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7月27日傍晚时分。他们宿营的地方叫孔克尔·弗尔霍普,被夏日的风雨侵蚀得字迹模糊的路标牌上这样写着。孔克尔,俄亥俄州在南边。有发生过火灾的痕迹,孔克尔大部分都已经烧得差不多了。斯图说可能是由闪电引起的,哈罗德当然又反驳了他。这些天来,如果斯图·雷德曼说救火车是红的,哈罗德·劳德就会举出无数事实和数字证实这些天大部分救火车都是绿的。
法兰妮叹着气翻了个身。难以入寐。她害怕那个梦。
左边,5辆摩托车一字排开斜在各自的撑脚架上,铬合金的排气管和零件反射出星星点点的月光,就像“地狱之神”乐队特地挑了这块地方闹上一个通宵。不过他们倒不会驾着像这些本田、雅马哈之类的“轻骑”,她想。他们该驾着“飞车”……或是她从电视上的旧美国——国际自行车时代所看到的一些东西。“野精灵,魔鬼般的精灵,车轮上的地狱之神。”在她的高中时代,露天电影院里总挂着这一类的巨型广告牌。威尔士露天影院,圣福德露天影院,南波特兰德露天影院……你付钱,你选择,然后你享用。现在都过时了,所有露天影院都没了,更不要说地狱之神和漂亮的旧美国国际图画。
将它写入日记,法兰妮,她告诉自己,又翻了个身,但不是今天晚上,今天晚上她打算睡一觉,无论做不做梦。
离她20步的地方,她可以看见其他人,躺在睡袋里,酩酊大醉,就像经历了一场啤酒晚会的“地狱之神”,在那样的晚会上,除了彼得·方达和南希·西纳特拉以外,画面上所有的人都会喝得躺倒在地。哈罗德,斯图,格兰·贝特曼,马克·布拉多克,佩瑞·麦克阿瑟。服些催眠剂然后睡觉……
他们倒没服催眠剂,而是服了半粒佛罗那。这是斯图的主意。因为梦魇越来越严重,他们中有的人变得有些脾气古怪,难以相处。他在对其他人说出这个点子的时候将哈罗德支开了,因为取悦哈罗德的办法是郑重地征求他的意见,还因为哈罗德知道得太多。知道得多并不是坏事,但也使他变得十分神经质,和他在一起,就像旅行中跟了个五流的神人,虽然无所不晓,却也情绪多变,随时都可能崩溃。哈罗德在霍博肯——他们碰见马克和佩瑞的地方买了事情一旦发生,就像脱缰的野马。
7月30日,10时15分左右,他们在路上才走了一个小时。前天晚上下了几场暴雨,路面很滑。他们4人没怎么说话,昨天早上,斯图先后叫醒了法兰妮、哈罗德和格兰告诉他们佩瑞自杀的噩耗后。“他在自责,”法兰妮悲哀地想,“可那不是他的错。”
她本想把一切都告诉他,原因吗,部分是由于他应为放纵自己而遭到谴责,部分是由于她爱他,这是个事实,她不能再欺骗自己了。她想,她可以说服他,佩瑞的死不是他的错……,可是这样做就不免要向他表露自己的真实感情。她在想,也许可以找个机会向他坦露心迹。但万一让哈罗德看出来,就……都大白了……只是时间问题。她想不久非要如此了,管他哈罗德不哈罗德的。她只能隐瞒他这么长时间了。到时候,他非知道不可……,接不接受都在他。她怕哈罗德接受不了。这保不准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他们身上可是带了一大批枪支。
法兰妮还在左思右想,他们已经转过了一个弯道,看到一辆大拖车翻在了路中央,刚好把路拦腰斩断。昨夜的雨水把这辆拖车的外壳冲刷得闪闪发亮。更让人惊奇的是,路边上还停着三辆旅行小客车和一辆大型救援车。至少有十几个人站在那里。
法兰妮一惊,来了个急刹车。本田摩托在湿漉漉的地上直打滑,险些将她甩出去。4个人都停住了车,前后脚地在马路上站成一条直线,竟然还有那么多人活着,他们很是吃惊。
“都给我下车,”其中一个大个子说。茶色胡子,戴着深色太阳镜。法兰妮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缅因州收税路上,因为超速驾驶曾被一个州警拽下车来。
“下来就要我们的驾照了。”法兰妮想。但这已经不是一个逮着超速驾驶者就开罚单的州警了。这儿有4个男的,茶色胡子身后还站着3个。其余都是女的。至少有8个。面色惨白,像是受了惊吓,在旅行小客车周围站成一团。
留茶色胡子的男人带着枪。他身后的男人也都有枪。
“下车,该死的。”浅茶色胡子说道,他后面的一个人扣响了手中的来福枪,发出一声闷响,划破了早上薄雾缭绕的空气。
格兰和哈罗德一脸困惑,显得十分紧张。“他们要坐以待毙,”法兰妮越想心越慌。她对自己的处境不是十分明了,但她知道眼前双方的力量对比很不平衡。“4个男的,8个女的,”她在脑中揣度着,然后又拉响警报般大声重复了一遍:“4个男的!8个女的1
斯图平静地叫了声“哈罗德”。他用眼神暗示哈罗德可以动手了。“斯图,不要……”话未说完,一切便开始了。
斯图背上挎着杆来福枪。他抖了一下肩膀,枪带从胳膊上滑了下来,枪已经握在了手中。
茶色胡子暴喝一声:“不准动1又大叫道,“加维!弗吉!罗尼!干掉他们!捉住那个女的1
哈罗德开始去抓他的枪,一开始忘了枪还捆在套子里。
格兰·贝特曼还坐在哈罗德后面,怔怔地呆住了。
“哈罗德1斯图又叫了一声。
法兰妮开始动手取自己的来福枪。她感到周围的空气突然间凝固了,像裹上了粘稠的蜜糖一般令人窒息,感觉再也挣脱不出去了。这时,她意识到他们这些人可能会在这里葬身。
一个女孩叫了一声:“动手1
法兰妮正要继续用她的来福枪战斗,听到叫声,还是把目光转移到了那个女孩身上。事实上,她已经不是什么女孩了,至少有25岁。淡金色的头发一点也不伏贴,罩在一顶破头盔下,就像绿篱刚刚被剪了枝一样。
女人们并没有全都动起来;有些快被吓疯了。行动的只有这金发女孩和其他3个女人。
所有这一切发生在短短的7秒钟之内。
留着浅茶色胡子的男人一直用枪指着斯图。突然听到那个年轻的金发女孩叫“动手”,他的枪管一颤,缓缓地转向了她,像探测水源的“魔杖”嗅到水一样。子弹紧跟着出膛了,发出了像钢条戳穿硬纸板一样沉闷的声音。斯图从摩托车上跳下来。
斯图用肘撑着地,开起火来,(双肘着地是怕子弹射在路面上,那辆本田摩托就压在他的一条腿上)。茶色胡子被打得像一个轻歌舞剧演员一样蹦蹦跳跳地下了台。他那件褪了色的方格衬衫被风吹得飘荡起伏的。他手里的自动手枪冲着天空胡乱射开了,那有如钢条戳穿硬纸板的声音连响了4响。最后,他仰面朝天地摔倒在了地上。
在浅茶色胡子身后站着的那3个男人,有两个一听到金发女孩的叫声便朝四周猛搂扳机。其中一个抱着杆老掉牙的12口径雷明顿双管猎枪。枪托没有支撑着任何物体——他从右边握着枪,悬于右髋骨外——开枪时发出的声响尤如小屋里的霹雳,后座力使枪从他的手中向后弹出,哗喇一声掉在了地上。有一个女人的脸被打中了,开始是血肉模糊,不一会,法兰妮就听到她的血滴滴嗒嗒地落在人行道上,像是下雨的声音。她现在像是戴着副“鲜血凝铸的面具”,一只未受伤的眼睛透过面具茫然地看着外面。然后,她向前扑倒在路上。那身后的那辆“乡村广潮旅行小客车被霰弹打得像蜂窝一般。车窗布满了白色裂纹,有如一道道瀑布。
他蹒跚着爬上一道长长的坡,炽热的阳光蒸着他的胃,烤着他的头;州际公路在高温的辐射下微微反着光。他曾经是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如今却万劫不复地成了“垃圾虫”。他凝视着传说中的城市——锡沃拉。
他往西走了多久?遇到那小子后,已经过去了多长时间?上帝也许知道,反正垃圾虫不知道。有些日子了。还有那些夜晚,噢,他忘不了那些夜晚!
