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答道,“永远不喝了。 ”“没错,”紧绷的神经嘶吼着,“只喝一杯,一口,一小口,快!如果不是注定这样,那个袋子就不会破。 ”随即他的手指旋松了决心和酒瓶的盖子,然后他举起酒瓶,靠近唇边……
当他回到阳台上时,劳拉站在门口,她高挑、纤细的身材被客厅的灯光衬成柔和的剪影。他跪下身子继续捡马铃薯。这时,她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于是走出门口,笑着帮他一起捡。然后她出门去妹妹家接小克里斯。等到她回来时,酒瓶已经空了一半,而他的神经不再紧绷。
他一直等到她带小克里斯上楼睡觉,才爬上车开进城里。他去了厄尼的酒吧。“嘿,克里斯,”厄尼惊讶地说,“要喝什么?”
“焊工[13]。”他说。他注意到吧台尾端的那个女孩,金发、高个子,有着山中湖水般的蓝眼睛。她神色自若而机敏地回视他的注目。他之前喝下的威士忌让他挺起胸膛,那杯“焊工”则让他更加自信。他走到吧台尾端,滑上她身旁的高脚椅。“跟我喝一杯?”他问。
“当然好。”她说,“有何不可?”
他也喝了一杯,经过了被限制只能喝姜汁汽水的几个月,他的酒兴高涨,所有积压的酒瘾在他卸下自制后找到出口,而他的洒鬼人格站上了舞台。
明天他会痛恨今晚的自己,但是今晚他就爱自己这样。今晚他是神,跳越一座座山巅,滑步越过绵延的丘陵。他跟着那个金发女孩回到她的公寓,并且留下来过夜,直到凌晨才回家,浑身都是廉价香水味。隔天早上当他看见劳拉的脸时,他想死,如果不是为了露台下还半满的那瓶酒,他可能真的会去死。但那瓶酒救了他,而他再次脱轨了。
那是好一阵狂饮。为了有钱喝酒,他把车卖了,几周后,他和金发女孩流落到卡拉马祖的廉价出租公寓。她待了一阵子,直到帮他喝光他最后一块钱,然后她就离开了。他再也没有回到劳拉身边。过去,他的不归路是喝酒,也只是喝酒,所以事后还有脸见她,但现在他没脸见她了——他没脸见笑得温柔、眼神也温柔的劳拉了。伤害她是一回事,毁了她,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但是,克里斯也没有回头,他已接受了这条不归路作为他的命运,然后年复一年地走下去。这些年并不容易,过去终究不比现在好。
闪亮的山峰骇人地耸立在星光斑驳的天空前。现在不管前方究竟是什么,他都可以面对了。但他眼前还有一扇门要推开,就像杯中还有最后一口苦酒。他不屈不挠地穿越时间里无尽的混沌,回到学校街的小酒馆,喝完自己六年前点的那杯麝香葡萄酒,然后走到窗边,往外看着街上。
他在窗边站了一段时间,看着小孩子在放学回家途中经过,不一会儿,有着劳拉眼睛的男孩出现在视线里。他的喉咙缩紧,看向街景的视线被泪水浸得稍稍地失了焦,但他一直看着。男孩不久后就走到窗前,他跟同伴开心地聊着,甩着他的书本,接着他走过了窗口,从克里斯的视线里消失了。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要冲出去大喊:“克里斯,记得我吗?”——但是,天哪,他的视线往下,看到他穿的开了口的鞋子,想起身上穿着破烂西装、呼吸里的酒臭味,他又缩回了室内的阴影里。
当他又回到了平原上,他大喊:“你为什么没有早点来,死神?为什么你不在六年前来?那才是我真正死了的时候!”
瘦削的男人在闪亮的山峰底下驻足,盯着被雪染白的山坡,全身透露着热切的渴望,当他转过身,那分渴望也缠绕在他眼中。“我不是死神。”他说。
“那你是谁?”克里斯问,“我们又要去哪儿?”
“‘我们’没有要去哪儿,从这里开始,你必须独自前行,我不能爬上去,我不被允许爬这座山。”
“但是为什么我一定得爬这座山?”
“不是一定——可是你会的。你要爬上去,因为这座山是死亡。你刚刚走过、现在也还站着的平原,代表着从生到死的过渡。你不断地回到过去,因为除了象征性以外,‘现在’对你来说已经不存在了。如果你不爬这座山,你将不断地回到过去的那些时刻。”
“山上有什么?”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不管你在山上找到什么,都会比你在平原上已经经历的或未来可能经历的,更为宽厚。”
“你是谁?”
