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关于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状及对其可能拥有的未来的思考[1](1 / 2)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 19360 字 2024-02-18

现在,我为自己规定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我已经尽我所能阐述了美国民主的法律制度,我已经解释了美国的民情。我本可以在此停笔,但读者们可能觉得我还没有满足他们的期望。

在美国,除了广泛而完整的民主制度之外,你还会发现其他一些东西,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研究居住在新大陆的人民。

在阐述本书的进程中,我探讨的主题通常引导我谈及印第安人和黑人,但我一直无暇说明这两个种族在我忙于描述的这个民主国家中占据的地位。我已经说明英裔美国人是根据什么样的精神和什么样的法律组建联邦的;但我只能以仓促且不全面的方式描述威胁这个联邦的危险,而且除了法律和民情之外,我也未能详细阐述这个国家能够长治久安的条件。当我谈论合众国的共和制度时,我从未猜测这种共和政体能否长期存在于新大陆中,而且尽管我频繁提及联邦的商业活动,我也未能对作为商业大国的美国的未来进行研究。

这些问题虽然都与我的主题有关,但没有成为主题的一部分;它们虽与美国有关,但与民主无关,而我最想研究的是美国的民主。因此,我最初把这些问题束之高阁;但现在,当我要为本书画上句号时,我应当回过头来想想这些问题。[2]

现在被美国联邦占据的或者它声称被它占据的领土,从大西洋沿岸延伸至太平岩沿岸。因此,不管是在东边还是在西边,它的边界都是大陆本身的边界;往南,它的领土延伸至热带的边界;往北,它的领土延伸到冰冻地带之中。

分布在这个空间之中的人不像在欧洲那样形成同一个种族的众多不同分支。你从一开始就能发现他们之中存在三个天生截然不同的种族,而且我几乎可以说是三个相互敌对的种族。教育、法律、出身甚至是外貌特征在他们之间树立起几乎无法克服的障碍。命运虽然把他们聚集在同一片土地上,但没有将他们混合成为一个整体,他们各自追寻着自己的命运。

在这些不同的人群中,首先引人注意的是在知识、力量、福祉上均属第一的白人,即欧洲人,或者可以说是最出类拔萃的人[3],位于他们之下的是黑人和印第安人。

这两个不幸的种族在出身、外貌特征、语言和民情上没有任何不同之处;他们的不幸是他们之间存在的唯一的不同之处。他们在他们居住的地区都处于比较低下的地位,两者都备受暴政的摧残,虽然他们的不幸之处有所不同,但他们应当谴责同样的人。

鉴于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不是可以说欧洲人对待其他种族犹如其他种族对待动物吗?他们使其他种族满足于他们的需要,当其他种族不肯服从时,他们便将其消灭。[4]

欧洲人的压迫似乎一下子就把非洲人后裔的人类特权全都夺走了。美国的黑人甚至失去了关于祖国的回忆;他们再也听不到祖先所讲的语言;他们放弃了他们的宗教并遗忘了他们的民情。他们不再属于欧洲,但他们无权享受欧洲的美好事物;他们居于两个社会之间;他们独立于两个种族之外;被一个人卖掉之后再被另一个人转卖出去;他们只拥有主人为他们提供的住所能够为他们提供关于祖国的模糊记忆。

黑人没有家庭;他们只是将女人视为寻欢作乐的临时伴侣,他们的孩子从出生之日起就与他们处于相同的地位。

我应当把这种对极端悲惨的境遇无动于衷,并且往往对其不幸的根源采取一种可鄙的偏好视为上帝的恩惠还是上帝的最愤怒的诅咒呢?

陷入这种不幸深渊的黑人几乎没有察觉他们的不幸;暴力使他们成为奴隶;而受人奴役的习惯使他们养成了一种奴隶的思想和奢望;他们对他们的专横主人的羡慕多过憎恨,并将卑躬屈膝地效仿压迫他们的人视为乐趣和骄傲。

他们的智力下降到同他们的灵魂同样低的水平。

黑人从一出生就成为奴隶。我说的是什么呢?他们往往在娘胎里就被人出卖,也可以说他们在出生之前就已经成为奴隶。

他们既没有需要也没有享受,这些对他们均无用处,他们自出生之后拥有的第一个概念就是他们是别人的财产,后者应当监管他们的一生;他们认为不必由自己照料自己的生活。甚至连思想的使用在他们看来都是上帝的无用恩赐,他们平静地接受了他们的奴隶地位。

即便他们在获得自由之后,也往往将独立视为比奴役更沉重的枷锁;因为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学会了服从于一切,唯独没有学会服从于理性;而且当理性成为他们的唯一指南时,他们根本不能识别理性的呼喊。许许多多的新要求包围着他们,但他们缺乏必要的知识和能力来抵抗它们。这些要求来自他们本应当反对的主人,但他们只学会了屈从和服从。因此,他们跌入了这个苦难的深渊,奴役使他们变得残酷无情,而放任自由会让他们走向灭亡。

压迫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影响也不小,但其产生的影响有所不同。

[≠欧洲人给北美的原始人带来了一些新的需求和未知的恶习;但是他们未能彻底改变这些野蛮种族的性情。欧洲人能够使他们的部落消失,能够入侵[夺走他们的土地]他们的故土,但他们从未屈从于欧洲人。有些人通过反抗摆脱奴隶身份,有些人则宁死不从。≠]

在白人抵达新大陆之前,居住在北美的人一直安宁地生活在森林之中。他们饱经野人生活的沧桑,仍然保留着未开化的种族的恶习和德行。[5]在欧洲人将各个印第安部落驱赶到荒野深处之后,他们被迫过着漂泊不定、居无定所、充满了难以形容的痛苦的生活。

