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赶车沿着谷中的平坦大道走了几英里,来到了井桥村,然后左转前行,跨过一座伊丽莎白时期的古桥,正是因为这座古桥,村庄的名字里才有了这个“桥”字。过了桥,就是他们租住寓所的房子,凡是到过弗卢姆谷的人,都对这座房子的外貌特征非常熟悉;它曾经是一座采邑庄园的一部分,庄园富丽堂皇,是德伯维尔家族的产业和府邸,但后来拆除了一部分,便用作了农舍。
“欢迎来到你祖先的一座宅邸!”克莱尔一边扶苔丝下车,一边说。不过随即他又后悔起来,这句话太像是挖苦讽刺了。
一进屋,他们便得知,房主利用他们在此租住的这几天时间,走亲访友,过新年去了,只留了一个从附近农舍请来的妇人,照料一下他俩那几项生活必需的事宜。如此一来,这对新人便可以使用整座房舍,这让两人十分惬意。同时,这也是他俩第一次共处同一屋檐之下,共享私密空间。
但是他发觉,他的新娘子,见了这座陈腐破旧的老宅子,情绪低落,心情抑郁。等马车走了,那个做杂活的女佣便带领他俩到楼上去洗手。走到楼梯口,苔丝站住脚,吓了一跳。
“怎么啦?”克莱尔问。
“你看看这些女人,真吓人!”她笑着答道,“着实把我吓了一大跳。”
他抬头一看,但见砌进墙里的画板上,有两幅真人大小的画像。到过这座庄园的人都知道,这两幅中年女人的画像,大概有两百来年了,画中人物的面貌特别,只要看过一眼,就永远不会忘记。一个是大长脸,尖下巴,眯缝眼,皮笑肉不笑,一副奸诈无情的凶相;另一个是鹰钩鼻,大板牙,怒目而视,一副凶神恶煞的横相;见过这两副嘴脸的人,晚上都要做噩梦。
“这是谁的画像?”克莱尔问女佣。
“据老一辈人说,这座老宅子原先是德伯维尔家的,她们是德伯维尔家的两位夫人。”她说,“这两幅画像都砌进墙里去了,根本移不走。”
这件事,除了没给苔丝留下好印象,还有一种情况,更叫人不痛快;苔丝娇美的面容,毫无疑问,可以追本溯源,从这夸张显著的嘴脸上,看出一点儿影子来。他嘴上没说,心里却一直后悔,悔不该鬼使神差特意选了这么个地方做新房。于是,他走进了隔壁房间。这个房间,是仓促之中收拾出来,为他们做新房用的;他们也只好在同一个盆子里洗手。克莱尔在水里抚摩着她的手。
“哪些是我的手指,哪些又是你的呢?”他抬起头来问,“都混在一起,分不清彼此啦。”
“都是你的。”她娇滴滴地说,努力装得更加快活。她体贴入微,在这个时候,没去惹他不高兴;凡是通情达理的女人,都会像她那样去做的。但是苔丝知道,她如此细心周到,未免太过,要尽力避免,加以克制。
一年中最后一天,下午短暂,转眼夕阳西下,余晖透过小孔照射进来,形成了一根金棒,一直投射在苔丝的裙子上,变成了一个斑点,就像是落在上面的一滴油彩。他们走进那间古老的客厅吃茶点,单独在一起同餐共享第一次晚餐。他们都非常孩子气,或者不如说,他非常孩子气,非要和她共用一个黄油面包盘子,还不时用自己的唇擦掉苔丝嘴上的面包屑,觉得这样乐趣无穷。他热情高涨,极尽挑弄撩拨之能事,可她却冷淡无趣,他心中不觉有些纳闷儿。
他沉思良久,一言不发,自顾自默默看着她;“她真是招人怜惜,惹人疼爱的苔丝,”他心里想着,仿佛在揣摩一段晦涩难懂的文章,但却理解不了真正的结构与正确的意思一般,“这个小小女人,现在已和我不可分割,势必一生同甘共苦,她的未来,完全依赖我的忠诚与财富,这一点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了,我是不是庄重严肃地考虑清楚了呢?恐怕没有。除非我自己变成女人,否则永远也不能领会。我得到什么样的地位,她也就有什么样的地位。我将来变成什么样子,她也跟着变成什么样子。我不能怎么样,她也不能怎么样。将来会不会有一天,我会忽视她,伤害她,甚至不再把她放在心头呢?上帝呀,千万可别让我犯这样的罪啊!”
两人面对面坐在茶几前,等着行李,奶牛场主答应,天黑前便可把行李送来。可眼看着就到晚上了,行李还没来,而他俩除了身上穿的,其他什么也没有带。太阳落下去了,冬日里白天的平静,渐渐退却。门外开始沙沙作响,像是丝绸一阵阵剧烈的摩擦,秋天飘落的枯叶,静静地躺在地上,此刻竟也骚动起来,复活了,不由自主地搅动、旋转、飞扬,扑打着百叶窗。不一会儿,下起了雨。
“那只公鸡早就知道要变天了。”克莱尔说。
伺候他们的妇人已回家休息,走之前,已将蜡烛摆放在桌子上;他们点燃蜡烛,烛光摇曳,烛焰都倾向壁炉一边。
“这些老房子,到处透风漏气,”安吉儿接着说,烛火在风中摇晃,蜡油从一侧往下淌,恰似流泪,“真奇怪,行李到底送到哪儿去了。咱现在连一支牙刷,一把梳子也没有。”
“我也不知道。”她心不在焉地答道。
“苔丝,今晚你一点儿也不高兴——根本不像你平常的样子。墙上那两个凶恶丑婆娘把你吓坏了吧!真是对不起,我把你带到这么个地方。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不是真的爱我?”