瘦削的男人远眺着平原,肩膀垮了下来,像是有千斤重量加身。“我没有名字。”过了一会儿他说,“你可以叫我流浪者——被判永远在这片平原穿行的流浪者;一个无法抗拒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回到阳间,找一个濒死之人,然后和他一起在最近的中途之家死去,与他分享他的过去,将他的苦痛加入自己原有的苦痛的流浪者;存在、散落于好几世纪间的许多不同语言和知识中的一个流浪者;一个天生注定可以随意穿梭于过去的流浪者……你很清楚我是谁。”
克里斯瞥了那瘦巴巴的脸一眼,看着那双充满痛苦的眼睛。“不,”他说,“我不认识你。”
“你很清楚我是谁,”瘦削的男人重复说道,“但你只是听人说起过、看过画像而已。即使是历史学家,也无法准确地依传闻描述一个人,而艺术家同样无法精确地描绘一张没看过的脸。但你不需要在意我是谁,你应该在意的是有没有办法复生。”
希望在克里斯的脑袋里鼓噪着:“有吗?有办法吗?”
“有的,”瘦削的男人说,“是有办法的,但只有很少的人成功过。这片平原的本质是过去,而其中有你的弱点。你现在可以回到你人生中任何一个时间点,除非你能在那时改正你的过去,否则你的死期仍会保持不变。”
“我不明白。”克里斯说。
“在每个人的一生中,”瘦削的男人继续说,“都有一些关键的时间点,必须在两个主要选项中抉择。通常,人们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这个选择有多重要,但不论知情与否,他做的选择,对未来人生的走向会有决定性的影响。假使这个选择导致了他的死亡,当他被留置在‘过去’时,他就可以回到那个时间点,选择另一个选项,延后自己的死期。但要这么做,他必须清楚该回到哪个时间点。”
“我很清楚是哪个时刻,”克里斯嘶哑地说,“我——”
瘦削的男人举起手阻止他继续往下说:“我知道你很清楚,而在和你重新经历了过去以后,我也很清楚。你当时的选择确实导致了你的死亡:你死于急性酒精中毒。但还有一件要注意的事,当任何人回到过去,他会自动失去对未来的‘记忆’。你已经做了两次同样的选择,如果你再回到那一刻,难道会有不同的结果?难道你不会又一次彻头彻尾地背叛自己,还有你的妻儿?”
“但我可以试试。”克里斯说,“而且如果失败了,我还可以再试一次。”
“那就试吧,但别抱太大希望。我也知道我的过去中那个关键的时间点,我也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到过去——不是为了延迟死期,那已经太迟了,而是为了让我从这片平原上解放,但我从来没有成功地改变过去一丝一毫。”瘦削男人的声音加倍苦涩。
“不过,我的关键时间点和其中因果,已经被囿于人类的记忆中,你的情况则不同。去吧,去试吧,想着那一刻、那一景、你当时的感受,然后打开那扇门。这次我不以精神状态伴你同去,我会亲身加入,因此我也不会对未来有‘记忆’,但是如果你能像之前一样,透过象征性的方式辨认出我,我可能帮得上忙。我不想将你的苦痛再加进来,我自己的和其他人的已经够我受的了。”
那一刻、那一景,还有他当时的感受。天哪!……
“夏天的夜晚,星星嵌在头顶那片如深色丝绒床罩般的天空上。我正在把车停上车道,家是夜里被灯点暖的堡垒、星空下安稳而立的营地,回家像回到子宫里一般安全——安全、温暖、被需要……我把车在车道上停下,妻子就在我身边,坐在柔和的夏夜里……然后我开始帮她把日用品搬进屋内。我的妻子高挑纤细,一头深色头发,有着温柔的眼睛和微笑,充满魅力……柔和的夜环绕着我们,星光温润。我的家、我的堡垒、我的灵魂……温暖而安全。”
他拿着的一袋马铃薯突然破了个口,马铃薯弹跳着滚了一阳台。
“该死!”他说,然后跪在地上开始捡马铃薯。其中一个滑出他的指尖,直直地从阳台上滚落,溜到走道上。他恼怒地追着它,暴躁地坚持要捡回来。马铃薯掠过小克里斯的三轮脚踏车轮子,滚进了后院的露台下。当他伸手进去时,手指触到了一道冰凉平滑的曲线,点醒了他的记忆——他在春天某个喝醉的周六晚上回到家时藏的——他藏着,忘了,直到现在。
他慢慢地把它取出来,星光照着瓶子,瓶身在黑暗中隐隐发光。他跪在那里,瞪着酒瓶,地上微凉的湿气缓缓爬上他的双膝。
“喝一杯能有什么事?”他紧绷的神经问道,“借着暗夜偷喝一杯,然后就不再喝了,对吧?”
