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革命时代的内战(2 / 2)

1776年1月,托马斯·潘恩在费城完成了《常识》的写作,这本具有煽动性的小册子,公开提出了美国独立的问题,他在册子的最后章节使用了“按照国际惯例”这样的字眼。他评论说,只有在独立以后,才能让调解人促进美国和英国的和平谈判。没有独立就无法获得外部同盟者。不宣布独立,造反的指控就会一直存在。而且,“发表一个宣言,把它分送给各外国政府”是至关重要的;而“各国政府的惯例是对我们不利的,这种情况并将永远持续,直到我们通过独立而与其他国家并列为止”。[40]想要成为大英帝国之外的合法武装力量,而不是其内部的叛乱分子,美洲殖民地必须自己转变为符合国际社会规则的实体。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拥有宣战权并与其他国家缔结条约。如此,第一次美国内战将会结束,而第一次英美战争则会拉开序幕。

潘恩通过回顾内战的历史,来论证他为什么支持美国脱离大不列颠而独立。他读到了阿尔杰农·西德尼对罗马内战的重新解释,西德尼认为非世袭制政府更能有效地维护和平。潘恩对共和制的偏爱,与他所称的“赞成世袭制的人曾经提出过的似乎是最言之有理的辩解”形成鲜明对比,他的言论和一个世纪前的西德尼极其相似。他写道,拥护君主制的传统观点认为,君主制“保全国家,不致发生内战。假如这一点是正确的话,那倒是很有分量;但实际上这却是曾对人类进行欺骗的最无耻的谎言。英国的全部历史都否认这样的事实:自诺曼征服以来,有30个国王和两个幼王相继统治了这个混乱的王国,在这段时期中,至少发生过8次内战和19次叛乱(包括‘光荣革命’在内)。所以,它非但不是对和平有贡献,而且是不利于和平,并破坏了和平所依赖的基础……简单地说,君主世袭制将整个世界(并非某个特定的国家)置于鲜血与灰烬之中”。[41]

潘恩在反君主制的论证过程中,所做的数字统计值得一提。我们不清楚玫瑰战争时期他统计了多少次内战,又或者是囊括了几次发生在17世纪中期的纷争,以及他是如何区分内战和叛乱的。然而令人震惊的是,他居然把“光荣革命”也列入了英国的内战之中。1688—1689年,一年之间有两位君主,詹姆斯二世和威廉三世(以及他的配偶玛丽),所以比起塔西陀在《历史》一书中记载的“四帝之年”,大约只有一半那么糟糕。对于潘恩来说,“光荣革命”只不过是另外一次因继承权之争而引发的国家动荡,为了确立君权让公民互相敌对。消除内战的方法,并不像那些拥护奥古斯都的作家们及其后继者所坚信的那样,要建立君主制,而是要建立一个没有君主的政府。[42]美国《独立宣言》切断了英国北美殖民地与英国国王之间的联系,宣布这个前殖民地独立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暗含的内战解决方案。

在1776年7月,美国《独立宣言》公开向“公正的世界”陈述了一些事实,以证明“我们这些联合的殖民地是而且有权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我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43]在《独立宣言》的拥护者眼中,英国是国际冲突的一方,而美利坚合众国——包含数个州,则是另一方。他们双方不再属于同一个政治共同体,他们的居民也不再是同胞,所以不是阿尔杰农·西德尼所说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中的共同成员。同样,美国战争也不再是潘恩所认为的自1066年以来英国的第九次内战。

美国《独立宣言》向欧洲的大国们宣布,美国开放贸易以及做好了结盟的准备。并且,独立宣言所使用的语言是符合当代法律规范的,直接取自瓦特尔的《万民法》。瓦特尔倡导沿用自然法则的传统,以外部主权来确定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独立性,他是欧洲第一个如此提倡的法学家。 [44] 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775年把最新版瓦特尔的《万民法》一书交给了大陆会议。“因为一个新崛起的国家,所面临的处境,使得它必须从国际法中寻找建议。”[45]“自由而独立”是瓦特尔对一个国家独特的且不断重复的描述,在美国《独立宣言》中也着重强调了这一点,从而确保在美国人民反抗英国时,能得到“地球上各国”的承认。同样被引用的还有瓦特尔的论述(源于洛克),他说道,骆驼的背早已被“长时期的虐待和篡夺”压垮。这不仅为北美殖民地起来反抗英国提供了合理的理由,也为其脱离英国提供了合理性。[46]于是,一个早期现代典型的地方性税收暴动变成了英国的内战,继而变成了“美国战争”(the American War)。