原始民族仅受舆论和民情支配。

通过削弱北美的印第安人对故土所拥有的情感,通过分散他们的家族,通过使他们的传统变得模糊,通过打断他们的记忆链条,通过改变他们的所有习惯,通过大大增加他们的需求,欧洲人的暴政使印第安人变得比以前更无秩序、更不文明。这些部落的道德状况和身体状况不断同时恶化,他们变得更加不幸、更加野蛮。虽然如此,欧洲人未能完全改变印第安人的性情,他们甚至用国家权力来摧毁印第安人,但从未教化和征服印第安人。

黑人被置于奴役的极限,而印第安人则被置于自由的极限。奴隶制对黑人造成的影响并不比放任自由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影响更有害。

黑人甚至失去了自己的人身所有权,他不能处置自己的人身,否则就等同于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只要野蛮人能够行动,他们就是自己的主人。他们几乎不知道什么叫家族权威,他们从未使自己的意志屈从于族人的意志;没有人教会他们自愿服从和可耻屈从之间的差别是什么,他们甚至连法律这个词语都没有听说过。对他们来说,自由就是摆脱社会的一切羁绊。他们因为这种野蛮的独立而感到愉悦,宁愿走向毁灭也不愿意放弃一丝一毫的独立。文明对这样的人几乎没有什么作用。

黑人为了进入那个始终排斥他们的社会而做了很多徒劳的努力;他们屈从于压迫者的爱好,接受压迫者的见解,并企图通过效仿压迫者而与他们混为一体。从一出生,他们就被告知他们的种族天生次于白人的种族,而他们也相信这样的说法,因此他们自愧不如。他们发现自己的每一个特征都有奴隶的痕迹,如果他们能够做到,他们当然愿意将这一切彻底丢掉。

相反,印第安人在想象中满以为自己出身高贵。他们在这些自以为是的美梦中生存和死亡。[6]他们根本不想使自己的民情服从于欧洲人的民情,他们喜欢将野蛮作为其种族的独特标志,他们拒绝接受文明,也许拒绝的原因主要不是出于对文明的仇恨,而是由于害怕自己会变得跟欧洲人一模一样。[7]

他们想仅凭借荒野的资源来对抗我们的精良技艺,想仅凭借毫无章法的勇气对抗我们的战术,想仅凭借他们的野蛮本性的自发本能来对抗我们的老谋深算。他们只能在这场不公平的战役中败下阵来。[g. 在正文一侧:“≠成为奴隶的黑人失去了对自由的喜爱和获得自由的可能性,拥有自由的印第安人则不能走向文明。前者不能学习获取自由,后者则因自由而受到限制。≠”]

黑人希望同欧洲人混为一体,但他们办不到。印第安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这一点,但他们不屑于这样做。前者的奴性使其注定成为奴隶,而后者的傲慢注定使其走向灭亡。

我记得当我穿越至今仍然覆盖阿拉巴马州的森林时,有一天,我来到一个拓荒者的小木屋前。我不想进入美国人的住所,但我想在距离森林不远处的泉水旁边休息片刻。当我坐在那个地方时,一个印第安女人走了过来(我们那时距离克里克族的居住区不远);她手里牵着一名五六岁的白人小女孩,看来应当是拓荒者的女儿。一名黑人妇女跟在他们身后。这个印第安女人的打扮有一种典型的野蛮人的华丽特色:她的鼻孔和耳垂上挂着金属环,她的头发缀着玻璃珠散落在肩膀上。我看得出她没有结婚,因为她还带着贝壳项链,而按照习俗,未婚女子会把这种贝壳项链放在婚床上。那名黑人妇女穿着破烂的欧洲式服装。

她们三人全都来到水池边坐下,那名年轻的印第安女人把那个小女孩抱在怀中,像母亲一般爱抚着她;在她的旁边,那名黑人妇女想尽一切办法吸引这名小克里奥尔人的注意力。这名小女孩在最细微的动作中表现出一种与她的弱小和她的年龄不相符的优越感,你甚至可以说她好像是在屈尊接受同伴的关怀。

黑人女人蹲伏在小主人的面前,密切地关注她的要求,似乎既有一种母性的关爱,又有一种奴性的畏惧;而在那个印第安女人的温柔之中却流露出一种自由的、骄傲的而且近乎令人望而生畏的神情。

我走近她们,并默默地注视着这个场景;显然,我的好奇令这名印第安女人感到不快,因为她突然站起来,有些粗暴地把这名小女孩推到一边,恼怒地瞪了我一眼之后,便走进树林里去了。

我经常看到北美的三大种族聚集在同一个地点的场景。我曾经在多次的观察中注意到白人的优越地位。但是,在我刚才描述的这幅画面中,有某种特别触动人心的东西:一种将压迫者和被压迫者联系在一起的情感联系,而当大自然努力使他们结合在一起时,却使偏见和法律在他们之间形成的鸿沟变得更加显眼。

居住在联邦境内的印第安部落的现状以及可能拥有的未来[8]

土著种族的逐渐消失。——这是怎样进行的。——印第安人的被迫迁徙给他们带来了什么苦难。——北美的野蛮人只能凭借两种方法逃离毁灭:不是进行战争就是接受文明。——他们已经无力进行战争。——当他们能够接受文明时为什么不接受文明,当他们愿意接受文明时为什么又不能接受文明了。——以克里克部落和切罗基部落为例。——个别州对待印第安人的政策。——联邦政府的政策。

在原本居住于新英格兰地区的所有印第安部落中,纳拉干部落、马希坎部落、佩克特部落除了留在人民的记忆之中,已经不复存在;曾于150年前在特拉华湾接待佩恩的德拉瓦部落[德拉瓦尔部落]现如今也已经消失。[9]我曾经见过几个仅存的已洛魁人,他们靠乞讨为生。我刚刚提到的所有部落曾经遍布美国的各个海岸,而现在,只有深入内陆100多里格,你才能见到印第安人。这些野蛮人不仅逃向内陆,而且走向灭亡。[10]随着土著的迁移和死亡,大量居民不断来到他们曾经居住的地方。在所有民族中,还没有出现过发展得如此之快而消失得如此迅速的民族。

