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上上下下地看着礼物,兀自微笑。
“真漂亮,是不是?”
什么?
“生活啊,”他说。
<h3>那是一九六七年……</h3>
……家家户户都已经为圣诞节装饰一新。我们的邻居大多是天主教徒。
一个雪后的早晨,我和一个小朋友步行去学校。我们都穿着连帽外套和橡胶靴子。我们路过一栋小房子,房子前的草坪上放着一组真人大小的基督诞生雕塑。
我们停下脚步,仔细观看那些雕塑。有智者,有动物。
那个是基督吗?我问。
“哪一个?”
那个站着的。戴皇冠的。
“我觉得那是他爸爸。”
那他边上的那个是基督吗?
“基督还是个宝宝呢。”
在哪里?
“在摇篮里。你真笨。”
我们伸长脖子。但站在街沿上是看不清摇篮里的基督的。
“我进去看看,”我朋友说。
最好还是别进去了。
“为什么?”
你会惹上麻烦的。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说。在那个年龄,我已经感觉到这个世界分成“我们”和“他们”。如果你是个犹太人,那你就不应该谈基督,或许连看都不该看。
“管它呢,我只不过看看,”我朋友说。
我紧张地跟在他后面走进去。雪在我们脚下发出很响的声音。走近了,那三个智者的形象看起来都很假,是用灰泥雕出来的,硬邦邦的“石膏皮肤”涂上了类似于橙子的颜色。
“那就是他,”我朋友说。
躲在他背后,我看到摇篮里,基督宝宝躺在画出来的稻草上。我打了个寒战。我似乎感觉到他就要睁开眼睛朝我们嚷:“我抓到你们啦!”
走吧,我们要迟到了。我一边说,一边往后退。
我朋友嘲笑我。
“胆小鬼,”他说。
<h3>亨利的故事</h3>
圣父是造物者,圣子耶稣是我们的救主,这些道理亨利很早就接受了,但亨利真正相信圣灵的存在,是十二岁那年,那是一个周五的晚上,在哈莱姆的真信堂。
当时教堂正在举行五旬节[13]礼拜——这个仪式出自于门徒们受耶稣召唤、接受“神灵降临”的典故。按照传统,人们要一一排队上前接受圣灵。亨利跟着人们走到讲坛前,轮到他的时候,有人在他身上涂了橄榄油,然后让他在铺在地上的报纸上跪下。
他听到有很多声音在说:“呼唤他吧。”
亨利开始呼唤。他喊着耶稣,耶稣,耶稣,一遍又一遍,声音越来越急,连成了一串。他的身体前后晃动,嘴里一遍遍喊着耶稣的名。几分钟过去了。他的膝盖开始作痛。
“耶稣,耶稣,耶稣,耶稣……”
“呼唤他!呼唤他!”教堂里的会众齐声附和着。
“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
“就要降临了!快呼唤他!”
他的头越来越沉重。他的胫骨抽筋了,很疼。
“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耶稣……”
“来了!来了!”
“呼唤他!呼唤他!”
他浑身是汗,喘不过气来。十五分钟,或许二十分钟过去了。那些从他嘴里冒出来的词,跌打滚爬,越发含混不清,所有的音节都连在了一起,听起来已经不再像“耶稣”这个词了。他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像是在咕咕囔囔,他的口水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打湿了报纸。他的舌头、嘴唇和牙齿好像组成了一台机器,疯狂地颤抖着……
“耶稣稣稣稣耶稣稣稣耶稣稣稣……”
“你要得救了!他要得救了!”
是的,他得救了。至少他认为自己得救了。他呼出一口气,长叹一声,几乎被自己的气息给呛住。他又长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他擦了擦下巴。有人把他刚才跪着的那张湿报纸揉成一团,丢在一边。
牧师问他:“你现在感觉如何?”
亨利喘着气答:“我感觉很好。”
“主将圣灵赐予了你,所以你感觉很棒对不对?”
确实,他感觉很好,尽管他不确定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但此时,面带微笑的牧师正请求上帝保佑亨利,那正是他所希望得到的,一个能够保护他的祈祷。这会让他回家的时候多一点安全感。
那一晚,亨利接受了圣灵。但很快,他也接受了其他东西。他开始抽烟。他尝试喝酒。六年级的时候,他因为和一个女孩儿打架而被学校开除了。没过多久,大麻也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
一次,他听妈妈对亲戚朋友们说,在她说有的孩子中,论心肠论脾气,亨利是最合适的那一个。她的小男孩“有朝一日将成为一个牧师”。
亨利一个人偷着乐了。“牧师?知不知道我每天要抽多少大麻?”