他摇摇晃晃地站在那里,身上的破衣烂衫也跟着摇摆;他俯视着锡沃拉,这座充满希望的城市,梦想之城。他的身体已经不成样子。为了逃离燃烧的油罐,翻越楼梯栏杆时划破的手腕还没有痊愈,用肮脏的王牌绷带胡乱地裹着,鼓鼓囊囊的一大团。不知怎么搞的,那只手上的所有指骨都蜷缩起来,变得像爪子一样了。左臂上,从肘到肩的烧伤组织正在缓慢地恢复,不再化脓难闻,但是长出了粉红色光滑的新肉,像廉价布娃娃的皮肤。那张龇牙咧嘴的疯狂的面孔已被晒伤、脱皮,胡子蓬乱,脸上还布满了伤疤,那是自行车前轮从骨架上脱离的时候给他留下的。他穿一件褪色的蓝色工作衫,上面布满汗渍,下身穿一条肮脏不堪的灯芯绒裤子。他的背包,不久前还是新的,如今却跟主人形成了统一的风格,一根带子断了,垃圾虫费了很大的劲把它系好,现在背包歪斜地背在背上,像鬼屋里的百页窗一样积满灰尘,皱褶里全是沙子。脚上的胶底帆布鞋用麻绳捆住,被沙子磨破的脚踝从短袜上露出来。
他俯视着远处的城市,父抬头看丁看冷漠的青铜色的天空,把目光转向西沉的太阳,熔炉般的热浪包围着他。他尖声大叫。这是胜利者野性的尖叫,很像苏珊·斯特恩用罗耶·拉比特自己的猎枪托砸裂他的脑壳时发出的叫声。
他开始在15号州际公路火热的路面上踏出胜利的舞步,沙漠热风正卷着沙子,横扫过高速路。在高速路的另一侧,有两辆几乎完全被沙子埋住的破车,一辆林肯,一辆T型鸟,坐在安全玻璃后面的主人已经成了木乃伊。在垃圾虫这一侧的前方,有一辆翻了个底朝天的小型货车,除了车轮和槛板以外,其他部位都埋在沙子里。
他跳着舞。双脚裹在用绳子捆扎的、鼓鼓囊囊的胶底帆布鞋里,在高速路上上下地颠着,和着醉意绵绵的号角舞曲。衬衫上的破布片随风飞舞,水壶碰撞着背包发出沉闷的金属声,王牌绷带散开的布头在热风中飘动。粉色光滑的烧伤组织微微闪着光,太阳穴上的静脉血管像闹钟一样砰砰直跳。他已经在上帝的煎锅里熬过了一个星期:朝着西南方向,穿过犹他州和亚利桑那的一端,进入内华达,此时的他正陷入疯狂。
他跳着舞,唱着单调乏味的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同样的歌词。曲子是他在特雷霍特学校时流行的,那是黑杜会组织“权力之塔”创作的一首歌,歌名叫做“去夜总会”,但歌词是他自己编的,他唱道:
“锡沃拉,锡沃拉,颠簸,颠簸,颠!锡沃拉。锡沃拉,颠簸,颠簸,颠1每唱完一个“颠”,他都跟着来一个小小的跳跃,直到热风中的一切在眼前旋转起来,明亮刺眼的天空变成薄暮的灰色。他瘫倒在路上,几乎昏厥过去,不堪重负的心脏在干燥的胸腔中狂跳。他用最后的一丝力气,哭着,笑着,拖着身子翻过四脚朝天的小型货车,躺在它渐渐缩小的阴影里,在热浪中颤抖着,喘息着。
“锡沃拉1他粗声地喊,“颠簸颠簸颠1
他伸出爪子般的手,摸索着从肩上拿过水壶摇了遥水壶几乎空了,不过没关系,他要喝完每一滴水,然后躺在那儿,一直等到太阳落山,再沿高速路进入锡沃拉,那座传说中的城市。今晚,他要对着每一处喷涌的泉水痛饮。但是必须等到要命的太阳落山以后。上帝是最大的纵火犯。很久以前一个叫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的男孩烧掉了老处女森普尔的养老金支票,还烧掉了保坦韦尔的卫理会教堂,如果说那时候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在这个躯壳里还留下些什么的话,不用问,它已经随着印第安纳州加里的油罐化为灰烬了。9打以上的油罐,像一串巨大的鞭炮炸毁了。那天恰好也是7月4号,太巧了。随着大火冲天而起,就只剩下了垃圾虫,他的左臂擦破了,火辣辣的,仿佛体内藏着一团火,永远不会熄灭的火……至少在他的身体烧成黑炭以前不会熄灭。
今晚,他将痛饮锡沃拉的水,是的,那水必定像酒一样甘醇。
他举起水壶,最后的几滴水被他倒进喉咙,缓缓地流进肚子,喝光后,他把水壶扔在了沙漠里。汗水像露珠一样从额头上冒出来,他躺在那儿,颤抖着,回味着那几滴水的甘甜。
“锡沃拉1他喃喃地说,“锡沃拉!我来了!我来了!我要为你付出一切!我愿为你而死!颠簸颠簸颠1
口渴稍稍有点缓解,睡意就涌上来,就在他几乎睡着的时候,一个念头闪过脑际,犹如冰刀的刀刃劈头而来:
如果锡沃拉只是个海市蜃楼会怎么样呢?
