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
凡用兵,主客奇正,夫人而能言之,未必果能知之也。守城者为主,攻者为客;守营垒者为主,攻者为客;中途相遇,先至战地者为主,后至者为客;两军相持,先呐喊放枪者为客,后呐喊放枪者为主;两人持矛相格斗,先动手戳第一下者为客,后动手即格开而即戳者为主。中间排队迎敌为正兵,左右两旁抄出为奇兵;屯宿重兵坚扎老营与贼相持者为正兵,分出游兵飘忽无常伺隙狙击者为奇兵;意有专向吾所恃以御寇者为正兵,多张疑阵示人以不可测者为奇兵;旌旗鲜明使敌不敢犯者为正兵,赢马疲卒偃旗息鼓本强而故示以弱者为奇兵;建旗鸣鼓屹然不轻动者为正兵,佯败佯退设伏而诱敌者为奇兵。忽主忽客,忽正忽奇,变动无定时,转移无定势,能一一区而别之,则于用兵之道思过半矣。
兵者,阴事也。哀戚之意如临亲丧,肃敬之心如承大祭,庶为近之。今以牛羊犬豕而就屠烹,见其悲啼于割剥之顷,宛转于刀俎之间,仁者将有所不忍,况以人命为浪博轻掷之物,无论其败丧也,即使幸胜,而死伤相望,断头洞胸,折臂失足,血肉狼藉,日陈吾前,哀矜之不遑,喜于何有?故军中不宜有欢欣之象。有欢欣之象者,无论或为和悦,或为骄盈,终归于败而已矣。田单之在即墨,将军有死之心,士卒无生之气,此所以破燕也。及其攻狄也,黄金横带而骋乎淄渑之间,有生之乐,无死之心,鲁仲连策其必不胜。兵事之宜惨戚,不宜欢欣,亦明矣。嘉庆季年,名将杨遇春屡立战功,尝语人日:“吾每临阵,行间觉有热风吹拂面上者,是日必败;行间若有冷风,身体似不禁寒者,是日必胜。”斯亦肃杀之义也。
克勤小物
古之成大业者,多自克勤小物而来。百尺之楼,基于平地;千丈之帛,一尺一寸之所积也;万石之钟,一铢一两之所累也。文王之圣,而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周公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仲山甫夙夜匪懈,其勤若此,则无小无大,何事之敢慢哉?诸葛忠武为相,自杖罪以上,皆亲自临决。杜慧度为政,纤密一如治家。陶侃综理密微,虽竹头木屑皆储为有用之物。朱子谓为学须铢积寸累,为政者亦未有不由铢积寸累而克底于成者也。
秦始皇衡石量书,魏明帝自案行尚书事,隋文帝卫士传餐,皆为后世所讥,以为天子不当亲理细事。余谓天子或可不亲细事,若为大臣者,则断不可不亲。陈平之问钱谷不知,问刑狱不知,未可以为人臣之法也。凡程功立事,必以目所共见者为效。苟有车必见其轼,苟有衣必见其敝。苟为博物君子,必见其著述满家,抄撮累箧。苟为躬行君子,必见其容色之啐盎,徒党之感慕。苟善治民,必见其所居民悦,所去见思。苟善治军,必见其有战则胜,有攻则取。若不以目所共见者为效,而但凭心所悬揣者为高,则将以虚薄为辩而贱名检,以望空为贤而笑勤恪。何晏、邓飏之徒,流风相扇,高心而空腹,尊己而傲物,大事细事皆堕坏于冥昧之中,亲者贤者皆见拒于千里之外,以此而冀大业之成,不亦悖哉?孔子许仲弓南面之才,而雍以居敬为行简之本,盖必能敬乃无废事也。
我宣宗成皇帝临御三十年,勤政法祖,每日寅正而兴,省览章奏,卯正而毕,事无留滞。道光二十九年,圣躬不豫,自夏徂冬,犹力疾治事,不趋简便。三十年正月十四日,始命皇四子代阅章奏,召见大臣,即今上皇帝也。对事甫毕而宣宗龙驭上宾,盖以七十天子笃病半载,其不躬亲庶政者仅弥留之顷耳,为人臣者其敢自暇自逸,以不亲细事自诿乎?
