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石墙村,九年一度的奇事(1 / 2)

星尘 尼尔·盖曼 7606 字 2024-02-18

从前有个年轻人,他想追寻心之所向。

这么开场虽毫无新意(古往今来,许多年轻人的故事都是这么开场的),可这个不平凡的年轻人即将展开一段不平凡的人生,尽管这一切他永远无法悉数知晓。

这个故事同许多故事一样,得从墙说起。

六百年来,石墙村一直坐落在林地中央一块高耸的花岗岩上。村里的屋子方正古旧,由灰岩砌成,屋顶覆着深色瓦片,烟囱高高耸立。所有屋子相倚而建,一栋挨着一栋,充分利用了岩石上的每一寸空地,与灌木和小树交相掩映。

有一条小径从石墙村通往外界,蜿蜒曲折,自南边的森林陡然而上,边沿铺满石块和石子。它向南一直行进,穿过森林,小径会变成一条柏油大道;再走上一程,路面渐宽,总是挤满了往来奔忙的汽车与货车;最终,这条路会带你抵达伦敦,不过呢,从石墙村到伦敦需要一晚上的车程。

石墙村的居民天性沉默,可分为这么两个类型:一类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面色苍白,高大结实,宛如石墙村的花岗岩地基;另一类是外来人口,他们在石墙村落脚成家,繁衍后代。

石墙村西边是一片森林,南边有个湖,湖水平静得令人害怕,由北边山丘上淌下的小溪汇流而成。山丘上有大片原野,是放羊的地方。东边是一片更加广袤的林地。

石墙村的东侧赫然矗立着一堵高大的灰岩墙,村庄因此得名。

这面古墙由粗凿的花岗岩石块堆砌而成,长长的石墙从树丛中显露,又隐没于林间。

墙上只有一处裂口,宽约两米,稍偏向村子北侧。

透过墙口向外张望,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嫩绿的草甸,草甸尽头是一条小溪,小溪尽头是一片树林。向林间眺望,时而能瞧见人影或其他影子,大小不一,稀奇古怪,还有亮晶晶的小东西一闪而逝。草甸上的牧草鲜嫩肥美,可没有村民会去墙的另一头放牧或耕种。

成百上千年来,村民们反倒在裂口两侧安置了守卫,并力图打消自己越墙的念头。

即便到了今日,仍有两位村民夜以继日地站在裂口边,每八小时轮一次班。他们手执粗大的木棒,一左一右站在裂口内侧。

守卫的主要职责是防止村里的小孩钻出裂口,溜到草甸上或更远的地方去。偶尔他们也得劝阻独行者或来镇上的少数游客,不让他们穿过墙。

若想吓跑孩子们,挥挥棍棒足矣,但若碰上独行者或游客,守卫们有更多招数。只有牧草刚生长出来,或这里有脱缰的野牛之类的说辞不管用时,他们最终才会动用武力。

只有极少数人怀着明确的目的来到石墙村,有时守卫会放他们通过。这些人眼中散发出的光彩,看上一眼便懂了。

自二十世纪以来,从没发生过一起跨墙走私案,村民们引以为傲。

守卫每隔九年会休息一天。那天是五月一日,村里还会在草甸上举办一场集市。

接下来要说的事发生在许多年前。那时维多利亚女王已登上王位,可还不是温莎堡的黑寡妇。她面色红润,脚步轻快。梅尔波恩爵士时不时会轻声斥责这位年轻女王,说她举止轻浮。她那时已陷入热恋,却还没结婚。

查理斯·狄更斯正在连载小说《雾都孤儿》;德拉普刚拍下月球的第一张照片,将苍白的月面冻结在冰凉的纸面上;莫尔斯新近宣布了一种靠金属丝传递信息的方法。

若你向他们中的谁提起魔法或精灵,只会招来嘲讽。没准儿狄更斯例外,他那时还是个没长胡子的小伙子,大概会愁眉不展地看着你。

那年春天,人们来到不列颠群岛,或独行,或结伴,从多佛、伦敦或利物浦登陆。男男女女,肤色各异:有的苍白如纸,有的黝黑似火山岩,有的呈肉桂色,嘴里讲着五花八门的语言。四月里,他们陆续抵达,乘蒸汽火车,骑马,坐大篷车或马车,还有许多人步行而来。