“不,”他喃喃着,“不,噢噢,不。”
单凭否定驱散不了这种念头。这刀刃刺痛了他,赶走他的睡意。如果他在对一个海市蜃楼的庆祝中喝完了最后一滴水,那会怎么样?他用自己的方式意识到了自己的疯狂。如果那只是个海市蜃楼,他无疑会死在沙漠里,成为老鹰的口中食。
最后,他再也无法承受这个可怕的念头所带来的恐惧,抑制住一阵阵晕眩和恶心,摇晃着站起身来,吃力地回到公路上。在半山腰,他不安地眺望着下面遍布丝兰和风滚草的广阔平原,他的呼吸在喉头凝住了,变成一声惊叹,像一只袖子挂在了钉子尖上。
就在那儿!
锡沃拉,古老的传说,许多人寻找的地方,被垃圾虫发现了!
它座落在沙漠深处,蓝色的山脉环抱着它,远处的迷蒙薄雾为它穿上了蓝色的罩衣,高楼和街道时隐时现。棕榈树……他能看到棕榈树……还有水!
“噢,锡沃拉……”他轻声唤着,蹒跚地回到小型货车的阴影中。他知道,它比看起来远。等上帝的火炬退出天空,他要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前进。他将到达锡沃拉,到了那儿,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遇到第一个喷泉的时候,飞身跃入水中。然后他会找到他,那个邀请他来这儿的人。是他引导着他,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顾不得胳膊上的严重烧伤,越过平原和高山,最终进入沙漠。
他就是黑衣人,强悍的人。他正在锡沃拉等着垃圾虫。那天夜里的人马就是他的;大模大样地离开西部,迎着升起的太阳昂然而去。面无血色的死亡骑士也是他的,他们会狂呼怒骂,放声大笑,散发出汗臭味和火药味;会发出尖叫声,但垃圾虫对尖叫声毫不在意;也会发生抢劫和镇压,对此他也漠不关心;还会发生谋杀,那更是无关紧要。
还会有一场大火。
对于这个,他很关心。在梦里,黑衣人来找他,在高处张开手臂,给他看一个火焰中的国家。城市像炸弹一样起火烧毁,耕地被大火吞噬。芝加哥、匹兹堡、底特律、伯明翰的河流中漂着一层燃烧的油。在梦里,黑衣人告诉他一件事,一件让他效力的事:我会在我的炮兵中给你一个高级职位,你正是我想要的人。
他翻身侧卧,流沙摩擦着面颊和眼皮,阵阵刺痛。他曾经失去希望,是的,自从车轮从他的自行车上脱落,他就失去了希望。上帝,卡利·耶茨的上帝,看来毕竟比黑衣人强大。但是他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一往无前。最终,就在他几乎葬身沙漠,永远无法到达黑衣人等候他的锡沃拉之时,像做了一个白日梦。锡沃拉出现了,在下面,在远方。
“锡沃拉1他低声呼唤着,进入了梦乡。
第一个梦是在加里,那是一个多月以前,他的胳膊烧伤之后。那天夜里入睡以前,他确信自己要死了,因为没有人烧得像他那么严重居然还能活着,他的脑子里反复出现一句话:为火而生,为火而死;为火而生,为火而死。
在城中的一个小公园里,他跌倒在地,两条腿再也迈不动了。左臂伸着,离身体远远的,像个没有生命的物件,衬衫袖子也烧掉了。疼痛剧烈得难以置信。他做梦都想不到世上会有如此的疼痛。在这之前,他欢呼着从一组油罐跑向另一组油罐,安装好粗糙的定时装置,每个装置都由一根钢管和易燃的汽油混合物组成,并用一块钢片隔开一小层酸。他把这些装置放在罐顶的排液管内,当酸流过钢片发生腐蚀时,汽油会着火,从而引发油罐爆炸。他打算在第一个油罐爆炸之前到加里的西边去,那里靠近通往芝加哥或密尔沃基的许多条道路的交汇点。他想观看整座城市在大火中毁灭的情景。
可是他对最后一个装置的判断有误,也许是因为装置本身做得有问题,他用管扳手打开外流盖时它就爆炸了。在燃烧的汽油突然从钢管中喷射出来的一刹那,耀眼的火光冲天而起,一束火苗窜上了他为左臂。他仿佛被戴上了一只火手套,可惜这手套无法阻隔疼痛,它在空中挥舞着,抖动着,像一只巨大的火炬。这种痛苦是可怕的,不亚于把胳膊放在喷发的火山口上。
他尖叫着,绕着油罐顶狂奔,像个弹球似的沿着齐腰的栏杆猛冲下来。要是没有栏杆,他会像火把投入井中一样翻滚着掉下去。一个意外救了他的命,他的双脚交叉在一起,跌倒在地,身子压住了左臂,把火熄灭了。
他爬起来,仍疼得半疯。后来他想,他能从葬身火海的危险中逃脱,纯粹是侥幸或者是黑衣人的意愿吧。大多数汽油没有喷到他身上,因而他很感激。不过他的感激是后来才萌发的,当时他只顾得上哭喊,举着冒烟的、皮肤烧焦开裂的胳膊,前俯后仰。
他模糊地记得,当天色暗下来的时候,他已经装好了一打的定时装置。它们随时都会爆炸。死亡是美好的,摆脱那种极度的痛苦也是美好的,但烧死在火中却恐怖透顶。
他不知道自己后来怎样爬下油罐,又是怎样挥舞着烧焦的左臂,在那个死亡之地像无头苍蝇一样蹿来蹿去,最后又是怎样踉跄着离开的。
当他到达镇中心的一个小公园时,已是傍晚。他坐在两个旱冰场之间的草地上,竭力想着该怎么处理这个烧伤。抹点黄油,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的妈妈一定会这么说。不过那是用来对付被水或者锅里溅出来的油烫伤的情况的,他无法想象把黄油涂抹在从肘到肩那一大片烧得焦黑的地方,甚至连碰它一下都不敢想。
自杀,是的,他倒情愿让自己彻底摆脱痛苦,像一条老狗。
小镇东边忽然传来巨大的爆炸声,像织物被麻利地撕成两半。黄昏时分渐深的靛蓝色天空中,一股火柱冲天而起。强光刺得他睁不开眼,他拼命眨着眼睛,直到挤出了眼泪。
尽管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但火还是让他满心高兴……甚至,让他感到兴奋,感到满足。火就是最好的药,就连第二天找到的吗啡也比不过它(作为监狱里享受特权的犯人,他在医务室、图书馆和汽车调度场干活时,就知道吗啡、“大王”药粉)。他没有把眼前的痛苦和火柱联系在一起,他只知道火是美好的,亮丽的,是他过去需要、将来也永远需要的东西。火,太妙了!
