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与死亡奇案(1 / 2)

高能预警 尼尔·盖曼 6980 字 2024-02-18

在好些年里,对当地的老百姓来说,那个幽灵似的白人老头,那个背着大肩袋的外国人,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始终是个谜团。有些人认为他被谋杀了,但后来,他们挖开山腰高处,老高那小小窝棚的地板寻找财宝,寻得的却只有一些灰烬,以及一个被火燎黑的锡托盘。

那是老高自己也消失之后的事情了,你知道,此后老高的儿子才从漓江回来,接手了山上的蜜蜂。

这是问题所在,福尔摩斯在1899年写道:厌倦。了无生趣。或者不如这么说,事情变得太容易。过去,解决犯罪案件能作为挑战带来乐趣,更有你无法解决的可能性,所以那时候罪案能成为吸引你注意力的东西。然而如果每个案子都能解决,而且能解决得如此轻松,那么也就没有了解决的理由。

看,这人被谋杀了。那么,肯定是有人杀了他。他被谋杀的理由一只手也能数得过来:他给谁惹了麻烦,要不就是他拥有什么别人想要的东西,再或者是他激怒了什么人。这有什么挑战性?

我会在报纸上读到某起警方无法解决的案件,然而在读完整篇报道之前,我就发现自己已经解决了它,即使不知道细节,也能掌握大致的过程。破解犯罪案件实在是太容易了。事情结束了。为什么要打电话给警方,告诉他们困惑着他们的答案?一次又一次地,我只是随它去,将案子留给他们作为挑战,因为它对我来说已毫无挑战可言。

唯有在面对挑战时,我才是活着的。

那座雾霭茫茫的山丘很高,高到有时候人们会管它叫做山脉。山里的蜜蜂总是在夏季苍白的日光中嗡嗡飞行,从山坡上的一朵春花上飞到另一朵春花上。老高听着它们的声音,一点也不高兴。他的侄子住在山谷的村子里,有不少蜂箱,即使早在一年的这个时节,他的蜂箱里也已满是蜂蜜,而且那些蜂蜜都像羊脂玉一样雪白。老高并不相信白蜜尝起来能比其他黄色或浅棕色的蜂蜜更好吃,但他的蜜蜂生产的蜜数量稀少,而他的侄子能把白蜜卖出比他最好的蜂蜜还要多一倍的价钱。

在他侄子那边的山上,蜜蜂认真又勤劳,那些金棕色的小工人们四处授粉,再将大量花蜜带回蜂箱。老高的蜜蜂却性情暴烈,通体漆黑,像子弹一样闪着反光,它们只会生产足够它们过冬的蜂蜜,最多再多一点点,只够老高挨家挨户地向邻居兜售,一次卖出一小块蜂巢。如果他有子脾<small>[1]</small>可售,就能多赚点钱,那里面包含着幼蜂,尝起来是甜丝丝的蛋白质的味道。但这样的机会很少,因为他的蜜蜂总是愠怒而闷闷不乐,无论干什么都尽可能偷懒,连繁殖后代也是如此。而且老高清楚,自己卖出去的每一片子脾都会变成蜜蜂,若他卖了它们,在这一年接下来的日子里,它们便不会再为他生产可以出售的蜂蜜。

老高和他的蜜蜂一样阴沉易怒。他曾经有过一位妻子,但她死于生产。将她害死的儿子多活了一个星期,接着也死了。没有人会在老高的葬礼上致辞,没有人会给他扫墓,也不会有人给他献上祭品。他死后将无人缅怀,像他的蜜蜂一样不被注意,平凡无奇。

