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40000000年
咚!咚!咚!
大地有规律地震颤着,一下又一下,由远而近,由小而大,由轻微而猛烈。
卡卡躲在黑暗中,耳朵贴在洞壁上,警觉地听着来自上面的声音,它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头用两条后腿行走的巨兽正走过它的寓所上方。它依稀能明白,这是巨兽对自己领土的日常巡视,没什么可怕,那小山一样的巨兽对它没有任何兴趣。但大地的震动令它没有逻辑思维能力的大脑也直观地感受到,伟大的森林之王拥有何等的体型和重量。有时候,它周围抖动得如此厉害,尘土扑扑而下,让它害怕自己辛辛苦苦建造的房屋会在巨兽的践踏下整个崩塌,将它活埋在大地深处。
但这恐怖的一幕并没有发生,巨兽的脚步一步步走过它的头顶,慢慢走远了。
卡卡松了一口气,它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可以上到地面。它迅速穿过自己挖出的复杂隧道,在一丛蕨叶的后面露出毛茸茸的小脑袋和尖鼻子。巨兽刚刚走过,周围一片静谧。卡卡大胆地钻出来,前肢趴在地上,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在清晨的空气中深深嗅着,寻找着食物的气息。
用不着多嗅,它尖锐的眼睛就看到了一块石头上伏着一个褐色的小东西。卡卡顿时兴奋起来,它认出那是一只蜥蜴,肥美而多汁,可以供它饱餐一顿。一早上就碰到这顿美食,真是好运气。
卡卡蹑着步子,向自己的早餐走去,在蜥蜴觉察到之前,猛扑上去,迅速按住了它的尾巴。但蜥蜴立刻反应过来,扭动着身体,挣断了尾巴,窜下石头,在蕨丛下的真菌和苔藓间灵活地穿行着。卡卡快步追在它后面,狩猎的本能让它浑身的血液都要沸腾了。
但蜥蜴及时钻进了一个树洞,很快不见了。卡卡尝试着把头伸进去,但失败了。虽然它自己体型不大,但是那个树洞更小。卡卡沮丧极了。不过片刻之后,它就忘了自己在这里干什么。刚才的记忆已经从它简陋的海马体中被清除,它还嗅得到蜥蜴的味道,但是不记得它躲在哪里,迷惑地四下打转。
一个长长的影子蓦然出现在它背后,卡卡感受到光线的微妙变化,一转身就看到了那家伙,毛发直竖。从今天的角度看,它看上去是一只硕大的“怪鸟”,但事实上那不是真正的鸟。它两腿着地,浑身覆盖着羽毛,长着尖牙长喙,但没有翅膀,在鸟的翅膀所在的地方,是一对灵活的前肢,末端是两只尖锐的长爪。卡卡很熟悉这种动物,它知道这是自己的天敌,它的爪子可以轻松地撕裂自己的身体,正如自己撕裂蜥蜴那样。
卡卡扭头没命狂奔了起来,怪鸟大步跟在它背后,尖声鸣叫着,前爪不住向下扑击。卡卡感受到了背后死亡的腥风,它在苏铁树间绕来绕去,绝望地试图甩掉它。但怪鸟却不依不饶地跟在它背后。
卡卡设法寻找回家的道路,它知道只有那儿才是它绝对安全的避难所。它有限的大脑不足以理解空间结构,但对这片森林的经验让它本能地寻找着熟悉的场景,一棵树引向另一棵树,一块石头后面是一蓬草丛……近了,更近了……
终于,一个亲切的入口出现在面前,谢天谢地,它挖了不止一个洞口,很快就可以回到家里了!
当卡卡正要钻进洞里时,一只冰冷的爪子无情地按住了它,卡卡竭力尖叫着,挣扎着,但是无济于事,它的背已经被划破,鲜血直流,怪鸟硕大的脑袋和狰狞的长吻朝它俯了下来……
这时候,卡卡看到,在怪鸟背后,出现了另一个更大的黑色头颅,光这个头,就比怪鸟的整个身体还要大。那是森林之王的脑袋。这可怖的巨兽,竟然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这里。但还不够塞牙缝的卡卡当然不是它的目标。
怪鸟不知怎么,感受到了身后的危险,它终于放开了卡卡,咯咯叫着,惊恐地向前跑去。
巨兽一声大吼,令整个森林颤抖起来,卡卡浑身瘫软,侧倒在地上。它看到巨兽的大足就从它头顶跨过,落在离它还不到一个身体长度的地方,它的长尾摆动着,扫过整个天空,似乎要将整个苏铁树林都扫倒。没几步,巨兽的獠牙就咬住了可怜的怪鸟。一阵徒劳的挣动和哀鸣之后,刚才还威风凛凛的狩猎者便成为了奉献给森林之王的牺牲。
一块鲜血淋漓、热气腾腾的肉从空中掉了下来,落在卡卡身边,还带着几根羽毛,不知道是怪鸟身体的哪个部分,这些碎肉塞满巨兽的牙缝都不够,它对此不屑一顾。卡卡反应过来,敏捷地叼起那块肉,一瘸一拐地跑回了自己的洞穴。
这一次的遭遇让卡卡知道了自己的宿命,它永远只能留在洞穴周围,越少出来越好。外面是巨兽和怪鸟们的天下,而它自己的空间小得可怜。
在黑暗中,卡卡吃饱了肉,觉得安全而又惬意。背上已经渐渐不疼了,早上的恐怖也已被遗忘,它觉得只要能躲在自己的洞穴里,远离那些危险。日子还是很舒心的。它模糊地想起自己小时候,在另一个洞里,在母亲的怀中,吸吮着乳腺中分泌出来的甘甜汁液……那是多么快乐的时光啊。