过了一会儿第二个油罐爆炸了。即便在3英里远的地方,他也能感觉到空气中蔓延的热浪。又一个油罐爆炸了,接着又是一个。停了一小会儿,又有6个油罐在尖锐的织物撕裂声中爆炸。现在那儿看起来亮极了,他咧嘴笑着,眼睛里满是黄色的火焰,他忘记了受伤的胳膊,忘记了自杀的念头。
经过两个多小时,所有的油罐都炸毁了,而后夜晚来临,但那个夜晚并不黑,它是桔黄色的,伴着火的高温。整个东方地平线都随着火焰飞舞,这使他想起小时候曾有过一本H·G·韦尔改编的著名连环画《世界大战》,现在,许多年过去了,那个拥有连环画的孩子已经消失了,但垃圾虫还在,而垃圾虫拥有的是奇特、可怕的秘密:马尔蒂昂一家的死。
该离开公园了,气温已经升高了10度。他应该往西去,像在保坦韦尔那样,赶在火焰的前头,与蔓延的毁灭比赛。但他此时根本无法进入竞技状态,只好在草地上睡下,火光在他的脸上跳跃那是一张疲劳的、被虐待的孩子的脸。
在梦里,黑衣人来了,穿着他那件带面罩的长袍,看不见他的脸……但垃圾虫还是觉得以前见过这个人。在保坦韦尔,当那些懒洋洋坐在糖果店和啤酒屋里的人朝他吹口哨时,好像这个人就在他们中间,静静地若有所思。他在擦洗店干活(用肥皂擦洗头顶灯,洗抹布,擦洗车门槛板,问先生您是否要打蜡?)时,右手戴着海绵手套,浸泡得像条死鱼,指甲像象牙一样白,那时候他好像也见过这张脸,流露出疯狂兴奋的暴躁而狰狞的脸。当司法官把他送到特雷霍特,在他们给他电疗的房间里,他就是那个龇牙裂嘴的心理学助手,站在头顶上方,手放在控制开关上(我要电击你的大脑,孩子,用你的方式帮助你从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变成垃圾虫,你想不想涂上热蜡?),准备把1000伏的电压通入他的大脑。他很清楚这个黑衣人:他的脸你永远无法真切地看到,他的手从死亡纸牌中发出所有的黑桃牌,他的眼睛超越火焰,他的狞笑超越世上所有的坟墓。
“我愿意听你的吩咐,”他在梦中感激地说,“我愿为你而死1
黑衣人的手伸进长袍,把它变成黑色风筝的形状。他们站在高处,在他们的下方,是躺在火中的美国。
我会在我的炮兵中给你一个高级职位,你正是我想要的人。
然后他看见1万余人的大队人马,混杂着衣衫褴褛的男男女女,他们驾车向东,穿过沙漠,进入高山;他们卸下卡车、吉普车、帐篷和坦克;每个男人和女人的脖子上都挂着一块黑色宝石,在其中一些石头的中心,嵌着一个红色斑点,那形状像眼睛,或者像钥匙。他看见了他自己,在先头部队中开着一辆车,巨大油箱的顶部装有备胎,他知道卡车里装满了凝固汽油……在他后面的队伍中,是装载着压力炸弹、特勒地雷和塑胶炸弹的卡车;燃烧弹和逐热导弹;手榴弹、机关枪及火箭发射器。死亡之舞要开始了,烟雾像小提琴和吉它的弦乐,硫黄石和无烟火药的臭气在空中弥漫。
黑衣人又一次举起手臂,当他放下时,一切都变得冷寂,火熄灭了,甚至连灰烬都变冷了。那一刻他又成了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渺孝害怕,糊里糊涂。只有那一刻,他觉得自己不过是黑衣人巨大的国际象棋中的一个小卒,觉得自己受了蒙骗。
这时,他看见黑衣人没有完全遮盖住的脸,在眼睛的位置上,有两个暗红色的煤球在凹坑里燃烧着,被照亮的鼻子窄窄的,像刀刃。
“我愿意听你的吩咐,”垃圾虫在梦里感激地说,“我愿为你而死!我的灵魂是献给你的1
“我要派你去放火,”黑衣人严肃地说,“你必须去我的城市,那儿的一切都得清除。”
“在哪儿?在哪儿?”期望中,他带着焦灼的痛苦问。
“西方,”黑衣人说,声音渐弱,“西方,高山以外。”
然后他醒了,仍然是夜晚,而且仍然明亮,火更近了,热得让人透不过气来。房屋在爆炸。星星被一片浓重的油烟遮住,看不见了。一场大烟雨拉开了序幕,旱冰场染上了一层黑色。
这时候他恢复了决心,因为他发现自己还能走。他一瘸一拐地往西走去,偶尔看见其他一些正离开加里的人,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着大火。傻瓜,垃圾虫几乎有些温柔地想。你们会烧死的,到了适当的时候,你们会烧死的。没有人注意他,对他们来说,垃圾虫只是另一个幸存者。他们消失在烟雾中。黎明后的某一刻,垃圾虫一瘸一拐地穿过伊利诺伊的地界,芝加哥在他的北面,乔利埃特在他的西南,火焰消失在浓烟后面。那是7月2日的黎明。
他已经忘记了把芝加哥烧成平地的梦,烧掉更多的油罐,烧掉隐藏在铁路侧线的装满液化气的运输车,烧毁房屋的梦。他对温迪城毫无兴趣。那天下午,他潜入芝加哥的海茨医生诊所,偷了一盒吗啡针剂。吗啡减轻了一点儿疼痛,但产生了一个更重要的辅助作用:使他对实际存在的疼痛不那么在意了。
那天晚上他还从药房拿走了一大瓶凡士林,在胳膊的烧伤部位涂了厚厚的一层。他口渴极了,好像不停地想喝水。关于黑衣人的幻觉像一只只绿头苍蝇在脑子里飞进飞出。黄昏时他崩溃了,他已经开始认为黑衣人指给他的那座城市一定是锡沃拉,那座充满希望的城市。
那天晚上黑衣人又来到他梦中,用嘲讽的咯咯的笑声,证实了他的猜想。
沙漠的寒冷把垃圾虫从混乱的记忆中拉了回来。在沙漠中永远是冰或者火,没有中间状态。
呻吟了片刻,他站起来,尽量把自己紧紧地裹起来。头上群星闪烁,近得几乎可以用手摸到,它们用迷人的光芒沐浴着沙漠。
他摩挲着臂上滑嫩的肌肤,带着浑身的伤痛回到公路上。现在,这些伤痛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他停了一会儿,俯看这座夜梦中的城市(那里到处是闪烁的光点,像营地的灯光)。他开始前进。
几个小时后,黎明开始给天空染上一层亮色,这时再看锡沃拉,比他第一次登高俯看时近不了多少。他愚蠢地喝掉了所有的水,却没想到实际距离比当时看到的要远得多。由于脱水的缘故,他不敢在太阳升起后往前走得太远。在太阳充分显示它的力量之前他就得再次停下来。
