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缺钱的小偷(1 / 2)

史蒂文那天的目标,是大卖场里松下新出的便携式数码照相机,他打算偷两个,卖个两三百欧元,赚一笔。他牵辆大推车,在饼干区逛了会儿,买两大盒饼干,然后把里面的饼干倒掉,剩下两个空盒子。装数码相机是够用了。

他又买了些纸巾,都是大卷大卷的,然后一路踱到数码区。他干这一行已有些日子,开始纯粹是因为好玩,后来偷窃上瘾,买东西不花钱是多么大的诱惑。史蒂文曾经把一台笔记本电脑装进狗粮袋里,付了狗粮的钱得一台笔记本,他觉得自己太聪明、太伟大了。他并不缺钱。他的理由是“那些大卖场的老板都是吸血鬼,我拿一点儿,并不过分”。

但他这次落网了。

柜台的收银员报了警,警察赶到,亮出一副手铐,人赃俱获,史蒂文被逮捕了。警察说:“你也够蠢,哪有那么重的饼干?”

警察要求先检查史蒂文的车,在史蒂文的应允下,他们翻了翻,没发现什么违禁物品,随后将史蒂文带到警察局。

审讯室。

警察一指墙壁,说:“面朝墙壁站立,把衣服全脱掉。”

史蒂文照办,对着两三个男人脱光,他有点儿难堪,但没办法。时值深秋,天冷,审讯室似乎不设暖气。

警察戴上橡胶手套,命令道:“手扶墙!弯腰!咳嗽!”

史蒂文照做,然后那个警察对同事说:“他屁眼儿里没藏东西。”随后,史蒂文被带到囚禁室。很小的房间,不足十平米,房间尽头隆起一块,上面铺条薄毯,算是床。房间的门不知是塑料还是玻璃制的,没有想象中的铁栏杆。整个房间弥漫异味,房间里还有另一个人。

史蒂文还没来得及跟“室友”打招呼,就又被带到了另一个房间。

这次审讯员是另一个警察,他问:“我们以偷窃罪逮捕您,您要见什么人吗?您可以请律师,您有这个权利。您有什么健康问题吗?如果需要医生,可以提出。”

史蒂文不想让家人知道,他拒绝请律师,关满72个小时就可以出来了,他认罪,不想把事情闹大。接下来拍照、录指纹,史蒂文或许有那么点儿后悔,这下子被记录在案了。

很快,他又被带回囚禁室。

房间很冷,水泥地上的那条薄毯也有异味。“室友”是个20多岁的阿拉伯男人,因为随身携带30克大麻,又被搜出100欧元的现金,从而被判定是毒品交易,囚禁72小时。

“你为什么在这儿?”那人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