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荆轲曰:“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太子前顿首,固请毋让,然后许诺。于是尊荆卿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
荆轲听了太子丹的计划后,很久都没说话,最后才说:“这是国家大事,我才能疏浅,恐怕担当不起。”这件事情实在太危险了,而太子丹的计划又如此离谱,去做这件事真是十死无生,叫荆轲怎么答应?他就算不要命了,这件事也得能成功才行啊!结果太子向荆轲磕头,不断地拜托他不要推辞,荆轲只好许诺。说真话,都到这地步了,荆轲能不答应吗?这一刻,他已经没有退路了。
在这里,太史公又把“黄金投龟,千里马肝,姬人好手”的故事全部删去,因为这些传闻都实在不合情理。太史公只说太子丹尊荆轲为上卿,住最好的馆舍,每天来拜访他,用最上等的食物来款待他,有事没事就送他珍奇的宝物,车马美女让他随心所欲,就为了让荆轲满意。
久之,荆轲未有行意。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尽收入其地,进兵北略地至燕南界。太子丹恐惧,乃请荆轲曰:“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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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王翦像</b>
过了很久,荆轲完全没有出发的意思。此时秦将王翦已经打败了赵国,俘虏了赵王,向北进兵直到燕国南部边界。太子丹非常害怕,于是请求荆轲说:“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各位看这句话说得多委婉,秦国很快就要杀进燕国来了,就算我想继续长久地这样侍奉您,恐怕也办不到了。什么意思呢?就是要荆轲快点出发,不然就来不及了!
荆轲当然明白太子丹的意思,他怎么回答呢?
荆轲曰:“微太子言,臣愿谒之。今行而毋信,则秦未可亲也。”
荆轲说:“太子就算不说话,我也要对您说了。现在去,却没有能取信于秦王的东西,恐怕没法接近秦王。”不接近秦王,怎么刺杀?
“夫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诚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奉献秦王,秦王必说见臣,臣乃得有以报。”太子曰:“樊将军穷困来归丹,丹不忍以己之私而伤长者之意,愿足下更虑之!”
接下来,荆轲一样提出了樊於期的头和督亢地图两个条件,太子丹的反应也和《燕丹子》的记载一样,不忍心杀樊於期。
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曰:“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今闻购将军首金千斤,邑万家,将奈何?”於期仰天太息流涕曰:“於期每念之,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荆轲曰:“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报将军之仇者,何如?”於期乃前曰:“为之奈何?”荆轲曰:“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王,秦王必喜而见臣,臣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见陵之愧除矣。将军岂有意乎?”樊於期偏袒扼捥而进曰:“此臣之日夜切齿腐心也,乃今得闻教!”遂自刭。太子闻之,驰往,伏尸而哭,极哀。既已不可奈何,乃遂收盛樊於期首函封之。
这段记载基本上跟《燕丹子》差不多。樊於期在荆轲的劝说下自杀了,太子无可奈何,荆轲于是得到了樊於期的首级。不过这里只说樊於期“自刭”,“头坠背后,两目不瞑”这种不可思议的记载,太史公也全部略去。
到这里,刺杀行动已基本准备就绪。但还缺两个条件,哪两个条件呢?就是好的工具跟好的助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先来看看好的工具。
于是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乃装为遣荆卿。
于是太子预先找寻天下最锋利的匕首,得到赵国一个叫徐夫人(夫人是他的名字,他是男的)的人所制作的匕首。有了好匕首就够了吗?还不够。太子又花费百金,让工匠用毒药淬染匕首。事后用人来试,只要渗出来一丝血,那个人马上就会中毒死亡。用后来的说法,这就是见血封喉。于是就准备行装,送荆轲出发。
那么,好的助手又在哪里呢?
燕国有勇士秦舞阳,年十三,杀人,人不敢与忤视。乃令秦舞阳为副。
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在今天才上中学一年级,就可以在大街上当街杀人,而周围的路人没有一个人敢直接用眼睛盯着他看,各位就知道这个人有多么凶悍。燕太子丹想来想去,他身边的门客以秦舞阳最为凶悍,于是他决定找秦舞阳作为荆轲的副手,和荆轲一起去刺杀秦始皇。
问题是燕太子丹想用秦舞阳,但荆轲不愿意啊!荆轲心里面,有着另外一个理想的助手人选。
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其人居远未来,而为治行。顷之,未发。
荆轲在等待某一个人到燕国来,要和这个人一起去刺杀秦始皇。可是那个人住得非常远,需要花时间准备,所以一直没有到,荆轲也一直在等待他,因此延迟了出发的时间。
太子迟之,疑其改悔,乃复请曰:“日已尽矣,荆卿岂有意哉?丹请得先遣秦舞阳。”
“太子迟之,疑其改悔”,各位又可以再次清楚地看出太子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看到荆轲一直没有出发,又开始怀疑荆轲是不是后悔改变心意了。他故意再次对荆轲说:“日子已经快到了,荆卿难道没有出发的打算吗?我可以派遣秦舞阳先去。”这话说得多么不客气,意思就是怀疑荆轲是不是怕死不敢去。如果你怕死,我就叫秦舞阳去。
荆轲怒,叱太子曰:“何太子之遣?往而不返者,竖子也!且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遂发。
荆轲非常生气,太子丹对他那么好,那么看重他,给他那么多的享受,结果到这一刻,荆轲才发现燕太子丹根本不了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荆轲既然决定要做这件事,他已然视死如归,怎么可能会改变心意?
