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阶级斗争的内战:战略需要还是“左”倾过激行为?(1 / 2)

暴力也许吓住了地主和自由派人士;亲国民党的作家在怯生生的论证中,提出中国的农业系统其实并不是“封建的”。也许通常他们是正确的。有人辩论道,将土地分成小块分给个体的农民没有意义,他们也许说得更在理。这些批评者主张:考虑到中国的人口密度和农业的落后,应该把集中化和现代化作为农村的当务之急。[109]然而,这些辩论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20世纪40年代的土改本身并不是终极目标,而是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的第一阶段。如共产党自己所说,土改还是这样一个政策:在共产党以斗争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他们寄希望于它来解决当务之急。为了探讨共产党是否真能如愿以偿以及他们的目的如何达到,我们必须回到本章导论中提出的主要问题。

1946年10月,毛泽东总结了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前三个月的经验(共产党将国民党在7月开始的进攻作为计算日期的起点)。在评价土改在共产党的防御战略中所扮演的角色时,毛写道:

三个月经验证明:凡坚定和迅速地执行了中央五月四日的指示,深入和彻底地解决了土地问题的地方,农民即和我党我军站在一道反对蒋军进攻。凡对《五四指示》执行得不坚决,或布置太晚,或机械地分为几个阶段,或借口战争忙而忽视土地改革的地方,农民即站在观望地位。各地必须在今后几个月内,不论战争如何忙,坚决地领导农民群众解决土地问题,并在土地改革基础上布置明年的大规模的生产工作。[110]

不幸的是,毛没有详细描述他所提到的土改过程。该过程似乎不像他在陈述中所说的那样简单和直接,但是手头现有的资料不允许我们对土改的政治军事上的重要性进行确切的分析。在这里我们只能评价有关土改的主张,区党领导让干部相信土改的正确性时使用的论证,以及1946—1947年在两个不同区域实行土改的结果。

<h4>主张</h4>

从延安传出的新华社电讯用具体的政治和军事用语描述了土改运动。主题自始至终是一致的:穷人和无地者聚集在共产党身边,试图为保护新分配到的财产与进犯的国民党军队做斗争。一则来自冀南邯郸的报道称,在土改后,10万农民加入了晋冀鲁豫边区的八路军。自1946年秋,国民党政府开始攻打该区域以来,土地被分配给了大约1000万农民,占该区域农民总数的1/3。报道评论道,土改将农民聚集在了一起,他们试图为保卫他们的家园和土地打退国民党的进攻。[111]

另一则报告称,在土改与战争联系起来的地区,获得的胜利是最大的。在山东沂源县,共产党一开始在雇用农民帮助军事运输上遇到了一些困难。在土改后,大量的农民自告奋勇地参与到这样的工作中来,他们中有些人甚至想要退还收到的工资。[112]高密镇附近的一个小村庄坐落在山东省胶济铁路沿线,与蒋军的距离近到能听得见他们的枪声,土改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完成了。当国民党军队进攻高密的时候,村里的一名地主威胁说要报复拿走他土地的农民。为了回应这个挑衅,农民又一次召集会议,进一步清算账目,将土地和粮食分给他们中最穷的32个。村民然后集中起来尽心尽力地保卫地方,将小孩和老人送到附近安全的地方,在通往村子的路口安排了志愿守卫者巡逻。[113]

鲁中的农民同时实行土改和发动对国民党入侵军队的游击战。在鲁北的渤海区,几千年轻人自愿服兵役。胶东区在重新分配土地后,自卫军队据说在战斗力上翻了一番。[114]

土改之后,2万名农民加入了苏北地方军队。在苏北,据报道每个村里都有志愿者作战。[115]在晋察冀边区,虽然该区域的重要城市张家口在1946年10月失守,预计土改还是加强了当地的防卫力量。[116]在西部的热河省,土地改革就在国民党军队行进进犯的路线上实施。几千名农民随后加入军队,又有几千名加入当地志愿军保卫他们新得到的土地。[117]一份来自延安的报道概述了保卫陕甘宁边区所做的准备工作——1947年3月延安被政府军攻克,称军队征兵和军事训练将和彻底的土改同时进行。[118]

记者李敦白从头到尾描述了发生在陕甘宁最西边的、一个叫蒙巴(音)的村子里的故事。在该村庄,超过160户佃农家庭与一名恶霸地主开展过清算斗争。地主的大部分土地被分给了他的佃农,地主则逃到了国民党管辖区的边境,扬言将打回来重新讨回失去的财产。“当我们打回蒙巴的时候,我们要宰了这些佃农,我还要开一家人肉馆子。”据说他是这么放话的。八路军和当地自卫部队的志愿报名者突然增多了。在共产党军队赶去保卫边境时,一位之前做了15年佃农的农民为军队组织起了一支担架队,而另一个农民建立起了一个食品站。[119]