<h3>信仰的考验</h3>
“大先生”在教堂的办公室和他家里的书房没有太大的区别。凌乱,东西堆得到处都是。纸张。信件。纪念品。还有些幽默摆设。门上贴着一张细数知足之福的纸条,几张搞笑海报,还有一个假的停车牌,上面是这样写的:
要是占了我的位子
我就让你没有面子
坐下后,我清了清喉咙。我的问题很简单。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内容,任何一篇像样的悼词都会需要。
你为什么会选择这一行?
“这一行?”
宗教。
“哦。”
你受到了神的召唤吗?
“我不会那么说。没有。”
没有异象发生吗?没有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吗?上帝没有以某种形式出现在你的面前吗?
“我想你是读书读多了。”
嗯,你说的是《圣经》?
他咧嘴笑了:“那本书里可没有我。”
******
我没有不尊敬的意思。因为在我的脑海里,拉比,神父,牧师和教士,都是站在圣坛上的人。我觉得他们生活在人间和天堂当中的那个层面上。神高高在上,我们在地上。他们在中间。
这个联想特别适用于“大先生”,至少在我小时候。除了因为他有魁梧的身材,出众的名声,更因为他的讲道。他的讲道充满了热情与幽默,时而慷慨陈词,时而轻声细语。布道,对于阿尔伯特·刘易斯来说,就好比让明星投手投一个快球,让帕瓦罗蒂唱一曲咏叹调。人们聚集到他主持的教会,就是为了听他的布道——我想他内心深处也明白这一点。而我还肯定在某些其他教会里,讲道还没有开始就有人开溜了。但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出现在我们的教会里。因为害怕迟到,错过了“大先生”的开场白,人们会紧张地看手表,并加快脚步。
为什么呢?我想那是因为他的讲道方式突破了传统。后来我才知道,他受训的布道方式是传统的、学院派的——从A点出发,通过分析和引用,到达B点——但经过两到三次的失败实践之后,他放弃了。听众们听着听着就走神了。太沉闷。他从人们脸上的表情就能够看出来。
他尝试从《创世记》的第一章开始,把文本分割成一个个最简单的章节,并把章节所传递的思想内容和日常生活联系起来。他提问题。他分析答案。一种新的布道方式由此诞生了。
一年又一年,布道慢慢演变成充满激情的表演。他演讲的时候有魔术师般的魔力,把观众的情绪从一个高潮推向另一高潮,一会儿是来自《圣经》的引语,一会儿又冒出一首辛纳特拉[14]的歌,一会儿是歌舞杂耍,一会儿是意第绪语[15]里的典故,有时候还会有观众的参与(“谁能上来帮我一下吗?”)。任何形式都是可能的。一次布道的时候,他拖出一个小板凳,坐在上面开始朗读苏斯博士[16]写的《乌龟耶尔特》的故事。还有一次,他为大家演唱了一曲《往日情怀》[17]。更有一次,他带来了一只西葫芦和一片木头,并分别用刀去砍这两样东西,他想要向大家证明,长得快的东西不长久,长得慢的才能保存更久。
他的布道,旁征博引,从《新闻周刊》,《时代周刊》和本地的《周六晚报》,到花生漫画史奴比,莎士比亚和电视连续剧《辩护律师》,都是他的灵感来源。他能够用英语、希伯来语、意大利语,或者是假装出来的爱尔兰口音来传福音。他还在布道中加入音乐元素,从流行歌曲,乡村歌曲到古老的歌谣。我从“大先生”的讲道里学习到的语言的力量,要超过我从任何书本上所能够获得的。他布道的时候,你只要环顾四周,就可以看到人们是如何被他吸引住的。就算他在责备大家,听众们照样聚精会神。真的,他的演讲能让人屏气凝神,一气听他讲完才能长舒一口气,他就有那么棒。
******
正因为如此,我才想到从选择职业的角度考虑,他是否是受了神的启示。我还记得圣经中摩西和燃烧的荆棘的故事[18];以利亚和火里微小的声音的故事[19];巴兰和他的驴子的故事[20],约伯和飓风的故事[21]。我想一个凡人要传达神的旨意,必定是受了某种天启。
“并不总是以那种方式发生的,”“大先生”说。
那是什么让你入行的呢?
“我想过要当教师。”
一个神学教师?
“一个历史教师。”
在普通的学校里?
