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干预战争(人道主义干预)
6.国家统一战争(玫瑰战争,都铎王朝)
7.帝国的征服之战(罗马战争)
8.圣战,宗教的或是世俗的
9.民族解放战争(在现在的意义上);游击战[37]
</blockquote>
罗尔斯的分类及其应用一样给人启发。内战要同国家间的战争以及脱离之战相区分,而脱离之战又被分为州内战争和反帝国主义的脱离运动。他暗示,内战只有当其目标是罗尔斯所说的“社会正义”之时,才是正义之战。“社会正义”即是,为全社会成员的福祉而进行全面的内部改革,如同1789年之后的法国那样。脱离之战也许被视为正义的,因为是为了解放一个被压迫的群体——例如,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少数群体,或者是一个帝国统治下的殖民地人民。与当代国际法律师和政治学者一样,他也将内战与“民族解放战争”和游击战区分开来。[38]
罗尔斯的分类是明白易懂的,而他的例子就不那么清晰了。最开始,他也不太确定美国独立战争是属于哪一类脱离之战。在他的课程中,他将美国的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都归于“少数群体的脱离之战”。但这并不能证明他把这两次冲突相等同,虽然他刻意不将南北战争归为社会正义战争,这或许正反映了他不想将美国的爱国者等同于阿尔及利亚殖民地人民。在美国独立战争中,是欧洲移民在寻求脱离帝国,而不是原住民或者被奴役的人口。并且,他引用了西班牙内战作为社会正义内战的例子,而不是法国大革命。
后来在他的讲课中,他更详细地对战争的正义之理由做了讲解,并以约翰·斯图尔特·穆勒的《简论不干预》和越战作为他的参考,简单地审视了关于对一场内战进行干预是否可能具有正义性的问题。罗尔斯对于穆勒著作中所谓“令人烦恼”的缺陷颇有些轻蔑,他表示“这无法为我们对越南的干预正名”。因为穆勒为19世纪英国的干涉行为罗列的论点,没有一条可以放在今天美国对越南的政策上:“我们没有中立地介入一场旷日持久的内战;我们也没有通过干预来帮助其人民推翻一个外国专制统治。”确实,罗尔斯总结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干预行为只能是“在国际支持之下,保持中立……并且是基于明确的人道主义原因”。[39]
罗尔斯的这些课程中,内战至少在澄清人道主义干预的限制方面提供了暂时的帮助,对于阐明民族解放战争和革命的各种情况的不同之处也有所裨益。对于法国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来说,几年之后,当他试图定义他所说的“权力的物理属性”时,内战更是大有帮助。在巴黎著名的法兰西学院担任教职的每一年,福柯都要开设一门关于他正在做的研究的公开课。在1973年,他开设一门课程名叫“惩罚的社会”(La société punitive),这一主题将成为他对于现代权力体系概念的核心。如同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许多欧美评论家一样,福柯发现内战“在哲学、政治学和历史学上,都是一个发展不完善的概念”,一个重要原因是大多数分析都将内战视为他所说的“是意外的,是非正常的……理论上和实践中的畸形怪物”。[40]以特有的理论功底和史学方面的胆识,福柯提出,要了解权力,内战不是边缘的或不相关的主题,而是所有权力斗争的核心,因此他建议将内战从边缘拉回研究的中心。[41]
福柯在1973年的课堂上对内战所做的令人惊叹的论述,提出了与标准的历史记录截然相反的观点,非常富有启发性。第一,他认为内战不应该被视为霍布斯的《利维坦》中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福柯认为内战反而是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的对立面。第二,他反驳了因为内战代表了权力的瓦解和分崩离析,就将内战视为权力的对立物的假定;他认为内战实际上是权力的完美典型,政治就是内战的另一种形式。第三,他认为,在欧洲从早期现代的宗教战争和专制君主的继承者战争向一个更加稳定的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内战并没有逐渐在欧洲消失。人类从未由内战时代向革命时代逐渐演变;内战反而一直是福柯所称的“规训社会”的基础特征,在“规训社会”中权力体系一直在塑造着人类。
