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童(1 / 2)

浣熊 葛亮 10612 字 2024-02-19

我躺在水泥管道里,身体下面积聚着黏腻的液体。黑暗潮湿,呼吸不畅。铁锈的腥气漫溢。像是躺在一具身体里。没出生的孩子,在母亲的身体里。

<h2>一</h2>

我是卡马牛仔专卖的店员﹐我叫布德。我的店在罗素街。

卡马。我看守着这些牛仔裤﹐像看守着一些孩子。

每一个买牛仔裤的人﹐有着不同的高度、腰围﹐和性格。我给他们推荐与他们合适的牛仔裤。如果你的腿细且长又中规中矩﹐推荐你试试Z62﹐如果你喜欢松松垮垮要点个性﹐推荐你Beach35﹐如果你要赶潮流﹐推荐你试试L37。

这是我的职业习惯。这些牛仔裤﹐是些孩子﹐买牛仔裤的人﹐好像它们的养父母。我很少推荐Lola77﹐这是我的失职。我知道我怀着私心﹐我不放心把Lola77托付给任何人。

谁会合适77呢﹐除了Lawrence Kane和Mora Cine﹐谁会合适77。

77只属于那个时代。那个时代一去不返。粗粝放旷的时代。在我出生前的十年﹐懒散和愤怒的男女孩﹐穿着77混世界。

我的客人们﹐精确地挑选一条牛仔裤﹐贴合他们的体型与心意。

我满足他们的要求。我推荐给他们各种型号﹐这些型号没有生命。它们也是一些等待领养的孩子﹐它们都是死孩子﹐生出来就死了。

77还活着﹐活的寿数足够长。

我抚摸它们,手会有灼烧感。生命的纤维﹐血管底下暗流涌动。

那个女孩子对我说﹐唔该﹐给我拿一条77﹐腰26﹐长30。烟灰色。

我扭过头﹐她大声地重新说了。

她实际是很礼貌的﹐请给我拿条77。

我很慢地拿了给她。

烟灰色的77﹐亚太区限量﹐我们店里有六条。

我在货仓里捧着这条77﹐贴了贴我的脸。

每一次把77拿给客人﹐都好像一次冒险。我抚摸着那四粒铜扣﹐口袋上圆润的车线。然后怀着孤注一掷的心情把它拿给客人,焦灼地在试衣间门口等待。客人们出来﹐大部分摇摇头﹐好像不怎么适合我﹐试试其他的型号吧。

我长长舒了口气﹐是啊﹐有几个人会适合77呢。

我在门口等待。

她出来﹐用很干脆的声音说﹐很好﹐我就要这条。

我心里一惊﹐茫然地看她。

她还在镜前左顾右盼。

我冷着眼看她﹐看着看着,突然感到欣慰﹐这条77的运气很好,或许。

这条77的运气很好。

这女孩儿有一双很好的腿,无可挑剔。77是腿形的放大器﹐好的腿型锦上添花﹐坏的雪上加霜。大腿与小腿的比例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圆满的臀。

她蹬上靴子。天衣无缝,Blank K的麂皮靴子。好像,像一头跃跃欲试的小鹿。

女孩满意地点一下头,对我笑了,说,包起来。

付账的时候,她用的是带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我想,她也许是个观光客。

这些年,有太多内地来的观光客。他们出手阔绰,一条77,算什么呢。新到港的爱马仕包可以买上十个。

整个过程非常利落。她匆匆地走掉了,消失在了时代广场的人群里头。

我是在半个小时之后,发现了她遗落的皮夹。里面有一些零碎的港币,和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她,没错的。却又有些不像,化了很浓的妆。嘴上在笑,眼睛里有些不耐烦。

一条很细的项链从皮夹里掉出来。我捡起来,看见上面有个精巧的十字架,在夕阳里头闪着星星点点的光。

还有一张纸条,上面是一个电话号码。我照着打过去,关机了。我留了言,留下了我的电话。

<h2>二</h2>

到阿嫲家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

照样要去拜祠堂。祠堂里黑乎乎的。我们家的祖先多,拜的时间很久。阿嫲坐在旁边,看着我磕头。

以前都是哥哥先磕头。我看着那些牌位,上面都是烟熏火燎的痕迹。小孩子的时候,进祠堂总有些怕。两边的仪门太高,上面镌着“入孝”“出悌”。字体粗黑的,不亲近。神主龛前的香炉,也大得夸张,味道让人有些发晕。