那个白人老头是在当年晚春时出现的,上山的路一通他就来了,肩上背着一个棕色大袋子。在见到他之前,老高就听说过他了。

“有个外国人正在到处看蜜蜂。”他的侄子说。

老高什么也没说。他是去找侄子买一桶劣质蜂巢的,那都是些受损或即将被丢弃的蜂巢。他以低廉的价格购来喂养他自己的蜜蜂,或者挑一些在他村子里出售,没有人会察觉。两个人坐在山腰上老高侄子的小屋里喝茶。晚春时,从第一滴蜜落下到初霜之前,老高的侄子都会从村里的屋子来到山腰上的小屋中,与蜂箱同住同睡,以防小偷。他的妻子和孩子会替他将蜂巢和一罐罐雪白的蜂蜜带下山出售。

老高并不担心小偷。老高的那些闪闪发亮的黑蜜蜂会毫不留情地攻击任何胆敢惊扰它们的人。除非要收集蜂蜜,他总是睡在自己村里。

“我会让他来找你,”老高的侄子说道,“回答他一些问题,带他去看看你的蜜蜂,他就会付你钱。”

“他会说我们的话?”

“他的口音挺重的。他说他是从水手那儿学的,那些人大部分都是广东人。但他学得挺快,虽然他年纪已经挺大了。”

老高哼了一声,他对水手没什么兴趣。此时已近中午,他得顶着炎热的天气再走上四个小时,才能从这山谷走到自己村子里。他喝完了茶。他侄子喝的茶比他所能提供的茶要好得多。

天还没暗的时候,他抵达了自己的养蜂场,将大部分受损的蜜倒入最薄弱的蜂房。他有七个蜂房,而他住子有一百多个。干这活儿的时候,老高被蜇了两次,一次在手背上,一次在脖子后面。他一生中被蜜蜂蜇过千百次,他都说不清具体的数字了。普通蜜蜂蜇他,他是几乎察觉不到的,但被他那种黑蜜蜂蜇一下,虽然不会起肿包,也不会留下印子,却会疼得要命。

第二天,村里有个男孩来老高家,告诉他有人——一名高个子外国人——正在询问关于他的事。老高只是咕哝了一声。他迈着不变的步子,与那男孩一起穿过村子。男孩跑在他前面,很快就跑没影了。

老高找到外国人时,他正坐在张寡妇家门口喝茶。老高在五十年前就认得张寡妇的母亲了,她是他妻子的朋友。而现在,她早就去世了。他相信,所有认得他妻子的人都已去世。张寡妇给老高端来一杯茶,将他介绍给这看起来年纪更大些的外国人,对方此时已将袋子移开,坐在了小桌边。

他们品茗绿茶。外国人说:“我想看看你的蜜蜂。”

迈克罗夫特的死是帝国的终结,没有人知道这一点,只除了我俩。他躺在白色的房间里,身上只盖着一条白色的薄床单,看起来就像他已成为大众印象里的那种幽灵,只差往床单上戳两个露出眼睛的洞来完成这个印象。

我本以为他会因疾病而日渐消痩,但他的身躯看起来似乎比过去更庞大,手指肿得就像板油香肠。

我说:“早上好,迈克罗夫特。霍普金斯医生告诉我,你还能再活两个礼拜。他警告我,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告诉你这件事。”

“这人是蠢货,”迈克罗夫特说道,他的呼吸在字与字之间形成了粗重的喘息,“我撑不过周五。”

“至少周六。”我说。

“你总是个乐观主义者。不,到周四晚上,我就将是道几何题,令霍普金斯医生和斯尼比与马尔特森的丧葬承办人头疼,他们得迎接挑战,看要如何通过狭窄的门和通道,才能将我的尸体从这房间和这栋屋子里移出去。”

“我考虑过,”我说,“尤其是下楼梯特别成问题。不过他们可以通过窗子把你放到街上,就像吊一架三角钢琴。”

迈克罗夫特听后哼了一声。接着他说:“我五十四岁了,夏洛克。我的头脑是大不列颠政府。不是投票和选举程序这些无聊的事,而是具体的政府运转工作。除我之外,没有人知道阿富汗山上军队的行进与威尔士北部荒凉的海岸有关,没有人能看破全局。你能想象,这儿的人和他们的孩子制造的混乱,会导致印度独立吗?”

我以前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它会独立?”

