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完结(2 / 2)

不嫁豪门[重生] 童画 15424 字 3个月前

自从那件事情发生后的第三个月,林家就把林菱送出了国。

林菱放弃了在蓉大念经管系的专业,转而去了美国一所大学念了摄影专业,每天就和世界各地肤色不同的同学们举着相机一有空就到处跑到处去取景。

短短一年不见,林菱不仅在外貌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连性格上也彻底改变了很多。

她虽然晒黑了不少,但眼神却坚强了不少,以往那头飘逸的长发剪成了利落的短发,举手投足之间有了一抹成熟的味道。

之晴一开始见到林菱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

只不过短短一年不见而已,林菱像是脱胎换骨了那样,整个人开朗乐观了不少,一见面就给她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再加两个热烈的贴脸吻。

当时傅砚知在她身边,面对林菱过分热情的举动,英挺的眉毛都暗暗地皱了好几次。

“好了,快别拍照片了,”林圣光笑嘻嘻地敲了敲妹妹的脑袋,“你先让小贾给之晴化妆,等下傅砚知来了要是看到自已的未婚妻还没有装备好,心里会不知道会有多憋屈,为了这一天,他可是等了很久。”

“圣光姐,”之晴脸色羞红地叫了一声,心里一想到傅砚知就像喝了蜜那样甜蜜。

她不是不知道傅砚知的隐忍,有好几次单独在一起在他的公寓里差点就擦枪走火,其实他们交往了快2年了,她真的一点都不在意突破最后一道防线,因为她很爱傅砚知。

可傅砚知每次到了关键时候就硬生生地忍住了,有一次问为什么的时候他说想给她一个有实质性的承若。

于是就有了这次的订婚宴。

“啧啧,”林菱转着眼睛看了看之晴,又看了看林圣光,笑得就像一只狐狸那样狡黠,“咳咳,真是难为我们傅大律师了,忍了这么久! ”

“嗷,我差点忘记了我还没有化妆,”之晴听到林家两姐妹的打趣,干脆选择开始一个听不到的模式,她面露含羞,自顾自地坐在梳妆台前。

这时一直把自已当成隐形人的化妆师小贾这才慢慢地走了上前,打开化妆包。

“小贾,今天我们家的大美女你随便画,”林菱调皮地开玩笑,“就算化成猪头那也是最美的猪头! ”

“怎么说话地?” 林圣光很有长姐风范地敲了敲林菱的脑袋,“小贾的化妆技术可是我们蓉城数一数二的,我可是拜托她了好几次人家才答应下来地”。

原本的目的是为了还一下傅砚知的人情,不过越是跟之晴接触,林圣光就越喜欢她,最后委托小贾化妆这件事情变成了她真心想要为之晴做一些贴心的事情。

小贾是蓉城豪门圈内比较有名气的化妆师,一般那些豪门太太,千金小姐出门参加宴会,或者在家弄了生日趴,甚至订婚结婚啦,都会纷纷找上门,今年又是结婚的一个大年,导致小贾的档期常常变得忙不开交,有时候连喝一口水的功夫都没有。

因为小贾有一双神奇的手,能把猪头化成大美女。

有一次某企业小开婚后第二天就闹出了一个笑话,他嫌弃自已新婚的老婆不化妆实在太丑了继而接受不了要求离婚,而恰恰新娘以前每次去约会丈夫的时候就是请小贾化的妆,因此,小贾那种出神入化的化妆本领瞬间在整个豪门圈内传开了。

“郁小姐,你真的长得好漂亮,”过了一会儿,小贾用刷子给之晴上了一层轻薄的蜜粉后不由地感叹,“在你身上我完全用不上我的化妆技能了。”

肤色足够白皙,有一双异常美丽的眼睛根本就不用再画蛇添足地添双眼皮,鼻子足够挺翘完全可以不用阴影粉,眼睫毛就像小扇子那样浓密压低儿就用不着假睫毛,尤其是她的唇色粉嫩粉嫩的,比迪奥那款粉嫩花漾唇膏更加具有诱惑力。

“我觉得今天的自已比以往更好看了,”之晴看着镜子里的自已,满意地对化妆师小贾说,“谢谢你把我化得这么美丽! ”

小贾顿时感到了受宠若惊,连忙摆摆手谦虚着:“郁小姐,你太客气了,都是你长得天生丽质,我今天真没有出几分力气。”

一边化成狂热粉丝的林菱双手托着下巴睁大了眼睛叫着:“之晴,你今天好漂亮啊! ”

林圣光也附和:“对,之晴,我觉得你今天也好美,本来你就长得美,今天就更美了! ”

这时房门传来笃笃笃的声音,之晴喊了一声“进来”。

林菱她们顺着视线看到了霍氏的总裁霍时远仪表堂堂地站在了门口,手捧着一个长盒子,起初林菱呆住了,后来林圣光拉了拉她的手腕,于是回过神的林菱就默默地走了出去。

最后一个离开的是小贾,走的时候还贴心地合上了门,她并不是一个情商很低的女人,很早以前就从小道消息中听说了一个八卦,说霍氏集团的总裁喜欢上一个家世平凡的女孩子,为此还拒绝了博美集团的联姻,不过不巧地是那女孩是傅砚知的女朋友。