在批评霍布斯和他的信徒们将内战和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混为一谈时,福柯说道,这两者的区别其实大得不能再大了。在它们的特征上(一个是集体性的,一个是单独的),在它们的动机上,以及十分关键的,在它们与国家主权的关系上。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在霍布斯的政治理论中,是国家建立起来的先决和必要条件,而内战标志着国家权力的崩塌,主权本身的解体。[42]内战的方向是抓住或者转移权力,因此“在权力的舞台上呈现出来”。它常伴权力左右,甚至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使得日常的权力行使都像是一次内战。在这个意义上,福柯将克劳塞维茨著名的格言稍做改动来总结他的观点——虽然后者绝不会同意这种改动——“政治是内战的延续”。[43]
当罗尔斯和福柯专注于内战的理论时,社会科学家们,尤其是在美国,已经开始了一场将持续几十年的努力,来提出一个可操作的定义。创新的主要考验,来自密歇根大学的战争数据库。这是以经验为依据的社会科学,通过收集和分析自1816年以来的战争数据,来衡量全球冲突的最系统性的尝试。最开始,主要的工作集中于国家之间的战争,和之前研究冲突的其他项目一样,例如美国政治学者昆西·赖特(Quincy Wright)的《战争研究》(A Study of War,1942)和古怪的英国气象学家刘易斯·弗里·理查森(Lewis Fry Richardson)的《致命争吵的统计数字》(Statistics of Deadly Quarrels,1960)。[44]但是不能一直将内部战争从国际战争中分离出来,因为,正如战争数据库的牵头人所说的:“内战、叛乱以及外国干涉的新闻霸占了我们这个时代的新闻头条,而且在当今国际上,它们扮演着和传统的国家间战争同等重要的角色。”[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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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战争数据库将其研究的对象扩展到内部战争,其团队就需要发展出一套判断内战的标准——区分于其他类型的冲突——以帮助他们整理所收集的大量数据,这些数据可以追溯到1815年的维也纳决议。他们追求一个数量上的定义,而非质量上的,以此来“将主观偏见最小化”,而且更关键的是,“促进一套数据库的建立”,在一片充斥着各种矛盾与不一致的定义的概念沼泽中,这是一种获取信息的手段。因此战争数据库所修订的内战定义,有许多分割点,一整套边界条件,一些从经验出发的标准,以及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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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的军事战斗,主要发生在一国内部,至少造成每年1 000人死亡,使中央政府与叛乱力量斗争……因政府军对叛乱的镇压,使得叛乱方至少有5%的死亡率。[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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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看似直接”的定义是用来让政治学者和其他人创建大量的数据库,以用来分析全世界不同时期的内战。[47]它也排除了许多有可能会干扰分析的冲突,因为它们不符合这个强制的定义。
