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带我去凤凰星干什么呢?让我给自己上坟!
这件事显然需要一个解释。
我出生在凤凰星上,在这里度过了生命的头四年。我的住处附近有个公墓。公墓里有块墓碑,墓碑上有三个名字:谢莉尔·布廷、查尔斯·布廷和佐伊·布廷。
母亲的名字在上面,是因为她确实葬在这儿。我记得来这里参加她的葬礼,看着她的灵柩落入墓穴。
父亲的名字在上面,是因为有好几年,人们相信他就葬在这儿。其实不然,他的遗体留在了阿瑞斯特星,他和我还有奥宾人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不过确实有一具尸体葬在这儿,看起来很像我父亲,基因也和他一模一样。为什么会这样?那就是一个复杂的故事了。
我的名字在上面,是因为在父亲和我去阿瑞斯特之前,他曾经以为我在科维尔空间站遇袭时不幸身亡。当然不会有尸体,因为我还活着,但父亲并不知道。在他得知我还活着之前,他已经把我的名字和生卒日期刻在了墓碑上。
因此就是这样:三个名字,两具遗体,一个坟墓。全宇宙我只能在这里找到我一定意义上的生身父母。
从某个角度说,我是孤儿,而且孤得不能再孤了:我父母都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或许在凤凰星上还有我两代外的什么表亲,但我从没见过他们,就算他们真的存在,见了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真的,你能说什么呢?“嗨,我们有百分之四的基因组是相同的,交个朋友呗?”
事实上,我是我这条血脉的尽头,布廷家族的最后一人——直到我决定生孩子为止。不过我有个想法,现在请让我放上来说一说。
从某个角度说,我是孤儿。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说……
唔。首先,老爸就站在我背后,望着我跪下查看刻有我名字的墓碑。我不知道其他收养家庭怎么样,但我敢说,与约翰和简待在一起,我每时每刻都能感觉到他们的重视和爱护——反过来也是一样。哪怕是我步入青春期早期,每天嚷嚷六次(星期天十次)“我恨你们”和“别理我”的时候也一样。换了是我,肯定会把我扔在公共汽车站的——保证如此。
约翰给我讲述他在地球上的生活,他有个儿子,儿子又有个叫亚当的儿子,亚当现在应该和我差不多大,但从辈分上说得叫我姑妈。我觉得这实在太棒了。我一方面没有任何亲人,另一方面又是某个人的姑妈,变来变去挺好玩的。我这么对老爸说,他说“你包罗万象”,然后好几个钟头满脸笑容地走来走去。我最后终于逮住了他,要他解释那是什么意思。沃尔特·惠特曼,他明白那其中的含义。
另外,我身边还站着希克利和迪克利,情绪的力量使得它们抽搐颤抖,因为它们站在我父亲的坟墓前——虽说他实际上并没有葬在这儿,也永远不可能了。但这并不重要。墓碑蕴含的意义使得它们激动不已。我想也不妨这么说:奥宾人通过我父亲领养了我,但我与它们的关系不像是老爸和女儿或者姑妈和侄子。我更像是它们的女神,一整个种族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