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11/2016年9月8日,中国,西藏,札达县城。捡到一本怪异的《道德经》。</h4>
山姆在完成对中国制药公司的收购后,慢慢将事业重心转移到中国,我们有了更多的相处机会。终于,2016年8月,他向我求婚了。谁都设想到我们在婚礼前旅行的最后一站,中国西藏,会遇见影响我们一生的人——本司汀。
这一天,天很蓝,水很清,青藏高原上出现了黄土高坡上的苍茫与豁达。
歇斯底里地,我挥舞着双手,和着车里的劲爆音乐敲打着双腿,南腔北调地哼唱着摇滚,快节奏的音声和焦灼的阳光让我饥渴又兴奋。我们的越野车任性地飞驰在十八个车道的高原上,谁也听不见谁在说什么,谁也看不清前方的路。唯有我们响彻云霄的尖叫声、欢呼声显得无比清晰。
旷野里只有我和未婚夫山姆两个人,还有一辆足以使我们肆无忌惮的路虎牌越野车。山姆狂热地在荒野里亲吻我的身体,仿佛世界都是我们的。
爱情就像鬼,很多人听过,但是没见过。我很庆幸山姆爱我,我以为我在经历着爱情。如果没有遇见本司汀,几天后,我便会毫不犹豫地嫁给这个叫山姆的美国男人。
我掏出黑色的记号笔,在杂志上撕了张纸,粗犷地写了句“F**K YOU,交警”,贴在车窗上,傻子似的哈哈大笑,继续出发。我想从天使变成魔鬼,或许,我本身就是魔鬼,只是披着天使的外衣。在这段旅途里,平日穿着杰尼亚衬衣的山姆,也换上舒适的T恤和牛仔裤,纵容着我的放纵。
尘土愈发勇猛地扑面而来,像是别开生面的仪式,欢迎远方来的不速之客。
山姆开始减速慢行,示意我注目山坡后的远方。他摘下墨镜,观而不语。晚霞、落日,余晖映红了半边天。车里的摇滚乐与寂静的荒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却又相得益彰、融合无间。
只有在荒漠中,摇滚才有质感。那穿透云际的音符不是荒凉,那是嘹亮。
置身荒原,我们的周围威严地耸立着一些古老的“雕塑”。有的像宫殿,有的像房屋,有的像人头像,有的像动物的轮廓,有的像大板鞋。这不是昆明的石林,也不是人类修建的庙宇,而是自然冲磨出来的壮烈诗篇——土林。难以数计的土窟、酷似楼宇的残壁断垣、塌毁的洞穴、倾圮的佛塔,全部由土构成,在晚霞的映衬下多了几分凄凉几分愁。
有些阴森,我想逃离。
尘土不再飞扬。大风席卷了山坡的牛羊,它们“咩咩”乱窜在贫瘠、干涸的河道里,渴望抢食那最后的几株绿草。
雨在吞噬这块沟沟坎坎的土地,这块土地渴望被它吞噬。却也挺好。
荒漠里的古城需要雨滴滋养。人们体内肮脏的肺需要雨水来洗礼。我们的越野车被尘土覆盖得面目全非,它需要雨水的冲刷。
而雨,只吝啬地下了十分钟。
我们焦急地要在天黑前寻找一家小旅馆,然后继续奔向信仰之乡消失的神秘荣光。
我从望远镜里窥见远方的桥和几株绿树,喜悦之感溢于言表。在晚霞中我们终于赶到目的地——扎达县城。
越野车借着它的野蛮性子,在没有几盏路灯的小县城里,来来回回蛮横地绕了两圈,仍然寻不见我们的旅店。虽说是县城,也只有一条不长的主路,和内地一个小镇的规模不相上下。
山姆在一个拐角突然急刹车,吓得我慌了神。万幸他不是撞到了人,不是撞死了狗或羊,而是偶遇了路人们推荐的小县城里最好的旅馆。“幸福之家”几个字在月光下没那么迷人,却足以让我们在长途跋涉之后安定放松。
我们慵懒地下了车,从后备箱取下行李。第六感告诉我遗忘了什么。我返回车,打开车门,撕掉了车窗上的那张纸。