我阿爷是族长,我们家的规矩就格外严。听老辈人讲,说是以前在广东的时候,派有派祠,堂有堂祠,房有房祠,支有支祠,加上朝廷赐建的专祠和旌表修建的节孝祠堂,祠堂多到几十个。后来不知哪一辈到了这个岛上来,还是想着光宗耀祖。祠堂门口的聚星池就是阿爷找人建的。据说是为了风水,人丁兴旺,多出孝子贤孙。不过他现在,就我一炷香火了。不知道风水是不是没找对。哦,那年祠堂着火,聚星池倒派上了用场,才没有被烧掉。

阿嫲突然顿一顿手中的拐棍,死靓仔,都不知你谂啲乜。

我赶紧又规规矩矩地磕了几个头。

抬起脸,神案上摆着大红烛,没有火焰,已经变成了红颜色的电灯胆。

跟阿嫲回家,一路上都在听她骂人。说岛东的地挖得不成样子,被政府征收了,要种什么“有机菜”。阿嫲显然不懂这个新名词,说,也没见那地里有几只鸡。就说“有鸡”,就只懂骗我们这些乡下人。

又说,这岛上的外国人越来越多。自己人都跑到外面去了,成个什么话。

她就这样一路絮叨着。我低着头,没话说。

路过北帝庙,看见门口的空地上,有几个小孩儿在玩。见我们走近了,一哄而散。

我看他们跑远了,眼前出现了一张脸。但已经不清楚了,我快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哥哥的脸。

阿嫲推开祖屋的大门,一股凉气扑过来。里头终日不见光,还是黑黢黢的。这房子政府也想收,建什么度假村。阿嫲要和他们拼老命。

其实这屋里已经没什么人了。大伯全家也搬走了,搬到元朗的新屋苑去了。西铁通了,到哪也方便。

阿嫲又顿一顿拐杖。我吓了一跳,听到她恶狠狠地说:

阿德,你在外面我不管。可嫲嫲下去卖咸鸭蛋[1]。你要回来给嫲嫲收尸的,听到没?

我愣一下,点点头。

这间屋子,是我长大的地方。那时候似乎很热闹。还养了两条狗。老的那条叫喜宝,也在前年死掉了。听阿嫲说,死得很突然。中午的时候,吃了一碗虾干粥,还到街上去溜达。走到街市的时候,一头栽倒了,再也没有醒过来。

喜宝很仁义,总是守着我。远远地望,我和同村的小孩子打架了,它就扑过来。

沿着楼梯走上去,楼梯发出吱呀的声音,颤巍巍的,好像就要断裂开来。有一天,哥哥被阿爷蹬了一脚,就是从这楼梯上滚了下来,一直滚到地上。哥哥在地上挣扎一下,站起来。看见我,笑一笑,摸摸我的头,一瘸一拐地走出去。我听着阿爷在楼上喊,不肖子,不肖子。

楼上好大的尘味。也久没人上来过了。窸窸窣窣的声音,我打开灯,看见一只老鼠从脚边跑过去。墙角里蓝颜色的簿子,被咬得还剩下一半。我捡起来,原来是我小学时候的功课簿。底下还批了一行字,“志如鸿鹄”什么的。

我心里好笑,小孩子懂得这是什么。

晚上我就在这阁楼上打了个地铺。夜里很静,静得睡不着。大概我在油麻地乱糟糟的环境里惯了。

都传说这岛上有很多鬼。长这么大我也没见过一个。

倒是阿嫲,平白地半夜说起梦话来。断断续续地从楼下传上来,有些瘆人。

第二天是岛上的太平清醮。一大早村长跑过来,让我帮忙去拍照。十几年了,还都是老样子。热热闹闹,多了很多游客,大都是来看“飘色”[2]的。小孩子们照例穿红着绿,由大人们抬着,环岛巡游。脸上笑,其实是个辛苦差事。大热的天。五岁那年我扮过赵子龙,硬生生尿在了裤子里,说起来也丢人。好在现在的小孩子都有纸尿裤了。我就跟着走了一遭。如今扮的,也没大不同,多还是历史人物﹐戏文里来的。可竟也与时俱进,“乒乓孖宝”不说,竟还有两位阿太──叶刘淑仪与陈方安生。一个雀斑脸的小姑娘扮作“阿姐”汪明荃,最近风生水起,大概是因为做了香港两会代表的缘故。

