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天生不仅希望被爱,而且也希望自己可爱,或者说,希望自己是一个自然适宜被爱的家伙。他天生不仅害怕被人怨恨,而且也害怕自己可恨,或者说,害怕自己是一个自然适宜被人怨恨的家伙。他不仅希望自己受到赞美,而且也希望自己值得赞美,或者说,希望自己是一个自然适宜受到赞美的家伙,即使这家伙没受到任何人赞美。他不仅害怕受到谴责,而且也害怕自己应该受到谴责,或者说,害怕自己是一个自然适宜受到谴责的家伙,即使这家伙没受到任何人谴责。
喜欢自己值得赞美,绝非完全源自喜欢自己受到赞美。这两种情感原理,虽然它们彼此类似、相关相连,并且时常混合在一起,不过,在许多方面,它们仍然是两种明显不同而各自独立的原理。
对那些品行为我们所赞许的人,我们心里自然怀有的那种喜爱与钦佩的感觉,必然使我们倾向希望我们自己也变成是那种愉快的感觉的对象,希望我们自己也和我们最喜爱与钦佩的那些人一样的和蔼可亲与令人钦佩。好胜仿效的心理,即热切希望我们自己胜过别人的心理,根本的来源就在于我们对他人的卓越感到钦佩。但是,我们不会仅满足于我们像别人那样受到钦佩。我们至少必须相信我们自己像别人那样值得钦佩。为了获得此一满足,我们必须变成是我们自己的品行的公正旁观者。我们必须以他人的眼光看待它们,或者说,必须像他人那样看待它们。当我们以这个观点看待它们时,如果它们看起来像是我们希望看到的那样,我们便会感到快乐与满足。如果我们发现别人,当他们实际上以我们只能在想象中努力坚持的那种眼光来看待它们时,获得与我们自己先前所见的恰好相同的见解,那么我们的这种快乐与满足将被大大地加强。他们的赞许必然会加强我们的自我赞许;他们的赞美必然会使我们更加坚定觉得我们自己值得赞美。在这个场合,喜欢值得赞美不仅绝非完全源自喜欢受到赞美;反倒是喜欢受到赞美,至少在相当大的程度内,源自喜欢值得赞美。
别人的赞美如果不能被视为某种证明我们值得赞美的证据,那么,无论这赞美是多么真诚,它也不可能带给我们什么快乐。由于无知或误会而好歹让我们得到的尊敬与钦佩,绝不可能使我们感到满足。当我们察觉到我们不配享有这样的尊敬与钦佩,察觉到一旦真相大白我们便将面对截然不同的感觉时,我们的满足绝不会是圆满无缺的。某个人,如果为了我们没有做的行为而称赞我们,或为了对我们的行为毫无影响的动机而称赞我们,那么,他所称赞的就不是我们而是别人。我们不可能从他的赞美获得任何满足。他的赞美要比任何谴责更让我们感到羞辱与伤心难过,并且会不断地使我们想起所有回想中最令人沮丧泄气的那种回想,即:想起我们应当是什么样的人,但实际上却不是那样的人。一个涂抹了厚厚的一层脂粉的女子,即使别人赞美她的肤色漂亮,想必不可能从中感受到多少虚荣。我们会预期,这赞美反而应当使她想起她的真正肤色会在别人身上引起哪些感觉,并且使她为了这悬殊的对比而更加感到羞辱难过。如果有人为了这种毫无根据的赞美而感到高兴,那无异证明她的个性至为肤浅、轻佻与软弱。这种性格被正当称为爱慕虚荣,各种最荒谬卑鄙的恶习,各种矫揉造作与常见的虚言谎话,便是根源于此。要不是经验告诉我们这些恶习实际上是多么的常见,否则任何人都应当会猜想,只要有一丁点儿的常识便可以使人类免于这种愚蠢的恶习。