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爵留下的公、卿、大夫、士概念,在汉代仍被使用着。但汉廷不是以公、卿、大夫、士的概念为架构,来确定官职等级的。“六百石”就是“大夫”的尺度,“中二千石”则是“卿”的尺度,是秩级左右了“大夫”、“卿”的认定,而不是相反。从品位结构角度看,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变动。它意味着周朝的公卿大夫士这种品位性官阶,被新兴的禄秩官阶全面取代了;在其之间,新兴吏职的崛起,是决定性的变迁动力。
上文对诸卿与丞相的考察显示,它们都是新兴吏职,早先的地位并不很高。战国官职体系开始发生整体性更新,涌现出了大量新兴吏职。统治者随时根据政治行政需要,依其权责大小、统属关系为其定俸禄、定秩级。权责轻、统属于他官者,其俸额就较小,其秩级就定得较低;其权责重、统辖他官者,其俸额就较厚,其秩级就定得较高。由此,官职就自然呈现出几个大的层次,中级官吏如诸署令、诸县令,其秩级如五百石、六百石、八百石、千石;高级长官秩级定为二千石,后来是中二千石。然后,再用传统的公、卿、大夫、士概念,去指称那几个层次。二千石、后来是中二千石的中央官为“卿”,低一层次千石、六百石的诸署令则称“大夫”。公、卿、大夫、士在周是贵族品位概念,在秦汉却不是。此“卿”已非彼“卿”,此“大夫”已非彼“大夫”。它们由“人”而“职”,变成了官职层次概念了。
总之,战国秦汉间存在着一个“以吏职为公卿大夫士”和“以秩级为公卿大夫士”的转变过程。周爵公卿大夫士体制,由此被彻底突破。秦汉不是按公卿大夫士体制来安排新兴等级秩序的,那些品位概念本身,并没有构建新兴等级秩序的能力。那只是一种“借用”,借用为秩级层次的“标签”,名同实异。从逻辑关系上说,首先出现的是新兴吏职的科层架构,然后是管理新兴吏职的秩级架构,随后才是对公、卿、大夫、士概念的借用,或说“贴标签”。
在借用公、卿、大夫、士概念来“贴标签”时,汉廷的态度也相当实用主义。按,所谓卿、大夫、士,先秦列国各行其是,礼书也莫衷一是。例如在一些国家,上大夫在卿之下,二者非一事(50)。而在《周官》中,“上大夫”就是卿,另有中大夫、下大夫。《孟子·万章》中卿与大夫只两级,《礼记·王制》说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诸侯有上卿、中卿、下卿、上大夫、下大夫(51)。那汉代呢?西汉把千石、六百石视为“下大夫”,把二千石官视为“上大夫”。卿、大夫共三级,但没用《周官》概念;“上大夫”、“下大夫”之名称同于《王制》,但《王制》所云乃诸侯之制,没说天子之大夫也分上、下。那么西汉之“上大夫”概念,既非《周官》,也非《王制》。可见汉廷是从实际出发运用卿、上大夫、下大夫概念的,并不寻求与经书的一致性。
有人把公卿大夫士体制,说成汉代等级秩序的主干。我们不那么看。什么是品位结构的主干?配置了最多“品秩要素”的位阶,就是主干。“品秩要素”即权责、资格、报酬、特权和礼遇。权责、资格、报酬是配置于秩级上的,而非配置于公、卿、大夫、士上。特权也有很多配置于秩级之上。六百石以上吏的先请权,二千石以上吏的任子权,还有舆服等级,都依秩级而定。二十等爵分侯爵、卿爵、大夫爵、士爵四大段落,也是政治等级和社会分层决定的,不是由卿、大夫、士概念创造出来的。颁授田宅的额度因爵级而定,其他多种特权也因爵级而定。在这个角度中,来自周朝的公卿大夫士名号,其分量和价值远不能跟秩级、爵级相比。
爵级与秩级才是帝国等级秩序的主干,“以吏职为公卿大夫士”和“以秩级为公卿大夫士”,宣告了周朝公卿大夫士体制的终结。
【注释】
(1)参看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05页。
(2)拙作:《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第90页注、第144页注。
(3)陈梦家:《汉简所见奉例》,《文物》1963年第5期;陈直:《居延汉简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0页以下,“四、俸钱与口粮”。
(4)参看安作璋:《秦汉官制史稿》,下册第467页。
(5)吴幼潜编:《封泥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64年版,古玺部分;罗福颐编:《古玺汇编》,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官印部分;罗福颐编:《故宫博物院藏古玺印选》,文物出版社1982年版,战国古玺部分;来一石编:《古印集萃》战国卷,荣宝斋出版社2000年版,有关部分;庄新兴编:《战国鉩印分域编》上海书店2001年版,各国玺印官名部分;戴山青编:《古玺汉印集萃》,广西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古玺部分。
(6)《张家山汉墓竹简247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72、74、79、80页。
(7)叶其峰:《战国官署玺——兼谈古玺印的定义》,收入《中国古玺印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2000年,第22页。
(8)如朱师辙引《汉书·百官公卿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以注“若干石之令”。蒋礼鸿:《商君书锥指》卷五,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5页。
(9)《史记》卷五《秦本纪》;卷六八《商君列传》。
(10)高亨:《商君书注译》,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47-148页。
(11)H.G.Creel:“The Beginning of Bureaucracy in China:The Origin of Hsien”,Journal of Asian Studies,XXXII,1964.
