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一)退役</h3>
1934年6月,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官佐服役暂行条例》,其中规定军官、佐服役至一定限龄,即退为备役。备役者,平时除受召集外,不服军职,战时则应召重入行伍。至备役期满,则予除役。[221]此项条例定于次年3月1日施行。[222]但是由于财政、人事及战事上的各种原因,服役制度一直未能推行;退役俸及赡养金给予规定,自然也未能明令实施。[223]
直至1945年,国军才开始办理退、除役事宜,颁行陆军官佐退役俸支付手续,各级退役俸给予标准,按现行给予三分之一为率,酌量增减其尾数,使成整数。1945年3月7日,计自准尉1 500元,至上将7 000元。1945年8月,复调整退役俸数额,计自准尉3 300元起,至上将17 000元;退役人员,除每月发给退役俸外,并月给退役粮,计年将官6市斗,校官5市斗,尉官4市斗。上项退役库,每年分4期由军政部发给,校、尉官先由县市政府垫发。每期退役粮,照当地官价折发现金;如需现品时,即以代金价款,向当地县、市政府折领公粮;其代金数额规定,每市斗平均1 000元。[224]
军事委员会自1944年开始办理退、除役,由于事先未曾在技术上研究妥善,发生不少缺点,如有的官佐在去年颁布退除役命令,至今年仍未领到退除役金俸,给予受命者许多困难与损失;[225]甚至有的“今天退了,明天又进来,根本无法清查”[226]。至于每月所领退(除)役俸额,约为原薪的三分之一强,以当时通货膨胀的情形衡量,极难维持基本生活。1946年,军法总监部执行总监何成濬以上将阶级退伍,仅领得价值二条香烟的退役金。[227]无怪一位陆军少校1950年退伍时,“身上除了一纸退伍令,可谓一文不名”[228]。
至于士兵退役,国民政府时期虽曾制定若干法令,但是一直未能实施。由于士兵服役期长,常有老弱瘦衰,不堪服役,思乡心切,每趁机潜逃,因此军界人士屡有实行退伍制度的建议。[229]直至抗战胜利,实施复员,政府始正式开始办理。[230]
至于编余人员资遣费的发放,各单位的办法均不一致,视主官的政策及单位的财务状况而定。如1937年,川军刘雨卿部进行整编,共编余弱老官兵600余人,一律资遣返乡。服务4年以上者,照现行待遇给付4个月薪饷,每多一年者加薪一个月,临行前并举行盛大欢送会。由于如此安排尚合情理,故未发生意外事端。[231]又如战前孙连仲的部队在信阳奉命缩编。对于编余官兵,孙除申请中央发给三个月薪饷外,另依各人离家之远近,直、鲁、皖、豫人加发一个月,陕人加发两个月,甘、青、宁人加发三个月,作为路费。由于资遣费优厚,一些官兵甚至感激得落泪。[232]
<h3>(二)抚恤</h3>
军事抚恤,在北伐初期由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办理。1927年10月,国府奠都南京,即由军事委员军政厅恤赏科主管。1928年10月,拨隶军政部军衡司,仍设恤赏科掌管其事。1935年3月,军政部恤赏科并入铨叙厅,设抚恤科。1938年8月,伤亡人数日增,遂于军事委员会之下,设置抚恤委员会,主管军事抚恤事宜,第一任主任委员为陈调元。1939年1月,迁抵重庆,主任委员一职,改由何键接任。嗣后抗战军事进入艰苦阶段,抚恤业务的范围也日益扩大,遗族的抚慰安置与游击区战区的抚恤等事宜,均包括在内。1941年3月起,于抚恤委员会之下,陆续增设13个驻省抚恤处,分区办理抚恤事宜。[233]总计抗战八年期间,已核准给恤官兵人数,为4 972 754人(见表2-6)。
表2-6 抗战期间抚恤伤亡官兵统计表
<img src="/uploads/allimg/200604/1-2006041Z24Y48.jpg" />
资料来源:许高阳编《国防年鉴(第一次)》第2编,第144—146页;何应钦:《日军侵华八年抗战史》,附表4。
