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或者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
落寞似野外沃土中的荆棘疯狂生长,一遍遍吞噬者他千仓百孔的心。
可是他不再也不敢埋怨,他只能用对家人的恭顺和对外人的冷情来弥补自己的过错和麻木自己的心灵。
只有在间或闲暇的须臾他才会想起曾经有个耳朵上有颗红痣的女孩给了他温柔一吻。
流年似水,看不透红尘中镜花水月;往事如烟,挥不去岁月荏苒过往;待得繁华落尽,只余回忆。
妍默来到昆明半个月了,刚好久未出现的瑟瑟联系上她,她卖了北京的小两房,将旺旺垫付的钱存到银行卡上寄给他,将Arthur买的镯子寄给他,带着好好来到了这里。
北京的梦做了一个又一个,故事演绎了一本又一本,就让她再当一次逃兵,最后一次好不好,她保证安安静静,只求一个在宁静中守候。
也许熊小红是对的,在旺旺将依恋变成迷恋之前,在Arthur将责任变成习惯前,她离开,一切都会好起来。
QQ上瑟瑟从未有回复的头像一闪一闪:“妍默,我想走出来了。”
于是妍默带着好好来到昆明。
瑟瑟是她人生中弥足珍贵的朋友,是她灰色的世界里不多的色彩。
小时候妍默逃离了家乡,从小学到高中她离家越来越远,却总是无法摆脱煞星、劳改犯的女儿这样的称呼,所以即使到了北京妍默依旧下意识排斥和人接触,她总是远远地看着他们笑,礼貌而疏离。
所有的同学在习惯她的不言不语后也就放弃和她套近乎,只有瑟瑟总是不管不顾的跟着她:“我知道你只是不喜欢说话,刚好我喜欢说啊,我们互补,绝配!”“我很好色,所以大家叫我瑟瑟。”“我看上你的美色了,小美女,从了本大爷如何,本大爷包你吃麻辣烫、小火锅,外加一瓶可口可乐?”
朋友就是即使把你看透了,还能喜欢你的人。
曾经那个朝气精灵的女孩怎么会将自己弄得焦头土面,苍白的像暗无天日的地底下一抹幽灵:“我害怕见到人。每个月最多出去一两次。”
所以整个屋子门户紧闭,满屋子都是泡面的味道;所以她毫无血色,几乎白得几近透明。妍默心疼。
两个相离近六载的人没有因为时间磨灭了友谊的强度,反而彼此更加惺惺相惜。深夜里彼此倾吐着自己的故事。
“一个是我高中时期的闺蜜,一个是我少年时期的哥们,他们两个在一起了,我祝福啊。可是为什么啊,就为了我爸爸手上两个公务员的名额,一个躺在我爸爸的床上,一个躺在我床上,呵呵。”瑟瑟至今能清楚的记起那日在酒店她反抗无门的绝望“都是我,为什么要带他们回家,要不是我,妈妈就不会那样决绝,我看着他们两个死在火里,全身淋满汽油,周遭的人都在害怕的尖叫,妈妈该有多痛,妍默,我也痛,现在都痛。妍默,我后悔了,后悔交什么狗屁朋友,是我杀了我的父母。”瑟瑟哭倒在妍默的怀里,时间没有能淡化那场火给她的冲击,反而在她脆弱的神经中撒油烧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