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亲第四(1 / 2)

尔雅 郭璞 799 字 2024-02-18

父为考,母为妣。

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

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

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为高祖王母。

父之世父、叔父为从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为从祖祖母。

父之晜弟,先生为世父,後生为叔父。

男子先生为兄,後生为弟。

谓女子,先生为姊,後生为妹。

父之姊妹为姑。

父之从父晜弟为从祖父,父之从祖晜弟为族父。

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

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

兄之子、弟之子,相谓为从父晜弟。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孙,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雲孙。

王父之姊妹,为王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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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父之姊妹,为曾祖王姑。

高祖王父之姊妹,为高祖王姑。

父之从父姊妹,为从祖姑。

父之从祖姊妹,为族祖姑。

父之从父晜弟之母,为从祖王母。

父之从祖晜弟之母,为族祖王母。

父之兄妻,为世母;父之弟妻,为叔母。

父之从父晜弟之妻,为从祖母;父之从祖晜弟之妻,为族祖母。

父之从祖祖父,为族曾王父;父之从祖祖母,为族曾王母。

父之妾,为庶母。

祖,王父也。

晜,兄也。──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