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上
周易
《晋》:“上九,罔孚裕,无咎。”
裕,难矣。《中庸》“明善诚身”一节,其所谓“裕”者乎?
《家人》:“上九,有孚威如。”
“有孚威如”即《论语》“望之俨然”意。要使房闼之际、仆婢之前、燕昵之友,常以此等气象对之方好。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治家贵严,严父常多孝子。不严则子弟之习气日就佚惰,而流弊不可胜言矣。故《易》曰“威如吉”。欲严而有威,必本于庄敬,不苟言,不苟笑。故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暌》。
凡暌起于相疑,相疑犹如自矜明察。我之于某君,其如上九之于六三乎?吴氏谓合暌之道,在于推诚守正,委曲含宏,而无私意猜疑之弊。戒之勉之,此我之要药也。
《中孚》。
读《中孚》卦,因思人必中虚,不著一物,而后能真实无妄。盖实者,不欺之谓也。人之所以欺人者,必心中别著一物,心中别有私见,不敢告人,而后造伪言以欺人。若心中了不著私物,又何必欺人哉?其所以自欺者,亦以心中别著私物也。所知在好德,而所私在好色。不能去好色之私,则不能不欺其好德之知矣。是故诚者,不欺者也。不欺者,心无私著也。无私著者,至虚也,是故天下之至诚,天下之至虚者也。当读书则读书,心无著于见客也。当见客则见客,心无著于读书也。一有著则私也。灵明无著,物来顺应,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是之谓虚而已矣,是之谓诚而已矣。以此读《无妄》、《中孚》、《咸》三卦,盖扞格者鲜矣。
“寂然不动。”
“神明则如日之升,身体则如鼎之镇。”此二语,可守者也。惟心到静极时,所谓未发之中,寂然不动之体,毕竟未体验出真境来。意者只是闭藏之极,逗出一点生意来,如冬至一阳初动时乎?贞之固也,乃所以为元也。蛰之坏也,乃所以为启也。谷之坚实也,乃所以为始播之种子也。然则不可以为种子者,不可谓之坚实之谷也。此中无满腔生意,若万物皆资始于我心者,不可谓之至静之境也。然则静极生阳,盖一点生物之仁心也。仁心不息,其参天两地之至诚乎?颜子三月不违,亦可谓洗心退藏,极静中之真乐者矣。我辈求静,欲异乎禅氏入定冥然罔觉之者,其必验之此心。有所谓一阳初动,万物资始者,庶可谓之静极,可谓之未发之中、寂然不动之体也。不然,深闭固拒,心如死灰,自以为静,而生理或几乎息矣。况乎其并不能静也,有或扰之,不且憧憧往来乎?深观道体,盖阴先于阳,信矣。然非实由体验得来,终掠影之谈也。姑记于此,以俟异日。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
研几工夫最要紧。颜子之有不善,未尝不知,是研几也。周子曰:“几善恶。”《中庸》曰:“潜虽伏矣,亦孔之炤。”刘念台曰:“卜动念以知几。”皆谓此也。失此不察,则心放而难收矣。
周官
《天官·大宰》:“八曰:官计以弊邦治。”注:“弊,断也。”
《小宰》“六计弊群吏之治”,《秋官·大司寇》“以邦成弊之”,《小司寇》“以辅众志而弊谋”,弊皆断也。《士师》“断狱弊讼”。弊与断字平列,弊亦断也。蔽亦有断义。《小尔雅》:“蔽,断也。”《论语》:“一言以蔽之”;《左传》:“蔽罪邢侯。”
“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
谓一岁之大计也。我大清五月各省进奏销册,即岁会也。《小宰》:“令群吏致事”。注云:“使赍岁尽文书来至。”
《小宰》:“四曰:听称责以傅别。”注:“傅别,谓为大手,书于一札,中字别之。”
如今之合同,中字裁分,各执其半,又如两联票矣。
“七曰:听卖买以质剂。”“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长曰质,短曰剂。”
此即今之两联票也。一札而左右两书皆同,其中别之处作数大字,即今之编号也。
