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他先是一语不发,接着才说,“你觉得是为什么呢?”他叹了一口气,手里摇晃着的玻璃杯,把光芒反射在他的脸上,就像萤火虫的尾灯。“你不是个好学生——喜欢做梦,又高傲。你的教授认为你难以管教。”他说得很起劲,愉悦的语气跟他刚刚在说敌人想整他但没整成时如出一辙。“但是当他们提起你的时候——”说到这里,他转头看我,我也是第一次看见他的双眼和眼睛下方的皮肤皱褶,他的巩膜跟每天被我掏出器官筛滤的老鼠没有两样,都是粉红色——“让我想起当年自己跟你年纪相仿的时候。我一心一意想逃跑,没什么归属感,渴望自由与成名。我们俩很像。”
“我不像你讲的那样。”我想这么说,却没出声。我可以看出他醉了。他这样多久了?难道我来的时候就已经醉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很蠢、很幼稚,为自己感到尴尬。我为什么搞不清楚状况?这种把人看透的技巧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无法掌握?就在我千头万绪之际,史密斯发出奇怪的小小声响,一种抽抽噎噎的声音。我以为他被噎住了,等我冲到他身边时,才发现他在哭,他的下巴抵着那条仍塞在衬衫领口的餐巾,双手交叠,摆在膝盖上,像个小孩。“唉,老天哪!”他说,“唉,老天哪!”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的外套在一旁的椅子上,是史密斯挂的。我一把抓起外套,逃了出去。
隔周周一,我没进实验室,一堂课也没去上,只是在家读书,或是把地图集拿出来,列出我想去的地方。偶尔我会想起史密斯对我说的话,心想他一定搞错了。我想起他哭泣的事,就觉得自己很可悲,而他很可恶。吃饭时,我调制自己最爱的点心:热燕麦片拌生鸡蛋。我突然领悟到,史密斯也可能端出这种奇怪的混合菜肴给客人吃。想到自己可能变成他那样,我吓坏了。直到几年后,我才搞清楚是为什么(差不多同时,我也弄清楚了柿子应该是什么味道):他的科学理论糟糕、学问浅薄其实都还好,最糟的是他在那栋怪屋里的独居生活,卑微而难解,没人在他身边让他分心,因此他时时无法忘怀自己的人生有多卑微。当我发现自己的恐惧竟是如此卑微可悲,思考方式如此平庸软弱,心头不禁一震。
郁闷了几天后,医学院的秘书打电话给我,放肆地问我是不是还打算回去上课,接下来是布拉柴维尔,用嗤之以鼻的口气说我可能毁了帕顿的整个实验,所以不用回去了。挂上电话后,我松了一口气,因为我不过是跟史密斯吃了一顿晚餐,就发现实验室成了一个陷阱,是个肯定会让我变得跟他一样的地方——我会坚持自己的理论,完全没有真正的思想,心里恐惧有一天不可避免地会有人证明我是个冒牌货。这是我害怕的,至少我这么认为。如今我不但被撵走了,他们也说我不是那块料,所以我永远不会变得跟他们一样,而且他们说的话、对我的否定都让我高兴得要死。我觉得我安全了,而且有一段时间,应该说有好长一段时间,我的确是安全的。
隔天我就回去上课了。教授们似乎已经听说我不再是史密斯实验室的成员(其中几位和两个土耳其佬蛮熟的),但令人讶异的是,他们待我比以前更好,尽管我仍然是个不怎么出色的人。我很小心,设法让自己不要跟以前一样,为此心怀怨恨。每当我想起史密斯(“哦,现在他们又回来找我了,现在他们要把我想要的给我”),我就会感到退缩。来年我照常上课,安静地坐在教室里,决心不要放大自己的重要性,老老实实就好。不管在实验室或真实人生,这都是我第一次学到谦卑的重要。(7)
<h2>III</h2>
对于缺乏想象力的人而言(较宽容地说,是对那些比较不喜欢做梦的人),医学院这种地方最具吸引力之处,就是他们不需要做太多选择。身为医生,不管是医治病患还是研究人体组织,每天都必须做几十个决定,但是他们不需要去思考该怎样回答那些较大的问题(例如人生下个阶段该做什么),因为答案都想好了。他们不用思考明年会遇到什么情况,因为未来好几年的路都有人铺好了,他们唯一的责任就是把路走完。大学毕业后进医学院,实习医生当完后当住院医师,接下来也许会成为研究员,然后接受教职、开设私人诊所,或者到医院、某个团体工作。过去我在医学院时是这样,现在也是。
医学院最后一学年的1月,我开始焦虑起来。我既非大家熟悉的风云人物,也不受欢迎。我不想医治病人,所以当我的同学在接受实习医生面试时,我却像块木头似的坐在房间里,枯等未来降临。想到当年如此被动,居然因为无知与天真被困住,实在让人困窘,但我当时根本还无法想象自己的未来,就只能那样面对了。
就这样停滞几个月后,大概在三月左右(事实上,距离我与史密斯吃的那顿悲惨晚餐已经一年了),当时医学院带领我接受外科轮替训练的讲师亚多佛斯·瑟若尼,(8)某天要我去医院的办公室见他。
“哎,佩利纳,”瑟若尼说,“毕业后你要做什么工作啊?”