在当时的年代,帝国主义革命等同于内战,将帝国内部的叛乱转变为合法外部冲突,是美国反叛者所面临的一个问题。[47]从内部冲突变成外部冲突,因此,所涉及的规则和制裁标准,就由国家内部法律变成了战争法和国际法。例如,在1812年,当何塞·玛利亚·科斯(José María Cos)因新西班牙的叛乱而面临来自王室的指控时,她“通过强调新西班牙和西班牙合法的平等性,以及将两者的关系置于国际法和战争法的约束中,就把一场发生在兄弟和同胞之间的战争转化成了一场独立战争”。后来,在1816年,阿根廷的何塞·德·圣马丁(José de San Martín)也发出类似的抗议:“我们的敌人,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将我们视为造反者,而如果我们宣布自己是附庸国,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话,没有人会帮助我们。”这与托马斯·潘恩40年前的论述几乎完全一样。[48]

在这些所有的冲突中,独立——从瓦特尔所积极支持的意义上来说,即争取不受外界力量干预的自治——其实只是解决帝国危机的诸多方法中的一种。在多数情况下,它不是第一选择,但经常是最后一种选择。美国殖民地人民选择了它,从南到北,他们为了主权而斗争。在北半球的数个国家,它们从帝国到独立国家(在某些情况下,如墨西哥和巴西,是从帝国到另一个帝国)的转变中,从没有顺利而不受阻碍。一部分原因是,主权的法律和政治来源是广泛多样的。与其说主权是司法确定性的来源,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激烈争论点,因为在北美殖民地,帝国,而非国家,才是共同体的形态,正是在这个共同体中,爆发了所谓的“革命时代”的内战。与罗马所发生的一样,正是在内部分裂与瓦解之时,政治共同体的界限和同盟之间的争议,变得格外的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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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绝佳的例子,可以展现革命与内战互相隐含的特点,那就是法国大革命,一场带有内战的革命。历史学家们精确地将法国发生的现代革命的具体年份定为1789年。这是因为,他们解释道,“革命的概念被革命化了”。它的创新之处在于,这一年“法国人想到了一条激进的与过去决裂之路,通过人们有意识的行动,一个全新的时刻开启了一系列戏剧性的变化和转变,将会无限地影响未来”。[49]在1789年以前,革命通常被视为无法避免的自然的杰作,就如预先设定好的星象运行周期,又如永恒且不断会发生的人类行为。[50]在霍布斯关于英国内战的谈话中,有一个形象,是个大怪物,它很精辟地总结了1649—1660年英国的大事件:“我观察到这场革命有一个圆形的轨迹,最高权力从上一代国王(查理一世)到他的儿子(查理二世),传到两个篡位夺权的父子(奥利弗·克伦威尔和理查德·克伦威尔)手上。”这是一场反复的革命,而不是颠覆的革命。[51]

自1789年之后,革命由复数变成了单数。革命由之前的自然的、不可避免的且不受人们控制的,变成了自觉的、有计划的和可以重复发生的行为。革命从偶然事件变成了人类的有意为之。在共同的大胆想象中,革命不可逆转地变得政治化,主要包括(并不限于)权力和主权分配的根本变化。在1789年之后几年中,革命也发展出了自己的权威,只要打着革命的旗号,暴力就是合法的。将这些特点集合在一起,就构成了“1789年写成的现代政治蓝本”。这份蓝本被设计出来,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让内战退出历史中心舞台,而让新的演员粉墨登场。[52]

这些元素一起赋予了革命一个新的内涵,即革命是一个可以重新塑造世界的过程。罗马历史叙述中把内战作为冲动的、反复发生的事件。与之对比,这是一个非常不同的观念,反映了18世纪晚期一个更大的新思想运动,这场运动带领革命远离重复发生的历史预期。[53] “每一场革命,”法国历史学家弗朗索瓦·傅勒(François Furet)写道,“特别是法国大革命,都倾向于认为自己是一个全新的开端,是历史的新起点。”按照这种逻辑,每一场革命的独特性都说明了它的普遍性,这是一个悖论。[54]