《宰夫》:“叙群吏之治,以待宾客之令,诸臣之复,万民之逆。”注:“郑司农云:‘复,请也。元谓复之言报也,反也。反报于王,谓于朝廷奏事。’”
按:复,白事也。《孟子》“有复于王者曰:曲礼愿有复也。”《大司寇》“凡茕独老幼之欲有复于王者”,皆谓白也。先郑于《司士》注云:“逆,独受下奏。”于《宰夫》注云:“逆,谓迎受王命者。”后郑于《宰夫》注云:“逆谓上书,自下而上曰逆。”国藩谓复、逆一也。复者有白于上也,逆者有干请于上也,亦即白也。《宰夫》曰“诸臣之复,万民之逆”,《司士》曰“诸侯之复逆”,《小臣》曰“三公孤卿之复逆”,《御仆》曰“群吏之逆,庶民之复”,皆以达下情也。
“凡失财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诏冢宰而诛之。”注:“辟名,诈为书以空作见文书,与实不相应也。”
按:名,犹俗曰认。《吕后本纪》:“诈取它人子名之。”此亦无其物而伪作文书以诈名之也。
“赐之飧牵,与其陈数。”注:“飧牵,客始至所送礼。”
飧,客至而送酒席也。牵则兼送猪羊矣。《左传》:“饩牵竭矣。”亦有饩有牵也。
《内饔》:“鸟皫色而沙鸣。”注:“沙,澌也。”
按:病人失音者,可谓之沙声。
《鳖人》:“凡狸物。”注:“自狸藏伏于泥中者。”
按:自遁藏伏之物,皆可名曰狸物。犹曰鼠伏,曰狙伺。
《地官·大司徒》:“其民专而长。”注:“专,圜也。”
按:专,徒丸反,读如团,谓面圜也。
《乡大夫》:“五物询众庶。”注:“郑司农云:‘询,谋也。问于众庶,宁复有贤能者。’”
按:上文已献贤能之书于王矣,乡大夫退而再询:“此外更有贤能者乎?”使众庶更举之。
《廛人》:“总布。”注:“杜子春云:‘总当为花儳。’谓无肆立持者之税也。”
按:今世手持货物者,若抽取厘税,则苛矣。
《遂大夫》:“属其地治者。”注:“属,犹聚也。”
《史记》“屈原属草稿未定”,《左传》“属宗祧之时”,犹值也。
《春官·大宗伯》:“以疈辜祭四方百物。”注:“疈,牲胸也。疈而磔之,谓磔攘及蜡祭。”
按:疈,犹破也,拆也。谓破牲之胸也,所以禳灾。《诗》:“不拆不副。”副即疈也。
《肆师》:“及果巩鬻。”注:“筑,煮。筑香草煮以为鬯。”
按:鬻、煮同字。香草,郁金也。筑,如今俗云捣碎。捣而煮之,以和于秬鬯之酒也。
《鬯人》:“祭门用瓢赍。”注:“赍,读为齐。取甘瓠割去柢,以齐为尊。”
按:割去柢,刳去瓠中之瓤子也。即《庄子》之“剖瓠以为尊”。
《天府》:“上春衅宝镇及宝器。”注:“衅,谓杀牲以血血之。”
此与“解衣衣我,推食食我”、“春风风人,夏雨雨人”字法相同。
《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四圭有邸者:于一玉之中,中央琢为璧,四面各琢一圭。圭之末四出,其本为璧。邸者,本也,柢也。两圭有邸者,中央琢为璧,两头各琢一圭,邸如足之相对也。
《司服》:“衣服。”注:“衣服,所藏于椁中。”疏:“此则明器之衣服,亦沽而小者也。”
镈师晋鼓,龠师羽龠,典庸器笋虡司干干盾,眡瞭锤磬,司兵五兵,皆明器也。
《典同》:“高声。”注:“钟形上大也。高则形上藏,哀然旋如里。”按:声在钟里旋转不散也。即声之然。
《视祲》:“三曰。”注:“谓日旁气刺目也。”
按:气如锥之直刺也。《汉书·翟方进传》“故使掾平令”,亦谓刺取其劣迹也。
《大祝》:“三曰。”注:“,祭名,告有灾变也。”
《天官》“女祝有”,亦除灾害也。《春官·大宗伯》有礼,谓同盟有丧失财物者,谋补救之也。
“辨六号”。注:“号,谓尊其名,更为美称焉。”
古者凡物皆立之名。辨号,即正名也。
“来瞽令皋舞”。注。“皋,读为嗥,嗥呼之嗥。来嗥者,皆谓呼之人。”
按:来读为徕。《东坡志林》谓“若优施来之,赵高来之”是也。《左传》:“鲁人之皋。”皋,缓也。《礼运》:“皋某复。”皋,引长声也。
《巾车》:“锡樊缨。”注:“锡,马面当卢,刻金为之,所谓镂锡也。郑司农云缨谓当胸,元谓缨谓马鞅。”
按:锡,即《庄子》之所谓月题,当胸在腹之上,即钩膺之处也。鞅,则夹马颈者。
疏:“路,大也。王之所在,故以大为名。诸侯亦然。左氏义,以为行于道路,故以路名之。若然,门寝之等,岂亦行于路乎?”