当天夜里,卡卡做了一个梦。它梦见有朝一日,自己从洞穴里出来,身体越长越大,变成了一种新的“巨兽”,它不是四肢着地,而是像巨兽和怪鸟一样用后肢直立行走,成为了整个森林的主人,一切都匍匐在它脚下,任它予取予求,并且走得更远更远,征服了地平线以外,那些它既不知道,也无法想象的世界……
据说,那是哺乳动物的第一个梦。
公元前40000年
阿鲁躺在岩洞深处,远离人们围着的篝火。属于他的那块冰冷石头上没有舒适保暖的兽皮,只有一堆脏兮兮的干草。已经是深夜了,外面下着大雪,气温下降得很厉害。阿鲁感到寒气已经闯入了洞穴,包裹着他的身子,正在侵蚀进裸露的皮肤底下。
阿鲁向篝火望去,他也想躺在篝火边上享受松木块所带来的光明和温暖。但那里围着的都是些强壮有力的猎人和他们的女人。阿鲁只要稍微走近几步,就会被他们揍得鼻青脸肿后一脚踢开。阿鲁已经试了许多次,不敢再去找打了。
火堆边上传来“啪啪”的声音和女人低低的呻吟,阿鲁向发出声音的方向望去,看到了膀大腰圆的阿熊骑在果果身上,正呼哧呼哧地在她青春气息十足的躯体上发泄着欲望,篝火将一男一女动作的影子映在洞壁上,显得格外魅惑。
阿鲁眼馋地吞了口唾沫,果果是部族里最年轻漂亮的女孩,每个男人都喜欢,当然也包括他,但平常总凑不到她跟前。前些日子,他总算鼓起勇气,在灌木丛里摘了一把野果,选出最好的送给果果,女孩正要接过的时候,阿熊出现在他背后,一巴掌把他打到边上去,然后把一条血淋淋的麋鹿腿扔在果果跟前,果果脸上出现了惊喜的表情,把鹿腿捧了起来。阿熊咧嘴一笑,一把抱起了果果,到了一棵松树后面,被打得晕头转向的阿鲁哼哼唧唧了半天才爬起来,只看到树后伸出的四条腿交叠在一起……
阿鲁也想弄到一条鹿腿送给果果,但他力气小也跑不快,布陷阱的水平也不敢恭维,打到好猎物的机会微乎其微,有一次他好不容易逮住了一只肥兔子,也被阿熊和阿豹他们一把抢走,打了牙祭,哪儿有他送出去的份。最漂亮的女人归最强壮的猎人,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就是这么简单。
狩猎永远是阿鲁心头的噩梦,他的舅舅就是在打猎时,被一只猛犸象活活踩死的,他的哥哥被一头剑齿虎咬掉了半只胳膊,伤口化脓,没几天就死掉了。可是每天,他仍然要和其他男人一起冒着严寒去雪原上集体狩猎,却只能分到骨头和肠子之类微薄的部分——如果能分到的话。阿鲁害怕打猎,即使对果果的迷恋也没法让他想成为一个好猎人,因为他知道他天生不能。对他来说,山洞里是最令他放松的处所。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找到外面没有的安全感。
篝火那边,阿熊发出一声低吼,身体抖动了几下,便搂着果果,倒在兽皮上呼呼睡去。寒冷——以及阿熊的鼾声——却让阿鲁难以入睡,他坐起身,从干草下拿出半根烧焦的木棒,在岩壁上涂抹了起来,不久,一只栩栩如生的野牛轮廓出现在洞壁上,然后是一只跳跃的小鹿。
这是阿鲁唯一的技能,也是部族里其他任何人都不会的技能,他几乎能够画出任何动物的形象,人们在他画出的线条前都感到困惑,他们知道,这些单薄的形象并不是真的动物,却让他们觉得那是一只动物,他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有一次,阿熊看到阿鲁画了一头野牛,迷惑地看了半天,越来越烦躁,最后大吼一声,把阿鲁按倒在地上揍了一顿,禁止他再作画。但凑巧,那天他们居然真的打到了一只野牛。有人说那是阿鲁的奇怪符号带来的好运。阿熊对此嗤之以鼻,不过对阿鲁的古怪行径总算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阿鲁又画了一只狮子,他不是第一次画狮子,但这次在狮子身边,他添了一个男人,拿着一根木叉,叉向狮子。画上的男人只是几笔简略的轮廓,看不出任何特征。但是阿鲁在心里说:那是我,是我阿鲁。看我多厉害!一个人打下了一头狮子。
阿鲁想了想,又在狮子脚下画了一个倒下的人,那是阿熊,不过没有脑袋。脑袋,被狮子吃了,他想。
阿鲁傻呵呵地笑起来,似乎忘却了身边的一切烦恼。他画的兴起,又在画里的“阿鲁”边上添了另一个人形,有着诱人的身体曲线,阿鲁在它的胸口点上了一对饱满的乳房。他心里说,看,那是果果。在他创造的这个世界里,果果是受他保护的女人,当他杀死那头狮子后,就会把狮子扛在身上,和果果一起走回属于他们的洞穴,甜蜜地生活在一起……
对了,还要画一个孩子,他和果果的孩子……
洞穴外,冰河时代的雪越下越大。
公元前15000年
午夜,夜神统治的天空发生了恐怖的变化,雷神也许是好几天没有吃到祭品,怒吼起来,挥动大斧,将天空的巨幕一次次撕开,诸天间的滔滔河水从电光的缝隙间倾泻下来,在风神的助威下,变成千万道冰冷的鞭子,无情地鞭打着大地众生。