“老师,我不知道。”我跟他说。
瑟若尼看了我很久,然后叹了一口气。他是个多肉的大个子,一撮灰白的头发垂在后脑勺上。过去,除非刚好同时轮班,否则我们都不太讲话,就算轮到,讲的话也不多。
“现在有个机会。”他说,“有人推荐你。”
“什么机会?”我问。
他又叹了一口气。现在回想起来,他并非被我惹火,而是因为身材臃肿,本来就常常叹气。他在椅子上动一下,周遭的空气也会被扰动。“你看看,”他说,“这里有个人叫保罗·塔伦特,是斯坦福大学的人类学家,年纪轻轻就备受敬重。他说有证据显示某个叫乌伊伏的岛国境内有一支失落的部族。你听过吗?”我没听过。“没关系。据我所知,它在密克罗尼西亚,不过你要看地图才能确定,是个小地方。总之,据我所知,他拿到一笔相当优渥的私人补助,即将前往当地研究那个部族——如果他能找得到他们的话。”他又叹了一口气,我想这次是刻意的。想当年,医生根本不认为人类学家有什么了不起,也不把他们当成科学家,但这些看法通常没错。“他的团队包括他本人、他的助理,还有一个负责抽血、采样、做记录的医生,还有——”他挥一挥胖手,“类似的工作。他跟我们的学院有交情,正在探询是否有年轻医生愿意跟他去。有人推荐你,你有兴趣吗?”
那也许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感到高兴:“我有,老师。”
“佩利纳,你要知道,”瑟若尼的口吻严肃,让我觉得非常戏剧性,也因此很兴奋,“这项工作至少要在那里待上四个月,所以可能没钱让你提早回来。而且这一趟……探险也许不会有任何成果,你那宝贵的几个月可能就这样虚耗在别人的想象里了。你知道你要去的那个岛屿,就各方面来讲,都是个未知境地吗?而且几乎可以肯定日子会过得很辛苦哦!你懂吗?”
“我懂。”我答道。他又叹了一口气,几乎让人感觉他很悲伤,不过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跟我不熟,对我也没有个人情感。“我什么时候去?”
“我得到的信息是他希望尽快动身,愈快愈好——大概就在6月底。可能你一毕业就得走。”
“没关系。”我向他保证。要我提早离开也可以,毕业证书对我来讲毫无意义。“但是,老师,”我问他,“为什么是你来跟我谈呢?怎么不是塔伦特的联络人直接来找我?”