在破晓一个小时以后,他发现公路外面有一辆奔驰车,右侧门已经埋进沙堆里,他打开左侧的一个门,把两个皱巴巴像猴子一样的车主拖了出来——戴着镶有许多珠宝的手镯的老太太和长着戏剧化白头发的老头儿。垃圾虫嘟嘟囔囔地抱怨着,从点火器上拿起钥匙,转动着打开了车尾箱。他们的手提箱没上锁。他把许多衣服挂到奔驰的窗子上,用石头压祝现在他有了一个凉爽阴暗的窝。
他爬进去睡下。西边几英里外,拉斯维加斯城在夏日阳光的照耀下微微闪着光。
他不会开车,在监狱里他们没教过他,但他会骑自行车。7月4日,就是拉里·安德伍德发现丽塔·布莱克莫尔因服药过量在睡梦中死去的这一天,垃圾虫搞到了一辆十速车。开始的时候,由于左臂不听使唤,他骑得很慢。第一天他跌倒了两次,其中一次碰到了烧伤的部位,引起了一阵巨痛。凡士林没起作用,烧伤的地方已经化脓,发出难闻的气味。他不止一次地怀疑自己得了坏疽病,他不让自己再想下去。他开始用一种消毒膏混合着凡士林使用,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但肯定没什么害处。这两样东西混合在一起,成了一种混浊的粘糊糊的东西,看起来像米青.液。
渐渐地他能单手扶把骑车了,而且骑得更快。路面很平,大多数时间他都能保持令人晕眩的速度。他克服了烧伤的痛苦以及吗啡产生的轻度头晕,努力保持着平衡。他喝了好几加仑的水,饭量也大得惊人。他思索着黑衣人的话:我会在我的炮兵中给你一个高级职位,你正是我想要的人。这些话多么动听!以前有人真正需要过他吗?他骑车奔驰在中西部炎热的太阳底下时,这句话一遍又一遍出现在他的脑海。他喘息着哼起那首叫做“去夜总会”的小曲。他随心所欲地唱着歌词(锡沃拉!颠簸颠簸颠!),不过此时的他已不再疯狂,他只是在前进。
7月8日,尼克·安德鲁斯和汤姆·科伦看见野牛在堪萨斯州的科曼奇县吃草的那天,垃圾虫在达文波特的圣城越过密西西比河,穿过落基岛,贝滕多夫和莫林,来到了衣阿华。
14日这天,拉里·安德伍德在新罕布什尔西部一座高大的白色房子附近醒过来,垃圾虫穿过密苏里北部的康瑟尔布拉夫斯,进入内布拉斯加。他的左臂恢复了一些功能,腿部肌肉也结实了,他拼命赶路,快点儿,再快点儿。
在密苏里西边时,垃圾虫第一次怀疑,也许是上帝亲自掌握着他的命运。内布拉斯加有点儿不对劲,似乎有点儿恐怖,这使他感到害怕。衣阿华似乎也一样……但是不对。以前的每个夜晚,黑衣人都来梦里找他,可是当他进入内布拉斯加以后,黑衣人没有再来。
一个老妇人取代黑衣人来到他的梦中。在这些梦里,他发现自己趴在一片玉米地里,吓得浑身瘫软。那是一个明亮的早晨,他能听见成群的乌鸦在嘎嘎乱叫。前面是一片宽阔的玉米地和剑一样的玉米叶。他不想去看但又无力阻止自己,终于还是用颤抖的手拨开叶子,朝里望去。他看见,在一片空地的中间有一幢老房子。那里有株老树,枝条上挂着一个轮胎。一个黑人老太太坐在门廊里,弹着吉它,唱着一些古老的圣歌。每个梦中唱的圣歌都不相同,其中大部分垃圾虫都听过,因为他以前认识一个老太太,一个叫唐纳德·默温·埃尔贝特的男孩的母亲,她在做家务时曾经唱过许多同样的歌。
这是一个噩梦,倒并不只是因为它的结尾极为可怕。开始的时候,你也许会说,整个梦里没有让人害怕的东西呀。玉米?蓝色的天空?老妇人?晃动的轮胎?这些东西有什么可怕?梦中的老妇人没有扔石头,也没有嘲笑他,何况老妇人并不是那些唱着“在那个伟大的早上”和“再见,亲爱的上帝,再见”之类圣歌的老妇人。扔石头的是世上的卡利·耶茨们。
但是在梦远未结束之前他已经吓得瘫软,好像他窥见的根本不是一个老妇人,而是某些秘密,某些几乎隐藏不住的、似乎已准备好在她周围爆发的亮光,与这炽热的强光相比,加里燃烧的油罐不过是风中的许多蜡烛——这样的强光会烧焦他的眼睛。他唯一想的就是:噢,请让我离开她,我可不想跟她有什么瓜葛,求求你,噢,求求你让我走出内布拉斯加。
这时,无论她在弹什么曲子,总会有一个刺耳的停顿。她朝右看那块空地,他正在那儿透过谷叶的小小缝隙偷看她。她的脸很苍老,布满皱纹,头发稀疏得可以看得见褐色的头盖骨,但她的眼睛却亮得像钻石,充满着令他害怕的光。
她用一种苍老、沙哑但宏亮的声音高喊:“玉米地里的黄鼠狼1于是他感觉到自己的变化,低头发现变成了一只黄鼠狼一只长皮毛的、黑褐色的鬼鬼祟祟的东西,鼻子长得长而尖,眼睛退化成两个明亮的小圆点儿,手指变成了爪子。他是一只黄鼠狼,一只胆小的捕食弱小动物的黄鼠狼。
他开始大叫,往往就把自己喊醒了,浑身大汗,吓得目瞪口呆。他赶忙用手在身上摸摸,确认自己的人形还在。最后他抱紧脑袋确认它还是人的脑袋,而不是长长的、柔滑光亮的流线型的什么东西,不是毛茸茸的、子弹形状的脑袋。
在内布拉斯加,三天里他走了400英里,极度的恐惧使他恨不得插翅而飞。他来到科罗拉多,在朱尔斯镇附近,梦开始渐渐消失。
(阿巴盖尔妈妈在7月15日醒来——稍迟于垃圾虫穿过赫明福德的北部——打着寒战,又害怕又可怜,可怜谁,为什么可怜,她都不知道。她想她可能是梦见了她的孙子安德斯,他毫无知觉地死于一次枪击事件,当时只有6岁。)
7月18日,在科罗拉多州斯特灵西南部距离布拉什还有几英里的地方,他遇见了那小子。
垃圾虫在夜幕降临时醒来。尽管车窗上挂着衣服,奔驰车还是酷热无比。他的喉咙像一口枯井,表面覆盖着一层砂纸,太阳穴砰砰直跳。他伸出舌头,用手指敲敲,感觉像敲着一根干树枝。他坐起来,刚把手放在奔驰车的方向盘上,就烫得缩了回来。他穿好衬衫,转动门把手想出来。他以为他能出来,但他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力量,忽略了在这8月的夜晚,他已在脱水的状态下维持了多久:两腿没了力气,他倒在同样很热的路上。他呻吟着,像个瘸腿的爬虫,钻进奔驰的阴影中。他坐在那儿,胳膊和脑袋搭在竖起的膝盖之间,喘息着。他病恹恹地盯着从汽车里拖出的两具尸体:老女人枯萎的手臂上戴着手镯,老头戏剧化的白头发乱蓬蓬地盖在干枯的猴子似的脸上。
他必须赶在明早太阳升起之前到达锡沃拉。如果到不了,他就会死掉……就在他目标在望的时候!就连黑衣人也不会比这更残酷,肯定不会!