表2-6显示,抗战初期的战况最为激烈,伤亡人数最多,但是抚恤人数最少,显示抚恤工作形同虚设。1938年8月,抚恤委员会成立后,抚恤业务逐渐成长,至1945年时,已有四分之一强的伤亡人数获得抚恤,但是从整体来看,抚恤的范围仍未普及,抗战八年期间伤亡者中获得抚恤的比例,尚不到10%。究其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几项。
(1)各部队官兵清册及详历表,因作战散失或炸毁,无法呈报请恤。
(2)阵亡官兵家属因迁移疏散,流动性过大。与部队失去联络,无法调查。
(3)阵亡官兵无直系或合法亲属,例不给恤。
(4)士兵应征,系代雇或冒名顶替而来,一经阵亡,其姓名及家属均无从查考。
(5)轻伤官兵伤愈归队,照例均不请恤。
(6)作战后生死不明失踪者。[234]
另一方面,阵亡官兵遗族请领抚恤,所遇到的困难,则有以下各项:
(1)受恤人因不识字或不明白请恤的手续,往往托人代办书表、呈文,代办之人即乘机从中向受恤人敲索。领到恤金时,受恤人常仅能得80%—90%,甚至70%—80%。
(2)受恤人请人代办了书据,向县政府投递,往返动辄数十里或数百里,旅费已花了不少,找保证人也要手续费。呈文、书据投递以后,又往往数月、一年,甚至两三年还得不到回信,一而再,再而三,以至无数次向县府催促,用费甚至超过恤金的情形,也是屡见不鲜。
(2)有许多官兵殉职后,亲属得不到部队长的通知,他们或者从朋友处探听到不确实的消息,填具表格,由县、省转呈请恤,得到的批示,多半是“未据原部队呈报有案”;写信到原部队请求,又因原部队长对抚恤不注意,或以人事变迁,无法查明其事迹,也每如石沉大海,杳无消息,甚至数年还得不到结果和恤令、恤金。[235]
战时物价不断上涨,原有恤金数额,为战前制定,不足维持遗族及伤残官兵最低生活,政府乃逐之设法提高恤额,自1942年起,抚恤金额照恤令所载数目加倍发给;1944年再加发1倍;1945年起,改照退役库数目,比照增加恤金。恤金种类,在抗战前原规定只有一次抚金与年抚金两项;自1944年起,增列特恤金及救济费,1945年增列公粮贷金。[236]虽然如此,恤金数额仍然过少,不为遗族所重规,因此请恤者为数寥寥。[237]抗战胜利后,情况依旧,一位中级军官负伤后,所获恤金12万元,尚不足买1分金子,而只能买一条不锈钢表带,令人啼笑皆非。[238]
除了中央的抚恤制度外,一些单位也每多视财务状况,各自实施特殊的抚恤办法,如战前胡宗南于第一师师长任内,曾创立伤兵年会制度。每年6月间于师部所在地,召开伤兵年会,邀请退伍伤兵与会。会前半月,即于全国各大报刊出通告,所有伤残均于开会日期由各省县陆续到达,甚至有自内蒙古及东北来者。自报到日起,即进住招待所,每日三餐,极为丰盛,并可凭出席证至当地影、戏院、旅社、浴室各处任意游憩。自第二日起,上午有一小时半政治课程及一小时半小组讨论,午后即自行息游。第七日起正式开会,同时邀请地方党政军首长出席。次日,依伤残年资、等级,发放慰问金(一上等兵即可领到银圆150元)。最后三日,师长胡宗南每晚必与伤残共餐;并于最后一日闭幕式中勉励全体伤残,返乡后应安分守己,服从地方长官,努力生产,作良民楷模。这种盛大的伤兵年会,其干部以为,“就是铁石心肠,也要流出不少的眼泪”,具有良好的效果:一方面鼓舞了士气,逃兵因而减少;另一方面,则有助于开拓兵源,凡第一师招兵,未及一月即可告全,退伍伤残人员在乡的宣传,产生了一定的作用。[239]又如陈诚部第十八军军长任内,曾创办南通残废军人工厂和吉安农场,收容本军的残废军人和老弱士兵。[240]至于在戴笠所领导的军统机构中,凡因触犯工作纪律,或背叛工作任务而被处决者,其家属则视同为工作而牺牲者的家属,予以抚恤,照顾其生活及子女的教育。据一位军统人员表示,军统人员愿意忠心追随戴笠,死而无怨,此项特殊措施为原因之一。[241]
