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走出罗马城,就是为了独霸亚平宁(1 / 2)

罗马人受希腊文化影响,身上带有商业基因以及城邦文化意识。但是,决定罗马城邦崛起而不是被其他城邦歼灭的原因,是罗马人身上的狼性基因。这不仅从罗马人来源的传说中看得出来,在其后兼并其他城邦的战争中也表现很充分——灵活结盟友,抓住机会狠狠打击敌人,不以消灭对手为目的,而以征服对手为目标。正因为如此,罗马人在对外征服战争中频频获得胜利,罗马像滚雪球一样壮大起来。

<h3>1. 一个传说暗示着罗马必然崛起的两种基因</h3>

在人类历史上,有个国家持续存在两千多年,影响了如今亚非欧三大洲二十几个国家的历史发展,在世界史中独一无二。这个国家叫罗马。

罗马在继承古希腊文明的基础上创造了融贯东西的罗马文明,在对外扩张上创造了神话,其强盛时期的领土东起幼发拉底河上游,西临大西洋,南抵非洲撒哈拉大沙漠,北至大不列颠、莱茵河、多瑙河一线,是世界史上屈指可数的、地跨欧亚非的帝国。它对世界,尤其是对欧洲产生了深远影响——不仅欧洲很多国家在中世纪时以罗马帝国继承人自居,而且欧洲的文艺复兴也是以复兴古罗马文艺为目标的。

如此强大而长久的帝国,是如何产生的呢?它又是如何持续两千多年之久的呢?这其中又有哪些秘密呢?我们看看有关罗马城产生的传说,或许就能得到启示——从中看出罗马人的性格和文化基因。

最早的罗马城位于台伯河左岸离海不远的小山上,是由孪生兄弟罗慕路斯和雷穆斯修建的。罗慕路斯和雷穆斯是希腊神话中特洛伊英雄之一伊尼亚的后代。这一点记载不管真假,从中可以清晰地透露出,罗马人深受希腊文明影响,连起源都有希腊文明痕迹。

相传,在特洛伊陷落时,伊尼亚侥幸逃了出来。经过长期跋涉,历经千难万险,他来到亚平宁半岛拉丁地区,并在那里扎根下来。后来,伊尼亚的儿子在拉丁地区建立亚尔巴龙伽城,统治着一个小城邦国。

多年后,亚尔巴龙伽城发生权力斗争。时任亚尔巴龙伽王被弟弟阿穆留斯篡夺了王位,并被秘密流放到偏远的乡村。为了防止亚尔巴龙伽王的后代报仇,阿穆留斯下令杀死所有王子,并强迫公主做祭司。因为按照当时的规定,祭司是不能结婚的。阿穆留斯认为,不能结婚的人,当然就没有后代,也就不用担心其后代报仇了。

阿穆留斯以为逼迫公主做了祭司就没人向他复仇。然而,事情不那么随他的意愿——不能结婚的人未必不能生孩子,未必不能有后代。没多长时间,那位被迫当祭司的公主竟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她当时未婚。究竟怀的是谁的孩子?究竟是怎样怀上的?这是个极其隐私的事,只有当事人知道。而根据当时的生理知识,阿穆留斯确实搞不明白原因。受希腊神话影响的他竟然以为有神在帮助公主,又恨又怕,命人杀死公主,并把两个婴儿扔到河里去。他相信有神灵,不敢直接杀死那两个婴儿,认为丢河里比较稳妥——如果有神灵保护的话,那么自己也不至于触怒神灵;如果没神灵保护的话,那么婴儿也早就喂鱼了。

阿穆留斯命令一个奴隶将两个婴儿丢到河里去。奴隶不敢不从,把婴儿放在一个篮子里,提着来到台伯河边。

奴隶也认为女祭司(公主)未婚就生孩子是神奇的事,有神灵保佑,也就不敢直接将婴儿丢进河水里。看着不断上涨的河水,他心想,把装有婴儿的篮子放在水边的河滩上,也不算违背命令啊,如果两个婴儿没神灵保佑的话,等一会儿河水涨起来就会把他们带走;如果有神灵保佑的话,自己也不至于得罪神灵。相信神灵存在的奴隶决定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办。