“我愿为你而死。”垃圾虫嘟囔着,当太阳落山时,他站起来,开始朝着高楼、伊斯兰教的尖塔和锡沃拉的大道走去,那儿的灯火已经重新燃起。
当白天的热量溶进沙漠夜晚的寒冷中时,他发现自己更能走了,用绳子绑着的胶底帆布鞋轻一脚重一脚地走在15号州际公路上。他缓缓地走着,脑袋像一朵枯干的太阳花耷拉在胸前,所以在走过带萤光的绿色路标时,他没能看见上面写着的字:拉斯维加斯30。
他正想着那小子,按理说现在那小子应该跟他在一起,伴着双门小轿车直笛的回声一起驶入锡沃拉。但那小子看来是个没用的东西,垃圾虫独自走进荒野。
他抬脚时感觉走上了铺筑的路面,“锡沃拉1他喊,“颠簸颠簸颠1
半夜时分,他倒在路边很不舒服地打了个盹。现在那个城市更近了。
他一定会成功。
他确信他一定会成功。
在看见那小子之前,他老早就已经听到了他的声音。那是从东方传来的一阵低沉的、霹雳般的直笛轰鸣声。这声音从科罗拉多州的尤马方向一直传到34号高速路。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想藏起来,就像在加里看到几个幸存者的时候那样。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他停在原地没动,只是两腿分开跨在自行车上,不安地回头张望。
轰鸣声越来越大,太阳光反射着铬黄和明亮的桔黄色的什么东西(那是火吗?)。
驾车人看见了他,机枪连发似地一连几次回火,换成低档,固特异轮胎差点变成发烫的碎片剥落在高速路上。接着汽车开到了他身边,没熄火,喘息着像一头驯服或者未被驯服的濒死的动物,驾车人走了出来。但起初垃圾虫的眼睛只是盯着汽车。他熟悉汽车,喜欢汽车,虽然他从来没拿到过驾驶执照。这辆车十分精美,一定有人为它花了几年的工夫,投入数千美元,它是那种通常只能在赛车展览时才能看到的汽车,是个心爱之作。
它是1932年生产的福特牌双门小轿车。它的主人不吝惜金钱,也没有满足于双门轿车的普通革新,他不断改进,把它变成了模仿所有美国汽车的滑稽之作,一个引人注目的科学幻想车,车身用手工漆成滚滚的火焰形状。铬黄的总管几乎有整个车那么长,强烈地反射着阳光。挡风板是凸圆形状;后轮外胎是巨大的固特异轮胎,为了配合它,轮井切削得又高又深。伸在车篷外的怪诞的热导管一样的东西,是内燃机增压器;伸出车顶的黑色中夹杂着余火似的红色斑点的东西,是钢制的鲨鱼翅;车两侧各写着三个字,向后倾斜来显示车速。那三个字是:那小子。
“嗨,你可真是含情脉脉呀。”驾车人慢吞吞地开了口,垃圾虫这才把注意力从油漆的火焰转向了这枚滚动炮弹的主人。
他大约有5英尺3英寸高,卷曲的头发高高地堆在头上,涂着发蜡,闪闪发光,这发型凭空给他增加了3英寸的高度。所有的发卷都堆在衣领上面,那可不只是一个简单的鸭屁股,它是世上受流氓阿飞影响的所有鸭屁股发型的化身。他穿一双黑色的尖头长统靴,鞋帮上系着带。古巴式女鞋跟又给那小子增高了3英寸,使他的身高达到了体面的5英尺9英寸。腿上褪色的牛仔裤绷得很紧,从外面就数得清口袋里装了几枚硬币。牛仔裤把他小小的臀部绷成一个漂亮的蓝色雕塑,裤裆则像塞满了高尔夫球的鹿皮包。他穿一件西部式样的丝质衬衫,颜色是不太正宗的勃艮第葡萄酒色,上面装饰着黄色花边和仿蓝宝石钮扣。衬衫袖口的链扣看上去像磨光的骨头,垃圾虫后来发现那的确是骨头。那小子有两副链扣,一副用人的臼齿做成,另一副用道伯曼狗的门齿做成。虽然天很热,可他还在衬衫外面穿了一件黑色的骑摩托用的皮马甲,背部印着一只鹰。马甲用拉链拉着,链齿像钻石一样微微闪光。肩带和腰带上挂着三只野兔脚,一只白色,一只褐色,一只是明亮的绿色。那件皮马甲比衬衫更奇妙,涂着一层厚厚的油,自鸣得意地吱吱乱响。在鹰的上面,用白色丝线绣着三个字:那小子。被一大堆闪亮的头发和闪亮的摩托车马甲领子包围的脸正盯着垃圾虫,那是一张小小的、苍白的布娃娃脸,噘着两片厚厚的,但是毫无瑕疵的雕塑般的嘴唇,死灰色的眼睛,宽阔光滑的额头,丰满的两颊。
臀部左右一边一把硕大的0.45口径手枪松松地垂在枪套外,两条枪带在扁平的腹部交叉着。
“嗨,小子,你想说什么?”那小子喊。
垃圾虫唯一能想起来说的就是:“我喜欢你的车。”
他答对了,或许这是唯一正确的答案。5分钟后垃圾虫坐在双门小轿车的客座上,小轿车的时速大约达到了95英里。垃圾虫从伊利诺伊东部一直骑过来的自行车渐渐地变成了地平线上的一个小黑点儿。
垃圾虫胆怯地提出,以这个速度行驶,要是路上遇到障碍,那小子可能会看不见(事实上他们已经遇到了几个障碍,那小子只是像障碍滑雪似的绕开,毫不理会固特异轮胎的尖锐抗议)。
“嗨,小子,”那小子说,“我反应快,能及时应付。你信不信吗?”
“相信,先生。”垃圾虫虚弱地答道,好像一个人刚刚用棍子捅了蛇洞。
“我喜欢你,小子,”那小子用他古怪低沉的嗓音说。他的布娃娃眼越过桔黄色的萤光方向盘盯着微微闪光的路面。“从后座拿罐啤酒。”
后座里的是可斯啤酒,摸起来热乎乎的。垃圾虫讨厌啤酒,但他拿过来一饮而尽并且赞美说真是好啤酒。
“嗨,小子,”那小子说,“可斯啤酒是唯一的啤酒。我恨不得尿尿都尿可斯,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垃圾虫回答说他的确相信这快乐的牛皮。
“他们叫我那小子。我家在路易斯安那州的什里夫波特。你知道吗?我这辆四脚兽每次参加南方的汽车大展都得奖。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垃圾虫回答说相信,又拿起一罐热乎乎的啤酒。
“人家叫你什么,小子?”