表彰忠烈,分为褒扬、表扬、祠祀、碑坊、国葬、公葬、公祭、公宴等。抗战期间,由政府明令褒扬者,共有刘湘、张自忠等14员名,照抗战特殊忠勇官兵表扬办法,经军事委员会表扬的官兵,计有李庚星等1 854员名。[242]合于抗战殉难官民祠祀,及建立碑坊办法大纲规定的阵亡将士,经核准入祀首都忠烈祠者,共1 538员名。[243]入祀仪式隆重者如四川威远一地的部队,将阵亡将士官兵入祀当地忠烈祠时,有全体官兵、军乐队、民乐队、学生队等万余人参加。当送牌位的队伍经过市区时,家家户户均烧香燃烛、供奉祭桌、燃放鞭炮。典礼结束后,学生抬着米、棉花、猪肉、菜蔬等物,送至每位阵亡官兵家属的家中。由于仪式隆重感人,以致当场即有数十位青年要求加入部队从军。[244]国葬大典的举行,极为慎重,如1940年5月,第三十三集团军总司令张自忠的灵柩自第五战区运回重庆,举行国葬。当时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副委员长冯玉祥,率领每院、部、委首长,亲迎灵柩于江边,挥泪致祭,各国驻华使馆官员及民众数千人观礼,嘉陵江、扬子江上的所有轮船、军舰均长鸣汽笛致哀。委员长并通电三军致哀。前线官兵捧诵译电,也无不热血沸腾。[245]一般的部队,则每多于驻扎较久之地,设置公墓,由部队长定期率各级官兵代表,亲往祭扫,以慰英灵。[246]战时由于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中央所规定的埋葬费,无法顾及事实,金额有时尚“不足购一张草席”,[247]全靠自行张罗,举办纪念仪式,借以激励民心士气。例如1941年上高会战结束后,川军第三十集团军总司令王陵基即以全集团军官兵捐出三天薪饷,修建一座忠烈祠,将阵亡、伤亡和因公死亡的官兵的名字立牌供在祠内。[248]不过也有少数部队,因埋葬费有限,且因手续关系,不能预领,而将死亡士兵草革埋葬了事,甚至有道德修养较差的部队长,将士兵随葬服装脱下,以弥补其差欠数的情事,令生者寒心。[249]
<hr/>
[1]何应钦:《统一与救国》,何应钦将军讲词选辑编辑委员会编《何应钦将军讲词选辑》,第41页;赵秀昆:《抗战期间武汉失守后的十八军》,《文史资料选辑》第81辑,1982年7月,第73页。张治中在担任委员长侍从室第一处主任时,曾和参谋总长何应钦商定,凡由铨叙厅呈报的人事任免案件,仅将将级军官部分呈核,其余均由张批“奉谕照准”字样,以减少时间上的浪费。参阅张治中:《张治中回忆录》,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第303页。
[2]孟丙南:《“西北王”胡宗南》,《文史资料选辑》第18辑,1961年6月,第119页;江上清:《“陈胡汤”中的汤恩伯》,《政海秘闻》,香港:致诚出版社,1966,第151页。
[3]亚韩:《从无职军官佐安置谈到国军人事改进问题》,《建军导报》第5卷第6期,1947年5月,第18页。以下各项曾被军事委员会铨叙厅列为1944年度的重要工作目标:第一,最小限度,将官以上的人事任免需绝对听命中央;第二,校官任免,除战区司令长官有权派代外,其他次级长官不得先行更动;第三,尉官虽军长有权更动,仍需迅速呈报。参阅《军事委员会铨叙厅三十三年度工作计划表》(油印本),1944,第3—4页,档号761/324,军令部档案。
[4]长虹:《战车兵科人事观》,陆军机械化学校庆祝十周年纪念大会专刊委员会编《陆军机械化学校成立十周年纪念专刊》,陆军机械化学校,1946,第113页。1949年,陆军军官学校校长关麟征,曾对该校干部任职情形作了以下的报告:“以学生有入伍、分科、升学等阶段,而选拔干部,亦以教育进度为标准,因教育之需要,与干部员额之补充,以致调动频繁,影响任职,为使每人每职,均绝对避免黑官起见,故每一调动,必须随案呈报,且于每年清查一次,是以本校无案人员,百无一二。三十五年奉国防部颁发陆海空军人事业务职掌划分办法,本校为尉级人事掌理单位之一,除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先行呈报核准再行发布外,其余尉级人员之动态,均先呈报,未敢越权违法,此本校任职之概略情形也。”参阅关麟征:《陆军军官学校三十八年度教育行政概况报告书》(油印本),1949,档号400.7/3730,军事学校及训练班队教育案,“国防部”史政编译局藏国军档案。