干盾·挡牌
《周礼·夏官》:“司兵掌五盾”《注》:“于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司戈盾及舍设藩盾,行则敛之。”《注》:“藩盾,盾可以藩卫者,如今之扶苏与?”《说文》“盾,瞂也,所以扞身蔽目。”扬子《方言》:“盾自关而东,或谓之瞂,或谓之干,关西谓之盾。”《说文》:“橹,大盾也。”《玉篇》:“橹,城上守御望楼。”《韵会》:“战阵高,巢车亦为橹。”太公《六韬篇》:“陷坚阵,败强敌,武翼大橹,提翼小橹。”
国藩按:干也,盾也,橹也,其制不可得而尽见,然大抵干、盾形制较小,一手执之可以卫身蔽目,藩盾则形制自大,或二三人执之不等。城上望楼之橹,则一方倚城,三方必有遮蔽。战阵巢车之橹,则一方出入,三方必有遮蔽,与盾之仅蔽一面者异矣。至《六韬》之大橹,小橹,则亦仅蔽一面,差同干盾也。
《通鉴》:“晋义熙八年,刘裕至荆州伐刘毅,军人担彭排战具。”《注》:彭排,即今之旁排,所以扞锋矢。孙愐曰:“樐彭排。”《释名》曰:“彭,旁也,在旁排敌御攻也。”“梁普通五年,北魏将崔延伯等既折天生,进击万俟丑奴于安定,别造大盾,内为锁柱,使壮士负以趋,谓之排城。置辎重于中,战士在外。”“唐代宗初立,仆固怀恩等破史朝义于洛阳,马磷单骑奋击,夺贼两牌,突入万众中,贼左右披靡。”《注》:“牌,古谓之楯。晋宋之间,谓之彭排,南方以皮编竹为之。以捍敌;北人以木为之。”《左传》:“乐祁以杨楯贾祸。”盖北方之用木也久矣。
国藩按:刘毅之彭排,马磷之牌,即古之盾也。崔延伯之排城,则较大矣,殆与《周礼》之藩盾,《六韬》之大橹相类。
明戚继光《纪效新书》中有立牌,即古之盾也,有圆牌,即今之藤牌也,统谓之日挡牌。又有所谓刚柔牌者,其法以生漆、牛皮蒙于外,而以湖绵搓成小团,及头发装于内。盖戚氏自以巧思制造,非有所师于古也。古之干盾所以捍御矢石,今之挡牌所以捍御炮子,炮子所当无坚不破,岂矢石所可同年而语哉!国藩初办水师时,尝博求御炮子之法,以鱼网数层,悬空张挂,炮子一过即穿,不能御也,以絮被渍湿张挂,炮子一过即穿,不能御也;以生牛皮悬于船旁,以藤牌陈于船梢,不能御也。又作数层厚牌,以竹鳞排于外为一层,牛皮为一层,水絮为一层,头发为一层,合而成牌,亦不能御也。以此而推,戚氏之刚柔牌,不足以御炮子明矣。
鸟枪子如梧子,大者或有法以御之。抬枪子、劈山炮子,凡如大黄豆以上者,竟无拒御之法。近时杨军门载福等深知炮子之无可避,遂屏弃鱼网、水絮、牛皮等物,一切不用,直以血肉之躯,植立船头,可避者避之,不可避者听之。而其麾下水师弁兵,亦相率而植立直前,无所回避。明于此义,而古来干盾橹排诸器皆可废矣。
友人刘腾鸿峙衡治军,刁斗森严,凛不可犯,临阵则埋根行首,坚立如山,有名将之风,惟过于自熹。在武昌时尝独立城下,呼贼以炮击之,贼发十余炮不能中,坚坐良久乃还。在瑞州时亦如是,卒以殉难。殒我壮士,人百莫赎。此则刚毅太过,于好谋而成之道少有违尔。