“垃圾虫。”
“什么?”死布娃娃似的眼睛在垃圾虫的脸上可怕地停了一会儿。“你跟我开玩笑?没人敢跟那小子开玩笑,你最好相信这快乐的牛皮。”
“我相信,”垃圾虫认真地说,“但人家确实是那么叫我的。因为我过去常常在垃圾箱和邮筒里放火。我烧掉过森普尔老太太的养老金支票,因为这事我曾经被送进少年感化院。我还烧掉了印第安那州保坦韦尔卫理公会的教堂。”
“是吗?”那小子高兴地问,“小子,听起来你疯狂得像只茅坑里的耗子。很好,我喜欢疯狂的人。我自己也是个狂人。垃圾虫,嗯?我喜欢这名字。咱们真是天生的一对,令人讨厌的那小子和令人讨厌的垃圾虫,握手,垃圾虫。”
那小子伸出手,垃圾虫尽可能迅速地握了一下他的手,好让他用两只手把着方向盘。小轿车飞一般拐过一个弯儿,突然发现一辆双轮拖车几乎堵住了整个高速路。垃圾虫用手遮着脸,做好了飞跃这个天外来物的准备,那小子却纹丝不动。这辆双门小轿车像只水臭虫一样,擦着高速路的左侧飞驰而过,被拖车的驾驶室刮掉了一层油漆。
“成功了。”垃圾虫说,这时他发觉自己终于可以不带一丝颤抖地说话了。
“嗨,小子,”那小子的一只布娃娃眼严肃地眨了一下,“别瞎扯,你听着。啤酒怎么样?真他妈的够味,对不对?刚才骑那辆小孩车的滋味不好受吧,这会儿心满意足了,不是吗?”
“的确是的。”垃圾虫说,又喝了一大口热可斯。他虽然疯狂,但还不至于疯狂到在那小子开车的时候不赞同他的意见,在这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地方。
“好嘛,绕着他妈的灌木丛转,真没意思,”那小子说着,返身越过座位拿了罐啤酒,“我猜咱们的目的地是同一个地方。”
“我想是的。”垃圾虫谨慎地说。
“我打算到西部去,”那小子说,“我要到那儿抢占有利地位。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相信。”
“你梦见过穿着黑色飞行服的人,是吗?”
“你指的是神父。”
“我说什么,指的就是什么;指的是什么,我就说什么,”那小子断然说,“别瞎扯,你听着,他妈的你这个臭虫,那人穿着黑色飞行服,戴着风镜。像约翰·韦恩的电影《双雄》里的样子。风镜很大,所以你他妈的根本看不见他的脸。真他妈的见鬼,是不是?”
“是的。”垃圾虫说,他又喝了一口热乎乎的啤酒,头开始嗡嗡作响。
那小子手扶桔黄色的方向盘,弓起身子开始模仿战斗机大战中的那位飞行员。可以断定,那人曾经在《双雄》中大显身手。当他表演着翻斤斗、俯冲、转动炮筒的动作时,双门汽车吓人地从路的一边冲向另一边。
“依……呀……嗬……碍…咚……听着,他妈的……12点有强盗出动-…把大炮转向他们,他妈的标尺……嗒……嗒嗒嗒!先生,我们把他们搞定了!全都搞定了……好极了!坐下,小伙子们,好极了1
当他进入这种幻想中的时候,他的脸上毫无表情;当他颠簸着窜到小路上又隆隆地驶回到大路上时,打了蜡的头发没有一丝变形。垃圾虫的心脏在胸膛里猛跳,皮肤上闪着汗水的光泽。他喝光了啤酒,憋不住想撒尿。
“不过他没有恐吓我,”那小子说,好像先前的话题从没中断过,“他妈的没有。他是个冷酷的家伙,但是那小子从前对付过不少冷酷的家伙。我把他们关起来,镇压他们,正像老大说的那样。你信不信这快乐的牛皮?”
“当然信。”垃圾虫应道。
“你喜欢老大?”
“当然。”垃圾虫答道,其实他根本不晓得那小子说的老大是何许人。
“他妈的你最好喜欢老大。听着,你知道我的计划吗?”
“去西部?”垃圾虫冒险地说,看起来还安全。
那小子似乎很不耐烦,“我指的是到了那儿以后。以后。你知道我要干什么?”
“不知道。干什么?”
“我打算隐蔽一些时候,弄清形势。你喜不喜欢这个快乐的牛皮?”
“当然。”垃圾虫说。
“他妈的。别瞎扯,你他妈的听着。我只想搞清楚,搞清楚那个大人物是谁,然后……”
那小子陷入了沉默,在他的桔黄色方向盘上思索着。
“然后怎么样?”垃圾虫犹豫了一下问。
“我要把他摆平,让他摸几回阎王鼻子。再把他流放到他妈的卡迪拉克大牧场上去放羊。你信不信?”
“当然信。”
“然后由我来接替他,”那小子自信地说,“我要剥光他的衣服,让他待在卡迪拉克大牧常你跟着我,垃圾虫,管你他妈的叫什么名字。咱们吃香的喝辣的,再不会没有猪肉和豆子,还要吃很多鸡。”
双门小轿车隆隆地驶在高速路上,排气管喷出瑰丽的火焰。垃圾虫坐在客座上,腿上放着热乎乎的啤酒,头晕脑胀。
8月5日将近黎明的时候,垃圾虫进入锡沃拉,人们还把它叫做维加斯。在最后的五英里中,他不知在什么地方把胶底帆布鞋弄丢了,现在,当他走下弯曲的坡道,他的脚步声听起来是这样的:噗啪,噗啪!像拍打漏气的轮胎。
他几乎耗尽了力气,但是当他走在坡道上,看着堆积的几辆破车和一些被野鸟啄食殆尽的死人时,又不禁微微地感叹起来。他成功了。他已经到了锡沃拉。他遇到而且经受住了考验。
他看到许多下等酒吧间和夜总会,招牌上有的写着“自由空间”,有的写着“兰铃婚礼教堂”以及“60秒婚庆,伴你一生1。途中,透过一个成人书店的平板玻璃,他看到一本名叫《银色幽灵罗斯-罗伊斯》的书,一个裸体女人倒挂在一根路灯柱上。他还看到两张《拉斯维加斯的太阳》,当报纸被风吹动的时候,他不止一次地瞥见报纸上露出的标题:瘟疫肆虐,华盛顿沉默。他看到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写着:“尼尔钻石1“美国旅店,6月15日到8月30日1。他看到一家似乎只卖结婚和订婚戒指的珠宝店,橱窗上有人胡乱地写着“你活该遭报应,死在拉斯维加斯”。他看到一架翻倒的大钢琴躺在路上,像一匹酣睡的大木马。眼前到处都是这些令人惊奇的东西。
他又往前走,开始看到其他的招牌,火烈鸟,造币厂,沙丘,撒哈拉,玻璃鞋,帝国。但是人在哪儿?水又在哪儿?