不难解释这种消失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的。

当印第安人还是他们后来被逐出的那片荒野上的唯一居民时,他们的需求很少[而可供他们使用的手段很多];他们自制武器;河水是他们的唯一饮品;他们用动物皮革制作衣物,把动物的肉当作食物。

欧洲人将火器、铁器和白兰地引入北美土著之中,他们教会印第安人用我们的纺织品代替原先只能满足简单需求的野蛮人服饰。在沾染上这些新的嗜好之后,印第安人并没有学会满足这些嗜好的技术,因此他们只能依靠白人的工业。为了获得这些自身不能创造的物品,野蛮人除了能够提供森林里的丰富毛皮之外,什么都提供不了。这样一来,狩猎不仅能够满足野蛮人的需求,而且能够满足欧洲人的奢求。他们不再仅仅为了养活自己而在森林中追捕猎物,而且为了获取能够与我们交换物资的唯一物品而狩猎。[11]

因此,土著的需要日益增加,而他们的资源却日益减少。

自从欧洲人在印第安人居住的领域附近定居之后,飞禽走兽都变得惊恐警觉。[12]游荡于森林中的没有固定居所的成千上万的野蛮人没有惊吓这些猎物,但是远处不断传来欧洲工业的噪声,猎物们开始逃跑并退回至西部,它们的本能告诉它们在西部仍然能够找到无垠的荒野。“但是野牛不断后退,”卡斯先生和克拉克先生在1829年2月4日提交给国会的报告中写道,“几年之前,它们还经常出现在阿利盖尼山脚,但几年之后,即便是在延伸至落基山脉的广袤平原上也难觅它们的踪影了。”我确信白人[欧洲人]来临的这种影响往往在200里格之外的地方就能够使它们有所察觉。因此,他们也对一些他们几乎不知道族名的部落产生了一定影响,而这些部落在认识他们的苦难的制造者之前就已经尝到了掠夺的痛苦。[13]

一些勇敢的冒险家很快就进入印第安人居住的地区;他们越过白人居住区的边界,向前深入15或者20里格,并在野蛮人的居住区内建起文明人的住所。这对他们来说是轻而易举的,因为一个狩猎民族的领土界限是很不明确的。而且,领土是属于整个民族的,而不是某个人的财产;因此,保护领土的任何部分均与个人利益无关。[14]

一些欧洲人家庭在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区建立起一些相隔较远的据点,很快便把据点之间的野兽永远地吓跑了。原本在那里生活得还算充裕的印第安人现在发现自己难以生存下去,而要获得供他们以物易物的物品就更加困难了。赶走他们的猎物就等同于使我们的农民的耕地变得贫瘠。很快,他们几乎完全丧失生存手段。那时,你发现这些不幸的人就像在荒山野林中不断徘徊的饥饿的狼群。对故土所拥有的本能的喜爱使他们依附于自己的出生地[15],而他们在那里只能受苦和挨饿。他们最终下定决心离开,他们跟随在麋鹿、野牛和海狸的逃跑路线之后,让这些野兽为他们选择新的家园。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把美国土著撵走的不是欧洲人[16],而是饥荒;这是以往的诡辩家没有发现,而由现如今的[新教徒]有识之士发现的令人欣慰的区别。

你无法想象这种被迫迁徙所伴随的可怕苦难。当印第安人离开世代居住的土地时,他们已经筋疲力尽、人数锐减。而他们将要定居的地区已经居住着对新来者怀有敌意的其他四处迁徙的部落。退后是饥饿,向前是战争,到处都充满了苦难。为了避开如此众多的敌人,他们只好分开行动。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尝试独自默默地寻求谋生的手段,他们就像文明社会中丧失公权的人那样在广袤的荒野中生活。长久以来已被不断削弱的社会纽带已经完全断裂。对他们来说,故土已经不复存在。很快,一个民族也将不复存在;家族几乎没有存留下来;共同的名字正在消失,共同的语言逐渐被人遗忘,族源的痕迹正在消逝。这个民族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勉强存活于美洲考古学家的记忆中,只有一些欧洲学者还记得他们的名字。

我不想让我的读者认为我在这里描述的一切是在夸大其词。[17]我曾经亲眼目睹我刚刚描述的一些悲惨场面,我曾经看到难以用言语描述的苦难场景。

1831年底,我来到密西西比河左岸的一个被欧洲人称为孟菲斯的地方。当我在这个地方停留的时候,来了一大群巧克陶族印第安人(路易斯安那州的法裔美国人将他们称为夏克塔族);这些野蛮人离开了他们的故土,想到密西西比河的右岸去,他们自认为能够在那里找到一片美国政府曾允诺他们供他们栖身的土地。当时正值隆冬,而那一年的冬天冷得反常;雪在地面上凝成一层硬壳,河水中漂浮着巨大的冰块。印第安人带领着他们的家眷,他们身后跟着一批老弱病残,其中有刚刚出生的婴儿,还有气息奄奄的老人。他们既没有帐篷也没有车辆,只有一些粮食和武器。我看见了他们登上船只渡过河水的场景,而我将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严肃的场面。在聚集的人群中,你既听不见呜咽也听不见抱怨,他们全都保持沉默。他们的不幸由来已久,他们似乎感到自己无法摆脱苦难。所有的印第安人登上了装载他们的大船;而他们的狗仍然留在河岸上;当这些狗最终发现他们的主人将永远离开他们的时候,它们发出骇人的嚎叫,随即跳入漂浮着冰块的密西西比河中,在他们的主人后方游泳渡河。

今天,对印第安人的驱逐通常是以一种常规的或者可以说是合法的方式进行的。

当欧洲人开始进入被一个野蛮部落占据的荒凉地区时,美国政府通常会向这个部落派去一名官方大使。随后,白人将印第安人聚集在一片空旷的土地上,对他们说道:

