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与日俱增的火力,人们不停地探索避免被火力杀伤的途径。这让战场变得渺无人迹。军舰则装备了装甲,战斗车辆和钢盔也出现了,这些都是各国军队的共同财富。此外,像坦克和军舰施放的人造烟雾,被用来迷惑敌人,阻碍敌人的观察视线,或者阻碍敌人的军事行动。至于消除发动机噪声,尤其是消除飞机和潜艇的发动机噪声的愿望,则到现在还没有实现[10]。
为了避免被敌人的火力杀伤,人们挖掘壕沟和利用地面的遮蔽物来躲藏。从日俄战争以来,在战争中利用野战工事的意义已经深入人心。世界大战期间,野战工事又进一步得到重视,但是我们万万不能忘记,阵地战是战争的一种蜕变,因为在当时各国还不擅长通过使用运动战来摘取胜利的果实。事实上,就算采用了运动战,阵地战也可能是经常被运用的作战方式。
但是,不管是运动战还是阵地战,进攻还是防御,都不能不挖掘战壕。因为战壕是躲避敌人强大火力杀伤和保障己方火力得以发挥作用的最可靠的手段。至于是否能够建造抵挡曲射火炮和飞机火力的遮蔽物,就要看指挥官对战斗间隙的掌握,如果能够把握住这个时机,那么便能够在阵地前方设置障碍,以免己方士兵突然遭到敌人的袭击。
战斗车辆可以顺利跨越障碍物和战壕[11],但是如果战壕垂直陡峭、坚固宽大,那么战斗车辆便难以通过,而这一点在远离前线的阵地上是难以做到的。过去,进攻和防御,谁是战争的最强有力的形式;先让敌人进攻,等到敌人进攻受挫后再发动反突击,是不是最高超的作战艺术等问题是克劳塞维茨等人(或许今天也有些理论家)争论的焦点,大家各执己见,争论不休。其实,这不过是多此一举,是危险的装腔作势罢了,因为它严重阻碍人们正确理解总体战的严肃性和单纯性。
在具有可靠遮蔽物和较好射界的条件下,歼灭从地面接近的敌人,比起歼灭躲在遮蔽物内的敌人要容易得多,这点是不言而喻的,答案之肯定就像1乘1等于1。
从这点上看,在使用大规模军队作战中,防御“强”于进攻。交战中的弱者,或者在战场上某个局部地区的弱者,通常选择防御战,其目的是牵制敌人,为己方争取时间,以便己方远程武器和摩托化部队能够在广阔的战线上投入战斗。
武器的远大射程迫使攻击方不得不在远离敌人的地点提前展开战斗队形,很显然,这增加了进攻方的时间成本,与此同时,进攻方往往难以摸清防御方的作战意图。
进攻方从来都不会感觉自己兵力过多,而防御方却常常考虑如何运用最少的兵力来抵抗敌人。这是防御的一大优点。但是,不管怎么说,进攻始终是决定会战胜负的作战样式。
如果防御方捕捉到战机,也能够发动进攻。进攻本身就蕴含着一种居优势地位的自豪感和不可估量的力量,它会让指挥得当的进攻方发挥巨大的威力,战胜在数量上占有优势的敌人。
我已说过,总体战对我们提出了多不胜数的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不可能在整条战线或同时在每条战线上发动进攻的,所以,我们最终只能在某些地段进行防御和加固阵地。
和平时期,我们就要根据未来战争的态势,在边境构筑坚固的工事或要塞,用来牵制敌人的部分进攻兵力,或者强迫敌人采取对他们自己不利但是有利于我方的作战行动。当然,在这个时代,要塞的作用已经远不如以前那般重要了。
对于法国构筑的从凡尔登到贝尔福的要塞体系,德军是没有办法克服的。所以,德军最终选择借道比利时的作战行动。但是,进展并非一帆风顺,比利时在那幕尔、安特卫普和里尔的军队牵制了德国的部分兵力。
而德国梅斯要塞和摩泽尔河防线也让法军兵力分散。倘若德军最高统帅部富有远见卓识,那么便能够借机全歼突入洛林的法军。在东线,德军由托伦至马林堡,构筑了维斯瓦河防线,但是由于俄国军队在远离该防线的东部地区被击溃,所以,该防线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在,法国在法德边境构筑了封锁线,这不禁让人们回想起世界大战爆发前,进攻方采取构筑阵地体系的做法。但是,法国军事当局的本意不是守住该防线,而是想通过这条防线发动进攻。所以,称它为“被击溃的法军收容阵地”可能会更有价值。
陆上防御工事是陆军作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海军作战也是如此。海军修建的军港、基地和江河入海口,是本国舰队出海和停泊的可靠后盾,能够让重要的沿海城市免遭敌人的炮火攻击,防止敌人在重要地段进行大规模登陆作战。而且,构筑有工事的港口有助于商船保持外贸畅通。
在丰富多彩的作战样式中,工事和依托阵地的防御肩负着重大使命。它有助于己方在其他地段的决战获得胜利,但是,防御方只有化防御为进攻,才能最终获得决战的胜利,而进攻始终是决定性的作战样式。
在规模巨大的陆战中,陆军往往能够获得空军的支援,但是它很少能够直接从海军那里得到有力的支援。
在规模巨大的海战中,海军往往能够获得空军的支援,而驻守岸防工事内的部队可以作战或掩护舰队出海。