这个定义的核心是以经验为依据的,而非实证的:参战人员和受害者也许认为他们正陷于内战中,但是在死亡人数达到1 000人之前,或者反政府武装至少杀死50个人之前,社会科学家们就可以说他们是错的,至少基于横向比较分析可以这么说。一场冲突必须是军事化的,以便同其他内部暴力事件相区别,比如骚乱和政变。它也仅仅是“主要发生在一国内部”,因为它还必须包括国际化的内战,即有外国势力参与的内战;年均死亡1 000人被认定为“大型”内战;必须要有两股势力(但是可能也只有两股势力),一方是已有的政府;并且必须是双方都军事化了,以和屠杀或种族清洗相区别。
这一定义中存在很多未解的困境。[48]最大的困境,当属它没有包括冲突的数量。考虑到“主要发生在一国内部”这一条件,即在一个被国际社会认可的主权国家内部:这具体地规定了是指殖民地宗主国“内部”,非常刻意地将后殖民地时期的民族解放战争给排除在外了,正如当时的国际法协议中所做的那样。如同那些协议,这样的约定就意味着,像阿尔及利亚战争那样的冲突,以及更早的美国独立战争,都会被排除在内战之外。[49]第二个问题是,对“宗主国”的强调,不仅暗示了国家的存在,也暗示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所规定的以边界来界定主权民族国家的存在;根据这些条件,在大约19世纪之前是不太可能会有内战的——更不用说在古希腊和古罗马了——因为几乎没有几个符合标准的国家能得到国际关系学者的认可。[50]没有统一的主权和外部的认可,似乎也就不可能有“公民共同体”,也就没有所谓的“内”战。
最后,许多冲突,至少被其参与者和外部观察者视为内战,比如,瑞士联邦1847年的单独同盟战争(Swiss Sonderbund War),将会被排除在外。单独同盟战争是历史上最短、最不血腥的战争——只持续了25天,最多造成93人死亡,然而不管怎么说,在当时和现在,都被认为是一场内战。[51]同样,爱尔兰1922—1923年的内战也会被排除在外。这场战争中估计有540名亲条约方的士兵,和大约800名军队成员以及数目不详的共和党人死亡。[52]这个定义也不会包括北爱尔兰的冲突,因为其中死亡的人数在1969—2001年是大约3 500人,其中最高的年份1972年有479人死亡。确实,定义中要求达到的死亡人数1 000人一直到1974年4月才达到,这已经是冲突进行的第五年了。[53]
战争数据库所给出的这一定义,其本质上的争议性在第二次海湾战争时期变得非常突出。2007—2008年,此定义被用来证明在伊拉克境内既发生着一场内战,又没有内战。大量的关于其分类是否适用于实际情况的激烈反对意见纷至沓来。布什政府的代表和其他人,大部分是新保守派的军事策略专家和政治专家,否决了对这场冲突冠以内战之名。恐怖主义?叛乱?有可能。内战?绝不是。然后在2006年7月,耶鲁的政治学者尼古拉斯·桑巴尼斯(Nicholas Sambanis)在《纽约时报》上宣布,根据标准的社会科学评判标准,伊拉克确实正在经历一场内战。[54]当年的晚些时候,无论在伊拉克境内还是境外,已经没有人对正在发生的事情还有疑问了。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BBC的采访中说:“当黎巴嫩和其他地方发生冲突时,我们就称之为内战,而这个情况要更糟糕。”[55]
同时,美国的各种媒体,包括国家有线电视网(NBC)和一些报纸诸如《纽约时报》和《洛杉矶时报》,都管伊拉克的冲突叫内战。[56]阿德尔·易卜拉欣(Adel Ibrahim),一位年轻的什叶派谢赫[1]告诉《纽约时报》:“你们需要告诉全世界,在伊拉克现在正发生着内战。这是一场粉碎一切的内战……我们不知道谁是我们的敌人,谁又是我们的朋友。”[57]当土耳其当时的首相雷杰普·塔依普·埃尔多安(Recep Tayyip Erdogan)被问到他是否认为伊拉克正在发生一场内战时,他回答道:“穆斯林因为对方属于不同的教派就互相残杀。这是一场内战,因为我无法给出任何其他的定义。”[58]