她又不是傻瓜,刚才一眼看到门外的霍时远就立刻联想起了以前听来的那些小道消息。

蓉城这个豪门圈内谁不知道傅砚知,精英男人中的精英,长得不仅丰神俊朗,关键是他还洁身自好地很,以前是典型的君子柳下惠现在自从有了女朋友后更是把君子这一风范贯彻地厉害。

见到任何年轻的女性友人,傅砚知就会和他们隔几步之遥,不会过分疏远也不会太近距离接触,俨然一副洁身自好的好男人形象。

林菱她们于是就悄悄地走了出去,站在了门外面就像一个个尽责的守门神那样。

忽然间楼梯口传来了一阵欢快的脚步声,林菱一瞥眼就看到了从楼梯上走上来的傅砚知,身后跟着他的助理兼好友林远,还有好哥们林昇,易北川。

在三个不同类型的大帅哥的烘托之下,傅砚知丝毫没有掩盖住自已的光芒,手捧着一束玫瑰花,身穿一身笔挺的白色西装,风度翩翩又玉树临风,俊美得就像一位从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王子!

“咳,”傅砚知今天的心情十分不错,整张五官都散发着俊美柔和的光芒,嘴角上扬,尤其是他的眼睛就像海洋般深邃,握成拳头的手放在了嘴巴似乎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之晴还在里面吗?”

林菱差点就要脱口而出,好在林圣光撞了撞她的手臂。

“霍时远来了。”

“噢,”听到这个答案,傅砚知似乎明白了,于是他带着身后的几个好哥们,悄悄地站在了距离房门还有一段距离的走廊边。

隔了几秒,林菱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独自走到傅砚知的面前伸出了手:“红包拿来! ”

傅砚知愣了愣,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

林圣光扑哧一声笑出了声音:“本来林菱想要在房间里堵着不给你们开门讨红包要,现在霍时远来了,突然打破了她的计划所以……”

傅砚知明白了过来,他身后的三个好友也明白了过来。

林远刷地一下拿出了几个厚厚的红包分别交到了林菱,林圣光以及小贾的手上。

而卧室内

霍时远目光有些黯淡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女孩,她穿着一条洁白的鱼尾连衣裙,勾勒出盈盈一握的小楚腰,亭亭玉立又风姿动人,美得就像油画中走出来的天使。

“之晴,你今天真美,”最终他还是垂下了眼眸,看着手上捧着的长盒子,嘴角扬起略微苦涩地赞美,内心深处却若有若无地被蛰痛了一下。

“谢谢,”之晴的目光像是被霍时远手里的长盒子给吸引住了,她笑意盈盈地走到了他眼前,“这是送给我的礼物吗?”

霍时远垂下了眼睑,扬起了嘴角一抹苦涩的微笑,心里涌而出的感情就像潮水般泛滥那样汹涌不堪。

过了一会儿,他控制住即将崩溃的感情,努力微笑着点点把手中的长礼盒交到了之晴的手中。

“我能打开吗?” 之晴询问着他的意见。

“当然可以。” 霍时远肯定地颔首,看着之晴十指纤细地打开了盒子上面的蝴蝶结,掀开了盒子,顿时一双巧夺天工的水晶鞋展现在了她的眼前。

她摸了摸上面晶莹剔透的水晶,恍恍惚惚之中想了起来,上辈子的她曾经跟霍时远开玩笑说,下个生日想要一双水晶鞋,就像童话故事里灰姑娘脚上所穿的水晶鞋那样,当时的霍时远不以为然,拍着她的脑袋还笑她有一颗少女心。

“这是以前想要送给你的生日礼物,”霍时远出声解释,“就是一直没有时间把这份礼物送出去。”

之晴轻轻地嗯了一声,自从那天在德远商贸大厦遇见后,她跟他就再也没有单独见过面,有时候就算凑巧遇见了也仅仅只是点头之交。

相比较前世,这辈子的霍时远多了几分人情味,林家在发生了林菱那样的事情后,博美集团的股票瞬间跌落谷底,很多人都暗戳戳地踩上了一脚,但霍家却没有,虽然没有做到雪中送炭但也没有落井下石,仍然保持着跟林家要传出姻亲的关系。

事实证明,林家只要有林昇跟林圣光这个两个商业奇才在,短短半年,就把跌落在谷底的博美集团彻底里里外外地整合了一番,股票再次恢复到以往鼎盛的时期。

有了上辈子记忆的霍时远在商场上就像开了挂那样厉害,以前困恼他的资金以及市场问题这辈子完全不存在,霍氏集团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俨然成为了国内首屈一指的大企业之一,霍时远本人更是众多未婚女孩们心目中的钻石王老五之一。

“你……”

“你……”

之晴跟霍时远同时开口,一时间都愣住了,彼此间相互看了对方一眼。

“咳,”霍时远为了缓解尴尬,轻轻地咳嗽了几声,他走上前,在之晴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慢慢地抱住了她。

“订婚快乐! ” 他在她耳边声线黯哑地说道,虽然听起来还有一些莫名其妙地失落。

等到之晴反映过来的时候,条件反射性地想要推开的时候可一听到这句祝贺的语言立刻就不动了,默默地让霍时远继续抱着她。

她不是不了解霍时远,当他说出那样祝贺的话来,这就说明他对以前的感情已经做到放下的地步。

“还有,”霍时远继续在她的耳边说,“作为给你的订婚礼物,我想告诉你一个有关傅砚知的秘密。”