你们能够在你们的祖先的这片土地上做些什么呢?过不了多久,你们就得靠挖他们的骨头维持生活。难道你们生活的这片土地就比别的土地更好吗?别处没有森林、沼泽和草原吗?难道普天之下,你们就只能生活在这里吗?在你们看见的天边的山脉之后,在你们的土地西面的那个湖泊对岸,你们可以发现一大片仍存在大量野兽的土地;请你们将土地卖给我们,并到那些地方快乐幸福地生活下去吧。

说完这番话,他们将火器、毛呢衣物、桶装白兰地、玻璃项链、锡制手镯、耳环和镜子放在这些印第安人的眼前。[18]如果这些印第安人在看到这些宝物之后仍犹豫不决,他们便含沙射影地告诉这些印第安人不能拒绝他们的要求,否则将来政府也不能保证他们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19]这些印第安人能怎么办呢?这些印第安人在半说服半强迫之下离开了他们的土地;他们来到新的荒野定居,但白人甚至不会让他们在那里平静地住上十年。按照这种方式,美国人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到了欧洲最富有的君主也买不起的大片土地。[20]

我已经详细描述了这些不幸之处,但我还得补充一句,我认为这种不幸似乎是不可挽救的。我认为北美的印第安人注定会走向灭亡,而且我很难不这样想,一旦欧洲人定居于太平洋海岸,那里的印第安人将不复存在。[21]

北美的印第安人只能通过两种方法获得救赎:发动战争或者接受文明。换而言之,他们不是消灭欧洲人就是变成同欧洲人一样的人。

在殖民地创建之初,他们本来可以通过联合他们的力量赶走刚刚抵达新大陆海岸的这些外国人。[22]他们曾经不止一次尝试这样做并几乎获得成功。今天,力量和资源的过于不对称使他们无法再产生这样的想法。[23]但是在印第安种族之中,仍然有杰出人士预见到野蛮种族的最终命运,并试图把所有的部落联合起来共同对抗欧洲人[并将所有的个人仇恨凝聚于同一个目标(使所有人致力于拯救自我][24];但他们的努力不过是白费力气。邻近白人的部落已经软弱到无力进行反抗;而其他部落则由于野蛮人的天性而对明天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他们等待着危险的降临,而不采取应对措施。前者是不能采取行动,后者是不想采取行动。

[≠如果印第安人在放弃将欧洲人逐出美国领土的希望的同时,成功变得文明开化,他们仍可以逃离威胁他们的破坏,因为要逐出一个以农耕谋生的民族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难想见的是,印第安人不是永远不想变得文明开化,就是他们想这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

文明是一个社会在同一个地方长期劳动的产物,它是代代相传的。在所有的民族中,文明最难以建立统治地位的民族就是狩猎民族。游牧部落虽然经常改变居住地,但他们在迁徙的过程中往往按照一定的路线,并不断重复以前的道路;而狩猎部落的住所则随着他们追逐的猎物的栖息地的改变而改变。

有人曾多次尝试将文明带给印第安人,同时任其保留流浪民族的习性;耶稣会士曾尝试在加拿大这样做,而清教徒曾尝试在新英格兰这样做。[25]但两者都未能创造出任何持久的东西。文明诞生于猎人的小木屋中,但又枯萎于森林中。这些在印第安人中传播文明的人所犯下的最大错误在于他们没有掌握这一点:要使一个民族变得文明开化,首先必须让它定居下来,而要使它定居下来,它就得耕种土地;因此,首先要使印第安人成为农夫。

印第安人不仅缺乏走向文明的这个初步行动,而且很难让他们采取这个初步行动。

人们一旦沉迷于懒散而充满冒险的猎人生活,几乎就会对农耕所需的定期而有规律的劳作感到一种难以克服的厌恶感。你甚至可以在我们的社会中看到这种现象,但这种现象在狩猎习惯已经成为民族性习惯的民族中更为明显。

除了这个一般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但只存在于印第安人中的原因。我在前文中已经提到这个原因,但我认为我必须在这里重复一次。

北美的土著不仅把劳动视为坏事,而且把劳动视为不光彩的事情,他们的傲慢与文明之间的对抗就像是他们的懒惰与文明之间的对抗。[26]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不认为悲惨地生活在自己用树皮盖的小屋中就是没有维护自己的骄傲和失去了个人价值的表现;他们认为辛苦的劳动是有辱人格的活动;他们将农夫比作耕田的牛,并将我们的每一种手艺都视作奴隶的工作。这并不是说他们不认同白人的能力和伟大的智慧;但是,即便他们赞扬我们的劳动成果,他们也蔑视我们获得这些劳动成果的手段;而且,即便他们受到了我们的影响,却仍然觉得他们自己比我们更优越。在他们看来,打仗和狩猎是唯一能够体现人类价值的工作。[27]因此,悲惨地生活在森林深处的印第安人与中世纪生活在城堡中的贵族[28]有着同样的思想和见解,他们只要变成征服者,便与中世纪的贵族毫无差别了。这是多么奇怪啊!如今,欧洲的古老偏见存在于新大陆的森林之中,而不是存在于居住在新大陆沿岸的欧洲人中。

在本书的内容中,我不止一次试图使读者理解,社会状态在我看来对法律和民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请允许我在这个主题上补充几点。

当我发现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与北美的游猎部落在政治制度上存在相似之处时,当我发现泰西塔斯叙述的习俗与我有时目睹的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存在相似之处时,我不禁认为既然同样的原因在两个半球造成了同样的结果,那么要在明显不同的人类活动中找出少数几个促使其他事实产生的主要事实不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不禁想在我们所说的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中找到野蛮人的习惯,在我们所说的封建思想中找到野蛮人的观点。[29]