一个愚蠢的说谎者,竭力在他的朋友之间以陈述子虚乌有的历险经验引起钦佩;一个妄自尊大的纨绔子弟,装模作样地摆出地位尊崇的架子,虽然他明明知道自己完全没有正当的资格享有那样尊崇的地位,他们两者无疑会因自以为受到赞美而感到高兴。但是,他们所感到的虚荣是以这么显著的心理错觉为基础,以至于他人实在很难想象任何有理性的人怎么可能被这种错觉给蒙骗了。当他们设想自己处于自以为已经被他们欺骗得逞的那些人的处境时,他们只觉得对自己钦佩得不得了。他们不是以知道他们的朋友应该怎样看待他们的那种眼光在看待他们自己,而是以他们相信他们的朋友实际怎样看待他们的那种眼光在看待他们自己。他们的个性浅薄、软弱与愚蠢,使他们永远无法反省自己,使他们的眼光永远无法回向自己,永远无法采取自己的良心必定会告诉他们应该采取的那种见解,永远无法看到一旦真相大白时他们在每个人的眼里将是多么的卑劣可鄙。
无知与无稽的赞美,让我们感觉不到真正的喜悦,让我们感觉不到任何经得起严格检验的满足,相反,即使我们实际上没受到赞美,然而,当我们想起我们的行为是那种值得赞美的行为,或想起我们的行为在每一方面都和人们自然且普遍会给予赞美与认同的那些标准与规则相符时,我们心里往往会觉得真正的舒坦。我们不仅喜欢受到赞美,而且也喜欢觉得自己已经完成了值得赞美的行为。我们喜欢想起我们已经使自己变成人类自然赞许的对象,即使实际上永远不会有人对我们表示赞许;我们厌恶想起我们已经变成人类应当谴责的对象,即使实际上我们永远不会受到谴责。某个人,如果他心底明白自己严格遵守的那些行为标准,根据一般经验,通常会被欣然赞许,那么,他在反省自己的行为是否合宜时,一定会感到满意。当他像公正的旁观者那样审视自己的行为时,他将完全体谅所有影响他自己的行为动机。他怀着愉快与赞许的心情回顾那行为的每一个环节,即使世人将永远不清楚他做过什么,他用来看待自己的那种态度,也比较不会是他们实际用来看待他的那一种,而比较会是如果他们对实情有更充分了解的话,他们将用来看待他的那一种。他提前感受到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将给予他的赞美与钦佩,亦即,他透过与他们的这些感觉同感共鸣而自己抢先赞美与钦佩自己。没错,这些感觉实际尚未发生,但是,它们只因受阻于人们的不知情,所以才未发生。然而,他知道,这些感觉是他那种行为的自然且寻常的后果;他的想象力把这些感觉和他的那种行为紧紧地连接在一起;他已经习惯于认为,这些感觉作为尾随他那种行为而来的报偿,于理是自然而然,而于情则是合宜恰当。有些人志愿抛弃生命以求取某种他们今生再也无缘享受的名声。然而,他们的想象力使他们提前感受到人们在他们死后将会授予他们的那种声誉。他们永远也听不到的那些掌声,似乎在他们的耳中回响;他们永远也感受不到其实际效果的那些钦佩与赞美的情绪,似乎在他们的胸中鼓动震荡,从他们的心中赶走所有自然的与最强烈的恐惧,使他们浑然忘我地完成几乎是人性所不能企及的伟大事迹。但是,比较这种直到我们不再可能享受到它的实际好处,才会授予我们的赞许,以及那种固然将永远不会授予我们,不过,如果真有办法使世人适当地了解我们真实的行为情况的话,他们将会授予我们的赞许,在这两种赞许间,就事实而论,的确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差别。如果前一种赞许时常产生这样激烈的影响,那我们也就无须讶异后一种赞许总是被人们这么看重了。