之晴的心跳声忽然间加快了。

“上辈子你19岁时发生的那场火灾,是傅砚知最先冲进了火宅现场,”霍时远低声缓慢地说,同时放开了之晴,转身背对着她,“当我冲进火场的时候,只不过是从他手中接过了你,抱歉,之晴,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我都太自私了! ”

可他没有说的是,傅砚知是一个十分坦荡荡的君子,知道他跟之晴两人是情侣关系,主动退出并且希望他能够隐瞒他这次的救人,为的就是不想要之晴知道后承担过多的心里压力。

后来霍时远才明白,那次的火灾对之晴来说却产生了重要影响,新婚之夜,之晴向他表白爱意的时候就说出了她是在那次火灾之后才彻底爱上他的,当时的他心高气傲根本就没有仔细思考她的话。

后来重生之后,他才明白原来人与人的缘分就像天生注定了一样,上辈子的错过不代表这辈子的错过,傅砚知跟郁之晴他们之间的姻缘也许就是上天注定,即使这辈子的之晴在没有经历火灾,亲人失去之痛,平平淡淡之中爱上了傅砚知,不正是冥冥之中自有注定吗?

所以,长久以往骚动的那颗心这才逐渐地放平了心跳,所以,他现在才能如此平静地站在之晴面前对她说“订婚快乐! ”

推开门的一霎那间,霍时远看到了等在门外的傅砚知,手捧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粉色玫瑰花,脱去了以往穿着的黑色外套,穿上了白色笔挺的西装,俊美地如同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白马王子那样。

“之晴是个好女孩,”走到傅砚知的身边,霍时远低声地说,“好好待她! ”

“另外,订婚快乐! ” 霍时远又补充了一句。

“我会的,”傅砚知郑重地答应了下来,视线看着走到楼梯口那道格外寂寥的身影,忽然朝着他声线拉高,“另外,谢谢! ”

在这个圈子里他不是不知道霍时远的脾性,跟林昇一样是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虽然没有像林昇换女朋友换地那么勤快,不过霍时远以前在英国留学地那段日子是5年换5个女朋友,只不过最近回蓉城这一两年霍时远却像是变了一个人那样,洁身自好地很好,已经有两年没有交往过一个女朋友,平时跟女性接触也保持适当的距离,很多人都在传霍时远会不会变成第二个傅砚知。

只有傅砚知才知道霍时远的改变,不过就是为了引起一个心爱的女孩注意。虽然最后仍旧得不偿失,但付出了也算是对得起这段明恋的感情。

很快,傅砚知就被一群损友起哄着推进了之晴的卧室,目光一眼就锁定了美丽明媚的未婚妻,手捧着玫瑰花,单膝下跪:“之晴,生日快乐,这是我从给你的20岁生日礼物。”

之晴含笑着接过了傅砚知手中的那束玫瑰花,低头一看就发现中间一朵开得娇艳欲滴的花朵上套着一枚三克拉的钻石戒指,闪着熠熠光芒,相映在粉色玫瑰花里显得格外地耀眼,以及醒目。

傅砚知深情款款地从玫瑰花中拿起那枚钻石戒指,举着它:“没法用语言用描述我此刻的激动,之晴,做我一辈子的傅太太,好吗?”

之晴本来就沉醉在刚才对傅砚知的感动之中,想也没想地伸出了手,傅砚知眉眼含笑地替她戴上了钻戒,并且在她的手背上轻轻地印上了一吻。

“傅砚知,”之晴拉了一把刚上任的未婚夫起来,不顾亲朋好友在场,彻底抒发了内心最深的感动,“我突然想起了一件很重的事情,那就是我忘记跟你说三个字。”

虽然我们上辈子彼此错过了,不过好在还有这辈子来弥补,谢谢你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选择爱上我。

傅砚知的目光一下子幽暗了下来,闪着某种莫名炽热的光芒。

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热情美丽的未婚妻一把搂住了他的脖子,粉嫩的嘴唇吐气如兰地在他的耳边:““我爱你。”

“我也爱你! ” 傅砚知与她十指紧扣,温暖地回应。

第73章

外面在下雨。

雨点打在了玻璃窗外, 发出了淅沥沥的声音。

工读生小何呆呆地看着外面淅沥沥的大雨, 明明刚才还是一个阳光灿烂的艳阳天,怎么说变就变, 忽然就下起了倾盆大雨。

很多没有带伞的路人只好一路狂奔,路过近处的药店,便利店的时候,有些停了下来走进来多于,有些则买了一把雨伞。

原本像这种炎热的天气,便利店的生意一向冷冷清清, 没想到突然的大雨让便利店的生意一下子火热了起来。

今天是她一个人上班,和她同期的一个工读生不巧下午有事,所以忙起来的时候, 小何就像一只陀螺那样来来回回地在店里走来走去, 忙着给躲雨的客人拿叠放在高处的雨伞,谁都没有想到一直积压在高处的雨具今天会变得这么受欢迎。

送走一对年轻的母子,小何看着安静又堆货满满的便利店,无声地舒了一口气。

刚才来了一拨前来买雨伞的客人,光是应付他们的购物需求, 小何逐渐变得有些精神透支,疲惫不堪。

她接了一份送牛奶的工作, 每天需要凌晨5点起来。

然后挨家挨户送完牛奶后,趁着早上没有课还有三四个小时空闲就会急冲冲地赶到景观大道那边的别墅区给一户有钱家庭的孩子做数学家教,因为她这次高考数□□气好考了满分,所以去应聘当家教时很受那些家长们的喜欢。

