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门卫的爸爸 第七章(2 / 2)

11/22/63 斯蒂芬·金 9257 字 2024-02-18

大好人。总是有说有笑的。那种你笑,整个世界也对你笑的类型。

我看到他坐在保龄球机旁的一张桌子边,差点走了上去。但我口渴了。一杯啤酒下肚肯定会让我感觉很好。点灯人酒吧里座无虚席,邓宁坐在一张全是男客的大桌子边。他看不到我,但我可以从镜子里看到他。不是说我想要看到什么惊人的事情。

此外,我要想继续在这儿呆上六个星期,是时候融入这里了。因此,我转身融入了高兴的欢呼,微醉的笑声,以及迪安·马丁[63]的歌声《那就是爱情》。女服务员端着成杯的啤酒和大盘堆起来的所谓的油炸小龙虾来回穿梭。当然,酒吧里腾起阵阵烟雾。

1958年,到处都是烟雾。

<h3>8</h3>

“看到你在观察后面那桌,”一个声音在我肘边说道。我到点灯人酒吧的时间已经该点第二杯啤酒和一小份小龙虾了。我猜,要是不尝尝的话,我会一直耿耿于怀。

我环顾周围,看到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整洁的黑色头发,圆脸,炯炯有神的黑色眼睛看起来像只高兴的花鼠。他朝我咧嘴,伸出一只孩子般的手。他的前臂上文着一条袒胸的美人鱼,拍打着柔软的尾巴,眨着一只眼睛。“查尔斯·弗拉蒂。但你可以叫我查兹。人们都这么叫。”

我跟他握了手。“乔治·安伯森。但你可以叫我乔治。人们都这么叫。”

他笑了,我也笑了。自己讲笑话自己笑是讨厌的行为(特别是很小的笑话),但有些人很有魅力,他们从来都会引起别人发笑。查兹·弗拉蒂就是这种人。女服务员给他端来一杯啤酒,他举起杯。“为你干杯,乔治!”

“干杯,”我说,用酒杯的边缘跟他的杯子碰了一下。

“认识他们吗?”他问,一边看着后面镜子里靠后的一大桌人。

“不认识。”我擦掉下嘴唇上的泡沫。“不过他们看起来比这里其他的人更开心,仅此而已。”

查兹笑了。“那是托尼·特拉克的桌子。桌子上可能刻有他的名字。托尼和他的弟弟菲尔拥有一家货运公司。他们在镇上还拥有很多土地——还有周围的镇子——比卡特牌肝病药丸还多。菲尔不怎么来这儿,他多数时间在路上,但是托尼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基本上都在。有很多朋友。

他们总是玩得很开心,但没有人像弗兰克·邓宁这样会来事儿。他是讲笑话的家伙。每个人都喜欢老托恩,但他们欣赏弗兰克。”

“听起来,这些人你都认识。”

“认识很多年了。德里大多数人我都认识。

但我不认识你。”

“因为我刚到这儿。我做房地产。”

“我猜,商业地产?”

“没错。”女服务员放下我的小龙虾,然后挤开了。

盘子上的菜肴看上去像路上被撞死的动物,但闻起来很棒,吃起来更棒。可能每一口都有亿万克胆固醇,但在1958年,没有人担心胆固醇,这让人很放松。“一起吃吧,”我说。

“不用了,你自己吃吧。你是波士顿的?纽约的?”

我耸耸肩,他笑了。

“很谨慎啊?不怪你,朋友。祸从口出。但我很清楚你是干什么的。”

我在嘴边停下了叉着小龙虾的叉子。点灯人酒吧里很暖和,但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是吗?”

他靠近我。我能闻到他整洁的头发上散发维坦丽思牌护发素的气味,以及呼吸中的森森牌口气清新剂的香气。“我要是说‘购物中心选址’,算猜对了吗?”