当自然女神为社会造人的时候,她赋予他一种根本的愿望,使他想要取悦他的同胞,并且赋予他一种根本的憎恶感,使他讨厌触怒他的同胞。她教他要在他们赞许他的时候觉得快乐,并且要在他们责备他的时候觉得痛苦。她使他们的赞许本身成为最讨好他与最令他觉得愉快的事情,并且使他们的谴责本身成为最令他伤心难过与最惹他嫌恶的事情。
但是,只是希望得到同胞们的赞许,以及讨厌受到同胞们的责备,将不足以使他适合他所以被造就的那个社会。因此,自然女神乃不仅赋予他一种愿望,使他想要被赞许,而且也赋予他另一种愿望,使他想要当一个应该被赞许的人,或者说,使他想要成为他自己在他人身上所赞许的那种人。第一种愿望只会使他希望自己看起来适合社会。若要使他渴望自己真正适合社会,则他非有第二种愿望不可。第一种愿望只会促使他假装自己具有美德,促使他隐瞒自己的败德恶行。若要使他从心坎里真的喜爱美德,并且真的憎恶败德恶行,则他非有第二种愿望不可。在每一颗造就优良的心灵里,第二种愿望似乎是这两种愿望中力道最强的。只有最软弱且最肤浅的那些人,才会因获得他们自知完全不应受的赞美而兴高采烈。软弱的人有时候会欣喜于这种赞美,而智者则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会拒绝这种赞美。虽然智者从别人的赞美中感觉不到什么快乐,如果他知道在他受到赞美的场合没有什么值得赞美之处,不过,他却时常极其乐意做他知道值得赞美的事,虽然他同样清楚地知道那值得赞美的事永远不会得到赞美。对他来说,在不应受到赞许的场合,得到人类的赞许,绝不会是什么重要的目标。对他来说,在真正应当受到赞许的场合,得到人类的赞许,有时候也许不是一项顶重要的目标。但是,对他来说,成为值得赞许的家伙,必定总是一项最重要的目标。
在不应受到赞美的场合希望得到或甚至接受赞美,只可能是由于最可鄙的虚荣心在作祟。但是,在真正应当得到赞美的场合希望得到赞美,则不过是希望我们应该受到一种最基本的公平对待。所以,对智者来说,喜爱正当的名声或真正的荣耀,只为这名声或荣耀本身的缘故,而完全不计较从中能获得什么实质的好处,也不是他不该有的喜爱。然而,他有时候会刻意忽视,甚至藐视这种名声与荣耀。而他最倾向于这么做的时候,莫过于当他对自己的行为的每一个环节的合宜正当有最充分完整的信心时。在这种时候,他的自我赞许,不需要他人的赞许给予加持增强。只要有它就够了,有了它便足以使他感到心满意足。这自我赞许,如果不是唯一,也至少是主要能够或应该会使他感到焦虑挂念的目标。喜爱它,就等于是喜爱美德。
正如我们对某些人物自然怀有的那种敬爱与钦佩的情感,会使我们倾向希望自己也变成那种令人愉快的情感的合适对象,我们对其他某些人自然怀有的那种厌恶与轻蔑的情感,也许会更加强烈地使我们倾向害怕想到自己或许在某些方面和他们相类似。在这样的场合,与其说我们害怕想到自己被人厌恶与轻蔑,不如说我们害怕想到自己真是那种可恶与可鄙的家伙。我们害怕想到自己做了某些不得体的事,有可能使我们成为自己的同胞们的厌恶感与轻蔑感的正当且合适的对象,即使我们有最充分的把握可以高枕无忧地相信,实际上那些情感绝不可能宣泄在我们身上。