到2006年底,根据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12月份的调查,一半的美国人都同意这是内战。该调查显示:“有更多的美国人认为现在在伊拉克的动乱是内战,认为这是针对美国及其盟友的叛乱的人更少一些。”[59]几个月之后,英国在国际事务方面的智库,查塔姆研究所(Chatham House)的一位分析师认为伊拉克发生的不是内战;事实上,有“好几个内战和叛乱,发生在不同的社区和组织之间”:什叶派与逊尼派,逊尼派与美国,什叶派和其他什叶派,逊尼派和其他逊尼派,库尔德人和非库尔德人,等等。[60]
2006年9月,斯坦福的政治学者詹姆斯·费伦(James Fearon)作为证人,在美国国会上表示,毫无疑问“可以把发生在伊拉克的杀戮——在三年之中轻松地超过三万人——置于与其他少有人会质疑其内战属性的战争比肩的地位(比如斯里兰卡、阿尔及利亚、危地马拉、秘鲁、哥伦比亚的内战)”。费伦将内战定义为“一场发生在有组织的团体之间的暴力冲突,目的在于获取中心权力或者对一个地区的控制权,或者改变政府的政策”。他认为发生在伊拉克的暴力冲突,符合这个模式。而且它的伤亡人数超过了一个非常高的门槛,让它可以与世界上1945年以后发生的那些内战相比较,例如发生在黎巴嫩、土耳其和波斯尼亚的内战。[61]这种比较有助于人们去想象,伊拉克的未来和那些驻扎在那里的联盟部队的未来将何去何从。结果是不乐观的:内战持续的时间比其他战争更长,平均有10年;它们的结束通常是因为一方或另一方的决定性军事胜利;在干预后仓促地撤离可能让情况更加恶化;当促成协议的外部力量离开之后,分享权力的协议通常转变为暴力。
费伦后来修正了伤亡的人数,将其增加到了6万人,使得“伊拉克成为1945年以来世界上年伤亡人数排名第九的内战”,并且表明,一切我们可以从之前的内战中学到的知识都表明,布什政府对伊拉克的作战计划是深刻地被误导了,并且非常有可能一败涂地。[62]这些是非常不乐观的预言,然而还有一个将其归为内战带来的负面效果。比较容易预见的是,有人同样坚定地认为这不符合伊拉克的实际情况[2]。2006年12月,伊拉克总理努里·马利基(Nouri al-Maliki)毫不犹豫地拒绝将这场冲突视为内战,并且指责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将萨达姆·侯赛因视为一个有资格的交战对手是“往他脸上贴金”。费伦和其他人认为是清楚明白的,恰恰是对方极力否认的。[63]
如果想要反驳那些试图证明伊拉克存在内战的人,最有效的方法是用长期历史来证明。在2006年3月,保守派的伊朗记者阿米尔·塔赫里(Amir Taheri)发表了一篇短小但是涉及范围极广的文章,通篇都是历史上的反例。他否认修昔底德写了关于内战的内容,并且认为西塞罗是让该词流行起来的第一人。他将罗马关于内战的定义总结为几个主要特征:“内战是一伙罗马公民与另一伙罗马公民的斗争,没有涉及外国的武力干涉。”这一定义符合苏拉和马略、恺撒和庞培的战争,但是不符合罗马历史上的其他诸多动乱,比如斯巴达克斯起义。塔赫里从罗马的例子中推断出,内战“必须是因为政治原因而战,而不是宗教或者种族的原因”,并且“冲突必须是有关对国家整体的控制,而不是企图将其分裂成为更小的单位”。这种严格的标准几乎否定了每一场被称为内战的战争作为内战的属性,包括美国的南北战争和阿尔及利亚内战(1992—2002),除了俄罗斯、西班牙和黎巴嫩的战争之外。他的结论呢?“伊拉克不是在内战中”并且将一直保持这一状态,除非伊拉克国内的多个重合冲突集合成为两股对立的势力,展开争夺伊拉克国家的控制权斗争,并且没有外国的帮助和干预。[64]
同年的晚些时候,著名英国军事历史学家和记者约翰·契甘爵士(Sir John Keegan)和美国评论家巴特尔·布尔(Bartle Bull)也提供了一个类似的但是更加全面一点的解释,来否定伊拉克的冲突作为内战的性质。要称任何一场冲突为“内战”,他们认为:“其必须是‘国内的’,且必须是‘战争’,而它的目标必须要么是获得要么是行使国家权力。”这也就是说,它必须是在一个国家之内,来自同一个国家的人口形成的有组织的战斗团体,使用武力要么去获取要么去保留对国境内整体上的政治权威。和塔赫里一样,契甘和布尔发现历史中内战是“非常罕见”的,并且他们只举出五例:英国内战(1642—1649)、美国内战(1861—1865)、俄国内战(1918—1921)、西班牙内战(1936—1939)以及黎巴嫩内战(1975—1990)。因为在伊拉克冲突中的各方力量都是零碎的,部分是由非伊拉克人组成,战斗的目标也具有矛盾性和模糊性,不像获取国家权力那样简单明了。契甘和布尔得出结论,伊拉克的问题并不能让它成为现代世界中的“第六个”内战。相反,他们建议:“伊拉克的动乱……更接近于一次政治军事方面的权力斗争。”他们也同意埃尔多安对逊尼派和什叶派的派系分歧的分析,说道:“还不如说伊斯兰教处在永久的内战中。”[65]