那年,邓斯坦·索恩十八岁,他不太懂浪漫。

他生着榛子色的头发、眼睛和雀斑,个头不高不矮,讲起话来慢条斯理,随和的笑容为他的脸颊增色不少。他曾在父亲的牧场上做白日梦,幻想着离开石墙村——这个尚未显露魅力的地方,去往伦敦、爱丁堡、都柏林,去往那些风向无拘无束的大都市。他在父亲的农场上干活,除了远处田间一栋父母给的小屋外,他一无所有。

四月天,游客们陆续来到石墙村参加集市,邓斯坦对此暗觉不悦。“第七只喜鹊”是波洛缪斯先生的酒馆,素来空房颇多,也早在一周前客满。而今,外乡人只能在农场或私人住宅留宿,用奇异的硬币、药草、香料,甚至宝石来付房钱。

集市的日子渐渐近了,期待的气氛也愈加浓厚。人们醒得越来越早,计日以俟。墙边的守卫显得焦躁不安、心烦意乱。草坪尽头的树丛里,不时有各种各样的人影和阴影攒动。

大家一致公认,“第七只喜鹊”的布丽琪·康蕊是酒馆最漂亮的女侍。她在与自己交往一年的汤米·弗瑞斯特和一个黑眼大汉间挑起了争端。大汉揣着一只呜里呜噜叫的小猴子,会说一点儿英语。每回见布丽琪经过,他都会露出含情脉脉的微笑。

在酒吧里,那些老主顾跟游客们凑得很近,这么说道:

“要九年才一次呢。”

“据说过去每年仲夏都举办一次。”

“问问波洛缪斯先生吧,他准知道。”

波洛缪斯先生个子挺高,橄榄色皮肤,绿眼睛,黑色发卷儿紧贴前额。村里的姑娘长大后都会爱慕他,可他从不予以理会。据说他很久以前也是游客,来到石墙村就留下了。他酿的酒甘洌醇厚,当地人都赞不绝口。

酒吧里,汤米·弗瑞斯特和黑眼大汉爆发了冲突,那大汉似乎叫阿伦·贝。

“看在老天的份上,别吵了!谁来劝个架啊!”布丽琪大喊,“他们要为了我拳脚相加了。”她优雅地一甩头,好让油灯的光照亮她美丽的金色鬈发。

尽管有一大帮村民和外来客在看热闹,可没人出面劝架。

汤米脱掉衬衫,握紧拳头举到胸前。阿伦·贝呵呵一笑,冲草坪上吐了口痰,拽住汤米的右手一抡,汤米立刻腾空飞起,下巴磕地。他手脚并用,挣扎着爬起身,直扑阿伦·贝,正想冲对方的颧骨迅猛地来上一拳,就被一阵扑面而来的拳风击倒在地,摔了个狗啃泥。阿伦·贝坐在他身上咯咯直笑,用阿拉伯语咕哝着。

不费吹灰之力,这场打斗就迅速收场了。

阿伦·贝从汤米·弗瑞斯特身上站起来,神气活现地走向布丽琪·康蕊,朝她深深一鞠躬,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布丽琪没理他,快步跑到汤米身旁。“天啊,亲爱的,他到底对你做了什么?”她一边问,一边用围裙擦去他脸上的灰,用各种爱称呼唤他。

