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23/2016年9月11日下午,普诺岗日冰川。大脑与记忆芯针的博弈。</h4>
有一位从特里尼蒂来的年轻小伙子,他取无穷大的平方根,但位数之大,使他害怕;他丢下数学去从事神学。
本司汀,那个朗诵诗歌、穿着银灰色风衣、浑身发着光的男子,一个来自遥远星球的“人造人”。他背着一个特大号棕色登山包,走在冰川之上,包里有个沉重的特制盒子,盒子里装着他爱妻南卡的尸骨。
是什么样的人会背着妻子的尸骨旅行?
我发誓,我曾毛骨悚然,想过报警;我也曾自作聪明,怜悯他的疯癫。更多的时候,我是在天马行空的幻想空间中,放肆地游荡,和我的嫉妒心纠缠在一起。我无法控制我的幻境,如果山姆说的Déjà Vu幻觉记忆是存在的,那么,我想,自从在小旅馆认识本司汀的那一刻起,我就陷入了无止境的Déjà Vu幻觉记忆中不能自拔。
甚至我在问自己,我是谁?我怎么才能控制记忆芯针,不让它的副作用控制我的大脑?我需要多久才能和它愉快地相处?从小河边本司汀告知我他这次冰川之行的真实目的后,我的大脑都快要开裂了。
在此刻的幻境里,我挥动一双妒忌的翅膀,眼睛红亮,面色狰狞,皮囊褶皱,愤怒地煽动着冰河之下狂躁的火焰,怂恿它们吐出炽烈的岩浆,将这冷酷的冰川融化掉——就像冰河世纪的火山爆发一般,无情地毁掉这冰川。
这是个恶毒的想法。
但我真的很冷。
我没法使本司汀登山包里那具几百年前的尸骨复活,阻止本司汀走向自杀的生命终点。我荒谬地把妒忌的根源怪罪在冰川的严寒上。可是,这关冰川什么事?
周围的冷空气,在鄙视我的无知与狂妄,在嗤笑我的不自量力。
“将自己比拟为冰河世纪的火山,这是一个愚蠢的幻境。”我在嘲笑自己。
黑夜在我卑微的妒忌心的煽动下越发显得冰冷。
我妒忌他背包里的女人,尽管她死了,那背包里只是她的尸骨。我曾是一个正派和善良的女人,并认为一直会保持这一高尚的品德。但是,我高估了自己。正派和善良,在爱的诱惑面前,向邪念投降了。
以冰面为镜,我看到了扭曲和丑陋的自己,数十名穿着红衣的法僧站在我的身旁,他们念着咒语,试图驱赶我身上污秽的魂魄。我吓出了一身汗,惊慌失措,险些滑倒。
我没亲眼见过那尸骨的模样,前些天,山姆误以为本司汀的背包里是神秘的宝藏,曾偷窥过一眼,却被里面的尸骨吓昏了头。有谁会想到一个男人,会背着自己妻子的尸骨旅行呢?
我有股懊悔的怨气。那天,我应该亲自去探个究竟的。我想知道那具尸骨和其它尸骨有何不同。尸骨里透着三百多年前古国公主的灵智与高贵吗?尸骨的色泽宛如稀世罕见的白玉吗?尸骨的头颅里藏匿着绝世美人的微笑吗?
我和一个死去的女人较上了劲,这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争不得,抢不得,祝福不得。我愿她活着,这样,至少能留住本司汀,送上我的祝福。现在,我能拿一具尸骨怎么办?