于是,奴隶把篮子放在水边的河滩上,回去交差,说已经将婴儿丢到河里了——至于是丢到河水里,还是丢到水边的河滩上,阿穆留斯下令时并没有明确说,害怕得罪神灵的奴隶也私下偷换了概念,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做了,并含糊地复命了。

阿穆留斯和奴隶潜意识都担心有神灵保佑婴儿,神灵貌似还真的出现了。河水涨起来后,装着两个婴儿的篮子不仅没有沉下去,还稳稳当当地缓缓漂向岸边,最终挂在贴近水面的一根树枝上。尽管下面的河水汹涌澎湃,挂着的篮子却稳稳当当——河水无论如何也卷不走它。

待河水退下,篮子里两个婴儿饿得哇哇哭的声音传开,非常凄惨。慑于阿穆留斯的淫威,看到这一幕的人都不敢去救。毕竟,此举被阿穆留斯知道了是要丢命的。

这时,一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一匹母狼闻声从远处跑过来,嗅了嗅篮子里的两个婴儿,竟然开始用自己的奶来喂他们……

一个牧人远远地看到这神奇的景象,十分惊讶,也坚信有神灵在保佑。于是,他在晚上悄悄地把婴儿带回家抚养,并给他们起名叫罗慕路斯和雷穆斯。牧人悄悄打听了他们的身世,更加坚信是神灵让自己来保护他们的。为了让他们免遭毒手,牧人不仅对此事守口如瓶,还精心教养他们,传授他们武艺。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罗慕路斯和雷穆斯长大了。他们决心为母亲和舅父们报仇,除掉残暴的阿穆留斯,找到居住在乡下的外公,将政权交还给他。由于阿穆留斯根本就不知道两人的存在,罗慕路斯和雷穆斯很顺利地如愿复仇。

然而亚尔巴龙伽城是罗慕路斯和雷穆斯的伤心之地。他们不想再留在那里,决定在牧人发现他们的地方为自己建新城,以纪念好心收养他们的牧人。他们来到台伯河岸边,选好地点后就开始建城。

城建好后,他们为用谁的名字命名发生了争吵。罗慕路斯一怒之下杀死雷穆斯,成为新城的最高统治者。他将新城命名为罗慕路斯,又翻译为罗马。

这事发生在公元前753年。于是,罗马人以这一年作为纪元,当作罗马建城的起点,将母狼当作其精神图腾。如今,罗马博物馆尚有一座奇特的青铜像——一匹母狼张嘴露牙,警惕的眼睛注视着前方,腹下有两个男婴正吮奶。这是他们纪念罗马城起源的一种艺术方式。

毫无疑问的是,罗马城的来历有传奇色彩——他们将城市的兴建归于有希腊神话中英雄人物伊尼亚血统的罗慕路斯和雷穆斯,而他们有母狼喂乳的经历,这暗示着罗马人身上有希腊文化烙印和狼性基因。希腊人是有商业天赋的,他们很早就为追逐商业利益在地中海甚至亚洲冒险开辟商道。而狼性基因则意味着酷爱征战和杀戮,有惊人的意志,能灵活联合他人,想方设法去赢得胜利。一个部落或者民族同时具备这两种基因,在残酷的冷兵器时代,酷爱对外侵略扩张并能频频取得胜利,便是情理之中的了。

事实上,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谁也不知道罗马出现居民的确切时间,也不知道谁是罗马的最初居民,只知道是一群受希腊文明影响的有狼性基因的人在不断征战过程中逐渐建立的。