<h4>论证和指示</h4>

党的文件和延安电台大致说的是一回事,但有两个例外。文件更为复杂地表达土改和农民积极参与战争的关系。还有,文件中经常使用“必须”和“应该”的字眼,使人很难确定哪里是指令的结束,哪里是成果汇报的开始。

<h4>任务</h4>

中国共产党所开展的作战方式家喻户晓。1945年之后,共产党依旧依靠群众形成广泛的联络网,以支持他们的军事行动,虽然这种形式的游击战在1945—1949年期间所起的作用已经远不如抗日战争期间重要了。实际上所有关于土改和农民参与“自卫反击作战”之间的关系的报道都来自被进犯的政府军队威胁的地区。在这样的地区,农民参与指的是动员起民众、保证战争所需的粮食和人力的供给。这样的动员有以下几点:

1.每个县组织几千人,理想状态是将每2万到2.5万人编成一支民兵部队。民兵扮演着直接支援前线常规部队的角色;负责站岗放哨,转移敌人的注意力;对敌人后方的扰乱;驻守新占领的地区,包围被敌军占领的小块领域;协助战区的老百姓运输军用物资,运送伤员,押送战俘;毁坏或建设地方设施。民兵还负责保护当地党和政府机构;看守罪犯;镇压当地反革命活动;揭露敌军特务和保证通信线路畅通。

2.当地自卫队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将粮食、弹药和其他军事物资运送到前线;将缴获的军用物资和伤员转移到后方。在战区,以村和区为单位成立自卫队,由县政府负责总的协调和指挥。在每个村庄,自卫队负责每户人力、畜力和物质实力的调查,以及在此基础上组织军事运输队、担架队、骡队、马车队、船队及其他。所有身体健壮的16岁到55岁之间的男性必须参加这样的常规军所需的运输工作。

3.除了别的工作以外,妇联负责维持哨岗系统,盘查在村间来往的人。妇女应该做的还有协助急救和护理,发展手工和其他支援作战的生产以及在征兵期间鼓励年轻人踊跃报名。

4.熟练工人负责邮路、电话系统以及公路的维护。

5.文工团负责前线和后方的宣传工作,目的是增进人民对战争的理解,从而使他们支持战争工作。

6.青联动员自己的成员从事后方服务工作和参军。

7.除了土改,村农会还要保证征兵运动的胜利完成,以及及时播种和收割以使得收成最大化。

8.最后,战区所有居民需要遵守前线军队和当地政治干部下达的下列命令:维修防御工事,推平障碍墙、战壕和碉堡,救助伤员,自愿报告敌方特务的行动,及诸如此类的行为。[120]

延安电台用直接的语言描述了土改和农民执行这些战时工作之间的关系。电台把物质上的动机和害怕遭到报复作为农民政治觉悟提升和他们后来支持共产党作战的主要解释。但是,不管毛有关穷人由于获得物质利益的回报作为“支持”共产党的说法有多么正确,它不一定能推出穷人将自然而然地给共产党所需要的各种军事支持。其中因果的关系并非那么直接,结果也不是轻易可以取得的。

尽管延安电台所持的观点与以上的结论相反,从党内报告和指示中包含着证明该结论的四个基本理由:(1)农民有根深蒂固的思想,不愿意离开土地和家庭参加战争,并由于以下原因变得更为复杂和顽固;(2)国民党1946—1947年对解放区进攻,造成当地巨大的损失;(3)干部缺少决心;(4)害怕国民党会回来,以及担心那些曾被批斗的地主将伺机报复。

<h4>当地的顽抗:干部与农民</h4>

宋任穷,晋冀鲁豫边区军队指挥官和政治部副主任,在1947年报告中提到:土改后有一大批解放的农民加入了军队,极其显著地提高了军队的阶级意识。但他也表达了对军队干部依旧存在的“地主和富农思想”的担忧。这使得他们在群众中不可能保持高度的阶级意识。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离开农业生产很多年了。

说到“地主和富农思想”的时候,宋特指的是一个由抗日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大多数军事干部在那个时期入伍,很多人入伍的主要动机是赶走侵略者保卫家园,或至少对家里有所裨益。很多这样的干部是地主或富农出身。他们从来没有想过破坏封建制度,更不要说将他们自己的土地交给农民。干部们还对地主在抗日战争时帮助他们,提供信息,卖给他们急需的商品,藏匿和照顾伤员以及诸如此类的行为记忆犹新。就这样,老的干部心中并没有真正的阶级仇恨。相反,很多人甚至同情地主,试图保护他们。宋称1945年在冀南,这已经成为成功发动群众斗争的一大障碍了。[121]

