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汉唐盛世可望而不可即的帝国梦想,到了清异族政权那里反而得以实现?这首先要从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的不同性质谈起。葛剑雄教授指出:中国历史上农业民族的政权,其稳定的疆域一般不超过当时的农牧业分界线。农业民族不具有统一中国的条件;相反,牧业民族却能做到这一点。中国农业区的统一是由汉族完成的,但历史上农业区和牧业区的统一都是由牧业民族完成的,牧业民族的三次南下为中国的统一作出了更大的贡献。第一次南下是东汉后期到隋唐,第二次南下从唐朝中后期到蒙古建立元帝国,第三次则是满族南下建立清朝,最终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伟业。[15]
满人虽然来自大兴安岭的密林深处,却是一个具有一流政治智慧的民族。在历史上他们长期在农耕民族和草原民族的夹缝之中求生存、谋发展,曾经被征服过,也征服过别人。他们深谙两种不同文明的差异与不可调和,一旦入主中原,获得中央政权,重建大一统帝国,历史上积累的生存经验便转化为统治的政治智慧。清朝建立的大一统,与秦始皇建立的大一统不一样,不再是“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而是在一个多民族的帝国内部创造了一个双元的政教制度。在汉人地区的本部十八省,清朝继承了历代的儒家礼乐制度,以华夏文明治理华夏,而在满、蒙、藏边疆地区,乃以喇嘛教为共同的精神纽带,在治理方式上更具多元性、弹性和灵活性,以保持历史的延续性。于是,从元代到大清所呈现的征服王朝帝国,就与中原王朝的汉唐不同,不是宗教、文化、政治上的一统天下,而是文化多样性的和谐、双重体制的并存。
双重体制并非自清代才有,在中国历史当中,其可谓源远流长。南北朝时代北方朝代以皇帝和大单于并称;唐代的唐太宗既是皇帝,又是天可汗;而与两宋并列的北方王朝辽、金对汉人和边疆民族实行的也是双重体制。到了清朝,这套双元体制最后得以成熟:孔庙与喇嘛庙同时是国家祭祀的宗庙,六部之外,设立理藩院分管蒙、藏、回事务,而处于农耕和草原交界之地的承德避暑山庄,不仅是皇帝的夏宫,更重要的还是接见蒙、藏地方领袖和各国来朝朝贡使节的宫殿,与面向中原的紫禁城迥然有别。
一个多民族帝国面临的最大威胁,乃是内部的四分五裂、自我解体。那么,大清帝国的同一性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之上?一言而蔽之:普世的王朝认同。无论是汉人士大夫、蒙古大公,还是西藏活佛、西南土司,虽然宗教、文化和典章制度千差万别,但他们都认同同一个满清君主。而作为国家的唯一象征符号,清帝在不同的民族那里称呼是不一样的,在汉人这里是皇帝,在蒙古大公那里,是草原盟主大可汗,而在藏人那里,则是文殊活菩萨。巫鸿通过对雍正皇帝画像的研究,发现雍正被描绘为不同的形象:儒家文人、蒙古大公、西藏喇嘛、欧洲贵族和道教圣人。此表明清朝皇帝有多重的文化身份,是不同民族、宗教和文化的普世君主。[16]清朝帝国的国家认同,核心是以王权为象征的政治认同,王权的背后,不仅有暴力,也有文化,但这个文化却是多义的,一个王权,各自表述。汉族士大夫会在儒家文脉里面肯定清王朝的统治合法性,蒙古大公和西藏活佛则在喇嘛教的传统之中认可王权。作为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共主,乾隆皇帝同时学习汉、满、藏、蒙、维语,以保持帝国的文化多元性。
在一个多民族帝国之中,文化是多元的,每个民族和地方都得以保持自身的宗教和文化的原生态和完整性,而在治理方式上也是因地而异、因民族而别,有相当大的自主性,不同的民族、地域只需在国家层次上认同同一个君主。这样,清帝国改变了帝国传统的中心、边陲之分,形成了中原与边疆并列,多民族、多中心、多宗教、多重体制的帝国形态,这种内部高度异质化和多元性的帝国形态,与之前华夏中心主义的中原王朝有别,也与高度同质化的民族国家不同。然而,正是这种打破了中心与边陲之分、看似松散的多元性大一统帝国,既有效地解决了不同民族的共生和谐,同时也保持了国家的完整和统一性。
姚大力指出:古代中国的国家建构,有两种不同的国家治理模式:一种是秦汉中原王朝的郡县制,另一种是元代和清朝边疆帝国创造的多元宗教和治理体制。[17]以往的中国历史,过于强调秦汉体制的正统性和重要性,但秦汉的郡县制,从来没有真正统一过中国,更无法解决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对抗问题,倒是由边疆民族创造的、到清代成熟的多元宗教和双重治理体制,有效地解决了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并存共生问题,并最终将农耕民族视野之外的广袤边疆,从草原、戈壁到高原森林,统统列入中国的版图。当然,这两种国家治理模式,没有严格的界限,清代的双重治理模式,个中包含了秦汉模式的郡县制,而对边疆民族富有弹性的治理方式,也非自清代开始,分封、羁縻和土司制度,在汉唐就是中原王朝统治少数民族的成熟政策,只是其政策的有效半径多为南方的“蛮族”,而无法将更为彪悍的北方草原民族纳入长治久安的统治范围。