尽管恶习和偏见在妨碍北美的印第安人成为农夫和接受文明,但是现实的需要有时迫使他们这样做。

南部的几个相当大的部落,尤其是其中的切罗基部落和克里克部落[30],发现自己已被欧洲人所包围了,这些欧洲人有的从大海沿岸登陆,有的沿俄亥俄河顺流而下,有的沿密西西比河逆流而上,同时蜂拥至他们的周围。他们没有像北部的那些部落那样被从一个地方驱赶至另一个地方,但他们逐渐被限制在一块非常狭窄的土地上,就像是被猎人赶进圈套的猎物那样,只能束手就擒了。这些被置于死亡和文明之间的印第安人发现自己只能像白人那样通过劳动养家糊口;因此,他们成为农夫,但他们并没有完全放弃他们原有的习惯和民情,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做出了必要的牺牲。

切罗基部落比其他部落更进步一些;他们创造了一种书面语言,建立了相当稳定的管理组织;而且,由于新大陆中的一切都以极快的速度发展,所以他们在所有人都拥有衣物之前就拥有了第一份报纸。[31]

混血儿的出现格外有利于欧洲人的习惯在这些印第安人之间的迅速传播。[32]混血儿拥有父亲的知识,但又没有完全放弃母方种族的野蛮习惯,他们形成了文明与野蛮之间的天然纽带。凡是混血儿较多的地方,野蛮人都在逐渐地改变他们的社会状况和民情。[33]

因此,切罗基部落的成功证明印第安人有能力接受文明,但其决不能证明他们能够获得成功。[34]

印第安人难以在接受文明方面获得成功主要源于一个他们无法摆脱的普遍原因。

如果你仔细阅读历史,你会发现一般来说野蛮民族都是靠自己的努力逐渐走向文明的。

当它们主动向外族汲取知识的时候,它们总是处于征服者的行列,而非处于被征服者的行列。

当被征服的民族是开化的民族,而进行征服的民族是半野蛮的民族时,比如罗马帝国被北方蛮族入侵时,或者当中国被蒙古人入侵时,胜利赋予野蛮民族的权力足以使其达到文明人的水平,并使其达到与文明人所处的水平相当的水平;一个凭借的是武力,另一个凭借的是智慧;前者钦佩被征服者的技术和学科,后者羡慕征服者的权势。最后,野蛮人把文明人引入了他们的宫殿,而文明人则对野蛮人开放他们的学校。但是,当拥有物质力量的民族也拥有智力优势的时候,被征服的一方很少能够变得文明,他们不是后退便是走向灭亡。

因此大体上,你可以说野蛮人手持武器寻找知识,而不能说他们凭借自己寻找知识。[35]

如果现在居住在大陆中部的印第安部落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走向开化,他们或许能够获得成功。当时,他们优越于周围的野蛮部落,他们可以逐渐获取力量并累积经验,而当欧洲人后来出现在他们的边界之上时,即使他们不能够维持自己的独立,但至少他们能够使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得到认可并与征服者融为一体。但是,印第安人的不幸之处在于他们在同一个最开化的民族,我再补充一句,同全世界最贪婪的民族接触的时候,他们仍然处于半野蛮的状态;也就是说,印第安人找到的老师要成为他们的主人,他们在接受文明的同时也接受了压迫。[36]

自由地生活在森林中的北美印第安人是贫困的,但他们并不觉得自己次于任何人;当他们试图进入白人的社会阶层之后,他们只能处于最下层;因为当他们走进一个被知识和财富所统治的社会时,尚处于无知而贫穷的状态。在经历了激动不安、充满了灾祸和危险,同时又令人高兴和自豪的生活之后[37],他们必须服从于单调无味的、浑浑噩噩的、堕落的生活。在他们的眼中,在羞辱中通过劳动赚来的供他们糊口的面包就是他们所赞扬的文明带来的唯一成果。

而他们并非总是能够获得这样的成果。

当印第安人开始效仿邻近的欧洲人,并开始像他们那样耕种土地的时候,他们很快就遭受了激烈的竞争对他们造成的严重损害。白人精通农业技术,而印第安人则刚刚开始接触一门他们以前从未掌握过的技术。白人轻而易举就能够获得丰收,而印第安人则要费尽力气才能够使土地上长出庄稼。

欧洲人生活在与自己具有同样的生活需要的人们中间,而且他们也了解这种需要。

野蛮人生活在与他们为敌的白人中间,而他们对白人的民情、语言和法律一无所知,但他们的生活又离不开白人。他们只有同白人交换物品才能够获得生活所需的物品。因为他们的同胞不再能够向他们提供本来就微薄得可怜的帮助。

因此,当印第安人想要出售自己的劳动成果时,他们并非总是像白人农户那样寻找买主,而且他们只有付出较高的代价才能够产出白人以低价出售的产品。

这样一来,刚刚摆脱野蛮民族的不幸的印第安人,再次面临开化民族造成的更大的悲惨境遇,他们认为在我们的富裕环境中生活,困难程度几乎不亚于他们生活在森林之中。

此外,他们四处漂泊的生活习惯还没有被完全丢弃。他们的传统还没有失去作用,他们对狩猎所拥有的热情还没有被彻底熄灭。昔日在森林深处享受的野蛮乐趣现在只是在他们的模糊的记忆中留下了鲜明的痕迹;他们以前在森林中遭受的困苦在他们看来似乎反而不可怕了,以前在森林中遇到的危险也不算大了。他们以前在彼此平等的人民中所享有的独立与他们如今在文明社会中所处的奴隶地位形成了鲜明对比。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曾经长期自由生活的荒野仍然在他们身边,他们只需步行几个小时就能够回到那里。如果他们的那块半荒半垦的土地被他们的白人邻居以一笔在他们看来相当可观的款项买去,而欧洲人给他们提供的这笔钱可能使他们远离白人过上幸福而安宁的生活。那么,他们就会放下犁头,重新拿起武器,永远地回到荒野之中。[38]