“他不在镇上,但是他要我尽快跟你谈一谈。”
“谁是塔伦特的联络人?”我问道。但我已经知道答案了。
“格里高利·史密斯。”瑟若尼说。(9)他再次看着我,但这回是一副困惑的样子。“他对你的评价很高。”
史密斯当时推荐我让我很困扰,一直等到我年纪很大,开始有自己的实验室之后,才了解他为什么要推荐我去做那份工作:因为我会离他远远的,让他避开在校园里看到我而感到尴尬的风险(毕竟,他在我面前哭了,还请我吃了那些奇怪的菜肴)。如果我接下那份工作,我能谈论他古怪行为的对象,就只有文明停留在石器时代的原住民,一些鼻子上插着动物骨头的家伙。不过,等到我搞清楚史密斯的动机纯粹是为了自己时,我已不再去想是否该原谅他了,只觉得他很可怜,他的人生本来就很悲惨,后来的变故更是惨不忍睹。(至少在土耳其佬与他们那种人看来,提供那个工作机会给我,可以说是某种污辱与惩罚。如果我接受了,就等于我的医学生涯走入了死胡同,而且也最后一次证明我若不是白痴,就是讨人厌的家伙,或者两者皆是——这一切足以反映医学院那种地方,还有史密斯的真面目。)
接下来的几个月过得很快。我不紧张,也不焦虑:我把功课做好后,每天下午回家都觉得轻松平静。我提早几个礼拜开始打包,收进帆布背包里的物品都是如今我们这一行的标准配备:肺活量计、温度计、臂套式血压计、听诊器、膝反射槌各一个,再加上小型的可携式显微镜。我有一个西洋杉木盒,只比雪茄盒大一点,里头放了各种小东西(纽扣、螺丝、图钉与橡皮筋),塞进二十四支玻璃针筒,全包在纱布里面,我又多放了十二支针头,还有一只金属酒瓶,里头装满我从实验室弄来的消毒剂。我已经收到保罗·塔伦特寄来的一封短信。他欢迎我加入计划,还告诉了我怎么前往当地:我们将在6月20日在夏威夷会合(刚好是我毕业后的隔天),由飞往澳洲的军用运输机载我们一程。飞行途中会绕到吉尔伯特岛(10)把我们放下,我们再自行前往乌伊伏。除了这些细节,他没提供什么有用信息,没告诉我该打包什么、可能会碰到什么状况,也没多说研究的内容细节,甚至都没提岛屿本身的事。几个月后,人在乌伊伏的我把那些装备摊在面前时,才开始思考我为什么会完全误判形势、估计错误。在离开那里之前,我就把大多数物品丢了(书、夹克、鞋子,甚至捕蝶网),散落在乌伊伏的丛林各处,因为那些东西,不仅岛民在生活上完全用不着,对后来的我也一样。
不过就某种程度而言,我不能过于苛责自己:我对自己即将面对的处境一无所知,因为外界也几乎都不了解乌伊伏。离开瑟若尼的办公室之后,我直接前往图书馆查阅地图集,但即使有了详细的坐标,也还是花了几秒钟才找到它。我的手指在一页又一页的海洋图里找来找去,接着它出现了:三个淡绿色的蕞尔小岛在地图上只是三个点,且构成了一个不平整的等腰三角形,地形画得并不具体,而且还很模糊,位置在大溪地东方近一千五百千米处。深入调查后,我掌握了一些信息,虽然每项信息本身都很有趣,但拼凑在一起却无法构成一幅有用的全貌。数据显示,乌伊伏国从未被殖民过。据悉,该国人民跟夏威夷原住民一样,是在五千年前划着有舷外撑架的独木舟,从大溪地岛移民过去的。他们靠渔猎为生;所有的男孩、女孩都必须在十四岁生日前杀掉一头野猪(《百科全书》并未详述猎杀的方式)。(11)他们曾有一位国王,叫图伊玛艾勒。他有三个妻子与三十个孩子,住在首都塔瓦卡的木造宫殿里。那个国家并不富裕,但是土壤肥沃,食物不虞匮乏。有一段时间,因为当地人凶残成性、恶名昭彰,海上各岛还流传着他们野蛮残暴的故事——事实上,他们的恶名还传到了詹姆斯·库克船长那里,所以在1787年航行太平洋期间,他还刻意绕过了该国。(前一年他曾写信给朋友表示:“乌伊伏人凶残成性,船员都很不安,而且航行困难,我们不会在那里下锚停泊。”)
我是在《百科全书》里读到这些东西的,但我无法尽信,不论是那座木造宫殿、有三十个孩子的国王,还是猎杀野猪的习俗。这一切显得如此熟悉,好像我过去读过的吉卜林笔下带着寓言风格的偏远岛屿。尽管当时我见识不足,无法证明这一点,但我确实怀疑那些最奇怪的事迹其实再平凡不过。当我们在震惊之余把那些事迹告诉别人时,只会让大家更习以为常,就算届时发现真正不寻常的事,也不足为奇了。后来,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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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46年,以最优异成绩从哈密尔顿学院毕业;1950年,以最优异成绩从哈佛大学医学院毕业。1944年,诺顿与欧文都因为健康理由被部队判定缓召:诺顿是因为扁平足和不太严重,却一再发作的坐骨神经痛,欧文则是因为气喘和高度散光。