骨笛和几个同伴挤在一起,蜷缩在一棵橡树之下,面对天神的愤怒瑟瑟发抖。这棵橡树粗壮高大,枝繁叶茂,可以遮蔽大部分风雨,而他们躲在一根不知怎么折断而垂下的大树枝底下,形成了一个狭小的封闭空间。这个临时避难所对付一般的小雨问题不大。但在今天的暴风雨之下就没那么有用,虽然大部分水都顺着树枝和叶子流走,但还有一些雨水从枝叶间的缝隙渗透进来,把他们浑身淋湿。女人们恐惧地祈祷着,男人们不满地咒骂着,只盼望这场豪雨快点过去。但从黄昏到深夜,风雨没有半点停止的迹象。
“我们不该到这里来的。”骨笛听到哥哥石斧抱怨说,“如果留在北方老家就好了,至少还有山洞可以住。”
“可留在老家,我们会冻死的。”骨笛说,“冰雪神统治了一切,大地终年冰封,寸草不生,除了长毛象和披毛犀,没有动物能活下来。”
“呜呜,可是这里也很冷啊,一定是冰雪神追来了……”他的妹妹贝壳在另一边害怕地啼哭着。
“不会的。”骨笛宽慰妹妹说,“你看,至少还有森林,而且下的是雨,不是雪。”
但他想起了那些传说:北方的冰雪神打败了森林神,封锁了大地,森林神逃往南方。大地被无尽冰川覆盖,几乎没有多少生命能够幸存,人类被迫追随森林神的步伐,逃往温暖的南方。
但骨笛的氏族离开北方太晚了,对他们来说,森林只是一个美好的传说。他们走了整整两轮月亮盈亏,路上死了十多个人,才越过冰川和草原,到达了这片林木丰美的森林。他们满怀希望地寻找山洞,打算定居下来开始新的生活。不久,他们果然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山洞。
可他们很快发现,自己不是最早的殖民者。山洞早已被另一群人——从骨笛的角度看,那些棕色皮肤,卷头发的家伙几乎不能说是人——所占据。他们不说骨笛氏族的语言,说话像是鸟叫。冲突爆发了,但对方把守了洞口的要道,骨笛他们没法攻进去,反而死了两个同伴,只有狼狈撤走。
一天天过去了,他们在陌生的森林中漫游着,风餐露宿,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山洞,北方大地的人们都躲到了这里,许多山洞都被各色人群占据,即便有个别没被占据的又太小,容纳不了那么多人。他们只有栖息在树下,平常还好,生起火来也还暖和,但一旦遇到暴风雨就难以栖身。这些日子因为淋了风雨,死了两个半大孩子和一个老人,现在他们只有十来个人,如果再持续下去,这个孑遗的小部落就会在这陌生的土地上灰飞烟灭了。
必须尽快找到新的洞穴,骨笛想。
骤然,一阵暴风吹来,原来垂下的大树枝彻底断了,带着枝叶滚倒在一旁,骨笛和他的同伴们立刻暴露在风雨的直接吹打之下,人们惊叫着,慌忙躲到仅剩的一块枝叶遮蔽之下,但那地方实在太小,庇护不了那么多人了。
骨笛和石斧倒是找到了较好的位置,但弱小的贝壳就被挤在了外围,任风雨吹打,剧烈地发抖着。石斧叹气说:“真是倒霉,如果那根树枝没断就好了……”
一道闪电划过,不是在外面的天空上,而是在骨笛的脑海中。他从树叶的缝隙间望了一眼那根树枝,正躺在几十步外的泥水中。
“如果那根树枝没断……”骨笛想,“如果它还在那里……”
“我们把那根树枝扶回来!”他脱口而出。
“什么?”石斧很是迷惑,“可树枝明明断了呀。”
“把它放回去!”骨笛说,“放回原处就行了!”
“那不可能,”石斧一口否决,“树枝撑不住的。”
贝壳的颤抖越来越厉害,她太小,淋了雨会生病会死的。骨笛来不及多想,冲了出去,把浑身湿答答的贝壳抱住,递给石斧。“护着贝壳!”他说。
“骨笛,你疯了么?外面——”
但风雨交加中,骨笛已经听不到石斧的话了,他冒着冰刀般的寒雨,在泥泞中提起那根手臂粗细的树枝,拖回来,想架回到以前的位置上。但他找不到合适的所在,无论怎么摆弄,树枝总是无法架稳。
“跟你说了不成的,骨笛。”石斧对他说,“快回来吧,凑合凑合算了。”
“回来吧,骨笛哥哥。”贝壳也说,“我们挤一挤就好了。”
骨笛犹豫着,冰水的抽打让他难受到了极点,还是放弃算了,他想。但这时,闪电照亮天空,让他看到了两根树枝之间的树杈,高度正合适。他灵机一动,把树枝架到了一个树杈中间,这回果然成功地架住了。
骨笛高兴地从一边钻回去,大树枝挡住了大部分风雨,比起刚才的窘状,避难所变得舒适了很多。
“骨笛哥哥,你真厉害。”贝壳挤到他身边说,众人也交口称赞。
“瘸腿的猎人碰上死剑齿虎而已。”石斧冷冷地说了句谚语。
外面的风声越来越大,吹起了树枝垂在地上的一头,树枝的另一头在树杈间摇摆碰撞着,摇摇欲坠。
“当心!”石斧忽然大叫一声,抓住贝壳,把她拖回来,片刻后,那根树枝又在她刚才坐的位置砰然落地,溅了人们一身泥水,新修复的避难所又毁坏了。
“看你干的好事。”石斧斥责骨笛说,“差点害妹妹被砸死!”
骨笛觉得脸上发烧,仿佛人们都在谴责地看着他,他不甘地再次冲出去,查看那个树杈,很快看出问题所在:它太宽了,树枝可以搁住,但没法固定。
如果再窄一点就好了……
如果能让它变窄一点……
骨笛脑海中再次灵光一现,对石斧说:“把斧子给我!”