“必然的事。最多三十年。就这个议题和其他一些主题,我已写过不少备忘录。我写过俄国革命的备忘录——我敢打赌十年内就会发生——还有德国的问题,还有……哦,太多了。但我也没期待有人会去读它们,理解它们。”又是一阵喘息。我哥哥的肺咔塔作响,就像是空屋的窗子。“你要知道,要是我能活下来,大不列颠帝国就可能再延续千年之久,能将和平和进步带给全世界。”

在过去,尤其我还在年少时,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听到迈克罗夫特发表这样的豪言壮语,就会出言嘲讽他。但现在,在他的病床边,我不会这么做。此外我也很确信,他口中所谓的帝国,并非当前存在于世的这个由有瑕疵又不可靠的人群组成的有瑕疵又不可靠的社会组织,而是仅存于他脑海中的大不列颠帝国,它有强大的力量能创造文明和全世界的繁荣。

我现在不信,过去也从未信任过帝国。但我信任迈克罗夫特。

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五十四岁。他已见到了新世纪,但女王将会比他再多活几个月。她比他年长三十岁,不管从什么角度看,都像是一只顽强而上了年纪的鸟儿。我问自己这不幸的结局是否能够避免。

迈克罗夫特说:“当然,你是对的,夏洛克。假如我强迫自己运动;假如我以谷物和卷心菜为食,来取代腰眼肉牛排;假如我养成和妻子还有孩子跳跳乡村舞的习惯,做其他各种违背我天性的行为,那我或许还能再活十年,甚至更久。但从中我又能获得什么呢?几乎没有。而且迟早我还得步入垂暮之年。不。我—直认为培养一个功能性的政府部门至少得两百年,更不用说秘密机构……”

我什么也没说。

白色的房间里,墙上没有任何装饰。迈克罗夫特的发言中同样也没有。没有插画,没有照片,也没有油画。我将他这朴素的住所与我在贝克街上那些杂乱的房间相比,不由得对迈克罗夫特的头脑感到惊讶,而这已不是第一次。他不需要任何外部事物,因为一切都发生在内部——一切他看到的、他经历过的、他阅读到的东西。他可以闭上眼睛,穿行于国家美术馆,或是浏览大不列颠博物馆的阅读室——或者更有可能的是,将帝国边境上用维根出产的羊毛换得的谍报,与霍夫当地的失业数据相比照,接着据此——也仅仅只是据此——便能下令让某人升迁,或是不声不响地处死某个卖国贼。

迈克罗夫特大声喘息,接着他说:“这是种犯罪,夏洛克。”

“你说什么?”

“犯罪。这是种犯罪,我的弟弟,它是如此凶残,如此骇人听闻,与你研究的那些廉价惊悚小说里的大屠杀无异。这是种针对这个世界,针对天性,针对秩序的犯罪。”

“我一定是糊涂了,我亲爱的伙伴,我完全不明白你的意思。你说的犯罪指什么?”

“具体地说,”迈克罗夫特说道,“是我的死亡。笼统地说,是死亡本身。”他望着我的眼睛。“我的意思是,”他说,“现在根本没有一粧犯罪案件值得研究,对吧,夏洛克,我的老伙计?你曾经费时研究过在海德公园里管一支铜管乐队的那个可怜虫的案子,他被第三短号手用马钱子碱制剂杀害,现在还有什么犯罪能比它更吸引你的注意?”

“用的是砒霜。”我纠正他,几乎不假思索。

“我想你会发现,”迈克罗夫特喘息道,“就是现在,那砒霜实际上是从漆成绿色的音乐台上剥落下来,掉落进他晚饭里的。砒霜症状只是个转移视线的手段。不,其实真正令那可怜人死掉的是马钱子碱。”

那天迈克罗夫特没再和我多说什么,后来也再没开口。周四下午稍晚,他吐出最后一口气,周五,来自斯尼比与马尔特森的丧葬承办人便将他装入柜子,通过白色房间的窗子,把我兄长的尸体垂到街上,就像吊起一架三角钢琴。