按:王之五路——玉路、金路、象路、木路、革路,皆大之也。载柩之车,曰柩路,亦大之也。又鼓人有路鼓,亦与路车路马同一尊大之称。
“凡良车散车,不在等者,其用无常”。注:“不在等者,谓若今辎车后户之属,作之有功有沽。”
按:凡曰功曰攻曰工曰坚曰致曰精曰良,皆器之善也。凡曰苦曰窳曰楛曰沽曰盬曰粗曰麤曰疏曰散,皆器之恶也。
《司常》:“通帛为。”注:“通帛谓大赤,从周正色,无饰杂帛者。”
按:九旗之帛皆用绛,特中画他色耳。此不画者即曰“通帛”。
《夏官·序官》:“环人。”注:“环,犹却也,以勇力却敌。”
按:环人掌察军慝,巡邦国,搏谍贼。盖周环巡视之意,殆如今之巡捕矣。
《羊人》:“宾客供其法羊。”
此法字义与法驾、法从、法官相同。
《司兵》:“掌五兵五盾。”注:“五盾,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司戈盾,及舍,设藩盾,行则敛之”。注:“藩盾,盾可以藩卫者,如今之扶苏与。”
《说文》:“盾,瞂也,所以捍身蔽目。”扬子《方言》:“盾,自关而东或谓之瞂,或谓之干。关西谓之盾。”《说文》:“橹,大盾也。”《玉篇》:“橹,城上守御望楼。”《韵会》:“战阵高巢车亦为橹。”《太公六韬》:“陷坚阵,败强敌,武翼大橹,提翼小橹。”是干也,盾也,橹也,其制不可得而尽见。然大抵于盾形制较小,一手执之可以卫身蔽目。藩盾则形制自大,或二三人执之不等。城上望楼之橹,则一方倚城,三方必有遮蔽。战阵巢车之橹,则一方出入,三方必有遮蔽,与盾之仅蔽一面者异矣。至《六韬》之大橹小橹,则亦仅蔽一面,差同于盾也。《通鉴》晋义熙八年,刘裕至荆州伐刘毅,军人担彭排战具。注:彭排,即今之旁排,所以扞锋矢。孙愐曰:橹,彭排。《释名》曰:彭,旁也,在旁排敌御攻也。梁普通五年,北魏将崔延伯等既破莫折天生,进击方俟丑奴于安定,别造大盾,内为锁柱,使壮士负以趋,谓之排城,置辎重于中,战士在外。唐代宗初立,仆固怀恩等破史朝义于洛阳,马璘单骑奋击,夺贼两牌,突入万众中,贼左右披靡。注:牌,古谓之楯。晋宋之间,谓之彭排。南方以编竹为之以捍敌,北人以木为之。《左传》“乐祁以杨楯贾祸”,盖北方之用木也久矣。
国藩按:刘毅之彭排、马璘之排,即古之盾也,崔延伯之排城则较大矣,殆与《周礼》之藩盾、《六韬》之大橹相类。
《田仆》:“设驱逆之车。”注:“逆衙还之,使不出围。”
衙还,谓遮列之。
《职方氏》:“其畜宜六扰。”
此即《左传》扰龙之扰。
《撢人》:“使万民和说而正王面。”
此面字与《书》之“面稽天若谋面用丕训德”,均不甚可解。
《秋官·大司寇》:“使州里任之,则宥而赦之。”
此即今令人取保,乃释放犯人也。
“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注:“邦成,若今决事比也。”
今六部皆查成案,刑部又有比案,即邦成也。《士师》“掌士之八成。”疏:“八者皆是断事成品式。”
《朝士》:“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注:“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
按:家人,即庶人也。《鲁世家》“为家人”,《晋世家》“迁为家人”,皆庶人也。
《野庐氏》:“比国郊及野之道路。”注:“比,犹校也。”
按:比,犹言展省也,今世曰稽查也。