当然,罗马能发展壮大还有两个重要因素。

其一,罗马起步时,古希腊文明已经衰落,其继承者正在为希腊的存在而挣扎,各希腊城邦之间内斗不止。历史给了它一个舞台,让其在离希腊较远的亚平宁半岛以及后来在地中海周边侵略扩张,有先弱后强、逐步壮大、一显身手的机会。否则,它紧挨着强大而先进的文明的话,就很难逃脱被兼并的命运。

其二,罗马城的地理位置非常好。它位于可以通航的台伯河岸边,离海很近,从海上沿台伯河进来是一条重要贸易通道,用海水制成的盐就是沿这条通道输往内地的。而位于通商要道的罗马城坐落在岸边小山上,山很陡,易守难攻。小山周围是肥沃的火山岩土壤,这也非常适合农业种植。不难看出,罗马城具有交通优势、军事优势和农业优势,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罗马人有天生成为强者的基因,有历史给他们的扩张崛起的机会,又占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因此能在其奋力扩张兼并中频频取胜,越来越强大。在公元前10世纪至前9世纪,罗马城所在地那些小山上就出现了居民,存在一些独立的部落。而到公元前8世纪至前7世纪,这些部落融合成一族,形成带有狼性基因和商业基因的罗马城邦,拥有三个氏族部落。此时,罗马处在氏族阶段,在历史上被称作“王政时代”。

<h3>2. 财富多的人,社会地位当然就高</h3>

所谓王政时代,是罗马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转变时期。在这个时代,罗马不断地扩张兼并,其人口越来越多,统治范围越来越大,实力越来越强大,这导致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贫者和富者以及被征服者和征服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而也正是在这个时代,罗马人的地位逐渐有了高低差别。

到王政时代第六代罗马王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时,罗马因对外扩张带来的各种矛盾到了不得不进行大变革的地步。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顺应时代进行改革,改变了当时的社会组织制度,使罗马从氏族部落转变成奴隶制国家,确立了社会地位与财富多少挂钩的社会基本原则。

罗马人带有狼性基因和商业基因,用武力扩张,追求利益,几乎就是其本能。事实上,罗马势力的壮大也是建立在扩张基础上的。他们不断对外扩张,不断获得胜利,被征服的人越来越多,被征服的土地越来越多,主动前来归附的部落越来越多。如何安置那些人?如何管理那些土地?原有的以血缘为纽带的三个氏族部落,显然不适应管理需要了。

将那些人安置在原有的三个氏族部落中?这不仅会改变和同化罗马人,还会稀释掉罗马人作为征服者的权利。将他们杀死或者赶走?这会逼迫那些人誓死抗争,或者投靠敌对力量,给罗马人造成危害。将他们看管起来?这既增加危险又浪费人力物力,而事实上罗马人根本无力去做这些出力不讨好的事。

被征服的人太多了,远远超越了罗马那些土著人。因此,如何安置好那些人关系到罗马是迅速走向强大,还是被那些人给同化掉。想来想去,罗马人想到一个最大限度保护自身利益的办法,即将非罗马人中的精英——有资产的那部分人,按照资产比例的多少,划分等级,纳入罗马公民集体中。

在那个时代,无论是那些被征服者,还是罗马氏族部落内部,资产多的人基本都是相对有本事的。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认为,让这部分人享有相对应的权利、承担相对应的责任,不仅能化解内部矛盾,还能增强罗马的凝聚力,同时还能扩编军队,更强有力地发动兼并战争。

就这样,以财富与社会地位挂钩为基本指导方针的改革迅速展开。

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下令,建立地域部落作为管理居民的行政单位,代替原来按亲属关系组织起来的氏族部落,把罗马分为4个城区部落,并以所在地区的山岗命名——帕拉丁、苏布拉、奎里那、厄斯奎林;同时将罗马的乡村即公有地分为乡村部落,并命名为埃米里、卡米里、克劳狄、科尔尼里、法比、赫拉西、罗米里、塞尔吉、维图里和帕皮里。在新建地域部落中,他下令设置管理机构,负责公民登记、征兵、征税和摊派徭役等工作。凡是在地域部落登记入册的自由民都有公民权,都必须承担服军役和赋税等义务。