对地主的同情不是唯一的问题。冀鲁豫的党领导人潘复生称,土改为群众真心响应征兵运动打下了基础。他的说法似乎被一则报道证实:1947年4月,鲁豫边境沿线12个县的5万名左右的年轻人自愿参军。此举发生在土改和1946年同一地区的征兵运动之间。后者没能发展成为“大规模群众运动”。[122]但是潘同志同样指出当干部们听到征兵时,这个消息“让他们很头疼”。农民听到这个消息,马上“把他们的年轻人送去走亲戚”。干部的头疼有几个理由:[123]

首先,干部反对让土改成为一种补偿手段,也就是党似乎用土地换取人们参军的笨方法。前面已经提到,黎玉主席已经发现在山东这是一个问题,那里的一些干部反对1945年清算斗争,将它看成是收买穷人的手段。据潘复生说,一些同志认为在重新分配财产后立即发起征兵运动,“让参军成为土改的目的”,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干部“经常不理解”对国民党政府的战争是农民对抗封建势力的武装斗争,如果蒋介石和美帝成了胜利者,农民将不能保有他们的土地。潘同志的讲述没能清楚地使人明白:到底是我们的干部没能真正领会改善农民生活的斗争和与国民党作战之间的联系,还是在更抽象的意义上,执行政策的困难让干部们对执行这一政策的总体正确性产生了疑问。后者似乎更有可能,因为潘提到了他对干部两难处境的清楚认识:农民开始不愿意斗地主,因为害怕国民党会杀回来,干部必须说动他们;然后马上要求农民击退进犯的国民党军队,以保卫他们新得到的土地。其次,与这一问题相关的,干部还抱怨群众的阶级觉悟不是很高,他们既不需要土地也不想拿起武器保卫它。第三,有的干部抱怨土改后的征兵比之前更难了。农民想要待在家里,享受斗争的果实,特别是因为这成果中还包括一小块土地的时候。[124]最后一点,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在干部无法动员人们踊跃地自愿参军的地方,各种“老式”的方法——包括贿赂和强迫——都派上了用场,以确保能够招到规定数目的新兵。这种情况发生得较晚,发生在1946年。举个例子,在鲁豫边境沿线上面提到的各县中就发生了这样的情况。1947年初,当又一轮征兵运动开始后,干部担心他们又不得不依靠同样的不得人心的手段了。

冀鲁豫党委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希望在征兵政策的缺陷对战争产生负面影响之前加以纠正。“保田参军”运动不应该被认为是党加诸群众身上的一个负担。为了让农民过上好日子,参军与土改一样,都是必须的。干部必须将村里对封建势力的斗争当成是全国范围内对蒋介石势力斗争的一部分。干部们得出农民不需要土地的结论是错误的。土地对于他们是关乎生死的大事。只是他们害怕蒋的部队杀回来,害怕受到报复。干部必须克服这些疑问,让农民懂得,只有愿意为土地而战,才能保卫他们的土地。

潘同志还反复强调了在征兵运动中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因为要发展一场真正的群众运动,无论用强迫的手段还是依靠少数活跃分子的热情都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有几千名新兵,但是他们必须是真正的志愿者,不是那些一有机会就开小差的不情愿的牺牲品。振奋群众精神的第一步应该是召开一次县干部会议和一次随后的村党支部的会议,以确保干部理解这些原则。在这些会议之后,可以向县或区的群众领导人大会上明确征兵任务,当这些农民中的活跃分子回到村庄时可以向村群众大会解释征兵运动的重要意义,并承认过去犯下的逼迫和强制的错误,鼓励群众问问题,耐心地回答他们的问题。

同时,还应展开一场大规模的宣传运动,打消农民的疑虑,说服他们参军是一件光荣的事,破除“好男不当兵”的传统偏见。所有的村机构应该为征兵活动服务。农会要讨论谁应该志愿报名,妇女会将讨论怎样送走丈夫和儿子。小学教师要写文章和办黑板报,教孩子们唱参军歌曲。

在绝大多数村民的认识充分地发展起来之后,就可以发起“革命竞赛”用先进村庄的榜样去影响落后的村庄,在村庄里树立模范家庭和模范农村志愿者,让别人效仿。在这一阶段,如果有必要,共产党员要自己带头参军。最后,全村人都要赞颂自愿者,并为他们安排光荣的欢送仪式。干部收到指令,认真对待农民的贪生怕死和不愿抛家舍业的问题。村和区干部要为应征者的家庭承担起照顾军属的责任。他们将提供书面保证:在应征者离开后有人会帮他耕种土地。他们还接到命令,令他们确保有很多人参军的先进村在农忙时也不会面临缺少人手的困难。