[5]长虹:《战车兵科人事观》,第112页。抗战胜利后,国军人事制度更为混乱,从绥署主任到兵团各主官均可任意委派将级官员,造成将官充斥的现象。参阅中国军事史编写组编《中国军事史》第三卷《兵制》,解放军出版社,1987,第631页。
[6]成本俊:《国防建设与军事人事》,《国防月刊》第1卷第3期,1946年11月,第49页。
[7]1948年8月3日军务司长王文宣致军政部长何应钦签呈(油印本),未注出版时地,档号773/858,军政部档案。
[8]刘凤翰、张力访问,毛金陵纪录:《丁治磐先生访问纪录》,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第137页。“国防部”史政编译局编《黄埔军官学校校史简编》,第326页。
[9]陈明仁早年入军政部讲武学校第一期,后并入黄埔军校第一期,而李明灏曾任军政部讲武学校教育长,二人均为湖南醴陵人。参阅于翔麟:《李明灏》,刘纽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第9册,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7,第72页;于翔麟:《陈明仁》,刘绍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第4册,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第291页。
[10]陈瑞安:《抗日战争中的陈明仁将军》,第131页。
[11]例如1939年11月,军政部第十三补训处处长李良荣(福建同安人)即曾电请军政部长何应钦,将成都军校第十四期第三总队闽籍毕业生,全数派至该处(驻南平)服务,并说明闽省军队编练办法,“校官以上不分省别,尉官则当以本省籍者为有利,盖此得自然团结力及乡土荣誉心,而增强战斗力也”。参阅1939年11月4日军政部第十三补训处处长李良荣致军政部长何应钦电,档号773/858,军政部档案。
[12]例如1942年4月,一位中央军校学生毕业时,所填分发志愿为“最荒凉之边疆,最危险之前线”。参阅刘凌云:《征尘作育五十年》,《山东文献》第17卷第3期,1991年11月,第28页。
[13]例如1939年,预九师师长张言传曾致电军训部:“本师下级干部甚感缺乏,敬请分发军校本校之十四期学生50名……其现在该期之学生二总队步一队李冠军……等二十三名,均与本师干部有同学、同事之谊,分发本师人地相宜,除已先电请军校先行登记外,请‘军训部’饬该校将该生等全部分发本师。”事见1939年6月24日军训部致军政部函,档号773/858,军政部档案。其他的例子,可以参阅谭继禹:《戎马琐忆》,第70—71页;黄仁宇:《阙汉骞和他的部下》,第126页。
[14]1939年10月13日军务司长王文宣致军政部长何应钦签呈,档号773/858,军政部档案;军事委员会军训部:《军事教育会议记录》,编者印行,1939,第116页。
[15]刘凌云:《征尘作育五十年》,《山东文献》第17卷第3期,1991年11月,第28页;陆军军官学校校史编纂委员会编《陆军军官学校校史》第4篇,凤山:陆军军官学校,1969,第388—389页。
[16]同学关系在近代西方人友谊发展上的重要性,可参阅Michelle Perrot, ed., A History of Private Life. Vol.4, From the Fires of Revolution to the Great War,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561-563.