“就在普通的学校里。”
但是你去了神学院。
“我努力过。”
你努力过?
“第一次我失败了。”
你在开玩笑吧。
“真的。神学院的校长路易斯·芬克斯坦把我拉到一边对我说,‘阿尔,虽然你掌握了很多知识,但是我们觉得你不具备成为一个优秀的、能启迪人心的拉比的条件’。”
那你怎么办呢?
“还能怎么办?我退学了。”
******
这,让我很吃惊。关于阿尔伯特·刘易斯这个人,有很多可以谈论的,但若说他没有启迪、引领一个教会的能力?对于熟知他的人来说,这太不可想象了。或许过去的他,为人太温和。或者太羞怯,不适合做教会领袖。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一失败对他的打击非常大。
后来,他在纽约州波特杰微斯的一个夏令营找了一份当辅导员的临时工作。他辅导的孩子中有个特别不合群的。如果要求孩子们在某地集合,他必定会去另一个地方。如果要他们坐下,他就故意站起来。
这个孩子叫菲尼斯。那个夏天阿尔把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他,鼓励他,听他诉说问题,耐心微笑。阿尔理解一个孤寂少年的反叛心理。他自己在青少年时期就是一个生活在封闭的宗教环境里的胖孩子。几乎没有朋友。也从没正儿八经谈过恋爱。
所以菲尼斯在阿尔伯特·刘易斯那里发现了一个和自己相似,能够沟通的心灵。到夏令营结束的时候,那孩子已经完全改变了。
几星期后,阿尔接到菲尼斯爸爸的电话,邀请他去吃晚餐。原来,菲尼斯的爸爸是著名的犹太教学者和保守派领袖人物麦克斯·卡杜升。那一晚在餐桌旁,他说,“听着,阿尔,我真是无法表达我的感激之情。你还给了我一个不一样的孩子。你还了一个年轻人给我。”
阿尔微笑了。
“显然你非常懂得怎么和人打交道——特别是和孩子。”
阿尔对此表示感谢。
“你有没有想过进神学院呢?”
阿尔吃惊到差点把嘴巴里的食物喷出来。
他回答:“我试过了,但没有成功。”
麦克斯想了一下。
“那再试一次吧,”他说。
有了卡杜升的帮助,阿尔伯特·刘易斯在神学院的第二次求学经历要顺当得多。他成绩出众。他顺利毕业。他当上了拉比。
此后不久,他搭乘公共汽车,来到了新泽西接受面试。那是他第一个,也是唯一的讲道坛。五十多年后的今天,他依旧在这个教会布道。
没有天使吗?我问。没有燃烧的荆棘吗?
“一辆公共汽车而已,”“大先生”回答,脸上浮现出一抹微笑。
我在笔记本上记下他的答案。我所知道的最善于引领人们信仰的牧师,竟然只不过是通过帮助一个问题少年而开启了自己的潜能。
******
我收好我的黄色采访本,准备离开他的办公室。从我们的两次会谈中,我获知的信息如下:他信仰上帝,对上帝说话,由于某种巧合而成为上帝的仆人,而且他善于和孩子打交道。总算是个开始。
我们走到大厅。我环顾了一下这幢我一年来一次的大楼。
“回家的感觉不错,对不对?”“大先生”说。
我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这已经不是我的家了。
我问,你告诉我的这些事情,在……你知道……致悼词的时候用可以吗?
他摸了摸下巴。
“到了那个时候,我想你自然会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回答。
<h3>亨利的故事</h3>
亨利十四岁的时候,长期患病的爸爸死了。去殡仪馆的时候,亨利穿上了正装,因为威利·科温顿生前关照说,就算没有钱,其他事可以不管,但他所有的儿子一定要在他的葬礼上穿上正装。
一家人走近打开的棺材。他们看到了他的遗体。威利的皮肤非常黑,但殡仪馆把他的肤色妆成了棕色。亨利的大姐嚎啕大哭。她扑上去,一边擦掉涂抹在她爸爸脸上的油膏,一边扯开嗓子哭嚷道:“我老爸长得不是这样的!”边上,刚学会爬的小弟则想往棺材里爬。亨利的妈妈哭了。
亨利默默地看着这一幕。他只想要他的爸爸活过来。
在相信上帝、耶稣以及其他任何高高在上的神灵之前,亨利崇拜他的父亲。他爸爸出生在北卡罗来纳,曾做过床垫厂的工人。这个身高足有一米九二的汉子,胸膛上满是枪伤。但他从来不跟孩子提这些疤痕是怎么来的。他是个硬汉,烟不离口,又喜欢喝酒。但晚上喝得醉醺醺回到家以后,他常常变得温和了,会把亨利叫过来,问他:“你爱爸爸吗?”