自1789年革命篇章的奏响,现代革命在世界舞台上开始不断上演。后来的革命都会根据其具体目标而做出一些改变,每一次登场都加入了自己的特色。它们的演绎,总会借鉴前一次革命的台词、动作、象征和戏服。这种借鉴往往会限制演员们的表现,就如卡尔·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The Eighteenth Brumaire of Louis Bonaparte)中的经典评论:“这样路德(Luther)戴上了圣保罗(Apostle Paul)的面具,1789—1841年的大革命也把自己装扮成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1848年的革命只知道进行拙劣的模仿,而1789年则是继承了1793—1795年的革命传统。”[55]但他们还是一贯地为其努力做出合理的解释。因为每次试图抛弃旧的传统,都会产生一个新的传统。如此,自1789年往后,一个有意识地不断积累的革命素材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红线。[3]

因为革命有了这样一个强有力的名声,在任何革命的中心寻找内战的踪迹,似乎完全是“反革命”的。革命的反对者通常通过批评它的暴力性和破坏性,以此否认革命的合法性。但是任何试图推翻现有社会和经济秩序的行为都会有暴力,关于这点,没有什么变革可以使之合理化。因为如今内战被赋予了退步的含义,把它与革命联系在一起,似乎会弱化革命的解放意义和开启新未来的潜力。但是没有传统就不可能有创新。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即使是1789年最初的那些革命者,也将目光投向了罗马时期。之后的革命则是从1789年的革命中寻找灵感。

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不像美国的革命那样,是一个分裂脱离的过程。它也不是一个关于继承权的争夺,因为对波旁家族继承法国国王之位并不存在任何异议——有异议的是,合法统治权是应该在一个皇帝的手中,还是在国家的手中。那么,根据瓦特尔的定义,这可以说是一场超分裂主义内战吗?巴士底狱被攻破之后,法国在某个时刻分裂成了两个部分,两个国家,彼此是在争夺最高领导权吗?当时,有一位持赞同此观点的学者,他是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这位出生于爱尔兰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以他的政治评论和在英国议会的演说而闻名。虽然出于不同的原因,但是他和托马斯·潘恩一样,支持美国独立运动。他也同样支持其他受压迫人们的反抗事业,比如爱尔兰和印度。然而在英国议会就法国革命的进程和后果进行辩论的时候,他却成了一个持怀疑态度的预言家和非常激进的反对者。

伯克不仅同意潘恩的看法,认同美国革命的内在正义性,而且也认同他关于英国“光荣革命”是一场内战的看法。在《常识》一书中,潘恩提醒他的殖民主义读者,君主制内在隐含着战争倾向,他甚至长篇大论地讲述自1066年以来的内战,包括“光荣革命”在内,希望能让那些对英国帝制自鸣得意的读者清醒过来。但是,伯克对1688—1689年的“光荣革命”的描述角度,则是维护君主制以及皇室执政的合法性,甚至还包括皇室成员的生命不应该被革命所剥夺。在他的《反思法国大革命》(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1790)中,他尖酸地写道:“废除国王的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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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也很少是在不使用武力的情况下进行的。它就是一场战争,而且不符合宪法。法律在武力中不能发声,当无法继续维护和平时,法庭与和平一同倒下。1688年的革命是通过一场正义的战争得来的,在所有的战争里,尤其是在内战中,这是唯一正义的战争。只有对于将战争视为必要的人们,战争才是正义的(Justa bella quibus necessaria)。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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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伯克会视“光荣革命”为内战呢?也许是因为,他是以爱尔兰人的身份在写作,而不是作为一名英国政治家。爱尔兰人的身份让他想起了詹姆斯二世和威廉三世在他的土地上发动的武力冲突,以及对家乡造成的深远影响。(1690年的博因河战役中威廉三世获胜,至今北爱尔兰的新教教徒们依然每年会举行纪念活动。)在这种想法下,两年后的他认为“光荣革命”并“不是一场革命,而是征服,这并不是夸奖的说法”。[57]他又或许是记起了英国革命的另外一面,在拥有武力和英国内部的支持者为后盾的前提下,外部的继承人进入英国要求继承王位。他毫无疑问同意瓦特尔的看法,认为威廉三世是正义地介入英国事务,来帮助英国人民,而英国人民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正需要他伸出援手。英格兰,也许还有大不列颠的其他王国,分裂的程度已经到了处在一场内战的状态了。只有忍受着暴君压迫的人民,才是唯一的正义方。因此,代表人民介入战争的威廉三世进行的是正义之战。伯克称,无论如何,1688年所发生的是一个例外,无法被复制。推翻一位君主无法用法律来规范,也无法按照权利来决定。这是一个关于武装的必要性的问题,因此是战争。又因为参与的双方属于同一个政治共同体,所以按照定义来看就是内战。