伊拉克政府和布什政府的代表们正式否认了伊拉克处于内战的说法。对于伊拉克政府来说,如果承认内战即意味着暗示它已失去权力。对于美国及其盟友来说,这一认定将会包括一系列战略上的可能后果。这可能意味着要决定哪一方,逊尼派或是什叶派,应该获得联盟的支持,就如同在一次寻求主导地位的内部冲突中选择押注哪一方一样。这也可能暗示着入侵者释放了派系间的敌意,之前找不到出口的敌意现在不断升级而失去控制。如果这样的不稳定状态持续下去,那么就需要更高级别的军队介入,以避免冲突扩散到伊拉克境外。另一种选择是,一个快速却无尊严的撤军也许是必要的,以免在当地的泥淖中越陷越深,因为外国力量的存在可能恶化形势,而非解决问题。
大卫·派顿(David Patten),一位来自美国驻巴格达第三步兵师的中士,他有哲学博士学位,曾在2007年夏天警告说:“提前撤军可能导致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造成一次原本并不存在的内战爆发。”他批评随意地谈论内战,除了装模作样之外,既不准确也少有助益。彼时正值民主党代表约翰·穆尔沙(John Murtha)于2006年1月宣布“我们正在伊拉克打一场内战”。还有伊拉克的前临时总理伊亚德·阿拉维(Ayad Allawi),在同年3月痛惜“如果这都不是内战,那只有上帝才知道内战是什么样”。然而,派顿警告说:“争论不应该关乎政治。准确性很重要。”[66]
派顿引用美国陆军1990年作战手册关于低强度冲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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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战:一场发生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部分之间的战争;有5个标准让国际社会来认可这一状态——交战方必须控制着领土,有可以运转的政府,得到一定的国际认可,有可识别的常规武装力量,并且处于重大的军事行动中。[67]
</blockquote>
这一定义用来区分内战与其他冲突的依据是,它们都比一般的非常规战争更有组织性、规模更大。然而,近期的内战中却很少双方控制着领土并且存有一个“可以运转的政府”,更不用说被国际认可了。这种分类只符合特定的并且相当罕见的内战情况,它更符合工业时代的州际战争的特点,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南北战争,而它很难算作20、21世纪大部分内战的典型范本。这一定义的用处因此也就相当具有局限性,更多地是为了观察家们,而不是美国陆军;即使对前者来说,在目前不对称的战争条件下,也不是很清楚该如何使用它。
派顿仅评价了这一定义中5项标准中的一项——交战方控制着领土——仅有这一项是在伊拉克战争中得到了满足的。当他采用梅尔文·斯莫尔(Melvin Small)和大卫·辛格(David Singer)对内战的社会科学定义时,他发现“伊拉克仅仅在过去45年中,就经历了7次不同的内战”,与契甘和布尔所声称的自17世纪中期以来的整个现代历史中仅有5次内战,以及塔赫里所说的自罗马共和国以来仅有3次,大相径庭。[68]
