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许多人看到民主国家[32]陷入无政府状态时,他们总认为这些国家的政府天生软弱和无能。事实上,一旦这些国家的政党之间的战火被点燃,政府就会失去其对社会产生的作用。但是,我不认为民主政权的本质是缺乏实力和资源的;相反,我认为几乎总是权力的滥用和资源的不当使用使民主政权走向破灭。无政府状态几乎往往源于政府的暴政和管理不当,而不是源于政府的无能。
稳定必定不能与力量混为一谈,某件事情的伟大性或者持久性亦是如此。在民主共和国中,指导[33]社会的权力并不稳定,因为它常常易手或是改变目标。但是,无论它发生何种改变,它的力量几乎是不可抗拒的。
在我看来,美国的共和制政府就像欧洲的专制君主国的政府那样集权,而且其力量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我不认为它会因为软弱而毁灭。[34]
如果有一天自由在美国消失,那么应当归咎于多数的无限权威,因为这种权威会使少数感到绝望,并迫使他们诉诸武力。那时,你将看见无政府状态出现,但引起这种状态的是专制。
麦迪逊总统表述过同样的看法(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51期)。
在一个共和政体中,最重要的不仅是保卫社会不受统治者的压迫,而且是保卫社会上的一部分人不受另一部分人的不公正对待。[……。——编者注……]公正是政府的目标,也是公民社会的目标。人民曾一直追求并将始终追求这个目标,直到获得成功为止,或者直到在追求过程中失去自由为止。
如果在一个社会中,较强的派系能够毫无困难地联合起来压迫较弱的派系,那么可以断言,这个社会将自然而然地陷入无政府状态,较软弱的个体将失去抵抗较强的个体的暴力行为的保障;而且,在这种状态下,即便是较强的个体[35]也会因为对自身条件的不确定性而愿意服从于一个既能保护弱者又能保护自身的政府;因此,在这种状况下,较强的派系或政党将逐渐在相同的动机的引导下,希望创建一个既能保护较强的派系又能保护较弱的派系的政府。毋庸置疑的是,如果罗得岛脱离联邦宣布独立,则其以人民的名义在如此狭窄的范围内实行统治的权力的不稳定性,必将因由派系产生的多数的反复压迫而证明这些独立于人民的权力,正是由实施暴政的派系在迫不及待之下弄出来的。
[他在另一个地方说道:“立法简易化似乎是我们的政府最容易出现的弊端。”]
杰斐逊也说过:“我们政府的行政权并非我所担心的唯一问题,或者可以说不是我所担心的主要问题。不管是现在还是今后的许多年间,立法者的暴政才是最可怕的危险。行政权的暴政虽然也会出现,但要在很久以后。”[36]
在这个问题上,我倾向于引用杰斐逊的话,而不是其他人的话,因为我认为他是迄今为止最强大的民主的使徒。[37]
<h4>注释</h4> <hr/>
[1]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在开始对本章作评论之前,我想就两方面进行总体反思。
1. 这一章的内容与第二卷第三页最后一段的内容是否有些矛盾?作者在后文这样描述自己的观点:“在美国,就像人民掌权的所有国家那样,多数以人民的名义掌控国家。这个多数主要是由大量在爱好或利益的驱使下真诚希望国家富强的人组成的;在这个极其平和的多数四周不断鼓动的政党致力于将多数纳入自己麾下并赢得多数的支持。”
2. 我不知道本章在本书中的位置是否合适。在前文的一个关于结社权的章节中,作者在第67页这样说道:“在我们的时代,结社自由已经成为反对多数专制的一项必要保障。”
此外,思想的逻辑顺序要求在提出补救措施之前应当阐明不利因素,我认为如果作者不愿意对这个关于多数全能性的章节造成极大损害,那么他必须修改我刚刚复述的这个句子并使它显得不那么绝对。
托克维尔好像是在1831年9月29日与斯帕克斯交谈的时候第一次提到了多数专制这个概念。约翰·斯图亚特·米尔遵循托克维尔的思想,再次使用这个词语,并将其纳入他所撰写的著名文章《论自由》中。但是,就像约瑟夫·汉伯格指出的那样(《米尔与托克维尔的自由论》,参阅约翰·M. 罗布森和M. 莱恩编辑的《詹姆斯与约翰·斯图亚特·米尔:百年纪念文集》),如果米尔使用这个术语,那么他得出的结论将与托克维尔的结论大相径庭。H. O. 帕佩怀疑托克维尔对米尔产生影响的可能性(《米尔与托克维尔》,《思想史杂志》)。
《玛丽》一书中的主人公卢多维也坚持美国具有舆论影响。
[2]当我们考察联邦宪法的时候,我们已经发现联邦立法者曾反对这种力量。(b.)这些努力的结果是联邦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比各州政府更独立。但联邦政府几乎不负责涉外事务之外的事情,仍是各州政府对美国社会进行实际管理。
