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市之间的这些新闻与八卦,来往于多佛和加莱商船上的水手们要比任何占据政府喉舌的官方报纸知道得都多。他们每个人都是一家自给自足的小型播报站,就好像庞大的鲸鱼那样,在每一趟航程中都要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吞吞吐吐。
当然,就算在航程之外也一样。
此刻罗莎正坐在多佛港一家拥挤的酒馆里。一袭厚重的深色旅行斗篷掩盖了女孩窈窕的体型,她放下宽边檐帽上的黑色面纱,就如同一位随处可见的普通妇人那样,毫不起眼地独自坐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
这是距离海岸线最近的一家酒馆,从窗子里可以直接看到港口,那些在波涛里等候起航的商船远远看上去就好像一群不安分的鸽子,在房檐下密密麻麻地排成一串。罗莎昨天才雇下的那艘法国商船“路易”也停靠在那里。
港口酒馆颇具规模,推开大门,劣质雪茄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像是把一大捆胡桃叶子猛地塞入了烟囱。酒馆开张也有些年月,天花板上歪歪扭扭的木头椽子已经被烟熏得发黑,上面悬挂着大块熏肉和各种香料,下面则是一整排白镴酒杯,个个擦得跟银镜似的锃亮,杯底镌刻着这家酒馆的徽记和主人的名号。
酒馆里人很多,木制手杖相继敲击着高低不平的地板,杯盘和桌子磕磕碰碰,打牌和猜拳的声音此起彼伏。这里空气污浊,气氛喧闹,但比起外面的隆冬天气毕竟温暖得多了。中央炉膛迸出噼噼啪啪木柴断裂的脆响,炽热的火光映得头顶一片明亮,客人们的影子被投射在对面的墙壁上,像是一大群张牙舞爪的怪兽图腾。
“你们这个时候去巴黎简直是送死。”一个带着浓重鼻音的声音大声开口,在周围混乱的叫嚷声中吸引了罗莎的注意。
隔过两个桌子的位置,靠墙大喇喇地坐着一个鼻子通红的老头儿,头发稀疏的脑袋上歪戴着一顶破破烂烂的水手帽,正在教训围坐在对面的一伙年轻人。他们穿着崭新的黄色绒布工作服,一看就是从英国南部乡下应招去法国干活的工人。
小伙子们听到水手的话,面面相觑。
“就在上个星期的18号,纪念圣彼得的宝座那天,我们那里发生了一桩灭门血案。蒙特鸠男爵的一家子都没了!”
水手特别强调了“我们”二字,好像在表明自己巴黎出身的优越感。他慢慢看了一圈面前每一个年轻人惊骇的眼睛,继续说道:
“他可是我们那里知名的大贵族。我去年还有幸拜访过他老人家,替人运送了一批丝绸布料过去。他家的宅子可真是漂亮哪……我记得可清楚呢,蒙特鸠小姐还是个大美人。”
他面前的朗姆酒已经喝光了,一个年轻工人讨好地把自己那只灰扑扑的白镴杯子递过去。杯子里盛的是淡葡萄酒,老水手毫不在意地呷了一口,继续说道:
“是啦,我这把贱骨头是不敢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可当时来提亲的巴黎贵族们可是把门槛都要踏破了。”他又喝了口酒,摇了摇头,“可惜,可惜啊,那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就这么没啦!”
然后他故意压低了声音,惹得对面的年轻人忍不住凑上前去。
“那可真是惨啊。我听说整个庄子里都是血,夫人、小姐,男爵他老人家,还有上下十几位男女仆人、管家马夫,全在一夜里死光了……阿嚏!”老水手突地打了个喷嚏,抽了抽鼻子。对面的年轻人吓了一跳。
老水手鄙夷地看了对方一眼,继续神秘兮兮地四下张望了一阵,确定除了眼前几个小伙子以外没人听到他的话,声音就压得更低了。
“听说是那小姐的美貌招来了魔鬼。小姐不从,于是全家人都遭了报应……天啦,实在是太可怕了!你们去了巴黎之后,可无论如何千万别接近那庄园,真闹鬼哟!”
