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曾在欧洲旅行了很长时间的美国人[2]有一次这样对我说:
英国人对待他们的仆人十分傲慢,而且规矩十足,让我们感到很吃惊。但相反地,法国人对待他们的仆人却友好随便,或者说在他们的待人之道中有一种我们难以想象的礼貌谦恭。可以说他们会顾忌向别人发号施令。这种上下级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下来。
这样的评论是完全正确的,我也曾数次下这样的定论。[3]
我一直认为如今,在全世界范围内,英国的主仆关系是最为紧张的,而法国却是最为轻松的,我从未在其他国家见过比英国人地位更高的主人,也未见过比法国人地位更高的仆人。
美国人处于这两个极端的中间。
这是一些表面现象,显而易见。我们必须深入去寻找其中的缘由。
我们还从未见过完全平等的社会,没有贫富差距的社会,当然也没有主仆关系。
民主制并不能消除这两种阶级的存在,但它却能改变处于这两种阶级的人的精神面貌,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
(我们很容易就能看出,构成社会的各个阶级是自然地结合在一起的,要不只能全部消除,要不就只能同时保留。最多只能让其中一个阶层处于适当的位置而其他的则自我发展。
因此当我发现一个由世袭制主人所构成的家族时,顺理成章地我就明白了一定还有一个这样的由仆人构成的家族,并且我能预见,这种世袭将对这两种阶级造成相似的后果)[4]
在贵族制社会中,仆人所构成的阶层并不像他们的主人那样多变。特定的规则没多久就会出现一条。一个接一个的,你很快就会看到一套等级制度,有着大量的区分,明确的阶级,一代一代地传下去,而其地位却没有改变。奴仆和主人就是两个相互重叠的社会阶层,一直有着区分,但却遵循相似的原则。[5]
贵族的章程对仆人阶层的想法和民俗的影响一点儿也不比他们主人的少,并且尽管产生的效果不同,但仍可以轻易地看出它们产生的原因是相同的。
二者都是在大环境中构成小型的社群,而且在其构建之中和之后,一些错与对的固定的概念也会相应地产生。人们生活中的不同行为在一些人眼里似乎从未变过。在仆人阶层和主人阶层中,人们相互之间的影响很大。他们承认固定的条例,并且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只是依照公众意见的走向行事。井然有序的公众习惯和制度起着主导作用。
这些人的命运就是服从,显然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光荣,什么是美德,什么是正直,什么是荣誉,同样,他们的主人也不知道。但是他们却创造了一套作为奴仆的光荣、美德和正直,并且他们想,自己这样做能否得到这种奴仆的荣誉。[6]
你可不能觉得因为地位低下,那这个阶层里的人都会有一颗卑劣的心,这是大错特错的。不管这个阶层是如何的下等,在这个阶层中的上流人士只要他不想往另外的阶层进发的话,那他就会处在一种贵族般的地位,也会因此提升个人的思想高度,产生高尚的尊严和自尊,因而为具备良好的美德和杰出的行为打下基础。
在贵族成员中,也不乏这样的情况,他们的仆人在为主人服务的时候,完全不像身处奴隶的地位,也不用惧怕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发怒。
而在国内的阶层中,低层的情况却全然不是如此。你可以想象,身处社会最底层阶级的人的仆人,地位将是何等低下。法国人特别为这种处在贵族制社会最底层的奴仆创造了一个词,把其称作奴才。
奴才这个词十分极端,只有当其他词被全部排除时才会用这个词来形容人的卑贱。在旧时君主制社会中,当你想描述一个人的卑鄙和下作时,你会说他有着十足的“奴才相”。这就足够了,大家都会明白你的意思。[7]
长久的身份的不平等不仅造就了一些仆人具有美德,一些仆人有着恶习,也决定了他们与其主人相处的地位。
在贵族阶层中,穷人从出生就开始被训练,不管他们的眼睛看向何处,眼前都要立即浮现出阶级制度的图案和服从的景象。
于是在社会现状长久不平等的国家中,主人通常能轻易地得到仆人的迅速、尽心、恭敬和舒适的服侍,因为后者对前者十分敬畏,不仅是对其主人的敬畏,更是对主人阶层的敬畏。主人更是将整个贵族制度的重量压在了仆人们身上。
他对他们的一举一动发号施令,有些时候甚至直接操控他们的思想。贵族制度中的主人,经常,甚至无意之中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的仆人的观点、习惯和习性。这种影响甚至延伸到超出了他权力范围的事情之上。[8]
