却黏黏乎乎。它的田地松软吸水,它的人行道因为流淌着最出色的人的鲜血而变得滑溜溜的。只要有哪个人,无论男女,一做出什么慷慨之举或说出什么大胆的话,外国报刊上就会出现给他送葬的照片。这让他心生抵触,让他对无法目睹或切身感受的全部知识生疑。当他想到美国时,他想到的是那墨西哥人在汤姆大叔口中画出的舌头:他们画的美国地图就像塞满了童尸、围着一圈利齿的怪模怪样的舌头。儿子砸笛鲷鱼头的那天,那个墨西哥人笑眯眯地说着“美国人”,把那幅画递给了他,那是在监狱里画好、保存在储物箱里的。他们当时离阿根廷不远,一上午都在船头钓鱼,他们迅速地把笛鲷拉起来,好像是它们跳上甲板一样。只有儿子没钓到。那个瑞典人和墨西哥人——他最亲密的两个船友——大声嘲笑着他令人惊叹的霉运。突然间,鱼咬了钩,他挥着鱼钩一抡,甩出一大圈闪亮的水泡。两个朋友佩服地看着那鱼扑腾着迎接死亡。但在儿子弯腰去摘鱼钩时,那条鱼却垂死一挣,在甲板上蹦起三英尺多高,甩打在他的脸上。墨西哥人和瑞典人笑得像孩子,儿子抓住鱼尾,用膝头压着,挥拳猛击鱼头,鱼嘴一片血肉模糊,一颗眼珠跳着掠过甲板。瑞典人大呼小叫,墨西哥人却突然沉默了,后来就给了他那幅画,说:“美国人。纯种的美国人。一点儿没错。”(原文为西班牙语。)可能就是这样。在任何时候,只要他气愤地摔打一条要死的鱼,只要他被一条笛鲷妄图掌握自己生命的无耻宣言激怒,被它拒绝与他的鱼钩配合的举动震惊,想让它屈从于他的享乐,他可能就成了“纯种的美国人”,于是他该回家了。不是回到那片黏稠、猩红的土地上,而是回到那片土地上他的家里。那个与世隔绝的家园住着身穿雪白衣裙的健壮的黑女人,始终是干燥、葱绿和安静的。
那里不会有黑斑羚和水牛;没有交配舞,没有猎物。没有象牙,只有骰子;在他想旅行时却来了份工作。他奉为以往生活中独一无二——也只属于他——的狮子被凝结在纽约公共图书馆门前的石头中,那座城市曾嘲笑过他的列兵军装。如同一个印第安人看到他的侧面像被缩小到一枚五分硬币上,他看到他想象中属于自己的东西,包括他自己的倒影,被嘲弄了,被挪用、被商品化、被缩小成了装饰品。他不能放弃他剩下的最后一件东西——友爱。在海上和储物柜内,他拥有友情;在小酒馆和码头临时工职业介绍所里,他拥有友情。而如果他成了“纯种的美国人”,他最好还是回到友情永远不可能被剥夺的地方——家。他想回家,但那女人萦系于心,就是他想改变其梦境的那个女人,他侮辱她,只是希望她令人疯狂的美貌不再使他神魂颠倒,不想回家。
他想,她在我的心里,但我不在她的心里。若是在她的心里,会是什么样的呢?他想,明白的唯一途径就是去探寻。于是,第二天上午,他就问她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去海边吃午餐,她说:“没问题,反正我也想在走以前去那儿写生。”他惊喜之中倒一时窘住了,那个“走”在他身上激起涟漪,更加重了他的窘迫。她就要走了?到别处去?