b. ≠因此在民主共和国中,多数形成了真正的政权。在那以后,政治机构代表多数。最能代表多数的政治机构是立法机构。增加这个机构的特权就等同于增加多数的权力。
尽管如此,多数的这种权力能够在立法者的努力之下得到调节。联邦宪法的作者就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他们试图阻碍多数的进军。与此相反的是,各州尝试使多数的进军变得更迅速、更不可抗拒。≠
[3]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如果是这样,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美国宪法要创造两种议院,或许作者的措辞显得过于绝对。”
[4]“在美国,行政权力一文不值且一事无成。政府的所有权力被赋予了以最民主的形式组建的社会本身。在美国,所有危险都来自人民;其从未来自其他事物。”
[5]“作为民主的障碍的司法权的重要性和软弱之处。”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332页[第78期。——编者注]。
“在大多数州,法官的薪酬由立法机构决定;在某些州,由立法机构或者人民投票表决。暴政增长的原因。”参阅托克维尔与斯托勒先生、斯宾塞先生和麦克莱恩法官的谈话。
[6]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不知道为什么亚历克西将‘国王不会犯错’这一原则应用到旧君主政体中。1814年和1830年的宪章才将这一原则作为基础。”
[7]多数。/
多数的道德统治的建设比其他道德统治的建设更困难,因为它以平等的观念为基础,对于尚未习惯于平等观念的人来说这是令人震惊的。
就像其他所有帝国那样,它因滥用权力而遭受损失。多数的专制导致少数诉诸物质力量。由此产生混乱、无政府主义和一人专制。美国的共和政体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产生无政府状态的危险,其只有产生多数专制的危险,而无政府状态仅仅是这种专制的结果。
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中,少数如不蒙受巨大的损失,将永远无法成为多数。在这样的国家中,多数的统治只有在克服巨大的困难之后才能得到确立,多数的统治只有在克服了更大的困难之后才能够得到维持。法国就属于这种情况。/
在美国,如果多数的统治被推翻,不是因为它缺乏力量,而是因为它缺乏才智。正是因为占据统治地位的多数是无所不能的,所以行政管理才如此集中。它可能缺少的不是物质力量,而是道德力量。在人们行使的所有力量中,存在某种易变的、缺乏智慧的力量。
有人曾经提出:整个民族不能完全逾越理性的界限,我倒想让他跟我解释一下他想通过这个平庸的句子表达什么。
毫无疑问,整个民族逾越这些界限是非常罕见的。但在一般情况下,人民的意志意味着什么?如果不是个人,而是作为整体的多数与被称为少数的个体拥有相反的观念或者相反的利益,又会如何呢?
现在,如果你承认拥有无限权威的个人会滥用权力对抗敌人,那为什么你不认为多数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形呢?在我看来,只有拥有无限权威的上帝没有任何缺点。
[8]在手稿中:“……对于未来是非常有害和极其危险的。”
[9]托克维尔将手稿中原本被放置于这个位置的三个段落添加到第二部分第五章之中。(包括开头为“许多美国人认为……”的段落和对引自《联邦党人文集》第73期的内容进行的总结)
[10]在正文一侧:“≠多数的无限权威不是其弊端的根本原因,但它使弊端无限扩大。≠”
[11]单是马萨诸塞州从1780年到今天颁布的法令就已被装订为厚厚的三卷。而且必须指出的是,我提到的这部合集是在1823年修订的,其已经剔除大量旧的和失效的法律。但是,总人口数不及我们法国的一个省的马萨诸塞州还可以被看作全美最稳定的州,而它也不断为法律的建设投入了大量人力。
[12]手稿中的标题:多数的无限权威造成的暴虐影响。
关于多数的暴政这一概念,莫顿·霍维兹(《托克维尔与多数的暴政》,《政治评论》)拥护托克维尔提出的观点,当提及数量上的多数时,只会让人想到法国,而不是美国,当他考虑到多数的道德暴政时,他才会想到美国。也可参阅大卫·斯帕斯撰写的《托克维尔与公共情绪的暴政》,《政治科学》。
[13]在空白处:“≠它的影响:
对行动的影响。
对言语的影响。
对性格和思想的影响。
“对美国共和政体的存在造成威胁的是政府权力的滥用,而不是它本身具有的弱点。≠”
[14]任何人都不会断言一个国家能够滥用权力反对另一个国家。但是,各个政党就像一个大国中的小国,它们虽然相互关联,但是形同陌路。
如果你认同一个国家可以对另一个国家实施暴政,那你怎么能够否认一个政党也可以这样对付另一个政党呢?
