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辛做了个手势示意我可以退下了,我起身要走,她说:“你要记得一件事,蜚滋。不管你会不会精技,不管你有没有继承你父亲的名字,你都是骏骑的儿子,你的举止要光明磊落。现在快去睡吧!”
“耳朵这样怎么睡?”我问,让她看我指尖沾到的血迹。
“我没想到这一点。对不起——”她开口说,但我打断了她的话。
“道歉已经太迟了,我已经原谅你了。还有,谢谢你。”我离开的时候蕾细还在偷笑。
第二天我一大早起床,加入前去娶亲的大队人马。为了表示庆贺两家新结秦晋之好,必须送上丰厚的聘礼。有些礼物是送给珂翠肯公主本人的,包括一匹血统优良的牝马、珠宝首饰、织品衣料、仆役,以及稀有的香水。其他的礼物则是送给她的家人和人民的。马匹、猎鹰、锻造金饰等送给她父亲和哥哥的不在话下,但最重要的是送给她的王国的那些礼物,因为依照颉昂佩的传统,她属于人民的程度超过属于她家族的程度。因此礼物包括了用来配种繁衍的牛、羊、马、禽鸟等,包括了用山区缺少的紫杉做成的强弓,包括了用冶炼镇出产的精铁制成的铁匠工具,还有其他应该有助于改善山区人民生活的礼物。此外,礼物还包括了知识,有出自费德伦之手、绘制非常精美的好几份植物图鉴,还有好几片记载治病疗法的木牍,以及一份关于养鹰驯鹰的卷轴,是从鹰牧本人创写的那一份仔细誊抄而来的。这最后一部分礼物,就是我在队伍里表面上负责的工作。
我负责保管的除了这些东西,还有植物图鉴中所提到的各式各样的药草和草根,数量非常丰富,至于不能久放的药草则改以种子代替,可以在当地种植。这份礼物相当贵重,我很严肃地看待这一路妥善维护它的职责,一如我严肃看待那另一项任务。每一样东西都包得好好的,放在一口杉木雕刻的箱子里。我最后一次检查每样东西是否都包裹妥当,然后准备把箱子搬到楼下庭院里,这时听见弄臣在我身后说话。
“我拿这个来给你。”
我转过身,看见他站在我房门进来一点点的地方,我连门开的声音都没听见。他伸手递出一个用细绳绑住的小皮袋。“这是什么?”我问,试着不让他在我声音里听到那些花或那个娃娃。
“‘海之清涤’。”
我扬起眉毛:“清肠子用的泻药?用来当贺礼?我想也许有些人会觉得适合,但我要带去的这些药草是可以在山区种植生长的。我不认为——”
“这不是贺礼,是给你的。”
我情绪复杂地收下那个小袋,因为这是一种药效格外强劲的泻药:“谢谢你想到我。但我旅行的时候通常不容易生什么病,而且——”
“你旅行的时候,通常没有被人下毒的危险。”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告诉我?”我试着显出轻松、开玩笑的语气。我想念弄臣平常的怪表情和嘲弄语句,但这两者在这番对话中都没有找到。
“我只是要说,如果食物不是你自己准备的,你就最好少吃或者根本不要吃。”
“包括那里的所有宴会和庆祝活动吗?”
“不,只包括你不想被毒死的宴会和活动。”他转身要走。
“对不起,”我匆忙开口,“我不是有意要闯进去的。我想找你,当时又很热,房门没有扣住,所以我就进去了。我不是有意要窥探的。”
他背对着我没有转身,问道:“你觉得那里很好笑吗?”