“干什么?你要砍柴火?现在?”石斧无法理解。
“给我再说。”骨笛无暇解释。石斧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身边的手斧递给他。他因为石斧而得名,做的斧子也是氏族里最好的。
骨笛握住手斧,在树杈间用力砍了下去,两下就砸破了树皮,砸出了一个小的缺口,并随着他的每一下砍斫而不断扩大。骨笛全神贯注地干着活,虽然风雨无情地浇打在他身上。但他内心被这个完全新鲜的念头充满,全力工作中,身上竟渐渐不感到寒冷,反而暖了起来。
可是砍了半天,骨笛已经精疲力竭,对了一下槽口,还是太小了,没法把粗大的枝干放进去。他喘着粗气,再想干活一时也没了力气。
“没用的家伙,看我的吧!”这时候石斧也出来了,站在他身边,握着另一块斧子大力砍斫起来。他终于看出了骨笛的目的,兄弟俩相视一笑,一起唱着粗朴的歌谣,奋力工作着。
终于,树杈上出现了一个大小适中的缺口,骨笛和石斧将那根树枝架上去,这回牢牢地嵌在了树杈中间。骨笛想了想,又把另一头用一块石头压住,这样两端都固定了。避难所变得牢不可摧。
骨笛和石斧钻了回去,享受着将风雨屏蔽在外的劳动成果,不过没有过多久,雨就停了。
“这么快就雨停了?”石斧反而有些失望,“咱们白干了一场。”
“不,没有白干。”骨笛说,“那根树枝不会再掉了。哥,我觉得以后我们可以一直住在这里。”
“开玩笑,就算你固定了那根树枝,这里比山洞还是差远了。”
“可附近我们都找遍了,已经没有合适的山洞,恐怕我们必须面对现实:这里已经找不到可以住的山洞了,去下一片森林估计也差不多。”
“但这个地方还是有点……”
“哥,我有个想法。”骨笛的眼中闪烁着热切的光,“我们可以架上更多的树枝,把这里变得像山洞一样密不透风。”
“可是哪有那么多树杈?”石斧不解地问。
“不,你没看出来么?根本不需要树杈。”骨笛说,“只需要石斧、石刀或者石锥,我们可以在树干的任何地方凿出一个洞,折下合适的树枝插进去,也许还可以用藤条绑起来,下面可以用其他树枝支柱,或者用石块垒起来也行……”
“你究竟在说什么?”
骨笛比划着:“我是说,我们可以在大地上造一个山洞!然后让大伙儿住进去。”
“这……”石斧被这个说法惊住了,“听起来这像是鸟筑巢……可我们是人,祖祖辈辈一直是住在山洞里的,怎么能够……”
“鸟可以筑巢,老鼠可以挖洞,为什么我们不能用树枝造一个自己的山洞?”
“这……这怎么能一样呢,我们不是鸟也不是老鼠啊。”
“但是我们能够做到。”骨笛说,“就像我们能够改变石头和兽骨的形状一样,我们也能改变那些树木,让它们变成我们的洞穴,为什么不呢?”
“可破坏了那些树木,这不会触怒森林神吗?”
“森林神会原谅我们的。你想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留在这片森林里,否则我们在迁徙到下一片森林之前就会死光。”
“骨笛哥,我觉得你说得对。”贝壳也加入谈话,“现在已经是这样了,为什么不试试看?”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讨论,有赞同也有激烈的反对,骨笛的建议引起了人们的兴趣,最后,赞成者占了多数,他们决定明天一早就开始进行这个全新的尝试。
风雨过去,乌云散尽,天空从黑暗中显出深蓝,火红的晨曦从东方的地平线上透出,鸟儿开始在雨后的林间歌唱,白昼神即将到来了。
骨笛隐隐感到,这将是一个全新的黎明。一片新的森林,不,一个史无前例的世界即将降临。人,即将用双手在大地上建立起自己的居所。这会永久性地改变人和万物以及神明的关系。
那将是一个聪慧如他也无法想象的白昼。
公元前1339年
底比斯是一座壮丽的都城,法老很怀念在卡尔纳克神庙巨大的百柱殿里沐浴尼罗河水的惬意。不过比起那南方的旧都,法老更喜欢脚下的埃赫塔顿。因为这是他自己建造的,属于他自己的城市。在这里没有历代先王的陵墓和宫室压在他头顶,也没有讨厌的阿蒙神庙的祭司对他指手画脚,这里的统治者只有他,和庇护他的太阳神——阿吞。
整座埃赫塔顿城尚笼罩在黑暗之中,只有东方有一线朦胧的光明,勾勒出城中几座高大神像和方尖碑的轮廓。法老一早便已起来,站在这座伟大城市的中心——他亲自设计的太阳神殿门口,看着春分日的太阳准确地从两根巨柱间升起,将金色的阳光射进长长的空无一人的柱廊,照亮了挂在头顶的纯金的阿吞神像——没有人的形体,只是一个金光闪闪的圆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如同第二个太阳,又通过巧妙设置在殿中各处的圆镜,不断反射阳光,把整个大殿照亮。这是属于他的光明,令他感到欣悦无比。原本如同黑暗洞穴般的大殿,转眼间便成为了充满光明的新天地。
法老在阿吞神像下伫立着,心中充满了宁静的愉悦。
和往年一样,今天的春分祭祀仪式由太子图坦卡蒙代为举行,表面的理由是法老要在圣殿中接受阿吞神的默示,但事实上,法老怀疑其他人也暗中知道,是因为他不想在公开场合露面。他身材比一般人高得多,长着狭长的脸,细瘦的四肢,肥大的胸和肚子,身体完全不匀称,看上去像是一个怪物。虽然他由于无可争议的高贵血统得以继位,人们对他表面上毕恭毕敬,但法老知道,不知有多少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传播着各种恶毒的谣言。
为此,法老建筑了新的都城,从底比斯搬到了这里,在埃赫塔顿的新宫廷中,他不用再在人面前出现,无论是他的兄弟叔伯,还是大祭司,一般都见不到他。在这里他可以醉心于和他的阿吞神的精神交流。并且发展各种颂扬新神的艺术:在他的指导下,新风格的绘画、雕塑和诗歌,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如同建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面对着阿吞发光的神像,法老在无人的大殿里高声吟咏着自己亲自写下的热情颂歌:
你在我心目中,
没有其他人知道你,
只有你的儿子,伟大的国王。
他来自你的身体。
代表你统治大地,他爱着他的王后。
哦,美丽的娜芙蒂蒂。
……”
但有时候,外面的世界仍然要闯进来,打破法老心灵的宁静。
卫士通报后,一名红袍的高级书吏走进大殿,在法老面前跪下行礼。他带来了外部的消息:
“太阳神阿吞的化身,上埃及和下埃及的至高统治者,伟大的万王之王……”书吏不敢马虎地念诵着法老冗长繁复的神圣头衔。
法老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说正事吧,有什么消息?”