他们乘上威利斯吉普,她来开车,两个人几乎一语不发。她坐在方向盘后,穿着一件制作精巧的泡泡纱三角背心和一件大摆裙——有钱人说那是农妇穿的,而农妇则说是婚礼上穿的,她的皮肤在复活节白色的棉布的衬托下湿润闪亮——极其大胆诱人。
他们到码头边停好车后,她拿着速写本和一盒铅笔跳下车。他提着饭篮跟着她,因为她在带路——在压得结实的沙滩上印下浅浅的脚印。他们走了大约半英里,来到一处海湾,那里有干净的沙滩,还有一株菠萝。他们坐下来,她脱掉了帆布鞋。他们吃掉了那顿随意拼凑、匆忙打包的午餐,直到这时她似乎才意识到他的存在,还仅仅是因为她打开了速写本,摆弄着木质铅笔盒。这时她用专心而又遥远的目光端详着他,随口问了他一个问题,他回答时说的是:“我的一毛钱硬币。就是这个。我的一毛钱硬币。”太阳晒不到他们,蚊虫也被一罐点燃的商用驱蚊剂熏跑了。橄榄、法国面包、切不动的奶酪、火腿片、黑莓酱和葡萄酒下肚之后,他们俩倒像开始吃时一样饿了。
这顿填不饱肚子的午餐是她有意准备的,她把那些食物随手塞进一个漂亮的紫褐色海地编织篮,意在不让他产生错觉,以为这是一顿真正的野餐或者对她有多么重要。但他们一下就吃个精光,而且还想要更多。大概正是这种欲望让吉丁发问:“你想从生活中得到什么?”这是个极普通的令人厌烦的问题,是艺术家们边测量模特儿前额到下颌的距离边问的那一种。对这样一个问题,他显然做过思考。“我的一毛钱硬币,”他说,“就是一个旧金山人在我洗净一盆隆头鱼后给我的那枚。”他半坐半躺,用一只臂肘撑着上半身,面对着她,背后是蓝色的天空。“从那以后我赚到的钱都和那枚一毛钱硬币不一样,”他说,“那是世界上最好的钱,是我唯一有过的真正的钱。比我掷骰子一次赢的七百五十块强多了。有钱的感觉是好,你明白我的意思,可是不如那一毛钱。想知道我是怎么花掉它的吗?五支香烟和一瓶汽水。”
“五支香烟?”
“对。在乡下他们都是零卖的。那就是我第一次在商店里为自己花的钱。你信吗?你要是能看到当年那个硬币在我手里的样子就好了。闪闪发光呢。”
“汽水呢?”
“就是用那枚硬币买的,姑娘。硬币。你知道我先前捡过钱的。在街上,有一次在河岸上捡到一枚二十五分的硬币。那也算不错吧,你知道。真痛快。可是,任什么,任什么也比不上洗隆头鱼的那一毛钱。从旧金山人手里赚的那一毛钱。”他停下来等着她发表评论,不过她没说话。她只是在速写本后面忙着。“就在我离家之前,我听说他在一次煤气爆炸中给炸飞了。老旧金山人。”他咕哝着那个名字,“妈的。我在出城的路上听说的,已经等不到葬礼了。他在天然气田工作,给炸成了碎片。我离开城里时哭得像个吃奶的孩子。他可不是什么好人,我告诉你。他对他老婆像对一条狗,还在城里乱搞女人。可是在他被炸死的时候,我还是哭了,我一个成年人。一定是因为那枚硬币,我的意思是说,从那以后,再没什么钱对我来说有那么大的意义了。我不只是为那个——为了钱才工作。我喜欢有钱,是啊,一时之间感觉是不错,但钱是没有魔法的。没有隆头鱼。没有旧金山人。无论如何,有价值的东西是买不来的。我指的是,没有东西能和那五支切斯特菲尔德牌香烟加上那瓶 ‘辣椒博士’汽水相比。老实说!”他向后一仰头,朝天大笑。他是很漂亮的,就像这样;就像这样大笑:牙齿、嘴唇、胡须都完美极了,完美得让人怒气全消。吉丁停下了。她画不出他那张仰天大笑的面孔。“唉,无论如何,我猜这就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一切了,就钱来说。一些又好又简单又属于自己的东西,你明白吗?我那枚一毛钱硬币。”
吉丁的目光随着她的炭笔移动。“懒。真够懒的。我从未想过我会听见一个黑人承认这个。”她用拇指擦着线条,皱起了眉。
“哈,我可一句话都没承认这种事。”因为义愤,儿子的声音有些粗哑。
“我在早晨有太阳,而夜里有月亮。”吉丁手握炭条在画面上来回涂抹,头还不停地摇着,像《翻斗车在装卸》那首歌里唱的一样。“呃——我全身上下一文不值,什么都只有一点点——”
儿子不由自主地笑起来:“那可不是懒惰。”
“那又是什么?”