几个年轻人的眼睛里不由得露出了恐惧的神色。红鼻子水手有点得意地看着他们,喝光了杯子里的酒。旁边急着听故事的人忙又递给他一杯。
“我再告诉你们个事情……”水手凑近桌子,跳动的烛火映在他的脸上,每一道皱纹都仿佛充满了生命,竭尽全力地扭曲着,一张吹饱了海风的老脸就愈显狰狞。他低声说道:“我听人说,这件事发生之后,庄园正厅的墙面上有一只用鲜血画出来的杯子……”
“杯子?”
“具体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啦,我毕竟没亲眼看过嘛,是不?我就是真想看也没那个胆子……不过听人说,似乎像是……做弥撒的时候,装葡萄酒用的圣杯……”
罗莎猛抽了一口气,对这个词的敏感几乎让她打了个哆嗦。但她并不是一个人。
水手话音未落,只听得咣当一声,一个人的酒杯脱手,撞在桌子脚上,发出一声巨响,再骨碌碌地滚过地面,深红色的酒液泼洒了一地。
“真没用。”红鼻子水手不屑地哼了一声,举起手中的白镴酒杯喝光了酒。对面那掉落酒杯的年轻人表情就更加窘迫。
圣杯。
“当第六位天使吹响号角,四位被封印的国王挣脱锁链……”
“他们是宝剑、权杖、圣杯和钱币。”在那间被帘幕遮掩得密不透风的房间里,身穿白袍的埃德蒙对罗莎说,“他们渗透在我们的社会里,干涉着我们的军事、政治、宗教和经济。但是黑暗永远不可能与光明共存,罗莎。找出他们。杀掉他们。”
——四位血族国王,四位王后,四位骑士,四位侍从,还有四十个人类爪牙。
当然,他们并非是真正的国王或者骑士,这些只不过是称号罢了。“宝剑”未必佩戴长剑,“权杖”更不会总把一根手杖带在身边。罗莎知道的只是,吸血鬼们拥有严格的等级和谱系制度,就连服侍他们的那些人类饲仆也是同样。
罗莎十六岁通过家族考核,从外公手中继承了那柄代表家族荣耀的十字弓。在这个年纪,穷苦的女孩子们大多已经嫁人,而出身上层阶级的女性们也开始在社交界崭露头角,施展魅力,挑选伴侣。就在那些和她同龄的女孩们热衷于参加大小舞会和沙龙,争相谈论着巴黎的服饰风潮和琐碎的情感生活的时候,罗莎却在日以继夜的严酷训练之中,端起十字弓,成为了一位吸血鬼猎人。
吸血鬼猎人,这就是拉密那家族亘古以来的宿命。在过去的几百年,甚至上千年间,他们从未有一个人发出质疑,从未有一个人问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只知道,这是主赐予他们的光荣使命。对主不敬不但会自取灭亡,而且还会给周遭带来可怕的炎厄。家族中不多的几位“背叛者”已经验证了这个结果,他们被当作家族的罪人唾弃至今。
拉密那家的人有着与生俱来的荣耀与责任。而荣耀与责任永远高于一切。
从那时到如今已经过了两年。罗莎一人一弓,几乎游遍了英格兰全境。她虽然年轻,却已经干脆利落地完成了几桩了不起的大任务。埃德蒙对她非常满意——若非如此,他也不会派她孤身前往巴黎。
“牢记你用鲜血立下的誓言!”临行之前,埃德蒙反复叮嘱罗莎,“拉密那家族历代战士的圣血乘载于你手中这把十字弓上,你不可以违抗主。你不可以对邪恶产生半点恻隐之心。如果你胆敢铸下大错……”白袍长者说到这里,严峻的眼神露出坚忍残酷的光芒,他狠狠盯着女孩的眼睛。
“罗莎贝尔,如果真有那样一天,我会追你至天涯海角。以主之名,亲手将你抹杀,就在这里,就在你宣誓的祭坛之前,献祭我拉密那家族的列祖列宗!”