我跟随本司汀的脚印越过冰层,一步,两步,三四步,小脚踩在大脚上。我感觉整个世界在我们的身后冻结,咔嚓咔嚓地响。他在前面解冻,我在后面冰封,身旁的山姆在解冻和冰封之间灵魂摆渡。
一阵风吹散了我的围巾,冰的屑末在空中飞舞,涡旋状散向远方。
我重新系好它。
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冷风吹起的海浪,猛烈地击打着岸边的礁石,留下一排白色的泡沫。我孑然一身站在夜幕下的海浪里。我渴,我饿,我张开干裂的唇,想去喝一口海水,至少那是水,但它是咸咸的、苦涩的,难以入口,那味道刺激着我的鼻腔。
我又眩晕了片刻,该死的幻觉。
我晃了晃脑袋,深呼吸一口气,这是冰川里纯净冷酷的空气,我在冰面上,不是海上。那苦涩的味道,来自我眼角流下的几滴泪。我没有喝下海水,只是舌尖触碰到了泪水。
我开始痛恨我的懦弱,连说爱他的勇气都没有,只剩下“无可奈何”,还有污迹斑斑的嫉妒心。我的躯壳和魂魄都在试图抽离我,让我撕心裂肺。我感到我的心肺在撞击我的皮肉,皮肉鼓起一个大包,我害怕极了,赶紧用双手按住了心肺的部位,试图将它们按回去。它们再次撞击了,攻势越来越猛,那个鼓起的包越来越大。它们也要离开我吗?
我慌了神,停下脚步,又差点滑倒摔下陡峭的冰川。这是一个光滑的斜坡,山姆及时抓住了我。
我倚靠在一块石头上,脚下的登山鞋使劲抓牢地面,艰难地拉开外套的拉链,将手伸进冲锋衣里,忐忑不安地慢慢地、轻轻地触碰我的肌肤,噢,胸前并没有包,我的心肺还在。
身边的山姆捧着我的脸,关切地问:“雨果,你怎么了?你的脸色怎么发白了?”
走在前面的本司汀也停下了脚步,回望了我一眼:“没事吧,雨果?”
“哦,没事。”我拉上冲锋衣的拉链,紧握着登山杖,镇定地说:“走吧。只是有点累而已。”
话罢,我打了个踉跄,身体突然失去平衡,脚一滑仰头摔在地上,拖着疲惫的山姆和毫无防备的本司汀在光滑的冰面上加速下滑,这是个接近于30度的冰面斜坡。我害怕极了,大声呼喊着:“啊……救命!救我!救命,啊……”
命悬一线,我感觉我要落入无尽的山崖,山姆试图抓住沿途的冰柱、冰石,失败了,他又试图抓住我的手,也失败了。
本司汀启动了智能盔甲,救下了我们。我们在空中飞了起来。本司汀借着拴在我和山姆腰部的绳索,拉住我们,缓缓落地。我吓得半死,却也不敢吭声,更不敢正视本司汀的眼睛。
山姆身上的背包落入了山崖,无影无踪,那是我们所有的干粮。
本司汀没有呵斥我的“不小心”。他用盔甲上的仪器仔细检查我和山姆的伤口,无碍。
这是第几次我失神滑倒,拖累他们两人险些丧命,我已经不记得了。
“要不要休息下?”本司汀问。
“不用,我还可以坚持,只是脚底太滑了。”我说。
“嗯,你多加小心。有我在,你们别怕。”本司汀安抚我们说。
我们继续前行。
我继续丢魂似的幻想。不是我想失神,而是我没法控制我的大脑。这一天,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幻境里。
我的头部因为安装了记忆芯针,一直在发胀,使得我间歇性地眩晕。又是它在捣乱吧?自从有了它之后,我时常在虚实间徘徊,时而幻境,时而现实,分不清哪个是真实。