然而,在土改还没有彻底实行的村子,特别是在响应征兵运动上落后的村庄,当活跃分子从区开会返回村里以后,应该把土改作为中心任务。这样征兵运动就可以与分土地分财产同步进行了。

<h4>地方上的不服从:有权有势者</h4>

1947年3月,潘复生在一份报告中具体论述了将土改作为中心任务这一主题,其中详细地指出了党员在该地区质量和数量都不理想。当时,共产党员在当地总人口中占1.5%,而目标比例是3%。很多村庄没有党支部。而在有党支部的村庄,区干部到村庄后常常在着手工作的时候忽视了党支部的存在。

就像黎玉在山东提出的那样,潘强调了党建工作和征兵工作必须围绕着首要任务土改进行。他反复提到基本公式:分完土地、财产和粮食,农民有吃的穿的,他们的觉悟因此提高了。只有实行土改后,其他任务才能顺利完成。潘还提到这与抗日战争开始时的“平均主义”完全不同。那时候,每支军队各行其是,互不沟通,也不协调和区分主要任务和次要任务。每个人都觉得他们自己的工作才是最重要的。除非党学会把通过阶级斗争发动群众当成核心任务,否则它将寸步难行。[125]

或许因为这个问题大家都明白,潘明显略去了一个环节,没有说明下列工作的因果关系:重新分配土地,提高农民的觉悟,农民要求武装保护他们的土地与村庄党建工作的关联性。他只是附带提到土地重新分配的一个“更重要”的结果,那就是:农民一下子成了村里政治上的主人。他继续写道:我们必须控制地主和特务,防止他们破坏征兵运动。

另一位作者更直白。徐运北将征兵运动称为“土改运动的延续”,他强调在土改彻底实行的地区会有更多农民自愿参军。这不仅仅是因为地主的财产已经分给了农民,而且因为最坏的地主已经被处决或监禁了。经历了暴力和非暴力的斗争后,斗争对象不再能控制村庄,党可以夺取领导权。在这里,地主和敌方特务的谣言和破坏活动都得到有效控制,共产党的政策可以抵达群众。这里农民更能懂得参加军队保护田地的重要性。[126]

虽然党的声明强调要提供物质利益,它却不是土改的唯一任务,同样重要的还有运动所引发的破坏性力量。“土改的目的是消灭封建的村地主,”另一位作者称,“在这样的破坏中,需要消灭他们的封建统治。如果我们只在政治上打击他们而不分土地,我们完全不能完成土改的任务。经验证明了只有分掉地主的土地和粮食,他变成中农……他才不可能恢复自己以往在村中的态度。”[127]

农民并不会自动地要求配备武器保卫新分到的土地。主要的动机并非只是害怕地主报复,正如当时西德尼·里顿内格和其他观察者认为的那样。确实,恐惧远不能让农民横下心战斗,或许反而让他们受到惊吓。文献资料中常有农民害怕“变天”——即国民党杀回来——的叙述,用来佐证这是执行土改的初始障碍。另一方面,克服这些恐惧最可靠的办法,是向农民展示党具有震慑地主恶霸的力量,即使不能消灭他们。在目睹了新秩序有能力消除可能引起报复的直接根源之后,农民就可以一定程度上把自己的命运与新秩序连在一起了。

<h4>后果:国民党在1946—1947年的攻势</h4>

1946—1947年进犯的国民党军队占领了一些地区,在那些失陷地区,农民害怕的和干部担心的一切变成了现实。而这些地区,就是延安广播电台所报道的,通过重新分配土地动员农民最卓有成效的地区。

在抗日战争时期,就像前面所提到的,中央和地方的党的指示总是要求在直接受敌人威胁的地区减小减租政策的力度,将阶级摩擦最小化。在前面“平分土地”这一节已经讲到,长时间的这种做法很大程度上成了干部担忧的原因,他们担心是否能同时开展土改、游击战和后方服务工作。然而,在1946—1947年,军事相对安全的状态(它是发动阶级斗争的必要条件)被放弃了。这一变化反映了两个时期在本质上的差异。在抗日战争期间,减租斗争成为不断扩大根据地、巩固党的力量的一种手段。在1946年,几乎所有这样的地区成为政府主力军攻击的目标。在一个又一个地区被进犯的国民党军队攻克后,与阶级斗争密切相关的军事安全状态突然间不存在了。

在很多这样的地区,与统治阶级的斗争已经被发动起来。在一些地区,它已经至少进行了两年。重新与阶级敌人组成统一战线对抗进犯的敌人——这一选择对共产党来说已经不复存在。一般情况下,几乎不能指望地主和斗争对象与共产党并肩作战,甚至连在斗争中保持中立都是奢望。共产党已经在内部创造了他们自己的敌人,所以随着内战的发展,他们没有什么选择,只能随着内战的发展而一举消除它的影响。这就是为什么土改运动在1946—1947年间迅速深化以及毛泽东命令不管战事有多繁忙,党的干部必须坚决彻底地解决土地问题的原因所在。