山姆向我竖起了大拇指,说:“亲爱的,还是你想的周到。”
“我们不能太嚣张。进了城,城里有警察,我可不想惹人耳目,被警察抓。”我说。
我急不可待地拿了前台的钥匙上楼,跨步冲向订好的客房,去换洗我发臭的衣服,留下山姆用蹩脚的中文与同样讲着蹩脚汉语的藏族店老板讨价还价。
有时候,我是一个淘气的坏女孩,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回望那两人滑稽的对话场面,我咯咯地笑着。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投射在这间潮湿的屋子里,雨后的屋子里有股霉味,六平方米的房间只有一张床、一张破旧的木桌和一把掉漆的木椅子。没有电视,没有独立洗手间,没有洗漱用品:什么设施都没有。我已习惯旅行中的一无所有,唯有山姆和我们的越野车,还有浩瀚的星空做伴。
我置身于“幸福之家”,困顿地骂了句“幸福个屁!”,还没来得及开灯去抱怨“本店最大客房”的寒酸,只见木桌的角落里一本摊开的书发着朦胧的微光,我误以为是月光的映射。这本书被风吹动,书页沙沙作响,光影也随风摇曳起来,让我睡意惺忪的眼睛发出明亮的光。
兴奋提高的往往不是人们的警惕心,而是人们的好奇心。
我快速打开灯,丢魂似的扔下二十斤的登山包,健步流星到书桌前捡起那本放光的书。
这是一本中文版的《道德经》,我反复翻了翻,书本身没有什么异样,微光来自于内页的金色文字。那些文字不是印刷体,而是批注的笔记,像是用一种纤细的荧光笔或者金色的墨汁书写的。书翻开在这一页:“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这是我熟悉的《道德经》第三十九章。正如大部分人看书的习惯一样,这本书没有签名,没有联络方式,却在这几行字上写写画画,批注我看不懂的文字。那些文字类似跳动的音符,更像奇怪的编程代码,也有点像某种古老的象形文字。
我琢磨着这该是上一位客人落下的,而这个人肯定不是中国人。
这不是汉语,不是藏语,不是英语,也不是阿拉伯语。我自言自语。我对一个品读《道德经》文言文的外国人莫名产生了敬意和遐想。
“张雨果,愣在那里干嘛?把睡袋铺好。”我的未婚夫山姆背着他的登山包,一瘸一拐地进了房间,满身灰尘。当天他在西藏古格王朝遗址——“东噶村”的几百个阶梯上来回两趟,一趟是为了找回我遗失在山洞里的手链,那是情人节他送我的礼物。等同于二十层楼的石阶运动,导致他两腿发麻发软,要了他半条命。
“瞧,亲爱的,我捡到一本书。”我挥了挥手里的书。
“什么书?游记?”山姆连瞥我一眼的力气都没有。
“你就知道游记,这是老子的《道德经》。”
“老子是谁?这书是不是上一个客人落下的?”他“砰”的一声趴在了床上,震得床咔嚓咔嚓地响,又慌忙弹跳起身,检查床底有没有塌:“什么破床?吓得我觉都没了。”
“拜托,你斯文点,别把床弄坏了,咱还得赔钱。”
“OK,OK!对了,你刚才说老子,老子是谁?”他打了个哈欠。
“几千年前,我们中国有个圣人哲学家叫老子,类似于西方的苏格拉底。”
“怎么会有人在荒郊野岭的旅行途中看这种深奥的书?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奇怪的还有这些划线和批注,你瞧,这笔挺新鲜,能写出金色的字,夜里看书挺好。”