一个已经把所有唯一能够使他讨人喜欢的那些行为规则破坏殆尽的人,即使他有最充分的把握确信他的所作所为将永远不为人所知,那样的信念对他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当他回顾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且以公正的旁观者会采取的那种眼光回顾那些作为时,他将发现自己完全无法体谅影响那些作为的各种动机。一想到那些作为,他便觉得面红耳赤与窘迫不安,他必然会有一种很丢脸的感觉,仿佛他的所作所为已经全摊在阳光底下变成众所周知,为人所瞧不起似的。在这场合,他的想象力也同样让他提前感受到轻蔑与嘲笑,那种若非由于与他一起生活的那些人的无知,否则他绝无可能避免受到的轻蔑与嘲笑。他仍然会觉得他是这种情感的自然的对象,并且每当他想到,万一这种情感实际宣泄在他身上,他将感到的痛苦,便会使他胆战心惊。如果他所犯的,不是某种只会受到单纯责备的过错,而是某种会引起憎恶与怨恨的滔天大罪,那么,只要他还保有丝毫的情感,他绝不可能在想到他的罪行时不会感觉到所有这世上的憎恶与悔恨所带来的痛苦折磨;即使他能够对自己保证他的罪行绝不会有人知道,甚至能够使自己确信不会有什么神明会报复他的罪行,他所感觉到的憎恶与悔恨,也仍将足够使他的全部人生痛苦难堪:他仍将把自己视为他的所有同胞的憎恶感与义愤感的自然对象;如果他的心灵尚未因习惯犯罪而变得毫无感觉,那他绝无可能不感到憎恶与惊愕,当他想到,万一可怕的真相曝光,人们将会用来看待他的那种态度,以及人们的脸上与眼里将会有的那种表情。受到惊吓的良心不时感到的刺痛,是对内疚者终生纠缠不休的各种恶鬼与复仇女神。这些恶鬼与复仇女神不会容许他们有一刻的平静与安息,时常会逼使他们陷入万念俱灰与心神涣散的境地。再怎么自信神不知鬼不觉,也无法使他们免于陷入这个可怕的处境;再怎么排斥宗教信仰,也无法把他们从这个可怕的处境完全解救出来,除非他们已陷入所有人生状态中最邪恶与最不忍卒睹的那种状态,亦即,除非他们已经对荣辱与善恶毫无感觉,否则他们绝不可能脱离这个可怕的处境。一些性格最可憎的人,在执行最可怕的罪行时,是这么的从容冷静与按部就班,甚至规避了所有犯罪的嫌疑,然而,他们有时候却因他们的处境恐怖可憎,而被逼到自动领悟到一项任何人类的聪敏睿智也绝不可能主动探查得到的真理。他们希望,通过承认自己的罪行,通过甘心接受受害者的怨恨,并且通过这样满足那种他们自知当受的报复,乃至通过自己的死亡,使他们自己,至少在他们的想象中,可以安心地接受人类自然的感觉;使自己能够自认为比较不值得憎恶与怨恨。他们但愿在某一程度内为自己的罪行赎罪,并且希望借由这样赎罪,使自己变成比较是同情而不是憎恶的对象,甚至如果可能的话,希望能够在得到所有他们的同胞们的饶恕下安心地死去。甚至想到,这样的解脱,与他们在这样醒悟之前所感觉到的痛苦相比,也宛如一种幸福。
在这种场合,甚至在那些不可能被指望特别有什么感性的人物身上,自知应受责备所引起的憎恶感,似乎完全征服了恐惧责备的心理。为了减轻内疚所引起的自我憎恶感,为了多少安抚自己良心的呵责,他们自愿站出来诚心接受他们自知罪有应得的谴责与惩罚,虽然他们原本可以轻易地规避这谴责与惩罚。