大街上打招呼的,都是老街坊。说起来都是看我长大的。八筒叔似乎比以往更老,背已经有些驼。本来就是老来得子,儿子阿路从小学到中学都和我同班,后来出息了,去了加拿大念预科,就再也没有见到。听说现在已经读到博士了。

黄昏的时候,压轴的“抢包山”。包山现在徒有其表。因为七九年那回包山塌下来,压伤了很多人。大伯就是那年被压伤了脚。原本他爬到了最高处,是要拿冠军的。然后这节目禁了二十多年,在我记忆里几乎没出现过。再恢复了,竹架变成了钢筋,包子也都是塑料的。报名的人要先参加Rockclimbing的训练。我看着一个大只佬兴高采烈地爬到了一半,向底下的人抛了一个飞吻。我按下了快门。这时候,电话响了。

听见一个男人没睡醒的声音。

耳朵旁边锣鼓喧天。对方骂了句粗口,问道,靓仔,快食还是包夜?

我问:什么?

对方停一停问:衰仔,唔好同我玩嘢[3]。问我什么,不是你留言的吗?

我说:我……

他说,叫鸡啊,大佬。

我看了一眼电话号码,是我昨天傍晚打出的电话。

对方有些不耐烦地说,到旺角先打过来喇,黐线。

<h2>三</h2>

我在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到了旺角上海街。再次拨通了那个电话。依然是那个男人慵懒的声音。

他给了我一个地址,在兰街。

我一路寻过去。在靠近街尾的唐楼跟前,看见一个极小的牌子,“芝兰小舍”。我正愣神,楼道口出现一个扎马尾的瘦小男人,额发漂成了金色。他上下打量我一下,说,生口面哦。

问我找哪个,我想起了纸条上的名字,就说,Agnes。

他扬一下头,让我跟他上去。

穿过黑漆漆的楼道。上到四楼,在一个房门口停住。没什么特别处,倒是更残旧些,长满了铁锈。没有门铃,男人在铁栅上敲三下,停一停,又敲三下。

门响一下,从里面探出半个橘红色的脑袋。有眼光扫了我一下,听到里面的链锁打开了。

我们走进去,原来是个女人,有些年纪了。虽然光线昏暗,还是看得出,脸上扑了很厚的粉。她眯起眼睛,舔下嘴唇,说,好后生。

声音娇美得和她的身形不相称,说完在我屁股上摸了一把。

我有些慌张。男人推开女人,说,May,唔好食子鸡喇,我陪你唔系仲劲?

女人鼻腔里发出不屑的声音,将一口烟悠悠地喷到我脸上。

我还是看出来,这屋里是两个单位打通了的,隔成了很多板间房。走到尽头的一间,男人长长地喊:Agnes……

门打开了,但没有看见人。房间很小,倒有一张queen size的大床。天花板上的灯管裹着丝带,房间里就氤着粉红色的光。

我听见拖鞋的踢踏声。回过头,看见女孩正站在身后。

她穿了紫红色的抹胸,和我昨天卖给她的77。她并没有正眼看我,只是将手很熟练地伸向背后,将抹胸的搭扣打开,说,先洗洗吧。

你在我店里丢了东西。我说。

她愣住,猛然转过头。看我手上扬着那根项链。

我说,你走得太急了。

她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胸口,嘴角牵动了一下,对我说,你等等。

她走到房间的角落里,从衣架上抽了一件T-Shirt,套在身上。这一瞬间,我还是看见了她的乳房,晕白地跳动了一下。

她伸过手来,我把项链放在她的手心里。

她戴到自己的脖子上,将十字架在手里紧一紧,闭了一下眼睛。然后对我说,断了好久了,送到铜锣湾的银饰店修。回来半路上才发现不见,谢天谢地。

我说,你信耶稣的?

她看一看我,笑了。说,我不信,可我姥姥信。信耶稣,得永生。

我卷起舌头,说,姥姥。

她大笑起来,说,你们香港人,学不会卷舌音的。

我也笑了,你姥姥知道你来香港么?

她眼神黯了一下,低下头去,说,她死了。

我也沉默了。

过了一会儿,她扬起脸,却问我说,你和女人做过么?

