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村庄,都有其特质、脾性,往往还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在川特里奇及其附近地区,有些年轻妇女轻佻浮躁,格外惹眼,这或许便是大坡附近民风民俗的集中体现。这个地方还有个根深蒂固的坏风气,那就是酗酒。附近农场上谈论的主要话题就是攒钱无用。身穿粗布长衫的算术家们,只要一在田间地头歇息,就斜倚着犁耙或锄头,开始了精准计算,来证明教区为老人提供的救济金,比从一辈子赚的工资里积攒下来的钱更充裕。
这些“哲学家”最大的乐趣,就是每个周六晚上,待到收工,到两三英里以外、已经衰败了的猎苑堡去;在那里,那些原本独立经营、如今垄断专卖的酒店把一种莫名其妙的混合液体,当作啤酒卖给他们;后半夜,他们才回到家,然后周天睡上一整天,在睡梦中消去那种液体所带来的胃肠不适。
长期以来,苔丝没参加过这种每周一次的巡礼活动。但那些年龄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少妇(在当地务农,二十一岁的劳力与四十岁的劳力挣的工钱一样多,所以这儿的人结婚都早)一再劝诱,苔丝经不住诱惑,最终答应跟着去一趟。第一次去那儿,结果出乎意料,她享乐欢愉,尝到了甜头。整整一周都在鸡场过着单调的生活,这些快乐极具感染力,自打那以后,她去了一次又一次。她优雅美丽,惹人注目,又正处于含苞欲放、丰韵崭露的妙龄,于是,她在猎苑堡大街上一出现,便招惹得街上那些游手好闲之徒偷窥。由此,即便有时苔丝只身前往小镇,可每当夜幕降临,她都找村上人结伴回家,以便相互照应。
就这样过了一两个月,到了九月的一个周六,交易会与集市恰巧赶到一天,这一来,川特里奇参加巡礼的人都要跑到猎苑堡酒店里,以寻求那份双重快乐。苔丝手头活儿没干完,出发得晚了些,同伴都先于她早早地到了镇子上。那是九月一个美好的傍晚,落日西斜,黄色光晕与蓝色暮霭相互映衬,卷绕缠斗,丝丝缕缕,变幻万千,云气在天空涂抹出奇异景观。空中飞虫乱舞,上下翻飞,苔丝就在这昏黄的暮霭中,从容悠闲地往镇上走。
到了镇上,苔丝才知道,交易会与集市赶到了一天,那时天色已近黄昏。要买的东西不多,不一会儿便购置停当;然后就像往常一样,她开始寻找从川特里奇来的村民。
起初,她没找到同村的人,后来有人告诉她,他们大多都去参加私人小舞会去了。那个舞会在一个捆扎干草、贩卖泥煤的商人家里举行,那个商人还与他们农场有生意往来,他家在小镇上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她便寻路去那个商人的家,却在街角处遇到了德伯维尔先生。
“干什么去,我的美人儿?这么晚了,你还在这里?”他问道。
她告诉他,只不过是在等人搭伴回家。
她继续顺着后面的巷子往前走。“等会儿见。”即便被甩在背后,他还是不死心,冲着她说道。
慢慢走近那个捆扎干草工人的家,从后面的屋里,小提琴声缓缓传来,那是里尔舞的伴奏音乐;可奇怪的是,却听不到舞步的声响——这在附近地区实属罕见,一般来说,这儿都是舞步压过音乐。前门开着,一眼望去,穿过整座屋子,可看到屋后的花园,以及花园里苍茫的夜色。苔丝敲了敲门,无人回应,于是她穿过屋子,沿着屋外小路,循声而去。
那是一座没有窗户的小屋,平日用来当仓库,门敞开着,从里面飘出一股又黄又亮的烟雾,消逝在屋外的幽暗之中。最初,苔丝以为那是灯光照亮的一片烟雾,走近才看清,那是一团飞扬的尘土,屋里烛光映照着黄尘,把门框的轮廓投射到院子里茫茫夜色之中。
她走进屋子,往里看,看见一群模糊的人影,排成跳舞的队形,来来去去地回旋。脚下全无声息,因为地上铺了一层“软垫”,没到了脚面,其实那是堆放泥煤和其他物品的粉末残渣。舞者脚步杂乱,搅起一片粉尘,缭绕笼罩着整个舞场。泥煤、干草的霉臭混杂着舞者的汗臭与热气,形成了一种人与植物的混合粉末,就在这粉尘缭绕之中,小提琴声音微弱,无力地弹奏着音符,与伴着舞曲踏出的高昂兴致,形成鲜明对比。他们跳着,咳着,欢笑着,一对对舞者,旋来荡去,只能在光线最强处,才能看到他们的身影。烛光幻影中,众舞者恍若变成了成双成对的森林之神撒提亚斯紧抱着山水仙女妮芙,众多山林之神潘恩与水泽仙女西瑞旋舞,莲花女神罗提斯妄图躲避男性之神普里阿普斯,却总是躲不开。
跳舞间歇,一对舞伴走到门口透口气,身上没有了烟尘的笼罩,半人半仙的舞者也就变成了像隔壁邻居那样的普通人。川特里奇竟能在短短两三个小时内完成这样的疯狂变形!