[17]Ch’i, Warlord Politics in China, 1916-1928,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6, p.68. 即使是短期的训练班队中,也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例如抗战时期一位毕业于中央军校参谋训练班的军官,即曾有以下的回忆:“在参谋班受训时,我们有八个志同道合的‘死党’,被同学们称之为‘八大金刚’,对工作的分派,大家主张‘内外皆有,毋远弗届’,选择最有发展的部队去,大家埋头苦干,不成功便成仁,等到抗战胜利后,再作第二步事业计划的商量。因此,我们八个人有两句口号:‘分离不是感情的分散,乃是事业的扩张。’当时的雄心壮志,是可想而知的。”参阅张赣萍:《弹火余生述》第2册,第224—225页。
[18]冷欣:《从参加抗战到目睹日军投降》,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67,第3—5页。
[19]陈瑞安:《抗日战争中的陈明仁将军》,第130页。
[20]洪轨:《追忆胡宗南先生》,胡故上将宗南先生纪念集编辑委员会编《宗南先生纪念集》,第100页;徐枕:《阿毛从军记》,第102页。
[21]胡静如:《烬余掇拾》(稿本),第117回。
[22]杨学端:《二刘大战二三事》,《文史资料选辑》第33辑,1963年元月,第100页。
[23]赵秀昆:《抗战期间武汉失守后的十八军》,第99—100页。
[24]郭大风:《在陈诚身边的日子里》,《武汉文史资料》第2辑,1987年6月,第42—43页。
[25]陈素农:《回忆录》,台北:作者印行,1974,第65—66页。
[26]谭继禹:《戎马琐忆》,第160页。
[27]张鸣:《武夫专制梦——中国军阀势力的形成及其作用》,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9,第27页。关于何键军事集团干部的组成,详见刘凤翰:《何键与湖南军事演变——一个军事集团的形成与发展》,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中国历史人物论文集》,台北:编者印行,1993。
[28]丘国珍:《十九路军兴亡史》,香港:宇宙出版社,1969,第138页。
[29]马五先生:《政海人物面面观》(重排本),香港:风屋书店,1987,第100—103页。
[30]张赣萍:《弹火余生述》第2册,第225页。
[31]John Themis Topping, “Chinese Muslim Millitarist: Ma Hongkui in Ningxia, 1933-1949,”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Michigan, 1983, pp.79-80.
[32]张寄亚:《“心范会”及其他》,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主编《宁夏三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第196页。
[33]于翔麟:《马步芳》,刘绍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第4册,第191页。
[34]青海省政协文史资料室研究组《马步芳封建军事集团的形成及消灭》,《文史资料选辑》第27辑,第129页。马步芳统治青海的情形,详见陈秉渊:《马步芳家族统治青海四十年》(修订本),青海人民出版社,1986;Merrill R.Hunsberger,“Ma Pu-fang in Chinghai Province, 1931-1949.”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Temple University, 1977.
[35]刘一平:《傅作义部队的发展及建设概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编《傅作义生平》,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第117页。
[36]马五先生:《政海人物面面观》,第101页。
[37]如论者即曾指出,马步芳由于用人范围狭隘,因此在他的部队中,“很少有第三流以上的人才”。参阅何尔丰:《在马步芳兄弟统治下的青海》,《春秋》(台北)第8卷第2期,1968年2月,第17页。
[38]宋瑞珂:《陈诚及其军事集团的兴起和没落》,《文史资料选辑》第81辑,1982年7月,第47—48页。
[39]张新:《我劝降胡宗南》,《传记文学》第85卷第3期,1991年3月,第57页;孟丙南:《“西北王”胡宗南》,《文史资料选辑》第18辑,1961年6月,第119—120页;张汝弼:《我任胡宗南人事处长的见闻》,《贵阳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1982,第214—215页。值得注意的是,李铁军、袁朴、李文、丁德隆、刘戡等重要干部虽均出身黄埔一期,但均是自第六队毕业,而胡宗南则毕业于第四队。参阅刘咏尧:《热泪盈眶忆故人》,胡故上将宗南先生纪念集编辑委员会编《宗南先生纪念集》,第226—227页。此外,根据一项资料显示,在胡宗南所统率的干部中,以湖南人为最多,河南、山东及东北人次之,浙江人居第七位。参阅徐先麟:《胡先生的军人本色》,胡故上将宗南先生纪念集编辑委员会编《宗南先生纪念集》,第205页。
[40]刘福祥:《“小委员长”陈诚》,王维礼编《蒋介石的文臣和武将》,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第240页。
[41]汤恩伯:《部队的缺点在那里》,汤故上将恩伯逝世十周年纪念筹备委员会编《汤恩伯先生纪念集》,第61页;陈瑞安:《抗日战争中的陈明仁将军》,第131页;孟丙南:《“西北王”胡宗南》,《文史资料选辑》第18辑,1961年6月,第120页。
[42]此外,保荐未被接受,又常被视为有失面子而恼怒。冯玉祥即曾于一首歌谣中呼吁其部属去除此一想法: 军官于保荐,有时用不了; 无论保何人,准否不计较; 如准即欢悦,不准便恼闹; 此为恶习气,必须革除掉。 参阅冯玉祥:《抗日军官须知歌》,三户图书社,1940,第27页。
[43]艾时:《干部选拔与政工》,《军事与政治》第8卷第5期,1945年8月,第18页。
[44]谭继禹:《戎马琐忆》,第124页。
[45]王耀武:《从作人到作战》,力行季刊社,1943,第140页。
[46]谭继禹:《戎马琐忆》,第122—123页。
[47]许高阳编《国防年鉴(第一次)》第2编,香港:中国史学研究会,1980,第20—21页。
[48]Hsi-sheng Ch’i, Warlord Politics in China, 1916-1928, p.89.