我摇摇头。

她想一想,挨我坐得近一些,握住我的手,放在她的脸上。我的手掌拂过她柔滑的皮肤,指尖烧了一下。

她更贴近了一些。我想起她鹿一样的腿,包裹着77。浑身渐渐有些发热。

她将我的手含在嘴唇间,轻轻咬。微微地痛。我一把推开她。

她看着我,说,你,不行么?

我虚弱地笑一下,摇摇头。

我说,你为什么做这个?

她侧过脸,眼睛里的光芒冷下来,她说,我为什么不做这个?

她在随身的包里翻了一会儿,翻出一只打火机,点上了烟,深深吸了一口,轻轻吐出来。

我为什么做这个?每个人有自己的本钱,我的在这里。她端了一下自己的乳房。T-shirt也就跟着波动起来,上面粉红色的Hello Kitty好像活了。

烟抽掉半支。她侧过脸,看看我,说,真的不想?有个差佬,抓过我们一个做楼凤[4]的姐妹。后来给我遇到,在床上几乎要了我半条命。男人都是些假正经。

我说,你去过长洲么?

她拿起一枚很精巧的指甲刀,开始修指甲。头也不抬地说,没去过,是什么地方?

我说,是一个岛。我在那里长大。

她说,哦,我也出生在岛上。

我说,在哪里。

她说,蓬莱。

我说,蓬莱仙岛。

她笑了,说,你还真好哄,哪里是什么岛,就是个小县城。更没什么神仙,住的都是些人。苦命的还不少。

你有兄弟姐妹么?我问。

她摇摇头,问我,你呢?

我说,我有个哥哥。

这时候,一只鸽子飞过来,落在床跟前小小的窗户上。歪过头,看着我们。嘴里发出“咕咕”的声音。女孩掐灭手上的烟蒂,弹出去。鸽子吓得后退了一下,然后振一下翅膀飞走了。

我掏出了五张一百的纸币,放在床上。然后说,我走了。

她的脸还向着窗口。这时候回过头,看着我问,你还会来么?

我笑一笑,推开了门。

<h2>四</h2>

这一周雨很大,生意清淡。偶尔进来的,都是躲雨的人。

台风莫尼克,来了两天,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它喜欢这个城市。

我看着对面的时代广场,前面的大钟指针上哗啦啦地滴着水,走得很辛苦。

想起那年,我第一次过海,看到那只大钟。好像着了魔,看得挪不动步子。

哥哥牵着我的手,说,这只钟,看它秒针走十圈的,就要死。

我吓坏了,拔腿就跑,一路跑一路哭。

当天夜里,老怕自己会死掉。不敢睡觉。

阿爷为这事,又揍了哥哥一顿。

现在我日日夜夜对着这只钟,活得好好的。

还有半个钟就打烊了。同事们陆续走了,留下我一个,整理货品。

这个月的营业额惨淡。雷曼作怪,整个东亚市场面临危机。店长训话,东京已经关闭了六家分店。或许接下来就轮到我们。

有些雨水趁着风势,渗进店里来。

我找出地拖,刚拖了几下,电话响。阿嫲打过来。又在和我絮叨政府收地的事情。说祖屋这几天房顶漏雨漏得厉害,也没有人来修。突然话锋一转,跟我说,八筒叔前天死掉了。

外面一声炸雷,我手一滑,电话掉到地上。

伏下身去捡,抬起头,有人站在面前。

女孩的头发,湿漉漉地滴着水。

她撩起头发,打量我,然后阖一下眼睛,一言不发地向店堂里面走。走到更衣间,才停下来,对我招招手。

我跟过去。她说,你不问我,有什么需要么?

她打开更衣间的门。

我说,小姐,请问有什么需要么?