在空战中,双方航空部队有时会获得陆军或海军高炮部队的支援。
三军作战的最终目的是:消灭敌人,获取胜利。
在陆上、海上和空中,为进行会战,每个军种的部队都要分别进行长途行军、远距离航行或飞行,并派遣疏散开来的保障部队。为了让各种武器发挥最大效力,为了获得决战的胜利,部队要对兵力和兵器进行分组,这种区分能够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随着技术的发展,空军速度快可以执行侦察任务,陆军则组建了摩托化部队,海军则装备了快速侦察舰,以及其他侦察、间谍勤务,为侦察敌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
所有这些都让指挥部队的难度大大降低。但是,我方所具有的手段,敌人也能拥有,他们也能了解我方的军事行动,所以,从另外一个层面上讲,这些措施也给指挥带来困难。所以,作战行动一定要更加速战速决,攻势凌厉,一举将敌人的海陆空三军击溃,并让敌人没有时间采取反制措施。
部队通过急行军接近敌人并以强大的火力展开战斗,是极为必要的。火力战斗一旦开始,战争就不会像开始前那样“仓促”结束。军舰和飞机可以借助提高速度,加速火力战斗的进程,这是由其本性所决定的。
在陆战中,行军纵队要保持在20公里以上,行军速度每小时4~5公里,每天前进20~30公里。摩托化部队的速度虽然提高很快,但是并不能提高整支部队的行军速度。事实上,双方是以这种缓慢的速度,不停地在长达数百公里宽的战线上[12]相向运动着。
如果作战的情况不是一方进攻而另一方防御,那么双方展开的将是一场规模巨大的遭遇战。
倘若准备进行决战,那么对担负决战任务的部队进行重新编组,编成正面窄、纵深长、间隔小的行军纵队,或者进行梯次配置,把主力放在决定性方向上。如果不打算进行决战,那么每支部队的间距就要大一些,纵深小一些。
不管行军时所采取的形式是哪一种,都不过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罢了。目的是决战,歼灭敌军、摘取胜利的果实。对于敌人的行军纵队,另一方可以进行空中突袭,破坏其行军纵队。
一个坚定果敢的防御者通常会紧盯进攻者的薄弱部位,然后集中优势兵力,发动进攻,并取得决定性胜利。
陆战中,部队的行动非常缓慢,而海军和空军则由于飞机和军舰的快速度,行动非常迅速。不过,在和平时期,为了节省燃料,飞机和军舰往往不是全速飞行或航行,它们只有在作战时才发挥最快速度的优势。但是,尽管如此,飞机的最低时速也已达到125公里,军舰最低时速为20~25公里。
虽然海军和空军具有速度快的特性,但是它们要经过远距离机动和在战前展开部署,并要遵守和陆军一样的原则:在战场的关键地段集中优势兵力。当然,海战和空战只有进攻,没有所谓的“防御”,而且因为双方飞机的高速度,其战斗进程要比陆战快得多。至于海军,可以在远距离进行迟滞作战,也不违背这个观点。
通信器材性能的改善对大部队的作战及其统一指挥提供了便利条件,指挥官通过通信器材能够和军队取得联系、下达命令。在陆战、空战和海战中都可以使用无线电报和飞机;陆军可使用电报、电话、汽车;海军可使用信号;等等。但是,使用无线电报可能会造成上级指令被敌人窃取的局面。所以,使用密码迫在眉睫[13]。
不管陆上还是海上和空中,只要进攻获得胜利,就应当马上进行追击战,让敌人的失败变成溃逃。这是我们需要反复强调的真理。虽然,“追击到最后一个人,最后一口气”的指令是正确的,但是在实践上往往难以实现。
事实上,迄今为止,在陆地上,战败方逃跑的速度往往比战胜者的速度快,战败方可以借助少量器材来阻滞追击方的追击,为其主力撤退争取时间。跟以往相比,现在的军事装备条件非常有利于追击方采取追击行动,飞机可以轰炸战败方的部队,摩托化部队和装甲部队可以超越敌人,从翼侧或正面攻打敌人。
当然,战败方也可以设置障碍,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动用摩托化部队,甚至在国内展开人民战争,最终迫使胜利者没有办法彻底享受胜利的果实。
也因为这样,想要通过追击战而取得全面胜利,就要投入更加巨大的人力、物力,直到摘取胜利果实为止。
对海上和空中而言,要发挥军舰和飞机的最大速度的优势,歼灭敌人,为决战获得胜利。
关于战斗和战斗中兵力的运用,我就讲到这里。至于登陆等特殊作战行动,我不想细述,但是,我还是想谈谈空、海军在作战行动中的运用,因为它们的行动取决于总体战的本质,是总体战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空军和海军的作战行动,一定不能影响整支部队集中优势兵力的发挥,影响整体作战行动。所有的作战行动都要服务于总体战,除非某个民族在战争爆发时便陷入分裂之中,或者某个被敌人围困的要塞因为弹尽粮绝投降敌人,但是这种情况是非常罕见的!
