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ter 23 皮肤下的头骨(1 / 2)

我告诉过詹米,说我不介意远离文明世界,只要有人,就会有事情给医生做。邓肯信守诺言,在一七六八年春天回来了。他带来了八个之前被关在阿兹缪尔监狱的人以及他们的家人,准备在弗雷泽岭上建设家园。我们总共三十个人,特别需要我的有些退步的医术。我可以给他们缝合伤口,治疗发烧,切开脓肿,以及刮除被感染的牙龈。有两个女人怀有身孕,我很开心地帮助她们接生了健康的孩子,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都是在早春出生的。

我作为医生的名声——如果这个词合适的话——很快就传到我们的小根据地以外,来请我去治病的人分布得越来越远,我甚至到零星散布在三十英里外的荒野山区的农场给人治过病。此外,我还与伊恩去安娜奥卡村看望过娜亚维恩,带回了几篮和几罐有用的药草。

起初,詹米坚持要伊恩或他自己陪我去那些较远的地方,但是很快他们就忙不过来了——已经到了春耕时节,需要犁地和耙地,需要种植玉米和大麦,更不用说维持小农场运转的琐碎事情了。除了那几匹马和骡子,我们又得到一小群鸡、一头用来满足那头猪的社交需求的外貌堕落的黑色野猪,以及——奢华中的奢华——一头可以产奶的山羊,它们都需要喂食喂水,防止它们自相残杀或者被熊或黑豹吃掉。

所以,在陌生人出现在门前庭院里请我去治病或接生时,我就越来越经常地独自前去了。丹尼尔·罗林斯的病例本上多了新的条目,餐柜里也装满了病人们作为礼物报答我的火腿、鹿腿肉、几袋谷物和几蒲式耳的苹果。我从未要报酬,但是他们总要给我点东西——我们物资贫乏,任何东西我们都会喜欢。

我在山区里的病人来自各个地方,许多人既不会说法语,也不会说英语;他们有的是德国路德宗信徒、贵格会教徒,有的是苏格兰人或苏格兰-爱尔兰人,还有定居在塞勒姆的许多摩拉维亚教派信徒,我觉得他们的奇怪方言属于捷克斯洛伐克语。但是,我通常还是应付得来。大多数情况下有人能给我翻译,再不济我还能用肢体语言——不管是什么语言,“哪里疼”这个问题都容易理解。

* * *

<h4>1768年8月</h4>

寒意钻进了我的骨头。尽管我用尽全力把披风紧裹在身上,但是风还是会把它给吹开,把它像帆布那样吹鼓起来。披风被吹起来,拍打着我旁边的那个男生的脑袋,借着大风的力量把我从马鞍上往侧面拉。雨滴像冰针那样渗透进拍打着的披风,到达穆勒溪时,我的罩衣和衬裙就已经湿透了。

穆勒溪翻腾着流动,被连根拔起的小树、岩石,以及淹没的树枝,短暂地浮现到水面上。

汤米·穆勒观察着溪流。他戴着柔软的帽子,把帽檐拉下来盖住耳朵,耸起的肩膀几乎碰到了帽檐。我能看到他全身上下都流露出疑虑,于是在呼啸的风声中提高嗓音,弯腰对着他的耳朵大喊:“就待在这里!”

他摇了摇头,嘴巴动着对我说了些什么,但我听不见。我用力摇头,然后指了指河岸。那里的泥泞土壤很脆弱,我还能看到小块的黑土被溪水冲走。

“回去!”我大声喊道。

他明确地朝农场住宅那边指回去,然后伸手拉住了我的缰绳。显然他觉得太危险,他想让我回住宅去,等待暴风雨过去。

他的建议确实有道理。但是,我现在就能看到溪流变宽,贪婪的水流正逐渐蚕食着松动的河岸。继续等下去,就没人能过河了——几天过后也不会安全。这样的洪水会让水位高涨持续长达一周,因为山上更高地方的雨水会流下来,让水流变得更大。

想到要与穆勒家的十个人挤在只有四间屋子的住宅里,就足以刺激我冒险行事。我从汤米·穆勒的手里拉过缰绳,掉转马头。马在雨中甩动脑袋,小心地踩在湿滑的泥土里。我们爬到岸边较高的斜坡上,那里有层枯叶,可以让马站得更稳。我再次掉转马头,挥手示意汤米让开,然后像个参加障碍马赛的选手那样向前倾,手肘按压进那袋在我前面绑在马鞍上的大麦——那是他们付给我看病的报酬。

我向前倾身就足够了,那匹马比我还不想在那里多待。它放低身体并绷紧后腿,我感觉到一阵突然的推力,然后我们就像失控的雪橇那样,飞速冲下了那个斜坡。我感觉到一阵颠簸,以及自由下落的那种短暂眩晕,听到响亮的水声,然后我的大腿便淹没在冰冷的水里了。

我的双手特别冰冷,或许已经冻结在缰绳上了,但是要引导马前进,我只有用缰绳。我放松手臂,不再拉紧马头。在马游泳前进时,我能够感到双腿下面它的巨大肌肉在有节奏地移动。更加有力的湍急水流不断推动我们,冲刷着我裙子的下摆,似乎想把我拉进激流。

马蹄在水底忙乱地蹬动,然后我们走了出去,全身像滤盆那样往外流着水。我在马鞍上回头,看见汤米·穆勒的嘴巴在帽子下面大张着。我不能放掉缰绳去挥手,但还是有礼貌地朝他鞠了个躬,然后用后跟轻踢马肚子,转身往家走去。

马跃起时,我披风的帽子掉到了背后,但是无妨,我反正已经不能更湿了。我用指关节把眼睛前面的一缕湿头发拨开,掉转马头沿着山上的路出发了,不管有没有下雨,能够往家里走我就感觉到宽慰。