她踢掉麂皮靴子,直视着我的眼睛,说,我需要你。

我有些无措。一瞬间,被她拉进了更衣室。

她抓起我的手,从她的领口伸进去。先触到的,是那枚小小的十字架,被雨水浸得冰冷。十字架底下的皮肤,是滚热的。摸得到起伏,像是有东西要冲突出来。

我的喉管里有声音在涌动。热量从手掌传递到身上。我打了一个寒颤。

这时候,她捉住了我的唇。我感到舌尖被轻轻咬住。她看着我的眼睛。我心里有崩塌的感觉,紧紧抱住她。

血从她嘴角流出来。是我的,能感觉到她牙齿间细微的齿轮一样的边缘。然后是热的腥咸味道。

这时候,她一把推开我,说,你该打烊了。

我们走在轩尼诗道的行人路上。雨已经停了,不小心踩到一块不平的地砖,就是“扑哧”一声响。

我在前面走,她在后面影子一样地跟着。我上了小巴,她也上来,远远地坐在车尾。

我在油麻地下了车,穿过庙街。这街道现在还是灯火通明。有些小摊档在卖翻版碟。翻得不很好,罗文的声音就有些粗粝苍凉,倒是比原来耐听一些。“我们大家在狮子山下相遇上,总算是欢笑多于唏嘘……”

猪骨煲的味道渗透出来,整个街道就都暖融融的。一个婆婆走到我身边,扯扯我的衣角说,后生仔,这个好得不得了,金枪不倒。我看她偷偷地取出一个锡纸包,说只卖我十块钱。

一个文了身的胖大男人就说,阿嫲,男人金枪倒不倒,你是怎么知道的哦。

婆婆一愣,就开始谩骂,以“死仆街”开头,问候男人的祖宗八辈。

女孩笑起来,咯咯有声。男人轻薄地嘟一下嘴唇,把一块槟榔渣吐到她脚边。

我走到大厦的楼道旁,对女孩说,我到家了。

女孩说,我知道。

我上楼梯。平台上的灯光射进来,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歪歪斜斜地铺在楼梯上。女孩好像踩着我的影子走上来。

到了五楼,我打开了铁栅,听见有一扇门响一下。有隐隐的哭的声音,我知道,是隔壁的道友黄又赌输了钱,或者又拿钱买了粉。哭的是他的老婆。黄太是个爱面子的人,连哭都要压抑着。可是,这墙薄如纸的板间房,谁又瞒得住谁的生活。

道友黄阴沉着脸走出来,赤着膊去隔壁的公共卫生间洗澡。看见我回来,扬一下嘴角。他似乎没留心到我背后的女孩。我打开D单位的门。

女孩走进来,说,你住这里?

我点点头。

她的眼光扫了一圈,问我说,你喜欢Beyond?

墙上是一张放大的黑白海报。海报上的黄家驹嘴角有笑意,眼睛很严肃。

我说,还行吧,这是我哥哥留下来的。

这张海报上已经有些水渍,是连月的阴湿天留下的印记。曲曲折折。我看过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昨天刚刚贴上去,耳边会有《光辉岁月》的旋律。

女孩问,你哥哥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有些心不在焉。我说,平常人吧,不算多好,也不坏。

女孩坐在我身边的桌子上。

这房间里没有像样的家具,只有这张大而无当的桌子,将房间的面积占去了三分之一。桌子缺了一个角,很破败,却镌着十分复杂的雕花。道友黄说,房东以前在外面是吃“息口”[5]的。这桌子是从人家家里抢来抵债的。兴许是件老货。

女孩没再说话,手却在膝盖上轻轻弹动。当她的手指触到了我的胳膊,这手指的弹动并没有停止。仍然是轻轻地,从我的手腕爬到臂弯,又从臂弯爬到肩膀。我突然意识到,这弹动的节奏,时疾时缓,和我头脑里的声音,渐渐走到了一起。是《光辉岁月》。

我捉住了这只手。转过身,看着微笑的女孩,吻下去。

我吻着她,一边脱去了女孩的衣物,驾轻就熟,好像一个老手。女孩瞬间赤裸在我的面前,躺在这张桌子上。

我开始不知所措。

女孩仍然微笑,伸出胳膊,勾住了我的脖子。她导引我,用我们头脑里共有的那个节奏。

当我感受到炽热的包裹,才猛醒过来。女孩为我戴上了一只安全套。旁边是一个撕裂的锡纸包,上面写着“金枪不倒”。

一切顺理成章,好像完成了一个仪式。

我们躺在狭小的床上。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女孩说,你转过身,趴下。

我看她一眼,照做了。

女孩爬到我光裸的背上。很轻,没有重量。能感觉到的,依然是她手指的动作。温凉滑腻,好像一条鱼在背上游。我慢慢知道她在做什么。一笔一画,这其实是我们小时候曾经玩过的游戏。

我闭上眼睛,认真地在头脑里重复她的笔画。

我问,这是什么字?