“对,”他答道,“永远不喝了。 ”
“没错,”紧绷的神经嘶吼着,“只喝一杯,一口,一小口,快!如果不是注定这样,那个袋子就不会破。 ”
随即他的手指旋松了决心和酒瓶的盖子,然后他举起酒瓶,靠近唇边……
然后他看见了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站在几码[14]开外的地方,雕像般一动也不动,瘦巴巴的脸上气色苍白,双眼像是焚烧着熊熊痛苦的火坑。他不发一语,只是一直站在那里,不久,夏夜里刮起一阵冰冷的风,驱走了暖意。曾经被克里斯束之记忆高阁的字句在心中翻滚着落下,化零为整,重新被忆起:
所以当杯中罪恶的天使
最终
在河岸边找到你
并且
邀请你的灵魂倾至唇边
痛饮他进献的杯——不要退却
“不,”他喊出声,“不是现在!”随即一股脑儿地把瓶中的酒倒在地上,然后把瓶子扔进黑暗中。
等他定神再看,那个男人已经不见了。
他发着抖,站起身。冰冷的风不再,夏夜柔和、温暖地环绕着他。他踏着惊疑不定的步伐,沿着走道又爬了几阶回到阳台上。劳拉站在门口,她高挑纤细的身材被客厅的灯光衬成柔和的剪影。微笑温柔、眼神也温柔的劳拉,就像一杯充满吸引力的红酒,站在夜里无人的吧台上。
他干了这杯酒——劳拉这杯何其甜美的酒。当她看见滚了一阳台的马铃薯时,大笑着走出门口,要帮他一起捡。“先别捡。”他轻触她的手臂低声说,拉过她紧贴着自己,然后吻她——不是像在瀑布旁那样轻轻的吻,而是扎实的、热烈的,在明白他有多需要她时,一个丈夫给妻子的那种吻。
过了一阵,她稍稍后仰,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脸上挂着她那温暖、柔和的微笑。“就让马铃薯等等吧。”她说。
瘦削的男人回溯、横渡那漫长得不可知的岁月,继续他在冰冷寂静的星空下永恒的流浪。克里斯的成功触动了他,或许,或许只要再试一次,他也可以改变自己关键的那一刻。
想着那一刻、那一景、当时的感受……然后推开门……
“时序是春天,我正穿梭在狭窄、曲折的小径上,星星在夜空这块黑暗、神秘的牧场上轻柔闪烁。从原野方向吹来春天的暖风,带着万物生长的香气。我可以闻到在土炉中烤着的逾越节薄饼……接着,神殿矗立在我面前,我进入殿内,在一个一石成型的桌旁等着……然后,大祭司来了……”
大祭司把他带来的皮革袋子倒过来,将里面闪闪发光的内容物一股脑儿地倒在桌上。
“数吧。”大祭司说。
他照做,指尖发抖,每一块被数进袋子里时都发出叮当声。
叮当,叮当,叮当。等最后一声响完,他合上袋子,快速地塞到袍子底下。
“三十?”大祭司问。
“是的,三十。”
“那,成交了?”
他第几百次、几千次、几百万次地点了头。“是,”他说,“成交。来吧,我带你去。我会亲他的脸颊,你就知道是他了。他就在城外近郊的一座园子里,一个叫作客西马尼园[15]的地方。”
[10] 英文原文为辛梅里安(Cimmerian)。在著名的荷马史诗《奥德赛》中,有一个神秘的民族被称为辛梅里安人,他们生活在大洋之外、冥界边缘的一块黑暗多雾的土地上。
[11] 1 英尺≈ 0.305 米。
[12] 1 英寸= 2.54 厘米。
[13] 英文原文为 shot and a beer。
[14] 1 码≈ 0.914 米
[15] 基督被犹大背叛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