在贵族制社会中[9],不仅有一代传一代的奴仆家庭,也有世袭的主人家族,伴随主人家族的更迭,奴仆家庭也代代相传(他们就像平行线,既不相交也不分离)。这样的情况极大地改善了这两类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于是尽管身处贵族制之下,主仆之间仍没有相互之间的相似性。尽管命运、教育、观点、权力将他们置于不同地位,但是相反地,尽管他们之间差距非常大,但时代仍将他们紧紧缚在一起。长长的社会的往事将他们系在了一起,并且不管他们之间有多么多的差异,他们也慢慢同化了。相反在民主制中,他们所处的地位几乎都一样,彼此之间就像陌生人一样。(一些小小的差异能将人区分开来,大而长久的差别却将人接合在一起)
因此在贵族阶层中,主人将自己的仆人看作是劣等的人种,是属于他的次要财产,并经常将仆人们的命运同自己联系起来,这是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
在主人们看来,仆人所想的与他们的观点大致是相同的,仆人们的类型可以从他们的主人的差别进行区分,于是在主人和仆人自己眼里,他们只是主人的附属品。
在贵族制中,仆人们处于一种附属的地位,他们不能自行离开,因为离了现在的主人,也会有新的上层阶级限制着他们。一方是默默无闻、贫穷、永远服从,另一方却是荣耀、财富、永远统治。这种物质环境永远不同,并且永远封闭,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和这些环境一样耐久。
在这种极端里,仆人最后会变得对自己冷漠,厌恶自己,自弃,或者将自己完全让他的主人掌控,然后创造出自己臆想的人格。他会将自己隐藏在主人财富的光辉之中,为主人的荣耀而自豪,因主人有着高尚的品格而提升自我,在虚构的富丽堂皇中得到满足,有时甚至比这些财富的真正占有者更全心全意地对待它。
这两种不同的存在,会让人觉得同情同时又觉得荒谬,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让人感到困惑。
主人的各种情感也会影响仆人的心态,但这种情感在仆人心中却会减少和降低水准。在主人看来引以为豪的东西在仆人眼里只是幼稚的虚荣或者糟糕的自负而已。贵族的仆人们还经常摆出自己主人才有的派头,甚至有时候表现得比他们的主人更在意他的特权。
你现在有时候都能在我们之中找到这样的老仆人呢,他们随着家族的存在而存在,他们也将随着这样的家族的消逝而消逝。[10]
在美国我从未看见像这样的情况。美国人不仅从没听说过有这样的人,甚至你想让美国人理解这样的存在都是件很难的事。让他们想象这种情况的难度,丝毫不亚于让我们想象罗马帝国中的奴隶或者中世纪的农奴的难度。但实际上,这类人的产生都是因为同一个原因,只是程度上有不同。如今他们正渐渐远离我们的视线,随着他们出生和成长的社会环境逐渐变化,他们这种存在变得似乎只存在于上个时代了。
人与人的平等让主仆有了新的定义,二者之间也有了新的关系。
当社会环境变得平等时,人们所处的地位就会经常改变。但仆人阶级和主人阶级仍然存在,但处于这种阶级中的人却在经常变化,或者可以说构建这种阶级的家庭也在经常变化。指挥别人的人和服从命令的人都不会永久不变了。
仆人,将不再是一种特立的人群了,他们将不在有固习、偏见或者其他的特有的习性了。你将不会在他们中感受到那种特殊的风气,或者思维方式。他们将不会有因条件而产生的陋习与美德,他们有道德,有思想,有感情,也有着同龄人所具有的善与恶。他们中既有正直的人,也有卑鄙小人,就像他们的主人一样。
仆人阶级所享有的平等将和他们的主人所享有的完全一样。
由于仆人中明确的阶级区分或者永久的等级制度已经不复存在,所以你想找到存在于贵族制社会或其他社会的仆役中的那种尊卑也是不可能的了。
我在美国从没见过任何东西能勾起我对优秀的仆人的想象,这种存在于欧洲人的记忆中的东西。同样的我在美国也从没见过关于任何劣奴的痕迹。在美国,这两种人似乎都绝迹了。
在民主社会中,不仅仆人们在仆人阶层中是完全平等的,哪怕在跟他们的主人的关系中,你也能说他们是平等的。
为了让你很好地理解这一点,让我向你解释解释。
在任何时候,仆人都可以转变成主人,他们也随时都渴望变成主人。如此,仆人和主人就没什么不同。