《司仪》:“不朝不夕。”注:“不正东乡,不正西乡。”
《尔雅》:“山东曰朝阳,山西曰夕阳。”即以朝夕为山名也。春朝朝日,秋夕夕月,即以朝夕为祭名也。
《冬官·考工记》:“车轸四尺。”注:“轸,舆后横木。”
按:轸,当在车箱之底。舆底之轸,驾于轴上,其间惟有两伏兔贴之耳。“轵崇三尺有三寸”。注:“郑司农云:轵,也。元谓轵,毂末也。”
按:轵者,毂上众凿所以内辐者。
“加轸与焉”。注:“,谓伏兔。”
按:,即也。汉时谓之伏兔,唐时谓之车屐。在轴之上,轸之下,两头各施一,中空见光也。
“视其绠欲其蚤之正也”。注:“蚤,当为爪,谓辐入牙中者也。”
按:辐之一头壮者入毂,谓之轵;一头纤者入牙,谓之蚤。
“信其桯围,以为部广。部广六寸。”
戴氏曰:“盖斗谓之部。部广六寸,厚一寸,中隆一分。”国藩按:二十八弓共一部,犹三十辐共一毂,以其隧之半为之较崇。阮氏曰:“,立木达辄,谓之较。”国藩按:阮君之意,以为车旁之板。凡板必有柱以维之。柱在三尺三寸以下则直立,其三尺三寸以上则势向外曲,如角之张,则较也。同一车耳也,在板谓之辄,在柱则谓之较。两角外张,有开张宽广之象。故《诗》美武公曰:“宽兮绰兮,猗重较兮。”
“参分轵围,去一以为围。”
戴氏曰:“式下人所对谓之。”阮氏曰:“,横也。”国藩按:者,车箱两旁午交之木。直者曰轵,横者曰。如窗之格,如窗之纸,无则辀板无所附矣。
“任正者,十分其辀之长,以其一为之围。”
戴氏说,任正,即车辀也。阮氏说,在后轸之下,别有一任正木,为辀所植根之处。其说甚长。国藩谓:任正即后轸,其围较左右三轸更大耳。
“十分其辀之长,以其一为之,当兔之围。”
戴氏曰:“两之间,谓之当兔。”阮氏曰:“当伏兔者,谓之当兔。”国藩按:当兔,亦一横木也。后轸、前轸与中间之当兔,凡三横木,如三字,辀午贯其中,则如王字。当兔之下,正与轴相值。二上衔、当兔木下衔轴之处,如屐形,可衔可脱。衔当兔之处,则连为一体,一成而永不脱耳。
“五分其颈围,去一以为踵围。”
戴氏曰:“辀后谓之踵。”阮氏曰:“辀舟后投任正谓之踵。”国藩按:阮氏以任正为后轸下之一大木,辀所植根之处,是踵者犹云柄也,犹辐之有菑也。
《治氏》“胡三之。”注:“胡其孑。”
戴氏曰:“戈戟下垂者曰胡。”国藩按:戈之胡如半月,戟之胡如腰镰。其曲刃处名胡者,象领下垂胡之形也。名孑者,象孑字偏曲之形也。
《凫氏》:“铣闲谓之于。”注:“于,钟唇之上祛也。”《疏》:“以于为祛者,钟唇厚犹褰祛然。”
按:褰祛,犹云振袂也。钟唇微扬,若袂之微举也。
“钲上谓之舞。”
今俗称舞曰钟顶。
“钟带谓之篆”。注:“带所以介其名也。”
按:钟之周围横痕一道,谓之带。于之上一道曰鼓,鼓之上一道曰钲,钲之上一道曰舞带。形如锲入然,故曰篆也。
“于上之攠,谓之隧。”注:“攠所击之处,攠弊也。隧在鼓中窐而生光,有似夫隧。”
按:今钟上受杵之处,往往窐深如圆月形,即隧也。
《玉人》:“终葵首。”注:“终葵,椎也。”
按:珽玉以椎为首,长六寸,当是圆首;自六寸以下则方。
“裸圭尺有二寸,有瓒以祀庙。”注:“瓒如盘,其柄用圭,有流前注。”
瓒,以圭为柄曰圭瓒,以璋为柄日璋瓒。前有黄金勺,勺端有鼻,鼻下有流,所以注酒。故《诗》曰:“黄流在中。”
《矢人》:“矢参分,杀矢参分,一在前,二在后;兵矢、田矢五分,二在前,三在后;茀矢七分,三在前,四在后。”