荆轲斥责太子说:“如果只想去送死,那不过是一介竖子而已。”做一件事情的目的是成功,而不是做烈士。今天荆轲要做的事情,是拿一把匕首,进入“不测之强秦”。既然“不测”,就得有万全的准备,尽量将一切条件准备到最好。而在这众多条件之中,最重要的就是人。选择什么样的人,往往就决定了一件事情的成败。
可是这时太子已经怀疑荆轲,荆轲也只能出发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再看一遍,虽然跟《燕丹子》有点儿不太一样,但这一幕还是一样悲壮!燕太子丹谋事,也还是一样不密。《易经》说:“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从这里就可以预卜太子丹做事的成败。
遂至秦,持千金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
要办成刺秦这样的大事,就要确保成功的概率;要确保成功的概率,就必须想尽办法去打通一个又一个关卡。燕国的使团到了秦国,秦王一定会亲自见你吗?他就没有其他要事吗?这时候就需要秦王身边的人,来帮你讲话。
那秦王身边的人为什么要帮你讲话呢?因为你长得帅吗?还是你跟他有什么私人的交情吗?如果都没有,那还有一个办法。什么办法?“世路难行钱为马”,就用“千金之资币物”去贿赂秦王的宠臣蒙嘉,果然就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嘉为先言于秦王曰:“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举兵以逆军吏,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恐惧不敢自陈,谨斩樊於期之头,及献燕督亢之地图,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唯大王命之。”秦王闻之,大喜,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
蒙嘉收了钱之后,就先替燕国使团讲话,他说:“燕王确实被大王您的威严震慑得心惊胆战,不敢发动军队来抵抗大王(就是不敢举兵对抗的意思),希望变成秦国的臣子,和其他诸侯一样,比照郡县纳赋税,只盼望能守住先王的宗庙。燕国恐惧得不敢自己陈述(因此才要蒙嘉私下帮着讲),恭谨地斩下樊於期的头,并献上燕督亢的地图,用盒子封好,燕王亲自拜送于庭,派使者来见大王,等候大王的命令。”
蒙嘉特别把“樊於期头”和“燕督亢之地图”这两样东西讲出来,因为他也知道这两样东西是秦王最在乎的。秦王果然非常高兴,决定用盛大的礼仪(“乃朝服,设九宾”),在咸阳宫接见燕国使者。
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舞阳奉地图柙,以次进。
到了殿上,荆轲是正使,拿着装有樊於期首级的木函;秦舞阳是副使,拿着装有地图的匣子。两个人一前一后上去见秦王,这是当初就想好的计谋。到献图的时候,荆轲跟秦舞阳两个人共同把图打开,这样殿上有两个人,刺杀就有把握多了。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就算办法再好,你也得看看执行这个任务的人是谁。
至陛,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顾笑舞阳,前谢曰:“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愿大王少假借之,使得毕使于前。”秦王谓轲曰:“取舞阳所持地图。”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
到了台阶下面的时候,秦舞阳突然脸色变了,发起抖来。各位看一看这个形容比《燕丹子》要简洁得多,可信度也更强。荆轲处变不惊,回头笑秦舞阳,再上前道歉说:“这个副使是来自燕国的乡下人,从来没有见过天子的威严,所以在地上瑟瑟发抖。希望大王宽恕他,让他能完成使命。”秦王就跟荆轲说:“那就把舞阳所持地图拿上来。”
接下来,“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这一段和《燕丹子》几乎一模一样,可是太史公又加上“未至身,秦王惊”这六个字,这就合理了!否则匕首已经捅进胸口,为什么秦王还能说话?还能行动?这实在说不过去。
而下面的情节,就和《燕丹子》所记更加不同。
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
秦王吓到了,立刻跳起来,把袖子给挣断了。他想拔剑,可是剑又长又硬,怎么都拔不出来。这是因为古时候剑的长度和持剑者的身份有关系,天子的剑是最长的,因此秦王情急之下,怎么拔都拔不出那把剑来。
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乃逐秦王。
荆轲在后面拿着匕首追逐秦王,秦王只好绕着柱子跑。所有的大臣都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办,他们手上没有任何兵器,因为秦法规定上殿者不准携带兵器。
各位可能会想,不用担心,不是还有卫士拿着兵器吗?可是这些拿着兵器的卫士都在殿下,秦法规定,没有秦王的命令,所有卫士都不可以上殿。而秦王这时被荆轲追逐得非常急,他一时想不到要下命令。结果史上最可笑的一幕出现了,咸阳宫所有的卫士没有一个人敢上殿一步,就这样在殿下呆呆地看着大王被追杀。
秦国法制之严明,从这里可以看得出来;秦国法制之害,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来。我们今天的社会始终强调,要建立一个法治社会。法治是不是对的?当然是对的,有法才有个公平的标准。可是我们要知道,法律不是万能的,如果法律是有问题的,到了像秦国这个样子,大家该怎么办?谁来补救?谁能补救?
在设立严明的法制之前,必然要想到补救的办法,否则就好像是开车的人,把这辆车子往悬崖底下开,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制止这个荒唐的举动,所以所有人只好往悬崖底下摔,秦国就是这样完蛋的。
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以手共搏之,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
秦始皇非常着急,剑又拔不出来,只好拿手跟荆轲搏斗。当时群臣惊呆无人反应,只有侍医夏无且在旁,拿着他的药囊朝荆轲掷去。当秦王着急地环柱而跑时,左右终于有大臣告诉秦王,要他把剑推到背后再拔出来。于是秦王终于拔出剑来攻击荆轲,砍断了他的左大腿,荆轲因此不能行动,只好拿着匕首投掷秦王,可惜“不中,中桐柱”。
细心的读者应该可以发现,《燕丹子》写的是金字边的“铜柱”,而《史记》写的是木字边的“桐柱”。从技术上来说,太史公的修改应该是更为合理的,否则荆轲的力量也太可怕了。
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于是左右既前杀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