我已经在穆勒家的木屋里待了三天,照顾十八岁的佩特罗尼拉生下第一胎孩子。按照佩特罗尼拉的说法,这也会是她的最后一胎。在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她那位十七岁的丈夫弗雷迪试探性地朝房间里偷看,结果被她用德语大骂回暂住男人的谷仓里,两只耳朵窘迫得通红。

不过,几个小时过后,我看到弗雷迪——看上去远没有十七岁——迟疑不决地跪到他的妻子旁边,脸色比他妻子的衣服还要苍白,用擦洗干净的手指推开盖着他女儿的毯子。

他沉默地注视着他女儿的圆脑袋,上面长着柔软的黑色头发,然后又看了看他的妻子,似乎是需要鼓励。

“她是不是很漂亮?”佩特罗尼拉轻声说。

他点了点头,然后把头靠在她的大腿上,哭了起来。几个女人全都善良地微笑着,然后回去继续准备晚饭了。

晚饭也很不错。食物是去穆勒家出诊的好处之一。即使是现在,我的肚子里还舒适地装满着饺子和炸布丁,嘴里还萦绕着黄油炒蛋的味道,让我不那么关注当前的糟糕境况。

希望我不在家时,詹米和伊恩也能做点差强人意的东西来吃。现在是夏季末尾了,但是还没有到收获的时节,食品贮藏柜的架子上的东西已经被吃掉许多,我本来希望能剩些在秋天奖赏他们,现在看来也没戏了,但架子上还是有些奶酪,地上有一大瓦罐腌鱼,还有几袋面粉、玉米、大米、豆子、大麦和燕麦。

詹米其实会做饭——至少知道把猎物打理干净,在火上翻烤——我也已经尽力把制作燕麦粥的秘诀传授给了伊恩,但是他们始终是男人,我怀疑他们都懒得去做饭,靠生洋葱和肉干来垫肚子。

我不知道他们不好好地做顿饭,是因为整天伐树、犁地和扛着死鹿翻山越岭而筋疲力尽,还是故意为之,让我感觉自己必不可少。

山脊挡住了大风,但是大雨仍然如注,马蹄下的地面充满危险,因为路上的泥巴已经被雨冲成泥浆,一层枯叶漂在上面,就像流沙那样具有欺骗性。马蹄每踏下去一步都会打滑,我能感受到马的不自在。

“乖,加油,好样的。”我安慰地说。它稍微竖起了耳朵,但是仍然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跨步。

“绊腿?这个名字怎么样?”我说。

它目前还没有名字——或者说它有,但是我不知道。把它卖给詹米的那个人曾经用一个德语词来叫它,但是詹米说女士的马用那个名字不合适。我让他翻译那个词,他只是紧闭着双唇,不愿意告诉我,所以我猜那个词肯定特别难听。我本来想问穆勒太太那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是因为匆忙离开,所以忘记了。

反正,詹米说这匹马会慢慢地显露出它的真正名字,所以我们都在观察它,希望能发现它的特点。在试骑过后,伊恩建议叫它“兔子”,但是詹米摇头否决了,说不合适。

“亮蹄?轻蹄?”我建议道,“该死!”

它完全停了下来,原因很明显。一小股水流欢快地从山上冲下来,肆无忌惮地从这块岩石上跳到那块上。看上去很漂亮,那股湍急的水流在深色的岩石和青色的树叶上如水晶般剔透。不幸的是,它也冲到了我们必须经过的那条残缺的路上,把它冲到下面的山谷里去了。

我坐着不动,身上滴着水。没有其他可以绕行的路。我右边的山坡向上陡峭得几乎垂直,灌木和幼树从一块破裂的岩面上伸出来;而我左边的斜坡向下也十分陡峭,往下面走无异于自杀。我低声咒骂着,让无名的马匹向后退,然后掉头。要不是溪流涨水,我就会回到穆勒家去,等詹米和伊恩再自立一段时间。事实上,我别无选择,要么寻找别的路回家,要么待在这里被淹死。

我们疲倦地沿着刚才的艰难道路返回去。但是,从路被冲垮那个地方往回走了不到四分之一英里,我发现山坡变得没有那么陡峭,出现了一个山坳,凹陷在两边突出的花岗岩中间。这样的地理构造很常见,附近的那座叫魔鬼峰的山上就有个大山坳。如果我穿过山坳,到山的那面,然后再择路而行,那么我就能够及时回到那条穿过南面山脊的路上。

在那个山坳里,我短暂而清晰地看到了山麓的丘陵,以及远处蓝色的低谷。但是,山顶都被黑色的雨云遮住,藏在其中的闪电忽隐忽现。

风暴的先锋过去,风也随之变小了。雨不可思议地下得更大了,我停顿了很长时间,把冰冷手指中的缰绳放下,然后戴上了披风的帽子。

山坡这边的地面还好,岩石很多,但是不太陡峭。我们择路穿过结着红果的小花楸树林和较大的橡树林。我注意到可以在以后用来指路的一大簇黑莓灌木,但是并没有停下来。实际上,我天黑前能够到家就算运气好了。

为了让自己不去想脸上往下流的冰冷雨水,我开始在心里清点食物贮藏柜里的东西。回到家后,我能够做什么来当晚饭呢?