鉴于他对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看法,可以看出在伯克对“光荣革命”的论述背后暗藏着一个历史脉络,一直延伸到瓦特尔并连接着古罗马时代。那句在段末他所引用的话,“Justa bella quibus necessaria”,意思就是只有对于将战争视为必要的人们,战争才是正义的。这句话来自李维《罗马史》中的著名争论,罗马的敌人以罗马人民拒绝了和平友好的提议为借口而发动了侵略战争。伯克或许记得李维的话,不过他一定也记得瓦特尔在《万民法》中也引用过这句话。在书中,瓦特尔的设想是,在一些情况下,外国可以带着正义的理由入侵一个国家。可是如果入侵者不接受该国的投降,那么正义的天平将会倒向被入侵的一方。“此时他的不友善举动就是非正义的……也可以受到正义的反抗。”借用了李维所说的话之后,瓦特尔直接引用了相当长的段落来作为总结。[58]虽然瓦特尔书中具体的情境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但是伯克知道,作者的意图是关于将战争正义化的理论,所以也可以适用于一个国家被内战一分为二的情况。

伯克抗拒革命这个词,他眼见了法国在1789年之后分裂成两个对立的国家,一方打着国王的旗号,一方以人民的名义,双方都觉得自己应该拥有最高权力。他采用了“最新的和最好的《万民法》版本,以及他偏好的人的证词”——瓦特尔曾将外部力量介入一个主权国家的行为合法化——来进行他的分析。[59]还有,早在1791年,伯克宣称英国可以——也确实应该——介入法国的事务,站在法国国王及其支持者这一边。他明确地引用了瓦特尔的话来说明“在这种状态下(即国家分裂的状态),根据国际法则,英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一样,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参与其中”。[60]“革命的”法国正处在内战状态,是一个分裂的国家。它实际上是两个国家,英国可以自由地判断哪一方具有正义性。瓦特尔认为,当外部仲裁机构缺席的时候,关于谁是正义的一方可以由人们自由地决定。

关于外国势力介入他国内战的讨论,在瓦特尔的概括之后,伯克也加入进来。这场讨论提醒我们,一个国家内部的冲突并不能完全与国际冲突相区分。内战中一方的胜败,或许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国的帮助和承认,而这种干预,可能轻易地激化不友好因素而导致外部战争,跨越内战国的国界,造成区域性政治影响。可以肯定的是,瓦特尔不愿意让自己的“格言”被滥用,“导致对它的使用就意味着获得了使用阴谋诡计的特许权,从而破坏国家对内部平静”,但是此种理性的论述,可能轻易成为任何一个介入行为的依据,只要将革命重新定义为内战就可以了。[61]

虽然这对于掌权的统治者来说很具有安抚性,但正因为这样,伊曼努尔·康德在他的《永久和平论》中将瓦特尔归为“廉价的安慰者们”,这些人鼓吹自然法则,以务实的道德准则鼓励非道德的政治行为。然而,关于外国介入,康德设定了更为严格的条件,这可能就来源于瓦特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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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国家,因内在分歧而分成两派,每一方都声称自己是独立的并且应该领导整个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外国力量介入,给予其中一方援助,就不能参照被介入国的宪法来指控介入行为(因为这是独裁行为)。但只要内部冲突没有达到特别严峻的程度,这种外部的介入就是对该国人民权利的侵犯。因为人民有权不依靠任何人来解决他们内部的冲突。因此这样就会成为一桩丑闻,并且让所有的自治国家感到不安全。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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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这样的理论依然会是永久战争的通行证,而不是永久和平。在康德写了上述文章的一年之后,伯克在他的《论弑君的和平》(1796)中论述道,法国那些鼓吹大众主权的人,已经将他们的“武装教义”置于整个欧洲的对立面了。对于雅各宾派来说,这些不断发生的冲突,“在本质上,对其对象来说……是内战,他们也是如此对待这类冲突的……一边是欧洲古老的、有道德的政治党派,另一边是狂热的、野心勃勃的无神论教派,这意味着要改变一切”。[63]伯克相信,现在所有的国家都会感到不安全。因为一开始的革命已经突变成了内战,这场内战一开始是限于法国国内,可是很快整个欧洲人民都卷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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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克对法国大革命的观察是不带有同情心的。他将革命和内战合并的观点,是有意要降低革命者的合法性,而不是要在两个范畴不清楚之处,做出什么巧妙的历史学解释。很奇怪,他确实预见了一些近代的革命史学家,他们将革命看成多层次的内战,例如在法国的恐怖统治时期,法国西部的旺代省在1793—1795年对反革命行动的军事镇压,造成了15万人死亡。 [64] 更遗憾的是,这场社会政治大动乱会决定未来革命的走向。同时,它也充分地证明了一种关于内战的暗示——内战“是一种常见的集体暴力行为,它点燃了革命的怒火,如果它又与半宗教性的国外战争相交织的话,就更是如此了”。[65]根据一位法国革命史的权威历史学家的说法,每一次革命都不是“一场独立战争”,都可能被认为是一场内战。[66]