(12)《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13)《史记》卷八一《廉颇蔺相如列传》:“蔺相如者,赵人也,为赵宦者令缪贤舍人。”《吕氏春秋·处方》:“(韩)昭厘侯至,诘车令。”又《史记》卷六三《老子韩非列传》有“关令尹喜”,学者或说其官为“关令”。《汉书》卷三十《艺文志》则称“关吏”。在疑似之间。又《史记》卷一一九《循吏列传》记楚庄王时事,有“市令言之相曰……”按楚无相,称相应属比附。吴永章《楚官考》认为春秋无“市令”,这个“市令”是司马迁用战国制度比附的。引自《七国考订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84页。
(14)据周晓陆、路东之:《秦封泥集》,三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0-198页。
(15)许慎:《说文解字》卷九上,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87页。
(16)王慎行:《古文字与殷周文明》,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69页以下。
(17)王玉哲先生说:“我们认为‘卿士’的性质属于后来的爵位,某贵族有这种爵位品级,才有权做某种官吏。”见其《中华远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98页。
(18)晁福林:《先秦社会形态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9、199页。
(19)彭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07页。
(20)列国似乎也有“卿士”之称。《左传》哀公十六年:“楚王与二卿士皆五百人当之。”“二卿士”指楚令尹子西、司马子期,都是执政大臣;又《史记》卷三五《管蔡世家》:“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鲁国治。”
(21)参看顾栋高:《春秋列国官制表》,见《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册第1033页以下;又顾德融、朱顺龙:《春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91页以下。
(22)如鲁国以“三卿”任三官。《左传》昭公四年:“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夫子(叔孙氏)为司马,与工正书服;孟孙为司空以书勋。”可见季孙氏为司徒,叔孙氏为司马,孟孙氏司空。三家卿大夫各领一司。《左传》襄公二年:“子罕当国,子驷为政,子国为司马”;又二十六年:“叔向曰:郑七穆,罕氏其后亡者也,子展俭而壹。”“七穆”中的子良、子罕、子驷、子西、子展、子皮、子产等都曾当政。(“七穆”,可参骆宾基《郑之“七穆”考》,《文献》第21辑,第40页以下。)又《左传》哀公二十六年:“皇缓为右师,皇非我为大司马,皇怀为司徒,灵不缓为左师,乐筏为司城,乐朱鉏为大司寇,六卿三族降听政,因大尹以达。”六卿分属戴氏的乐、皇两族,及文公后裔灵族。
(23)梁启超:《与严幼陵先生书》,《饮冰室合集》,中华书局1989,第1册第109页;又《饮冰室文集》,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册第178页。
(24)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34页;1998年版,第252页。
(25)王宇信、杨升南:《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白刚主编)第2册,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99页。
(26)《说苑·复恩》:“齐王患之,使人召淳于髡……赐之千金,革车百乘,立为上卿。”《史记》卷一二六《滑稽列传》,齐威王使淳于髡为“诸侯主客”。
(27)《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王登为中牟令,上言于襄主曰:‘中牟有士曰中章、胥己者,其身甚修,其学甚博,君何不举之?’主曰:‘子见之,我将为中大夫。’……王登一日而见二中大夫,予之田宅……”秦及汉初都有中大夫令,其制看来是上承三晋的。还可参看下编第四章第四节。
(28)劳榦:《秦汉九卿考》,《劳榦学术论文集》甲编,上册第865页。
(29)《说文解字》卷十上,第208页。
(30)《汉书》卷五二《韩安国传》:“以尉士大夫心。”颜师古曰:“古尉安之字正如此,其后流俗乃加心耳。”
(31)《左传》成公十八年(前574年):“使魏相、士鲂、魏颉、赵武为卿。……卿无共御,立军尉以摄之。祁奚为中军尉,羊舌职佐之;魏绛为司马,张老为候奄。铎遏寇为上军尉,籍偃为之司马,使训卒乘,亲以听命。”
(32)参看董说《七国考》卷一,缪文远《七国考订补》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缪文远:《战国制度通考》卷一《职官考》,巴蜀书社1998年版。