一在前者,前有铁,重与二在后者亭平也。五分而二在前,则铁稍轻矣。七分而三在前,则铁更轻矣。
“刃长寸围寸。”
矢之匕中博,自博处至锋,谓之刃。长一寸,全匕则长二寸。矢匕中有脊微高,围寸,并脊计之,博则不满寸矣。
《梓人》:“顅脰。”注:“顅,长脰貌。故《书》顅或作。郑司农云:‘读为头无发之。’”
按:《庄子》:“而视金人其脰肩。”肩与顅同音通用。
《匠人》:“四阿重屋。”注:“四阿,若今四注,屋四面皆有霤也。”
按:四面垂霤曰阿,吾乡谓之天井,因而一面垂霤亦曰阿。
“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厂二寻,深二仞,谓之浍。”
按:一夫受田百亩,两夫之间,必有一沟。方里而井,方十里为成,两井之间,必有一洫。一成则九洫矣。方百里为同,两成之间,必有一同。一日则九浍矣。又按《遂人》“百夫有洫,千夫有浍”;《匠人》则“十井九十夫即有洫界之,千井九千夫乃有浍界之”,大同小异。
《弓人》:“凡昵之类不能方。”注:“昵或作樴,或为。,黏也。”
按:正字,昵、暱借字。
“冰析灂”。
按:灂,漆纹也,有似水波鳞鳞之纹。
“夫筋之所由幨”。注:“幨,绝起也。”
按:幨与“轮虽敝不”之同义。
“今夫茭解中有变焉,故校。”
茭解,谓隈与萧相接之处。弓干之端,析为两歧,而以萧剚入。干势向内,萧势向外,形制有变,故抗弦有力,是以校也。
“下柎之弓末应将兴。”
下柎,谓柎不高而力弱也。兴谓把处有摇撼之患。
仪礼
《士冠礼》:“抽上。”注:“,藏荚之器也。今时藏弓矢者,谓之丸也。”
按:以韦为之,下自下韬而上,上自上韬而下。
“有篚实勺觯角柶”。注:“柶状如匕,以角为之者,欲滑也。”
按:柶与匕,其状皆如今之羹匙。但少牢及公食大夫之柶,用以报羊与豕于铏,以木为之,其柄宜长,故旧《礼图》云:“柶长尺,博三寸,曲柄长六寸。”,即叶也。士冠礼之柶用以报醴于爵中,以角为之,其柄宜短。想叶博不过一寸许,曲柄不过三寸耳。《礼图》无士冠礼之柶,无可考证,以意拟之耳。
“三醮有干肉折俎”。
干肉之醮,三醮皆用脯醢,惟末醮有干肉。折俎,特杀之醮。始醮亦荐脯醢,再醮加两豆两笾,三醮加俎。郑注:“二醮时彻去始醮之脯醢。”张尔岐云:“三醮不彻再醮之豆笾。”国藩以为末醮既不彻豆笾,则再醮亦不宜彻脯醢。
“爵弁屦黑,纯纯博寸。”疏云:“爵弁,尊其屦,饰以缋。次者,案《冬官·画缋之事》云,青与白相次,赤与黑相次,元与黄相次,缋以为衣。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绣以为裳。是对方为缋次,比方为绣次。”
按:东青与西白对,北黑与南赤对,天元与地黄对,三者缋以为衣,故曰对方为缋次也。东青与南赤相比近,南赤与西白相比近,西白与北黑相比近,北黑与东青相比近,四者绣以为裳,故曰比方为绣次也。
《士昏礼》:“姆加景。”注:“景之制,盖如明衣,加之以为行道御尘,令衣鲜明也。景,亦明也。”
按:吾乡嫁女,在舆着布青衣如上,或亦景之遗意欤?《隋书·礼仪志》作“加幜”。
“皆祭举食举也。”注:“举,即脊与肺也。”
按:凡祭礼,有祭肺,有举肺脊。祭肺专祭而不食,祭时亦不举。举肺脊则祭时举之,既祭又食之,故名此肺此脊曰举祭。举者,祭此肺脊也。食举者,食此肺脊也。
“执皮摄之内文。”注:“摄,犹辟也。”
张尔岐曰:“执皮之法,襞积衣使文在内。”国藩按:摄,敛也。辟与襞通。谓褶叠而敛之,使文在内耳。