“哇塞,还有照明功效呢。”山姆接过我手里的书,上上下下端详着。他试图把书卷成一个手电筒。
“别闹,别把人家的书弄坏了。你看,特别是这页写了好多字,可惜看不懂是哪一国的文字。”
山姆漫不经心地翻了两下,丢在了桌子上:“世界这么大,国家和文字那么多,我们哪里认得全咯。雨果,别猜了。我恳求你快铺好睡袋睡觉吧,今天可把我累坏了。早点休息吧,咱们明天还要去古格王朝遗址看日出呢。”
疲惫的山姆铺好他的睡袋,整个人缩进睡袋里,没有洗漱,不一会儿就呼噜呼噜地睡着了。
<h4>12/2016年9月8日晚,中国,西藏,札达县城。初见本司汀。</h4>
我躺在床上,借着小旅馆微弱的灯光,翻阅着这本写满特殊批注符号的《道德经》,回想起上一次阅读《道德经》已是遥远的大学时代。工作后,哲学类书籍离我们都市青年的生活越来越远。我担心上一位客人来寻书,起身穿好衣服,准备将书寄存在旅馆前台。
陈旧潮湿的旅馆地板,只要走两步就会吱呀吱呀作响。我蹑手蹑脚出门,生怕吵醒山姆。正准备关上门,突然有人用浑厚的嗓音说:“嗨!你好。”这个声音着实吓我一身冷汗。
“我的天呐,你吓死我了,你是?”我扭过头看他,本能地环视四周,走廊里还有三三两两旅客,在旅馆唯一的厕所门口排队等候梳洗,这让我放松了些。
我开始仔细打量他。
这是个金发碧眼的俊朗男子,轮廓分明,脸庞像希腊神殿里的亚历山大、阿波罗之类。他的个头很高,1米85的样子。一双蓝绿色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他有着健硕硬朗的身板,却穿着一身奇怪的由银丝制成的偏灰色的防风衣,手上是一双破旧的皮手套,脚踏一双酷炫的金属靴。身后背着硕大的棕色皮质登山包,里面像是装着一个大箱子。这是想假装低调也会高调的不伦不类的牛×装扮。
昏暗的走廊里那件风衣发出荧光,格外惹眼,就像黑暗的屋子里荧光色的《道德经》笔记。
“先生,你从米兰时装周来的吗?你是不是特别喜欢荧光的物件,瞧你金色的头发都似乎在发着荧光,像画里上帝的光芒。”我比划着,噗嗤笑笑,也不知是不是见了帅哥之后失了方寸的痴笑。女人见了好看的男人,也顾不得妇人的端庄大方了。勉强顾上的,也只是暂时的故装矜持。
他听不懂我的幽默,一副木然模样。
走廊里摇曳的灯光突然有了能量,明亮如白昼,厕所门口排队的旅客们小声欢呼起来,还吹起了愉快的口哨,三言两语地嘲讽灯泡怎么半夜才打了鸡血。
灯光照亮了我的脸庞,他似乎惊愕于我的相貌。他的瞳孔瞬间放大,额头上的青筋凸显,两眼在忽闪忽闪的灯光下隐约泛着泪,他的眼圈和脸颊刹那间由微红到火红,我几乎认为他快要休克。
他拍了下我的脑袋,我觉得像被蚊子叮了一下。他把什么东西扎进了我的头皮,应该是比针还纤细的东西,因为我没有感到疼痛。
我摸了摸脑袋,精神恍惚了下,差点摔倒,赶紧扶着墙壁站稳清醒。问他:“你干嘛碰我的头。”
他尴尬地说:“对不起,小姐,这里蚊虫太多。你的头发上有蚊子,我有强迫症,实在受不了蚊子叮在一个人的头发上。”
我双手紧紧抱着书,从女人的梦幻中惊醒过来,谨慎地往后退了两步,有些害怕这个表情时而惊愕、时而平静的陌生人,莫非他对我有邪念?
天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我想开门进房间叫醒山姆,手忙脚乱,手里的钥匙该死地掉在地板上。这时有只手帮我拾起钥匙,耳边传来温柔的声音:“小姐,我来拿我的书。吓到你了吗?”