我颤抖着心想,做点不花时间的,而且还要是热的。炖菜会很耗时,煮汤也是。如果有松鼠肉或兔子肉,我们或许可以用来裹上鸡蛋和玉米粉糊,然后用油炸。如果没有,那么或许可以来碗麦片粥,加上少许培根调味,再用青洋葱炒两个鸡蛋。

我皱眉低着头。尽管戴着兜帽,头发浓密,但雨滴还是像冰雹那样拍打到我的头皮上。

然后我意识到确实是在下冰雹。白色的小球噼噼啪啪地从马背上弹开,打在橡树叶子上发出唰唰的声音。很快,冰雹就大得像子弹,而且变得很密,砰砰的声音就像机枪在对空地上铺着的湿树叶开火。

马摆动着头,用力摇摆它的鬃毛,想躲开让它感到刺痛的冰雹。我匆忙拉住缰绳,让它走到勉强可以遮蔽冰雹的一棵大栗子树下。树下的声响很大,但是冰雹从厚厚的树叶上滑走,打不到我们。

“好了,别害怕。只要不被雷击,我们就不会有事的。”我说,费力地把一只手从缰绳上松开,然后安慰地轻轻拍了拍马。

显然我的这句话让马回忆起了什么,一条刺眼的分叉闪电无声地撕裂了罗恩山以外的黑色天空。片刻过后,隆隆的雷声便在山坳里轰响起来,淹没了冰雹打在头顶树叶上的唰唰声。

片状闪电在遥远的群山之外闪现,然后又是更多闪电划过天空,每次闪电后都会传来越来越大声的雷鸣。冰雹停了,如注的大雨又重新开始下起来。下面的山谷消失在云雾里,但是闪电把荒凉的山脊照亮,看上去就像是X光片里的骨头。

“一头河马,两头河马,三头河马,四头河……”轰隆隆!马猛地向上抬头,紧张地踩踏地面。“我知道你的感受,但是要稳住,稳住。”我告诉它,向下仔细看着山谷。又来了,闪电照亮了黑暗的山脊,把竖起的马耳朵的剪影印到了我的视网膜上。

“一头河马,两头河……”我敢肯定地面在摇动。马发出尖厉的嘶鸣声,在我拉着缰绳时用后腿站了起来,蹄子踢打着树叶。空气中充满了臭氧的气味。

闪电出现。

“一头,”我咬着牙说,“该死,吁!一头河……”

再次闪电。

“一头……”

又是闪电。

“吁!吁!”

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从马背上掉了下来,甚至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摔在地上。瞬时,我正来回地拉动缰绳,重达千磅的马匹在我身下逃开,惊恐地跑开了。接下来我就躺在了地上,眨眼看着旋转着的黑色天空,努力让自己找回呼吸。

摔在地上的冲击力在我的肌肉里震颤,我疯狂地想控制住身体。然后我疼痛地吸气,发现自己在颤抖,这间接说明我受伤了。

我闭眼躺着不动,把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上。雨滴仍然击打着我的脸庞,雨水积在我的眼圈里,流进我的耳朵。我的脸和双手都麻木了。我动了动胳膊。现在我能够稍微轻松地呼吸了。

至于我的双腿。左腿受伤了,但是并不严重,只是膝盖擦伤了。在厚重的湿衣服的妨碍下,我费力地翻身侧躺着。但是,也正是厚重的衣服才让我没有摔成重伤。

上面传来模糊的嘶鸣声,在隆隆的雷声中可以听得见。我头晕目眩地向上看,看到了那匹马的脑袋从我上方三十英尺处的美洲茶属灌木丛中伸出来。灌木丛下面是陡峭、多石的斜坡,斜坡底部的长长刮痕说明了我最先就是摔在那里,然后滚到现在这个位置的。

我们之前就站在这个小峭壁的边上,但是它被茂密的灌木丛遮挡住,所以我们没有看见。因为惊慌,马刚才走到边上,但是它显然感觉到了危险,所以及时停住——不过还是让我滑了下来。

“你这个该死的浑蛋!差点把我的脖子给摔断了!”我说,然后怀疑它之前的那个未知德语名字是否也有类似的意义。我用仍然颤抖着的手擦去脸上的泥巴,然后在四周寻找爬上去的路。

没有路。我身后仍然是岩石峭壁,延伸下去与凸起的花岗岩相连。在我前面,峭壁突兀地终结,直直地与下面的小洼地相接。我所处的那个斜坡也与这个洼地相连,坡上长满了香槐树和漆树,直到六十英尺以下的一条小溪的岸边。

我站着纹丝不动,努力去思考。没有人知道我在哪里,而且我自己也不知道。更糟糕的是,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有人寻找我。詹米会以为我因为暴雨而留在了穆勒家。穆勒家当然会以为我安全到家了;就算他们有疑虑,也会因为小溪涨水,不可能跟着来找我。等到有人发现那条被冲毁的路时,我通行的任何痕迹都早已被大雨冲刷掉了。

还好我没有受伤。我没有马,没有同伴,没有食物,有些迷路,而且还全身都湿透了。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我不会渴死。

闪电仍然在来回闪现,就像两把干草叉在天空中决斗,不过雷声已经变成了远方的闷响。我现在不用太担心被雷击了,毕竟有那么多的大树首当其冲,但是我仍然应该寻找地方躲避。

雨还在下,雨滴单调、规律地从我鼻尖掉下去。跛着被擦伤膝盖的那只脚,嘴里不断咒骂着,我慢慢地沿着滑溜的斜坡,走到了那条小溪边上。

那条小溪也因为下雨而涨水了,我能看到被淹没的灌木丛的顶部伸出水面,叶子被湍急的水流冲得无精打采。那里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河岸,我跋涉穿过茂密的冬青树和红柏树,朝南面的岩石峭壁走去,或许那里有岩洞之类的地方可以用来挡雨。