只有最轻浮与最肤浅的人,才会因获得他们自知完全不应受的赞美而大为欣喜。然而,甚至非常坚毅的人,在受到不该受的谴责时,往往也会感到痛心疾首。没错,即使是最普通坚毅的人,也很容易学会藐视某些时常在社会中流传得沸沸扬扬,但由于它们本身的荒谬与虚伪,总是会在短短的几个礼拜或几天内逐渐消失的愚蠢流言。但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当他遭到严肃但不实的指控,将某一罪行归咎于他时,即使他比平常人坚毅,往往不仅会大感震惊,也会感到极端伤心难过;尤其是当那样的指控很不幸地获得某些机缘凑巧的间接情况支持,以至于使它看起来可能有几分真实性时。他极感屈辱地发现,竟然有人会以为他的品格是这么卑鄙,以至于认定他会犯下那样的罪行。虽然他十分清楚自己的无辜,不过,光是那样的指控似乎便时常可以使他的品格蒙上一层不名誉与耻辱的阴影,甚至在他自己看来也是如此。另外,对如此粗暴不公的伤害,他所感到的正当的愤怒,本身就是一种很痛苦的感觉,更何况他不仅往往不适宜,有时候甚至不可能发泄这种正当的愤怒。不会有什么比无法排解的激烈怨恨更使人感到痛苦。清白无辜者所可能蒙受的最残酷的不幸,莫过于遭到诬告,乃至被套上某一不名誉或可憎的罪责,而被送上绞刑台处死。在这种场合,他心里的痛苦,往往大于那些实际上犯了类似的罪行而同样遭受绞刑的人心里所感受到的痛苦。某些素行不良的匪徒,诸如普通的偷鸡摸狗与拦路抢劫之辈,对于他们自己的行为,往往不觉得有什么卑鄙恶劣之处,因此从来不会感觉到良心的呵责。他们向来习于把绞刑视为一种可能落在他们身上的命运,不会为这种惩罚的公正与否费心伤神。所以,当他们遭到这种命运时,会自以为他们只不过不像他们的某些同伴那样幸运罢了,从而会自认倒霉地服从他们自己的命运;他们的心里,也许除了由于畏惧死亡而产生的不安外,不会有其他的不安。然而,我们时常看到,甚至这种下贱无耻的恶徒也能够极其轻易而且彻底地克服死亡的畏惧。相反,清白无辜者的心里,除了由于畏惧死亡而可能产生的不安外,还会因他自己对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感到义愤填膺而大受折磨。他极感憎恶地想到这惩罚将使他在死后留下骂名;他怀着极为剧烈痛苦的心情,预见他的至亲好友们此后在想起他的时候,所感到的将不是惋惜与爱怜,而是丢脸,他们甚至将极端憎恶他那被认定为不名誉的行为,于是,包围他的那种死亡的阴影,看起来似乎比寻常地狱的自然颜色更为黑暗,也更为阴郁朦胧。为了人类心灵的平静,但愿这种致命的意外,在任何国家都很少发生。但是,实际上,在所有国家,甚至在司法制度一般来说相当完善的某些国家,有时候也会有这种意外发生。不幸的卡拉斯[1],一个比平常人更为坚毅的人,虽然完全清白无辜,却因被认定谋杀自己的儿子,而在土鲁斯被刑轮打断四肢后投入火堆中烧死,他最后的一口气,与其说似乎被他用来抗议惩罚的残酷,不如说似乎被他用来抗议他所蒙受的冤枉将污辱他死后的名声。在他的四肢被打断,即将被投入火堆烧死时,那位在行刑过程中照料他的法师,劝勉他忏悔犯了他所以被判处死刑的罪。卡拉斯说,我的神父,难道您真能使您自己相信我是有罪的吗?