余初不解造群子之法,以生铁令铸工铸之,渣滓未融,经药辄散,且多蜂眼,鸣而不能及远。乃与吴坤修竹庄商用熟铁打造。其法以铁先炼成直条,每条烧红,其端截出半寸,打成圆颗;又烧其端,又打成颗,每颗如葡萄大。后至江西,商之姚镶,亦以此法打造。姚君又作为铁模半涡,截铁条之端置模中,宛转锤炼,圆滑可爱,于是能及远,较多一里有奇也。今湖南、湖北、江西三省打造群子,均用此法,每炮用百余颗,多者或三四百颗。喷薄而出,如珠如雨,殆无隙地,当之辄碎。不仁之器,盖莫甚于此矣,然海疆尚未静谧,此其亟宜讲求者也。
营制
一营之制
营官亲兵六十名,亲兵什长六名,分立前后左右四哨。哨官四员,哨长四名,护勇二十名。什长三十二名,正勇三百三十六名,伙勇四十二名,一营共五百人。营官一员。哨官四员在外。
营官亲兵之制
亲兵六队:一队劈山炮,二队刀矛,三队劈山炮,四队刀矛,五队小枪,六队刀矛。每队什长一名,亲兵十名,伙勇一名,计六队共七十二名。
一哨之制
前后左右四哨,每哨哨官一员,哨长一名,共护勇五名,伙勇一名。每哨八队:一队抬枪,二队刀矛,三队小枪,四队刀矛,五队抬枪,六队刀矛,七队小枪,八队刀矛。每队什长一名,伙勇一名。其抬枪队,正勇十二名,合什长、伙勇为十四名。其刀矛、小枪队,正勇十名,合什长、伙勇为十二名。每哨一百零八人,计四哨,兵四百三十二人。
长夫之制
营官及帮办人等,共用长夫四十八名。搬运子药、火绳及一切军装等项,共用长夫三十名。
亲兵,每劈山炮队用长夫三名,每刀矛、小枪队用长夫二名。计六队共长夫十四名。如拔营远行,营官另拨公夫,帮抬劈山炮。哨官、哨长及护勇五人,共夫四名,四哨共夫十六名。每抬枪队用长夫三名,每刀矛、小枪队用长夫二名。计四哨抬枪八队,共长夫二十四名;刀矛、小枪二十四队,共长夫四十八名。
以上各项,共长夫一百八十名。五百人一营,计每百人用夫三十六名。只许减少,不许增多。
营规
招募之规二条
招募兵勇,须取具保结,造具府县、里居、父母、兄弟、妻子名姓、箕斗清册。各结附册,以便清查。
募格,须择技艺娴熟、年轻力壮、朴实而有农夫土气者为上。其油头滑面,有市井气者,有衙门气者,概不收用。
日夜常课之规七条
五更三点皆起,派三成队站墙子一次。放醒炮,闻锣声则散。
黎明演早操一次。营官看亲兵之操,或帮办代看。哨官看本哨之操。
午刻点名一次。亲兵由营官点,或帮办代点;各哨由哨长点。
日斜时演晚操一次,与黎明早操同。
灯时派三成队站墙子一次。放定更炮,闻锣声则散。
二更前点名一次,与午刻点名同。计每日夜共站墙子二次,点名二次,看操二次。此外,营官点全营之名,看全营之操无定期,约每月四五次。
每夜派一成队站墙、唱更。每更一人,轮流替换。如离贼甚近,则派二成队。每更二人,轮流替换。若但传令箭而不唱者,谓之暗令。仍派哨长、亲兵等常常稽查。
扎营之规八条
扎营之地,忌低洼潮湿,水难泄出;忌坦地平洋,四面受敌;忌坐山太低,客山反高;忌斜坡半面,炮子易入。
扎营之地,须择顶上宽平,旁面陡峻者四面陡峻者难得。或一面二面陡峻亦好。择背山面水者兵法:右背山陵,前左水泽。亦难择此好地。但或前或左或右有一面阻水者,即易御敌。择砍柴挑水便益者汲道最关紧要,如为贼所断,则不可守。
每到一处安营,无论风雨寒暑,队伍一到,立刻修挖墙壕,一时成功。未成之先,不许休息,亦不许与贼搦战。