根据我所引用的关于克里克族和切罗基族的描述,你能够判断这幅悲惨的画面属实。

这些印第安人在他们所做的少数事情上体现出来的天资无疑与欧洲人在他们的大事业上体现出来的天资是没有多大差异的;但是,民族就像个人那样,无论它的智力和能力如何高强,它也需要学习的时间。[39]

当这些野蛮人致力于变得更文明开化的时候,欧洲人继续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并逐渐缩小包围圈。现在,这两个种族终于相见,他们接触了彼此。印第安人虽然已经优于他们的野蛮祖先,但他们仍然大大不如他们的白人邻居。欧洲人依靠自己的资源和知识,没多久就将土著居民因占有土地而能够得到的大部分好处占为己有;欧洲人在土著之间定居,占据土地或者低价收购土地,并凭借印第安人无力抵抗的竞争摧毁他们。被隔绝在自己的土地中的印第安人除了在一个人数众多且占据统治地位的民族的包围之中,形成一个不够安分守己的小型殖民地之外,便一无是处。[40]

华盛顿在致国会的一篇咨文中曾经说过:“我们比印第安各部落更文明、更强大;为了我们的荣誉,我们应当友善,甚至是宽容地对待他们。”

这一高尚且合乎道德的政策却没有被遵守。

殖民者的贪婪通常与政府的暴政相结合。尽管切罗基部落和克里克部落在欧洲人没有到来之前就已经在他们的土地上定居,尽管美国人往往像对待外来民族那样对待他们,但他们所在的各州都不想承认他们是独立的民族,并强迫这些刚刚走出森林的人服从于他们的行政管理、习惯和法律。[41]贫困曾促使这些不幸的印第安人走向文明,压迫现在又将他们赶回野蛮。他们之中有很多人,放弃了半荒半垦的土地,恢复了野蛮人的生活习惯。

如果你留意南部各州的立法机构采用的保证措施,留意它们的统治者的行为和它们的法院的诉讼行为,你将不难认识到把印第安人完全撵走才是这些州同时采取的措施的最终目标。居住在联邦这部分领土上的美国人艳羡地注视着土著人所拥有的土地[42];他们觉得这些印第安人还没有完全丧失以前的野蛮习惯,而在文明扎根于印第安人的土地之前,他们想让这些印第安人感到绝望并强迫其迁居。

在某些州受到压迫的克里克部落和切罗基部落曾到中央政府去讨说法。中央政府并没有对这些州的不幸遭遇表现得麻木不仁;中央政府衷心希望能够帮助这些土著的残余,愿意确保它曾经赋予他们的占据土地的自由。[43]但当中央政府决定着手实施这一计划的时候,这几个州都坚决反对,于是,中央政府为了避免使美联邦陷入危机,只能贸然地决定任由那几个已经处于半毁灭状态的野蛮人部落自生自灭了。[44]

无力保护印第安人的联邦政府至少曾设法减轻他们的苦难,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政府决定由它出资把这些印第安人迁往别处。[45]

在北纬33度到北纬37度之间,有一大片广阔的土地,其因流经它的大河而被命名为阿肯色。它有一侧与墨西哥交壤,另一侧为密西西比河岸。它的境内有大量河流纵横交错,气候温暖,土地肥沃。只有几个野蛮人的游猎部落存在于这片土地之上。[46]这部分地区接近墨西哥,但距离美国白人居民的居住区较远,因此联邦政府想将南部的土著居民转移至此处。

在1831年底,据说已有10 000名印第安人来到阿肯色河岸,其他人每天陆续抵达这里。但是国会并未使这些它想要支配的人达成完全一致的意愿。有些赞同国会决定的印第安人愉快地离开了充满暴政的家园;最开化的印第安人拒绝抛下他们正在生长中的庄稼和新建的住所;他们认为接受文明的进程一旦中断便无法再次恢复;他们担心刚刚养成的定居生活习惯将会永远消失于仍是野蛮人居住的而且未给种田人的生活提供准备的地区之中;他们知道他们在这些新的荒野中会遇到敌对部落,而他们既没有野蛮人的体力又没有文明人的智力来与这些敌对部落抗争。此外,印第安人不难发现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安排都是暂时性的。谁能够担保他们最终将在自己的新庇护所中安宁地生活下去呢?美国政府向他们承诺将确保他们在那里的安全,但美国政府对于他们曾经占据的土地也做出过最庄严的保证。[47]的确,美国政府现在不再夺走他们的土地,但它听任别人侵占他们的土地。毫无疑问,再过几年,同一伙白人会像现在这样再次踏上阿肯色的荒原;那时,他们将会遭受同样的苦难,而且同样没有补救措施;他们迟早会失去土地,迟早会走向灭亡。

联邦政府对印第安人实施的政策没有各州对印第安人实施的政策那么贪婪和暴力,但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缺乏良好的信用。

这些州在把所谓的法律恩典授予印第安人的时候[48],就已经预料到这些印第安人宁愿远走他乡也不愿意服从于这些法律;而中央政府在给这些不幸的人在西部安排永久的住所时,并非没有意识到它不能确保他们永远居住在那里。[49]

因此,这些州是凭借暴政迫使野蛮人逃离的,而联邦凭借它的许诺并借助于它的资源,帮助各州驱逐野蛮人。这些不同的措施致力于实现同一个目标。[50]

“根据统治全世界的我们的在天上的父的旨意,”切罗基部落在提交给国会的请愿书中写道[51],“美洲的红色人种变得弱小了,而白色人种则变得强大而知名了。”

当美国人的祖先登上美洲的海岸时,他们发现红色人种是强大的——尽管红色人种当时野蛮而无知,但他们友善地接纳了白色人种,并让出干燥的土地供白色人种歇脚。他们和平相处,握手言欢。

无论白人向印第安人提出什么要求,后者无不欣然满足。在那个时候,印第安人是施予者,而白人是乞求者。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改变。红色人种的力量变得微弱。随着邻居人数的不断增加,红色人种的权力变得越来越小,昔日遍布合众国各地的许多强大部落,如今幸免于难的只剩下几个了。曾经人数众多而且实力强大的北方诸部落如今几乎已经灭绝。这就是美洲的红色人种如今的遭遇。

我们这些幸免于难的红色人种难道也难逃同样的命运吗?[……。——编者注……]从无法追忆的时代起,我们共同的天上的父就将我们现在所占据的土地赐予我们的祖先。[……。——编者注……]我们的祖先又把这些土地作为遗产传给了我们,我们以尊敬的心情把它保存下来,因为这里埋藏着我们至爱的人。我们从未丧失或者放弃这种继承权。请允许我们冒昧地问问你们,除了继承权和自古以来的最先占有权,还有什么更充分的权利能够使一个民族拥有一片土地呢?

