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人有特殊服装,起源颇早。《诗·郑风·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毛传:“青衿,青领也,学子之所服。”但古之民间就学者亦可儒服,非仅官学制服。如陆贾原服儒服,投刘邦后改楚服以迎合之。《续汉书·舆服志》:“进贤冠,古缁布冠也,文儒者之服也……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私学弟子,皆一梁。”推知官私学弟子冠服并无差异。而晋、宋、齐之诸生是“服单衣以为朝服”的,如非官学诸生,大约就没有资格服制服,只能服“白衣”了。又官学诸生可以免役,而平民则不能,那么对二者在服饰上加以区别,就更为必要了。
给予不在学籍之“白衣”以试经入仕机会,这一制度颇有意义。汉之太学有试经入仕之法,但未见扩大到不隶学籍之自学者;察举一途之明经、文学以及阳嘉制后的孝廉有经术考试,但这均由长官举荐,不能自由报名。曹魏明帝下令“郎吏学通一经,才任牧民,博士课试,擢其高第亟用”,郎吏如欲参试,大约是个人报名申请赴学官就考。至晋代,遂把学官试经之范围扩大到了“白衣”,学业成于学校之外者,亦有参试之机会了。欲参试者,或许是由个人申请,地方官保送至学官应试。在唐代科举制度之下,投考之“乡贡”与学校之诸生同应省试。从一个长过程看,察举考试和学校考试都构成了科举制的渊源。而科举制的特点是允许士人自由报名投考。从曹魏之郎吏赴博士试经,到晋代“白衣”赴学官策试,已隐含投考形式之萌芽了。
晋代由学校试经入仕者,史传颇少明确的实例。唯刘卞之例较为明确。《晋书·刘卞传》记其为兵家子,为祖秀才推荐于县令:
令即召为门下史,百事疏简,不能周密。令问卞能学不,答曰愿之,即使就学。无几,卞兄为太子长兵,既死,兵例须代,功曹请以卞代兄役。令曰:祖秀才有言。遂不听。卞后从令至洛,得入太学试经,为台四品吏。
刘卞是先入太学为诸生,还是以“白衣”身份于太学试经的,不甚清楚。(6)总之他是由太学试经为吏的。
但刘卞试经后所拜之官为“台四品吏”,而不是《晋令》所规定的郎中。试经拜郎的制度,后来似有所变化。《晋书·赵王司马伦传》记其篡位后为笼络人心计,下令“太学生年十六以上,及在学二十年,皆署吏”。太学生后来似以署吏为惯例。《宋书·礼志》:“晋武帝泰始八年,有司奏,太学生七千余人,才任四品,听留。诏已试经者留之,其余遣还郡国。”“署吏”、“才任四品”,均与刘卞之“台四品吏”相合。
“台四品吏”之“四品”,为中正之乡品;“台吏”大约是尚书令史。晋尚书令史有二等。据《通典·职官十九》之《晋官品》,尚书省治书、主书、主图、主谱令史官品第八,尚书令史官品第九。《晋书·刘卞传》记其为“台四品吏”后,“访问令写黄纸一鹿车。卞曰:‘刘卞非为人写黄纸者也。’访问知,怒,言于中正,退为尚书令史”。刘卞原任,大约是官品八品之主谱令史,方与“写黄纸”之职掌相合。“谱”指谱牒,中古重门第,选官须稽之于“谱”;“黄纸”为士人乡品之册,与谱牒性质相近,故以主谱令史掌之。刘卞后降为官品九品之尚书令史,是降官品一等。那么“才任四品”,就是堪任乡品四品人士所居的官品八品之吏,如令史之类。这就是太学试经之后一般所得之乡品、官品与官职。
附录 魏晋的散郎
晋代贤良秀孝之授官,与议郎、中郎、郎中有关。在后面考察察举与中正乡品关系等等问题之时,仍然要涉及这些郎官。因此,我们有必要弄清此期这些官称的性质。
清人洪饴孙《三国职官表》曰:曹魏“中郎可考者九人,郎中可考者二十五人,皆未知何署,附列于此”;又加按语曰:“《初学记》、《通典》皆云魏晋以来无三署郎,而本书(按指《三国志》)中有中郎、郎中,《官品》(按指《通典》之《魏官品》)中复载之,则不应无三署郎也。或自晋以来始无之耳”。洪氏对“魏晋无三署郎”之说表示怀疑,理由是曹魏史传中仍有不少中郎、郎中,《通典》之《魏官品》又明列于八品之中,所以他推测至晋始无三署郎。但问题是,晋代史传中同样有不少中郎、郎中,《通典》、《晋官品》第八品中同样有中郎、郎中。洪氏未能详考史料,其推测是不严密的。
《初学记》及《通典》“魏晋以来无三署郎”的说法,或本于《宋书·百官志》,兹引述如下:
魏晋以来,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
汉东京三署郎有行应四科者,岁举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罢省,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衣冠子弟充之。