墙子须八尺高,一丈厚。筑墙子不用门板、竹木。里外皆用草坯、土块砌成,中间用土筑紧。每筑尺余,横铺长条小树,庶免雨后崩裂之患。上有枪炮眼,内有子墙,为人站立之地。
壕沟须一丈五尺深,愈深愈好,上宽下窄。壕中取出之土,须覆于二丈以外。不可太近,不可堆高。恐大雨时,客土仍流入壕中也。
花篱用木须粗大。约长五尺余,埋土中约深二尺。坚筑旁土,以攀摇不动为主。或用二三层,或用五六层。凡墙子、壕沟、花篱三者,缺一不可。墙子取其高而难登也,壕沟取其深而难越也,花篱取其难遽近前也。曰垒,曰壁,曰土城,名虽不同,皆墙子之类也。曰池,曰堑,曰陷马坑不甚宽长,其上虚铺以土,曰梅花坑乱挖深坑,约四五尺,大小无定,名虽不同,皆壕沟之类也。曰木城立木圆排,周围如城,曰栅亦系立木,不必周围皆有,曰梅花桩乱钉者曰梅花桩,分层次者曰花篱笆,曰鹿角树之有杈丫者,曰拗马桩,曰拒马,曰档木中有横木,用小木斜穿,以架于地,曰地刺用竹削尖,钉于地,曰铁蒺藜,日铁菱角,名虽不同,皆花篱之类也。墙子只可修筑一道,壕沟则两道、三道更好。花篱等,则五层、六层更好。
一营开两门,前门宜正大,后门宜隐僻。营官中军帐对前门,中留甬道,宜阔。亲兵各棚札甬道两旁,前哨扎前门,后哨扎后门,左哨扎左,右哨扎右。两帐相距略宽,以留水火之路。营外开厕数处,宜远;营内开厕两处,专备夜间之用。火药,挖一地窖,上覆草棚,用泥涂之,仍安气眼,免其潮湿。
行路之规三条
凡拔营时,以七成队预备打仗,以三成队押夫。若贼在前,则七成队走前,锅帐担子走中间,以三成队在后押之。若贼在后,则以三成队走前,押锅帐担子同行,留七成队在后防贼。如有十营八营同日拔行,则各营七成队伍分班行走,不许此营之队参入彼营队中,尤不许锅帐担子参入七成队中。至押夫之三成队,专押本营之锅帐担子,不许此营与彼营混乱。
凡拔营,须派好手先走。或营官,或统领,或哨官,哨长,皆可择其善看地势、善看贼情者向前探看。在大队之前十里,或二十里,仔细看明。一探树林,二探村庄,恐有贼匪埋伏在内。身边带七八个人,每遇一条叉路,即派一人往看。若遇过桥过渡,尤须谨慎,恐大队过水之后,遇贼接仗,进则容易,退则万难。
每营派一弁在后押尾,凡锅帐担子过完之后,查明恐有病者落后,又恐本营勇夫在后滋事,又恐游勇假名滋闹。
禁扰民之规
用兵之道以保民为第一义。除莠去草,所以爱苗也;打蛇杀虎,所以爱人也;募兵剿贼,所以爱百姓也。若不禁止骚扰,便与贼匪无异,且或比贼匪更甚。要官兵何用哉?故兵法千言万语,一言以蔽之日:爱民。特撰《爱民歌》,令兵勇读之。
禁洋烟等事之规七条
禁止洋烟。营中有吸食洋烟者,尽行责革。营外有烟馆卖烟者,尽行驱除。
禁止赌博:凡打牌、押宝等事,既耗钱财,又耗精神,一概禁革。
禁止喧哗:平日不许喧嚷,临阵不许高声。夜间有梦魇、乱喊乱叫者,本棚之人推醒,各棚不许接声。
禁止奸淫:和奸者责革,强奸者斩决。
禁止谣言:造言谤上、离散军心者严究。变乱是非,讲长说短、使同伴不睦者严究。张皇贼势,妖言邪说、摇惑人心者斩。
禁止结盟拜会:兵勇结盟拜会、鼓众挟制者严究。结拜哥老会、传习邪教者斩。