“是不可能对钱动心。”
“要可能。要动心。”
“为了什么呢?”
“为你,为你自己,你的未来。钱并不是四下里胡抓乱摸来的东西。钱是能办事的。”
“能办什么事?”
“拜托不要给我来那套超验主义、梭罗的玩意儿(超验主义是十九世纪上半叶风行于美国的一种哲学观,提倡“相信你自己”,超越感觉和理性直接认识真理。梭罗(1817-1862)是该运动的杰出代表,著名散文家,代表作为《瓦尔登湖》。)。钱是……”
“那是谁?”
“谁是谁?”
“梭罗。”
“天哪。”
“别一脸厌恶。我是文盲。”
“你不是文盲。你愚蠢。”
“那就告诉我,教育我。他是谁?”
“下回吧,好吗?抬起你的头,别再为一无所有找借口了。连你那一毛钱也别提了。没什么浪漫的。那也不是自由。是愚昧。你认为你很超脱,超脱了金钱,超脱了激烈的竞争以及一切。但你不是,你只是没有。贫穷是一座监狱。瞧瞧没钱把你弄成了什么样子:逃跑,躲藏,偷窃,撒谎。”
“钱和那些没有任何关系。”
“肯定有。要是你有些钱,你就可以请律师,一个好律师,他就可以帮你摆脱困境。你的想法就像个孩子。”
“也许我还不想摆脱呢。”
“那你干吗还要逃跑?你告诉昂丁你惹上了官司,趁保释逃跑了。”
“我不想坐牢。”
“可是……”
“那不是一码事。我不愿意受他们的惩罚。要惩罚,就由我自己来惩罚好了。”
“是啊,你自己惩罚了自己。”
“是的。”
“你可能会在他们和你自己的双重惩罚中完蛋。”
“不可能。”
“你简直像个婴儿。一个乡下的大婴儿。有人对你这么说过吗?”
“没有。从来没有。”
“好吧,你就是。你就像是刚出生的。你的家人在哪里?”
“在家,我猜。”
“你不知道?”
“我好久没回去过了。”
“你从佛罗里达哪儿来的?”
“埃罗。”
“埃罗?那到底是什么地方?一个镇子?”
“对,是个镇子。”
“天啊。我已经知道了:加油站、尘土、热气、狗、棚屋,店里有放满辣椒博士汽水的冰箱。”
“埃罗没有棚屋。”
“那就是帐篷。拖车营地。”
“住房。埃罗有九十户住房。全黑的。”
“黑色的房子?”
“黑人的房子。没有白人。埃罗没有白人。”
“你在开玩笑。”
“没有。”
“黑人市长?”
“没有市长,黑人、白人市长都没有。”
“谁来管事呢?”
“自己管。”
“得了吧。谁来泵水、转接电话呢?”
“噢,那些,白人做那些事。”
“那是绝对的。”
“可他们住在庞西、费利斯、萨塔菲尔德——有一段路呢。”
“我明白了。这九十个黑人做什么呢?”
“是三百八十五个黑人。九十户,三百八十五个人。”
“好吧。他们做什么工作?”
“他们捕鱼。”
“隆头鱼。对了。呃……我全身上下一文不值……”
“别笑。他们也在加油站工作,在庞西和萨塔菲尔德。他们还种些地。”
“天啊。埃罗。”
“你的家在哪儿?”
“巴尔的摩。费城。巴黎。”
“城里姑娘。”
“相信吧。”
“噢,我相信。”
“你去过费城吗?”她放下画板和铅笔,搓着手指。
“从来没有。”
“反正都一样。”吉丁用手指挖着沙子,随后又擦着手。
“不那么热吧?”
“嗯,比埃罗要好。”
“什么都比不上埃罗。”
“噢,当然。你最后一次在埃罗是什么时候?”
“很久了。八年前。”
“八年,嗯。你在八年里都没见过家人。现在恐怕连你母亲都忘了你叫什么了。”
“她早死了。是我爸爸把我们带大的。”
“他该知道你叫什么吧?”
“他知道。当然,他知道。”
“我可不知道。叫什么来着?”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大家都叫我儿子。”
“我想知道你出生证明上的名字。”
“在埃罗是没有出生证明的。”
“那你的社会保险卡呢。那上边也叫儿子吗?”