所有这些试图精确定义内战的尝试都注定失败,也注定了只能提供虚幻的认识。原因很简单,在于内战是实质上有很多不同观点相互较量的概念。确实,即使将这两个字拆成“内”和“战”,它们都可以分别引来不同的观点,并在大部分社会科学的分析中,随着诸如地点、强度、持久性的具体情况改变而改变。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来说在不同的定义中,内战的哪些特点是其最主要的特点,或者如何以一种前后一致的方式将其应用于具体的冲突中。要想做到精确地使用清晰的定义,结果只是无可避免地变得政治化。那些定义中的元素,以及它们的应用方式,一直是争议各方的原则性问题。内战的话题尤其如此——一个争议不断的概念及其组成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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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世纪,各种超国家社区的概念催生了大众的恐惧和一些敏锐的分析,即内战将会以地区、大陆甚至终极的星球级别爆发。随着对内战想象的限度不断扩展,人们也逐渐形成了一个认识,即内战的本身在其形式上正在变得更具跨国性,其影响也更具全球性。芬奈伦悲天悯人的世界主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在意大利的反法西斯作家萨尔维米尼(Gaetano Salvemini)、德国画家弗兰茨·马可(Franz Marc)以及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那里都得到了迟来的响应。1914年9月,萨尔维米尼警告他的读者,他们现在看到的并不是一场国家之间的战争,而是一场关乎人民、阶级以及党派的“全球性内战”,没有人能够保持中立;两个月后的1914年11月,马可第一次称这次战争为“欧洲内战”。[69] 1919年战后,凯恩斯充满遗憾地回忆由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荷兰、俄国、罗马尼亚和波兰在共同创造的文明中“一起繁荣……一起在战争中受到打击……也许会一起衰亡”于“这欧洲的内战”过程中。[70]这一说法在整个世纪都受到自由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的欢迎,用来描述两次“世界”大战的连续性,至少在欧洲有这种连续性。[71]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敌意的征兆导致了对“红与黑”之间“国际化的内战”的恐惧高涨,蔓延在整个欧洲。[72]战争爆发之后,根据印度马克思主义者罗易(M. N. Roy)在1941—1942年所写的,这次“具有国际性大规模的内战”提供了民族解放的机会。[73] 在20世纪晚期,一个类似的观点由右翼修正主义德国历史学家恩斯特·诺尔特(Ernst Nolte)提出来,对他来说,从1917年到1945年的整个时期是“欧洲的内战”时期,因为这是同一社区之内的斗争,这些斗争发生在布尔什维主义和法西斯主义这两股对立的力量之间。[74]将整个世界大战的时期视作一场单独的内战,这样的描述也可以出乎意料地在某些精英群体那里找到拥趸,比如美国前国务卿迪安·艾奇逊(Dean Acheson)把1914—1945年写作“欧洲内战”——实际上是一场文明的战争——在东亚又和“亚洲内战”相交。[75]
这种对内战观念的扩展,是“冷战”的结果。1962年1月,肯尼迪总统(John F. Kennedy)在第二次国情咨文中说道,“冷战”本身即被称为“一场全球化的内战,分化并折磨了人类”。[76]两个月之后,1962年3月,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tt)在西班牙的一次演讲中,提到了列宁社会主义导致的“全世界革命阶级与敌人的内战”。[77]在施密特的例子中,扩展性的内战观念并不是“冷战”的遗留,而被他和他的追随者自1939年以来当作一种艺术化的术语,用来批评所有革命式世界主义的虚假,不管是法国革命、1848年革命,还是“目前的全球世界内战”(他在1950年如是说)。[78]美国的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Students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 SDS)对这样的传统有更多认同感,在其1962年6月的《休伦港宣言》(Port Huron Statement)中曾预言:“马上要爆发的战争并不是美国和苏联之间的,不是外在的两个国家实体之间的,而是作为一场国际化的内战发生在全世界的不被尊重和不被保护的城邦中。”[79]汉娜·阿伦特也同样支持这一说法。次年她在《论革命》中认为,20世纪见证了从战争和革命的相互连接关系中出现的一个全新现象,“一场世界大战,看起来像是革命的后果,一种遍布全球的内战,即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都被相当多的公众如此看待,并且有相当的合理性”。[80]