我舒了一口气。来德里找块地方建一家购物中心,这想法我从没有过,但是个不错的主意。

我朝查兹·弗拉蒂使了个眼色,“不能说。”

“对,对,你当然不能说。生意就是生意,我总是说。我们换个话题吧。不过你要是什么时候考虑让当地的乡巴佬参与一件好事的话,我很愿意听听。为了显示我的诚心,我想给你一个小提示。你要是还没有去基奇纳钢铁厂的话,我建议你去看看。完美的地段。购物中心?你知道购物中心吗,朋友?”

“未来的潮流,”我说。

他用一只手指做成枪的姿势指着我,眨了眨眼睛。我又笑了,忍俊不禁。我只是在某种程度上感到放松,发现德里不是所有成人都忘记了如何对陌生人保持友好。“一杆进洞。”

“基奇纳钢铁厂的地是谁的,查兹?特拉克兄弟俩吗?”

“我说他们拥有这儿的大部分土地,但不是全部。”他低头看着美人鱼。“美人儿,我该不该告诉乔治,那个距离市中心只有两英里的一流商业区地块属于谁呢?”

美人鱼摇摆着带鳞的尾巴,微微晃动着茶杯般的乳房。查兹·弗拉蒂并没有握紧拳头制造这一效果;他前臂上的肌肉能自己动。这招很诡异。

我在想他会不会从帽子里变出兔子来。

“好吧,亲爱的。”他又抬头看我。“实际上,就是我自己。我买下最好的地,剩下的留给特拉克兄弟。我能给你我的名片吗,乔治?”

“当然。”

他递过名片。上面写着“查尔斯·‘查兹’·弗拉蒂买卖贸易”。我把名片塞进衬衫口袋。

“既然你认识所有这些人,他们也认识你,那你在酒吧里怎么不坐在那边,而是跟新面孔坐在一起?”我问道。

他看上去很惊讶,然后又乐了。“你是在后备箱里出生,然后被丢下火车的吗,朋友?”

“只是初来乍到,还没弄清情况。别见怪。”

“不会。他们跟我做生意是因为我拥有这个镇上一半的汽车旅馆,市中心的电影院和路边餐馆,一家银行,缅因东部和中部所有的当铺。但他们不跟我在一起吃喝或者邀请我去他们家或者他们的俱乐部是因为我是以色列分支的成员。”

“我没听懂。”

“我是犹太人,朋友。”

他看到我的表情,咧嘴笑了。“你不知道。

我都不吃你的龙虾,你还不知道。我真是要发疯了。”

“我只是想知道这有什么要紧。”我说。

他笑了,好像这是他今年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那你简直是在卷心菜叶子底下出生的,而不是在后备箱里。”

镜子里,弗兰克·邓宁正聊得起劲。托尼·特拉克和他的朋友们一边听一边咧着嘴笑。当他们爆发出一阵大笑时,我在想他讲的是不是三个黑人被困在电梯里或者更有意思更讽刺的笑话——或许是三个犹太人在高尔夫球场上。

查兹留意到我在看。“弗兰克确实深知怎么让聚会继续下去。你知道他在哪儿上班吗?不,你是新来的,我忘了。中心市场。他是首席屠夫。

也是半个业主,虽然他不怎么张扬。你知道吗?

那个地方能站得住脚并赚钱,一半得归功于他。

吸引女人就像花蜜吸引蜜蜂一样。”

“他吗,现在?”

“对,连男人也喜欢他。不总是这样。人们不总是喜欢好与女人打交道的男人。”

这让我想起我前妻对约翰尼·德普的痴迷。

“但是他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他会跟他们一起喝酒直到关门,然后去货站玩扑克到天亮。

这些日子,他只喝一杯啤酒——或者两杯——然后出门。你看着吧。”

这是一种行为模式,我最先是从克里斯蒂时有时无地努力控制饮酒、而不是彻底戒掉而获知的。在一段时间内这么做有效,但迟早她总会走向极端。

“酗酒的问题吗?”我问道。

“不知道,但他的脾气肯定有问题。”他低头看前臂上的刺青。“美人儿,你有没有注意很多有趣的家伙却冷酷无情?”