此举加强了罗马的行政管理,扩大了罗马公社的基础——从此,罗马公民权不再取决于血统或出身,而取决于其所在居住地以及财产。大量经营手工业和商业的伊达拉里亚人和其他外来移民成了罗马公民,被释放的奴隶(被征服者)也成了罗马公民——罗马公民的力量空前壮大。

当然,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此举不是为了与那些非罗马血统的人分享权利,而是为了维护统治,让他们承担更多责任,增强罗马对外扩张的军事能力,扩大社会统治基础。

在建立新的地域部落、囊括所有自由民为公民的同时,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下令对全体公民进行财产普查,并按照公民财产多寡和提供武装的能力,将全国的公民划分为5个财产等级:第一等级为拥有10万阿斯(古罗马钱币基本单位)以及以上财产的公民;第二等级为拥有7.5万至10万阿斯的;第三等级为拥有5万至7.5万阿斯的;第四等级为拥有2.5万至5万阿斯的;第五等级为拥有1.25万至2.5万阿斯的。低于1.25万阿斯的为“等外人”,称为无产者。

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划分财产等级的目的,不是为了征收税,而是为了分配军事权利和义务。他下令各等级分别组成数量不等的森都利亚(“百人团”的意思):第一等级有80个森都利亚;第二、第三、第四等级各有20个森都利亚;第五等级有30个森都利亚(各等级森都利亚的数目无规律可循)。各等级的森都利亚一半由17岁至46岁的壮年人组成,另一半由47岁至60岁的中老年人组成。还有第一等级中富裕的公民组成18个骑兵森都利亚。另外还有5个非战斗性森都利亚,其中工匠和乐师、号手各有2个,无产者只有1个。当时,罗马总共有193个森都利亚,即19300人。各等级的森都利亚都自备武器装备,第一等级配备着全套武装,以下等级渐次减少,第四等级为轻装步兵,第五等级只有掷石器等。

不难看出,森都利亚组织制度是为适应罗马对外扩张和战争需要而创建的,等级越高的森都利亚装备越好,在战争中生存下来最终分战利品的机会就越多。各等级的森都利亚按年龄大小分为年轻者和年长者两部分;各等级的森都利亚备置不同的武器装备,都明显具有军事目的。工匠和乐师、号手单独组成森都利亚,也有军事作用——他们在战争期间分派到军队各部分担负专门性任务,类似于后来的工程兵。

当时,罗马公民数量大大超过军队数量,每个森都利亚实际上包括的人数要远远多于100个战士。由此推测,森都利亚不仅是军事训练和作战单位,还是征召公民参军的基础,各部落的核心精锐。

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改革扩充和改组了公民军,增强了罗马的军事力量,为进一步对外扩张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他的改革并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罗马原来三个氏族部落的力量。

在改革前,罗马原来的三个氏族部落共有3000步兵、300骑兵。在改革过程中,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更新了他们的武器装备,将步兵增至6000人,分为60个森都利亚,都是清一色的有罗马血统的人;把骑兵增加到600人,最终增加到1800人,分为18个骑兵森都利亚,绝大部分都是有罗马血统的人——按照财产分,只有投奔罗马的那些部落中极少数人才有资格进入第一等级。事实上,原来罗马三个部落的人依然是主导力量,统治核心。

此外,有罗马血统的人组成的森都利亚还有一种特殊权利。前3个等级中年轻者所组成的森都利亚,担负前线作战任务,而年长者组成的森都利亚则负责后方守卫。这样有效地发挥了各自的优势。有罗马血统的人组成的前3个等级的森都利亚,战斗力是罗马军最强的,是最有机会瓜分战利品的。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有罗马血统的人享有些许特权。