但是共产党领导没有区分开已经实行土改地区军事安全的丧失和未实行土改地区军事安全的丧失。在这两种情况下,土改的代价都很大,造成了社会混乱:互相报复和平民伤亡。考虑到战争局势发生了转变和国民党1946年攻势出人意料地凶猛,土改在前一个地区造成的后果是不可避免的。这里还没有提到“一手拿枪,一手分地”口号下进行土改的不安全地区。

下面的内容指的是两种情况下的土改。一则陈述主要来自非共产党员的上海记者对苏北局势的报道。还有一则主要基于冀鲁豫地区的党内报道,以及在1947年初访问该地区的杰克·贝尔登的见闻。首先让我们看看江苏的故事。

<h4>苏北</h4>

到1946年初,该地区有29个县完全在共产党手中。中央政府投入了约15万人的兵力将共产党赶出苏北。攻势开始于1946年7月,从长江向北,从津浦铁路向东推进。政府军向东移动,渗透到了将共区一分为二的大运河沿线的县镇。到第二年春天,他们已经夺回了苏北所有的县镇。虽然政府占领了运河沿岸的主要城镇,但是共产党游击队员在继续扰乱政府在大运河和铁路之间的交通系统,而且运河的大片领域依旧在共产党手中。

一位作者提到,共产党在苏北的地位在1946—1947年和在抗日战争期间有一些差别。国民党军队不比日本和汉奸的兵力强大,而共产党军队,无论是常规军还是地方军,比起抗日战争时期,在组织、训练、经验上都增强了不少。第二,日本人由于兵力更胜一筹,不但能够占领大的中心城市,也能占领环绕着它们的区域和小的城镇。相比之下,政府军在农村无法自由地从一个点移到另一点。最后,共产党需要相当时间发展实力,发动对日本的反击。但是在国民党进攻开始的一年内,新四军就开始收复失地了。构成共产党新的力量基础的,据说得益于人们政治觉悟的提高。这应归功于多年的政治训练,彻底粉碎了保甲系统,在村里确立了经选举产生的政权,还得归功于土改。[128]

然而,政府的胜利使得所有的县的行政部门有可能在国民党的控制下重建,当地的国民党管理和行政人员有可能重新回到原来的旧的管辖区,一些之前逃离的地主和商人可能返回并重新恢复原来的方式生活。政府重新回到苏北的行动在1947年春达到最高峰,持续了大约一年。在那段时间,可以说因为忽视了南京发布的指导他们在光复区行动的命令和法令,当地官员和他们的地主盟友中了共产党的圈套。

在1947年初,一个上海记者的视察团花了九天游览了南通、海门、如皋和东台,返回的时候写了严峻的报告。离镇子只有一两里开外的路就不安全,共产党已经开始发动大规模的战斗。他们能够迅速移动,避开敌人的主力要归功于他们政治活动的成功。假如“政治活动”被认为是共产党随机应变的源头,它也被认为是国民党无能的关键原因。《大公报》聚焦于土地问题,称它引起了农村地区的很深的裂痕。在共产党统治的地方,分了地,斗了富人,甚至一些中产阶级的日子也被弄得不好过。但是在中央政府统治的地方,在它最近收复的地方根本没有土地政策,很多人也不满意。文章得出结论:在与共产党的斗争中,似乎政府的唯一目的是重新取得统治权,对其他都不闻不问。[129]

一份国民党监管的报纸说得更直接。《申报》称:由于各个层面的“不健康”,苏北当地国民党行政机器无法顺利运转。县和村行政机构掌握在坏人手里,人们的生活很悲惨。他们要交各种各样沉重的税收,劣绅和其他地痞利用形势勒索和压迫他们。[130]这些正在苏北发生的情形,是当地官员伙同返回的地主进行的有组织的勒索和报复。

政府官员实施的工作中,最招致恶名的当属“自首和悔过”的政策。在工会、农会、商会、妇女会等等共产党设立的组织中,表现活跃或担任职位的人被逮捕,并被勒令悔过。在这段时间,乡里七八十个这样的“投降分子”被关起来是常事,而足有两三百人被关进区监狱。在监狱里,他们被要求写认罪书和悔过书,出示一串保证人,上缴武器。因为很多人没有武器可以上缴,获得自由的代价往往是一两黄金。假如没有金子,这个人可能被判死刑,就看主管的官员高兴与否了。假如金子奉上,通常会落到官员的口袋,而不是像宣称的那样,用来武装自卫军。