垃圾虫漫无目的地走着,信步离开了坡道。他的头向前低着,下巴抵在胸前,边走边打盹。当他的脚绊在了什么东西上,当他一跤跌倒把鼻子撞出了血,当他抬起头判断自己在什么地方时,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鼻子里的血流在破烂的蓝衬衫上,他毫无知觉。他仿佛还在打盹,而这一切只是在做梦。
一座高大的白色建筑伸向沙漠的天空,像一座沙漠的丰碑,像一根针,像一座纪念碑,每一部分都能与斯芬克斯或大金字塔相媲美。它东面的窗户反射着朝阳的光芒,似乎是一种预兆。在这座骨白色沙漠大厦的前面,在通道两侧,有两座巨大的金字塔。天篷上嵌着一个巨大的青铜徽章,上面刻着一个浮雕,是一只怒吼的狮子的头。
再往上看,是几个简洁有力的大字,也用青铜刻着:MGM大饭店。
不过吸引住他视线的,是立在停车场和通道之间方形草地上的什么东西。垃圾虫定睛一看,立刻陷入了极度的兴奋。他颤抖着,好一会儿,他只能用流血的手支撑着身体,王牌绷带散开的布头垂在两手之间,两只暗淡的蓝眼睛盯着那喷泉,终于,他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
喷泉在喷水。这是一个用石头和象牙建成的华丽建筑,用金子雕镂镶嵌。彩灯环绕着喷嘴,把水变成紫色,桔黄色,红色,绿色;水花落入池中发出连续不断的很响的哗哗声。
“锡沃拉。”他喃喃低语,挣扎着向前。鼻子还在流着血。
他开始蹒跚着走向喷泉。蹒跚变为疾走,疾走变为奔跑,又变为猛跑,直到变为疯狂的冲刺。他结疤的膝盖像活塞一样抬起,放下,几乎抬到了脖子那么高。他的嘴里飞出一句话,长长的一句话,像一面纸旗升上了天空,把高处的人们吸引到了窗前(谁看见了他们?也许是上帝,或者是魔鬼,但肯定不是垃圾虫),当他接近喷泉时,那声音变得更高、更尖、更长:
“锡沃拉……”
后面的“氨音拖得很长很长,是所有在地球上生活过的人都曾听到过的兴奋的声音,直到他用力攀上齐胸高的喷泉的边沿,飞身跃入难以置信的凉爽仁慈的水中,这声音才宣告结束。他能感觉到,周身的毛孔如千万只嘴巴一齐张开,像海绵一样吸着水。他尖声大叫。他把脑袋埋在水中喷着鼻息,然后伸出水面,又是打喷嚏又是咳嗽,把血、水和鼻涕一齐溅在喷泉的边上,接着又把头低下去,如牛喝水一般痛饮。
“锡沃拉!锡沃拉1垃圾虫狂喜地喊着,“我愿为你而死1
他用狗爬式游了喷泉一周,又喝了一回水,然后爬出喷泉,笨拙地倒在草地上。太值得了,所有的一切都太值得了。突然胃里一阵痉挛,他开始大声呕吐起来。即使是呕吐也让人觉得痛快。
他站起身来,用爪子般的手支撑着身体爬到喷泉边,又开始喝水,这次他的肚子感激地接受了这份礼物。
然后他像一个灌满水的山羊皮,蹒跚着走向夹在两座金字塔中间的雪花石膏台阶,这台阶一直通向神奇的宫殿大门。刚上了一半,又是一阵痉挛,疼得他弯下了腰。等这阵疼痛过去,他东倒西歪地爬上台阶。门是旋转式的,他用尽吃奶的力气让它转动起来,走进了门廊。门廊约有一英里长,铺着地毯,很华美。脚下的地毯是桔红色的,厚厚的,又豪华又舒适。里面有一张登记台,一张邮寄台,一张服务台和几个出纳员窗口,都是空的。在他右边,带装饰的栏杆外面是俱乐部,垃圾虫敬畏地看着密布的自动售货机像许多士兵在列队休息。此外还有轮盘赌和赌桌。靠近大理石栏杆的地方有纸牌赌桌。
“有人吗?”垃圾虫喊,但没人回答。
他感到有点害怕,也许这是个鬼屋,是个怪物出没的地方,但极度的疲倦减轻了他的恐惧。他跌跌撞撞地走下台阶,穿过“幼狮酒吧”,走进赌常酒吧里,劳埃德·亨赖德正坐在深深的阴影里,手里端着一杯水,静静地注视着他。
垃圾虫走向铺着绿色厚毛呢的桌子,爬上去,立刻就睡着了。很快,接近半打的人出现在睡着的衣衫褴褛的垃圾虫周围。
“咱们把他怎么办呢?”肯·迪莫特问道。
“让他睡,”劳埃德回答,“弗拉格要他。”
“是吗?上帝呀!那么弗拉格究竟在哪儿?”另一个人问。
劳埃德转身看着那个人。这是个秃头的男人,站在那儿足足高出劳埃德一英尺,但尽管如此,在劳埃德的逼视下,他不由地朝后退下了一级台阶。只有劳埃德脖子上戴的不是实心的黑玉,黑玉的中心闪着一个小小的令人不安的红色斑点。
“你那么急着见他,赫克?”
“不,”秃头的人说,“嗨,劳埃德,你知道我没有。”
“当然,”劳埃德俯视着睡在牌桌上的这个人说,“弗拉格会来的,”他说,“他一直在等着这个人。这个人有点儿特别。”
牌桌上,垃圾虫对此一无所知,他继续沉沉地睡着。
垃圾虫和那小子在科罗拉多的金色汽车旅馆度过了7月18日的夜晚。那小子开了两个相通的房间,但两个房间相通的门是锁着的,那小子用其中一把0.45口径手枪的3发子弹打开了门锁。
那小子抬起靴子,在一层好看的蓝色烟雾中,门颤动着被踢打开了。
“他妈的,”他说,“你住哪间?挑吧,垃圾虫。”
垃圾虫挑了右边的一间。那小子出去了。垃圾虫心里慢慢地琢磨着,他得在真正糟糕的事发生之前,想办法脱身,必须克服缺乏交通工具的不利因素,正在这时,那小子回来了。垃圾虫惊奇地发现他推着一辆运货的手推车,里面装满6罐一捆的可斯啤酒。他的布娃娃眼充血发红,高高的发型开始像破钟表的发条一样散开,打蜡的发丝垂挂在他的脸上、耳朵上,使他看上去像个危险的原始人,捡了一件时空隧道旅行者遗下的皮夹克穿在身上。夹克带上的野兔脚前后摆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