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打破氏族制度限制,不论贵族和平民,不分原先是罗马公社成员还是置身于公社以外的自由民,将全体自由居民按财产多寡划分等级,并以此确定其相应的政治权利和军事义务。在新的地域原则和财产资格的基础上,大批外来移民进入罗马公社,从而摧毁了人种和血缘关系的藩篱,促使罗马公社内外的自由民融合起来,结成新的公民公社。这种公民公社具有新的性质,它建立在地域和财产原则基础之上,实际上是在罗马社会阶级分化和等级划分以后,有产者重新组合起来和实行统治的一种组织形式。

经过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的改革,罗马国家应运而生——一个由贵族奴隶主、平民和奴隶构成的罗马奴隶制城市国家诞生。在新生的罗马国家中,阶级和等级交织在一起,自由民内部关系错综复杂,上有拥有特权的伊达拉里亚王和贵族以及富有公民作为统治阶层,下有享受不完全权利或几乎处于无权地位的平民和被保护人。

在奴隶制尚未充分发展起来以前,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一直是罗马社会的主要矛盾。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改革的直接目的,一方面固然是吸收平民中的有产者加入公民集体和军队,增强罗马的实力,甚至给了罗马血统的公民一定的特权;另一方面则是借助和利用他们钳制贵族势力的发展,以达到扩大王权和巩固自己统治地位的目的。

不过,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改革的基础是财产的多寡,虽然一部分有资产的平民得到了好处,但对那些没资产的平民来说,他们的政治诉求依旧没得到满足,他们与贵族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的后继者塔克文专断暴虐,引起了贵族和平民的不满,最终被他们联合推翻。罗马王政结束,奴隶制共和国逐渐建立,罗马城市国家制度日趋完备。但是,此前一直掩盖着的罗马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又激化起来。

<h3>3. 贵族,请归还我们平民的权利</h3>

罗马贵族和平民等级之分开始于王政时代,是社会分工需要,也和罗马社会经济发展引起的财产分化、早期罗马侵略扩张以及吸收外来移民有关。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改革解决了占少数的罗马人与占多数的非罗马人之间的矛盾,却无法解决富有者和贫困者之间的矛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以制度形式强化了富有者的权利,剥夺了贫穷者应有的权利。

当时贵族是富有者,这不用质疑,而平民除了极少数算得上富有者或者相对富有者外,大部分并不富裕,甚至是贫困者,因此在财富与社会地位挂钩后,原来贵族的利益得到了强化,而绝大部分平民的利益事实上受到了严重损害。不出所料,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在改革后进一步激化,而且时而斗争时而妥协,持续了近200年——这200年也是罗马奴隶制共和政治体制形成时期。

贵族来源于早期罗马公社和各氏族部落中的显贵世家。在罗慕路斯时代,罗马从拉丁显贵世家中选出了100个“贤能者”组成元老院,后来又不断吸收兼并而来的部落显贵补充进入元老院。选入元老院的人称为“元老”或“父老”,他们的家族和后代被称为“父族”或“贵族”。因此,罗马的贵族并不是战场上功劳卓著的人,而是出身好的人。

平民人数众多,来源复杂。起先的平民来自早期罗马公社和各氏族部落中非显贵世家、脱离保护关系的依附民、零散迁居罗马的外邦人,以及较早被罗马征服的拉丁人。平民都包含在库里亚内,享有罗马公社成员的权利。后来,罗马征服的人口、主动移居罗马的外邦人越来越多,这些人逐渐构成平民的主体。而此前已编入库里亚的平民,随着时代的发展也有所分化,有些由于保护关系而成为贵族的依附民,有些则与新来平民汇合在一起,形成平民等级。