出席他葬礼的人有我,我的朋友华生,我们的侄子哈里特,此外,根据迈克罗夫特明确表示过的意愿,再没有别人。公共服务部门、外交部,甚至第欧根尼倶乐部<small>[2]</small>——这些政府机构及其代表悉数缺席。迈克罗夫特生前离群索居,死后同样也与世隔绝。于是只有我们三人,还有一个不认得我兄长的人,他全然没有概念,不知自己正将大不列颠政府全能的膀臂送入墓穴之中。

四个结实的汉子拉着绳索,将兄长的棺木放入他的安眠之所,而且我敢说,他们费了好大劲儿才克制住没有因为它的重量而发声咒骂。我给了他们每个人半个克朗的小费。

迈克罗夫特终年五十四岁,在他们将他放入墓穴时,在我的想象中,我依然能够听到他那短促而晦暗的喘息,就好像在说:“现在,有一粧犯罪值得你去研究。”

那陌生人的口音不太重,尽管他的词汇量有限。他使用当地方言讲话,或者某种相似的方言。他学得很快。老高清了清嗓子,往街上的尘土里吐出一口唾沫。他什么也没说。他不想带陌生人到山腰上去,他不想惊扰到他的蜜蜂。根据老高的经验,他打扰那些蜜蜂的次数越少,它们就干得越好。而且万一它们蜇了这个外国人该怎么办?

陌生人的头发是银白色的,已有些稀疏,至于他的鼻子,这是老高见过的第一个外国鼻子,它又大又弯,轮廓很深,让老高联想到老鹰的喙。老高不太确定自己是否能像辨认其他人的表情一样辨认这个外国人的情绪,但他觉得这个人看起来很认真,同时,或许不太开心。

“为什么?”

“我研究蜜蜂。你兄弟告诉我,你这儿养着黑色的大蜜蜂。不同寻常的蜜蜂。”

老高耸了耸肩。他没有纠正外国人对他和他侄子之间亲属关系的错误认识。

外国人问老高吃了没有,老高说没有,于是外国人便让张寡妇给他们端上汤和米饭,还有厨房里随便什么吃着不错的菜肴。张寡妇端上来一锅黑木耳炖汤,一些蔬菜和一条薄薄的小河鱼,没比蝌蚪大多少。两个男人静静地吃起来。饭后,陌生人说:“如果你能带我去看你的蜜蜂,我会付你足够的钱。”

老高什么也没说,但陌生人大方地付钱给张寡妇,然后背上袋子。接着他等待着,等老高开始向前走,他便跟上老高。他背着袋子,看起来就像它轻如无物。老高想,就一个老人来说,他很强壮,老高想知道是不是所有这样的外国人都很强壮。

“你从哪儿来?”

“英国。”陌生人说。

老高回忆起他的父亲告诉过他,曾经有一场与英国人的战争,为了贸易,也为了鸦片,不过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

他们爬上山腰,或者也可以说,爬上了山冈。这里地势陡峭,石头很多,因此无法修整成耕地。老高想测一测陌生人的速度,于是走得比平常更快,而那陌生人一直跟着他,背上还背着行嚢。

然而,外国人还是停下来了好几次。他停下来检查花朵——那是种白色小花,早春的时候它能开遍山谷,但到了晚春时,就只山的这一侧开放了。有一只蜜蜂停留在一朵花上,陌生人跪下观察它。接着他将手伸入口袋,拿出一个巨大的放大镜,用它来检查蜜蜂,还在一本小小的口袋装笔记本上写下记录。他写的字老高无法理解。

老高以前从未见过放大镜,他凑近身子也看起蜜蜂来,它是那么黑,那么强壮,与山谷里其他地方的蜜蜂截然不同。

“这是你的蜜蜂?”