美人鱼扭动着尾巴。查兹严肃地看着我。“看到了吗?女人总是知道。”他偷偷地看了一眼小龙虾,眼睛滑稽地左右晃动。他是个很有趣的家伙。我从没想过他跟自己声称的有何不同。不过,正如查兹所暗示的,我有点儿过于天真了。当然是指在德里而言。“不能对爱打呼噜的拉比说。”

“你的秘密在我这里很安全。”

顺便说一句,特拉克桌上的人又将身子凑到弗兰克边上,他讲了另一个笑话。他是那种交谈用很多手势的人。一双大手。不难想象其中一只握着工匠牌锤子手柄的情形。

“他在高中时犯下了很可恶的事,”查兹说。

“我很了解他,因为我跟他是老县城联合学校的同学。但我通常避着他。左一个留校察看,右一个留校察看,总是因为打架。他应该上缅因大学,但他把一个女生肚子搞大了,最后结了婚。一两年后,女人带着孩子滚了。可能是个英明的决定,根据他那时的情况来说。弗兰克这种人,跟德国人或日本人打仗可能很适合——有那么疯狂,你知道的。但他有四项不及格。我从没听说为什么。

扁平足?心脏杂音?血压偏高?不得而知。但你可能不想听这些陈词滥调。”

“我想听,”我说。“很有意思。”是很有意思。

我来点灯人酒吧润润喉,没想到误入了一座金矿。

“再来一份小龙虾。”

“你这是让我为难,”他说着,突然拿起一只放进嘴里。他一边嚼一边朝镜子竖起一根大拇指。“我为什么不呢?看看后面那些家伙——有一半是天主教徒,不还是在嚼着碎肉夹饼、三明治和香肠?星期五,谁还记得宗教,朋友?”

“你真了解我,”我说。“我是个堕落的循道宗信徒。我猜邓宁先生从没接受过大学教育,嗬?”

“没有,在他的第一任妻子去‘午夜飞行’[64]时,他正在拿切肉的学位。他的肉切得很好。遇到了麻烦——没错,据我听说,与酗酒有关,人们谣传得很厉害,你知道的。一位当铺老板深知内情——沃兰德尔先生,那时市场还属于他。他坐下来直率地跟弗兰克谈了。”查兹摇摇头,又拿起一只龙虾。“要是本尼·沃兰德尔知道到朝鲜战争结束时,弗兰克·邓宁成了那地方的半个业主的话,他很可能会大脑出血。我们无法预见未来,这点很好,不是吗?”

“如果能预见未来事情会变得复杂,的确。”

查兹正讲得起劲,因此,当我告诉服务员再来几杯啤酒时,他没有推辞。

“本尼·沃兰德尔说,弗兰克是他见过最棒的学徒屠夫。但要是他再跟警察惹上麻烦——换句话说,打架——他就不得不让他滚蛋。聪明人一点就破,人们说,弗兰克有所好转。跟第一任妻子离了婚,在妻子失踪了一两年之后,理由是抛弃丈夫,不久之后弗兰克又结婚了。那时,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女人他本可以信手拈来——他有那个魅力,你知道的,毕竟,多数的竞争对手都在海外——但他相中了多丽丝·麦金尼。一个可爱的小姑娘。”

“现在仍然可爱,我敢肯定。”

“说得对,朋友。美丽如画。他们生了三四个孩子。幸福的家庭。”查兹又凑过来。“但是弗兰克还是时不时地发脾气,今年春天他肯定对她发脾气了,因为她去教堂时脸上有瘀伤,一个星期之后,他就出门了。他现在住在出租房里,离家近得不能再近。希望妻子回心转意,我猜。

迟早多丽丝会让他回去的。他有那种魅力——哎哟,那边有个美人儿,我该怎么跟你说呢?他是个不可救药的家伙。”

邓宁正要站起身。其他人大声叫他坐回去,但他摇摇头,指指手表。喝完最后一口啤酒,然后弯腰亲了一个男人的秃顶。这下惹来哄堂大笑。

邓宁趁着笑声朝门口走去。

他经过时,照查兹背上拍了一下说,“把鼻子洗干净,查兹。你鼻子太长,可不能弄脏了。”

然后他就离开了。查兹看着我,如花鼠般高兴地咧嘴一笑,但他的眼睛没有笑。“他不算个引人发笑的怪人吗?”