我们知道佐治亚州和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最近坚称我们已经丧失了这种权利——但我们认为这样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我们什么时候丧失了这种权利?我们犯下了什么样的滔天大罪,要将我们与故土永远分离?[52]你们是指责我们在独立战争时期曾在大不列颠王国的旗帜下与你们作战吗?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为什么在战后签订的第一个和平条约中,你们没有指出我们已经丧失了这种权利呢?为什么当初没有在条约中加入“美利坚合众国同意赋予切罗基部落以和平,但由于它曾经参加战争,现宣布将切罗基部落视为佃户,当与切罗基部落接壤的州要求它搬走时,它必须接受这样的要求”这样的条款呢?那才是你们提出这一要求的适当时机。但是,你们当时没有想到这一点,而我们的祖先也没有同意任何使他们丧失最神圣的权利和失去他们最宝贵的土地的条约。

这就是印第安人所说的一切;他们所说的都是真实的;在我看来,他们所预见的一切已是无法避免的了。

无论你是从哪方面来考察北美土著的命运,你只会发现他们的灾祸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他们继续保持野蛮,那么他们将被不断驱赶;如果他们想要变得文明开化,那么他们会因与比他们更开化的人相互接触而受到压迫和变贫困。如果他们继续从一个荒野逃到另一个荒野,他们会走向灭亡;如果他们设法定居下来,等待他们的仍然是灭亡。他们只有在欧洲人的帮助之下才能够变得文明开化,但欧洲人的到来使他们堕落,并使他们重新恢复野蛮的生活。只要他们继续在空旷的荒野中生存下去,他们就不会改变他们的民情,而当他们最终被迫想要去改变时,又为时晚矣。

西班牙人曾让他们的猎犬像追逐野兽那样追逐印第安人;他们不加区别、毫无怜悯地像摧毁一座城市那样洗劫新大陆;但他们未能摧毁一切,而且愤怒也有被熄灭的时候。在大屠杀中幸免于难的那部分印第安人最终与他们的征服者融合在一起,并接受了他们的宗教和民情。[印第安人至今仍享有那些曾经征服他们并且某一天可能再次统治他们的人的权利。][53]

相反,美国人对土著居民实施的行为还有讲究规矩和法律的表现。只要印第安人保持野蛮状态,美国人绝不干预他们的事务,并将他们视为独立的民族;在按照条约中规定的手段购买土地之前,他们不允许任何人占有印第安人的土地;如果碰巧某一个印第安部落不能在原地生活下去,美国人会像兄弟那样对它伸出援手,让它在远离故土的地方自由生活。

西班牙人借助史无前例的残酷手段,使自己蒙受奇耻大辱[这种耻辱跟他们的名字一样永世长存],也未能成功灭绝印第安种族,甚至不能阻止其分享他们的权利[54];而美国人则通过一种十分巧妙的、轻而易举的、不慌不忙的、合法的、慈悲为怀的、不流血的、不被世人认为是违反伟大的道德原则[55]的手段达到了双重目的。

当你更好地尊重人道的法律,你就不能消灭人。[但必须承认的是,这个世界是一出可悲又荒谬的戏剧。]

黑色人种在美国占据的地位[56];他们的存在给白人带来的威胁[57]

为什么废除奴隶制和消除它的一切印记在现代比在古代更为困难。——在美国,白人对黑人持有的偏见似乎随着奴隶制度的废除而日益加深。——黑人在北方和南方各州中的地位。——为什么美国人要废除奴隶制。——残忍对待奴隶的奴役会使主人变得贫困。——俄亥俄河右岸和左岸之间出现的差异。——这些差异应当归因于什么。——奴隶制度随着黑色人种向南方转移而转移。——怎样解释这种现象。——南方各州废除奴隶制时所遇到的困难。——将来的危险。——人们的忧虑。——在非洲建立一个黑人殖民地。——为什么南方的美国人在厌恶奴隶制的同时反而加剧了这种制度的残酷性。

印第安人在孤立状态中生存,并将在孤立状态中灭亡;但是黑人的命运在某种程度上与欧洲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尽管这两个种族相互联系,但是他们并没有混为一体。他们难以完全分开,也难以完全结合。

在威胁美国的未来的所有最强大的灾难中,最可怕的灾难是黑人在这片国土上的出现。无论你的出发点是什么,当你考察联邦的当前困难和未来的危险时,你几乎总是归结于这一个主要事实。

一般来说,人们在做出巨大的、不断的努力时常常会造成长期的灾难;但有一种灾难却是悄悄地降临到这个世界上的。最初,你几乎没有注意到它存在于权力的滥用之中;它始于一个在历史上没有留下名字的人的手;它就像是被诅咒的种子那样被撒在大地上的某些地方;经过自身繁殖,它毫不费力地四处传播,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自然成长起来。这个灾难就是奴隶制。

基督教原本废除了奴役,而16世纪的基督教徒又将它恢复;但是,他们绝不是将其作为一种例外实施于他们的社会,而是针对整整一个种族实施的。因此,他们使人类受到一次规模虽然不大,但治愈却极为困难的创伤。[58]