我什么也没找到,只找到许多垮塌下来的石头。它们因为被打湿而呈现出深色,很难从中间穿过去。但是,在不远处,我看到了其他或许可以用来当作庇护所的东西。

因为树根处的土壤被水侵蚀,小溪对面有棵巨大的红柏树倒了下来。它茂密的树叶杂乱地插进水里,盖在石头上面,而树干则小角度地横跨在溪水上面。在我这边的岸上,我能够看到那簇暴露出来的巨大树根,上面挂着破碎的泥土和小灌木。树根下的空洞或许不是完美的庇护所,但是看上去也比站在外面或者蹲在灌木丛下好。

我没有停下来思考那个地方可能会吸引熊、山狮或者其他不友好的动物。幸好,里面并没有动物。那个空间大概五英尺见方,阴暗潮湿。上面是巨大的扭曲树根,树根上面堆积着含沙的泥土,就像貛穴的顶部。但是它很结实,被冲刷过的地面虽然潮湿,却不泥泞。过去几个小时以来,第一次没有雨滴敲打我的头颅了。

我筋疲力尽,爬到了最边上的角落里,把湿透的鞋放在身边,然后睡着了。湿冷的衣服让我做了不少梦,乱七八糟地梦到血液、分娩、树林、岩石和暴雨。我在彻底的疲倦中无意识地醒了好几次,但都很快又睡着了。

我梦见我在生孩子。我没有感觉到疼痛,但是看到了孩子的头逐渐冒出来,就好像我站在自己的大腿中间,既是接生婆,又是孩子的母亲。我把赤裸的孩子抱在臂弯里,她身上还有来自我们俩的血污,然后我把她递给她的父亲。我把她递给弗兰克,但是撕掉她头上的胎膜,然后说“她很漂亮”的人却是詹米。我醒了又睡,在梦中的巨石和瀑布中间穿行,急切地寻找我丢失的某样东西;我醒了又睡,梦到自己在树林里被某种未知、可怕的东西追赶;我醒了又睡,梦见自己手里拿着刀,刀上沾满鲜红的血液——但是我不知道那是谁的血。

我闻到燃烧的气味,于是完全醒过来,笔直地坐了起来。雨已经停了。我想,让我醒过来的是寂静。但是,我的鼻孔里仍然有浓烈的烟味——这不是梦。

我把脑袋从洞里伸出去,就像蜗牛小心翼翼地从壳里钻出来一样。天空是苍白的灰紫色,在群山的上方还有许多橙色的条痕。我四周的树林里寂静无声,树上还在滴水。太阳快落山了,低洼的地方也变得越来越暗。

我完全爬出去,看了看四周。我后面的溪水十分湍急,只发出汩汩的声音。我面前的地面向上隆起成为一个小山脊。山脊上面立着一棵巨大的香脂杨树,那就是烟味的来源。它被雷击中了,但仍有一半的绿叶,树冠在苍白天空的映衬下显得茂密。它的另外那半已经变黑,一直黑到粗大树干的一侧。缕缕白烟从树上升起来,就像鬼魂在逃脱巫师的束缚。树上还有红色的火在被烧黑的外壳下面发光。

我四下寻找我的鞋,但是在阴影里找不到。懒得麻烦,我便光着脚朝上面那棵被雷击的树走去,爬得气喘吁吁的。因为睡觉和天气寒冷,我的肌肉全都硬邦邦的。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棵笨拙地苏醒过来的树,带着难以移动的弯曲树根,沉重地往山上走。

那棵树旁边很温暖,温暖得让人感到幸福,令人惊奇。空气里有股灰烬和燃烧的气味,但是很温暖。我尽可能大胆地靠近它,把披风朝两边展开,静静地站着,身上冒着蒸汽。

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都没有尝试去思考,我只是站在那里,感受我冻僵的血肉慢慢解冻,再次变得像人肉那样柔软。但是,随着我的血液再次开始流动,我被摔伤的地方开始疼痛起来,而且我还感觉到肚子饿得更疼,吃完早餐到现在已经很久了。离吃晚饭的时间或许还很远,我沮丧地想。山坳里的黑暗逐渐退去,我仍然找不到路。我看了看对面的山脊,那匹该死的马已经不见踪影了。

“叛徒,”我轻声抱怨道,“或许到麋鹿或其他什么动物群里去了。”

我摩擦双手,衣服已经干了一半,但是气温在降低,晚上会很冷。我应该在这棵被雷击的大树旁边的空地上过夜,还是应该趁着看得见,回到刚才那个地洞里去?

灌木丛中的噼啪声响让我做了决定。那棵树的旁边现在已经不再暖和,尽管被烧成炭的木头还很烫手,但是火已经熄灭了。这吓唬不了在夜里潜行捕食的动物。没有火和武器,我只能选择躲避,藏着度过黑暗的夜晚,就像老鼠和兔子那样。而且,我反正要回去拿我的鞋。

我不情愿地离开那些残余的温暖,慢慢返回到那棵倒下的大树旁。我爬进去,在角落更深色的土壤上看到了一个苍白的模糊影子。我把手伸过去,发现那不是我的软帮鹿皮鞋,而是某个坚硬而光滑的东西。

我本能地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但是大脑还没来得及找到那个词。我迅速把手缩了回来。我坐了片刻,心脏怦怦跳动着。然后,我的好奇心战胜了原始的恐惧,于是我便开始把它周围的黏沙土刨开。

它实际上是个完整的头骨,还有下颚,尽管下颌骨只是被残留的干韧带黏合着。有块椎骨碎片在枕骨大口里面发出喀哒喀哒的声音。

“‘人埋在地底下要多久才会腐烂?’”我低声地引用着莎士比亚的话,把那个头骨拿在手里翻转。光线太昏暗,看不清细节,但是我能够感受到凸起的眉骨,以及光滑的犬齿釉质。或许是个男人,而且年龄不会大——大多数牙齿都还在,没有过分磨损,至少我用拇指摸起来没有感觉到磨损。