书吏从镶金的皮袋里抽出一张写满象形字的纸草卷,展开念了起来:“赫梯王的军队已经占领米丹尼王国,我们在幼发拉底河的统治被动摇……
“我们的同盟巴比伦王国也面临入侵,国王向您紧急求援……
“叙利亚的叛乱进一步扩大,您委派的总督已经被反叛者杀害,目前骚乱已经延伸到了迦南地,反叛者甚至僭越称王……”
“够了!”法老怒气冲冲地说,吓得书吏趴伏在地上,“去年年底,我已经命令驻守孟菲斯的十万大军前往北方大陆平定局势,并从底比斯增派三万援军,为什么到现在局势还没有缓解?是你没有把命令传达下去么?”
“太阳神的化身啊.”书吏哀告说,“我怎么敢违背您神圣的旨意?我第一时间就把消息沿着尼罗河传到了底比斯,但是那些……那些大祭司们……”他吞吞吐吐起来。
“说!”
“是,那些大祭司控制了您的各级长官,找出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您神圣的命令,他们说,由于陛下背弃了阿蒙神,埃及上下都人心惶惶,底比斯也骚乱四起,就是尼罗河的洪水也频繁了很多,这都是诸神降罚。再说,国库的钱都被用于修建新都了,收成不好,军队也填不饱肚子,对边陲局势无能为力……除非您的銮驾返回底比斯,向阿蒙神忏悔,重新得到神的庇佑,否则您的旨意他们无法执行。”
“混账!如此藐视我的权威!”法老将一只金杯抛到地下,发出尖锐的碰撞声,在大厅中回荡着,怒火如同要将整座神殿吞没,“传我的命令,埃赫塔顿的全部军队整装待发,我要御驾亲征这些老鼠一样的叛徒,将邪恶的阿蒙神庙夷为平地!”
书吏浑身发抖,答应着向外退去,法老却又叫住了他,“等等……你先下去,让我再想想。”
当愤怒的潮水退去,法老就知道,他的话不可能实现。在过去的十多年中,他和阿蒙神的僧侣们进行了不知多少次的斗争,毁掉了好几座神庙,甚至处死了几名大祭司,却没有撼动对方的根本。反而被他们一步步逼出底比斯,让他退缩到埃赫塔顿这个坚固的壳里,事实上也架空了他。他的实际权力小得可怜,号令也许根本出不了这座城市,御驾亲征?笑话。恐怕到时候他自己的军队会第一个哗变。
事实是,几乎没有任何人理解他,他的信仰,他的艺术,他的世界。他是他们的王,但也是这个世界的异类。
除了那个完美的女人……
他的王后,娜芙蒂蒂。
现在,法老急于见到她,向她诉说一切。只有她永远能够理解他,支持他……她是他的“共治者”,在宫廷的壁画上,他和她永远站在一起,仰望天空,接受阿吞神的洗礼。
他离开了前殿,走过后面宽敞的中庭,走进王后的寝殿,那是他不允许任何人进入的地方。金碧辉煌的寝宫中没有侍女,只有一线金色的阳光从高窗照进寝室,照亮了摆放在案头的一尊精美的彩绘雕像。
高高的蓝色王冠下,是一条缠绕在额头上的金蛇,下面是一张清丽无瑕的容貌和一对梦幻一样的眼睛。
那是他亲自雕琢的,他梦想中的完美女神。娜芙蒂蒂,这个名字就意味着:“美丽的人来了”。世界上任何女人都无法和她相比。
但是不存在这样一个完美的女人,从来不存在。她是法老少年时的梦,一个超出这个和他为敌的世界的奢侈梦想。即使在他成为法老后,也没有办法让这个幻影变为现实存在。
但至少,他能够让这个世界认为她是存在的。提及她的铭文和画像在埃赫塔顿无所不在,他将他和几个侍女生的儿女都算成是她生的,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大多数都被他处死了,剩下的几个未来也将会陪葬他。他亲自编撰的、他们的爱情故事将会被记载在史书上,万世传诵。
法老暂且忘却了尘世的烦恼,坐在寝殿深处,陷入了甜蜜的思绪。
然后,法老埃赫那吞走出房门,向寺人发布命令,让他们把自己的养子摩西找来,关于创世神阿吞的伟大,自己有一些新的领悟要告诉他。现在,摩西是唯一可以和自己说上几句话的人了。
公元529年
达马西乌斯放下芦苇笔,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指头,从一堆字迹密密麻麻的羊皮纸卷上抬起白发苍苍的脑袋,看到自己的影子在身后炉火照耀下忽闪不定地在石墙上伸缩。每当他见到这一情景,都会想起柏拉图所说的洞穴。事实上,他这些日子正日夜不停地思考着这个问题。他正在撰写的这部《理想国》注疏也正卡在了这个关节点上。有三年之久,每天他都要写下几千字的段落,然后又一一删去,最终一个字也没有写成。
达马西乌斯咳嗽了几声,雪白的长须剧烈地拂动着,他已经七十一岁了,身体日渐衰弱,不知道还能活上几年。现在,他的最大夙愿就是完成这部《理想国》的注疏。但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足够的精力以及智识去完成它。他知道自己正面临思想和生命的绝境。但这不仅是他的绝境,也是整个文明世界的,他看得很清楚,自上古神话时代以来的文明之光,即将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代熄灭……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外面传来,随后是有人在惶急地敲门。敲门声很重,达马西乌斯有些诧异,学园中人人知道他的规矩,平常除了送饭的学生,不会有人敢来打扰他,而今天的饭已经送过了。他向桌子上望了一眼,那里的一盘面包、橄榄和熏肉还没吃几口呢。