必须仔细辨别两件事情:奴隶制本身和奴隶制的后果。

奴隶制造成的直接灾难,在古代和现代大致相当,但这两种灾难的后果是不同的。在古代,奴隶与他的主人属于同一个种族,而且奴隶的教育和知识水平往往高于他的主人。[59]是否拥有自由是他们之间存在的唯一差异;一旦赋予奴隶自由,奴隶就能够与主人混为一体。

因此,古代人凭借简单的方法就能够使自身摆脱奴隶制和奴隶制的后果;这个方法就是释放奴隶,而且只要他们普遍采取这个方法,就能够获得成功。[60]

但这并不是说在古代,奴役被取消之后,奴役的痕迹不会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存在。[社会的不平等总是会带来真正的不平等。]

有一种天生的偏见使人们蔑视次于自己的人,而当这些人与自己平等之后,这种蔑视仍然长期存在;在财富或者法律造成真正的不平等之后,总是伴随着一种扎根于民情的想象中的不平等;但在古代,奴隶制的这种次要影响终会消失。获得解放的奴隶很快就会与生来自由的人完全一样,以致很快就无法将他们与那些自由人区分开来。

古代人最大的困难在于改变法律,现代人最大的困难在于改变民情,而对于我们来说,真正的困难又与古代人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

这是因为现代人以最致命的方式将奴隶制的无形和短期作用与种族差异的有形和长期作用结合在一起。奴隶制度的回忆会令某些种族感到耻辱,但是这些种族又总是回想起这些记忆。

没有一个非洲人是以自由的身份来到新大陆的海岸上的;因此,今天居住于新大陆的非洲人不是仍为奴隶就是被解放的奴隶。因此,黑人一出生就将耻辱的外在标志传给了他们的所有后代。法律可以废除奴役制度,但只有上帝才能将这些耻辱的印记抹去。[61]

现代的奴隶不仅在自由上,而且在起源上都与奴隶主有所不同。你可以使黑人获得自由,但他们对于欧洲人而言仍然是陌生人。

情况还不仅仅如此。这些生来低贱的人是以奴隶身份进入我们的社会的异类,我们只能勉强承认他们具有人类的一般特征。在我们看来,他们面目可憎、智力有限、趣味低下,我们几乎将他们视为介于畜生和人类之间的生物。[62]

因此,在废除奴隶制度之后,现代人还要摧毁三种比奴隶制更难琢磨、更加顽固的偏见:奴隶主的偏见、种族的偏见和白人的偏见。

这对于有幸出生于自然使我们都一样和法律使我们都平等的同胞之间的我们来说是非常困难的;我所说的这种困难是指,对我们来说,理解将美国黑人与欧洲人隔开的那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类比法得出一个不大离谱的看法。[63]

我们曾在我们之间发现一些主要由立法原则造成的较大的不平等。什么能够比纯粹的法律不平等更具虚构的特色呢?什么能够比在明显相似的人之间建立永恒的差别更违背人类的本能呢?但是,这种差异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它们仍然存在于许多地方,并到处留下只有时间才能够抹去的存在于想象中的痕迹。仅是法律所造成的不平等都如此难以根除,那么如何消除那种似乎在本质上具有不可动摇的基础的不平等呢?[64]

至于我,当我想到无论何种性质的贵族团体都难以与人民群众相混合,以及它们为了保护将其与人民群众隔开的思想屏障而一连几个世纪煞费苦心的时候,我觉得要看到一个以鲜明而不朽的标志为基础的贵族制度走向毁灭应该是没有希望了。[65]

因此,在我看来,那些希望终有一天欧洲人会与黑人混为一体的人不过是痴人说梦。我的理性使我无法相信这一点,而我也没有发现任何能够证明这一点的事实。

迄今为止,凡是白人最强大的地方,他们都使黑人处于落魄或者奴隶状态;凡是黑人最强大的地方,他们都会消灭白人;这向来是这两个种族之间唯一可能出现的结局。

如果我审视今天的美国,我会清楚地发现在这个国家的某些地方,将这两个种族分隔开来的法律屏障正在逐渐消除,但民情的屏障并非如此。我发现奴隶制逐渐衰弱,但产生奴隶制的偏见仍然坚不可摧。

在黑人不再是奴隶的联邦区域,他们是否与白人更接近呢?每个居住在美国人都会注意到情况截然相反。[在全联邦中,没有哪个地方比这两个种族在新英格兰[北方]分隔得更远。]

在我看来,已经废除奴隶制度的各州与尚存在奴隶制度的各州相比,前者的种族偏见更为强烈,而且没有哪个地方的种族偏见像从来不知道奴隶制度为何物的那些州那样令人难以容忍。[66]

的确,在联邦北部,法律允许黑人与白人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a)但舆论却要辱骂与黑人女性结婚的白人男性,而且也很难见到这样的婚配例子。

几乎在所有宣布废除奴隶制度的各州中,黑人被赋予了选举权;(b)但是如果他们投出选票,他们的生命会受到威胁。[67]当他们受到压迫时,他们可以去告状,但他们能够找到的法官都是白人。法律允许黑人担任陪审员,(c)但偏见却使他们无法成为陪审员。他们的子女不能进入为欧洲人开办的学校。在剧院中,即便黑人有钱也无权购买与他们曾经的主人并排的座位;(d)在医院中,他们要与白人分隔开。黑人能够像白人那样礼拜同样的上帝,但是不能在同一座教堂中祈祷。他们有自己的神父和教堂。(e)天堂之门虽然没有对黑人关闭,但不平等的身份只能使他们止步于来世的边缘。当黑人死亡之后,他们的骨头被丢弃在一旁,身份的不同导致他们在死后都是不平等的。

因此,黑人虽然获得了自由,但他们不能分享向他们宣布大家都已经平等的那些人所享有的权利、喜悦、劳动机会和痛苦,甚至不能享有同样的坟墓;无论是在生前还是在死后,他们都不能与那些人待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