家教完后, 她才赶到现在所在的便利店打工,一天超过10小时的连续打工,让她的身体逐渐负担不起。

小何今年才17岁,是从偏远的农村考上蓉大的,所付出的努力要比一般的孩子要来得多,每天一放学做完农活后才坐在小小的圆桌上开始挑灯夜读,差点熬坏她的那双眼睛,可是贫困的家庭让她又不能近视。

近视佩戴眼镜需要花钱,而且她本来就长得有些土里土气,戴着一副丑丑的框架眼镜那更影响原本不好看的外貌。

蓉大,是她梦寐以求的大学。

当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她的眼泪刷地一下子落了下来。

可是家境贫困的她却又不得不面临一个残酷的现实,父母根本就不允许她读大学,因为学费的昂贵让贫困的家庭承担不起,为此她不知道偷偷地哭过多少次,极力恳求着父母只要让她读大学,学费生活费她会自已去赚。

可是父母仍旧不同意,家里还有弟弟妹妹要养根本就负担不起她的学费,其实能够读到高中已经是父母对她最大的让步。

其实她都知道,一直都知道在落后的小山村里重男轻女的思想一直都存在着,如果她是男孩的话家里砸锅卖铁都会让她读大学,可她是个女孩!

难道就因为是女孩所以她就得一辈子待在山村里做一辈子做不完的农活,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想要出去想要去大城市,也想要追逐自已的梦想。

她求了好久好久,每天都跪在爸妈的面前让她去读大学,还保证每年都会寄点生活费给弟弟妹妹们。

最终,她那对朴实善良的爸妈妥协了下来,买了家里唯一一头耕地的牛,然后东拼西凑地向亲朋好友借了一些钱,给她凑足了一学期的学费让她去追逐了所谓的大学梦。

小何一想起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以及本就贫困家庭所作出的妥协以及牺牲,她的心房忽然间充满了干劲,原本疲劳的身体刹那间又满血复活了,拿着凳子站在了上面,望着架子上面摆放着那些雨伞,她踮起了脚尖,可是怎么伸手却怎么都够不着。

“小心。”

有一道清冷又低沉好听的声音缓慢地传到了小何的耳朵里,她恍惚了神思身体一斜就要朝后倒下来的时候,一双有力的手托住了她的背脊。

小何的心跳声宛如一只奔跑着的小鹿,噗通噗通地跳动着。

她从未看到过如此清冷又俊美的男人,白衬衫,黑西装,手拿着公文包,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位社会精英,而且还是精英中的精英,周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进的冷峻气势。

虽然她今年才到蓉城来上大学,但有关蓉城的那些事情她知道地不少,眼前这个男人不就是砚山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的傅砚知,《丽秀》杂志上常常出现的青年才俊,那是一本都市女性杂志,有讲八卦的,有讲美容的,但更多讲的是本城那些未婚又有才华的男人,其中要属傅砚知上榜的机率最多,导致很多女大学生对傅砚知个名字如雷贯耳,身处这种大环境之下的小何也一样,或多或少听到过傅砚知的大名。

可当真人出现在小何面前时,小何觉得杂志上那些赞美的他的话都不及真人的十分之一。

“你好,”傅砚知礼貌地朝着工读生小何微微地颔首,指着上面架子上的那些雨具,“我想要买下所有的雨伞。”

小何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傅砚知轻轻地咳嗽了一声,似乎感觉到自已的这个举动有些让人匪夷所思,何况外面还下着大雨,于是他鲜有耐心地解释:“等我走后,你可以继续卖这些雨伞给那些躲雨的路人们,至于那些钱就当做是你的劳动成果以及封口费。”

小何不明白地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俊美的男人一眼,可是她没有选择多嘴地去问。

就在这时,玻璃门“哐当”一声被人推开了。

来人是一位十分漂亮的女孩子,明眸皓齿,灿若星辰,或许是外面的雨下得很大,女孩身上穿着那条粉蓝色的裙子有几处水渍。

她一手拿着雨伞,而另外一手则抱着一个天蓝色的便当盒,不用想也知道这个便当盒对她来说很重要。

她的视线看向了小何还有……傅砚知,停顿了几秒后,就开口询问:“你好,请问能不能借用一下微波炉?”

“可以的,”小何下意识地答应了下来,对方长得太过于漂亮了,光是看她的脸小何觉得什么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口了。

美丽的女孩像是舒了一口气,轻轻地拍了拍胸脯,径自走到微波炉面前,慢吞吞地把怀里的便当盒放进了微波炉里面,调好了时间按下了按钮。

“这是给你男朋友的爱心便当吗?” 小何一看女孩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就忍不住好奇地猜测。

女孩先是愣了一会儿,然后低着头,纤细白皙的手指绞着衣角害羞地点点头。

“我觉得你长得这么漂亮,你男朋友肯定是又英俊又专情,”忽然之间,小何羡慕起了眼前这个美丽的女孩,真诚地感叹。

因为家境的原因,她的性格一向偏向冷淡,不敢交朋友,和班上的同学仅仅只是点头之交,即使跟室友相处也是比一般同学多了几分同寝室的感情,可面对眼前这个美丽害羞又无害的女孩,小何不知道为什么却有了一种想要倾诉交谈的欲望。