在王政时代,罗马已发生严重两极分化。贵族拥有大量土地和财富,在政治、军事和宗教方面享受特权,把持各种公职,掌握国家权力。而平民的社会和政治地位低下,其权利不完全或者不充分——平民有产者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参军服役,却不能进入元老院和担任其他要职。这事实上是将平民置于被统治阶级地位。

在城市平民中,只有少数人由于经营工商业发财致富,大多数人生活比较困难,甚至处于贫困境地。乡村平民缺少土地,或者没有土地,不得不向贵族租佃土地,借贷财物,受贵族压榨和盘剥,甚至遭受奴役。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实行改革,不分贵族和平民,将全体罗马居民根据财产资格划分等级并确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平民有产者的地位,而无产或者少产平民境况却越来越糟糕。

塞尔维乌斯·图里乌斯的继任者——“高傲者”塔克文压制、打击甚至处死了一些元老院贵族,元老院出现空额也不增补。对平民来说,这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改善。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钳制贵族势力的发展,起到暂时延缓等级矛盾发展的作用。

公元前510年,罗马人推翻“高傲者”塔克文,结束王政,建立共和国。不过,所谓共和,只不过是贵族之间的共和,平民根本没资格参与政权。不仅如此,贵族掌握政权后,全力巩固特权,为了扩大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特权地位,在内部实行联姻,封闭起来,逐渐发展成为完全排他性的等级——贵族与平民之间的隔阂和对立越来越严重,平民和贵族的矛盾与斗争日益尖锐起来。

平民在政治上受贵族压迫,在经济上也日渐贫困化。当时,罗马对外扩张过程中频频取得胜利,兼并而来的土地和战利品不少,按说作为罗马军主力的平民无论如何是不至于贫困的,但大部分被贵族侵占,平民很少能分得土地或者其他战利品——同样英勇作战,平民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同时,连年的战争加重了平民兵役和捐税的负担,加之敌人蹂躏乡村田地,以及遭受天灾人祸,不少平民负债累累,家破人亡。他们或者成为贵族的附民,或者被迫承受高利息向贵族借贷钱粮,维持生计。而一旦还不上债务,他们就被贵族强迫为奴隶或者被卖到国外。于是,罗马平民成为对外扩张战争的受害者,即使侥幸活下来,也只能是火中取栗,好处都被贵族占了。

平民交赋税、服兵役、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却享受不到战争胜利果实,导致日子越过越贫苦,因此他们迫切要求改善自己的困苦境地,在经济上围绕着争取土地和取消债务奴役制展开斗争,在政治上也强烈要求提高地位,保障人身自由和合法权益——特别是富有平民要求享受与贵族平等的权利,参与政权,结束贵族独揽大权的伪共和局面。

公元前494年,不堪忍受债务奴役的平民,尤其是因负债遭受残酷折磨的平民战士和有战功的军官,在罗马军即将出征之际,纷纷起来抗议——他们不干火中取栗的事了,要求贵族满足他们的要求,否则不去打仗。这是平民阶层第一次在关键时刻要挟贵族,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在军事形势紧张的情况下,为了平息平民的义愤,执政官塞维利乌斯颁布法令,禁止债主出售服役军士的财产和子女,以满足平民的部分诉求。平民们姑且相信了,不再抗议,出征去了。不料,在战争胜利后,另一执政官克劳狄拒不执行法令,听任债务人受债主的摆布。

执政者言而无信其实就是在点火——将原本冲突非常大的矛盾引爆。参加过出征的平民群情激愤,集体撤离到安尼奥河对岸离城5公里的圣山上,宣称要与罗马脱离关系,再也不替罗马打仗了。

当时,罗马周围强敌如林,战争此伏彼起,平民的军事力量必不可少。贵族大为惊慌,不得不派使者和平民进行谈判,最终做了让步,取得了和解。

根据达成的协议,平民得到推选自己官员的权利,即每年从平民中选出两位保民官。保民官的人身权不可侵犯,其职责是保护平民不受贵族官员横暴的侵犯。他们行使的否决权后来获得进一步发展,可以制止和否定国家官员的决定乃至国家机关的法案。在保民官产生的同时或稍后,罗马又设置了两个平民市政官作为其助手,负责阿芬丁山上平民神庙的祭祀、保管档案等。后来,其权力也有所扩大。