而善于从历史中学习、又有与北方民族交往的丰富经验的清朝统治者,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发展出一套对汉民族与边疆民族分而治之的双重治理模式,一方面,通过拥有多元象征符号的王朝认同,保持国家的政治同一性,另一方面,又将多元治理作为王朝的长期国策,以此保持各民族宗教、文化和制度的多样性。以往的中原王朝在征服之初容许少数民族保有地方的自治性,但最终总是强求改土归流,希望达致一个政治和文化大一统的汉化中国。但作为少数民族政权的清帝国,没有中原王朝汉化中国的野心,也不存满化中国的企图,它像19世纪的大英帝国那样,在各个不同的统治区域,打造一个忠诚于帝国的上层精英阶层,在基层治理结构上保持各自的历史文化延续性。如此看似松散的治理,反而让帝国的统治长治久安。而一味试图汉化、实现政治和文化大一统的中原王朝,也像近代的法国殖民当局那样,所到之地,不顾当地的风土人情,迷信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全盘改造,以整齐划一的方式打造统一的帝国,反而激起各地的强烈反弹,最后难以逃脱大一统帝国分崩离析的宿命。
然而,建立在普世王权基础上的清政权,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虽然它部分接受了中原的汉儒家文明,却由于自身的异族身份,无法将王朝的正统性与中原文明实现完全的同一,而双重宗教和双重治理体制又使得帝国始终缺乏一个与国家同一的文明及其制度。一个强大的帝国背后是需要有一个深刻的同一性文明的,亚历山大的马其顿帝国,其背后是传播到整个地中海地区的希腊文化,罗马帝国则是罗马法为中心的罗马文化,而近代的拿破仑帝国不仅将大陆法传播到整个欧洲,而且也带去了普世的启蒙文明。以往的汉唐中原王朝背后凭借的正是儒家汉文明。但多民族、多宗教的清王朝则稍逊风骚,它在国性认同上是多元的,也是暧昧的,因而“我们是谁”的同一性问题对清帝国来说,一直是挥之不去的隐患。汉文化的中国与大一统王朝的中国,这原先在中原王朝不成问题的“中国”认同,却在少数民族当政的清代,撕裂为两个“中国”之间的紧张。当帝国的王权统治还很强大的时候,这一问题不会浮出表面,但到了晚清,当内忧外患的王朝危机日趋严重,汉文明中国与王朝中国之间的冲突与紧张便突显出来,在外来的族群性民族主义潮流推动下,清朝的合法性最后发生了动摇,延续了275年的帝国到1911年寿终正寝。但清帝国留下的多民族、多宗教的“五族共主”的历史遗产,通过清帝逊位诏书的法律形式,转型为“五族共和”的中华民国。
<h3>四、天下体系与列国体制</h3>
郡县、册封、羁縻、土司,皆是中央王朝直接或间接统治的区域,在中华帝国天下体系的最外一环,乃是朝贡国。中央帝国与万邦来朝的朝贡体系,构成了古代中国以华夏为中心的国际关系。以西方为中心的近代国际体系是以法为中心,但古代中国的朝贡体系则是以礼为中心。朝贡体系是一种国际政治,周边国家通过礼物的进贡确认对中央王朝的臣服与效忠,皇帝也以加倍的恩赏表达对藩属国的体恤和保护;朝贡体系也是一种特殊贸易,它以不对等的物质交易显现国际关系的等级秩序;朝贡体系又是一种文化礼仪,它通过周期性的朝廷典礼将汉字文化与礼乐典章推广到周边国家,从而建立中华文明在天下的文化霸权。
根据滨下武志的研究,按照来自中央影响力的强弱顺序,朝贡可以分为由近到远的几种类型:西南诸州土司、土官们的朝贡;羁縻关系下的朝贡(如东北的女真族);同为汉字文化圈的藩属贡国(如朝鲜、安南);双重关系的朝贡国(如琉球);位于天下秩序外沿的朝贡国(如暹罗);表面是朝贡国,实际却是平等的互市国(如俄罗斯、欧洲诸国)。朝贡体系显示了一种维护中国中心的外部等级关系的结构,是国内秩序的扩张,是帝国对外的延续。[18]
过去的研究总是将天下体系视为中华帝国对外关系的全部,然而,在任何朝代里面,总是有中华文明的恩泽与中央王朝的统治鞭长莫及的化外之地,但由于地理接近的缘故,又不得不与这些“蛮夷”交往,甚至处于长期的对抗与战争之中,于是在天下体系之外,一直存在着列国体制。中华帝国有化内之地和化外之地之分,对于那些处于对抗的蛮夷国,中原王朝对之无力以朝贡体系笼络,只能将之看作对等的他国,比如汉朝的匈奴,唐朝的突厥、吐蕃、南诏,两宋的西夏、辽、金,明代的瓦剌、鞑靼,清朝的俄国等。中央王朝通过盟约的方式与这些列国消除对抗,换取短暂的和平。比如西汉初期与匈奴的和亲协议,唐中叶与吐蕃的盟约关系,两宋与辽金以玉帛换和平的协议,清朝与俄罗斯签订的《尼布楚条约》《恰克图条约》等,都不是以等级性的朝贡方式维系关系,而是承认平等的列国关系,签订国与国的协议。不过这种承认,并非现代国际条约制度的主权确认,只是古代世界诸国之间达成妥协、获得和平的权宜之计。中华帝国在化内之地是天下体系,在化外之地乃盟约制度,而何谓化内、何谓化外,又随国力而变化,那条边界常常是相对的、变动的。当匈奴是对抗冲突的军事对手时,便是化外之地,一旦屈从来朝进贡,便是五服中的荒服,化内之地中的外蛮夷。从兄弟之国降格为外臣。对于中原王朝来说,列国体制是从属性的不得已之举,而君临天下的朝贡体系永远是理想的世界秩序,只要有足够的实力,总是力图将羁縻关系改土归流,将周边的盟约之国化为外臣或朝贡国。