“老师,是我,辛普里丘斯。”没等他发问,就听到一个惶急的声音说。
达马西乌斯知道,自己的得意门生辛普里丘斯是个稳重的学者,深夜到来,必有要事。“进来吧。”他说。
衣冠不整的辛普里丘斯推开沉重的木门,走进斗室,向他简单地行礼,然后开门见山地说:“老师,很冒昧打扰您的清修,不过事态紧急,我刚知道,皇帝陛下下达了命令,要地方官关闭学园。”
“终于来了。”达马西乌斯想,却没有说话。辛普里丘斯以为他还不相信,又强调说:“这是真的,我有很可靠的信息来源。皇帝命令地方官遣散所有学生,并逮捕宣扬邪说的异教徒,信使正在从君士坦丁堡来的路上,明天就会有大兵来查封这里了。”
“我知道。”老人点头,颤巍巍地说,“这些年来我早就有预感,这一天终究会到来,特别是查士丁尼继位以来,他可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好了,十字架宗教最终取得了胜利。”
五百年了,达马西乌斯想,自那个叫耶稣的犹太疯子在十字架上被钉死之后。他的古怪教义像野火一样,烧遍了整个罗马帝国内外,将古典文明烧成了灰烬。自从君士坦丁皇帝皈依后,帝国和宫廷抛弃了祖先的信仰和生活,也投身于十字架之下。古老的神庙被废弃,诸神被遗忘,野蛮人打进了帝国腹地……只有哲学家们还在坚持着用理性和论辩与来自亚洲的异教对抗。虽然贤明的尤利安皇帝复兴传统的努力夭折了,奥古斯丁的背叛令他们多了一个强悍的敌人,希帕提娅的被害亦是沉重的打击……但近百年来,哲学家们再度复兴了学园,他们在古老的雅典团结起来,讲授历久弥新的古典著作,教化万千渴慕真理的青年,从而也成为基督教会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千方百计挑唆信奉基督的皇帝,要毁灭历史悠久的古学园……
“……所以。”辛普里丘斯的话让达马西乌斯从游散的思绪中回到现实,“我们必须赶紧离开。”
“离开?能去哪里?”达马西乌斯苦笑,“别忘了意大利已经是那些日耳曼野蛮人的天下了。”
“我已经找到了一艘船,我们可以连夜上船,在犹太行省一带登陆,然后可以越过边界去美索不达米亚。据说那里的波斯国王礼贤下士,欢迎一切来自罗马的投诚者,我们可以在波斯首都安身。”
“波斯?哈哈!”达马西乌斯刻满皱纹的脸颊颤动着,发出一串干涩的笑声,“辛普里丘斯,你记得吗?差不多整整一千年前,希腊人在萨拉米斯之战中击败了波斯帝国,保卫自己的自由,希腊文明才能发扬光大,创造了伯里克利时代的光荣,才有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我们的学园,而如今你让我们,古典文明最后的继承者,去东方投靠专制的波斯国王?这是何等的讽刺!”
“可是,至少那里没有狂热的基督徒。”达马西乌斯急切地说,“或许在那里,我们的文化还能传承下去。”
“不,不会有什么差别,反正这个世界要毁灭了。”达马西乌斯沉痛地说。
“您说什么?!”
“辛普里丘斯啊。”达马西乌斯凝视着渐渐暗淡的炉火说,“难道你没有察觉吗?我年轻时曾走遍了大半个帝国,从不列颠到埃及,从伊比里亚到小亚细亚,无论在哪里,文明的火种都在熄灭。匈人、哥特人和日耳曼蛮族从外部摧毁我们,十字架的信徒从内部。西部帝国已经在蛮族洗劫中覆灭,看来东部也撑不了多久了。古典的生活已被遗忘,如今不要说柏拉图的希腊语,就连能说像样的拉丁语的人都没有多少了。普罗克洛斯带来的学园复兴曾是我们最后的希望,几乎所有仅剩的自由学者都集中在这里,和信奉十字架的教会相抗衡。然而近几十年来也日渐凋零。这是不可逆转的命运,每一个文明都有盛衰,如同有日出就有日落。我们的文明已经覆灭,再有几十年,最多一两百年后,罗马也好,波斯也好,都将不复存在,世界将变成一片荒芜。”
“这……不可能吧?”辛普里丘斯诧异地张大了嘴。
“是你习焉不察,我的学生。我们的世界日复一日地沉入深渊。如果伯利克里或者修昔底德能够看到我们的生活,会毫不犹豫地把我们当成野蛮人,我们距离彻底灭亡只有一线之遥。并且,文明的毁灭并不是稀奇的概念,柏拉图在《法篇》里就论述过了,如果你还记得的话。
“世界本身虽永恒,但我们记得的历史不过一两千年,可见之前必已有无数次的毁灭和再生。我曾经在埃及见过那些高大的金字塔和神庙,但那些神明已经被忘得一干二净,奇特的象形文字也无人能解读,古代埃及人的世界已经沉入历史的地平线,我们的世界也将跟随其后,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但是老师,至高的太一,世界的精魂是不灭的!”辛普里丘斯忍不住说,“正如先哲普罗提诺所说,太一流溢自身,化为世界万物,虽然万物生灭流转,但太一永恒不变!”
