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家是在金田。金田坐落在桂平与紫荆山之间的水陆要道,土地肥沃,农产丰饶。这个家族找了七十人来当团练中的“耆老”,其中有不少客家移民。他们以开采铅矿、开当铺、农耕而致富<small>23</small>。这些身为“耆老”的家族为保家势盈泰,对族人的开支花费有极为严格的规定,从紫荆山脚下古城村一个家族流传下来的族谱便可清楚看出。家法中禁止族人嫖妓、赌博、酗酒、吸食鸦片等,违者将以“监禁终身”论处,这种严格的家法约束与后来洪秀全建立拜上帝会所订的戒律有颇多相类之处。他们以“金”为计量单位,规定控制家族开支的管理细则,一“金”大致相当于一个穷手工工匠或农民一个月的工钱,而在富裕地主或商人来说,则是微不足道了。
<blockquote>以家族出费而论,娶媳妇不可逾三十金,嫁女儿不可逾二十金。私塾束脩与嫁女儿相当。应试与娶媳妇同。可邀至亲好友吃饭吃酒,但不收礼,不可邀太多宾客。</blockquote><blockquote>就丧葬费用而言,家有老人去世,花费不逾四十金。其他丧事,不逾二十金。丧葬仪式不用器乐,不备祭品,棺椁出门不用佛事。家务事依此原则处理……每月家储稻米不逾七百斤(约五十公斤)。柴薪每月不逾一千五百斤。燃灯、食油之用,每月不逾二十斤,盐不逾十斤。酱油、醋、茶叶不逾两百个铜钱。每日菜蔬不逾一百个铜钱……若有人在村中或市场上出头露面,建庙聚敛钱财,祭祀神灵,就不能为其留名。因其已犯家规。至于建桥、铺路、做善事,凡有益于众者,量力相助。<small>24</small></blockquote>
如此的精打细算也更增其在乡里间的名望,也有余钱来组建团练和地方规划。这和紫荆山区的山地村落情形不同,显然,这并不利于拜上帝会招募成员<small>25</small>。
而且,带领团练的阶层还有一种自以为是的神气,他们以朝廷的名义来施行地方的法律秩序:当上团练的领头就是当地精英的一员,是当地的精英就会来带领团练。这些人标榜自己“爱民如子,敬官如父”
<small>26</small>;他们用来辨识、孤立、惩戒天地会会众的方式,也同样用在拜上帝会会众身上;在处理这两类情形时,其实需要做更仔细的分别,而非只用像是社会经济地位、教育程度以及科举功名为依据。
<blockquote>保甲(即村一级的户籍登记单位)法不分贫富、智愚,将村民混在一起,编成村社组织,所有规则一体适用,无分阶级,不论读书多少。将所有人混在一起,不加区分,就如同将鸡鸭飞鸟同一栏,羊狗虎豹共一圈。每个人都可觉察彼此背景各不相同,相互猜忌也是显而易见。若要将人组织起来,应先将同属之人相聚,签下一纸契约,方能同心同德。也就是说,透过这纸契约,他们方能各尽其力,以尽其效。<small>27</small></blockquote>
为让这套分类更形适切,村庄这么定规矩:村民须能分辨谁乃“才智双全”之士,谁是“愚昧无知、胆小怕事”之人,谁是“犯上作乱”之辈。相关分类又划分“胆小怕事”、“通晓事理”和“喜欢惹是生非”人等,而所谓的“惹是生非者”则特别指流窜于广东境内的盗匪。<small>28</small>
村子里的“客人”——这可指客家人,有时也指别地方来的人——查得特别仔细。若是发现他们与匪盗有牵连,就会被赶走。村里每个人都须按姓名、籍贯、家庭成员、职业、人际关系、婚姻状况、系本地人或外乡人等进行登录。只要为全村所信任者,则嘉以“核定”标签,门楣上还挂了官府文书。而不值得如此信任的人,就没有这种证明,尚待进一步考核<small>29</small>。有些极有钱势的人家不符合这个标准,像是金田的韦家,他们被这种查核方式排除在外,不得加入团练,所以他们也不愿为当地公益事业捐助,还入了拜上帝会<small>30</small>。
官府与地方团练关联密切,虽然带领团练的人不见得是秀才,但秀才多半在团练里头很有分量。而有了功名的人也很少加入拜上帝会。拜上帝会会众也有许多能识字,但这些人大多是科场失意,或是靠着粗通文墨而在社会边缘讨生活:有些是在官府衙门谋差的小吏,有些凭着粗通律例帮人打官司,有些略通医理,四处行医,有些则是当铺老板、商店伙计、小业主,甚至还替有些热衷功名又无望中考的人去代考。<small>31</small>
冯云山拘押在桂平县衙的监狱中,想方设法为自己辩护,此时洪秀全甫抵赐谷村的黄家。冯云山所受之指控很严重,反对他的力量又很大,洪秀全光靠写篇文情并茂的申冤书上呈官宪(就像1844年他第一次到广西为黄家幺子申冤一般)是很难让冯云山获释的。于是他决定去广州求见时任两广总督的耆英,从还很新鲜的国际法来为冯云山辩护;巧的是,1842年与英国人签订南京条约的清廷代表就是耆英。洪秀全必须兼程赶路,因为若是事关异端信仰,官府常加以严刑拷打,甚至令犯人生病暴毙——卢六已经身亡,或是病死,或是给活活打死。<small>32</small>