“我……”我想不出该说什么,想不出该用什么方法向他保证,我在那里看到的一切只会留在我自己的脑海里。他跨出两步,动手关门。我脱口而出,“看到那个地方,让我希望我也有个地方是专属于我自己的,就像那个地方是专属于你的一样。我希望我也能有一个自己的秘密之处。”
门停住,差一手之宽就要关上了:“听我一点忠告,或许你能活着回来,但思考别人的动机时,你要记住不能拿你自己的斗去量他的麦子。他用的度量衡可能跟你根本不一样。”
然后房门关上,弄臣离去。但他这最后一句话实在晦涩以至于令人觉得挫折,因此我想他也许已经原谅了我擅闯他房间的事。
我把海之清涤塞进背心里,不想带它,但现在又不敢不带它。我环顾房间,但这里一如往常是个光秃秃的仅仅具备实用性的房间。我的行李是急惊风师傅负责打包的,因为她怕我会把新衣服弄乱弄脏。我注意到我前襟上的图案已经不再是那头被斜线划过的公鹿,而是改成了一头低下头准备以犄角发动攻击的公鹿。“这是惟真下令改的。”我问她的时候她只说了这么一句,“我比较喜欢这个图案,比原先那个划线的鹿头要好,你不觉得吗?”
“我想是吧!”我回答,这番对话也就到此为止了。有了名字,有了纹饰,我对自己点点头,把那箱药草和卷轴扛在肩上,下楼去跟队伍会合。
我下楼时遇到惟真正要上楼,一开始我几乎认不出他来,因为他上楼的样子像个步履蹒跚的老人。我让到一旁让他通过,他瞥向我,我才发现是他。那感觉很奇怪,见到一个原本熟悉的人却形同陌路。我注意到他的衣服现在简直像是挂在他身上一样,原本记忆中他那头乱蓬蓬的黑发也掺杂了些灰色。他朝我心不在焉地微笑,然后仿佛突然想到什么,拦住了我。
“你要到群山王国去了?去办婚礼?”
“是的。”
“帮我个忙好吗,小子?”
“当然。”我说,被他像是生锈了般沙哑的声音吓了一跳。
“在她面前为我说点好话。当然我是要你讲实话,不是叫你撒谎,但也请你为我说点好话。我一直觉得你对我还是挺有好感的。”
“是的,”我对着他逐渐离去的背影说,“确实是这样的,大人。”但他没转身也没回答,我的感觉就跟之前弄臣离开我时一样。
庭院里满是人和动物。这次队伍里没有车,因为进入山区的道路路况是出了名的糟糕,为了加快前进的速度,决定以驮兽代替车子。皇室队伍要是迟到没赶上婚礼可就难堪了,光是新郎不在场就已经够糟糕了。
当作礼物的那些牲畜好几天前就已经上路了。这趟行程预计要花两个星期,我们安排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好留点缓冲余地。我把那口杉木箱放在一头驮兽身上绑好系牢,然后站在煤灰身旁等待着。虽然院子里的地上铺的是鹅卵石,但炎热的夏日空气中还是尘土飞扬。尽管事前经过好一番详细的计划,队伍看起来仍然相当混乱。我瞥了一眼帝尊最喜欢的贴身侍仆塞夫伦。帝尊一个月前把他派回公鹿堡来,在他回来前详细地指示出他要做什么样的衣服。塞夫伦走在阿手后面,慌慌张张地告诫着他些什么,不过不管他劝告的内容是什么,阿手看起来都没什么耐心听。急惊风师傅在最后一次交代我应该如何照顾我的新衣服时曾透露,塞夫伦要替帝尊带去的衣服、帽子和配件实在太多了,一共要用三头驮兽才能载得了。我猜想照顾那三只动物的职责落在了阿手身上,因为塞夫伦虽是个非常好的贴身侍仆,但对跟大型动物相处却不怎么拿手。帝尊的手下劳得笨重地走在他们两人身后,一副脾气暴躁没耐心的样子。他那宽厚的肩膀上扛了另一口箱子,或许塞夫伦紧张的就是要多载这样东西的事。他们不久就消失在人群里看不见了。
我很惊讶地看见博瑞屈,他正在检查那些配种用的马匹和将要送给公主的牝马身上的缰绳。我心想,这应该是负责管马的人应该做的事吧!然后我看见他骑上马,这才意识到他也是这支队伍的一份子。我环顾四周看看有谁陪着他,但除了阿手之外没看到任何一个我认识的马僮。柯布已经跟帝尊在颉昂佩了,所以博瑞屈自己担起这份职责,这点倒不令我惊讶。威仪也在这里,他骑在一匹优秀的灰色牝马上等待着,那种毫无表情、神色淡漠的模样几乎不像人的神态。身为小组成员的他已经变了很多,他以前是个有点婴儿肥的年轻男子,话不多,但态度总是和颜悦色的样子;他跟惟真一样有一头乱蓬蓬的黑发,我听过别人说他跟惟真小时候长得很像。我心里想,等到他的精技工作越来越繁重的时候,他恐怕会变得更像惟真。他会出席婚礼,为惟真担任类似一扇窗户的角色,在帝尊代替哥哥说出誓词的时候做个见证人。帝尊的声音,威仪的眼睛,我思忖道。那我扮演的是什么?他的匕首吗?
