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1 / 2)

[4] 会稽:今浙江绍兴。

[5]伯渎港位于今江苏省无锡市通太湖处。相传太伯奔吴,建都于太伯城(今无锡东南。又,太伯定居吴地后,历经仲雍、寿梦、诸樊三迁,这才将都城移到今苏州一带)时开挖,后人称泰(太)伯渎,实为中国最早的人工运河。唐朝元和八年(813年)复加修浚,东连蠡湖(太湖的一部分)。

[6]胥溪:又名堰渎,位于今江苏省高淳县境。东起宜兴,经溧阳、高淳入水阳江,出芜湖通长江,是连接太湖与长江的一条水运通道。胥溪的开凿,最初仍然是出于运兵载粮的军事目的,但收到了水利之效。古代安徽宣歙一带的山水,由于缺少一条河道泄入太湖,山洪暴发,往往泛滥成灾。胥溪开凿后,起了泄洪、防洪的作用。唐代以来,又在河上建起五条堤堰,据《江南通志》说,五堰的名称为:银林堰、分水堰、苦李堰、何家堰和余家堰,以节制山水,使之缓缓流入太湖。明朝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进行较大规模修浚,并建石闸启闭。永乐初(1403年),又改闸为坝。正统六年(1441年),坝决,又重筑。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在坝东十里许更筑一坝。自此,胥溪不再全线通航。

[7]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孙子兵法》中,有《吴问》一篇,记载了吴王阖闾与将军孙武讨论晋国6个执政贵族谁将最后取得晋国政权的问题。孙武从晋国之贵族田制的宽狭、赋税的轻重、统治者对人民的态度等方面推论他们未来的成败。吴王对孙武的分析连连称善,最后得出结论说:“王者之道,□□厚爱其民者也。”认为民心向背直接关系国家的安危和政权的稳固与否,是以采取了种种措施收揽民心。

[8]屈驾桥也是苏州著名古桥,与都亭桥建桥时间接近、所处位置也相近。后来改称承天寺东桥,到了明代,又叫阙家桥。明正德《姑苏志》“桥梁上”云:“承天寺东桥,相传吴王屈驾于此,名屈驾桥,今名阙家桥。”清朝时,改称接驾桥,传说是康熙抑或乾隆皇帝南巡到苏州,当地官员在此接驾,即今人民路与东中市交叉路口之接驾桥。

[9]根据专诸要求,阖闾将专诸安葬在太伯(吴国开国君主)王坟旁。今鸿山东岭仍有“专诸墓”存。另外,江苏无锡大娄巷有“专诸塔”,是阖闾替专诸安葬的优礼墓,塔是一座喇叭形的小塔,旧时城内居民时常前往焚香祭奠,1966年被拆除。邑人秦颂硕曾写《专诸塔》一诗云:“一剑酬恩拓霸图,可怜花草故宫芜。瓣香侠骨留残塔,片土居然尚属吴。”因专诸曾在五湖(太湖)边学烧鱼之术,后人将其奉为“厨师之祖”。今苏杭一带的名菜“糖醋鱼”乃“糖醋黄河鲤”的简称或俗呼,就是“全炙鱼”(有称“全鱼炙”者)的传承及代表,而它的发明者正是教专诸做鱼的人——五湖公(又称太湖公、太和公)。苏州城西部有专诸巷,是一条紧挨内城河和城墙的巷子,南通金门,北达阊门。相传因为专诸墓在此,故得名。其后专诸巷一带逐渐发展成玉雕行业集中之地,故专诸巷的名字也被讹传为“穿珠巷”。

[10]上卿:古代官名。春秋时,周朝及诸侯国都有卿,是高级长官,分为上、中、下三级,即上卿、中卿、下卿。战国时作为爵位的称谓,一般授予劳苦功高的大臣或贵族。相当于丞相(宰相)的位置。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

记得他与妻子初识,也是在河边,也是这样一个深秋薄雾的清晨,水面莲花凋零,红衣尽卸,篱边菊花半开,呈现出灿烂的金黄之色,家乡鲈鱼正美。恍惚中,有女子声音在轻柔歌唱,缓慢,绵长,诉说着初遇与欢喜,又悲泣着离别与苦难,哀愁。他们有过欢笑,更多的还是宿命所赋予永恒的焦虑。它们束缚、缠绕、轮回,始终徜徉在四周。

五湖风平浪静,外间却是大事不断。很快传来了吴太子庆忌遇刺的消息,且如计然所料,刺客正是要离。

原来吴王阖闾虽然顺利登基,控制了吴国局势,但吴王僚尚有三股残余势力,其中对阖闾威胁最大者,便是人在卫国的太子庆忌。

庆忌有吴国太子之名,拥有吴王合法继承人的身份,兼之其人外出时领有重兵,手中军事力量不容小觑。庆忌逃到卫国后,便加紧操练军马,预备择日杀回吴国,为父亲报仇雪恨,再从阖闾手中夺回王位。

除了预备诉诸武力之外,庆忌还派使者急赴晋国,想请人在晋国的季札主持公道。不料阖闾抢先一步,亦早派使者赶到晋都,表示愿意让位给季札,请季子速回吴国主持大局。

到了这个时候,季札还能有什么话说?吴国内讧的一切根源都在他身上!他只能再度避让,承认了阖闾的合法性,并劝庆忌听天由命,安心做个寓居他国的贵公子,不要再与阖闾争夺王位。

庆忌得报后大怒,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更何况我父王是一国之君。我庆忌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阖闾听闻后,本想亲自领兵征讨卫国,消除庆忌这一隐患。伍子胥却不同意,认为吴国精兵尽在庆忌、掩余、烛庸三人之手,吴国国内兵马不足,一两年之间,难以兴师远伐。要除掉庆忌,最好的办法,就是派刺客行刺。为此,伍子胥特意向阖闾引荐了要离。

阖闾大为惊异,道:“要离不是已经世袭了市吏一职吗?”伍子胥道:“要离是最合适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