贵族还不得不下令释放当时被拘禁抵债的平民,取消未偿还的债务,但并没废除债务奴役制——这仅仅是贵族和平民的一次临时性妥协。

公元前486年,执政官斯普里乌斯·卡西乌斯提出土地法案,建议把刚从赫尔尼克人那里夺来的土地的一半分给平民,收回贵族非法占有的公有地,与新获得的土地一起进行分配,彻底解决平民缺少土地的问题。这是一个主持公道的法案。但是,贵族强烈反对,指控斯普里乌斯·卡西乌斯僭越了王权,并处死了他。

然而,平民争取自身利益并未就此停止。此后连续十几年,保民官每年都会提出有利于平民的土地法案,贵族们无一例外地否决掉。尤其是当政贵族费边和克劳狄氏族,非常顽固地反对平民的土地法案。例如,在公元前480年,执政官克劳狄收买了一个保民官反对另一个保民官,以阻挠土地法案的通过。又如,在公元前473年,保民官简努西乌斯被暗杀。

直到公元前456年,根据保民官伊启里乌斯的提议通过了一项法令,把阿芬丁山上的土地分给平民以供居住,平民才争取到了一点点利益。

公元前5世纪末公元前4世纪初,因对外战争接连不断,罗马面临着埃魁人、沃尔斯奇人、伊达拉里亚人和高卢人入侵,平民和贵族不得不暂停斗争,团结对敌。

不过,在高卢战争后,两个等级之间的斗争又重新爆发。从公元前376年到公元前367年,平民与贵族展开了激烈斗争,最终迫使贵族做出让步,于公元前367年通过保民官李锡尼乌斯和绥克斯图斯提出的法案:已付债息一律作为偿还本金计算,未偿还部分分三年归还;占有公有地最高限额为500尤格(一种土地面积单位);取消军政官,重选执政官,两个执政官之一须为平民所担任。

根据这一法案,平民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争取到了执政权。公元前366年,绥克斯图斯当选为第一个平民出身的执政官。罗马平民开始在政治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

既然平民获得了担任国家最高官职的权利,其他的官职也就对平民陆续开放了。公元前366年,从执政官职权中分出了审判权交给新设的行政长官,这一职务起先只能由贵族担任,到公元前337年便允许平民担任。公元前367年,设置了两个贵族市政官,过了一年,便规定由贵族和平民每年轮流出任。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1年,平民鲁提鲁斯先后就任独裁官和监察官。公元前342年,通过《盖努克优斯法》,规定两个执政官皆可为平民担任。

公元前339年,平民出身的独裁官披罗又实施了三项法律:1.两个监察官之一须从平民中选出;2.把元老院对公民大会通过的决议的批准权,改为高级长官提交公民大会通过的议案事先经过元老院审议;3.重申平民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平民在政治斗争中取得的胜利,巩固了他们的阵地,有利于他们在社会和经济方面斗争的开展。公元前357年,保民官图伊利乌斯和墨纳尼乌斯把借贷的最高利息限定为十二分之一。公元前352年,国家设立五人团,帮助负债人解决困难。公元前347年,又把原有利率减半。公元前344年,宣布了延期偿付令。公元前342年,通过《简努西乌斯法》,禁止高利贷。公元前326年,通过了《波提利乌斯法案》,禁止以人身抵债,废除了债务奴役。从此以后,平民免除了沦为债务奴隶的威胁,人身自由得到保障。