或许是她平时的生活太过于寂寞了吧,小何正暗暗地在心里想着时,就听到女孩甜蜜地回答:“对啊,我男朋友长得很好看! ”

不远处站在货架上挑选方便面的傅砚知忽然一转身,架子上面那些叠放着几盒□□方便于是在外力的袭击之下“噼里啪啦”地从货架上掉落了下来。

碰的一声又一声,在这空荡的便利店里响了起来,夹杂着外面淅沥沥的雨声,别有一番不一样的味道。

反映过来的傅砚知立刻蹲下来开始捡那些掉落在地板上的方便面,小何跟那女孩也走了过来,一起捡着一盒又一盒的方便面。

过了好一会儿,傅砚知跟那女孩的手同时握住了那盒方便面,可是很快他们交缠在一起的手像是触电了那样迅速放开了。

蹲在旁边的小何一抬起头就看到了他眼底深处隐含着的情愫,那是一种潜藏很深的感情,只不过两三秒的时间停顿但又很快地恢复如初,凭着女人特有的感觉她瞬间明白了过来。

原来是这样啊……

就在她悄悄转身离开的时候,听到了傅砚知清冷低沉的声音宛如流水般宣泄了出来,蕴含着某种压抑的感情:“之晴,你喜欢他吗?”

那个叫之晴的女孩虽然没有回答,可小何却看到她不由自主地点头。

等到他们站起来走到门外的时候,外面下着大雨越来越大了。

淅沥沥的雨点落在了水泥地板上,有几个地势比较低的地方积起了不少的小水洼,溅起了一朵朵的小水花。

“好大的雨啊,” 美丽的女孩望着不断滴落的雨点发出了一声的感叹,“也不知道时远哥哥有没有吃晚饭了,哎,最近他工作好忙啊?”

那种语气中特有的亲昵,以及担忧,分明就像一个刚刚坠入爱河的女孩那样,即便是担忧的语气那也是甜甜蜜蜜的。

“对了,傅先生,你等下怎么回去,有带伞吗?” 女孩看到旁边站着的年轻男人两手空空,不免好奇又关心地问道。

一直竖起耳朵听的小何看到了不远处站得腰板笔直的男人却无意识地身体弯了弯,然后她看着他慢慢地移动着脚步朝着她走来,神色平淡,语气更为平淡地询问:“我想买一把雨伞,还有吗?”

小何听了猛烈地摇头:“没有雨伞了,卖完了! ”

傅砚知这才露出了一丝丝的微笑,转身告诉那女孩说店里已经卖完了雨伞。

女孩弯着头微微地思考了一会儿,就把手里的雨伞递给了傅砚知:“傅先生,那这把伞送给你,等下我让时远哥哥来接我。”

“好,”傅砚知从薄唇中吐出一个字,然后他撑起了雨伞走向了外面,慢慢地整个人融合在夜色之中。

没过半个小时,店门口就行驶过来一辆黑色的轿车,从中走出了一个仪表堂堂的年轻男人,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接走了门口一直站着的女孩。

刚刚发生的这一幕在小何心底没有留下什么影响,如果硬是要有,那也只是溅起了一点点涟漪。

等到9点半的时候,小何清算了一下今天的收银,锁上便利店的门,撑起伞打算回宿舍的时候,她在不经意间看向了门口那颗法国梧桐树,不看还好,一看却吓了一跳。

豌豆大小的雨点从暗淡的夜空落了下来,落在了树上,也落在了站在梧桐树面前的男人身上,黑色的西装被雨点浸透,黑色的发丝上面的雨点顺着清俊的脸颊慢慢地往下落,一滴又一滴,然而他那双修长漂亮的手却握着一把白底碎花的雨伞。

即便在大雨磅礴之下,他仍旧站得背脊笔直,目光看向了远方,眼底深处却有着若有若无的哀伤。

这一幕看在小何的眼里,却极其震动地,同时溅起了内心深处那一抹不轻易动摇的涟漪。

小何以为这样的男人她第二次肯定不会再接触了,因为两人之间的距离实在是相差地甚远,可是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奇怪。

七月的最后一天,距离便利店只有几步之遥的一家名叫川蜀的火锅店忽然间着火了,火苗顺势地沿着周围蔓延了过来,火势越来越大,渲染了半个漆黑的夜空。

她看到很多人都从屋内跑了出来,有些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换衣服,穿着睡衣拖鞋急急忙忙地跑了出来,包括她也一样,被另一个工读生攥着手跑到外面的时候甚至弄丢了一只鞋,等到她想要重新回去再找那只鞋的时候,却看到了漫天的火苗像是一条条火蛇那样侵蚀着白墙红瓦的屋子。

“好端端地怎么会发生火灾啊?”

“噢,听说是那个火锅店的老板在给过世的妻子烧东西,然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发生了火灾。”

“这老板也真是的,烧东西不可以去空旷点的地方去烧吗,现在引起这么大的火灾也不知道他心里悔成什么样子?”