禁止异服:不许穿用红衣、绿衣、红带、绿带,不许织红辫线,不许扎红绿包巾、印花包巾,不许穿花鞋。
稽查之规五条
查号补小印:号补上有大印数字,各营皆然。其每营官又须另有小印私记,印于补上,以便稽查。
查口号:每夜发二字做口号。查营时,遇着人来,低声呼上一字;来者即低呼下一字应之。错者登时拿问,以防奸细。若人多混杂之地,日间亦发二字做口号,以便稽查。
查街:每日派什长及亲兵数人,至营盘附近街市稽查。如有扰民者,吸洋烟、赌博者,立即拿回究办。
查出营:各勇必挂号执票,方准出营。如守门人不验票擅放者重责,各勇夫不服查者责革。
查私留外人:各勇夫如有亲友来营,须报明本什长、哨长,至营官处挂号,方准留宿。违者重究。
马队营制
——一营十哨,每哨官给马一匹。一哨马勇二十四名,每名给马一匹。营官亲兵八名,每名给马一匹。
——营官月给薪水银四十两,公费银四十两,马四匹,马夫二名,火夫一名,长夫八名。
——帮办一员,月给银十六两,马一匹,长夫一名。
——字识一名,月给银五两。
——哨官十员,每员月给银九两陆钱,杂费银一两二钱,马夫一名,棚夫一名。
——先锋官五员,每员给马一匹,月给口粮银五两四钱,杂费银六钱。五人共为一棚,马夫二名,火夫一名,棚夫一名。
——亲兵八名,每名给马一匹,日给银一钱四分,杂费银月给六钱。以四名为一棚,每棚马夫二名,火夫一名,棚夫一名。
——步队亲兵什长一名,日给银一钱六分。步队亲兵十名,日给银一钱五分。共为一棚,火夫一名。此专备营官差遣及出队时留守营盘之用。毋许再向各哨派人当差。
——马勇日给银一钱四分,杂费银月给六钱。每四名为一棚,马夫二名,火夫一名,棚夫一名。
——搬运军械、草料,公长夫四十名。凡长夫每名日给银一钱,火夫每名日给银一钱一分。
——营官领蓝夹棚二架,白单棚一架;帮办领蓝夹棚一架,白单棚一架。马队亲兵领白单棚二架,马圈棚子二个。步队亲兵领白单棚二架。每哨领蓝夹棚一架,白单棚六架,马圈棚子七个。
——每营月给烛一百五十斤,油二百斤。
——每营百马之内,每年准报倒毙三十六匹。如数换领,以资弥补。另于哨弁兵勇杂费银内,每月扣出三钱,作为添补马匹公项,名曰朋马银。营官总理其事,月派哨官一员,轮流经管。遇有马匹额外倒毙,及病瘦不堪驰使者,即行抽拨此项,随时采买添补。
——每马月给麸料草豆银二两,每年三、四、五等月,青草正茂,可以放食。每马减银五钱,只给一两五钱。
——马医、铁匠、号褂、旗帜、大小扫把、铁刮、竹槽,出自营官公项。
——修补鞍上坐褥、布屉、后鞦、辔头,哨官、兵勇自办。
——笼头、偏缰,哨官、兵勇自办。
——马药钱,营官出自公费,哨弁、兵勇出自杂费。
——更换鞍桥、油皮鞯、肚带及拴肚带宽皮条、拴蹬窄皮条、皮扎、铁嚼全副,马枪、弓箭、腰刀、扎草刀、草料口袋,由军械所办给。
——凡扎营之处,先择斜坡掘地二弓,以为马圈,可拴四马兵勇之棚,即与马圈棚子相对。哨官之棚,亦与哨官马圈相对。凡支马圈之时,兵勇四名,与马夫二名,亲自锄挖。如马圈办理不妥,将该哨官分别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