亨利总是回答:“是的。”
“那给爸爸抱一抱。再给爸爸亲一亲。”
威利如同一个谜。他没有正经工作,但对孩子的教育非常重视。他靠着招摇撞骗和放高利贷过日子,但同时又绝对不允许偷盗的东西出现在自己家里。亨利在六年级染上抽烟的习惯以后,他父亲的唯一反应是:“你可别想从我这里得到一根烟。”
但威利爱自己的孩子,他爱问他们问题,常常考他们学校里学的知识,容易的问题答对了奖赏一美元,数学问题答对了奖赏十美元。亨利特别爱听他唱歌——特别是那些古老的灵歌,比如说那首《凉爽的约旦河边》。
但很快他就唱不了歌了。威利的背驼了,一直咳嗽。他得了肺气肿和肺结核。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他几乎卧床不起。亨利给他准备吃的,并端到床边,尽管他爸在咳血,几乎什么都吃不下。
一天晚上,亨利给爸爸端去晚饭,他爸爸悲伤地看着他,用沙哑的嗓子说,“听着,儿子,要是你烟抽完了,可以拿我的。”
几个星期之后,他死了。
在葬礼上,亨利听到一个浸礼会的牧师说了些关于灵魂和耶稣的话,但没有怎么听明白。他无法接受爸爸死去的现实。他不断地想他爸爸会回来的,某天会突然出现在门口,唱着他喜爱的歌。
几个月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
最后,失去了心目中唯一英雄的亨利,混混的儿子亨利,做了一个决定:从现在起,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
<h3>五月</h3>
仪式
春天快要结束,夏季已经不远。近午的阳光从厨房的窗子照进来。这是我的第三次拜访。在我们开始前,“大先生”给我倒了一杯水。
“加冰吗?”他问。
不必了,我说。
他唱了起来。“不必加冰……那也很灵……那就不冰……”
朝他的书房走去,我们经过了一幅大照片,照片上的他还是个年轻人,站在山头,身后阳光灿烂。他又高又壮,头发黑黑的,朝后梳着,正是我孩童记忆中的他的样子。
好照片,我说。
“那是个值得骄傲的时刻。”
是哪里拍的?
“西奈山。”
就是摩西接受上帝十诫的地方?
“正是。”
什么时候的事情?
“六十年代。我和一群学者一起旅行。一个基督徒和我爬到了山顶。他给我拍的照。”
得花多少时间才能爬上山顶?
“好几个小时吧。我们爬了一整个晚上,日出的时候才到山顶。”
我瞥了眼他衰老的身体。这样的旅行他现在肯定是不行了。他的背驼了,腕部的皮肤又皱又松了,耷拉着。
我们继续往前走,我的眼角又注意到了照片中的一个小细节。除了他的白衬衫和祈祷披巾,“大先生”身上还戴着传统的经文护符匣,那是一种小盒子,专门用来放赞美诗的,犹太教徒在做晨祷的时候会在头上或者手臂上绑上这种小盒子。
他说他一整晚都在爬山。
那就意味着他一直随身携带着这些小盒子。
******
像那样的仪式是“大先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晨祷。晚祷。吃某些特定的东西。不吃某些特定的东西。在安息日,不管刮风下雨,他必须走路去教会,因为这是犹太教义的规定。在犹太节假日中,他更要参加各种传统活动,比如说准备逾越节的宴席[22],或者是在犹太新年把碎面包扔进小溪,象征抛弃罪恶。
天主教有晚祷、圣礼和圣餐;伊斯兰教有一天五次的礼拜,要穿干净的衣服,跪拜在祈祷垫上;就仪式而言,犹太教没有什么两样,那些仪式可以让你整天,整个星期,整年都很忙。
我记得还是孩子的时候,“大先生”就告诫教会里的人——有时候是循循善诱式的,有时候就不那么客气了——要恪守各种传统仪式,对待诸如点蜡烛,说祝福语,特别是亲朋故去之后的哀悼祈祷,都马虎不得。
但就算他不断恳请教会会众严守传统,但一年又一年,传统还是一点点溜走,如同握紧的拳头越来越松。今天忘了一个祈祷,明天忘了一个节日。与异族通婚的也越来越多——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想到,现在他来日无多,这些仪式对他来说还有多重要呢?