我努力静下心,拍打了两下脑袋,保持清醒。可幻想还在继续。也许不是记忆芯针的刺激,而是我自己心事太重。
我在想,我懦弱,但好像又是勇敢的,至少不顾生死,追随本司汀来到这蛮荒之地。我反感“你长得很像她”这句话,也讨厌他深情款款地,望着背包里的那具尸骨说“我已看过银河,但我只爱一颗小行星。它的名字叫南卡星,也叫地球”。换个场合听到这句话,我或许会觉得浪漫多情,但在这蛮荒之地,我只剩下锥心的痛,一阵一阵的。
见鬼的是,这句话像魔咒一样植入到了我的大脑神经,根深蒂固,驱赶不走。一想到这句魔咒,我的视线里就出现五彩缤纷的夏天,但是夏天里飘着鹅毛大雪,轻舞飞扬。
五彩的生灵变成数以万计斑斓的气球,有的“砰”的一声爆炸了,有的泄了气。它们沮丧地从空中坠落,纷纷跪倒在庄严的白色面前,由固体融化成了涂料似的液体,渗进了白色的世界里。
那个世界是圣地,也是孤独者的刑场。
我在那个世界里失去了重心,漂浮在空中,脚不能接触地面,手不能掌握方向,我的心发慌。我好像也变成了一只彩色的气球。
我挣扎着去看我的手和脚。我的身上穿着一件笨拙的宇航服,那是由一群Playtex的胸罩和塑身内衣设计师研发出来的服装,是美国宇航员登月时穿的太空服。
我在太空服里急促地呼吸,直到突然有了地心引力,我重重地摔在了地面上。
我清醒了。身上的太空服不见了。夏天也不见了。
我惊恐望着前方,回到现实。
他,走在我前面的本司汀,穿越几百年的时空,送他的妻回家。我和山姆为了寻宝,陪着他。
我爱上了这个背着妻子尸骨旅行的男人。宁愿死去,他背着的是我。
我的未婚夫山姆应该很愤怒,他的眉头紧锁,觉察到我的背叛,可他却依然选择与我继续同行在冰川上,就像上帝毫无保留地原谅他的信徒。他不是上帝,但他原谅了我,也许他自认为是我的保护神。
自从一年前,我们在午夜的电影院相遇,我习惯他的娇宠,习惯与他一起旅行,习惯飞扬跋扈地接受他的爱,却从未问过自己爱不爱他。也许,我这个女人很自私,是的,有哪个姑娘不想把山姆这样死心塌地的帅气男人拴在身边呢?他是绝世的痴情种,有着中东混血面孔的痴情种。罕见,稀罕,稀奇。
我爱山姆,不是真的爱,而是给自己做了爱他的催眠,久而久之,我就习惯了。这不是一件正派的事情。至少,对山姆不公平。
在没有遇见本司汀之前,我对正派和善良的理解过于肤浅。在周围的生命皆自私的世界里,我不害人、不做缺德事,就是正派。唯一做的错事,就是自私地骗了山姆的爱,没有对他袒露心扉。
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也不关心这个世界发生的大喜大悲。在声色犬马中,我练就了随波逐流的混世本领,模仿身边的大部分女人,将自己伪装成女神,或者天使,把“I love you, I love life”挂在嘴边上。
身边擦肩而过的穆斯林、基督徒、佛教徒,西方油画里的天神,东方古典画里的天将,都不及酒吧里的一杯威士忌和一首摇滚乐给我的力量。非洲的难民离我太遥远,国家政治是男人们操心的事,叙利亚战争是电视新闻里的惊悚剧,甚至我连隔壁老王家的孩子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只会用“小王同学”代替。
我在乎什么呢?