“你,你,你刚才没事吧?”我脸上应该有大大的一个“囧”字。
“哦,没事,我想说,你拿着我的书。”他指着我手里紧紧捧着的书。
“这是你的书?太好了,我正准备去旅馆老板,存放在他那里以便失主回来取。失而复得,给你!”我心有余悸,连忙把书扔给他。
“谢谢!”他将书插进风衣口袋里,书上有我的汗渍。
“不客气。”我见他转身要走,对我没有恶意,莫名的好奇心却让我叫住他,问,“先生,你是哪里人?”
“你问这个干什么?”他似乎对这个问题颇为敏感。
“哦,没什么,只是非常敬佩您在旅途中看我们中国圣贤的《道德经》,还是文言文,太牛了。我身为中国人,若没有翻译,我都无法看懂。而且,我发现您看得好认真,写满了批注。”
他嘴角轻轻上扬,微笑着对我说:“哦,我喜欢看哲学书,不仅看《道德经》,也看《圣经》、《古兰经》、《金刚经》,所有古代经典我都爱看。”
“哇,那您真的是太让人感到意外了。”我想说他是个怪胎,却不知如何接他的话。
“意外?”
“噢,就是我很崇拜您的意思。对了,您还没说您是哪里人?”
他停顿了下,说:“我……我来自一个你不曾到过、不曾听过的地方。”不得不提,他的笑是我见过的最帅、最迷人的笑容。瞬间我忘却了警惕,也忘记了我爱的山姆,想让那一刻的美好得以永恒。
“哈哈,这个世界很大,毫不夸张地讲,我和我男友已经去过五十几个国家旅行。”我觉得他的话有些嚣张,我得挽回点自豪感。
“哦?去过哪里?”
“亚洲、欧洲、美洲的很多地方,确实还有一些地方不曾去过,但是你说我不曾听过,我不赞同。”我再次打量着他,试图记住他那双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还有他眼角的一颗小痣,将它们都刻进我的脑子里。
我又说:“像你这样金发碧眼的人生活的欧美国家,我基本都知道。我喜欢天文地理,虽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好歹也是受到过科学洗礼的。别说地球,宇宙中的很多星球我都知道。”
“哦,是吗?去过太空吗?”他见我自信地口若悬河,开始挑衅我。
“太空?开什么玩笑?没几个地球人去过吧。莫非你是宇航员,你去过?”
“嗯,去过。有本书叫《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你就当我来自火星好了。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我一向独来独往,不喜欢别人问我的隐私。”他在调侃我。
“这么神秘?我反而更想知道。”我拦住了幽默的他。
“好奇心害死猫。就像你们的老子讲的,道取法于自然,顺其自然,若你该知道,有一天你会知道的。”他拍了拍口袋里老子的《道德经》。
“你先别走,能否告诉我,你在《道德经》上批注的字是什么意思?那种金色的墨汁,还有那些文字我从来没见过。”我想知道那些用金色的墨汁写的笔记记载着什么。
他微笑着翻到那一页,指着那些字说:“你说这些?这是一种古老的文字,记录着一个已经消失的古国的历史,那个古国叫普诺岗日。他们用金银冶炼成汁水,在一种薄薄的黑色牛皮纸上书写,阳光下金光闪闪,光彩夺目,保存时间久远。我学会了这种文字,并用这种特殊的文字纪念一个人。”
“谁?我猜,一定是你的爱人!”