对于陷入这种不幸的那些人来说,他们的视野,如果仅局限于今生这种卑微的人生观,也许便无法提供他们多大的心理慰藉。他们被剥夺了每一样能够使他们的生存或死亡值得尊敬的东西。他们被判处了死刑,并且被诅咒永远留下了骂名。唯有宗教信仰能够提供他们些许有效的安慰。唯有宗教信仰能够告诉他们说,只要全知全能的上帝赞许他们的行为,无论人们对他们有什么样的想法都无关紧要。唯有宗教信仰能够为他们揭示另一个世界的观点,那个世界比目前的世界更为正直,更为仁慈,也更为公平,在那里,他们的清白无辜只要时机一到就会获得宣告,而他们的美德最后也将获得奖赏:唯一能使侥幸得逞的邪恶感到胆战心惊的那个伟大的原则,也同样能为遭到玷污与侮辱的清白无辜提供唯一有效的慰藉。
和罪行比较重大的情况一样,就一些比较轻微的过失而言,一个敏感的人,当他被冤枉获罪时,伤心难过的程度,往往远大于真正犯错的人因实际的内疚而感到的难过。一个水性杨花的女子,对一些有凭有据的有关她的风流韵事的臆测传闻,甚至会觉得好笑。然而,对一个纯洁无辜的处女而言,最荒唐无稽的同一类臆测传闻,则无异是一记足以致命的中伤。我相信,我们可以斩钉截铁地说,一个刻意做出可耻行为的人,通常不会有多少羞耻感;而一个习惯于做出可耻行为的人,则几乎不会有任何羞耻感。
当每个人,即使仅具有普通的悟性,都可如此轻易地藐视不应受的赞美时,为什么不应受的谴责,却时常会使一些甚至是具有最健全与最佳判断力的人,如此激烈地觉得伤心难过?这问题也许值得我们稍加思考。
我在前头曾经指出[2],痛苦与其反面的快乐相比,几乎在所有场合,都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感觉。前一种感觉把我们的心情压低至我们平常或所谓自然的快乐状态以下的程度,几乎总是会远大于后者可能把我们的心情提高到那个自然的快乐状态以上的程度。一个有感受能力的人因受到正当的谴责而感到羞愧难过的程度,往往大于他因受到正当的赞美而可能感到愉快陶醉的程度。智者在所有场合都轻蔑地拒绝不应受的赞美,但是,他时常猛烈地感受到不应受的谴责对他的不公平。他觉得,如果他自己默不作声地接受人们因他没有做到的事情而赞美他,如果他霸占了不属于他的功劳,那他就无异是一个卑鄙的撒谎者,并且为此应当受到因误会而赞美他的那些人的轻蔑而不是赞美。发现许多人认为他有能力做到他实际没有做到的事情,也许让他很有理由感到些许快慰。他虽然可以感激朋友们对他的抬爱,但如果他没立即向他们说明真相的话,他将会觉得自己犯了最卑鄙下贱的过失。对他来说,以旁人实际看待他的那种眼光来看待他自己,并不会给他带来什么快乐,如果他知道,当他们知道真相时,他们将以很不一样的眼光看待他。然而,个性软弱的人却时常陶醉于以这种虚妄欺瞒的眼光来看待他自己。他霸占每一桩被归功于他的功劳,并且主张他有许多谁也不会归功于他的功劳。他装作已经做了他实际从未做过的事情,装作已经写了别人所写的文章,装作发明了别人所发明的东西,因而做出剽窃与时常撒谎等等卑劣下贱的恶行。但是,虽然任何人,只要具有普通的见识,便不至于因为别人认定他做了一件他从未做过的值得赞佩的行为而感觉到怎样快乐,不过,颇有智慧的人,却往往会因为别人认真责怪他犯下了某一他从未犯过的罪行,而感觉到极大的痛苦。在这场合,自然女神不仅使痛苦变得比其反面的快乐更为深刻,而且也使这痛苦相对于快乐的深刻程度远大于平常的程度。当他拒绝被归功于他的功劳时,谁也不会怀疑他的真诚。可是当他否认他被指控的罪行时,也许有人会怀疑他的真诚。他同时为不实的指控所激怒,也为发现有人竟然相信那不实的指控而感到屈辱与难过。他感觉到他的品格不足以保护他。他感觉到他的同胞们,非但不是以他焦急地渴望他们采取的那种眼光在看待他,反而认为他做得出他被指控的那种不名誉的行为。