多久?掘墓人对哈姆雷特说要八九年。我不知道莎士比亚是否懂法医学,但是八九年这个估计在我看来还算合理。那这个人已经死了至少九年了。

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因为暴力。我的直觉回答道,尽管我的头脑并不糊涂。探险者可能死于疾病、饥饿或受冻,但是最终不会被埋葬在树下。我坚定地压抑了这种想法,试图不去理会低吼的肚子和潮湿的衣服。切罗基人和图斯卡罗拉人确实要埋葬死者,但是不会像这样单独埋葬在山坳里,也不会分尸埋葬。让我立即知晓情况的正是那块椎骨,它的边沿被压到一起,断面上很干净,没有碎片。

“有人真的很恨你,是吧?”我说,“割头皮还不够,他们还要割下你的整个头颅。”这让我感到好奇——他身体的其他部分也在这里吗?我思考着,伸手擦了擦脸,但是我毕竟没有其他更好的事情去做。天亮前我不会去什么地方,发现这个尸骨让我更不可能睡觉了。我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头骨放在旁边,然后开始往下挖。

现在已经完全是夜晚了,但是在户外,即使是最黑暗的夜晚,也很少完全没有光亮。天空仍然覆盖着云层,甚至在我的低浅地洞里,云层也反射进来不少光线。

沙土很柔软,不难挖,但是在刨了几分钟过后,我的指关节和指尖都被磨伤了,于是我爬出去,花了很长时间找木棍来挖。继续挖了不久,我就发现了某种硬物。不是骨头,我心想,也不是金属。我用手指摸着那个卵形的东西,觉得它是石头。就是河里的石头吗?我觉得不是。它的表面特别光滑,但是上面刻着东西,那是某种象形文字,但是我的触觉不够敏感,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

后面就没有挖到什么东西了。尸骨的其他部分要么没在这里,要么被埋得更深,我不可能挖得到。我把那颗石头放进口袋,蹲坐在脚后跟上,然后在裙子下摆上擦了擦沾满沙土的双手。挖了这么久,我至少再次暖和起来了。

我再次坐下,拿起那个头骨,把它放在我的大腿上。它尽管恐怖,但也算是一种陪伴,能够让我不去想自己所处的困境。我很清楚,我过去这个把小时里的所有行为,都是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为了抵抗那种我能够感受到潜藏在我心思表面之下的恐慌,它等待着突然迸发出来,就像淹没在水中的树枝的尖端那样。这个夜晚将会很漫长。

“好吧,”我对那个头骨说,“你最近读过什么好书吗?应该没有。要不我给你背诗?”我清了清嗓子,开始背济慈的诗,最先背的是《厌于世人的迷信而作》,紧接着又背《希腊古瓮颂》。

“‘……你永远在爱着,她永远美丽动人!(1)’”我慷慨激昂地背诵道,“这首还没背完,但是我不记得了。但是还不错,是吧?想听点雪莱的诗吗?《西风颂》就不错,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我心里好奇我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并没有特别的原因让我认为这个死去的人是印第安人,而不是欧洲人,但是我意识到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或许是因为我在他的头骨下面找到的那块石头吧。我耸了耸肩,然后再次开始背诵,相信对于熊和山狮来说,伟大英语诗歌的那种讨厌效果会等同于篝火。

把我当作你的竖琴吧,有如树林:

尽管我的叶落了,那有什么关系!

你巨大的合奏所振起的音乐,

将染有树林和我的深邃的秋意:

虽忧伤而甜蜜。

呵,但愿你给予我狂暴的精神!

奋勇者呵,让我们合一!

请把我枯死的思想向世界吹落,

让它像枯叶一样促成新的生命!

哦,请听从这一篇符咒似的诗歌,

就把我的话语,像灰烬和火星,

从还未熄灭的炉火向人间播散!

让预言的喇叭通过我的嘴唇,

把昏睡的大地唤醒吧!西风呵……(2)

最后的诗节在我嘴唇上逐渐消失。山脊上出现了亮光,那是一点星火,正在变成火焰。起初我以为是那棵被雷击的大树,或许是树上某处闷燃的余烬燃了出来,但是那个光亮在移动。它慢慢地走下山坡,朝我走来,就飘浮在灌木丛上方。

我迅速站起来,这才意识到自己没有穿鞋。我疯狂地在地上摸索,在那个小空间里摸了一遍又一遍。但是没有用,我的鞋已经不见了。

我抓起那个头骨,赤脚站起来,然后转身面对着那个光亮。

* * *

我看着那个光亮向我靠近,它就像蒲公英那样从山坡上飘下来。我瘫痪的脑中浮现出一个想法——随即想到了雪莱的一行诗:“恶魔,我蔑视你!以冷静、坚定的心。”在我意识中某个更昏暗的地方,有个想法说雪莱比我更有勇气。我把那个头骨抱得更紧。它算不上武器,但是我觉得无论走过来的那个东西是什么,我用刀或者手枪都震慑不了它。

环境潮湿,特别不可能是有人打着火把在树林里闲逛。而且,那个光亮并不像松木火把或灯笼。它没有摇曳,而是柔和、稳定的微光。

它飘浮在几英尺高的空中,高度就像人们将火把举在面前那样。它慢慢地靠近,速度就像是人在步行。我能看到它稍微有些起伏,节奏与稳健的步态差不多。

我躲在藏身处,半个身子被河岸上的泥巴和翻倒的树根遮住。我感觉很冷,但是身体两侧却流着汗水。我能够闻到自己恐惧的臭味。我麻木的脚趾在泥土里蜷曲着,想跑。

我曾经在海上见过圣艾尔摩之火(3),尽管奇异,但是它那种液体般的蓝色火焰完全不像那个朝我靠近的白色光亮。那个光亮没有火花,也没有颜色,它只是个幽灵般的微光。十字溪的人们在提到山中的亮光时说过那是沼气。