“是的,我也曾虔信普罗提诺的学说,但我越来越怀疑,或许这一切都是错误的,或许他没有理解柏拉图,或许柏拉图本人也错了。”
“您在说什么呀!”辛普里丘斯惊讶万分。
“你还没有忘记柏拉图的洞穴学说吧?”达马西乌斯如同在课堂上一样向自己的弟子提问。
“当然。”辛普里丘斯一时忘记了自己来的目的,而像往日一样沉入了哲学问答中,“人类生活在洞穴中,所见到的一切都是炉火照耀下的影子而已,而真正的阳光,也就是真理,凡人根本无从梦想……那真正的太阳,也就是至高的太一,只能通过哲学的心灵去认识。”
“你说的不错。”达马西乌斯说,“问题是我们怎么知道存在太阳?”
辛普里丘斯怔了一下:“因为……这一切是通过类比的原则,不是么?我们认识到万物的理念,从而认识到真正永恒世界的存在。”
“看看这个房间,你想到了什么?”达马西乌斯温和地说。辛普里丘斯不禁向四壁望去,这座石屋是几十年前才搭建起来的,但用的石料都取自学园千年来各种原因的废弃石块,有的或许是亚里士多德求学时倚靠过的伊奥尼亚石柱残躯,有的或许是西塞罗访问时坐过的石凳碎块。许多石头上都刻着字,这里刻着一段柏拉图的对话,那里刻着几句巴门尼德或普罗提诺的名言。在一块平整的青石上,辛普里丘斯看到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希腊文:“吾爱柏拉图,吾更爱卡帕莉亚。”字迹斑驳,不知道是哪一个调皮的学生写的。谁是卡帕莉亚?大概是早就死了几百年的一个妓女。辛普里丘斯沉思着老师的话,试图找出其中的奥义。
“您是说这是一个洞穴?”辛普里丘斯最后说,“就好像柏拉图说的洞穴一样,而外面是——是——”
“而我们不知道外面是什么。”达马西乌斯打断了他,“如果我们从未离开这个房间的话!我们不知道外面是否有太阳,甚至不知道是不是有‘外面’的存在。”
辛普里丘斯心中雪亮,哲人的对话不需要说得太具体,但他已经明白了老师的意思:如果人类一直生活在洞穴中,那么从逻辑上,我们根本无从得知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有至高真理的存在。我们所以为看到的,无非是石头上刻着的这些字迹,这些过去的历史和文化所告诉我们的意见和教条而已。
这个世界,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巨大的洞穴。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没有离开的希望,在波斯也好,伊比利亚也好,都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你明白了。”老人苦笑着说,“我们的信仰或许不过是徒然,不过是和十字架崇拜者同样的狂信。什么太一,什么流溢,都只是一厢情愿的臆想。难道不是么?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真理之光的照耀,又怎会一再陷入毁灭?我们辛辛苦苦继承的那些学说和真理同样相隔天壤。就让哲学和这个学园、这个世界一起归于毁灭吧!”
辛普里丘斯说不出话来,良久方说:“老师,这些艰深的哲理,等我们上船以后再讨论吧,现在还是先——”
“我不会走的。”达马西乌斯微微摇头,“既然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走出洞穴,又何必离开这里?你走吧,就让我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这个洞穴里默默死去好了。”
辛普里丘斯不知如何是好,外面传来了呼叫声,有人喊他的名字,似乎还有一大堆事务要他决断。他犹豫了一下:“老师,抱歉,我还得处理其他的事,回头再找你。”
他再度行礼后,退出了房间。外面是一片平整的草坪,近处是学园的主体建筑,远处的山丘上可以看到雅典卫城的废墟,更上面是繁星密布的星空。本来辽阔的世界忽然仿佛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洞穴,让他透不过气来。
洞穴,辛普里丘斯想,这不仅仅是一个比喻。诸天围绕大地如同屋顶和墙壁,最高的天是恒星天,比太阳还要高,缀满恒星的天球萦绕大地,但谁知道外面的是什么?即使恒星天距离大地有十万希腊里之遥,也仍然是有限的距离,但从理论上来说在外面的,却可以是无限!那里究竟是什么?
或许唯有黑暗的空间,也或许是无法企及的真理的大海。但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生活在宇宙洞穴的底层……
辛普里丘斯思索着,心中忽然一个念头闪过,返身冲回了房间:“老师!”
“不用劝了。”达马西乌斯疲惫地说,“我不会走的。”
“但是老师,您说的不对。”辛普里丘斯大胆地说,“至少我们知道了一条真正的,无可辩驳的真理!”
“哦,是什么?”
“正是我们在洞穴中!”辛普里丘斯大声说,“我们和真理相隔绝。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真理,但是我们知道自己的无知,老师,至少我们可以把这些思考传承下去,或许当世界再一次文明复兴,未来的人们会找到通向真理的途径!”
老人的脸罕见地变了颜色,他皱眉思索着,过了许久,终于点了点头:“你是对的,辛普里丘斯。千年学园并非全然无稽,我们至少知道了一点点真理,虽然自柏拉图以来从无进步……但让我们把这些思考传承下去,或许下一个文明时代的人们,他们会有更好的运气,不必重蹈这个世界的覆辙。”
“所以老师……您的意思是……”
“走吧。”达马西乌斯支起颤巍巍的身体,“让我们去波斯,叫学生和仆人们把这里的羊皮纸书带上,对于未来的世界,它们比我们的性命还要珍贵呢。”
公元1970年
已经是深夜了,整幢宿舍楼的灯已基本熄灭,人们进入了梦乡,只有一个房间还从窗户纸底下透出一点微光。
那是一个只有六七平米的小房间,没有椅子,床对面就是一张书桌,旁边有一个简陋的衣柜,只剩下了半边门。房间里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桌子上堆满了高高好几摞的稿纸,几本书摆在中间,天花板上吊着一个四十瓦的小灯泡,昏黄的灯光由于实在太暗,不像是光线,倒像迷雾一样弥漫在房间里,好在房间实在太小,不至于完全看不清。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蓬头垢面,胡子拉碴,戴着厚厚的眼镜,坐在桌前,在一张纸上奋笔疾书着,眼睛里都是血丝。灯光在他身后投下深深的影子,如同监牢中干苦差事的犯人。
但比起外面混乱而疯狂的世界,他觉得自己已经是在天堂里了。
轰轰烈烈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进行好几年了,他被批斗过,也被关过牛棚。前一阵子才被放回研究所。单位里也是一盘散沙,领导被下放,工宣队进驻,谁谁自杀了,谁谁又被判刑……革命到这个程度,他的事儿已经不算是个事儿了,他难得享受了几天的清闲。但是单位还是不如自己的狗窝,随时要搞政治学习,早请示晚汇报。他一参加这种场合就如坐针毡,总是设法溜回自己的小房间里才感到踏实,特别是在这样的深夜,他知道直到天亮,不会有人上来打扰,这难得的宝贵时间简直太美好了。
他在纸上拼命写着,数字、符号、公式、算法……在他脑海中如大旋涡一样疯狂地旋转着。但在表面的混乱下隐藏着简洁优美的结构,他似乎已经看到了一点若隐若现的曙光……
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已经到了怎样的高度,比起几年前的那次发现,如今他又更上了一层楼,他知道自己离峰巅只差一步,只要登上了峰顶,整个大地就可以一览无余。有人会相信么?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他这个其貌不扬的书呆子会成为世界之王?