那为什么主人有着权利去命令仆人,而仆人必须服从呢?是因为他们有着双方都你情我愿的暂时的协定。他们之间并没有高下之分,只是因为暂时的合同让他们之间有主仆的关系。在合同条款之内,他们一个是主人,一个是仆人,而在条款范围之外,他们是两个公民,两个平等的人。
我希望读者能明了的是,这种观念并不是仆人单方面的想法,主人也对这种主仆关系有着同样明确、精确的界定,命令和服从的条款是经双方同意修订的。[11]
当大部分的公民都长期处于这种相似的情况下,并且当平等已经深入人心时,关于人的价值的定义就会有一种特定的界限,处于长期高于这个界限或者低于这个界限的位置都是非常困难的,这种价值的定义将会成为一种公众意识,并且不会受到例外的影响。
贫富差距,主仆关系偶尔会让两个不同的人之间产生距离,但这却无伤大雅,建立在社会秩序上的公众舆论会将他们拉近到同一水平,让他们之间产生一种平等的感觉,尽管他们之间的物质条件并不平等。
就算有人的利益驱使他做出反对,这种万能的舆论也会渗入他们的心,改变他们的判断,从而主宰他们的意愿。
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主仆之间已经没有重大的差异,他们不希望,也不惧怕发现差异。所以他们既不会鄙视别人,也不会对人动怒,彼此之间相处既不低声下气,也不高高在上。
处于主人位置的人认为他们的权利仅仅是来源于一纸合约,仆人也是仅因为合同受命于他人。他们也不会因为自己所处的位置而彼此产生争端。相反地,人人都很清楚自己的位置,很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这二者之间不会有什么强烈的感情因素,他们的关系有着“明确的界定”,所以他们彼此之间倒是有着一种平静的善意)。
在我们的(民主制的)军队中,来自不同阶层的士兵都能当上同样级别的军官,除开上下级的关系外,士兵和他们长官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不管是在理念上还是在实际上。但是在部队中,他却对上级绝对服从,这种服从关系虽是自愿且被明确定义的,但他却丝毫不会拖沓含糊。
这种关系就如同在民主制社会中主人和仆人的关系一样。
要是你认为这两者之间会有那种存在于贵族家庭中有时会出现的主仆情谊,或者忠诚的事迹的话,那可就太荒唐了。
在贵族制社会中,主仆之间只是偶尔碰面,他们之间的交流也是通过中间人,但他们相互之间的依赖性很强。
在民主制社会中,主仆的关系非常密切,他们经常进行直接的交流,但各自的情感确是相互独立的,他们只有工作上的交流,却不会有个人利益的交集。
在他们中,仆人认为自己只是主人家中的过客。他不知主人的祖上功绩,也不会见到其后嗣的发展,也不会对其寄予什么期望。如此的话,他们又怎么会将自己的生存依附于他们的主人呢,又怎么会产生那种非凡的忘我精神呢?他们彼此之间的位置发生了改变,那他们的关系也必须改变。
我想美国人的例子应该足够支持我之前的所有论点了吧,但在此之前,我必须得仔细地将其人种和地域进行区分。
在联邦的南部地区,奴隶制仍然存在,所以我刚才所说的在那里并不能成立。
在北方,大多数的仆人都是被解放的奴隶,或者被解放的奴隶的后代。这些人在公众意见中处在一种备受争议的地位上。法律使得他们在阶级上更接近他们的主人,民俗却顽固地排挤他们。他们自己也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地位,于是他们总是表现得很傲慢无礼,要不就卑躬屈膝。
可是,同样在北方的各个地区,特别是新英格兰,你会发现有相当多的白人为了获取报酬,自愿地暂时屈从服务于自己的同胞。我听说的这些仆人通常会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却不会认为自己天生就比向他们发号施令的人低级,就应该服从于他。
在我看来,这些仆人将那种产生于独立和平等的男子气概带到了他们的服侍当中。一旦他们选择了这种辛苦的生活条件,他们就不会设法逃离,他们的尊严也不允许他们背叛自己在合约中许下的承诺,那就是对主人的服从。
作为主人的角度,他们只要求自己的仆人忠心且严格地履行合同的条款,不要求他们对自己毕恭毕敬,不要求他们表示关心与效忠,只要他们守时和诚实就够了。
所以不能说在民主制中,主仆关系就是混乱的,他们只是用另一种不同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规则只是发生了变化,但其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