“不是。那上边叫威廉·格林。”
“就是那个。”
“只是其中一个名字罢了。我还有个名字叫赫伯特·罗宾逊。还有一个叫路易斯·斯托弗。我的驾驶执照上写着……”
“好啦,好啦。可是我不能叫你儿子。‘嘿,儿子。过来,儿子。’让我听起来像个老奶奶。给我一个别的叫法。”
“你挑吧。”
“好吧。我会的。咱们看吧。我需要一个合适的叫法。我知道。我来问你一个问题,一个我无论如何都要问的问题,最好的名字恰在其中。现在我就问了:‘你为什么不得不逃离埃罗,匆忙得没法参加旧金山人的葬礼,嗯,嗯,菲尔?’这个不错,是法语 ‘儿子’的英语化读法。”
“菲尔不行。叫什么都别叫菲尔。”
“好吧,那还有什么?”
“叫‘糖’怎么样?‘你为什么不得不逃离埃罗,糖?’”
“好的。‘你做了什么才不得不逃离埃罗,糖?跑得这么快,糖,都没法参加给了你原先那一毛钱硬币的人的葬礼了。’”
“我杀了人。”
实际上他根本不像婴儿,甚至不像个穿着白人西装的乡下土小子。他的头发理过了,他的指甲修过了,可是他曾经住在这栋宅子里,藏在壁柜里,还把他的脸贴上她的头发,用他的下身顶她的裙后,在清淡的古龙水味下面是一个长着蛇一般头发的男人。天气很热。雾蒙蒙地热。是野餐的坏天气。
“我该被吓坏吗?”吉丁问。
“如果你想知道,不该。”
“我是认真的。”
“我也是。”
“他是谁?你杀的那个男人?”
他站起身,优雅而迅速地摆脱那种困惑。他想,他们总是默认那是个男人。“咱们换一个话题吧。”他说。他的声音很轻柔,在她看来还带点伤感。他说话时眼睛远眺着大海。她想,装的。他在假装懊悔,还以为我会对此印象深刻。
“我痛恨杀人的人,”她说,“所有杀人的人。他们就像婴儿。什么都不懂,却想让大家理解他们,胆大包天,你说呢?”
“杀人不需要胆量。不需要,根本不需要。”
“我并不为你难过,你知道。我想你应该去坐牢。那样你就不会再可怜巴巴地看着大海,心里想着生活对你有多残忍。”
他匆匆地瞥了她一眼,仿佛她会让他从看海这件主业上分心。 “对不起,”他嗫嚅着,“我没那个意思。我没在想自己。我想的是我杀的那个人。那才叫可怜。”
“那你为什么还要杀人?”
“没有为什么。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我是说,那不是什么正当的理由;那是一场误会。”
“当然了。你不是有意的,对吧?”
“噢,我是有意的,但我本来没想的。我是有意动手杀人,但我没想杀死。我做得过火了。”
“那也不够漂亮。杀,接下来就是死。绝对不帅。”
“是啊。”
“脾气,脾气,脾气啊。”她哼道。
他再次低头看着她,巴不得是一时的脾气。像那样简单,或者像那样可被原谅的事。但是他心里清楚,八年来每逢他看着——在融化的海洋里,在职业介绍所里,在炮火下,在廉价住房的铺位上,他总看得见先是嘴、继而是眼睛的垂死之态。事情本来不该如此,在他还没来得及对她的死感到懊悔时,他就为自己未能在她死时直视她的眼睛而感到惭愧。那是她该得的。是人人都该得的。在他们面对死亡时,应该有人看着、守着他们——尤其是杀人的人。但他却没有那份勇气或怜悯,这让他愧疚难当。
他看着吉丁。这时轮到她凝视大海了。“你杀的是谁?”她问。
“一个女人。”
“我早该想到了,那就是你所能想到的用生命去做的一切吗?杀一个女人?她是黑人吗?”
“是。”
“当然。她当然是。她做了什么?出轨了?”她说这话时居心不善。是哄骗。像是在说“拿走了你的糖果?”