(33)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06页。
(34)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上册第73页。
(35)陈直:《读金日札》,西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8页,“邦尉印”条。
(36)缪文远:《战国制度通考》卷一《职官考》,巴蜀书社1998年版,第8页。
(37)安作璋说:“战国时的御史属于末僚这话也是不错的,他们不过是国君身边记事和掌文书的人,甚至是受大臣召唤的人,……可见在王左右的御史还管接受文书,地位不会很高。”《秦汉官制史稿》,上册第48页。
(38)杨宽:《西周史》,第338页以下。
(39)李玉福:《秦汉制度史论》,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2-103页。作为家臣的相室,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的“相室谏曰”,《战国策·秦策三》中的“其相室曰”。称相室而实指相邦之例,如《管子·地图》:“论功劳,行赏罚,不敢蔽贤有私行,用货财供给军之求索,使百吏肃敬,不敢解怠行邪,以待君之令,相室之任也”;《韩非子·孤愤》:“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蕃臣,而相室剖符”;同书《内储说下》:“国君好内则太子危,好外则相室危。”均见李书所引。
(40)王宇信、杨升南:《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一卷(先秦卷),第436-437页。“……家臣就成为国家官吏,家臣与主人间的这种主从关系,就成了新国家官制制度的基础。这样,旧的等级制、世官制,就为一种新的、适合中央集权的官制所替代。”
(41)《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索隐》:伦侯“爵卑于列侯,无封邑者。伦,类也,亦列侯之类”。
(42)《汉书》卷一《高帝纪》。
(43)《汉书》卷四三《叔孙通传》。
(44)《汉书·百官公卿表》叙王国官制:“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丞相、群卿、大夫构成了文职系统。
(45)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第80页以下;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1页以下。
(46)《法律答问》,《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35页。
(47)劳榦:《秦汉九卿考》,《劳榦学术论文集》甲编,上册第861、864页。高敏:《从〈二年律令〉看西汉前期的赐爵制度》,《文物》2002年第9期。
(48)卜宪群说:“很多人认为中二千石官皆是九卿,或者九卿都是中二千石,不确。应当说九卿秩为中二千石是王莽和东汉的制度,西汉未必如此。”见其《秦汉官僚制度》,第128页以下。他举证说,被刘熙称为卿的将作大匠,在《汉表》中就是二千石。然而刘熙《释名》中的十二卿之说,只是一家之言,非王朝制度。《秩律》中的中央二千石官,就是卿。卜氏又云太守黄霸以治行尤异而秩中二千石,王延世、张汤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这些官都不是九卿。然而那都属“增秩”之例,不能与官职的定秩混为一谈。
(49)后汉有个别二千石官仍视为卿的。《续汉书·百官志四》:“太长秋一人,二千石。”张晏曰:“皇后卿。”皇后的宫官被视为卿,属特例,也属泛称。
(50)俞正燮指出:“《左传·成三年》臧宣伯语,则上大夫在卿之外。郑子产数游楚曰,驷黑上大夫。及驷黑与六卿盟,称七子,则曰于君之位。是上大夫非卿,而下大夫中又有上大夫也。”见其《癸巳存稿》,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9-30页。
(51)《礼记·王制》云“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似乎上大夫就是卿了;但接着又说“次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这里是有“上大夫”的;随后《王制》又云:“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这里头又没有“上大夫”,小国变成了“二卿”而不是三卿。编写《王制》的儒生似乎头脑冬烘,转眼就忘记自己前头说什么了。这就给注家添了麻烦。郑玄云:“小国亦三卿,一卿命于天子,二卿命于其君。此文似误脱耳,或者欲见畿内之国二卿与?”孔颖达疏云:“按郑注言‘小国亦三卿’,差次而言,应一卿命于天子,二卿命于其君。此惟言二卿,则似误也。郑何以得知应三卿?按前云小国又有上中下三卿,位当大国之下大夫,若无三卿,何上中下之有乎?故知有三卿也。”参看《十三经注疏》,第1325页下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