洪秀全在1848年春到了广州,他发现耆英已被唤到北京御前听旨,人不在广州。洪秀全回老家看了看,没有多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洪秀全到了紫荆山,带回营救冯云山未果的噩耗。此时冯云山也向桂平县府申辩,为自己分说,也为拜上帝教辩说,加上当地拜上帝会教徒买通知县,知县便把他放了。但是冯云山被归为“无业游民”,由公差押回广东官禄<img src="/uploads/allimg/200603/1-2006031U42YV.jpg"/>——这是他的出生地和落籍所在。所以,1848年初夏,冯云山和洪秀全两人竟在途中错过了,或许只有几步路之隔而已<small>33</small>。离家三载之后,现在轮到冯云山和妻女相见,在家乡自由传教。而洪秀全则再次远离妻儿和年迈多病的父亲。
在紫荆山,世仇、争斗、审判、冯云山的获释和洪秀全的回归,在在燃起拜上帝会教徒心中的热情。紫荆山的村民向来相信巫师道士装神弄鬼,以前也亲眼见过有人被神灵附体,开了天眼<small>34</small>。1848年春末,洪、冯两人都不在紫荆山时,一个名叫杨秀清的客家烧炭工人成了天父皇上帝的代言人。此人出身贫苦,接受拜上帝教的救世思想而加入拜上帝教。天父皇上帝附在杨秀清身上,透过他的声音传达旨意。洪秀全回到紫荆山之后,承认这确是皇上帝传旨。又过了几个月,到了这年秋天,天兄耶稣又借一个赤贫而笃信拜上帝教的客家农民萧朝贵向洪秀全及普天下拜上帝教众传达旨意。洪秀全再次予以确认。耶稣附身萧朝贵可达半个多时辰,其他也有若干男女梦到洪秀全行将登荣,不过为时较短<small>35</small>。
天兄耶稣在1848年多次下凡,透过萧朝贵传谕洪秀全和拜上帝教教众。萧朝贵吟唱上帝刚创的新曲,耐心把上帝的赞美诗逐句教给会众
<small>36</small>。有时,他的讯息有关教义,这都不出洪秀全在著作中所言:只有他们的天父才有权享受“帝”的称号,而天兄耶稣和洪秀全的称谓则不得超过“主”<small>37</small>。天兄耶稣还告诉洪秀全,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也住在天上,天父皇上帝不允许观音再下凡间,因观音的讯息会被误解,但天父皇上帝却知道观音心肠仁慈,还让天兄耶稣和洪秀全称她为姊姊<small>38</small>。
天兄耶稣向洪秀全说了自洪秀全十一年前离开天庭之后发生的事。他们谈到洪秀全的幼子,在天上出生之后始终没有起名字,如今和祖母(即上帝的妻子)一起住在天上。他们也谈起孩子的母亲第一月亮宫人,谈起她和姻亲耶稣及其妻子如何相安相处,谈起她是如何想着夫君回到身边。第一月亮宫人还曾下凡以客家话伤心地责骂了洪秀全,怪他久不回天上。她告诉洪秀全,天兄耶稣之妻与五个孩子(三男两女)关心她和自己的孩子。耶稣家的男孩子都比洪秀全的孩子大些,分别是十八岁、十五岁和十三岁;耶稣的大女儿十六岁,而小女儿在洪秀全离开天庭之后才出生。这么一来,洪秀全的儿子至少还有个小玩伴。<small>39</small>
紫荆山的神秘气氛随着其他的圣人来访、异梦和预兆等事件而更加浓厚。在洪秀全的朋友和热情支持者所住的赐谷村遭到盗匪侵扰,结果天将下凡将之击退。有一次妖魔手持火器瞄准洪秀全,几位身穿黄袍的天使下凡,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洪秀全。在紫荆山东边的思旺村,洪秀全的天妻第一月亮宫人也在天使的协助下,救了洪秀全的性命。<small>40</small>
有时人记载,拜上帝会教徒跪拜在通风的教堂里祷告,不时有人突然仆倒在地,通身大汗,有如神灵附体,在此迷离状态中讲出劝解、责备、预言之类的话语<small>41</small>。这些上天庭的人一如洪秀全在梦中所为,取东路前往,所见之上帝亦如洪秀全所见,威风凛凛,身穿黑色龙袍,头戴高沿帽,蓄金须<small>42</small>。他们也看到群魔之首方头、红眼,知道他和东海魔王、阎罗妖是同一个凶神<small>43</small>。上帝一如在西乃山上亲书“十诫”碑,也用手指向来客指出这魔王<small>44</small>。雅各在雅博渡口与天使角力,而天父也让萧朝贵这个天兄耶稣代言人与诸天将摔跤,客家人有一招称作“架钢手桥”,萧朝贵以此与天将缠斗<small>45</small>。天父和天兄则在一旁看着,并不时指点指点。
1849年年节过后,洪秀全回到官禄<img src="/uploads/allimg/200603/1-2006031U42YV.jpg"/>家中,得知父亲刚刚病逝,死前嘱咐要以拜上帝教的仪式料理丧事。按照儒家传统,父母死后,子女须守丧三年,不能剪发;守丧期间不得与配偶交欢,以表对死者的尊重,父母有生养之恩,须以禁欲和悲伤来回报。这段时间用来料理后事,照顾坟墓,并潜心反省。在守丧期间不剃发的规矩,其用意与自省和尊重类似,但是因政治现实却让这规矩有所扭曲。大清自1644年统治中国以来,下令汉人须从满俗,薙去前额头发,脑后蓄长辫,不从者将以叛逆问斩。但在服丧期间,不论满汉,不薙前额头发并不会受罚,薙发反而要严惩<small>46</small>。
两条规矩洪秀全遵循了一条。他回到官禄<img src="/uploads/allimg/200603/1-2006031U42TG.jpg"/>后不久,就和妻子同床而眠,但他未薙发。到了初夏,其妻怀孕已是肉眼可辨,此时洪秀全别过妻子,披着散落在肩脖与前额的浓发,与冯去山再次往紫荆山行去<small>47</sm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