我骑上煤灰,恨不得能赶快启程,离开这些互道再见,总要最后再交代几件事的人。我向艾达神祈祷,希望我们能赶快出门上路。歪歪扭扭的队伍好像永远都没办法到齐完毕,赶在最后一分钟绑上、拴上的行李也好像永远也弄不完。然后,几乎是很突然地,旗子举了起来,号角声响了,一整列的人员、马匹、背着重物的驮兽也开始移动。我抬头往塔顶看过一次,看到惟真在塔顶上走出房外来目送我们离开,我朝他挥手,不过在这么多人当中他大概是认不出我的。然后我们走出了大门,沿着蜿蜒的山丘小径离开公鹿堡,向西前进。
这条路线会把我们带到公鹿河的河岸旁,我们将在公鹿和法洛两大公国交界处附近跋涉过一片宽阔的浅滩,然后穿过法洛的广阔平原,见识到我从不曾遭遇过的酷热,一直走到蓝湖。到了蓝湖之后,我们会沿着一条源于群山王国、被简单地称作冷河的河流往上游走。通商道路从冷滩开始,穿过山间、山脚,然后一路往上再往上通往风暴隘口,然后继续延伸到雨野原浓密葱郁的森林中。但我们不会走到那么远,我们只要到颉昂佩就可以了,那是群山王国最类似所谓城市的地方。
如果把这种行程中无法避免的一些事排除在外,这趟旅程可以说挺平淡无奇的。而等到一开始的三四天过去,一切就又稳定下来变成了很单调的例行公事,唯一有变化的只有我们经过的地方。一路上每一个小村落的居民都跑出来迎接我们,耽搁我们的时间以致上地方官员对王储婚礼的祝福与恭贺。
不过等我们到达法洛的广阔平原之后,就很少碰到这类小村庄了,因为法洛的肥沃土地和贸易城市都在偏北的酒河沿岸地带,离我们的路线很远。我们穿过法洛的平原地区,那里的居民大多是四处游牧的牧人,只有冬天才会聚集起来形成城镇,他们沿着通商路径定居下来度过他们所称的“绿色季节”。我们经过一群群的绵羊、山羊、马匹,偶尔也会经过一群那种看起来十分危险、长得瘦瘦高高的猪,他们称之为“哈拉嘎”。但我们与那个地区的人的接触通常都很有限,只会远远地看见他们圆锥形的帐篷,或者某个牧人从马上站起身、高举着手杖向我们打招呼。
阿手和我又重新熟稔起来。晚上我们会一起生堆小火煮东西、一起吃饭,他会告诉我塞夫伦是多么紧张兮兮,怕灰尘弄脏了丝袍、怕毛皮领子被虫蛀、怕天鹅绒在这一路长途跋涉之下被磨损成碎片。至于劳得,他带来的问题就有些让人笑不出来了。我对那个人的印象本来也不好,阿手则说跟他一起旅行让人很受不了,因为他好像老是在怀疑阿手要偷帝尊行李里的东西。有一天晚上劳得甚至来到我们的火堆旁,辛苦地做出了一番不直接的模糊警告,不许任何人蓄谋偷窃他主人的东西。不过除了这类不愉快的场面之外,我们的夜晚都过得很安宁。
好天气持续着,虽然我们白天热得流汗,但晚上的天气却很温和。我把毛毯垫在身下睡觉,很少需要再另外盖什么东西。每天晚上我都检查我那口箱子里的东西,尽量让那些植物的根不要完全干掉,也尽量避免卷轴和木牍在箱子里移来蹭去造成磨损。有天晚上我被煤灰一声响亮的嘶鸣惊醒,觉得那口杉木箱的位置好像有点移动,但我很快检查了一遍箱里的东西,一切都井然有序。稍后我跟阿手提起这件事,他只问我是不是被劳得传染了。
我们经过的村庄和牧人常向我们提供新鲜的食物,而且给的量都非常慷慨,因此我们一路上没吃什么苦头。在穿过法洛国境的路上,露天的水源或许没有我们期望的多,但我们每天也都能找到泉水或者积着灰尘的井可以取水饮用,所以这一点也不算太难受。