“我还听说,他女儿就在店里面! ”

“噢,你说火锅店老板的女儿,那真是太可惜了,老板的女儿长得可漂亮了,笑起来还有一个甜甜的酒窝。”

“对,老板的女儿叫之晴,跟我女儿还同名了一个字,真是可怜见地! ”

……

周围的一群人聚在一起,看着半个夜空中越来越大的火势,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相互说着八卦。

反正被烧的又不是自已的财产,他们没什么可以表示出愤怒伤心后悔的情绪。

小何默默地听着同行们的谈论,却没有发表任何一句话,可一听到前几天那个熟悉的名字,她的脑袋还没有做出任何思考的时候,脚步却朝着不远处那处火势最严重的火锅店走去,虽然她知道自已或许帮不上忙,可莫名的就是想要去出事的那个地方看看。

消防车还没有来。

那家叫川蜀的火锅店门口早已聚集了不少的人,小何看到了火锅店的老板一脸的憔悴,眼神焦灼,神色慌张,几次想要冲进去可却被身边的人给拉住了。

“放开我,”那个高大黝黑的中年男人痛苦地叫着,眼神一直看着火势吞噬地火锅店,“之晴,我的女儿,我的女儿还在里面……”

“老郁,”拉住火锅店老板的一位40几岁的男人拼命地抱着对方健壮的身板,大喊:“我知道你现在说什么都听不进去,可里面太危险了,我们等到消防员来好不好?”

“之晴……”火锅店老板一声又一声痛苦地喊着,“老陈,你放开我,我要去救我女儿! ”

就在这两个中年男人争执不下的时候,有一个快速矫健的身影宛如猎豹般毫不犹豫地冲进了火灾现场。

小何心里腾地震惊了。

火锅店老板也一样,呆呆地看着那一道身影冲进了火势最为严重的屋内,也包括了那位拉着老板的友人。

他们脸上都挂着不可思议的表情,只有小何知道,那男人真是爱惨了那女孩。

原来这世界上真有一种感情是凌驾在生命之上,相濡以沫不如生死相随! 因为这种感情世间少有所以才显得如此珍贵。

小何觉得眼眶有些湿润,目光一直盯着那火势严重的火锅店,过了好一会儿,那道清俊的身影还是没有出来,她的心里泛起了一个隐忍的痛苦。

这时,消防车的声音响了起来,在这火灾夜里唱响了一曲英勇之歌,几个身穿消防服的男人们从车上走了下来。

以此同时,一辆流水线条优美的黑色跑车倏地行驶而来,漂亮地来个一个转弯停靠了店门口,一个相貌堂堂的年轻男人从中走了下来,他疾步跑到了火锅店老板面前,眉宇焦灼不安:“之晴,之晴在哪里,她是不是还在里面?”

火锅店老板艰难地点点头。

小何的记忆很好,她看着那位相貌堂堂的男人,思绪恍恍惚惚之中想了起来这位才是被困在困在里面那女孩的正牌男朋友,心里难免一沉。

霍时远在消防员的帮助下快速地穿上了消防服,然后毅然地走进了火场,火锅店的老板也一样。

过了几分钟,小何觉得这几分钟就像倒数几分钟的高考时间那样让人煎熬,她眼前忽然一亮,那个清俊的身影抱着一个女孩慢慢地走了出来,不过一看到前面而来的男朋友以及爸爸,他犹豫了不过几秒钟就把怀里的女孩交到了他们手中,然后目光深情地看了一眼沉睡着女孩,然后一个人默默地离开了,那道清瘦又寂寞的身影看在小何眼里不免眼眶湿润了起来。

作为隐形人的小何安静了观看了这一幕,一看到心目中的英雄离开后,她就悄悄地跟在他身后。

他看起来很不好,俊美的脸上沾染上了灰尘,下巴边有几处血迹,白色的衬衫更是变得像抹布那样残破不堪,上面被染上不少黑色的污渍,脚上那双黑色蹭亮的皮鞋已经变得肮脏不堪,可这些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的手臂,他的整一只右手手臂被火舌侵蚀地没有一处肌肤是完好无整的。

被火烧过的那些褐红色肌肤又丑陋又难看,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整只手臂看起来是那么的恐怖,以及触目惊心。

她知道那是他救人留下的痕迹。

或许是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拼搏,傅砚知觉得有些累了,就趁着夜色一个人默默地坐在了公园的石椅中,他没有看向自已受伤的手臂而是目光看向了前方夜空所照亮的一星丁点的火光,神色显得有些担忧。

跟在他后面的小何顺着他的视线看向了不远处的夜空一处的火光,心里像是被蜜蜂蛰了一下那样疼痛了起来。

小何站在他身后站了一会儿,静静地看着他的背影发呆,一看到他那只被火烧过的手臂,眉头皱了起来,然后她跑开了。

她的生活费一向很拮据,可这次小何却奢侈了一番,跑到了药店买了最好的烫伤药,绷带,还有水。

等到她捧着这些东西跑到小公园的时候,却看到傅砚知站了起来。

“你不包扎一下吗?” 小何听到自已的声音很苦涩地从喉咙深处发了出来,“还有,那个,要喝水吗?”