“哈,是沼气才怪!”我在心里自言自语道。

那个光亮穿过一小丛桤树,然后来到我前面的空地上。那不是沼气。

他很高,而且赤裸着身体。除了围腰布,他身上就只有涂料,四肢和躯干上都涂抹着红色的长条纹,从下巴到额头的整张脸都是黑色的。他的头发上涂抹了油脂,装饰着羽冠,上面立着两根火鸡羽毛。

他举着的火把在他的身上洒下柔和的光亮,把他无毛的胸脯和肩膀照得闪亮,让眼圈形成了两个阴影。我完全隐藏在黑暗的地洞里,他看不见我,但是他知道我在那里。

我不敢动弹。我的呼吸声在我自己听来大得令人痛苦。他就站在那里,大概十来英尺远,直勾勾地朝我黑暗的藏身处看着,好似在大白天一样。他的火把发出稳定、无声的光线,苍白得就像葬礼上遗体旁边的烛火。火把的木柴并没有被消耗。

我不知道我在那里站了多久才意识到自己不再害怕了。我仍然感觉很冷,但是我的心跳放慢到了正常速度,赤裸着的脚趾也不再抓着地面。

“你到底想干什么?”我说,然后才意识到我们已经相互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某种沟通。无论沟通了什么,我们都没有使用语言。我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交流,但是确实交流了某些东西。

云层不再低压,逐渐被轻风撕开,快速飘动的卷云中间,露出了一条条点缀着星光的黑色天空。树林里很安静,就是夜晚的树林被雨淋湿后的那种安静。高大树木摇动发出嘎吱声和叹息声,灌木丛在不安分的微风的吹拂下发出窸窣声,看不见的溪水不停地哗哗流动,与天上的风声形成呼应。

我深呼吸,突然感觉特别有活力。空气中充满了绿色植物的甜蜜气息、草药发出的浓烈气味、枯死树叶发出的麝香味,此外夹杂着风暴的味道——我能闻到打湿的岩石、湿润的泥土、升起的雾气,以及一丝强烈的臭氧,突然得就像击中那棵树的闪电。

泥土和空气,我突然心想,以及火和水。所有这些元素都与我同在,我站在它们中间,任由它们摆布。

“你想干什么?”我感觉无助地说,“我没法为你做什么。我知道你在那里,我能看见你。但是仅此而已。”

没有动静,也没有言语。但是特别清晰地,有个想法出现在我的脑中,以不属于我的嗓音表达了出来。

“那就够了。”那个想法说。

他不慌不忙地转身走开了。在他走了二十多步时,他的火把的光亮消失了,不复存在,就像黄昏的最后光亮没入黑夜那样。

“噢,天哪。”我有些茫然地说。我的双腿在颤抖,然后我坐了下去,把那个我几乎忘记了的头骨抱在大腿上。

我在那里坐了很久,观察和聆听,但是再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我的四周都是山脉,黑暗而神秘。或许等到早晨,我就能够寻路回到之前那条道路上,但是现在,在黑暗中到处游荡只会带来灾难。

我不再害怕,我的恐惧已经在我与那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相遇时离开了我。但是我仍然感觉寒冷,而且特别特别饥饿。我放下那个头骨,在它旁边蜷缩起来,把潮湿的披风拉上来裹在身上。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睡着,我躺在那个冰冷的地洞里,看着夜晚的星星在云层的裂缝中穿行。

我试着去搞清楚过去半个小时的事情,但是确实没有什么需要搞清楚的,刚才并没有真正发生什么事情。但是他刚才就在那里。我对他的感觉仍然存在,隐约有些令人安慰。最终,我把脸颊枕在枯叶堆上面睡着了。

因为饥寒交迫,我做了些难受的梦,接连梦到许多不相关的画面。许多被雷击的树像火把那样燃烧,许多被连根拔起的树摇摇晃晃地用根部走动。我的喉咙被割开,躺在雨中,温暖的血液从胸上流过,在我冰冷的肌肤上有种奇怪的舒适感。我的手指麻木,无法移动,而雨滴像冰雹那样拍打在我的皮肤上,每滴冰冷的雨水都像是锤击,然后雨水似乎又变得温暖,柔和地打在我的脸上。我被活埋,黑色的泥土被撒下来,撒进我睁开的眼睛。

我醒了过来,心脏快速地跳动着。现在是深夜,天空变得清朗,看上去无边无际,而我则躺在一个黑暗的碗中。不久,我便再次睡着,继续被各种梦境追逐。

远处有狼在嚎叫。我落荒而逃,穿过立在雪地中的颤杨森林,那些树的红色汁液散发着微光,就像挂在白纸般树干上的血红色珠宝。一个男人站在流血的树林里,头上被拔得光秃秃的,只立着一簇抹过油的黑色头发。他双眼深陷,精疲力竭地微笑着,胸上的血液比树汁更鲜红。

狼的叫声更近了。嚎叫声、吼叫声,然后是在我自己鼻子中翻滚的血腥味。与狼群奔跑,从狼群里跑开。奔跑。脚步灵敏,牙齿雪白,口中的血液味道挥散不去,鼻子里感到刺痛。饥饿。追逐,抓捕,杀戮和血液。心剧烈跳动,血液奔涌,就像被捕杀那样彻底恐慌。

我感觉到手臂发出咔嚓的声音,就像干树枝被折断那样,然后舌头上尝到了温暖的咸味。

有什么东西从我脸上擦过,我睁开了眼睛。一双黄色的大眼睛与我对视着,然后我看到一匹长着黑色颈毛的白牙狼。我尖叫起来,然后击打了它,把它惊吓得叫着往后退。

我挣扎着跪起来,蹲伏在那里,急促不清地说着话。天刚刚破晓,柔和的曙光才照射出来,让我清楚地看到了那个巨大的黑色轮廓……那是洛洛。

“噢,我的天,该死的你在这里做什么,他妈的吓死人了……可恶的畜生!”我或许最终可以控制住自己,但在这之前詹米就抓住了我。

他用那双大手把我拉起来,拉出了我藏身的地洞,然后紧紧抱住我,焦虑地在我身上轻拍,寻找是否有受伤的地方。他的羊毛披肩柔软地拂在我的脸上,闻上去有些潮湿,散发着碱性肥皂的气味和詹米的男性体味。我就像呼吸氧气那样,把它们呼吸进去。

“你没事吧?天哪,外乡人,你没事吧?”