革命爆发在其他某些环境下,或者其他意识形态下,一直被视为叛乱、起义或者内战。确实,革命成功的一个明确标志,就是事后重新包装整段历史。这可以在短时期内快速发生,比如18世纪70年代跨越大西洋的英美冲突,当时很多人称之为“英国内战”和“美国内战”,甚至是“美国革命”—1776年10月,在南卡罗来纳州首席大法官的一次演讲中,这种叫法首次出现。但直到1779年,在大陆会议发布的《对美国革命的观察》(Observations o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中才正式地出现。[67]重新包装历史的行为也可能缓慢地发生。正如法国历史学家弗朗索瓦·基佐(François Guizot)在1826年才首次将17世纪中期英国的危机称为“英国革命”,他解释说:“如果法国革命从未发生,人们也很难理解英国革命,这两者是类比的关系。”[68]

要从这些困惑的现象中发现革命的现代脚本,我们需要警惕革命者所遵循的内战脚本,因为革命者遵循它,随后又试图否认和淡化它的影响。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说道:“在叙述无产阶级发展的最一般的阶段的时候,我们循序探讨了现存社会内部或多或少隐蔽着的国内战争,直到这个战争爆发为公开的革命。”[69]仅仅20多年以后,在《法兰西内战》(The Civil War in France,1871)中,马克思评论道,法国政府和普鲁士联手是多么保守的行为啊,普鲁士刚刚才在1871年打败法国,粉碎了巴黎公社。他说:“旧社会所能做的最具英雄气概的行为,就是发动国家间的战争。而现在,这被证明只不过是政府的欺骗行为,意在转移阶级矛盾罢了。而一旦阶级矛盾发展成为内战,就立即被抛在一边。”[70]列宁则在细致地阅读了克劳塞维茨的著作《战争论》之后,于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写道,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至少还会有三种战争形式继续存在:民族主义的自决战争,资本主义打压社会主义国家的战争,还有内战。[71]

作为“全球内战中的职业革命家”,列宁可能会继续认为被压迫者只有通过暴力手段才能获得解放。 [72] 对于欧洲以外的人们来说,战争是打败帝国主义、获得民族解放的工具;任何其他的观点,都是欧洲大国主义思想的表现。社会主义并不能消除战争,它的胜利也不是一瞬间发生的,或者是普及全球的。要击败资本主义需要很多次的斗争。并且在社会主义革命还无法脱离战争的范围之前,它将会与内战联系在一起。“接受阶级斗争的人不可能不接受内战,因为这是每个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所产生的,某些情况下不可避免的自然结果,是阶级斗争持续发展和深化的结果。以往的每一次伟大革命都证实了这点。” [73] 回顾俄国革命,约瑟夫·斯大林也会同意列宁的分析:“无产阶级在1917年获得政权的方式,是内战。”[74]对于革命的参与者来说,内战是评价现代“革命”的原因、过程和结果不可或缺的因素。正是因为这种看法,我们在追溯现代革命的历史谱系时,应该认真考虑这样一种假设,即革命只是内战这个“属”下面的一个“种”。[75]

[1] 清朝时,林则徐曾命人翻译瓦特尔的这部著作,中文版取名为“各国律例”,但是,如今的学术引用中大多译为“万民法”,因此本书采用此译法。——译者注

[2] 这里是指北美独立战争。——译者注

[3] 红线(scarlet thread)在《圣经》中出现过数次,多数时候代表基督的血和庇护,此处不是宗教意义的表达,而是政治意义的。——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