她问得有些小心翼翼,握在水瓶上面的手指都紧张地泛白了。

似乎等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她终于等到了他说了一声好。

小何很高兴地和手中的矿泉水递给了傅砚知。

傅砚知接了过来,拧开了瓶盖放在了干燥的嘴边慢慢地喝了起来。

或许是真的口渴了,他喝得着急了起来,唇边流淌着几丝水渍,流在了脖子上,那看起来很性感的喉结上上下下地鼓动了几下,看得小何忍不住吞咽了一下口水。

“谢谢你。”

等了好久,小何听到他黯哑的声音,礼貌又疏远地朝着她道谢。

“不用客气,”小何坐在了他隔壁的那张石椅上,鼓起了勇气像是吃了熊心豹子胆那样大胆了起来,“那个女孩是你爱的人吗,可是我觉得她应该不知道你喜欢你?”

莫名的,她就是对眼前的这个男人充满了好奇,想要知道他的情感生活,可是当话说出口的时候,小何又后悔了,这不是摆明了挖人家伤口吗,她又不像那个叫之晴的女孩那么迟钝,明明眼前摆着一份真挚的感情却看不见,可是也许这段被隐藏着的感情跟这男人隐忍的性格也有关系。

迟迟都等不到答案的小何,突然间唾弃自已了,正当她想要绞尽脑汁换个话题的时候,她听到他说:“不知道才好,如果知道了,她会对我有内疚感,我想要她开心快乐。”

小何听了忽然很想哭。

她知道自已第一次的喜欢无论再怎么努力都不会得到回报所幸就把这份感情深埋在心底。

后来她就再也没有见过傅砚知这个人,不是不想见他,而是怕自已见到了越陷越深,可又控制不住那颗跳动的心,一直悄悄地关注着傅砚知有关的事情。

直到两年后的某一天,她从朋友的口中听到傅砚知忽然在一场官司途中猝死了,只有她知道他那是过劳死,一天有18个小时扑在工作上,像一个机器人那样没日没夜地工作着,就算是再健康的体魄也会生病,而且他又那么固执根本就听不进别人的劝说,他的好朋友苏星翰曾在有一次在他住院的时候就破口大骂过他,可他仍旧我行我素地继续替人打官司,一点都听不见任何劝告。

她一直都记得在砚山事务所还没有什么名气的时候,傅砚知接下了霍氏集团的一桩经济纠纷案,光是那个案件花了他很多心血。

虽然最后是打赢了,也让砚山事务所以及傅砚知这个名字在律师界如雷贯耳,可是谁又知道傅砚知为了这次的官司付出了健康的身体,后来得了很严重的胃病。

天才也是需要努力的,任何的成就也是他们用辛勤的劳动所换来地。

那段求而不得的感情最终让那个清冷英俊的男人过早地去世了,如果人还有下辈子,她希望这个隐忍痴情的男人能够得偿所愿!

第74章

我叫傅晴晴, 乳名傅宝宝, 今年4岁半。

我出生在一个大晴天,所以爸爸就帮我取名为晴晴, 我以前年幼无知,觉得晴晴这是一个好名字,后来我才知道嘛,妈妈的名字里就有一个晴,哎,我爸爸也真是的, 总是猝不及防地来一盆狗粮。

不过我家里的很多人都喜欢叫我宝宝。

妈妈说,我是家里的小公主。

我觉得也是,我爸爸是家里最小的孩子, 在他结婚的时候, 我那些叔叔啊,舅舅啊,很多很多都结婚了,不过我最亲最亲的舅舅,就是妈妈的弟弟, 我的成熙舅舅却没有结婚,外婆说成熙舅舅是一个万年不开花的老光棍。

老光棍是什么意思我知道啦, 就是年纪大了还没有娶到老婆的男人。

我奶奶常常说我爸爸以前就是一名老光棍。如果不是我妈妈,他到现在还是一个老光棍,就像成熙舅舅那样过年了总是坐在椅子上被外公外婆批评。

可我妈妈一说他们就不批评了。

我妈妈是个超级大大美人,虽然她现在已经三十好几岁了, 可岁月却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她仍旧好漂亮。

因为我看过妈妈20岁时候的订婚照片,现在的妈妈就是比以前照片上的妈妈多了几分成熟吧。

听我外婆说,我妈妈为了生我吃了好多好多苦,打了好多好多针,还吃了很多很多难吃的药,这才辛苦地怀上了我。

我妈妈怀上我的那段时间,全家人都把她当成了一个宝贝,无论是外公外婆,还是爷爷奶奶,还是曾爷爷曾奶奶,全部小心翼翼地爱护着她,尤其是我爸爸啊,更是把她捧在手心里宠着,因为妈妈怀个宝宝比一般人更困难,更不容易。

我听爸爸说过,他其实一点都不想要孩子,只要我妈妈身体健康就行,起初我听了很生气,爸爸怎么可以不要这么可爱的我咧,╭(╯^╰)╮。

可当我一出生了,我爸爸却比任何一个人爱我,常常抱着哄我睡觉,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婴儿没啥感觉。

后来我大了一点,就知道我爸爸还是挺爱我的,每天晚上会来我房间给我讲童话故事,还总是嘱咐我说不要在跟幼稚园的小男孩说话,因为那些小男孩都是小坏蛋,会扯我的小辫子,我最讨厌别人扯我的小辫子了,所以一上了幼稚园,我不怎么理那些总是找借口跟我说话的小男孩们。