“全球内战”,最近被用来表示跨国界的恐怖主义者如基地组织的游击队反对国家行动者的斗争,如美国和英国。在一些支持者的认识中,这一后“9·11”时代的用语指的是内部冲突的国际化,特别是在分化的伊斯兰地区,逊尼派和什叶派之间的分歧投射到了世界范围。作为一个广义的对恐怖主义的暗喻,“全球内战”也被用来暗示一种对立各方之间的肆意斗争,不受任何传统战争形式所受的制约,一种退化到自然状态的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形式,一种特殊种类的冲突,其中所有的边界,“内部的”和“外部的”,州际的和国际的,都统统被模糊了。[81]面对这种情况,批判理论家迈克尔·哈尔特(Michael Hardt)和安东尼奥·内格里(Antonio Negri)在2004年写道:“我们当代世界的特点是,有着一般性的永久的全球内战,持续地受到暴力威胁以至于民主制度被荒废。”[82]这就是内战作为施密特所说的“特例状态”:紧急状态是由一个集权的国家元首决定的,在这里法治可以被统治者的主观判断或者军事法所取代。“面对被称为‘全球内战’那势不可当的态势,”乔治·阿甘本在2005年写道,“在当代政治中,特例状态越来越表现得像主导的政府范例。”[83]
这种隐喻式的内战含义的扩展,带有过去内战含义的一些特征。例如,一个明确的社群,为了其中的主导权而起冲突,并且偏离于任何正常的政治或“文明”的轨道。“全球的”内战这个观念额外地带有普遍人性的含义,这个含义可以识别世界大都会那样一个社群中相互怀有敌意的公民之间爆发的冲突。从这些方面说,近期“全球的”内战的说法,其实是源自罗马的长期存在的内战观念强化版,只是后来被世界主义者在共情和视野方面拓宽和强化了。这样的“全球的”内战也许无法像其他冲突形式那样,被社会科学家们以那些可靠的方法进行分析。它也无法像其他不具备国际特点的战争那样,可以受到法律约束或者人道主义的改善。然而这一用语内在包含的复杂性,它从20世纪初带来的意识形态重量,以及有些人在使用时暗示的反伊斯兰教的含义,使得它成为一个在本质上广受争议的概念,就像“内战”这个定义本身一样。在这个方面,最近关于“全球的”内战的讨论可以被视为内战所引起的竞争性概念的强化。
全球内战这一观念因为跨国的恐怖主义盛行而被更频繁地使用。[84]这一恐怖的现象将战争一般的暴力带入了国内领域,最可怕的是带入了城市的街道上。例如2001年的纽约、2004年的马德里、2005年的伦敦、2014年的悉尼、2015年的巴黎和圣贝纳迪诺以及2016年的布鲁塞尔。袭击者通常被描述为他们所袭击的社会中的外部恶魔,即使当他们是本土出生或者是获得了该国家公民权的移民。因此和那些典型的构成“内”战或是公民间战争的互相抗衡的力量相比,他们并不被以同样的方式来看待。同时,随着不规则的战争增多,更多有弹性的战争概念设计出来理解和挑战它们,这放松并扩展了内战的概念边界。最后,国家之间战争的长时期减少的趋势伴随着内部战争的增多——至少在全部有组织的暴力冲突中所占的比例是这样的——鼓励了这样的看法,认为在未来也许将会没有战争,而只有内战。[85]在21世纪,所有的战争也许都会是内战,但相较于托雷斯·博德在1949年所想象的,战争的原因可能会非常不同,意义会更加多维,并且会更加骇人。
[1] 赫(sheikh)是阿拉伯国家的政治、宗教领袖名称。——译者注
[2] 此处原文为there was equally adamant view that it did fit the facts in Iraq。前文说的是学者们将伊拉克冲突视为内战,所以此处应该是笔误,应为…didn’t fit the facts in Iraq,即也有一部分人不认为这是内战。下文说的就是伊拉克总理不承认这是内战。——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