埃德蒙的话让罗莎打了个寒战。
罗莎知道外公是认真的。
她只是不明白。
拉密那家族最后一次出现“背叛者”也是一个世纪之前的事情了。那位令家族蒙羞的先祖,别说罗莎,就算是年迈的外公埃德蒙·拉密那,也从未真正亲眼见过。但为什么埃德蒙会如此执着地反复提起这件事情?当他看着罗莎的时候,那对冷酷的眼睛里总是蕴涵着深深的忧虑,罗莎不知道那是什么。
起风了。酒馆里的几个人奔到外头,和港口的人打着手势,激烈地交谈。原本喧闹的酒馆突然安静下来,所有的人都趴在窗子上看,看不到的就索性跑到外面去等,猛烈的海风把他们身上的衣裳吹得像船帆一样鼓了起来。
这形势已经再明显不过了,罗莎庆幸自己的运气实在是太好。
“路易”已经在多佛港口停靠了一个星期,所有货物都已经装配齐整,老天爷却还是不发慈悲。但就在这天傍晚,风向突然转了。水手们欢呼雀跃,麻利地拉索上帆,清点货物,在酒馆里等待的人们则立即三口两口,吃掉盘子里剩下的最后几块硬面包和冷牛肉,把酒杯里的麦酒和葡萄酒干了个底朝天,拎着行李蜂拥上船。
在岸上船上共同折腾了好一阵子之后,船长一声令下,路易号终于起锚了。硕大的双桅商船在一大片围观人群的喧嚣声中热热闹闹地离开了多佛港口,红白蓝三色船帆鼓满了风,在夜色中笔直向加莱进发。
海面上白色泡沫汹涌奔腾铺天盖地,一波一波的海水像千斤重锤一样敲打着船身。罗莎一个人站在甲板上,靠着栏杆,俯视着脚下乌黑的海水。
岸上的声音逐渐淡了。潮乎乎的海风冰冷刺骨,毫不留情地吹开了她的面纱,刀刃一样划割着脸上的皮肤。罗莎毫不在意。她抬起头望着晴朗的夜空,上面连一丝云都没有,只有那钩锋利的银月划开了天际,傲然地散发着清冷的光辉。
罗莎深深吸了一口气。冰凉的夜风带着浓浓的咸味灌入鼻腔,如同在大脑深处撒了一把盐。一种极度熟悉而又陌生的味道,唤醒了神经深处某一段已经被埋葬的记忆。仿佛什么时候,仿佛是在梦里,当她还是个幼小的女孩,她也曾这样站立在甲板上,在猛烈的海风中被吹得摇摇欲坠。
她从未去过巴黎,不是吗?所有人都曾这样告诉过她。她是一个在伦敦长大的孩子,从未搭乘商船远度海峡。可是她却清楚记得海水的味道,记得粗粝的海风把湿漉漉的浪花扬起在空中,淋湿了她的裙子,她的脸。她顽皮地伸出舌头,一滴水珠恰巧溅上来,把一种又凉又咸的滋味融化在舌尖。
她甚至记得,自己也曾游走于塞纳河畔——真的是巴黎的塞纳河,不是伦敦的泰晤士河吗?罗莎晃了晃脑袋,她记得自己徘徊于那些古老的常春藤和茂密的多刺灌木之间,在暗夜里,在月光下,她听到夜莺的呼吸,看到玫瑰的暗影,微风吹过树梢带来沙沙的声响,周围有好多好多天使慈祥而温暖的眼睛注视着自己。
是什么时候?罗莎闭上眼睛摇了摇头,那到底是什么时候?她想不起来。就好像车窗外永远看不真切的景物,刚刚映入眼帘随即消逝;又或者仍是那个图案复杂的陀螺,它旋转着旋转着,把所有相关的一切都抹成暧昧的灰白。
在命运陀螺的旋转中,一切都模糊了,看不清了。
罗莎孤伶伶地独自站立在海风里,在海鸥模糊的嘶鸣声中,任凭记忆流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