[15]民主。/
民主的暴政。议会掌握的权力造成的混乱。仅作为执行手段的行政权在反对这些议会时具有的弱点。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48期。——编者注]第213页中关于这个主题的文章。/
此外,这是民主的统治必然导致的结果。只有人民拥有力量,只有代表人民的宪法权利拥有力量。/
在美国,行政权和司法权完全依赖于立法权。立法权决定它们的代表的薪酬,调整它们的组织机构;它们没有任何方法能够对抗立法权的侵犯。《联邦党人文集》,[第46期。——编者注]第205页。/
采取措施避免一切权力滥用的必要性,甚至是那些看上去最合法的权力。《联邦党人文集》[第45期。——编者注]第223页。
[16]另一方面,手稿中提到“某些民主制度”。这个段落直接引用了孟德斯鸠的作品。
[17]即便托克维尔在此处否认混合政府的存在,但他仍然将在后文中解释他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机构和政治机构的理论,在该理论中,每种原则必然反对另一种原则。(编者简介提到了这个观点)
[18]在手稿中:“即使不能完全制止,至少能够阻碍它前进……”。
[19]“专制是主权的两种极端,即当一人当权和多数当权时。无论代表是谁,专制与无限权威密不可分。”
基佐也阐述了类似的观点:
神权的支持者曾经说过: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上帝,所以应当只有一个国王,而所有的权力都属于他,因为他是上帝的唯一代表。人民主权的支持者则是这样说的:因为只有一个民族,所以应当只有一个议会;因为它代表人民。这两种情况产生的偏差是相同的,其同样导致专制。的确,只有一个上帝且只有一个民族;但上帝并不存在于地球上的某个地方,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都不能成为上帝,因为其无法完全认识上帝的法则并不断获悉上帝的希望。因此没有任何实际权力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实际权力的统一呈现的是无人持有或者无人能够持有的完整的法律权力。(《公开课程期刊》)
在另一个地方,基佐在他的论点中提到了帕斯卡尔。“‘统一不是多数,’帕斯卡尔说道,‘而是专制。’由此可见建立两院的必要性。”基佐的代议制原则只是破坏所有的绝对权力。这一原则需要确保关于陪审团制度、出版自由、权力划分、立法权在两院的组织的相关规定。托克维尔的理论同样提到了这些要点。
[20]民主如何导致暴政并将成功摧毁美国的自由。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51期。——编者注]第225页就这个问题提出的完美理论。这并不是因为权力不集中,而是因为权力太过集中而将使美国的共和政体走向毁灭。与多数的暴政相比,一人的暴政更能为人们所容忍。
“一个好的政府意味着两件事:第一,忠诚于政府的目标,即为人民谋幸福;第二,了解关于达到这个目标的最佳手段的知识。有些政府缺乏这两种特质,大多数政府缺乏第一种特质。[我。——编者注]敢毫不犹豫地断言,联邦政府对后者投以的关注过少。联邦宪法能够避免这种错误。”《联邦党人文集》[第62期。——编者注]第268页。
共和政体的倾向是使行政权成为一个被动的代理人,没有任何力量可言,《联邦党人文集》[第47期。——编者注]第207页。
[21]“≠对一个原则提出质疑要比对原则的结果提出质疑简单得多。你不难证明一个国王无权为了个人利益而牺牲国家利益,但当多数向你施加压力,在抨击多数的权力的行使之前,你会被迫认可这种权力。≠”
[22]在1812年的战争期间,巴尔的摩发生了一起由多数专制导致的令人震惊的暴力事件。(v.)在此期间,这场战争赢得了巴尔的摩人的支持。当地一家报社强烈反对这场战争,由此引起了当地居民的愤慨。人民聚集在一起,捣毁了报社,并袭击了报社人员的住宅。有人曾想召集民兵,但民兵没有出动。为了保护生命受到愤怒的公众威胁的无辜记者,而把他们当作罪犯送进了监狱。这种预防措施是没有作用的:在夜里,人们再次聚集在一起;行政官员未能召集当地民兵;监狱被撬开;一名记者被当场击毙;愤怒的民众还要处死报社的其他人员;但经陪审团审理后,他们被宣判无罪。
有一天,我对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位居民说:“请你向我解释,为什么在一个由教友派信徒创建的并因宽宏大量而闻名的州中,已经获得解放的黑人却不能行使公民权利呢?他们缴纳税款;让他们参加选举不是很公正吗?”——“请不要侮辱我们,”他回答道,“你想想我们的立法者怎么能够容忍这样不公正和不宽容的严重行为!”——“这样说来,在你们这里,黑人有权参加选举?”——“毋庸置疑。”——“那么,我今天早上在投票点怎么连一个黑人都没有看到呢?”——“这不是法律的错,”这名美国人对我说道,“黑人的确有权参与选举,但他们似乎总是自愿放弃这种权利。”——“他们真是太谦逊了。”——“噢!不是他们拒绝出席,而是他们害怕自己会在这里遭受虐待。在我们这里,法律有时因为得不到多数的支持而失效。但是,多数对黑人怀有的偏见最大,而行政官员认为自己没有能力确保黑人行使立法者赋予他们的权利。”——“什么!拥有立法特权的多数还想享有不遵守法律的特权?”