报复事件屡见不鲜。一天晚上,在泰兴县的一个村庄里,官员们处决了12名自首者。在黎明时分,村长传唤家属到场,出示他们的遗体,称共产党对死亡负责。然而在另一个事件中,如皋县周家村超过100名投降者试图越狱,并夺走地区局的武器。他们随后杀死了大约70人,包括当地官员以及地主的家人。

另外,重回乡村的地主组织了“地方管理促进会”和“收租会”。假这些组织之威,地主在武装护卫的跟随下,挨家挨户地与他们原来的佃农“清算账目”。抱着以牙还牙的心态,地主试图将他们在共产党手里被剥夺的利益抢回来。假如农民选择逃跑而不是与他的老雇主见面结清账目,等他回来的时候很有可能发现家里已被洗劫一空。在当地官员的帮助下,地主又开始收租了。有时收租有武装护卫。这就是“收租会”。虽然1947年秋庄稼歉收,在中央政府控制的区域,租金和土地税加起来形成了沉重的税负,据报道一些佃农都无法养活自己和他们的家人。[131]

南京中央政府颁布了“绥靖区”土改条例,期望让农民脱离共产党。但是农民只是凭过往经验行事,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甚至都不知道有这样的条例存在。[132]

在共产党方面,据说一开始他们严惩了那些愿意向重返故地的国民党官员自首的民众。后来,共产党采取了宽容的态度,鼓励民众“自首但不悔过,并再次加入新四军”。

<h4>冀鲁豫地区</h4>

党从该地区发出的报道提供了局内人的看法。该地区与苏北的形势相似,尽管不完全相同。这样的形势是由于国民党北进穿过陇海铁路进入晋冀鲁豫边区造成的。在一篇五个月(从1946年9月到1947年1月)的总结中,区党委透露,在国民党进攻之初共产党在冀鲁豫分区控制了35个县城,现在已有24个被国民党夺走。在64个安全的县的部分地区,49个被敌人占领或部分地占领。1947年1月,共产党军队重新控制了14个县城和22个县。他们还声称歼灭、击伤、俘虏了8000名敌人。但是国民党势力很快重新夺回大部分的区域。[133]

当地党组织充满了悲观情绪。有很多人由此认为:共产党在分区内的根据地实际已经被彻底摧毁。11月,党委竭力振作大家已经普遍低落的士气,他们称常规军和民兵部队并没有损失,而敌方在边区损失了8个旅。由于将80%—90%的国民党军队都投入了前线作战,因此蒋介石已经没有补充的来源。“只要我们保持昂扬的精神,继续摧毁进犯我们领地的蒋军,”党委宣布,“那么我们不但能止住敌人的攻势,还能从防御转向反攻,并收复我们所有的失地。”[134]

士气低落从表面看有三个原因。第一,政府广获战果。第二,敌人的战术出人意料。党委写道,一开始它以为政府的军队不会穿过陇海线的北部,但是他们偏偏这样做了。开始预测能够通过一两场战斗打败敌人,但是局势却不是这样发展的。共产党军队撤退——事实上原来撤退计划是暂时行为。但是几个月以后,敌人依旧占领着这片土地。因为这样,党委在11月写道,我们必须修改我们的计划,现在必须为长期游击战作准备。这导致了第三个问题。在发展游击战的过程中,最让干部们担心的是抗日战争和反对蒋介石的战争的区别。后者是一场阶级战争,所有的地主和斗争对象联合起来成了敌人,为蒋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135]

共产党遵循在强敌进犯时撤退的原则。随着大部队撤退的还有大多数民兵队伍、党的干部和他们的家人。比如,1946年8月在第三分区和第四分区失守前,七八千人从这里撤离。这一生存策略对共产党最初取得胜利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用这种方式保存他们的主要兵力的代价是沉重的。

物质利益、报复和依靠力量退却 在理想的情况下,作为游击战术之一的撤退包括疏散当地人口以及军事和政治机构,目的是保存人们的生命和粮食储备。但是在1946年,国民政府出人意料地挺进该区域,广大乡村还没有准备好就常要突然转入游击战状态。结果是,干部和防卫队逃走了,手无寸铁的农民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1/3秋收的粮食成了敌人的战利品。

跟随国民党军队重回该区域的是还乡团,它是一支由地主和其他决心在农村恢复昔日地位的人带领的武装小队。像在江苏一样,他们开始自己清算账目,夺回分给农民的土地和粮食。同样地,土改活跃分子被杀,妇女被强暴,村机构被捣毁。国民党扶植的当地政府很快建立起来。