她无声地笑。说,你的简体字学得真的不太好。就又写了一遍,说,这是我的名字。

“宁夏。”

我说,你是在那里出生的么。好像是个很远的地方,我们地理学过,在中国的西部,没有水,有很多羊。

女孩在我的背上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没有去过那里。听我姥姥说,我爸爸去了那儿,就再也没有回来。他是文化馆的馆长,妈妈是县里歌舞团的演员。他们是在演出的时候认识的。我爸走了,我妈就跟另一个男人跑了。我是我姥姥带大的。我姥姥说,人的喜乐,都是主给的。所以,谁也别怨谁。

女孩问,你有姥姥么?

“姥姥”,我想一想,眼前突然蹦出了阿嫲的脸,就说,她还活着,整天都在抱怨。

女孩问,你还有什么亲人。

我说,我有过一个哥哥。

“有过?”

嗯。我翻了一下身,女孩滚落下来,抱着我的肩膀。她身前小小的乳抖动了一下,贴近了我的胸膛。很温暖,像一对鸽子。

我看着她的眼睛说,他死了。

<h2>五</h2>

现在想起来,哥哥的死,或许并不是一个偶然。

我已记不清他的模样﹐只记得他的一头乱发。

哥哥比我高一头﹐说话永远简短,带着诅咒的性质。

还有﹐他爱穿机车版Z61﹐烟灰色的,上面满是破洞,有肮脏的油腻。

说起来,我工作的这家店铺,历史也已经很久了。哥哥带着我站在罗素街上,那是第一次离开了长洲。“卡马”铜锣湾店开业的第一天。

我孤零零地站在店门口,看哥哥挤在一堆年轻人中间,买了一条Z61。我问,哥哥,你为什么买了条脏裤子。哥哥喜悦地在鼻子里“哼”了一声,摸了摸我的头。

哥哥偷了阿爷的钱,买了这条Z61。阿爷打了他,然后蹬了一脚,哥哥从楼梯上滚了下来。哥哥对我笑一笑,离开了家。

哥哥是同年的年轻人里,第一个离开长洲的。

那年哥哥才中三。再回家的时候,嘴巴上已生了浅浅的胡须。胳膊上文了一条龙,一头虎。

阿爷又一脚把哥哥蹬出了家门。

哥哥塞了一只“咸蛋超人”给我,说城里的孩子都在玩这个。他说,他要走了。是男人,就应该去街上混。窝在这岛上,生下来就死掉了。

哥哥笑一笑,转过身,赤金色的头发在阳光里飘起来。我远远地望着他走去码头。有人摸摸我的头,是阿爷,也远远地向码头望过去,叹了一口气。

有人说,哥哥加入了油尖旺的黑社会,当马仔。在架埗收保护费。其实哥哥没有。哥哥白天在上环的码头打工,晚上在庙街卖翻版影碟。

哥哥储钱,买了一辆摩托车。带我到大埔。一群年轻人,都留着长头发,脚上穿着镶了铜钉的皮靴。他们摩托车都改装过,开起来震天响。我坐在山崖上,看着哥哥的虎头车,跑在第一个。

两年后,哥哥加入了半职业的赛车俱乐部。

哥哥后来,差一点就出息了。我们都在报纸上看到了哥哥。第一届的香港青年机车联赛拿了冠军。哥哥带了一只奖杯回来。奖杯金灿灿的,映得哥哥的脸很热闹。他说,我要让他们知道,长洲出了个李丽珊,还有一个林布伟。

阿嫲到处讲,我们家伟仔是武状元。阿爷没说话。只是第二天,发现奖杯被放在了祠堂里头,祖先灵牌的旁边。

半年以后,哥哥死在了亚锦赛的赛场上。我看见他的车被后面一架蓝色的“铃木”超过去,然后就偏离了跑道。我看见哥哥飞起来,在空中荡过一道弧线,然后落在地上。

两年后,阿爷也死了。阿爷快死的时候,不要去医院,谁说都不听。阿爷说,他要按老规矩在祠堂里等死。

大家就抬了他去祠堂,停在大槐树底下。他仰着脸躺着。大家很肃穆地在旁边袖了手,可是,到黄昏了,阿爷还没死,对我大娘说,想喝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