v. 巴尔的摩的报刊编辑克鲁斯先生将这则轶事告诉了托克维尔。与托克维尔交谈的另一名谈话者是乔治·华盛顿·史密斯。
[23]“≠在我看来,多数的无限权威是民主政府的最严重的缺点,也是民主政府最大的危险之源。≠”
[24]在手稿中:“≠必须仔细区分专断与暴政。专断不等同于暴政,而暴政也不等同于专断。在美国,几乎不存在专断,但有时存在暴政。≠”
在正文一侧:“≠当路易十四世赋予自身管理他的臣民的贸易权力的统治权,他实施的是专断之举,而非暴政之举。
“当国民大会命令[手稿中的空白处。——编者注],它实施的是暴政之举,而非专断之举。≠”
[25]在《埃克斯普罗旺斯地区的绅士杜·佩里埃先生的慰藉——他的女儿的死亡》之中。
[26]在空白处:“<≠联邦党人的拙劣遁词。≠>”
[27]参阅第三卷第一部分第13章。
[28]这个段落包含的观点是巴尔的摩的一位学者斯图尔特先生向托克维尔提出来的。
一张纸条上面的注解证明托克维尔对本章该部分的内容不大满意:
我在同样的内容中陈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
美国的暴政直接作用于灵魂而不对身体造成折磨来自两个原因:
1. 因为它是由多数引起的,而不是由一个人引起的。一个人不能获得多数的自愿支持,不能通过公众的孤立或者嘲讽来对他的敌人进行道德折磨。他被迫采取直接方式应对他的敌人。
2. 因为风俗习惯已经变得更宽大,而专制也已经变得完善化和理智化。
[29]手稿中写的是“侍从”。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此处的表达方式显得过于琐碎,此外,抨击了一整个毫不逊色与其它的阶级。”
[30]民主。/
民主统治导致的最大的道德沦丧是它使奉承思想离所有人不远。
[在空白处:这里指的是奉承者的性格。]
在民主共和国中,奉承者的数量是巨大的。其与君主国存在的唯一差异是这些奉承者是粗俗之人。
美国人只能通过两种方法获取真相:其一是外国人的意见;其二是经验。
[31]华盛顿,1832年1月15日。
有两种方法将政府推向毁灭:
1. 缺乏权力(比如说第一联盟);
2. 权力未能得到充分利用,比如所有的暴政。
后一种弊端将使美国共和政体走向破灭。
前一种模式比第二种模式更迅速。后者则不太确定。
[32]手稿中写的是“自由国家”。
[33]权力可集中于一个议会之中,那么它是强大而不稳定的。权力也可集中于一人之手,那么它虽不够强大,但非常稳定。
[34]我认为不必提醒读者,我在这里以及本章其余各处提到的多数的专制不仅指联邦政府,而且也指各州政府。
[35]在手稿中:“再强大的个体”。
[36]摘自杰斐逊于1789年3月15日写给麦迪逊的信。(h.)
h. 摘自孔塞伊编辑整理的版本。托克维尔引用了法文版本中的正确内容,但在英文版本中,杰斐逊提到的是“立法机构的暴政”,而不是“立法者的暴政”。
[37]爱德华·德·托克维尔:“这个章节写得很好,而且能够使读者产生极大的兴趣;你完全避免了我在前一章的注释中提到的不足之处。在这里,你对民主做出冷静的判断,既没有赞美也没有贬低;你探讨了与民主相关的事实,也认识到民主的特质和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