[49]赖慧鹏:《蒋介石与李济深明争暗斗记略》,《广东文史资料》第31辑,1981年3月,第237页。
[50]例如胡宗南1925年春天黄埔一期毕业,1927年5月升任少将副师长。参阅胡宗南上将年谱编纂委员会编《胡宗南上将年谱》,未注出版地点,1972,第15、23页。
[51]张守初:《黄埔从军记(下)》,《中外杂志》第35卷第6期,1984年6月,第122页。
[52]Report: Statement on Commissioned Personnel Strength and Classification as to Training, January 28,1936. in U.S.Military Intelligence Reports: China, 1911-1941, Reel V,p.520. 1930年6月至中央军校武汉分校第7期毕业,一位同学在部队中循序发展,至抗战前仅升至少校参谋,但是同期另一同学赴日留学,1933年底返国后,至炮兵学校任教官,随即升营长,至抗战前夕已升至炮兵上校团长,参阅张绪滋:《战乱余生》,台北:祥云出版社,1991,第67页。
[53]万耀煌:《万耀煌将军日记》下册,台北:湖北文献社,1978,第8页。
[54]万耀煌:《万耀煌将军日记》下册,第82页。
[55]刘国铭编《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政职官人物志》,第112页。
[56]Michael R.Gibson, “Chiang Kai-shek’s Central Army, 1924-1938,”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1985, pp.40-41.
[57]根据军政部的规定,国军平时由少尉升至少将,需有17年半的停年,而按美军的停年规定,则在20年以上。参阅庞齐:《旧中国的陆军大学》,《民国档案》1989年第1期,第127页。
[58]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军事处编《军事委员会廿九年度最高幕僚会议汇编》,编者印行,未注出版时间,第70页。
[5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德国军事顾问佛采而关于整顿中国军队致蒋介石呈文两件》,《民国档案》1988年第4期,第39页。
[60]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军事处编《军事委员会廿九年度最高幕僚会议汇编》,第70页。
[61]蒋介石:《第三次南岳军事会议训词(二)》,《蒋总统思想言论集》卷17,第43页。
[62]表2-1所列各年数字虽然也包括海、空军,但是所占比例甚小,因此仍足以反映抗战前后演变的趋势。
[6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德国军事顾问佛采而关于整顿中国军队致蒋介石呈文两件》,《民国档案》1988年第4期,第39页。
[64]谭继禹:《戎马琐忆》,第61页。
[65]张绪滋:《战乱余生》,第101页。
[66]徐枕:《阿毛从军记》,第139、160页。
[67]成本俊:《国防建设与军事人事》,第49—50页。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军的升迁制度,主要也是根据年资,官兵对此抱怨颇多,参阅Samuel A.Stouffer, The American Soldier, Vol.I, Adjustment During Army Life,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49, p.273.
[68]《陆军第十四军三十四年度工作报告书》,陆军第十四司令部,1946,第295页。
[69]例如在丁治磐的部队中,凡少校以下的职位出缺,由全军所属的各单位轮流晋升或递补,中校以上的职位出缺,始由军部决定。参阅刘凤翰、张力访问,毛金陵纪录:《丁治磐先生访问纪录》,第138页。
[70]王青亭:《半生戎马记(五)》,《山东文献》第13卷第2期,1987年9月,第66页。
[71]徐枕:《阿毛从军记》,第160页。
[72]刘一平:《傅作义部队的发展及建设概况》,第119页。
[73]蒋介石:《国军如何才能完成剿匪救民的任务》,《蒋总统思想言论集》卷19,第36页。
[74]庞齐:《旧中国的陆军大学》,第127页。
[75]马世弘:《马步芳与青海》,《西北》第6期,1986年4月,第57页。
[76]Report: Statement on Commissioned Personnel Strength and Classification as to Training, January 28,1936.in U.S.Military Intelligence Reports: China, 1911-1941, Reel V, p.520.