他十分明白自己并没有犯错。他十分明白他自己曾经做过了什么,但是,或许任何人都不可能十分明白他自己能做得出什么。对每个人来说,他自己的心灵的特殊构造容得下或容不下什么美好或丑恶的事物,也许或多或少是个令他感到疑惑的问题。他的朋友与邻居们对他的信任与好评,比什么都更能够减轻他心里的这个最不愉快的疑惑;而他们对他的不信任与恶评,则比什么都更能够加重他的这个疑惑。他或许会认为自己很有自信,自信他们的恶评是错误的,但是,他的自信很少能够坚强到足以使他完全不受那种恶评的影响,或者说,足以使他在面对那种恶评时心里保持泰然。他的感受能力越强,他的敏锐度越高,他的自信心越不足,则别人的恶评对他的影响便会越大,而他也就越不可能处之泰然。
必须指出的是,在所有场合,他人和我们自己的感觉与判断是否一致,对我们有多重要,要视我们对自己的感觉的合宜性,以及我们对自己的判断的正确性,有多么不确定而定。我们自己越是感到不确定,则我们与他人的感觉与判断是否一致,对我们来说,就越重要。
一个有感性的人有时候会觉得很不安心,唯恐自己太过屈服于某些甚至可以称之为高贵的感情。譬如,在他自己或朋友受到伤害时,他也许会担心自己的义愤过于强烈。他心里忐忑不安,害怕自己在只是热心地想要伸张正义时,由于情绪太过激动而对其他某个人造成真正的伤害。这个人,虽然并非无辜,也许不像他最初所理解的那样全然该受谴责。在这样的场合,他人的意见,对他来说,就变得极其重要。对他那不安的心灵来说,他们的赞许是最有疗效的安慰剂;而他们的不赞许则是最苦涩与最会产生剧痛的毒液。当他对自己的行为的每一个环节都感到十分满意时,他人的判断,对他来说,往往就比较不重要。
有一些很高尚美妙的艺术作品,其卓越的程度只能由某种细腻微妙的品味给予鉴定,而鉴定的结果看起来也总是多少有些见仁见智。另外有一些艺术领域,其中作品的成功与否,或者容许清晰的论证,或者找得到令人心满意足的判别证据。角逐卓越地位的艺术家们,在前一种艺术领域里,对公众意见感到焦虑的程度,总是远大于后一种领域里的艺术家们对公众意见所感到的焦虑。
诗的美妙与否,是这么属于细腻微妙的品味鉴定问题,以至于任何初试啼声的年轻诗人几乎都不可能确定自己的诗是否美妙。所以,最使他欣然陶醉的,莫过于他的朋友们以及一般民众赞许他的作品;而最使他深感羞辱难过的,则莫过于他们鄙薄他的作品。前一种情况确立,而后一种情况则动摇,他渴望对自己的作品怀抱的好评。经验与成功也许迟早会使他对自己的判断稍微多一些自信。然而,不管在什么时候,他总是很容易因一般民众的恶评而激烈地感到屈辱难过。对于自己所创作的,也许是现存所有语言中最佳的悲剧作品《费德尔》,未能受到艺文界的好评,拉辛[3]感到如此厌恶,以至于他虽然正当盛年,并且正值创作能力的巅峰,却断然决定不再撰写剧本。那位伟大的诗人经常向他的儿子诉说,最琐碎的不当批评给予他的痛苦,总是远大于最高与最公正的赞美给予他的快乐。对同一类极其细微的批评,伏尔泰[4]极端敏感也是尽人皆知的。蒲伯[5]先生的《群愚史诗》可以说是一座永垂不朽的纪念碑,标志着这位最正直,同时也是最优雅和韵的英国诗人,怎样因为受到最低级与最不足挂齿的作者批评而大伤感情。格雷[6](他兼有弥尔顿[7]的庄严以及蒲伯的优雅和韵,如果他的著作再多一点,那么,所有可以使他成为也许是英语首席诗人的条件,他就一样也不缺了),据说因为有人拙劣地模仿他,做了一篇无聊且无礼的打油诗,讽刺他的两篇最出色的颂,而感到如此的伤心难过,以至于后来他未再尝试创作任何有分量的作品。那些以所谓华丽的散文写作自夸的文人,其敏感的程度也有几分近似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