空军的特种作战行动要针对敌人后方进行,比如破坏敌人前线与后方联系的道路、铁路,其他和作战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的重要设施,以及在这些设施中劳动的工人,还有居民区。
破坏敌国军事经济是战争的一个发展阶段的行动,但是这种任务不能妨碍空军获得制空权或与陆、海军的协同作战。空军的任务由最高统帅部下达。对于空中、陆上或海上的决战,军事当局不能有丝毫的犹豫,一定要将最强大的空军兵力投入到战争中。
如果敌国的防空力量较为强大,那么袭击敌国居民的意图就难以实现,而且敌国人民会为了生存,全力配合政府参与防空。但是,如果我方空军拥有空中优势并将敌军击溃,那么空军便可以肆无忌惮地在敌国领土上空飞行。
由于袭击敌国领土上的设施和居民是空军的特殊任务,所以,保护自己的领土和居民不被敌军轰炸,也成了空军义不容辞的一项义务。当然,这种任务肯定是局限于某些重要的目标的,比如,装卸车站、大型工业中心、重要军工厂、大型仓库以及大城市,空军部门还要在这些目标上装备防空器材,设立通信勤务。
每个地方都设防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敌军的每枚炸弹都能百分之百地击中其所选定的目标或者其他目标。不过,防毒面具却是极为有用的。
海军也担负特殊任务:切断敌国民众和军队的物资供给。海军通过海上决战可以获得制海权,但这不意味着海军就能完成上述任务。封锁是切断物资供给的有效办法,而运用巡洋舰、辅助巡洋舰(过去使用的商船或客轮)和潜艇,进行巡洋舰贸易战也是有效的方法。
封锁之苦,德国人民深有体会,它极大地削弱了民族的抵抗意志。而德军的潜艇战虽然没给敌国民众以致命一击,但是也都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敌国给在法国的敌军提供作战物资,以及给英国本土的供给。它对协约国的作战,特别是英国的作战产生了巨大影响,变成了敌国的沉重负担。
关于取消全面潜艇战的努力,即严格禁止在某个封锁区内击沉任何国籍的商船,包括悬挂中立国国旗的商船,是不可能实现的,它就像禁止轰炸交战国居民一样,不过是一种善良的愿望罢了。
在总体战的要求和人民浴血奋战以自卫面前,废止无限制潜艇战成了不值一提的事情。从潜艇和飞机面世以来,封锁方式就随之改变。潜艇和飞机可以阻止任何船只靠近本国港口。过去,一国的海军舰队只在敌国的港口附近布设障碍物和水雷,对敌国港口实施封锁。但是,潜艇和飞机出现后,这些措施便难以奏效。比如,世界大战期间,英国对德国实施这样的封锁:除在德国领海布设水雷外,还控制了德国通往荷兰的运输线,同时封锁苏格兰北部通往挪威的海域。但是,德国的舰长们依旧突破了封锁线。
水下潜艇战和水上巡洋舰战的目的是击沉商船。水下潜艇的主要作战对象是中立国船只,水上贸易巡洋舰的作战对象是敌国船只,以及向敌国运送禁品并被当成敌国盟友的中立国船只。
对付潜艇可使用快艇、携载水上炸弹的飞机、水雷和障碍物;对付巡洋舰可使用巡洋舰和飞机。
封锁和巡洋舰战是以往的作战手段,现在,随着各国人口的增长,军队对军事工业的依赖,以及军工对原料的依赖,封锁战的作用比以往更加重要。给养和作战器材的短缺,会让民众忍饥挨饿,进而对民族精神的团结造成破坏,会让军队丧失战斗力。
在论述完军队和军队的作战之后,还得提提战斗中的人民。人民在战争中会遭遇不幸,被敌人当成作战行动的目标。某个国家如果变成战场,那么这个国家的人民就会遭受苦难。不仅如此,敌人还会通过各种宣传来瓦解人民的精神团结。
我们在这里还要说说极为特殊的作战样式:“人民战争”。它是在1870-1871年以法国游击队作战的形式出现的。
这种游击队由若干爱国者集合而成,他们没有军事指挥体系,身穿便服,没有标志,所以也不能得到国际法的保护。在比利时,我们也遇见过类似的组织,叫国民近卫军,与德国的后备军类似,他们同样没有军队标志和军事指挥体系,他们是在比利时人的资助下成立的,但是比利时人的“人民战争”和法国的游击战还是有相同之处的。他们活动的区域主要在我军的开进地域,而不是我军后方。