他回以微笑。
“那你写下的这些古老文字,是什么意思呢?”我被他的博学所吸引。
“我写的是一个露珠就是一个宇宙,探索它的奥秘需要科学和想象力。露珠里有草履虫和长履虫。它们永远不知道人类在想什么,人类对于它们是庞然大物,或者是它们的神。地球是草履虫和长履虫无法想象的浩瀚宇宙。”他转身留给我一个潇洒的背影,还有回望时的迷人微笑,在走廊的尽头下了楼。
草履虫和长履虫的世界?听完他的露珠理论,我愣在原地,许久没回过神来。我最怕数理化,大学生活也是在课堂上睡大觉中度过的,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会让我掉头发,霍金的《果壳中的宇宙》是我的催眠书。
这个金发男人博学的让人望而生畏。
我想说是不是遇见鬼了,那沉重的靴子走在地板上怎么悄无声息的?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h4>13/2016年9月8日晚,中国,札达县,“幸福之家”小旅馆。我的第一次奇幻梦境,寻找他,他是谁?</h4>
回到房间,山姆揉着惺忪的眼睛问我跟谁在走廊里说话。我丢魂似的告诉他,恰巧碰见了来寻书的客人。
那一夜我没睡着,脑海里一遍又一遍浮现这个品读《道德经》、身着银灰色风衣的金发男人。
他回望我时神秘的微笑,那是男版的蒙娜丽莎,充满未解之谜的符号。
夜里,我的头有些昏沉,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和这个神秘的风衣男人在一个彩色的热气球里,纵横历史,周游列国。
我们在春秋战国时代遇见了越国的西施和范蠡。西施不是在奢华的宫廷里,也并非待在吴王夫差旁边翩翩起舞。梦境里,她是个年轻美貌的乡村妇人,在河边捶打着脏衣服。范蠡来了,他显得很苍老,有慈祥的面孔和长长的胡须,驮着背一瘸一拐的走来。他是个瘸子?天啦,我一直认为范蠡是个帅气的谋士。
只听西施称呼范蠡为夫君。还有几个孩子在河边嬉戏玩耍,往河里丢石子,打水漂。那是西施和范蠡的孩子,看得出来他们很恩爱。西施面相很纯美,但言行举止很粗鄙。她的孩子拿书给她,问她这是什么字,她怒斥他们说,娘不识字,去问爹,一边玩去,别碍着娘洗衣服。
我在想,这两个人如何能相爱一生?仅仅文化层次的鸿沟就可以把他们的关系扼杀。老夫少妻,范蠡衣衫褴褛,也不富有。不远处的村口是他们贫寒的几间茅草屋。
我和风衣男子将热气球降落在芦苇荡,坐在河边依偎着晒太阳,偷听范蠡和西施说着乡里乡亲、家长里短的事。我想听范蠡劝西施去吴国,使用美人计勾引吴王夫差,解救越王勾践。但是始终没有听到这类对话。
孩子们跑向我们,问我们会不会捉迷藏。风衣男子说,好。他便躲进了芦苇荡里。孩子们东窜西窜,寻不见他。我也帮着孩子们去找,芦苇荡里突然飞出一只鸟,叼着一条巨大的鱼,比小孩的身体还大。西施和范蠡震惊了,我也吓坏了,莫不是风衣男子被鸟吃了吧?
飞鸟松口将鱼丢在范蠡和西施面前。西施收起裙摆、挽起袖子、张开腿,抱着挣扎的大鱼就往家里跑,生怕鱼逃脱进河里。她喊着:“我去家里煮了,今天晚上有鱼吃了。”
飞鸟又进了芦苇荡,几秒钟之后又飞了出来,叼着一条比之前更大的鱼,扔在了范蠡面前,范蠡慌慌张张地喊孩子们:“快点娃儿们,我们把鱼抱回家,跟我去集市上卖鱼。”只见他精神抖擞,和孩子们一前一后抱起了鱼,兴奋地说:“天助我也!有给你娘进城的盘缠了。越国有救了!”
我没心思关心鱼,也没心思关心飞鸟,我在芦苇荡里焦急地寻找风衣男子的影子。
芦苇荡里神奇的飞絮,像蒲公英般翩翩起舞。一只飞絮飘到了我眼前,它是挥着透明翅膀的精灵,有着拇指大小的身躯,齐腰的白色长发,身披青色的长裙,挥舞着翅膀,绕着我转了一圈。
它问我,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