哎,这个口是心非的傲娇男人,当初还跟我妈妈说他不想要小孩子,看吧,每次管我管的比我妈妈还要严格。

不过我理解他的,因为我是他唯一的孩子嘛,我奶奶说我一出生后爸爸就去做一个什么结扎手术。

我不知道什么是结扎手术,不过我可以去问我外公,我外公这个人的心思是整个家里人中最好骗的,当然还包括我的成熙舅舅,两个人组合在一起就是一对活宝。

外公解释说爸爸做了结扎手术后就意味着我以后就没有弟弟妹妹了,可是我心里其实还是很想要一个弟弟妹妹的。

虽然我有好多好多哥哥,多的我是十个手指头数也不数过来,但他们的年纪都比大好几岁,有些个子高得跟我爸爸都差不多了,每次一见到我都会把抱着举高高,送我好多漂亮的衣服,鞋子,还有洋娃娃。

其实我很想严肃地告诉他们,我长大了,不需要洋娃娃了,也不要总是一见到我就抱着我举高高。

我想要一个和我同样年纪的小伙伴可以陪着我一起玩过家家,可惜,哥哥们的年纪都过了玩过家家的年纪了。

这就导致我异常想要一个弟弟或者妹妹,他们出生后肯定听我的话,我想要他们干嘛他们就会干嘛,如果不听我的话,我就打他们小屁屁,哼哼。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妈妈总说我是一个小公主,小淑女,怎么可以总是在哥哥们的脖子上面笑得傻乎乎地。

我哪里笑得傻乎乎了,我要是笑得傻乎乎了,那世界上就没有比我更可爱的小孩了。

妈妈说我是小公主,其实她才是名副其实的小公主,有一次妈妈从楼上下来没有穿鞋,爸爸下班看到了就拿着拖鞋给她穿鞋。

看得我这个4岁半的小公主好羡慕,因为我都穿鞋的时候都是自已动手,爸爸站在旁边一点都不帮我,哼。

不过我最崇拜,最喜欢的人还是我的爸爸妈妈啦。

我爸爸是一个超级有名的大律师,有一次我去他的事务所就看到电视里那些常常出现的漂亮哥哥姐姐们总是来我爸爸的办公室要求他帮忙,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爸爸是一个十分了不起的律师。

不过我外婆说了,男人再厉害也厉害不过女人。

那倒是真的。

我爸爸那么一个严肃的人一见到我妈妈就立刻变得和蔼和亲,听我外婆说,我妈妈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女人。

她不仅长得漂亮,还是一位蛮有名的画家,画了好多好多的画,我有一次好奇心发作了,想要认真数一数我妈妈画了多少画像,可是我用完了十个手指头都还没有数完,哎,为了我小公主的面子,想想还是算了,就不脱鞋数着小脚趾了。

我家里的客厅啊,书房啊,卧室啊,全部挂满了我妈妈画的画像,有些是风景画,有些是山水画,还有些是爸爸和我的画像,当然啊,我们一家三口的画像肯定挂在大厅中央嘛,这都不用说。

听我外婆说,爸爸每年都会替妈妈办一次画展,画展所展示的有一大部分画像就是我爸爸,我知道我爸爸长得好看,可让一群人观看我爸爸的画像那好奇怪地。

至于什么是画展,我还是小不是很明白,不过我是一个好孩子,知道不明白的时候要问人,所以有一次舅舅来我家做客的时候,我就爬上他的大腿问什么画展?

舅舅起先瞪了瞪眼睛,然后哈哈大笑地告诉我说,画展就是几幅画放在一个房间里被很多很多人观看。

我听了还是不明白,拉着舅舅就说,那妈妈画了爸爸好多画像,目的就是让大家一起观看爸爸的画像吗?

舅舅当时就愣住了,手指饶着后脑勺皱着眉头苦苦地思索了一番可是仍旧没有想到答案,于是他就悄悄地拿出了一根棒棒糖给我吃,目的就是想要我不要再问这个问题了。

我当时觉得我舅舅真的好幼稚啊,难怪他变成了老光棍,一点情商都没有,我这么可爱的小公主怎么可能为了糖果而舍弃答案咧?

可是我还没有多想,舅舅就剥了糖纸把棒棒糖塞到了我嘴巴里。

甜甜的糖果一向是我最喜欢吃的,所以我心情好地忘记再问为什么。

“哎呀,我的小宝贝,”爸爸在玄关处换鞋,一看到我坐在沙发上吃着棒棒糖就把我抱了起来。

“少吃点糖,”爸爸拍了拍我的西瓜头,“会烂牙齿! ”

好吧,为了我白白的小牙齿,我就忍痛让爸爸拿走了棒棒糖。

我抱着爸爸的脖子,想起了舅舅刚才的画展就问:“爸爸,舅舅说画展就是让很多人围在一个房间看画像,可是妈妈的画像画的都是爸爸你哎,那么多人看爸爸的画像好奇怪哦。”

“不奇怪,”爸爸笑得很温和,“因为看过画展的哥哥姐姐们会知道妈妈爱爸爸,爸爸也爱妈妈,下次放上宝宝的画像好不好?”

“好吧,那要让妈妈把我画的漂亮点, ”我立刻举起了小手,“还有,我爱爸爸妈妈! ”

“爸爸妈妈也爱你,”刚下班回来的妈妈一听到我跟爸爸的交谈,走过来高兴地吻了吻我们的脸颊回应。

作者有话要说:  正式完结,此后将不会再有番外出现,撒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