只知道我要维持美丽的躯壳,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早八点去公司打卡,晚十一点关灯睡觉,管好自己就是不枉费这一生。
我也有忧虑。我担心失业,担心下个月的房租,担心忘记了给阳台的栀子花浇水,花草又被我养死了,我会为此伤心好几天。更担心,山姆会离开我,留下我一个人,继续孤独地伪装天使,在水泥钢筋结构的建筑里,呼吸肮脏的空气,面对熙熙攘攘的世界。
他在,起码我不孤独。
如果,有人问我有什么乐趣?我想旅行和阅读历史书,或许算得上。
瞧,还记得和山姆的影院相遇吗?我就是靠丰富的历史知识,让山姆爱上了我,神魂颠倒。
他说,很少有漂亮的女生痴迷历史。
在这之前,我并不曾想过,懂历史和懂足球一样,会成为泡男神器,还是优质男人。
在山姆奢侈地包下游乐园的摩天轮,喝着香槟向我求婚的那晚,我在165米的高空中喜极而泣,大声呼喊。我没有感谢上帝,我在感谢我高中的历史老师!那个戴着黑框眼镜、胡子邋遢的历史老师,他是我的神。
我沾沾自喜,认为这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我即将要嫁给山姆,嫁给一个把我当甜心的美国精英阶级。他的父母都过世了,我连复杂的婆媳关系都不用考虑,我甚至没问过他父母的名字。他是伊朗裔美国人,从小在美国长大,爹妈给了他一张帅气的脸,还有可继承的殷实家产,他却特立独行,选择和我厮混在一起,听着摇滚,聊着历史,环游世界。
我会轻而易举地拿到一张美国绿卡,住在乡间别墅里度假,有一片森林和绿荷,牵着几只拉布拉多犬悠哉乐哉地过日子,被丈夫宠爱。这不正是大部分中国女人梦寐以求的吗?可是,本司汀的出现,把我最后的一件傲慢外衣撕碎了,我的无知,赤裸裸地展示在他面前。
我从百无聊赖的生活中惊醒,原来,我的生活浑浑噩噩的,糟糕透了。我在世俗的人群里人云亦云,苟且中寻欢作乐。
我是微不足道的凡人,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我的心是空的,即便黑夜里山姆搂着我入睡,我也是缺乏安全感的,因为我活得不真实,生怕世界发现我的丑陋,生怕山姆知道我的心机,把我列入“心机婊”的行列而离我而去。
我在等着一双有力的手来拯救我,让我不再迷失。
他,走在我前面的本司汀,唤醒了我去爱一个人和爱这个世界的能力。
<h4>24/2016年9月11日夜晚,普诺岗日冰川。旅途中的奇幻冰雕。</h4>
我抬头看本司汀,他在前面带路,他的身影在月光的映衬下些许伟岸、些许诡异。伟岸之处在于他健硕的身形,诡异之处在于他的衣服发着光,唯独留下他的头部在光的照射下若隐若现。
若他猛一回头,不免惹得我和山姆胆战心惊,联想到英俊但又害人性命的吸血鬼。这番景象,有点像大孩子们在黑夜里,拿着手电筒竖对着下巴,灯光由下而上照到脸上做恶作剧,小孩子们误以为是鬼,吓得哇哇叫。
好在他不是鬼,我们的旅程也不是恶作剧。他的风衣是黑夜里的明灯,照亮了寂静的冰川山谷,我笑他是“放大版的萤火虫”,他便启动飞行战靴,顽皮地在空中飞舞起来,围绕我和山姆展开臂膀,潇洒地转了一圈,脸上洋溢着童真。
他会举起一块大冰石,在空中利落地削碎它,削成细小的颗粒和各种花瓣的形状,让花瓣在冰川上惊艳地飘落。我们仿佛置身于白色的花海里。
有时,碰见一块外形奇怪的冰石,他会扭头问我,雨果,你觉得它像什么?
我说,一只鹰。
他便在石头上画出鹰的轮廓,用风衣盔甲的光切割冰面,刹那间,一只冰雕的鹰出现,活灵活现。
我捉弄他说,老鹰抓小鸡,缺了几只小鸡。
他说,你是个邪恶的姑娘。于是,他又选中一块冰,雕了几只小鸡。
我说,瞧,那个很像秦始皇的兵马俑。你知道兵马俑吗?
他便雕刻出了兵马俑,栩栩如生。
我惊讶地围着兵马俑转了一圈,说,哇,太逼真了,我从未见过冰雕的兵马俑。你是活神仙吗?一个不够。许多个才好。
于是,我们的周围出现了几百上千个冰雕的兵马俑构成的迷阵。兵马俑冰雕顺着冰墙整齐划一地站立着,气势磅礴,令人叹为观止。
“人的整个生命如同一座迷宫,只有通过艰难曲折的朝圣之路,才能告别罪恶的生活,到达迷宫的终点,找到人生的目的。”他感叹说。
“我们要怎么出去?”我摸着冰雕和冰块构成的高墙,走在最前面,欣喜片刻后,忐忑起来。我们在四处碰壁,好像迷路了。
“你真的很无聊。”山姆明显生气了,焦急地寻找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