“没事……有事。”我说,然后哭了起来。

我没有哭太久,我的哭泣只是因为太过宽慰。我试着说话表达自己的宽慰,但是詹米没有听。我浑身污垢,他用双臂抱起我,开始朝那条小溪走去。

“嘘,别说话,”他说,紧紧地把我抱在手臂里,“嘘,褐发美人。现在没事了,你安全了。”

我仍然因为寒冷和梦境而头脑糊涂。我独处那么久,没有听到别人的声音,现在他的声音听起来奇怪、不真实,而且难以理解。但是他那温暖、坚定的怀抱却是真实的。

“等等,等等,我忘记了。我得……”我说,无力地拉拽了他的衬衫。

“天哪,詹米舅舅,你看这个!”

詹米抱着我转过身。小伊恩正站在那个地洞的出口,拿着那个头骨,许多树根吊在他的四周。

我感觉到詹米在看到那个头骨时收紧了肌肉。“天哪,外乡人,那是什么?”

“你是说那是谁吧?”我说,“我也不知道。不过是个好人。别让洛洛闻他,他会不喜欢的。”洛洛正特别专注地嗅着那个头骨,好奇地扩张着潮湿的黑色鼻孔。

詹米低头端详着我的脸,稍微皱起了眉头。“你确定你没事吗,外乡人?”

“有事,”我说,尽管随着我逐渐醒来,我的神志也在恢复,“我又冷又饿,你有没有刚好带些早餐啊?”我渴望地问道,“我能吃掉一整盘鸡蛋。”

“没有,我没时间去带吃的,但我带了点白兰地。”他说着,把我放下来,然后伸手到毛皮袋里摸索。“给你,外乡人,喝点对你有好处。”他扬起一边眉毛补充道,“你可以给我讲讲你到底怎么走到这个荒山野岭来的吗?”我瘫坐在一块石头上,感激地小口喝着白兰地。我握着酒瓶的双手在颤抖,但是在深琥珀色的酒水直接穿过我的胃壁进入我的血液时,我的颤抖逐渐缓和下来了。

詹米站在我身后,一只手放在我的肩上。

“你在这里待了多久,外乡人?”他用温柔的声音问道。

“一整夜。昨天中午之前就在这里了,那匹该死的马——我觉得它的名字是犹大——把我从上面那个岩架上面扔了下来。”我说,然后又颤抖了起来。

我朝那个岩架点了点头。用荒山野岭来形容这个地方很合适,我心想。这应该是山中上千个无名山坳中的一个。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要不是我又冷又头晕,这个问题我早就想到了。

“你们到底是怎么找到我的?”我问道,“是穆勒家有人跟着我?还是……别告诉我那匹该死的马带你们来的,就像听话的母马那样?”

“舅妈,那匹马被阉过的,”伊恩责怪地说,“不是母马。我们没有看到你的马。是洛洛带我们找到你的。”他骄傲地朝洛洛眉开眼笑,但是洛洛却毫无表情,显得很庄严,似乎这种事情对它来说都是家常便饭。

“但是你们要是没有看到那匹马,”我迷惑地说,“你们又怎么知道我离开了穆勒家?洛洛又怎么……”我看到他们两个面面相觑,于是停了下来。伊恩稍微耸肩,然后屈从于詹米,点了点头。詹米蹲坐到我旁边的地上,然后拉起我的裙摆,用温暖的大手握住我赤裸的双脚。

“你的脚冻僵了,外乡人,”他轻声说,“你把鞋丢在哪里了?”

“就在那里,”我说,朝那棵倒下的大树点了点头,“它们肯定还在那里。我把它们脱下来过河,然后放在地上,但是后来太黑找不到了。”

“它们没在那里,舅妈。”伊恩说。他的声音很奇怪,所以我抬头惊讶地看了看他。他仍然拿着那个头骨,小心翼翼地翻转着它。

“没有,没有在那里。”詹米低头搓着我的双脚,我能够看到晨光在他的红褐色头发上闪亮。他的头发披散在肩上,蓬乱得就像他才起床一样。

“我昨晚在床上睡觉,”他回应我的想法说,“洛洛突然发狂起来。”他没有抬头,而是用下巴指了指洛洛,“不停地嚎叫,用身体撞门,就好像魔鬼在外面一样。”

“我吼它,想揪住它的脖颈,让它安静下来,”伊恩插话说,“但是不管我怎么做,它就是不安静。”

“是的,它不停地叫,口水都从嘴里飞了出来,然后我以为它真的疯了。我害怕它伤害我们,所以让伊恩把门打开,让它出去。”詹米又蹲坐到脚踝上,皱眉看着我的脚,然后抹掉我脚背上的一片枯叶。

“呃,那是魔鬼在外面吗?”我不严肃地问道。

詹米摇了摇头。“我们搜索了空地,从牲畜圈一直搜到泉水边,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现,只发现了它们。”他伸手到毛皮袋里,掏出了我的那双鞋。他面无表情,抬头看着我的脸。