阿伦·贝与看客一同回到酒馆。等汤米回来后,阿伦·贝好心好意地为他买了一瓶夏布利干白葡萄酒。两人都不知道谁胜谁负。

那天晚上,邓斯坦·索恩不在“第七只喜鹊”。他是个实在的小伙子。最近六个月,他一直在对黛西·海斯塔——一个同样实在的姑娘献殷勤。晴朗的夜晚,他俩会肩并肩绕着村子散步,探讨庄稼轮作的原理、天气和其他切合生活实际的话题。每次散步,两人总喜欢深情对望,黛西的母亲和妹妹必会识趣地拉开六步距离,跟在他们后头。

来到海斯塔家门口,邓斯坦会停下脚步,鞠躬道别。

黛西会走进家门,摘下花边女帽,说:“我真希望索恩先生能下定决心向我求婚。我想爸爸一定不会反对。”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黛西的母亲附和道,每个夜晚她都会这么说。她摘下女帽和手套,带两个女儿走进客厅。客厅里有个高个子绅士,留着长长的黑胡子,正坐在地上整理包裹。黛西、妹妹和母亲一齐向他行屈膝礼(他几天前刚到村里,会说一点儿英语)。这位临时住客站起身,鞠躬回礼,又转回自己那包木制品,继续分类、整理、抛光。

四月寒气逼人。英格兰的春天总是变幻莫测、难以捉摸。

南来的游客沿着林间的羊肠小道而来,挤满了所有空房,或将就在牛棚和谷仓里搭铺睡。有些人支起彩色帐篷,还有些人乘着大灰马或毛发蓬乱的小矮马牵拉的篷车。

森林里遍地开满铃兰。

四月二十九日清晨,邓斯坦·索恩抽到签,要与汤米·弗瑞斯特一同站岗。他们站在裂口两侧静静等候。

邓斯坦轮值过许多次,可迄今为止,他的职责仅限于站在原地,时而用嘘声吓走孩童。

今天他自觉重任在身。他和汤米手执粗短的木棍,一见到外乡人靠近裂口便开口制止:“明天再来吧,各位好心的先生,明天再来。今天谁都不许通过。”

外乡人会退后几步,目光依旧不离墙外朴实无华的草坪、草间毫不出奇的树木和远处单调呆板的森林。有些来客会与邓斯坦或汤米搭话,可两人都抿紧嘴唇,拒绝交谈。他们对守卫之职颇感自豪,自然也有了些架子。

到了午餐时间,黛西·海斯塔为两人捎来一小锅肉馅土豆饼,布丽琪·康蕊给两人各带来了一大杯调味麦酒。

黄昏时分,村里另外两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手提油灯前来换班。汤米和邓斯坦走进“第七只喜鹊”,波洛缪斯先生为他俩各上了一大杯品质上佳的麦酒,作为站岗的报酬。好酒果然名不虚传。酒馆挤得超乎想象,热闹非凡,到处都是兴奋的嗡嗡声。对于走出村外的森林就丧失距离感的邓斯坦而言,只觉得五湖四海的人都聚集此地。因此,他恭敬地看着邻桌的高大绅士——一位头戴黑色大礼帽,从伦敦远道而来的绅士。对共进晚餐的另一位皮肤黝黑、一袭白袍、身材更为高大的绅士,他同样心存敬畏。

邓斯坦心知盯视他人是不礼貌的,再说,作为石墙村的村民,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比“长毛野人”[1]优越。邓斯坦嗅着弥漫在空气中的奇异香气,听着男男女女用百来种语言交谈,毫无顾忌地打量着他们。

头戴黑色丝绸大礼帽的男士注意到邓斯坦的目光,招手示意他过来。“你想吃蜜糖布丁吗?”他唐突地开口,以此代替自我介绍,“穆坦长老被叫走了。这么多布丁,我一个人可吃不完。”

邓斯坦点点头。盘中的蜜糖布丁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好啊,请便。”新朋友递给邓斯坦干净的瓷碗和点心匙。邓斯坦也未作推辞,直接大口吃起布丁来。

见两人的碗盘都快见底,戴大礼帽的绅士说:“我说,小伙子,看来这家客店已经没空房了,村里别的房间好像也被租光了。”

“是这样吗?”邓斯坦一点儿都不惊讶。

“真是这样。所以我想问问你,你知道哪里还有空房吗?”