《士相见礼》:“凡言非对也。”注:“凡言,谓己为君言事也。”
按:凡言,该下与君、与大人、与老者、与幼者、与众、与居官者六等,不必专指为君言事。
《乡饮酒礼》:“宾坐奠爵兴辞。”
疏云:“宾西阶前东面坐,奠爵兴辞降。”此宾辞降之位也。上节云:“主人坐奠爵于阶前辞。”此主人辞降之位也。均云“阶前”者,主人与东阶相直,宾与西阶相直耳。实则去阶稍远,将近碑前,非降阶即辞也。张氏惠言之图云如此。“北面。”
按:“北面”二字,指主人也。若循上文西北面献宾、东西面酢主人之例,则此当云“北面酬宾”。
“每一人献,则荐诸其席”。
按:张尔岐云:“‘席次宾介西。’介字衍文也。”三宾席次,宾之西,介席则在南耳,与三宾席不相次。
“执觯兴。”
按:执觯者之导饮,与主人之导饮略同。但彼则主人,阼阶上奠觯;此则执觯者,西阶上奠觯。彼则宾于西阶上答拜,此则宾于席末答拜。彼则宾降辞洗,此则不辞洗。彼则宾奠觯于荐东,此则宾奠觯于荐西。兹数节为异耳。
“立饮。”
即导饮也。
“司正退立于序端东面。”
按:观经文“受酬者降席”句,似司正于赞堂上三宾受酬之时,则在西阶北面之位。其于赞堂下众宾受酬之时,则在序端东面之位。如《疏》之说,则宾首一人受介酬者,司正则于西阶位赞之,其余则皆于序端位赞之矣。疑《疏》与经《注》微有不合。
“皆进,荐西奠之。宾辞,坐取觯以兴;介则荐南奠之,介坐受以兴。退,皆拜送。降,宾介奠于其所”。
按:二人举觯,与上节一人举觯悉同。“皆拜送”者,二人皆于西阶上拜送也。“奠于其所”者,宾仍奠于荐西、介仍奠于荐南也。
“介俎,脊胁肫胳肺,皆离。”
朱子曰:“介俎,印本有肫字,然《释文》无音。”《疏》又云:“有臑肫,而介不用。”明无此字也。石经亦误。
注:“后胫骨二,膊胳也。”
按:后胫骨亦三,髀、膊、胳也。髀近窍,贱,不登于俎,故仅云二骨。
“乐正与立者,皆荐以齿。”
按:乐正与立者之位,皆有脯醢,故曰荐于其位。
“凡举爵,三作而不徒爵。”注:“谓献宾献大夫献工,皆有荐。”
按:“三作”注说未安。即盛氏郝氏方氏之说,亦均未确。惟《仪礼正义》杨大堉之说差为近之。其言曰:“记言举爵,为经‘一人举觯’言也。云凡者,兼二人举觯言也。经文‘一人举觯于宾’云,实觯于西阶上坐奠爵,遂拜执爵兴,是一作也。又云坐祭遂饮执觯兴,是二作也。又云坐奠觯,遂拜执觯兴,是三作也。‘不徒爵’者,谓其必实觯也。二人举觯之礼亦同。”
《乡射礼》:“乏参侯道。”注:“容谓之乏,所以为获者御矢也。侯道五十步,此乏去侯北十丈,西三丈。”
《尔雅》:“容谓之防。”郭注:“形如今床头小曲屏风,唱射所以自防隐。”《荀子·正论篇》云:“居则设张容,负扆而坐。”杨倞注:“容,如小曲屏风,施此于户牖,负之而坐。”国藩按:射者去侯三十丈,设乏之北十丈,西三丈,去射者约二十丈,之状类曲屏,唱获立于其中。名曰容者,可以容身也。名曰防者,可以防矢也。名曰乏者,矢力至此已匮乏,不至伤人也。若如《荀子》之言,则燕居亦有容,不独射时然矣。
“宾进东北面辞洗。”注:“必进者方辞洗,宜违位也。言东北面,则位南于洗矣。”
张尔岐曰:“《乡饮酒》此处注异。彼于东字句,此于进字句。”国藩按:郑注虽有一于东字句一于进字句之别,经文实无分别。
“主人卒洗。”
《乡饮》于卒洗之上,有曰主人坐取爵沃洗者西北面,此亦当有沃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