左中郎将、右中郎将,秦官,汉因之,与五官中郎将领三署郎。魏无三署郎,犹置其职。晋武帝省,宋世祖大明中又置。
由此可知,魏晋间确实有“三署郎罢省”之事,而且这与“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及三署中郎将罢省有关。自建安以来,陆续设置了武卫营、中领军、中护军、左右二卫、三部司马等等,接替了宫禁宿卫之职。于是原掌宿卫的光禄勋失其职掌,不复居禁中了;三署中郎将因而也成为闲职,故为晋武帝一并罢省。
三署中郎将在晋初已不存在,那么“三署”似乎也不应复存。《通典》卷二三《职官五》引《华谭集》“尚书二曹论”记刘道贞语曰:
今吏部非为能刊虚名、举沉朴者,故录以成人,位处三署,选曹(7)探乡论而用之耳,无烦乎聪明。
其时约在西晋太康年间或稍后,其时三署中郎将已经罢省,然刘道贞仍以“三署”为称。但这一问题原不复杂。《通典》卷二九《职官十一》“三署郎官叙”记三署郎:
无员,多至千人,皆掌门户,出充车骑。其散郎谓之外郎。
是三署郎原有两部分,一为“掌门户,出充车骑”之郎,一为“外郎”,即“散郎”。《汉书·惠帝纪》:
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中郎不满一岁一级,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宦官、尚食比郎中;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
注引曹魏苏林语曰:
外郎,散郎也。
可见,所谓“三署郎罢省”,应该是指“掌门户,出充车骑”的那部分三署郎,因为自魏以来它们已无宿卫之责了。至于“散郎”或“外郎”,却仍然被保留下来了。《晋书·夏侯湛传》:
泰始中,举贤良,对策中第,拜郎中,累年不调。乃作《抵疑》以自广,其辞曰……而官不过散郎,举不过贤良。
可见晋代察举所拜之郎中,正为“散郎”。前引“尚书二曹论”刘道贞所称之“三署”,实际是就“散郎”而言的。称吏部“录以成人,位处三署,选曹探乡论而用之”,言就察举所拜之“散郎”,依中正品第——“乡论”而选补也。因此,简单地说魏晋有三署郎或无三署郎,都欠确切。
在汉代后期,议郎、郎中等已渐被视作冗散。据《后汉书·蔡邕传》:“墨授长吏……而今在任无复能省,及其还者,多召拜议郎、郎中;若器用优美,不宜处之冗散。”又同书《杨秉传》延熹五年“秉上言,三署见郎七百余人,帑臧空虚,浮食者众”。是议郎、郎中已被视为“冗散”、“浮食者”了。学友陈苏镇认为,“魏晋的中郎、郎中,与汉代的三署郎一脉相承,很可能是汉代三署郎制度的遗存”,“这些中郎、郎中显然不再是宫廷宿卫军的一部分,亦不见有其他职掌,拜此官者多拱手待调,或就家养疾”(8)。这一概括是很准确的。
据《三国志》,隗禧“以病还,拜郎中,年八十余,以老处家”,郑小同“为郎中,长假在家”,杨沛“以议郎冗散里巷”;《晋书·应詹传》:“议郎韦泓……躬耕陇亩,不烦人役,静默居常,不豫政事”;又同书《张寔传》:“以秀才为郎中,永嘉初,固辞骁骑将军〔辟〕(9),请还凉州,许之,改授议郎”。是散郎可以居老迈废疾之人,可以常居乡里,不豫政事,因其本无职事可言。
散郎的拜授,是在不承担行政职事的情况下,给予地位、身份与俸禄的一种方式。它们一方面用以安排老迈闲冗人员,同时又是入仕与迁转的一阶。察举者经过考核,便居此领俸以待迁调;此外,它又用为官僚子弟之“赐官”。《太平御览》卷二三三引《魏志》:“钟会……正始中以赐官郎中为秘书郎。”《晋书·荀 传》:“魏时以父勋除中郎。”又有以父祖死事而赐拜者,如张范子张参、管宁子管邈、郑浑子郑崇、典韦子典满等。《晋书·张轨传》:“泰始初,受叔父锡官五品”,“五品”为乡品,“锡官”即中郎、郎中之类。又同书《邓攸传》:“初,祖父殷有赐官,敕攸受之。后太守劝攸去王官,欲举为孝廉。攸曰:先人所赐,不可改也!”邓攸之“赐官”,也当是郎中之职。因举孝廉后仍然只能除为“散郎”,所以邓攸认为“去王官”、举孝廉,乃是多此一举,故托辞不受。
由《邓攸传》前曰“有赐官”、后曰“去王官”,知“赐官”与“王官”所指必为一事,“王官”亦当为散郎。“王官”语先秦已有。《左传》定公元年:“若复旧职,将承王官”,指天子之官,与诸侯之官相对。魏晋时代,“王官”可指朝官,特别是出使州郡者,与地方官府属相对(10);同时又常特指中郎、郎中等。《通典》卷一〇一《礼六一·周丧察举议》:
今诸王官司徒吏未尝在职者,其高足成,有一举便登黄散,其次中尚书郎,被召有周丧,正假一月耳。何至孝廉独不可耳,为孝廉之举美于黄散邪?如所论以责孝廉之举,则至朝臣复何以恕之!宜依据经礼,分别州国之吏与散官不同。又议曰,震以王官司徒吏皆先由州郡之贡……至于州郡之吏,未与王官同体……