我很少看到博瑞屈。他比我们所有人都更早起床,走在主队伍的前面,这样他照顾的那些马就可以吃到最好的草、喝到最干净的水。我知道他会希望他那些马到达颉昂佩的时候处在巅峰状态。而威仪几乎也看不见人,虽然名义上这趟行程是由他来管辖的,但他把实际的管理工作交给了他仪仗卫队的队长,至于他这么做是出于明智还是懒惰,我就不知道了。总之他大部分时间都独自一人,不过他倒是允许塞夫伦服侍他,并跟他睡同一个帐篷、一起用餐。
对我而言,这旅程几乎像是重返童年。我要负责的事情很少,阿手又是个好旅伴,不需要特别问他什么他就会说出一大堆故事和闲话。我常常会几乎一整天都没有想起来一件事,那就是等我们到达目的地之后我要杀死一位王子。
这个念头通常在我深夜醒来的时候出现。比起公鹿堡的夜空,法洛的夜空似乎缀满了更多的星星,我会一边盯着星星看,一边在脑海里演练各种杀死卢睿史的方法。我有另外一个小木盒,很小心地包在装着我的衣物和私人用品的那个袋子里。给那个小木盒装东西的时候,我煞费心思而且充满焦虑,因为这项任务必须达成得非常完美,事情必须做得干净利落,不可以引起一丝一毫的怀疑。而且时机也很重要,不能让他在我们还在颉昂佩的时候死掉,不可以有任何事让婚礼染上半点阴影;他也不能死在公鹿堡举行的婚礼上,或者说这桩婚姻被安全地确立之前,因为这样可能会被视为不祥的预兆。要安排这样的死亡可不容易。
有时候我会纳闷,为什么这件事被交给我而不是交给切德。这是不是某种考试,如果我失败了就会被处死?切德是因为太老了无法面对这项挑战,还是他是个太珍贵的人,所以不能冒这项任务的风险?或者只是因为他负责照顾惟真的健康,必须得寸步不离?如果我不让自己去想这些问题,那接下来纳闷的内容就变成我是不是该用某种药粉刺激卢睿史已经受过伤的肺,让他活活咳死;或许我可以把药粉洒在他的枕头和床褥上;或者我是不是该给他某种止痛药,让他慢慢上瘾,最后在睡梦中死去?我有种可以冲淡血液的药,如果他的肺本来就已经慢性出血,用这种药或许足以送他上路;我还有一种又快又致命且如水般无味的毒药,但我得想出办法,确保他会在某个足够遥远的未来吃下去。想这些事都无助于睡眠,然而新鲜空气和整天骑马的疲累通常都足以对抗这些念头,我一觉醒来多半又开始热切期待启程了。
我们终于看到了蓝湖,它就像是远方的一个奇迹。我已经好多年没有离开海边这么久了,此时惊讶地发现见到水让我有多高兴。我们队伍中每一只动物都在我的脑海里填满了清水的干净气息。越朝那座大湖走,景物就变得更绿、看起来更加温和,因此我们很难制止马匹晚上吃太多草。
许多帆船在蓝湖上来来往往做生意,船帆的颜色各异,不仅表示他们卖的是什么,也表示他们为哪个家族航行。蓝湖旁的居民房子是建在打入水中的桩基上的。我们在那里得到了款待,大嚼新鲜的淡水鱼,不过以我这个吃惯海水鱼的舌头尝起淡水鱼来觉得味道很奇怪。我觉得自己俨然是个经验丰富的旅人,有一天晚上阿手和我简直对自己太刮目相看了,因为几个绿眼睛的女孩咯咯笑着来到了我们的火堆旁。她们来自当地一个买卖谷物的家族,带着色彩鲜艳的小鼓,每一个鼓的音调都不同,她们打鼓唱歌给我们听,直到她们的母亲边骂边找到这里来,把她们带回家去。这段经历冲昏了我们的头,那天晚上我完全没想到卢睿史王子的事。