邓斯坦耸耸肩:“所有房间都租掉啦。我记得九岁那年,父母把我打发到牛棚顶睡了一礼拜,把我的房间腾给一位东边来的女士和她的家人还有仆从。她送了我一只风筝作谢礼,我常在草坪上放。后来有一天风筝断了线,飘上了蓝天。”

“你现在住哪儿?”

“我有栋小木屋,在我父亲的田产边上,本来是我们家牧羊人住的。他在两年前最后一轮收割时去世,父母就把木屋给了我。”

“带我去。”听到这话,邓斯坦压根没起拒绝的念头。

夜空澄净,明亮的春月高挂在天。两人向着村庄下方的森林走去,穿过一整片索恩家的农田(大礼帽绅士被一头睡在草上的母牛吓了一跳,它在睡梦中喷鼻息),来到邓斯坦的小屋。

屋里仅有一间房和一个壁炉。外乡人点点头,说:“这儿挺不错的。听着,邓斯坦·索恩,接下来三天我想租下这里。”

“你拿什么来交换?”

“一块一英镑金币、一块六便士银币、一块一便士铜板,还有一块崭新锃亮的法寻[2]。”

这年头若遇上好收成,一个农民能有十五英镑的年收入就算相当不错了,两夜一英镑已是高于行情的价格。可邓斯坦依旧犹豫不决,他对那人说:“如果你是来这儿赶集,那该把钱花在买卖奇闻趣事上吧?”

高大男人点点头。

“这么说,你正在追寻某些个奇闻趣事,对吧?”

那人再次环视邓斯坦的单间木屋。这时下起雨来,细雨滴滴答答,落在茅草屋顶上。

“对,没错。”高个绅士略有些不耐烦,“一个奇闻,一件趣事。明天你就会追寻到心之所向。来,把钱拿去。”他轻轻一晃手,从邓斯坦耳中掏出一枚钱币。邓斯坦拿起钱币磕碰门上的铁钉,以辨别真伪,接着向绅士深深鞠了一躬,转身走入雨中,把钱币扎进手帕。

邓斯坦冒着淅沥小雨走进牛棚,爬上干草堆,很快沉入了梦乡。

夜里电闪雷鸣,他于半梦半醒之际也有所察觉。凌晨时分,有人不小心踩到他的脚,把他弄醒了。

“抱歉。”一个声音说,“我是说,请原谅。”

“是谁?谁在那儿?”

“是我,我是来赶集的。昨晚我睡在一棵空心树里,可树被一道闪电劈中,像蛋壳一样开裂,像树枝一样折断了。雨水淌入我的脖子,险些漏进我的包。包里有些东西必须保持干燥,必须干得和沙子一样才成。我一路走来一直小心翼翼,可包依旧湿得跟……”

“跟水一样?”

“没错。”黑暗中的声音接着说,“所以呢,我就想问问,你是否介意我在你的屋檐下留宿一晚。我个头不大,也不会碍手碍脚的。”

“你别再踩到我就好。”邓斯坦叹了口气。

恰在此时,一道闪电照亮了牛棚。借着亮光,邓斯坦瞥见角落里有个浑身毛茸茸、头戴硕大软帽的小东西。四周又陷入黑暗。

“但愿我没打搅到你。”那声音说。邓斯坦心想:这声音听上去也毛茸茸的啊。

“不会。”邓斯坦应道。他已经很累了。

“那就好。我真的不想吵到你。”

“拜托,让我睡觉吧。求你了。”