公元前304年,市政官弗拉维优斯把诉讼程序和法庭术语汇编成册,公之于众,并公布了开庭日和不开庭日,这使贵族失去了对法律和历法知识的垄断,保证了平民在法律方面享受到实际平等的权利。公元前300年,通过《瓦列里乌斯法》,重申公民对包括独裁官在内的高级官员的判决有上诉公民大会的权利。同年还通过了《欧古尔尼乌斯兄弟法案》,把大祭司和占卜官各由4人增至9人,所增加的人数都从平民中选出。宗教职务在罗马被认为是神圣的,一直为贵族所把持,现在也被平民分享。至此,平民和贵族在担任国家公职方面已经没有任何重要区别。

平民反对贵族的最后一场大规模的斗争发生在公元前287年。当时,平民进行了最后一次撤离,占领台伯河对岸的雅尼库路姆山,准备与贵族决裂。平民荷尔田希乌斯被任命为独裁官,公布了一项法律才平息了这次平民骚动——再次批准平民的决定对全体公民都有法律效力。

公元前449年由罗马执政官瓦列里乌斯和荷拉提乌斯所提出的权利,经过长达百余年的斗争,终于得到最后确认。这一事件标志着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胜利结束。大约与此同时,罗马征服和统一了意大利。罗马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经过200余年的斗争,平民在政治、社会和经济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成果。全体平民在政治和法律上争得了与贵族平等的权利,他们有权担任国家公职,可以参加特里布斯大会(古罗马按照地域部落组成的会议),行使政治权力,在法理上成为共和国的主人。平民与贵族通婚的合法化使平民取得了和贵族平等的社会地位。平民的经济地位通过斗争也有所改善。这就使得罗马公民内部关系得到调整,扩大了共和国的统治基础。

特别是废除债务奴役制,划清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界限,开创了罗马奴隶主不再奴役本国公民,而是奴役外籍奴隶的道路。罗马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有足够发挥自己才干的空间。为了获得更多财富,他们都将不由自主地全力投入到对外扩张战争之中,促使罗马人的狼性获得进一步释放。这是罗马在不断的对外战争中能获得胜利、越来越强大的重要原因。

<h3>4. 搭伙搞扩张,就是为了收益更大</h3>

为了争取权利,平民和贵族斗争了数个世纪,罗马不仅没因此陷入危机之中,反而越来越强大,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罗马一直处在战争状态之中,并不断在对外战争中取得胜利,平民和贵族的斗争本质上是瓜分战利品不均的矛盾,而在对外作战方面是一致的。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罗马人有缔结同盟侵略扩张的秉性,这一点与草原上许多小狼群为了围杀大群黄羊而汇聚在一起,而它们内部照旧会为争夺利益而斗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客观地说,罗马人能在对外扩张中不断赢得胜利,其根本因素不是罗马人战斗力无人能敌,而是在于他们善于结盟,利用同盟的力量,同时分化敌人,一一将敌人击败。在罗马人眼里,搭伙搞扩张,是为了受益更大——借助他人的兵力,来打败凭自身实力无法打败的对手。

最初,罗马只是台伯河东岸拉丁地区的一个小城邦,受伊达拉里亚人统治。在公元前510年,罗马人驱逐伊达拉里亚末王“高傲者”塔克文,于第二年建立共和国。伊达拉里亚人不甘心放弃对罗马的统治,克鲁西乌姆城的统治者波尔谢纳攻占了罗马,并迫使罗马缔结屈辱性条约。公元前506年,波尔谢纳率军同希腊城市库麦和拉丁城市联军在阿里西亚会战失败,罗马才趁机恢复独立。

刚刚获得独立的罗马共和国处境相当困难:北方有强大的伊达拉里亚城邦,东部和南部有经常入侵的萨宾、埃魁和沃尔斯奇等山地部落;而邻近的拉丁城市不仅不承认罗马一度取得的领导地位,反而掉转矛头指向罗马。面对这种局势,罗马人唯有分化敌人,争取同盟者,通过战斗求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