虽然人民战争也和陆战法规和惯例相符合,但是就像世界大战所表现的那样,人们并未重视这些法规和惯例。在这里,强权政治起着决定性作用,强权政治就是“法规和惯例”。
不过,如果人民战争是在战胜国部队背后,由一支经过军事训练、佩戴军队标志、有军事指挥的队伍进行的,那么它就是符合国际法和惯例的人民战争。
在民族饱受战争之苦时,它是需要这样的人民战争的。不过,只有人民团结一致和拥有强烈的为维护民族生存而战的愿望时,这种人民战争才有可能出现。世界大战期间,俄国好像预计到德国会进行人民战争,所以,它将它所占领的东普鲁士领土上的拥有作战能力的男性迁到别处。也因为这样,1914年秋季,我在波森城堡时,便将适合服兵役的年轻人和男人从被俄国军队威胁的领土里撤出。这是因为我担心,战胜的敌人可能会不遵循国际法,那么人民战争所涉地区的全体民众都会遭受巨大的灾难。
军队的种类名目繁多,其组织形式和使用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两军决战,有关民族存亡,部队风餐露宿,长途跋涉,而各项战争工作错综复杂,人民也要遭受各种苦难。也许就在明天,军队便会领命出征,而人民会应召效命。军队和人民一定要时刻做好准备,为民族生存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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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一国无设防城市的居民进行轰炸,是不符合国际法所规定的战争法规和战争惯例的。按国际法规定,只许对要塞的居民实施轰炸,但在生死存亡的斗争中,任何国家都不会放弃使用敌国所使用的作战手段。此外,以各种作战手段干扰敌国军事经济,是国际法所容许的行动。在这种干扰行动中,敌国居民受到伤害在所难免。在轰炸居民住地或营房中的敌军时,敌国居民也不免遭受损失。
[2] 海军舰队无法在雾中以及强大风暴中航行和作战。
[3] 我在这里和下面所谈到的陆军及其下属部队的编制,只为说明本书之用。还有许多新编制尚在探索之中,比如炮兵的摩托化,步兵分队还要装备步兵伴随火炮和反坦克炮等。
[4] 加农炮的弹道平直,榴弹炮的弹道弯曲。前者多从正面命中目标,后者多从上方命中目标。
[5] 装甲车辆的设计五花八门,即使在一个国家中,其设计也不尽相同。
[6] 即在弹体内填满火药,装上引信,当榴弹撞击地面、墙壁或船体时发生爆炸,将弹体炸成碎片,起到毁伤附近人员和物体的作用,有些榴弹还可击穿遮蔽物和装甲。
[7] 陆军师重型火炮的发射距离为10多公里,轻型火炮则低于10公里。步枪和机枪的最大发射程是2000米,迫击炮射程则不到100米,鱼雷射程10多公里,炸弹自然可以从任何高度投掷,以上情况仅就一般情况而言。需要补充的是,手榴弹仅能投掷数步之远,火焰喷射器的作用距离也不甚远。毒气在顺风时作用距离可达数公里。
[8] 1海里=1.852千米。
[9] 关于这一观点,我在《坦嫩贝格》《受世界大战审判的“低贱的战史”》《战争中的违命》等书籍中从不同角度作过阐述。
[10] 飞机发动机和潜艇发动机的噪声现在已能得到较大改善——译者注。
[11] 在世界大战中,坦克之所以能跨越阵地,是由于它的异常强大,也由于当时还没有像今天这样精良的反坦克武器。
[12] 1914年,德国军队在从亚琛北部至斯特拉斯堡的300多公里宽的正面上向前开进。另一次,在从布鲁塞尔至梅斯的正面上开进,宽度与此差不多。
[13] 世界大战中,破译密码已成为一门专门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