杰克·贝尔登报道:截止到1947年初,在被国民党军队占领的安阳县的423个村子里,共有400名男人、女人和孩子被杀死。这些农民是被残酷杀害的,惨烈程度堪比当年处决恶霸地主。在这个地区,活埋是普遍的惩罚形式,贝尔登听到很多农民被用这种方式杀死的传闻。在一个村庄,某农民曾经作为带头人之一斗一个地主,并拿回因为还不起债而失去的四亩土地,他在国民党军队返回的时候逃走了。作为报复,地主枪杀了他的妻子、兄弟和婴儿,把他的儿子、叔叔、外甥和已出嫁的女儿活埋。贝尔登个人能调查到的最令人发指的报复案例发生在只有28户人家的小村庄里。当一名被没收的地主率领15个武装随从回到村庄时,24户家庭中每一户都有人被他杀害。据潘复生同志所说,第三分区9个县有几千农民被用这种方式杀害。事实上,那个区域有将近1万人被打回来的国民党军队杀掉,工作了八九年才创立的根据地,在几个月内就被扫平了。[136]

没有干部的领导,没有武装部队的保护,农民没任何选择,只能屈服。不管他们多想报复,他们没有办法来满足这一渴求。他们最害怕的“变天”发生了,而且根据党的报告所说,结果是他们对共产党不再存有热情了。在收复区,农民痛骂返回的共产党军队当初抛弃了他们。农民还愿意与个别干部偷偷交谈,诉说他们的冤情和他们想要报复的愿望。但是在党放弃了责任后,它失去了领导地位和“耳目”。农民不愿意恢复农会或组成新的民兵队,甚至不愿参加公开会议,他们对共产党的持久性不抱希望。

“事实证明”,党委在1946年11月得出结论,“撤退的方法是错误的,我们不能再依靠它了”。地区党委于是决心重新进入失守的地方,即使不依赖军队主力也将持续开展游击战争,继续与农民“生死与共”。分区和县党委接到命令组建武工队和游击队。新的指示是:“县里的不得离开县,区里的不得离开区,也不准从任何地方撤退。”[137]当杰克·贝尔登在1947年春走访安阳县时,他发现当地民兵刚开始发动游击战。他没有报道游击战在其他地区的发展。

阶级斗争的激化 1946年11月,正值共产党撤退的高峰,为了克服对地主力量的惧怕,党曾称阶级敌人还没有团结起来。事实上只有少数地主加入了还乡团,大多数人不相信蒋介石的军队能够抵抗得住共产党,不希望冒着被驱逐和被杀死的风险回来。所有这样的人可以使之中立,或劝导他们“与我们共同奋斗”。[138]同样,在这一时期,重新采取分配财富的方法——和平的售地和献地——如同我们曾经看到的那样:在很多受到国民党军队威胁的边区依然被官方鼓励着。

然而,到了1月,地区党领导已经偏离了这一立场。地区性反击正在展开,针对这一过程中收复的一些地区,党委下达了以下指示:将要进行报复,把清算和彻底的土改作为关键工作。党委还指出了第二分区的反面教训:当地党委将精力集中在收复地区的救济和重建上,并提倡与阶级敌人组成统一战线。但是农民还是受饥挨饿,意志消沉。他们需要那些被拿走的土地和粮食,需要对他们的损失做出补偿。据说他们怀疑反蒋统一战线的想法,也不愿意参与共产党发起的村组织的此类活动。“群众对我们失去了希望,因为我们没有给他们想要的,群众不想要的我们反而偏给。”党这样声称的,并给出了改正方法概要:

1.支持农民报复的需要。把杀害并伤害过他们的人抓起来,假如农民要求将这种人杀掉,那么就杀掉一些。

2.为村里死去的干部、活跃分子、农会成员和农民举办追悼仪式,解释说明他们“在爱国自卫战中光荣牺牲”,应该为他们报仇。

3.动员农民拿回他们的土地和粮食。

4.因为旧村组织已被敌人颠覆,而且群众依旧有许多疑问,所以不要试图立即恢复农会、妇联等组织。它们可以在报复、清算和土改斗争中重新建立。

指示总结道:农民很自然会害怕蒋的军队。但是他们最害怕的是村里的阶级敌人——“地主、恶霸、特务和坏蛋”。假如可以打击和镇压掉这些人,农民又能起来反抗了;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在重新收复的村庄尝试建立反蒋统一战线。[139]

接下去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游击战中),都要抛弃统一战线的理论。至1947年5月,区党领导已经这么做了。游击战不再是武装兵力对抗武装兵力。在村庄里,这是农民和他们的敌人间的斗争。一开始,分区党委解释道,我们在这一点上没搞清楚,但是过去九个月让我们明白,“基本上不可能想出一个办法,让他们通过统一战线和平共存”。党谴责国民党政府在村中挑起争端,通过直接支持当地的封建势力将其变成了一场阶级斗争。村庄即使没有被进犯的国民党军队占领,也落入了还乡的地主和官员手中——他们迅速着手恢复旧的反动秩序。[140]