(2) 任何知名教授都会挑选一个,最多两个最具潜力的医学院学生或大学生,到他们的实验室工作,时间从一学期到四学期不等。其挑选依据通常是学期成绩、考试分数、投入与用功的程度。
(3) 格里高利·史密斯对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科学界而言实在重要无比。虽然后来史密斯的理论不再受到普遍的支持,但他曾是少数几位最受瞩目与赞赏的科学家之一;他甚至曾登上1949年4月18日出版的《时代》杂志封面,新闻报道的标题是:“哈佛大学的格里高利·史密斯表示:‘我们此生可以看到终结癌症的疗法问世。’”
(4) 在此,诺顿的语气有点嘲讽的意味。有好几种癌症的确与病毒感染密切相关(最有名的是人类乳突病毒,还有B型与C型肝炎病毒),诺顿之所以要嘲讽史密斯,是因为他坚称所有癌症都可以直接归咎于病毒感染。
(5) 译者注:莱纳斯·鲍林是美国量子化学与结构生物学家,罗伯特·奥本海默是负责开发原子弹的美国物理学家。
(6) 拉德克利夫学院是知名女子大学,跟哈佛一样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
(7) 研究成果被证明有误之后,史密斯因而蒙羞,但是他会受到羞辱,很难不把一部分责任归咎于他的为人。史密斯的高傲向来尽人皆知,在学界树敌甚多,等到情势变得对他不利,他便设法反击,污辱那些批评他的人,拒绝以较有尊严的方式下台退场。尽管露脸的机会愈来愈少,而且校方在1968年对他的处置等于将他永远停职,但由于史密斯有终身职,因此直到1979年病逝(讽刺的是,他的死因是肝癌),他都一直待在哈佛大学。
就像诺顿怀疑的那样,史密斯的确有家人:妻子与两个女儿。有趣的是,如今史密斯已籍籍无名,他的家人在所谓“反叛文化”的小圈圈仍是知名领导人,因为她们在1967年成立了一个很像“地下气象员”组织的女性主义团体,规模虽小却很有影响力。诺顿与史密斯共进晚餐时,史密斯的诗人老婆艾丽斯·瑞芙可能才刚逃家不久——带着女儿们跟一个叫史黛拉·亚诺维奇的拉德克利夫学院诗歌教授迁居加拿大。但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8) 亚多佛斯·古斯塔夫·瑟若尼(1896——1974)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外科医生与生物学家之一,在佩利纳于哈佛医学院就学期间,他是师资里较知名的科学家。他与佩利纳未来的合作一开始带来很多成果,最后却争议丛生,本回忆录后文会论及他们的关系。
(9) 史密斯这个联络人并非直接认识塔伦特;与史密斯交情良好的是塔伦特某位斯坦福大学的同事,而非塔伦特本人。
(10) 即现在的基里巴斯。
(11) 这个被普遍接受的神话,可能是由两个事实结合拼凑出来的:首先,所有乌伊伏的男孩在十四岁生日那一天都会获赠一把长矛;其次,据说该岛第一位国王乌洛洛大王(大约是1645年开始统一散居群岛各处的部族;一个多世纪后,他的功业终于在国王瓦卡一世的手中完成),曾在十四岁生日前徒手杀死一头野猪。此后,野猪开始在乌伊伏人的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尽管野猪是一种非常珍贵的狩猎伴侣,在外界眼里,也是该文化残暴成性的象征,如能杀掉或驯服一头野猪,不但是重要的成就,更能证明某位勇士的力量与勇气。野猪在该国社会具有极其吊诡的地位(是朋友,也是挑战的对象),但是乌伊伏人似乎不曾为这种矛盾感到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