他点了点头。
“哎哟哟。而你呢,据我揣测,准是那种从不看别的女孩一眼的忠诚男友喽。”
“从不。我退伍之后就从来没有过。我搞一点表演——我指的是夜间弹钢琴。一切都算顺顺当当,直到我去了油田。我在萨塔菲尔德交了那个女朋友,来来往往有差不多三个月。后来有一天早晨,我回到家,却……”
“别说了,”吉丁高声叫道,“不用告诉我了。你发现她和别人在一起,就对她开了枪。”
“不。我是说是的。我发现她——是那个样子,可是我没进屋。我转身走了。我坐进车里。我正准备把车开走,你知道,我把车倒回路上,可是我走不了,不能把他们留在那儿,于是我掉转车头,开车穿过房子。”
“你开车轧死了他们?”吉丁的上嘴唇厌恶地翘了上去。
“没有,我只是把那地方碾平了。可是车爆炸了,床起了火。我们那间房子很小,简直是个盒子,我开车穿过了卧室的墙。我把她从火里拽出来,但她没能挺过去。之后他们抓住了我。”
“那个男人怎么样了?”
“其实不是男人,只是个男孩。我听说是十三岁。头发都烧光了,但是别的都没事。他们指控我谋杀了两个人。”
他依旧站着,现在低下头看她,注意到她把两条腿缩进了白布裙子下边。他想,她害怕了。在一个小岛上,远离住宅的地方,与一个杀人犯在一起,她怕得要命。突然间,他喜欢上了这种感觉。他喜欢看她害怕。其中的惬意恰如一只在暖气管上取暖的猫,让他在有安全感的同时狂躁起来。她一直眺望着地平线,两腿始终缩在裙子下面。她是不是在担心我会砍掉她的两条腿,还是那下面有什么东西,她唯恐我会取出来杀掉?这念头使他又惊又喜,他单膝跪地,柔声说:“我不会杀你的。我爱你。”
她如牝鹿般飞快地转过头来。她的眼睛因为决定不了该被什么激怒而大睁着:被许诺还是被坦白。
“你最好哪样也别做,”她说,“我不想让你爱我,你也别威胁我。别再威胁我了。”
“我没有威胁你。我说过我不会……不愿……”
“你为什么会那么说?你算是什么人?人们都不这么说话。没人这么说。你以为我们在哪儿,丛林里吗?你为什么要说,你不打算杀我呢?”
“嘘……”
“我不会住口的。你不能坐在沙地上平白说出那种话。你想吓唬我吗?”
他想,她气得口不择言。我又让她厌恶了。确实,她看着他的眼神仿佛他是个脑袋水肿的侏儒。他觉得她是对的。我是疯了。只要我一想说实话,效果总是适得其反,要么就是愚蠢或者让人害怕,而他那张赤裸裸的无可奈何的面孔没法掩饰。“不,等一等。我……我没想吓唬你。我是想安慰你。”
“安慰我?”
“是啊。你把腿收到裙子里,像是害怕我。你不用把腿收起来的。我是说……”
“你在说些什么?”
“你改变了坐姿。”
“你以为我这么坐着是因为害怕?”
“好吧。我错了。可我说那话并不是为了表示,‘也许我能,可我不会的’,我这么说是为了让你不认为我要或者……我不是一个杀人犯。只有那么一次,我一时气昏了头。我只是不想看着你那样把腿叠进去。我想让你放松,像你原先那样。你刚才很活泼,还用手搔脚踝。”
吉丁看着他,想弄清楚他是那个懂得盆栽花草的人还是那个开车冲进房子的人。
“老实说,”他说,“我无意吓唬你。真的。我生活中可以缺少很多东西,可我不想看你在我面前收起腿,只是因为我没有被按照法律投进监狱。很多人有的那种生活我都没有,我失去的东西太多了。别再把你的脚也从我面前收回去。”
“你有毛病。”她说。
“没有,我挺好的。”
“不,你就是有毛病。”
“因为我喜欢你的脚吗?”
“你得不到我的脚。”
“我没要求得到你的脚。我只要求看到。”
“我没法这样说话。是个人都不会这么说话。”
“让我看到你的脚。”
“住口。”
“行吗?”