我们现在往西北方前进,搭乘几艘我一点都不信任的平底驳船渡越蓝湖。到了对岸,我们突然发现自己来到了森林之地,法洛的炎热天气也只能在记忆里回味了。我们的路线穿越一片参入天际的广袤杉木林,其间偶尔夹杂着几棵白桦树,有些烧过的地方则点缀着赤杨和柳树。马蹄踩在森林小径的黑土上,四周尽是秋天的甜美气息。我们看到许多不熟悉的鸟,有一次我还瞥见一头巨大的雄鹿,那颜色和种类我之前从未见过,之后也没再见过。马匹晚上吃不到很多草,但幸好我们从湖边的居民那里拿了谷子来。夜里我们生起火堆,阿手和我共享一个帐篷。
如今我们的路线是一直朝着山上走,弯弯曲曲地穿过陡峭的山坡与山坡之间,但高度确实是在逐渐上升的。一天下午,我们碰到了一个颉昂佩来的代表团,他们是派来欢迎我们并替我们带路的。之后我们的行进速度似乎就变快了,每天晚上还有乐手、诗人、杂耍艺人表演助兴,更有当地的佳肴可以享用。他们尽一切力量来欢迎我们、款待我们,但我觉得他们非常奇怪,他们迥然不同的模样几乎让我感到害怕。我常常要逼自己记住博瑞屈和切德都教过我的礼节,可怜的阿手则几乎是完全躲着这些新同伴。
从外表看来,他们大多数都是齐兀达人,也就是我预期的模样:高个子,肤色苍白,头发和眼睛都是浅色的,有些人的头发则红得像狐狸一样。这个民族不论男人还是女人肌肉都非常结实。他们每个人似乎都带着一把弓或者投石器,走起路来显然要比骑马要自在得多;他们身上穿的是羊毛和皮革,就连最普通、最朴素的人也穿着上好的毛皮,仿佛这只是平常的服装。他们步行走在骑马的我们身旁,跟上马匹的速度走一整天却似乎毫不吃力。他们边走边唱歌,那些长长的歌曲是用一种古老的语言唱的,听来儿乎都偏向哀愁,但他们不时会穿插胜利或高兴的呼喊声。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在把他们的历史唱给我们听,好让我们更了解我们借由王子结盟的是什么样的民族。我想他们大多数是吟游歌者和诗人,用他们的语言说就是“好客”之人,传统上都是派他们来接待客人,让客人在还没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就对自己能来到这个地方感到高兴。
接下来的两天,我们走的路越来越宽,因为我们离颉昂佩越来越近了,有其他的小径和道路汇集于这条路,变成一条宽广的通商道路,有些地方还铺着一层白色岩石的碎片。我们离颉昂佩越近,队伍就变得越壮观,因为有许多村庄和部族的代表团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从群山王国的深处前来,观看他们的公主与平地那位有权势的王子缔结婚约。不久后,在狗、马,和他们用来当驮兽的某种山羊包围之中,在一辆辆装着礼物的运货马车、一群群各行各业以及各种阶层的人尾随之下,我们来到了颉昂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