[77]何应钦:《军政十五年》,台北:“国防部”史政编译局,1981,第39—40页。
[78]张拓芜:《代马输卒手记》,台北:尔雅出版社,1976,第49页。
[79]黄仁宇:《阙汉骞和他的部下》,第142页。
[80]张拓芜:《代马输卒手记》,第49页。
[81]张纯:《七十自述(上)》,《湖南文献》第7卷第1期,1979年1月,第72页。
[82]Ch’i, Warlord Politics in China, 1916-1928, pp.89-90.
[83]Report: Statement on Commissioned Personnel Strength and Classification as to Training, January 28, 1926.in U.S.Military Intelligence Reports: China, 1911-1941, Reel V.p.520.
[84]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校务委员会编《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史稿》第4篇,中央陆军军官学校,1936,第591—615页。
[85]冯玉祥:《蒋冯书简》,第136页。1941年,中央军一位师长即曾指出,行伍军官“升了一个排长,也是三生有幸了。再不然搞上了一个上尉连长,也是至矣尽矣。他们能够还要更高的想头?”参阅黄仁宇:《阙汉骞和他的部下》,第129页。
[86]原书未见,转引自Lary, Warlord Soldiers: Chinese Common Soldiers, 1911-1937, p.52.
[87]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军事处编《军事委员会廿八年度最高幕僚会议汇编》,第92页。
[88]沈怀玉:《军职制度》,“国史馆”“中华民国”史公职志编纂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史公职志(初稿)》,第440页。
[89]军事委员会铨叙厅厅长吴思远1941年9月30日致军令部函,档号769/2217,军令部档案。
[90]六十九军一八一师师长张雨亭文,档号769/59,军令部档案。
[91]张赣萍:《弹火余生述》第2册,第178页;黄仁宇教授1993年1月19日与笔者私人通信。
[92]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1945年3月3日致军令部训令:“自本年度起,实施部队、机关、学校上校以上人员经历调任。……关于军、师参谋长及驻外武官、陆大教官候选人员,应由该部遴选造册。”档号769/70,军令部档案。
[93]例如:1945年陆军第十四军仅实施一部分的幕僚与队职互调。参阅《陆军第十四军三十四年度工作报告书》,第295页。
[94]张治中:《张治中回忆录》,第392页。
[95]何应钦:《军政十五年》,第36页。
[96]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军事处编《军事委员会三十年度最高幕僚会议》,第36页。
[97]何应钦:《建国之基本问题》,何应钦将军讲词选辑编辑委员会编《何应钦将军讲词选辑》,第129页。
[98]沈怀玉:《军职制度》,“国史馆”“中华民国”史公职志编纂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史公职志(初稿)》,第440页。
[99]一项资料显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及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二单位,由于情形特殊,经军委会铨叙厅核准,得不实施定期任职,参阅《军事委员会铨叙厅第九十八次厅务会议纪录》(油印本),1945,第3页,档号773/2084,军令部档案。
[100]何应钦:《军政十五年》,第35页。
[101]王青亭:《半生戎马记(六)》,《山东文献》第13卷第3期,1987年12月,第124页。
[102]沈怀玉:《军职制度》,“国史馆”“中华民国”史公职志编纂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史公职志(初稿)》,第440页。
[103]林蔚:《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度军事委员会铨叙厅工作计划》(油印本),1944,第10页,档号761/333,军政部档案。
[104]沈怀玉:《军职制度》,“国史馆”“中华民国”史公职志编纂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史公职志(初稿)》,第440页。
[105]《陆军第十四军三十四年度工作报告书》,第295页。
[106]《该部陆海空军武官联席会议规则和任职规则、人事管理会议出席名单、陆大学员招考规定》,档号769/2211,军令部档案;《军事委员会最高幕僚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纪录》(油印本),1940年5月8日,第4页,档号769/110,军令部档案。
[107]于豪章:《于豪章将军访问纪录》(稿本),第3章第3页,藏于“国防部”史政编译局。
[108]张拓芜:《代马输卒手记》,第82页。
[109]张拓芜:《代马输卒手记》,第40页。
[110]冯玉祥:《蒋冯书简》,第71页;冯玉祥:《冯玉祥回忆录》,第106页;尹昔英:《张点验官对本团官兵训话》,《宪兵杂志》第1卷第3期,1948年8月,第57页。
[111]《防止逃兵办法》,侯坤宏编《役政史料》下册,台北:“国史馆”,1990,第415页;黄仁宇:《阙汉骞和他的部下》,第142页。
[112]张拓芜:《代马输卒手记》,第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