“我说,哈维,亨利,儿子,比利·格林(比利也是威廉的昵称。),我们最好收拾一下,今天就到这儿吧。”
他在她面前稍稍偏右的硬沙地上坐了下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他放弃了。放弃试图给她留下印象的努力。
“我没有发疯,吉丁。可能有点莽撞,但不是怪人。”
“我不信。”
“一个男人爱你的脚,你却把他拒之门外?”
“你需要专业治疗。”
“伸出一只脚来吧。一只就好。我当然更希望是两只,不过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只给我看一只,虽说两只更好。两只脚才成双。所以说,两只脚才能一起走。一只只是……”他轻轻耸了耸肩,“一只。单个。两只才好。我想两只脚都看。”
“我搞不懂你。”
“慢慢来吧,反正你一站起来我就看得见了,但是我更喜欢你自己给我看。”
吉丁的双脚在裙下很暖和,都缩得紧贴着大腿。
“我不会碰的,”他说,“我保证。”
她的目光掠过他的面孔,感到心潮起伏。天空中的太阳依旧躲在一片朦胧之中。黑色冠羽的海鸥栖息在岸边浪花之上。从她坐的地方看过去,它们好像鸭子。她记忆中的海鸥都是尖叫着俯冲入海的。她还从来没见过它们安详的样子:卧在水中一动不动,仿佛在聆听什么。
“来啊,”他说,“给我看看。行吗?”
她开始慢慢地伸出一条腿,那副小心警觉的样子就仿佛要展开一场冒险。
“要再露出一点,”他催促着她,“来。”
随后她便迅速伸直两腿,让它们裸露在空气中。他看着那双腿,并没有去触摸。她心潮起伏,从头顶一直蔓延到在沙上翘起的足尖。他看着她的腿,悄声说:“瞧啊。”他俯身向前,想看个仔细。“我说过我不碰就不会碰。就是说,如果你反对的话。不过我得告诉你我多想碰一碰。就是那儿。”他指着她的足弓,“如果你不愿意让我碰,当然,我已经说过了,我就不碰。”
她想,他想吻我的脚。他想把他的嘴放到我的脚上。他要是这么做,我会踹掉他的牙。但她没有动。
“我能吗?我能在那儿碰一下吗?”
她没有回答,在几下心跳的时间里他也没再说什么。然后他就做了。他把食指放在她脚心,就那样放在那儿,放在那儿。
“你住手。”她说。他不按了,但是食指仍然留在之前碰过的赤脚的脚心。直到她系好帆布鞋的鞋带。
“我得回去了。”她说。
他马上站了起来,这样就不会产生误会了,他走在她前面领路。这次是他开的车,吉丁则静静地坐在车里,脑中一一过滤着她不会允许他和她做爱的种种理由;那些无论有没有指印、无论有没有仰天大笑她都不可能将其列入考虑的理由。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期望能跟她上床。她再怎么努力,他似乎都不相信她没有被他吸引。其次,这会让纳纳丁和西德尼感到困扰。再次,他不是容易驾驭的人。事后,他事后会是什么样子呢?宣称所有权吗?用他的房间换她的吗?如果她拒绝了,他会开着吉普冲进去吗?他现在吹着口哨,边开车边从牙缝里向外吹着口哨,就好像他已经做成了。毕竟,她已经在这儿待了整整两个月而没人陪伴了。吉丁叹息一声,翘起了下巴。再过十五分钟,他们就要回到住处,她就能把这一切抛在脑后了,这时吉普车却慢了下来,她简直无法相信。他准是搞了什么鬼;他以为她会傻乎乎地坐着任他为所欲为吗?可这是真的。他把油门踩了又踩。没有用。油表显示没油了。吉丁四下张望:两旁是丛林的腐殖土,左侧的树木逼近道路。向前回家的上坡路要比回码头的土路更长。吉丁伸手从储物屉中取出一把钥匙。“这是码头油泵的钥匙。”她说。
“有装油的东西吗?”他问。
“后座下面有一个五升的桶。用它好了。”
“我希望你是对的。我是说那泵里还有油。”
“我也这么希望。要是没油,就从船上弄点吧。我知道船上还有。”
他点点头。“走到那儿大概得用二十分钟,回来还得要二十分钟。”
她表示同意,就在座位中坐稳,交叠起双腿。
“你不跟我去?”