原议关乎察举是否应避周丧,这里不必管它。由上可知,“王官司徒吏皆先由州郡之贡”,就是说察举贡士为“王官”之一来源。又议中先称“分别州国之吏与散官不同”,又称“州郡之吏未与王官同体”,是“散官”即是“王官”。又称“诸王官司徒吏未尝在职者”,而散郎正是可以拜赐而不在职的。又《南齐书·王僧虔传》:
高平檀珪罢沅南令,僧虔以为征北板行参军,诉僧虔求禄不得……又书曰:“……本希小禄,无意阶荣。自古以来有沐食侯,近代有王官,府佐非沐食之职,参军非王官之谓……若使日得五升禄,则不耻执鞭。”僧虔乃用为安城郡丞。
汉代之列侯有汤沐邑以给奉养,“自古以来”乃是就汉而言,故“近代”必是指汉以后。那么这里的“王官”显然就不是指朝官,因为历代皆有朝官——“王官”,不得谓“近代有王官”。所以此处之“王官”乃是就魏晋之散郎而言的。“王官”有俸禄而无职事,与沐食侯有相似之处,故檀珪得引而对举。板行参军亦居位待调之职,但在当时却没有俸禄,所以檀珪希望得到一个类似“王官”那样的“沐食之职”。
又《通典·选举六》“杂议论”载唐人“选举杂议”七条,其二有语曰:
汉代所贡,乃王官耳。凡汉郡国,每岁贡士,皆拜为郎,分居三署,储才待诏,无有常职。
可见,唐人对察举所拜之郎称“王官”,其性质为“储才待诏,无有常职”,尚有清晰了解。
《晋书·杨骏传》:“少以王官为高陆令”,此“王官”当即赐官郎中。又《通典·职官十八·魏官品》有“王官舍人”一官,在第九品。《晋书·崔游传》:“魏末察孝廉,除相府舍人”,或即其职。亦因为此种舍人有俸无事,故称为“王官”。又《晋书·傅玄传》:
王人赐官冗散无事者,不督使学,则当使耕,无缘放之使坐食百姓也。今文武之官既众,而拜赐不在职者又多……
傅玄所言之“冗散无事”之“王人赐官”,即包括“散郎”在内。“王人”见《春秋》庄公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杜注:“王人,王之微官也。”可见“王人”也义通于“王官”。(11)由于散郎等官,不管由察举而得或由赐拜而得,均无具体职掌,只是表明士人已成朝廷命官,可以享受俸禄“坐食百姓”,所以漫称为“王官”或“王人”。傅玄建议使“拜赐”之“王人赐官”就学或躬耕,却不言使之励职勤事,也反映了“王人赐官”本无职事。
【注释】
(1)参见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110~111页,北京,三联书店,1978。
(2)参见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172页。
(3)分见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144页;劳榦:《汉代察举制度考》,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七本。
(4)由李庠自“中护军切征”,最后拜为“中军骑督”一点,知其最后所应之科应为“良将”,而非“秀异”。“秀异”即“秀才”。
(5)周一良先生《魏晋南北朝史札记》,236页“单衣”条,言“单衣”有四种,一为单夹衣之单衣,二为士大夫便服,三为吊服,四为官吏服装之一种,分辨精密。诸生之单衣或又为一种,形制或有异于官吏之服装和日常之便服。记此以俟方家详考。
(6)刘卞虽为郡门下史,但此类小史仍属“白衣”。《汉书·龚胜传》:“闻之白衣,戒君勿言也”,颜师古注:“白衣,给官府趋走贱人,若今诸司亭长掌固之属”;又《宋书·吴喜传》:“初出身为领军府白衣吏”。
(7)万有文库十通本《通典》“选曹”作“听曹”。严可均辑《全晋文》引作“选曹”。
(8)陈苏镇:《魏晋的散官》,硕士论文,1986年,藏北京大学图书馆。这里参考了他的部分结论。
(9)按骁骑将军在第四品,决无以郎中径迁此官之可能,此处当夺一“辟”字,作“固辞骁骑将军辟”,因补。
(10)《晋书·王济传》:“出为河南尹,未拜,坐鞭王官吏免官”,“王官”指出使州郡之朝官;又《王敦传》:“当陛下践阼之始,投刺王官”,亦指朝官,引申为投效朝廷。北朝之“王官”又指王国官属。《魏书·恩倖传》:“(太和)四年,迁尚书令,封爵中山王,加镇东大将军,置王官二十二人。”但南朝王国官属则称“国官”不称“王官”。《宋书·自序》记沈璞“除南平王左常侍,太祖引见,谓曰……王家之事,一以相委,勿以国官乖清途为罔罔也。”关于“王官”,学友杨光辉提供了数条材料,特此致谢。
(11)《晋书·荀勖传》:“魏太和中,遣王人四出,减天下吏员。”此“王人”指朝廷官员。知“王人”泛称指朝官,特称指“散官”,义同于“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