“是的,”老高说,“或者也可能是长得差不多的。”

“那我们得让她自己找路回去。”陌生人说道,他将放大镜放下,没有惊扰到蜜蜂。

农庄, 东部沙地,苏塞克斯<small>[3]</small> 1922年8月11日

亲爱的华生,

我还是对我们今天下午的讨论耿耿于怀,我仔细考虑了这个问题,决定更正我此前的观点。

我可以接受你发表1903年解决的案件,特别是我退休前的最后那个案子<small>[4]</small>,但有以下条件。

首先,按照惯例,你得隐瞒事件相关人士的真实姓名和真实地点,我建议你用猴子腺体替换掉我们遭遇的那个问题(我指的是普雷斯伯里教授的花园,具体我就不在这儿细说了),也可以说是某种猿或狐猴的实验提取物,实验由某位外国的神秘人物完成。或许你可以写,那种猴子提取物能让普雷斯伯里教授走路的样子像头猿猴——或者他也可以成为某种“爬行类人种”?——还能让他爬上建筑物和树梢。要么他可以长出条尾巴,但就算是对你来说这也太异想天开了,华生,尽管这没比你对我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单调无聊的事件所做的添油加醋更异想天开多少。

另外,我已写完了你叙述结束后的那段演讲,它应由我的口中述说。请确保你发表时的内容与之类似,我将在其中痛斥过于长久的生命,痛斥令愚者干出蠢事来延续他们愚蠢生命的可悲欲望。

在人性中,存在一种非常真实的危险性。如果某人能够永生不死,如果永葆青春能由人自取,那么肉体、肉欲与世俗也将延续它们毫无价值的生命。灵魂将不可避免地呼唤某些更高层次的东西,它将成为最后的一点喜悦残存。我们这可怜的世界又会成为什么样的污水坑?

我想,像这样的几行字,应该能让我的心情安定下来。

你完成后发表前,请记得一定让我先看一遍。

老友,依旧是你最顺从的仆人, 夏洛克•福尔摩斯

他们在午后稍晚时见到了老高的蜜蜂。老高的蜂箱是一些灰色的木头盒子,堆在一个简陋得几乎无法被称之为棚屋的建筑后面。建筑只有四根柱子,一个顶棚,挂了几张油布来抵挡最糟糕的春雨和夏季雷暴。里面放了一只木炭火盆,如果你能找张毯子将它和自己盖起来,在火盆上煮点饭,还能获得些许温暖;建筑中央则摆着一块木板,上面有一只老旧的瓷枕,如果老高得跟蜜蜂一起睡在山同上,就用它来做床铺,这种情况多半发生在秋天,那时候才是他采蜜最多的季节。相比于他侄子蜂房的产量,他的蜂房几乎不值一提,但也足够他花上两到三天,将碾碎的蜂巢搅拌成浆,用布料过滤后倒入他带上山冈的桶和罐子里。他会将剩下的残留物——包括黏稠的蜡油、少量花粉、泥土和蜂王浆——放进一只罐子里混合,从中提取蜂蜡,将带甜味的水还给蜜蜂。接着他会带着蜂蜜和蜂蜡块下山,到村里出售。

他带着外国人看了十一只蜂房,冷淡地瞧着那外国人戴上面罩,打开其中一只,先是检查了一通蜜蜂,接着检查巢室的容量,最后用放大镜观察蜂后。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害怕,也没有什么不适,他所有的动作都显得轻柔缓慢,没有被蜜蜂蜇伤,也没有压扁或伤到任何一只蜜蜂。这令老高印象深刻。他本以为外国人都是高深莫测、难以理解的神秘生物,但这人却似乎因为遇见老高的蜜蜂而狂喜万分。他的眼睛都闪闪发亮起来。

老高点燃火盆,煮了点水。然而,还没等木炭发出热量,那外国人就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由玻璃和金属组成的奇妙装置。他将小溪里取来的水注入装置的上半部分,点燃火焰,不一会儿一小壶水便开始冒出蒸汽,汩汩冒泡了。接着外国人从包里拿出两只锡杯和用纸包起来的一些绿茶,往杯子里放了点茶叶,倒入开水。