然而,对于中国的国际关系而言,唐中晚期是一个历史转折点,之前中原王朝独大,是天下国家,之后便被四周国家包围,成为列国体制。这种颓势,直到边疆民族王朝元和清的出现才得以扭转。但即使在疆域最广阔、国力最盛的清朝,当一个更强大的近邻俄罗斯出现之后,清朝也只能以平等的国家对待之,中俄《尼布楚条约》是中国签订的第一个接近现代国际法的国家之间的盟约,虽然康熙皇帝并不喜欢它。
从秦汉之始,中华帝国的对外关系便是天下体系与列国体制的并列、等级性的朝贡关系与平等的互市制度互补。华夏中心主义的帝国秩序是有限的,却又常常处于无限的扩张想象之中。究竟何时何地采纳何种制度,天下秩序与列国体制界限何在,皆在时势与一念之间,全无明确的分际。这就如同郡县制与分封、羁縻制的界限一样,都是灵活多变,无一定之规。古代中国既有朝贡体系之传统,又有列国体制之经验,这两种相互渗透和转化的记忆构成了中国对外关系的重要历史资源,即使到了晚清之后被迫进入西方为中心的国际条约体系的时候,作为历史遗留的基因,依然发挥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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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约瑟夫·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郑大华、任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84页。
[2]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正始》。
[3] 甘怀真:《重新思考东亚王权与世界观》,见氏编:《东亚历史上的天下与中国概念》,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7年,第26—27页。
[4] 参见[日]渡辺信一郎:《中国古代的王权与天下秩序》,徐冲译,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5页。
[5] 邢义田:《天下一家:皇帝、官僚与社会》,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98、109页。
[6] 许倬云:《我者与他者:中国历史上的内外分布》,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第20页。
[7] 详见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2页。
[8] 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见费孝通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1—33页。
[9] 姚大力:《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与国家认同》,载《中国学术》,2002年第4期。
[10] 赵刚:《早期全球化背景下盛清多民族帝国的大一统话语重构》,见杨念群主编:《清史研究的新境》(《新史学》,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4—16页。
[11] 《史记·李斯传》《史记·秦始皇本纪》。
[12] 姚大力:《千秋兴亡:元朝》,长春:长春出版社,2000年,第33页。
[13] [日]杉山正明:《忽必烈的挑战:蒙古帝国与世界历史的大转向》,周俊宇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136、252页。
[14] 赵刚:《早期全球化背景下盛清多民族帝国的大一统话语重构》,见杨念群主编:《清史研究的新境》(《新史学》,第5卷)。
[15] 葛剑雄:《统一与分裂》,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第112—115页。
[16] 参见[美]罗友枝:《清的形成与早期现代》,见[美]司徒琳主编:《世界时间与东亚时间中的明清变迁》,赵世瑜等译,下卷,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271页。
[17] 姚大力:《一段与“唐宋变革”相并行的故事》,见葛剑雄、姚大力等:《谁来决定我们是谁》,南京:译林出版社,2013年,第200页。
[18] [日]滨下武志:《中国、东亚与全球经济:区域和历史的视角》,王玉茹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