“至关重要,”他回答。
但那是为什么呢?我们只要在内心深处,牢记信仰,不是吗?
“米奇,信仰就是行动,”他回答,“看你是什么样的人,关键在于你是怎么做的,而不仅仅是你信的是什么。”
******
现在,“大先生”不单执行这些仪式,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围绕这些仪式而安排的。如果他不是在祈祷,那么他就是在学习经文——那是体现他信仰的主要行动——或是在做慈善,访问病人。他的生活因此而变得非常有规律,按照美国的标准而言,他的生活几乎可以称得上枯燥无味。我们总是习惯性地拒绝“陈规旧例”,拥抱新的生活方式。但“大先生”对新的生活方式没有什么兴趣。他从不跟着潮流走。他不做普拉提,也不打高尔夫(曾有人给了他一根高尔夫球杆,那根杆子在他的车库里闲置了多年。)
但他虔诚的生活里有一种让人平静下来的东西:从一种仪式到另一种仪式;到了某个时间就做某件事情;每年秋天都要建造苏克棚[23],并通过敞开的棚屋眺望星星;每个星期他都谨遵安息日的规定,把一周分成六个工作日和一个休息日,六比一。
“我的祖父母是这样做的。我的父母亲也是这样做的。如果我接受了他们的信仰,但把这些传统给抛弃了,那对于他们所过的生活该如何解释呢?或者如何解释我的生活呢?代代相传,正是这些传统让我们……”
他搓着手,寻找着合适的字眼。
有了传承?我提醒他道。
他笑呵呵地看着我:“对了,传承。”
<h3>暮春</h3>
那天我们谈完一起朝门口走去的时候,我心头涌起了罪恶感。我曾经遵循过这些宗教仪式。但我已经把它们遗忘了有几十年了。现在,我生活中没有一件事情是和我的信仰有关的。哦,是的,我过着令人兴奋的生活。到处旅行。遇见各种有趣的人。但我日常生活的习惯——去健身房,浏览新闻,查收电子邮件——每一件都出于自身的考量,没一件和传统相关。那是什么让我传承了祖先们的生活呢?流行的电视连续剧?晨报?我的工作需要灵活性。遵循仪式就会破坏灵活性。
此外,在我的心目中,宗教仪式虽然不错,但太过老套了,就好比在复写纸上打字一样。老实说,我现在所做的事情中唯一一件接近于宗教仪式的事情就是拜访“大先生”。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去了他家,去了他办公室,我看到了欢笑的他,也看到了静默中的他。连他穿百慕大短裤的样子我也看到了。
这个春天我拜访他的次数,已经超过了我过去三年中见到他的次数的总和。我还是没有弄明白。我是那种令人失望的信徒。为什么他会选择我在他死后给他致悼词,我应该是那种在他生前让他失望的人。
我们走到了门口。
还有一个问题,我说。
他唱着回应我:“还有一个,在门口……”
你怎么能做到不愤世嫉俗的?
他停住脚步。
“做我们这样的工作是绝不能够愤世嫉俗的。”
但人类有那么多缺点。我们忽视仪式,忽视信仰——甚至忽视你。难道你没有感到厌烦的时候吗?
他满怀同情地窥探着我。又或许他意识到我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是我?
他说:“让我用一个故事来回答你的问题吧。有一个推销员。他敲了一户人家的门。开门的人说:‘我今天不需要买任何东西。’
“第二天,推销员又来了。
“‘你别来了’,开门的人说。
“又隔了一天,推销员又出现了。
“开门的人冲他嚷道:‘怎么又是你!我警告你!’开门的人火气大极了,一口口水吐在了推销员的脸上。
“推销员露出笑容,用手帕将口水擦掉,然后抬头看看天空,说,‘肯定是下雨了。’
“米奇,那就是信仰。如果有人在你的脸上吐口水,你说那肯定是下雨了。然后你第二天再去。”
他再次微笑。
“所以,你也会再来的,对不对?就算不是明天……”
他张开手臂,好像是要接住一个包裹。我呢,有生以来第一次,做出了和逃跑相反的举动。
我给了他一个拥抱。
这是一个快速的拥抱。有点笨拙。但我还是感到了他的背上瘦削的骨头和他带胡须的脸庞贴在我脸上。在那个快速的拥抱中,一个犹如英雄般高不可及的为上帝工作的人,似乎缩小到了真人的尺寸。
现在回头想想,就是在那一刻,那个写悼词的请求变成了另外一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