那东西抽了下鼻子,尔后轻轻打起呼噜来。

邓斯坦在干草堆上翻了个身,不去想它是谁、它是什么。那东西放了个屁,挠了挠身子,再度打起鼾来。

邓斯坦听着细雨拍打棚顶,想起黛西,思绪中浮现出两人并肩散步的情景。六步之外跟着一位戴大礼帽的高个子男人和一个毛茸茸的小生灵,邓斯坦看不清它的脸。他们要去看邓斯坦的心之所向……

明晃晃的日光照到邓斯坦脸上,牛棚已经空了。他洗了把脸,朝农舍走去。

他换上最好的外套、衬衫和裤子,用折刀刮掉靴子上的泥巴,接着走进厨房,亲了亲母亲的面颊,又动手取了条乡村面包,配上一大块刚凝固的新鲜黄油。

他将钱币扎入质地细密的礼拜日亚麻布,揣在怀里走进石墙村,向裂口边的守卫道了声早安。

透过裂口看去,满眼尽是撑起的彩色帐篷和架好的摊位,彩旗迎风招展,人们来回走动。

“中午之前,我们不会放任何人通过。”守卫说。

邓斯坦耸耸肩,走进酒吧,思索该用积蓄(他存了一枚锃亮的半克朗和一枚六便士,六便士被钻了个孔,穿上一根牛皮绳,系在他脖子上当幸运符)和手帕里的意外之财买些什么。眼下他还真忘了昨夜大礼帽绅士的另一个承诺。钟声敲响十二点,邓斯坦忐忑不安地跨过石墙,宛如冲破了不容触犯的禁忌。他一路向前,一扭头,突然瞧见那位黑色大礼帽绅士就在身旁,向他点了点头。

“嗨,我的房东。你今天感觉如何?”

“好极了。”

“陪我走走,咱一同逛逛。”

他们穿过牧草地,走向那堆帐篷。

“你来过这儿吗?”那人问。

“九年前,上回集市时我来过,那时我还是个小男孩。”

“嗯……”他的房客说,“记得要有礼貌,别接受礼物,时刻牢记你是个客人。由于我发过誓,现在我要将欠你的最后一笔租金付清。我的馈赠会持续很久,赋予你和你的第一个孩子以及你孩子的第一个孩子……只要我还活着,这份馈赠便会流传下去。”

“那是什么呢,先生?”

“你内心渴望的东西——你的心之所向。”

邓斯坦向他鞠了一躬,两人走进集市。

“眼睛!眼睛!以旧换新!”一个娇小的女人大声吆喝。她身后的桌上摆满了瓶瓶罐罐,装着各形各色的眼睛。

“来自大千世界的乐器!”

“口哨一便士!哼歌两便士!唱诗班的赞美诗三便士!”

“来试试运气!站上来!答上一个简单的谜语,就能赢得一朵银莲花!”

“永不枯萎的薰衣草!风铃草布!”

“瓶装的梦,一先令一瓶!”

“夜晚穿的大衣!黄昏穿的大衣!拂晓穿的大衣!”

“幸运刀剑!权力魔杖!永恒指环!恩典卡牌!快来,快来,这边来!”

“药膏和香脂,春药和万应灵丹!”

邓斯坦在一个摆满水晶饰品的摊位前驻足,细细观览摊上的迷你动物,思忖要不要给黛西带上一个。他拣起一只还不及自己拇指大的水晶猫。小猫灵动地冲他眨眨眼,吓得他猛一甩手。只见小猫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四爪着地,跟真猫毫无二致。它轻盈地蹿到小摊的角落,舔舐自己的毛皮。

邓斯坦继续往前走,穿越拥挤忙碌的集市。

赶集的人熙来攘往,闹哄哄的。前几周来石墙村的外乡人全都过来了,还有许多石墙村的村民。波洛缪斯先生搭了个帐篷,向村民贩卖葡萄酒和馅饼。村民们常被墙那边的人兜售的食物所引诱,尽管他们的祖父严守先辈的教诲,苦口婆心地告诫他们千万不可以吃精灵食物,尝精灵水果,喝精灵水或饮精灵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