“不,”她说,“我在这儿等。”
“一个人?”
“去吧,好吗?我不会有事的。岛上没有我不认识的人。如果有人开车过来,我就让他们捎你回来。”
他随后就走了,吉丁在篮子里翻着,想看看那顿糟糕的午餐还剩下什么。没有。一点都没有。她在太阳下坐了一会儿,太阳真可恨,在最不需要时却穿戴整齐地露面了。所幸这里没有蚊虫,只有一种丛林特有的腐败味。她一直等到太阳在她头上烤出了洞。她没戴表,但估摸二十分钟已经过了。只要再等二十分钟就好。随后她决定在路左边的树下找一处阴凉的地方,也顾不得那种令人不快的气味了。这里是骑士岛上丑陋的地方——她每次开车经过这里都会转开眼睛。这里的静谧是沉重的,而且其中有一种心照不宣的东西。她和儿子谈话时绷紧的神经,她脚心上的他的食指,以及后来她的那些蠢念头。一旦他们回到一切都很熟悉的吉普车里,她就变得相当镇定,可震颤并未在腹间消逝,而且需要宣誓当修女的决心才能抑制。这种震颤完全不同于那天上午他从身后抱住她、压着她时由恐惧引发的愤怒。一点都不像。但是他如今已经洗过澡、理过发了,宽容柔情的目光和森林般的嗓音十分漂亮。他的微笑总是突如其来,如同一阵旋风吹过他脸上的草原。有时是顽皮的,有时则不是。有时会使她抓住缰绳。她拿上速写本和一根炭条向树丛走去,又一次希望她的指尖上有真正的才华。她热爱绘画,若是画得不好,未免有失公平。不过所幸她还有自知之明,懂得才华和平庸之间的差距,因此她便将那种直觉投入对艺术史的钻研——这条路她没有走错。
那些树木并不像她设想的那样紧靠在一起。高大的灌木给了人这种错觉。她走近树荫,向树间窥视。她为自己所看到的景象发笑。挺立在起伏多苔的地面上的幼树围成了一圈。除了绿色和棕色几乎没有其他色彩,因为很难有光线透入,而仅有的光线——左边的一股伤感的阳光——把棕色捆扎成更深的影子。在绿荫华盖之下的中心是一片荷兰人喜爱的同样是深绿色的草坪。那一圈树看上去像竖立着的猪肋骨。吉丁把速写本夹在腋下,握紧炭条。真令人惊讶;这地方看上去很像布鲁斯·怀特或者法杰塔(二者均为美国艺术家。)的作品——一幅雅致的漫画书插图。她迈过一些像杜鹃花的灌木,站上了长满青苔的地面。位于这片地带中心的那块草坪的边缘就在前面几步远的地方。她向那里走去,却陷了进去,直没入膝盖。她扔掉速写本和炭条,抓住了一棵树,它在她的双臂中颤抖着,摇晃着,仿佛要和她共舞。她挣扎着抬起两脚,却在青苔覆盖的胶状沼泽中又往下陷了一两英寸。速写本上那张勾画得拙劣的儿子的面孔向上看着她,而树上悬挂着的女人们则向下望着她。她想,从沼泽中脱身有一个很容易的方法,每个女童子军都会,可我不会。想动是不可能的。至少不能突然动。或许她应该平躺下来。她搂紧那棵树,树又摇晃起来,仿佛要和她跳舞。她想,数数。我要数五十然后再拽,再数五十再拽。她只要坚持吊着直到儿子回来,就能呼救——十五分钟,不会更长。这段时间她就紧贴着那棵想跳舞的树。向下看那片烂泥是毫无意义的,它只会让她想到蠕虫、蛇或鳄鱼。数数。只要数数。别出汗,不然会失去你的树伙伴。像恋人般紧抱着。像夫妻似的紧贴着。缠住你的伙伴,拖住他,绝不放开他。爬到他身上,一次向上爬一毫米,比软泥还要慢,像青苔一样覆上他。抚摩他的树皮,轻触他隆起的部分。随着他摇晃,也随着他战栗。对已经被抬起的部分悄声从一数到五十,把娇嫩的皮肤留在后边。用你的生命爱恋他,信任他,因为你已经从烂泥中把自己的膝盖之上都拯救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