“当然算,”我说。

<h3>9</h3>

我是那种不写下来就没法真正理清自己想法的人。所以那个周末剩下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在记录在德里的见闻、作为和打算。最后延伸到我是怎么来到德里的,到了星期天,我意识到我开始了一项浩大的工程,口袋笔记本和圆珠笔是难以胜任了。星期一,我出去买了台便携式打字机。我本来想去当地的商务用品商店,但随后我看到了餐桌上查兹·弗拉蒂的名片,便去了他的当铺。当铺位于东区大道,跟百货商店一样阔气。

门上挂着三颗金球,经典造型,但还有别的东西:一尊石膏美人鱼,拍打着柔软的尾巴,眨着一只眼睛。这尊摆在外面,穿着抹胸。弗拉蒂本人不在,但我花十二美元买了台极好的史密斯·科罗娜牌打字机。我让店员告诉弗拉蒂先生搞房地产的乔治来过。

“很乐意为您转达,先生。您能留张名片吗?”

狗屎。我本该打些名片的……那意味着终究还是得去趟德里商务用品店。“忘在另一件衣服里了,”我说。“但我想他记得我。我们一起在点灯人酒吧喝过酒。”

那天下午,我开始扩充我的笔记。

<h4>10</h4>

我习惯了飞机在头顶上掠过后降落。我订了报纸和牛奶:厚玻璃瓶,直接送到门口。就像第一次来1958年旅游时弗兰克·阿尼塞的根汁汽水一样,牛奶的味道令人难以置信:完美醇厚。乳脂更棒。我不知道人工乳脂分离器发明了没有,也无意追究。我无意追究这些玩意儿。

日子悄然流逝。我读阿尔·坦普尔顿有关奥斯瓦尔德的笔记,直到能大段默念。我去了图书馆,看了1957年和1958年困扰德里的凶杀和失踪案。

我寻找有关弗兰克·邓宁和他的坏脾气的报道,但什么也没找到。他曾经被捕过,但详情并没有进入报纸的警方独家报道栏。多数的日子里,专栏都很详细,星期一则扩展成一整个版面,内容包括一周的恶作剧摘要(多数发生在酒吧关门之后)。我找到的有关门卫爸爸的唯一报道是1955年的慈善活动。中心市场将那年秋季利润的百分之十捐给了红十字会,提供援助。飓风康妮和戴安袭击美国东海岸,造成两百人死亡并在新英格兰造成巨大洪灾。有一张哈里爸爸的照片,他将一张放大的支票递给红十字会地方负责人。邓宁闪着电影明星般的笑容。

我没有再去中心市场购物,但在两个周末——九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和十月的第一个周末——我跟踪了德里最受欢迎的屠夫,在他星期六结束了鲜肉柜台的半天工作之后。我为这项杂务从机场租了一辆赫兹公司最不显眼的雪佛兰车。我感觉开着森利纳有点儿太惹人注意了。

第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邓宁开着庞蒂亚克去了布鲁尔跳蚤市场,他的车停在市中心按月付租的车库,上班时他很少开车。第二个星期天,他开车去了科苏特街的家,然后载着孩子们去看阿拉丁的迪斯尼双片连映。即使从远处也能看到,特洛伊,年纪最大的那个孩子,看起来很烦,进出影院时心不在焉。

邓宁接送孩子都没有进屋。他到家门口的时候,是按喇叭叫孩子们。回来后,他让他们在路边下车,看着四个孩子都进了屋才离开。他甚至没有立即把车开走,而是懒散地坐在庞蒂亚克博纳维尔牌汽车的方向盘后面,抽根烟。或许是希望可爱的多丽丝能走出来跟他说说话。他确定多丽丝不会出来时,便在邻居的车行道上掉头,然后加速开走了。轮胎发出刺耳的声音,冒出小股蓝烟。