舞者中有几个赛伦尼(酒乐痴迷者),靠墙坐在板凳和干草堆上闲谈,其中有一个认识苔丝。
“有些女孩子觉得在‘花露丝’这样的地方跳舞不那么雅观,”他解释道,“她们不想让大家看到她们的心上人。另外,有时候,舞跳得正酣,有些店家却要关门打烊,我们才到这里来寻乐,再派人出去买酒来喝。”
“可是你们什么时候才回家呢?”苔丝有些焦虑,无奈地问道。
“现在,马上就走。这是最后一场舞了。”
她继续等候。里尔舞结束了,有些舞者心里盘算着要往回赶了。但是还有人不想回去,这样一来,另一场又开始了。苔丝心想,这场结束就该散场了吧。可是这场完了,下场又开始了。苔丝坐卧不安,心情烦躁起来,可是既然都已经等了这么久了,那就只能再继续等下去;今天是赶集的日子,路上不时有不怀好意的人在游逛;纵然不害怕那些料想得到的危险,可她还是害怕那些意料之外的伤害。要是离马泺村没那么远,她也就不那么害怕了。
“别紧张,亲爱的好姑娘。”一个满脸汗水的年轻男子,咳嗽着劝慰苔丝说,他的草帽扣在后脑勺上,帽檐的大圆圈儿就像是圣灵头上的光环,“急什么?明天是周天,感谢上帝,在教堂做礼拜时,我们可以睡上一觉,现在,过来和我跳一曲吧?”
她并不讨厌跳舞,可她不会在这里跳。热舞跳得激情四射起来:亮光闪闪的云柱后面,小提琴时不时地跑调,不是错拉到琴马这边,就是把弓背当成了弓弦。但这一切都无关紧要,气喘吁吁的人影依然尽情地旋转着。
舞者若想同原来的舞伴继续欢舞,那就用不着换舞伴。简单来说,换舞伴就意味着双方还有人对舞伴不那么中意。而此时此刻,所有舞者都完美配对,狂欢与梦幻之旅也随之开始了;在这场狂想尽欢中,激情构成了整个宇宙,而物质却变成了插入的异物,阻碍了你尽情尽兴地旋转飞舞。
突然,地上扑通一声闷响,一对舞者跌倒了,躺在地上,乱作一团。翩翩旋转而来的另一对来不及躲闪,绊倒在他们身上。屋内已然是飞尘一片,现在,在跌倒的舞者四周又扬起更浓的灰尘,尘土中,只见胳膊大腿错综纠缠,抽拔挣扎,搅作一团。
“好哇,我亲爱的先生,看我回家怎么收拾你!”人堆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正是那个身体笨拙、失足闯祸的男人不幸的舞伴,也是前不久刚与他结婚的妻子。在川特里奇,只要夫妻婚后依然柔情蜜意,再相互配对跳舞也没什么奇怪的;而且,夫妻在婚后生活中配对跳舞,也是常事,这样一来,那些彼此脉脉含情、心心相印的独身男女就不会被已婚男女分开,而失去配对的机会了。
这时,在苔丝身后的园子里,从黑暗幽静之处传来一阵大笑,这笑声与屋内的嬉笑声交相应和。她回头,看到了雪茄烟燃起的一点火红:艾力克·德伯维尔独自一人站在那儿,正示意她过去,她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前去。
“嗨,我的大美人,你在这里干什么?”
她累了一整天,走了大半天路,现在已是疲惫不堪,只好和盘托出,说出了自己眼下的困境:自打刚才见面,她就一直等在这里,走夜路害怕,想找个伴儿,一起回家。“可现在看来,他们跳起来没完没了,我真不想再等了。”
“当然不用再等啦。今天我来这里,只是单人独骑,我们先将就着骑到花露丝酒店,到了那里,我就可以雇一辆马车,送你回家。”
听了这番话,苔丝心里美滋滋的,可内心对他的不信任,却久久不能消除,尽管跳舞的人一再拖延,她还是宁愿跟着这些下力做工的人一起走回家。于是她告诉艾力克,十分感谢他的好意,却不想再麻烦他跑一趟。“我说了要等着他们的,这会儿他们或许还惦念着呢。”
“很好,我的万事不求人小姐,您随意……那我就不用忙乎了……天哪,看看,他们跳得多么欢腾!”
还没等他走进光亮之处,一些舞者便看到了他,他们舞步稍顿,也意识到时间过得飞快,现在确实很晚了。艾力克又点上一支雪茄,抽着烟走开了。随即,川特里奇的人,慢慢从来自附近农场的人群中聚拢起来,准备抱团回家。他们把包裹、篮子收拾到一起,又过了半个钟头,教堂的钟声响起,已是夜里十一点一刻,他们才稀稀拉拉顺着篱路爬坡往家走去。
这条回家的路有三英里长,灰白、干燥,晚上月光一照,越发亮白。
苔丝走在人群中,一会儿和这个走一段,一会儿和那个走一段;很快她就发现,晚上凉风一吹,那些喝酒过量的男人,走起路来踉踉跄跄,左摇右晃;有几个放浪的女人,也步态不稳,竟也前扑后靠起来。这几个女人中,有一个叫卡尔·妲琦的,皮肤黝黑,人送外号“黑桃女王”,前段时间还是德伯维尔的爱宠;另一个是卡尔的姊妹南茜,外号“方块女王”;还有一个就是今天跳舞时跌倒的那个新婚少妇。她们方才的样子,在鄙俗低下、不懂风月者眼里,既臃肿又庸俗;可无论怎样,在她们自己看来,事情却大相径庭。她们走在路上,觉得好似腾云驾雾,飞上了天,思想超前、深奥宏远,好像她们本人已与周边万物融为一体,那么和谐,那么美妙。她们感觉自己就像天上的星星月亮,那样崇高壮丽,星星月亮也像她们一样热烈奔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