这是上面提到的党的土改路线发生变化的背景——从1946年中显然的“不够彻底”到1947年10月《土地法大纲》彻底的平均主义。

阶级斗争和游击战 在军事不安全区域,将阶级斗争降到最小的基础不复存在了。党做出反应,命令同时开展游击战和土改。新的论据是——事实上它更像是宣告一种信念——如果游击战为土改服务,那么土改也将为游击队服务。之前,能够持续开展游击战,或在更好的情况下,不打游击战也可以安定农村,是发动阶级斗争的条件,而突然之间,阶级斗争成了持续开展游击战的条件。党现在指示:当组织游击行动时,彻底贯彻土改。我们的目标是压制地主和唤起群众。当农民起来反抗地主的时候,要教会农民怎样挖战壕,埋粮食,排布地雷,发展情报网络,从家里疏散人口。只要我们敢于使用我们的武装力量推翻地主,农民就会敢于分土地并保卫它。

在这些地区,很清楚地,首要目标是控制地主,这是重新建立和巩固村根据地的最重要的条件。在关于游击战的会议(1947年5月)中提醒道,一个村的军事根据地指的是这样的条件:“农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能够起来反抗,控制住地主”,巩固意味着“农民能够在各种情况下控制住地主”。在政府采取攻势这段时间积累的经验证明了,只有在农村根据地得到巩固的地方,才能持续发展游击战。党宣布:我们必须彻底压制作为个体的和作为整体的地主以及他们的走狗。我们必须从经济上、政治上和组织上消灭他们。只有那时,我们才能消灭他们的反抗力量,保证他们不能、也不敢东山再起。党的资料表明:对地主最严厉的措施发生在这个时候,也就不足为怪了。

将游击战和土地改革联系在一起的指示被过分地从字面上执行了,以至于哪怕在游击队完全是打了就跑的地方,党的领导也倡导土地的重新分配。1947年初,山东西南部就包含着很多这样的地区。政府军队两次攻占了该区域,共产党的主力两次撤退。地主和其他人回到镇子和村庄,在农民和干部中散播“害怕、怀疑和疑惑”。“土改能在这样的地方开展起来吗?”李振阳(音)询问道,他指的是济宁周围的乡村,当时完全在敌人的后方,有重兵把守。回答是响亮的“可以”,即使土改在一天之内由之前没有分地经验的武工队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完成。[141]

采用的办法并不斯文:在相对安全的游击区,这一过程是每杀一个地主、关押和放走两名地主。恢复自由的地主必须提供保证和写悔改书。[142]在不那么安全的地区,甚至这点斯文都没有了。济宁县的安居区就是这样的地区。

安居的阶级斗争和游击战争 安居区位于济宁市的西南,包含74个村庄,6万人口。有几百名政府军守卫在地区的三个核心据点里。到1947年初,当济宁第二次被政府军攻克时,安居区只有“四五个”干部,协助他们的是3个县干部和9个县级的积极分子。安居缺少任何的防御军队,必须依靠边区一支20人的武工队。后来组成了以10名从县公安局调来的人员作为核心的济宁县自己的武工队,配合前者作战。

在济宁第二次落入敌手的三个月之后,党的报告提到安居区仍在开展游击战;敌人的乡政权受到了打击;地方自卫队已经建成,保甲系统被破坏;并再次开始征税。在该地区74个村子里,有12个重新开始分配土地。

根据党的叙述,干部和武工队成员开始工作时,采取了召开提高觉悟的会议、报告好消息、互相激励、相信我方必胜的形式。小组讨论会在党内外举行,由干部带头表态。他们调查了问题,还为开展组织、情报、宣传和军队工作拟定了计划。主要的目的是切断敌人在村子里粮食和人力的供应。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武工队首先打击保甲系统和敌人的村公所,这是最快也是最有效的震慑乡长和保长的办法。一名乡长被暗杀了。当其他乡长开始形成当地的自卫团时,工作队放出消息:“谁参加敌人的组织我们就杀掉谁,并还要让他自己的家人亲自动手。”为了支持这样的威胁,队员绑架了另一名乡长的儿子和儿媳。这名乡长已经招募了一支八个人的队伍。在绑架的第二天,他捎来话说,他将解散这支队伍。

土改采用了同样直接的方式。党的工作队进入一个村庄时,只是命令地主交出财产。为了让他们迅速服从命令,很多人遭到了攻击。工作队有的时候耍一点花招,在村庄分完地的几天后换上政府军的服装,用这种方式检验地主。任何中计的人马上被杀死,据报道这能有效地震慑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