我躲进租来的车的座位里,但我完全没必要这么做。他经过时,根本没有朝我这个方向看。

当他走上威彻姆街有一段距离之后,我跟上他。

他把车停进车库,走进点灯人酒吧喝了杯啤酒,酒吧里几乎已经没人了,然后他低着头,迈着沉重的步子回到慈善大街上埃德娜·普里斯的出租屋。

接下来的星期六,10月4日,他带着孩子去了三十英里外的奥罗诺缅因大学足球赛。我把车停在斯蒂尔沃特大街,等待比赛结束。回家的路上,他们在九十五人餐馆吃晚餐。我把车停在停车场的远端,等着他们出来。我想,不管电影怎么美化,私家侦探的生活肯定无聊至极。

邓宁把孩子送回家后,黑夜已经悄然降临科苏特街。显然,跟灰姑娘历险记相比,特洛伊更喜欢足球赛。他从爸爸的庞蒂亚克上下来,脸上带着笑容,挥舞着一面黑熊队三角旗。图加和哈里也有三角旗,看起来也很兴奋。埃伦不怎么兴奋。

她睡着了。邓宁双手抱着她把她送到门口。这一次,邓宁太太露了一下面,但只是把小女孩接过去。

邓宁对多丽丝说了些什么。多丽丝的回答没有让他高兴。距离太远了,看不清邓宁的表情,但他说话时摆动着一根手指。多丽丝听他说,摇摇头,转过身,进了屋。他站了一会儿,然后脱下帽子,在腿上拍了拍。

一切都很有意思——很能说明他们的关系——但于事无补。不是我期望看到的画面。

第二天我得到了我需要的。我已经决定那个星期天只做两次侦察。我认为即使是开着租来的茶褐色、几乎跟环境融为一体的汽车,跟的次数多了也有被发现的危险。第一次我什么都没看见,以为他白天可能会呆在家里,为什么不呢?天气已经变得阴沉。他可能跟其他租户一起在电视上看体育节目,他们在门廊里吸烟吸得烟雾缭绕。

但是我错了。正当我转弯上威彻姆大街开始第二次尝试时,我看见他朝市中心走去。他今天穿着蓝色牛仔裤,一件风衣,戴一顶宽边防水帽。

我开车超过他,停在中央大街上,离他停车的车库一个街区远处。二十分钟后,我跟着他出城向西。

车不多,我轻松地跟在后面。

他的目的地原来是朗维尤墓地,德里路边餐馆过去两英里的地方。他停在了墓地对面的一家花店,我开车经过时,看见他从一位老妇那儿买了两篮秋花,交易过程中老妇人手里撑着一把大黑伞,遮着两个人。我从后视镜里观察着,他把花篮放在了乘客座上,回到车里,然后开上了墓地通道。

我掉头开到朗维尤。这是在冒险,但我必须碰碰运气,因为看起来这件事里面有名堂。停车场基本空着,只有两辆皮卡,车上装着墓地管理设备,用油布盖着,还装着一台老运输装载机,看样子像作战剩余物资。没有看到邓宁的庞蒂亚克。我开车穿过停车场,朝通向墓地的砂石路开去。

墓地很大,绵延超过十二英亩,丘陵起伏。

墓地内,很多岔路从主路分出。低雾从斜坡和山谷里腾起,毛毛细雨逐渐集结,雨势加大。

总而言之,这不是追悼亲爱的逝者的好日子。邓宁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他的庞蒂亚克停在一条岔路的半路上,一眼就能看到。他把花篮摆在紧紧相依的两个墓前。我猜是他的爸爸妈妈。但我不太关心。我掉转车头,让他一个人呆着。

等我回到哈里斯大街的公寓时,那年秋天的第一场暴雨冲刷着城市。市中心的运河即将咆哮,那奇怪的撞击穿过低区的混凝土,变得异常明显。

印度的夏天貌似要结束了。这个我也不太关心。

我打开笔记本,差不多翻到最后才找到一页空白纸,我在上面写道,“10月5日,下午3点45分,邓宁去了朗维尤墓地,把花摆在爸妈(?)墓前。

下雨了。”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