他明知道她是真的爱他,这句话,也就没那么郑重严肃,但是她现在正满腹情绪,听了这话,就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战栗畏缩。她尽量强忍着不哭出来,但还是有一两颗眼泪,扑簌而下。
“我说这话,本是无心!”他后悔地说。
“我知道,没拿到所需物品,你不高兴。真不知怎么回事,老乔纳森为什么还没把行李送来。你看,都七点了!啊,他来了!”
外面传来一阵敲门之声,也没有别人去开门,克莱尔便亲自去了。他回到房间,手里只拿着一个小包裹。
“竟然还不是老乔纳森。”他说。
“真烦人!”苔丝说。
包裹是由专人送来的,本来是从爱敏斯特的牧师公馆送到泰波塞斯,送到那儿的时候,新婚夫妇刚好动身离去,送包裹的人就一路追随至此,因为有过吩咐,包裹一定要当面交到收包裹的本人手上。克莱尔把包裹拿到烛光下细看,但见这个包裹长不过一英尺,外面裹了帆布,密密地缝合,缝口上封着红色火漆,盖有父亲的印鉴,上有父亲亲笔题字:“安吉儿·克莱尔夫人亲启。”
“苔丝,这是送给你的一件小礼物,”他把包裹递给苔丝说,“他们想得多周到啊!”
苔丝接过包裹,神色稍有几分慌张。
“我想还是你来打开的好,最亲爱的,”说着她翻过包裹,递给克莱尔,“我不敢拆那火漆印,看着那么严肃。请你为我打开吧!”
他打开包裹。里面是一个摩洛哥皮匣子,匣子上有一封信,一把钥匙。
信是写给克莱尔的,内容如下:
我亲爱的儿子:
你的教母皮特尼夫人(一个虚荣心很强的善良女人)临终时,把她一部分珠宝首饰交到我手上,委托我转交给你的妻子(无论你娶谁),以表示她对你钟爱有加。那时你还是个孩子,有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了。遵照托付,珠宝一直保管在银行。即便我觉得,当前情形,把珠宝送给你妻子有点儿不合时宜,但是,你知道,我是必定要把这些物品转交给那位女士的,归她拥有,终身使用,因此我就立即派人送了过来。严格来说,根据你教母的遗嘱条款,我相信这些珠宝已经变成了传家之宝。遗嘱的准确条文,一并抄录附寄。
“我现在想起来了,”克莱尔说,“这件事,以前早忘得一干二净了。”
打开匣子,里面装着一条项链、项链的吊坠、一副手镯、一对耳环,还有一些其他饰物。
刚开始苔丝不敢动,等克莱尔把全副首饰一一摆开后,只见她眼中一亮,眼神就像闪闪的钻石一般。
“这都是我的吗?”她有些不敢相信。
“是你的,当然是你的!”他说。
他望着壁炉里的火焰,往昔岁月不由得闪现眼前,那时他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他的教母,一位大乡绅的太太——他一生中接触过的唯一一位有钱人——相信他将来一定能出人头地,预言他事业一定会飞黄腾达。既然她认定他事业有成,那将这华丽的首饰,留给他的太太,留给她子孙的太太,不正是顺理成章吗?珠宝首饰闪闪发光,好似是一种讽刺讥笑。他又自问道:“这又何必呢?”到头来,这只不过是一个虚荣心的问题罢了;教母既有虚荣心,那他的太太也应该有啊!他太太是德伯维尔家族的后人:还有谁比她更配享用这些首饰呢?
突然,他激情澎湃,对苔丝说——
“苔丝,把首饰戴上——戴上!”说着,他便从炉火边转过身,帮她戴首饰。
仿佛是受了魔法的驱使,她早已把首饰一一戴上了:项链、坠儿、耳环,全都戴上了。
“现在,这件袍子有点儿不伦不类,苔丝,”克莱尔说,“要穿低领长裙,才配得上这熠熠生辉的华丽饰品。”
“是吗?”苔丝问。
“当然。”他说。
他出了个主意,让苔丝把连衣裙的上边折进去一块,这样就大致接近晚礼服的式样了;她照着做了,项链上那个坠子一下脱颖而出,在白皙的脖颈下璀璨凸显,正是设计之初要呈现的效果,他不由得后退几步,细细打量一番。
“我的天,”克莱尔说,“太美了!”
俗语说得好,人靠衣装马靠鞍,此话一点儿都不假;一个乡村女子,衣着朴素,尚能妩媚动人,倘若再像时尚女人一般,配以华丽服饰,加以修饰打扮,便是光彩照人、美不胜收了。纵是那午夜欢场里千娇百媚、倾城倾国的女子,穿了乡下妇女耕作的粗衣布裳,在阴沉暗淡的天气里,站在枯燥乏味的萝卜地里劳作,她们的美丽也会大打折扣,显得可怜寒酸了。之前,他从来都没认识到苔丝的腰身与容颜是如此美妙绝伦,直到现在,他才领略了什么是艺术的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