但千真万确,这里是他的世界,他的宇宙。他什么也不需要,不需要革命和政治学习,不需要空气和食物,甚至不需要时间和空间!他所需要的只是数字,最抽象的数字,一个质数,两个质数,它们在他脑海中缠绕嬉戏着,像电子和质子一样结合起来,组成原子、分子或晶体结构,再形成一层层复杂的化合物,最后变成整个世界!毕达哥拉斯是对的!世界,是由数字组成的……
而他已经把整个世界踏在了脚下,用一支笔,他把世界一层层轻轻划掉,这是他发明的“筛法”,让世界化整为零,归于寂灭。无尽的数字消失了,世界也沉入了黑暗。面前只有高耸的珠穆朗玛峰顶,只要上去,上到顶上,就可以飞起来,飞到天上,翱翔在空灵的数的天国之中……
但是……
他不住移动的笔头忽然停下来,盯着面前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心下一沉。就差最后一步,但他再一次卡住了。他还没有算到最后,但是他从心里知道,和之前的千百次尝试一样,他已经失败了。在他面前出现了一座悬崖,上面写着大大的“此路不通”。
黑沉沉的现实又压了上来。
他懊恼地扔下笔,将稿纸揉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颓然倒在床上。我就知道,他想,不可能那么顺利的,这个方法有内在的缺陷,虽然我已经走得那么远,彷佛一伸手就可以摘下那颗明珠,却无法再进一步。今晚那么多个小时,又是白费功夫。
但即使这样,即使一辈子都这样失败,也是幸福的。他想,在这个房间里,做自己爱做的事儿,全心全意,远离尘嚣……他脑子里忽然冒出中学时学过的两句古文“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那些不朽的作品,或许许多都是在这样的房间里写出来的吧?
再小的房间,也是人类生存的必须。它能为你遮风挡雨,让你有一处地方栖身,躲避外面的喧嚣和血腥。同时,对于那些在心灵世界探索的人,它更会提供无垠世界的入口。特别对于数学家来说,他只需要一支笔,一张纸,就可以驰骋在比宇宙还要宽广的无限之境中。
当然,如果有计算机更好,不过那是过于奢侈的梦了。他在研究所里见过一两次计算机,但不知道怎么用,当然也没有使用权限。他想象着也许有一天自己能有一台计算机,只需要键入几行字,就会自动出来自己算几天才能得到的结果,想到这儿,他呵呵傻笑了起来。
一阵倦意袭来,他闭上了眼睛,进入梦乡。在梦里,仿佛在深夜,他走在一片神秘的旷野中。一台像大厦一样的巨型计算机伫立在他面前,他抬起头,只看到夜空中明亮的繁星,却怎么望也望不到计算机的顶端,它如同一根巨大的柱子,支撑在天地间,支撑着整个宇宙。不知怎么,他知道那台计算机能够听懂他的问题,他大声问它:
“是否每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质数之和?”
计算机上的一排信号灯亮了,庞大的机体嗡嗡运转了起来,并没有从输出槽中吐出打孔的的长长纸带。但他忽然发现,天上的星星渐渐开始了移动。它们缓慢地离开了原来的位置,在夜空游荡着,渐渐组成他熟悉的数字和符号。
他明白了,宇宙就是那台计算机,一切答案,早已在宇宙中写下。
旷野不见了,他飞腾在星海之上,星潮涌起,眼花缭乱的数学式扑面而来,又转眼拆散,重组……在他眼中,那不只是数字和符号,在数字的背后,一个清晰的结构浮现出来,那是宇宙本身的结构,庄严、完美、精妙绝伦,天,怎么会是这样?这种思路简直太奇妙了,我可从来没想——
他蓦然惊醒了过来,当然,还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房里的灯光还亮着。刚才只是一个梦,又彷佛不只是一个梦。
他定了定神,脑子里的印象还记忆犹新,他明白了那是什么,他一直在寻找的终极解法!不,远不是一个解法,而是数学最基本的秘奥。他忙坐起来,趴在桌子上,随便抽了张纸写了起来。他知道必须要快,几乎每过一秒,头脑中的印象就会淡化一点。没时间全写下来了,只有记住几个思路中的要点,其他的以后再推算。但他凭着一个数学家的直觉知道,这将是一个正确的方向。它不仅能解决一个基本数论问题,还会带来数学乃至整个科学体系的根本性变革,就像微积分引领了牛顿力学,非欧几何为相对论铺平道路一样,也许这个发现会解开宇宙的奥秘……
他刚写了半行字,一阵重重的脚步声从楼道里传来。他蓦然紧张了起来,虽然知道多半和自己无关,但总不免感到杯弓蛇影。不,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他对自己说,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和我无关,不能分心,快写下去,比起我笔下的算式来,世上的一切都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