“它们就排着放在门阶上。”

我感到毛骨悚然。我端起酒瓶,喝干了剩下的白兰地。

“洛洛就像猎狗那样叫着跑走了,”伊恩急切地继续讲述,“但是很快又回来,开始嗅你的鞋,然后哭了起来。”

“当时感觉就像是我自己在哭,是吧?”詹米的嘴角稍微上扬,但是我能够看到他的双眼里仍然充满了恐惧。

我吞了口唾液,尽管我喝了白兰地,但是嘴巴却干得讲不出话。

詹米把那双鞋给我穿上。它们潮乎乎的,但是还有少许他身体的温暖。

“我当时真的觉得你可能死了,灰姑娘。”他轻声地说,低头掩藏着表情。

伊恩没有注意到,又继续热情地讲那个故事。

“我这条聪明的小狗像闻到兔子那样冲了出去,我们就抓起披肩跟上了它,只停下来从壁炉里拉出一根木柴当火把,然后再把火给闷熄。它让我们追得好辛苦,是吧,好家伙?”他亲昵而且骄傲地揉了揉洛洛的耳朵,“然后我们就在这里找到你了。”

喝了白兰地过后,我的耳朵里嗡嗡作响,我的神志也被温暖而甜蜜的毯子裹住,但是我还足够清醒,知道洛洛之所以能够寻路找到我……肯定是有人之前穿着我的鞋走了那条路。

这个时候我恢复了少许嗓音,设法不那么沙哑地说话了。“你们在路上有没有……看见什么?”我问道。

“没有,舅妈,”伊恩突然冷静地说,“你看到什么了吗?”

詹米抬起头,我能看到担忧和疲倦挖空了他的脸庞,让他宽大的颧骨在皮肤下面很明显。熬过漫漫长夜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

“是的,”我说,“不过我晚些再给你们讲。现在,我这个灰姑娘已经变回原形了。我们回家吧。”

* * *

詹米带来了马匹,但是因为没有路,所以不能把它们牵下来。我们不得不沿着涨水的小溪行进,穿过被浅水淹没的低洼地,然后费力地爬上一个满是岩石的斜坡,去到拴着马的岩架上。经受磨难过后,我的双腿沉重,虚弱无力,爬坡的途中我算是个麻烦,但是詹米和伊恩沉着应对,推我翻过障碍物,像递送笨重的大包裹那样把我递来递去。

我们停下来休息时,詹米把酒瓶递到我的唇边,我无力地说:“你不应该给体温过低的人喝烈酒的。”

“不管你有什么痛苦,肚子里有酒就会感觉好些。”他说。我仍然因为雨水而浑身冰冷,但是他的脸颊却因为爬坡而红润。“而且,”他用披肩擦了擦额头补充道,“如果你晕倒了,那么扛着你走就不会那么麻烦了。天哪,现在带着你就像从沼泽里把牛犊拉出来一样费劲。”

“抱歉。”我说,并平躺在地上,闭上了眼睛。天空在往一个方向转,而我的胃则在往另外一个方向转,希望我不会呕吐。

“洛洛,走开!”伊恩说。

我睁开一只眼睛,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看见伊恩坚定地把洛洛从那个我坚持让他带上的头骨旁边推开。

在白天时,它看上去并不好看。它因为被埋在土壤里而褪了颜色,沾满了污渍。从远处看去,它就像一块被风吹雨打而变得光滑的石头。上面的几颗牙齿已经破碎,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损坏的地方了。

“你打算拿那边那位白马王子怎么办?”詹米问道,特别挑剔地看着那个头骨。他脸上的红色已经消退,呼吸也正常起来。他低头看了看我,然后微笑着,伸手过来把我眼睛前面的头发拨开。

“还好吗,外乡人?”

“好些了。”我坐起来,好让他放心。四周的景色并没有完全停止转动,但是在我血管中搅动的白兰地现在让那种旋转有了一种特别舒适的感觉,就好像在火车厢里看着树木迅速后退那样令人安慰。

“我觉得我们应该把他带回家,至少给他做一次基督教的葬礼。”伊恩怀疑地看着那个头骨。

“我觉得他不会感激你的,他应该不是基督教徒。”我努力不去回想在山坳里见到那个人的清晰画面。尽管有些印第安人确实在传教士的努力下皈依了基督教,但这个脸上抹着黑色涂料、头上插着羽毛的赤裸男士,给我的感觉是他绝对是异教徒。

我伸手到裙子的口袋里摸索,手指麻木且僵硬。“和他埋在一起的是这个东西。”

我掏出我挖出来的那块扁平石头。它的颜色是泥土那样的棕色,形状是不规则的卵形,有我的半个手掌那么大。它的一面是平的,另一面是圆的,整体上很光滑,就像是从河床上捡来的那样。我在手掌里翻动它,然后握住了它。

正如我之前认为的那样,它扁平的那面刻有文字。那是某种螺旋形的象形文字,但是让伊恩和詹米脑袋几乎挨着朝我手里看的,并不是那些雕刻图案。

在石头光滑表面被弄破的地方,能看到其内部发着柔光,红橙绿三色的细小火焰竞相燃烧着。

“天哪,这是什么?”伊恩用敬畏的声音问道。

“这是蛋白石,还是颗特别大的。”詹米说。他用粗大的食指捅了捅那块石头,似乎是在确认它是不是真的。它是真的。

他思考着,伸手到头发里搓了搓,然后看了看我:“人们说蛋白石是不吉利的石头,外乡人。”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但是他表情紧张。他虽然周游过各地,接受过良好教育,但他仍然是天生的苏格兰高地人,我知道他有种特别迷信的特征,尽管这种特征不经常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